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 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负责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维修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签证原则1. 工程签证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保签证内容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2. 签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施工方法变动、工期调整等。
3. 签证应由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等相关方共同参与,确保签证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四、签证程序1. 提出签证需求:施工单位在遇到需要签证的情况时,应及时向项目管理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签证的原因和内容。
2. 审核签证申请:项目管理方应对提出的签证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3. 签证决策:根据审核结果,项目管理方应决定是否批准签证申请,并将决策结果通知相关各方。
4. 实施签证:一旦签证申请获批,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内容执行,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受影响。
5. 签证记录:所有签证活动都应有详细的书面记录,并保存备查。
五、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签证内容执行工作,并对签证后的工程质量负责。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签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签证活动合规合法。
3. 项目管理方应对签证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及时解决签证中出现的问题。
六、监督管理本单位将定期对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调整,由本单位负责解释和修改。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防止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项目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现场签证管理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等。
三、管理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2. 安全第一:保障项目施工安全和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首要任务。
3. 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现场签证管理,做到规范有序。
4. 诚实守信:签证申请人应诚实守信,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四、管理程序1. 现场签证申请(1)申请时间:签证申请应在变更施工内容前至少提前一天进行。
(2)申请流程:签证申请人填写《现场签证申请表》,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提交给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
(3)审批流程: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收到签证申请后,进行审批,并在《现场签证审批表》上签字确认。
如涉及到设备、材料或工艺的变更,需提供相应的技术交底资料。
2. 现场签证办理(1)签证通知: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审批通过后,将签证通知书发放给签证申请人,同时通知相关施工人员。
(2)执行管理:签证申请人按照签证通知书中的内容进行施工,不得超出约定范围进行其他作业。
3. 现场签证记录(1)签证文件归档: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将签证申请表和签证审批表进行归档保存,并定期进行备份。
(2)签证复核:项目经理应定期对现场签证进行复核,确保签证内容符合施工实际情况。
五、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所有签证申请人、审批人和执行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变更施工内容。
2. 审批流程:签证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申请,不得私自决定施工内容的变更。
3. 安全监管: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加强对变更施工内容的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安全。
4. 变更通知:如有变更施工内容,应及时通知相关施工人员,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试行)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秩序,保障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签证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临时签证、延期签证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现场签证管理,确保签证程序规范、程序公开、程序公正。
第四条责任主体: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制度,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工程管理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执行。
第二章签证管理程序第五条签证类型:现场签证分为临时签证和延期签证两类。
第六条临时签证程序:(一)当施工现场需要进行紧急施工或临时变更时,施工单位应填写《施工现场临时签证申请表》,明确施工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现场负责人签署。
(二)施工单位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临时签证的执行人员和执行时间。
(三)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将临时签证相关信息通知给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进行。
第七条延期签证程序:(一)当施工单位需要延长施工时间或工程进度延期时,应填写《施工现场延期签证申请表》,说明延期原因、延期天数等,并由现场负责人签署。
(二)施工单位应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延期签证的执行时间和执行程序。
(三)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将延期签证相关信息通知给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顺利进行。
第八条签证审核:(一)施工现场临时签证和延期签证需经现场负责人审核签署才能生效。
(二)现场管理员应监督审核程序的公正性和公开性,确保签证程序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签证记录:(一)施工单位应当妥善保管签证相关资料,包括签证申请表、签证审核表等文件资料。
(二)现场管理员应建立签证记录档案,便于日后查阅和整理。
第十条签证监督:(一)施工单位应定期对签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签证管理程序合理、规范。
(二)现场管理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签证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涉及所有工程项目的签证管理。
三、定义1.工程现场签证:指指挥部批准下属单位或个人在工程项目现场进行修改、变动、新增并必须报经上面同意的管理行为。
2.工程现场签证记录单:指记录工程现场签证内容的单据。
四、签证流程1.工程项目部提出签证申请。
2.工程项目部制定签证方案,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上一级审核。
3.上一级审核,必要时召开会议商讨,签署签证方案,工程项目部执行。
4.工程项目部按照签证方案完成签证内容。
5.工程现场签证记录单由工程项目部填写,上一级审核人签字确认。
6.工程现场签证记录单经过上级签字至工程项目部备查。
五、签证申请材料1.工程现场签证申请书。
2.工程现场签证方案。
3.工程现场签证记录单。
4.其他相关材料。
六、签证管理1.工程项目部应当根据签证方案严格执行。
2.工程现场签证记录单应当如实记录签证内容。
3.上一级审核人应当认真审核签证方案和签证记录单,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4.工程现场签证记录单应当及时归档备查。
七、责任追究1.工程项目部未按照签证方案执行造成质量事故的,由工程项目部负责;2.上一级审核人审核不严、签署未审定的签证方案、未签字确认签证记录单,造成质量事故的,由审核人负责。
八、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工程项目管理人员。
2.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负责。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此为一份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_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条例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_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条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_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条例为落实签证工作,预防事故发生,应制定规范的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1.为加强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法(B版)、《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A版)》、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现场签证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合同结算的重要依据。
3.对现场签证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本办法明确和规范了现场签证的内容、范围以及现场签证人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及签发的程序。
4、设立了现场签证相应的监督、复核机构。
凡违背签证管理规定的,追究签证人员的责任并给予处罚。
5、施工承包商应在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签证申请,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将不再给予签证。
6、现场签证的管理分为现场见证和费用签证两个环节。
现场见证后,施工承包商即可对签证事件进行实施;签证事件完成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对现场见证涉及的费用进行签证。
7、本办法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
8、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建设单位。
二、定义、范围1.现场签证是指施工过程中出现与合同规定的情况、条件不符的事件时,针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而施工过程中确须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
2.工程(工作)联系单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对施工承包商提出的某一请求的批复或针对某一事件做出的通知和要求,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引起费用增减的必须通过现场签证的方式予以确认。
3.可签证的内容范围:(1)不可预见施工环境条件下,新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费,如:特殊工程中采取的,依施工承包商经验无法预见的特殊施工措施所引起的工程量及费用增减。
(2)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的拆除与处理费用。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签证的管理,加强资金、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监管,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签证管理。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指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额外工作或材料,需经业主或其代表和承包商双方签字确认后,为确定合同价款调整、工程质量调整或承包内容调整等变更,甲方(业主)要求出具的变更合同文书。
第四条工程签证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负责工程签证管理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工作流程,规范操作规范。
第二章工程签证的申请第六条承包商对工程签证事项应当及时向业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变更工程量、变更量方案、变更前后对比估算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业主应当在受理工程签证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对工程签证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评估。
第八条初审合格的工程签证申请,业主应当将相关资料交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九条评审委员会对工程签证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估,并提交评审意见。
第十条业主根据评审意见,决定是否签发工程签证,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承包商发出工程签证。
第十一条工程签证应当明确变更工程范围、变更造价、变更工期等内容。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签发的工程签证文件归档,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三章工程签证的实施第十三条承包商在取得工程签证后,应当按照签证文件的要求,开展相应的工程施工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承包商应当严格执行工程签证文件规定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要求,确保工程实施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对工程签证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工程签证的结算第十六条工程签证结束后,承包商应当提交相关签证结算资料,并按照签证文件约定的规定,完成签证结算。
第十七条业主应当对签证结算资料进行审查核对,并及时处理结算款项。
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随着建设工程的不断发展,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逐渐成为一个必要的管理手段。
签证管理制度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原有施工合同外的工程变更和加项作出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下面将从背景、目标、流程和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等方面详细介绍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一、背景建设工程施工中,由于各种原因会出现对原有工程合同的变更,如设计方面的调整、业主需求的变化等。
这些变更往往需要额外费用和时间来进行施工,同时也会对工程进度和质量产生影响。
为了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签证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二、目标1.明确签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减少施工中的纠纷和争议。
2.科学合理确定签证费用,减少无效开支。
3.加强签证的审批程序,保证变更的合规性。
4.建立签证信息的及时沟通、反馈和记录机制,便于监管和责任追究。
三、流程1.签证申请:施工方将工程变更和加项信息提交给业主,申请签证。
申请应包括变更的原因、内容、费用估算和时间估计等。
2.签证评审:业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签证评审,对变更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影响进行审核,并做出评审意见。
3.签证批准:业主审核评审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签证。
如果批准,则发出签证通知书。
4.签证实施:施工方按照签证通知书要求进行工程变更和加项的施工,并及时汇报施工进度和质量。
5.签证结算:施工方完成签证工程后,向业主提交签证结算申请。
业主组织相关部门对签证工程进行验收和结算,并支付相关费用。
四、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尽管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和管理工程变更和加项,但在实施过程中也会面临一些问题。
以下是常见问题及应对对策:1.申请不规范:施工方在签证申请时,可能存在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况。
业主应加强培训和指导,确保施工方掌握签证申请的要求和规范。
2.评审时间过长:签证评审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核,可能会导致时间延迟。
业主应加强协调和沟通,优化评审流程,缩短评审时间。
关于现场签证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签证管理。
现场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需要现场确认并办理签证的工程事项。
第三条现场签证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现场签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及合同约定。
(二)公平公正原则:现场签证的办理应当公平公正,确保各方权益。
(三)及时高效原则:现场签证的办理应当及时高效,避免影响工程进度。
(四)责任明确原则:现场签证的办理责任应当明确,确保签证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现场签证的申请与审批第四条现场签证的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明确的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实际情况。
(二)变更内容与原设计、合同约定不符,且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变更内容经相关各方同意。
第五条现场签证的申请程序:(一)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现场签证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施工单位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提交给监理单位。
(三)监理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现场勘察。
(四)监理单位将审核意见及勘察结果报送建设单位。
(五)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意见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
(六)建设单位对现场签证申请进行审批,并通知施工单位。
第六条现场签证的审批权限:(一)一般性现场签证,由建设单位审批。
(二)重大现场签证,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涉及安全、质量等重大问题的现场签证,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现场签证的内容与执行第七条现场签证的内容应当包括:(一)变更的原因、范围、内容。
(二)变更后的工程量、工期、费用。
(三)变更后的质量、安全要求。
(四)变更后的合同条款。
第八条现场签证的执行:(一)施工单位根据审批通过的现场签证,调整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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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现场签证管理,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所述的工程签证分为经济签证和工期签证二种。
1.3本制度可作为施工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附件。
2.签证范围
2.1出现下列事项的,须由承包人申报现场经济签证:
(1)完成工程设计变更任务;
(2)应项目现场代表(下称现场代表)要求,完成非合同范围内的零星建设及劳务;
(3)非己方责任造成已完工程的返工、拆除、清理、而增加工程量;
(4)经现场代表许诺,变更生产工艺,达到业主的期望目标;
(5)经现场代表同意,抢险救灾,给业主挽回经济损失。
2.2发生下列事项须由承包人申报现场工期签证:
(1)因业主原因造无法连续施工而延误工期;
(2)非己方责任的造成的重大设计变更而增加了作业天数;
(3)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停工或缓建。
2.3承包人出现下列事项,项目监理机构(下称监理)、现场代表不予办理现场经济或工期签证:
(1)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或工程量增加。
(2)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3.签证工作职责
3.1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解释,并负责转达给监理、施工单位。
3.2监理及项目现场代表负责对签证单的审核、确认。
3.3公司工程部负责对签证单的复核、盖章、整理、存档。
3.4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大额签证单的审批。
4.签证工作程序
4.1经济签证流程:
由监理就合同外施工事件与现场代表、承包人协商T监理发出合同外施工事件指令T承包人完成指令任务后提交签证单及有效附件给监理T监理审核确认并盖章T现场代表审核签字确认T公司工程部复核签证单或按审批权限报批T工程部审核人员将审批盖章后的签证单返还给承包人、监理人及现场代表。
如遇紧急情况(如抢险等),允许监理或现场代表作出施工事件口头指令,事后应及时补办签证手续。
4.2工期签证流程:
承包人提交签证单及有效附件T监理人核准后签署意见并盖章T现场代表签署确认意见T公司工程部
复核签证单或按审批权限报批T工程部审核人员将审批盖章后的签证单返还给承包人、监理人及现场代表。
5.现场签证单
5.1现场签证单应明确以下内容:
(一)事件的由来:时间、地点、部位或范围、相关图纸说明及参与人员和事件的简要情况;
(二)计量、计价的依据及金额(经济签证)或工期延误天数(工期签证)。
5.2必要时,现场签证报告应付有《设计变更联系单》或《技术核定单》等附件作为签证单的佐证资料。
5.3现场签证单及其附件必须规范填写,不得随意涂改,经承包人、监理、现场代表等经办人签署具体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4为方便财务管理,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统一表式(见附表1)。
5.5监理、现场代表等对措词不清,结算时易引起分歧、纠纷的现场签证单有责任要求承包人表述清楚。
5.6监理、现场代表等在现场签证单中应签署具体意见,避免签署模糊性词语,以致在结算时造成经济纠纷。
6.现场签证权限
6.1 一次签证的经济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或工期延误在5天(含5天)以内,由现场代表签
字、工程部审核后盖章生效;
6.2超出上述金额(或天数)的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生效。
7.现场签证时限
7.1承包人最迟应在事后7天内向监理提交签证单,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完成现场签证。
否则,视为承包人主动放弃。
发包人有权决定是否给予签证及调整签证的内容。
7.2监理在收到承包人签证单的5天内作出确认,并送现场代表;
7.3现场代表在收到监理人转来的签证单后5天内进行复核,签署意见后交工程部复核盖章,工程部复核盖
章后即时将签证单返还给承包人、监理及现场代表。
7.4公司分管领导在收到现场代表或工程部送来的签证单后5天内作出审批意见,然后将签证单返回给工程
部。
工程部应在当天将签证单返回给承包人、监理人及现场代表。
7.5对涉及重大工程变更的签证单的确认时限,现场代表可与承包人协商,适当延长回复时限。
8.现场签证其它事项
8.1工程部应建立现场签证台账,不定期地将现场签证情况分析汇总,向公司领导汇报。
8.2对于费用未核定的零星施工指令,监理或现场代表应督促承包人最迟在完成任务后的30日内计算签证费用,送完整的签证单,否则,视为承包人主动放弃。
8.3 一次事件只能办理一次签证,不得因超越权限范围分散签证,也不得将不同事件混在一起签证。
8.4签证单如附有图纸,则监理及现场代表应审核实际施工结果是否与图纸相符,此时可以不对工程量进行确认,由公司审核人员按照图纸核算工程量。
8.6签证单一式四份,其中监理、承包人、现场项目部各一份,公司职能部门一份。
8.7签证费用的结算及工期延期总结均在竣工决算时一并纳入。
附表1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单工程名称: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