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信用卡诈骗犯罪的防控对策
信用卡欺诈风险的分析与防范(优秀范文五篇)

信用卡欺诈风险的分析与防范(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篇:信用卡欺诈风险的分析与防范信用卡欺诈风险的分析与防范摘要:随着信用卡业务的迅速扩张和竞争的日趋激烈,各类欺诈风险在整体信用卡经营风险中已成为最大威胁,特别是虚假申请等往往令发卡银行防不胜防。
结合作者多年信用卡业务从业经验,本文对各类信用卡业务欺诈风险进行了专门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建议。
关键词:信用卡;欺诈交易;欺诈风险;风险防范随着信用卡业务的迅速扩张和竞争的日趋激烈,近期全国各地有关信用卡方面的投诉、纠纷、案件频发,特别是在当前经济滑坡的大形势下,信用卡业务风险处于多发、高发期。
目前,各类欺诈风险在整体信用卡经营风险中已成为最大威胁,特别是虚假申请等往往令发卡银行防不胜防。
可以说,信用卡的反欺诈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
总体来说,欺诈交易可分为虚假申请、未达卡、账户盗用、商户欺诈、失窃卡、伪卡、持卡人欺诈七种类型。
一、虚假申请指使用虚假身份或未经同意冒用他人身份获取银行卡进行交易获取商品或服务的欺骗性行为。
当发卡行证实该卡项下有交易发生,而持卡人申明从未申领过银行卡的情况或发卡行证实持卡人提交的信息被伪造即被认定为虚假申请。
防范虚假申请的做法:1.银行应要求推广员工亲核申请人身份信息、申请资料原件及签名,以确保申请人身份及申请资料的真实性。
2.柜面受理的申请件一般风险较大,受理人员需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并同申请人进行照片比对,确认申请人身份信息真实,并亲核申请资料原件后方可受理。
3.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息共享系统、行内自建黑名单系统等内外部系统资源,严格申请资料审查,并杜绝欺诈者多次提交虚假申请。
4.加强在征信审核环节对虚假申请的鉴别。
对出现信息明显错误、个人信息资料有误或前后不一致、征信核实过程异常、身份或资料虚假等情况的,应重点审查,确定申请人的真实资信状况。
5.加强交易监控。
对虚假申请成功后可能出现的各种典型表现,如开卡后立刻进行大额消费、频繁发生套现交易、发卡后不久便所有联系方式均无效等,应尽早进行分析核查,及时采取关卡操作、维护黑名单等措施。
信用卡风险管理及有效欺诈控制

信用卡风险管理及有效欺诈控制尊敬的先生/女士:我写信是为了向您说明信用卡风险管理和有效欺诈控制的重要性。
在现代社会,信用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付工具之一。
然而,信用卡交易风险和诈骗行为也日益增加,这对于个人和商业机构来说都带来了巨大的财务损失和声誉风险。
因此,建立一个强大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有效的欺诈控制措施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信用卡风险管理需要包括有效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系统。
这包括从申请人身份验证开始,确保客户的信用评估是真实可靠的。
同时,持卡人的购买行为也应该被监控,以便及时发现异常交易和潜在的欺诈行为。
通过使用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技术,可以更准确地预测和防范风险。
其次,建立一个完善的风险管理策略是必要的。
这包括制定合理的信用额度,并定期对持卡人的信用评估进行更新。
此外,建立紧急响应计划,以便在发生欺诈事件时能够快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同时,加强与执法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合作,共同打击信用卡欺诈行为。
第三,教育和宣传也是有效控制欺诈的关键。
卡主发卡机构应加强对持卡人的信用卡风险和欺诈风险的宣传,提高持卡人的风险意识。
此外,定期向持卡人提供最新的欺诈预防建议,并教育他们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和安全地使用信用卡。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技术创新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采用更安全的支付技术,如双因素认证和生物识别技术,可以降低信用卡欺诈的风险。
同时,使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帮助识别欺诈模式并及时采取措施。
综上所述,信用卡风险管理和有效欺诈控制是保障金融机构和持卡人利益的重要环节。
通过建立强大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监控和控制措施、教育宣传以及技术创新,我们能够更好地应对信用卡风险和欺诈行为的挑战,保护个人和机构的财务安全和声誉。
谢谢您对信用卡风险管理和欺诈控制的关注。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祝好,[您的姓名]尊敬的先生/女士:在之前的信件中,我们已经强调了信用卡风险管理和有效欺诈控制的重要性。
工作心得: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的特点及防范措施

工作心得: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的特点及防范措施随着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开展和信用卡的普及,信用卡消费、透支取现等方式正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就在人们习惯这种便利的消费方式时,涉及信用卡诈骗的犯罪案件却持续上升,信用卡诈骗已经成为金融犯罪的高发类型,严重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并可能进一步引发金融信用风险。
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主要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从犯罪主体看,被告人多为无固定职业者或小企业主,还款能力不稳定。
某些低收入群体利用信用卡透支的便利性,不加节制地盲目消费甚至挥霍,最后无力偿还导致犯罪;一些融资困难的小企业主采取不法手段骗领信用卡以解资金燃眉之急,在资金链断裂后,纷纷陷入无力还款的境地。
在主观方面,这些持卡人的法律意识薄弱,部分持卡人甚至不知道恶意透支系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从作案手段看,多行多卡型信用卡诈骗现象突出。
部分犯罪嫌疑人利用各银行扩大发卡规模,对申请人身份审查不严的漏洞,在不同银行办理多张信用卡,恶意透支后利用授信额度,套取银行资金拆东墙补西墙,危害金融安全。
三是从犯罪结果看,近年来信用卡诈骗涉案金额呈增长的趋势,且信用卡诈骗手段翻新,隐蔽性加强。
如部分行为人开始通过网络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新方法实施钱款转账。
四是一审判决后上诉率高,特别是恶意透支型信用卡犯罪。
一旦欠款金额超过十万元,如果没有自首、立功等减轻情节,即使案发后全额还款,被告人面临的刑罚也至少在五年以上,被告人本来就缺乏恶意透支即构成犯罪的认识,判决后认为全额还款仍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过重,普遍提出上诉。
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高发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一是发卡行内部管理不规范。
目前,各大银行都在不断拓展信用卡业务,为争取更多客户,一些银行忽视信用风险防范,对信用卡申领人的身份证明、资信状况等审查流于形式,或不当简化申领手续,导致大量无业及无稳定收入人员申领了信用卡。
二是被害人疏于防范致使信用卡被他人冒用。
很多人因为银行办卡赠送礼品而办理了信用卡,却并不了解信用卡使用中可能存在的巨大风险,存在遗失后不及时挂失、密码保管不善或者根本不设置密码、随意丢弃存取款凭证、信用卡与身份证一起存放等行为,上述行为给犯罪人窃取信用信息或冒用信用卡提供了便利。
信用卡欺诈的预防与控制

信用卡欺诈的预防与控制在当今社会,信用卡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信用卡的广泛使用也引发了信用卡欺诈的问题。
信用卡欺诈不仅给个人带来财务损失,也给整个社会造成了巨大影响。
因此,预防和控制信用卡欺诈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信用卡欺诈的预防与控制进行探讨。
一、加强用户教育与意识提高信用卡欺诈的预防首先要从用户教育入手。
银行和信用卡公司应积极加强对用户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用户对信用卡欺诈的认知和意识。
用户应了解信用卡的使用规则、注意事项以及常见的欺诈手段,避免落入欺诈分子的陷阱。
二、加强身份验证与安全措施信用卡欺诈往往是由于身份信息被泄露或盗用而引发的。
因此,加强身份验证是预防信用卡欺诈的重要环节。
银行和信用卡公司应使用更加安全可靠的身份验证技术,例如双因素认证、指纹识别等,确保只有合法持卡人才能进行交易。
此外,应加强对持卡人身份信息的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盗用。
三、建立有效的交易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对于发现和控制信用卡欺诈行为至关重要。
银行和信用卡公司应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交易监控系统,能够实时监测信用卡交易情况。
该系统应具备智能风险识别和异常交易检测能力,及时发现和阻止可疑交易。
同时,可以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交易数据进行分析,识别出潜在的欺诈行为。
四、加强跨机构合作与信息共享信用卡欺诈往往涉及多个机构和多个环节,因此跨机构合作与信息共享是预防与控制信用卡欺诈的有效手段。
各个银行和信用卡公司应建立起联合防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共同应对信用卡欺诈行为。
同时,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合作也非常重要,通过共同努力打击信用卡欺诈犯罪。
五、完善法律法规与惩罚力度信用卡欺诈行为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完善法律法规和加大惩罚力度也是必要的。
相关部门应对信用卡欺诈进行立法,并建立起健全的执法机制。
同时,对信用卡欺诈犯罪者给予严厉的刑罚处罚,以起到威慑和警示的作用。
六、加强社会宣传与舆论引导最后,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也是预防信用卡欺诈的重要手段。
信用卡欺诈犯罪预防的思考

信用卡欺诈犯罪预防的思考第一篇:信用卡欺诈犯罪预防的思考信用卡欺诈犯罪预防的思考我国信用卡欺诈犯罪的现状有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底,我国大陆地区贷记信用卡的发卡量已达到7000万张,而在双币种信用卡刚开始发展的5年前,这个数字只有155万。
短短5年时间,我国信用卡发卡数量以几何倍数的形式翻了40多倍。
然而这个市场还远远没有饱和,据推算,至2010年,我国中产阶层以上的人口数量将超过1.7亿,以人均2张信用卡的持有比例,到2010年3.4亿张信用卡才可能满足市场的需求,由此信用卡在中国的高速发展还将持续好几年。
任何一个国家信用卡案件的上升与信用卡市场规模的扩张都是密切相关的。
随着我国信用卡市场的不断扩大,近年来涉及信用卡欺诈方面的案件也急剧上升。
公安部的消息显示:2007年上半年,涉及信用卡诈骗的案件立案1171起,同比上升了29%,涉及金额达到了4461.36万元,涉案金额比去年同期上升了9.9%。
这意味着,利用信用卡诈骗、盗用现象呈递增之势。
然而这个数据只不过是冰山一角,任何一个发卡时间超过2年的发卡机构所实际发生的欺诈案件都远远大于这个数。
我们来看看媒体中的一些报道:2006年4月,一犯罪团伙在深圳市大肆伪造信用卡,在转移窝点时被深圳市公安局打掉,缴获伪造卡半成品4.1万余张,挽回潜在的经济损失高达9亿余元人民币。
2007年5月,天津警方破获一起信用卡恶意透支案,犯罪嫌疑人以他人名义先后在多家银行办理了900余张贷记信用卡,然后以经营为名自购20余台商务POS机并开设了账户,将透支的300余万元通过POS机刷进了自己的账户。
2007年12月,上海徐汇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涉案人员多、犯罪数额巨大的信用卡诈骗案。
这是一个由16人组成的团伙用收集到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冒充他人并伪造相关身份及收入情况,填写某银行信用卡申请表,其中部分团伙成员成功骗领121张信用卡,共透支212万余元……有消息显示,2005年中国信用卡由于欺诈行为造成经济损失达1亿元左右,而随后的两年损失,我虽然没找到权威机构的统计数据,但综合各方面信息推测,信用卡欺诈案件给国家经济所造成的损失与2005年的损失不相上下。
信用卡诈骗犯罪及其对策 - 论文

信用卡诈骗犯罪及其对策- 论文关键字:使用银行规定行为信用卡诈骗发卡持卡人特约商户(一)信用卡诈骗犯罪问题信用卡自1950年由美国人富兰克林·麦克创建的大莱公司开创以来便在全球引发了一场足以影响人类货币历史进程的变革,产生了推动金融业各项业务开展的良好效应。
信用卡是当今世界广泛流行的一种先进的新型支付手段和消费信贷结算工具,是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发给用户(包括个人和单位)用于购买商品、取得服务或提取现金的信用凭证。
以此凭证持卡人就可以在暂不支付现金的情况下得到某些商品或服务,进行消费活动,在以后一定时间内再补足所欠款项。
信用卡因其具有快捷便利等优点而被广泛地采用,然而由于信用卡业务是以持卡人的个人信用为基础,因而具有较大的风险性。
信用卡运作的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就会给银行或特约商户及信用卡持卡人造成经济损失。
信用卡在我国出现虽然时间不长,但是信用卡诈骗活动却不少。
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信用卡诈骗的案件在1994年达到近万起,造成银行直接经济损失数千万元,犯罪分子的非法获利数额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这类犯罪不仅侵犯了银行、特约商户及信用卡持有人的合法利益,而且还严重地扰乱了金融秩序,因此《刑法》规定对这类犯罪行为应予以严惩。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其特征是: 1.犯罪主体是自然人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2.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所有权。
3.客观方面表现为信用卡诈骗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四种形式。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行为。
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进行消费购物提取现金等行为;(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行为。
即使用已超过有效使用期限的信用卡或使用已挂失而无效的信用卡等行为;(3)冒用他人信用卡,即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骗取财物的行为;(4)恶意透支。
浅议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手段、特点及防范措施

浅议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手段、特点及防范措施【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信用卡越来越成为金融业务的重要工具,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地便利。
与此同时,犯罪分子也盯上了这个新兴的产物,采取多种多样的手段实施诈骗,给当事人带来重大的财产损失。
本文列举了信用卡诈骗的常见手段,分析了犯罪的特点,并提出了预防该类犯罪的建议,希望对防范信用卡诈骗犯罪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信用卡;诈骗犯罪;手段;特点;防范措施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近年来,不少犯罪嫌疑人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自助银行、ATM等多种工具和手段对银行个人客户的信用卡内资金实施诈骗的案件呈不断递增趋势,严重侵害了银行客户的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
1.常见的几种类型(1)发送手机短信骗取卡内信息。
利用手机短信发送虚假的消费提示或中奖提示,诱骗客户拨打假冒的银行客服电话、银联信息卡管理中心、公安部门等部门的咨询电话,套取客户的银行卡、密码等信息进行诈骗。
(2)在ATM机上贴虚假告示。
在ATM机上以银行名义张贴虚假提示,谎称“银行的业务系统正在升级”,诱骗客户按操作程序,将账户内资金转入指定活期账号。
(3)利用电话截取银行卡密码。
通过电话连接各银行的电话,截取客户的银行卡、密码、身份证等信息,从而盗取客户账户内的资金。
(4)利用假网站实施犯罪。
不法分子先行在互联网上建立一个虚假银行网站,诱使客户提供账号和密码,或诱使客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安装计算机病毒,使网上银行账号和密码被窃。
(5)通过互联网上交易骗取信用卡信息。
通过互联网网上交易,提示要将交易款存入客户的个人借记卡中,同时向客户提供咨询电话,告知客户通过该电话查询交易款是否入账,由此套取客户的银行卡、密码、身份证等信息进行诈骗。
(6)克隆银行卡窃取资金。
通过拾取被丢弃的取款凭条等手段窃取客户银行卡号及密码,克隆银行卡窃取客户资金。
[信用卡诈骗的两种常见方法及防范措施]常见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
![[信用卡诈骗的两种常见方法及防范措施]常见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https://img.taocdn.com/s3/m/1133cc0e4b7302768e9951e79b89680203d86b96.png)
[信用卡诈骗的两种常见方法及防范措施]常见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最近,笔者对信用卡诈骗的相关案例和研究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文章进行了调研,感受颇深,现将总结的两种信用卡诈骗主要手法和大家进行交流,并提出解决措施,以期能减少此类经济犯罪的发生。
信用卡诈骗共有四种方法: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
在该书中,主要涉及伪造和冒用两种方法,在此,我们也看看利用这两种方法的五花八门的手段。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其手段有:信用卡诈骗团伙跨境实施的;伪造国际信用卡,入境刷卡的;利用伪造的国际信用卡,在骗领的POS终端虚假消费刷卡的;利用工作便利窃取储户资料,内外勾结的;在ATM上添加程序截取客户信息,制作伪卡异地取款的。
二、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其手段有:拾得遗失卡,冒名刷卡消费的;借代他人办卡之名,冒用消费并恶意透支的;非法购买身份信息,冒充他人转账提现的;利用信用卡网络银行功能,冒用他人名义注册消费的;通过网上、电话银行查询,试猜他人账户密码后实施诈骗的;虚构网上交易骗取境外资金,利用信用卡结算服务套现的;利用“带卡存折”实施调包诈骗的;ATM旁虚假“热心”行信用卡调包诈骗之实;银行员工故意误输存款额,内外勾结异地支取现金的;通过安装吞卡装置,张贴虚假提示骗取信用卡及密码的。
以上所说的还不是信用卡诈骗的全部手段,随着科技的进步还会有其他手段不断涌现。
虽然我们无法预防新生事物,但我们要知道,信用卡诈骗是针对钱的犯罪。
诈骗分子会在诈骗成功之后,在商场、酒店、宾馆和娱乐场所频繁刷卡,单笔消费金额过大,且购买对象多为数码摄像机、数码相机、手机、香烟和酒等大宗易销商品;或者是直接在ATM上提现和通过网上转账。
针对信用卡诈骗的以上手段和特点,我们需从以下五方面着手解决:一、银行方面。
1、加强银行内部风险控制,堵塞银行内部漏洞,完善审核机制;2、加强对银行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建设,并加大监督力度,增强其责任心和职业道德;3、发卡单位的领导、职员应实行职、权、责挂钩,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4、改进完善“自动汇款”程序,改进银行“添加注册”系统,加强对开办个人网上银行证书的监控,封堵网上银行的漏洞;5、定期派专人检查ATM柜员机,看有无安装吞卡装置、有无张贴查询电话、有无修改内部程序等反常情况;6、派专人对信用卡的消费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如频繁刷卡、单笔消费金额过大等,要及时冻结其资金并与公安机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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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信用卡诈骗犯罪的防控对策
浅谈信用卡诈骗犯罪的防控对策
一、当前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特点
(一)团伙作案,涉案人员复杂,发案数量多,损失大
从目前查处的案件来看,犯罪分子为了便于诈骗得手,往往组成犯罪团伙,涉案人员有各种行业单位和自然人,还有银行、特约商户的内部人员。
他们相互勾结,密切配合,不断利用信用卡交易、服务的各环节连续实施犯罪,犯罪案件持续上涨,所以案件的数值和损失也相当惊人,有的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
(二)犯罪手段多样化,智能性强
目前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形式多种多样,电话、手机、网络等都成为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
犯罪分子有的通过设置假银行网站、在网上支付时安装盗码软件、利用电子邮件、截获电话银行资料、假扮银行工作人员、使用盗码机等方式获取客户资料、破解信用卡密码后,伪造并使用信用卡;有的是直接发送短信、在ATM机上做手脚窃取他人信用卡、借机在持卡人交易时掉包等手段冒用他人信用卡;有的假冒他人身份申办银行信用卡,然后恶意透支;有的勾结信用卡特约商户虚构交易、套取现金等,这些不断更新的犯罪手段让人防不胜防。
(三)跨国、跨境作案特点日益突出
现在,国际上已经形成了不少的国内国际信用卡犯罪集团,利用强大的资金实力和组织能力,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伪造信用卡集团通常在A国制造伪造的信用卡,在B国窃取客户资料,在C国写入磁条信息后再到他国消费,从制作到销赃犯罪分工细致,实施犯罪环节增加,形成一条结构严密的犯罪操作流程。
(四)犯罪隐秘性强,给侦查工作带来挑战
随着网络、通讯的技术快速发展和网上支付信用卡业务的扩展,网上支付信用卡的多用途特点也被用于实施犯罪。
鉴于客户服务终端有限的识别能力和计算机、网络的技术特性,一些网上信用卡诈骗犯罪即使多次实施、造成严重损失,也难以被发现,为犯罪分子隐蔽作案、隐匿销毁犯罪痕迹及赃款的去向提供了机会。
由此可见,技术含量越来越高,信用卡诈骗犯罪对个人、单位和社会的危害将进一步加深,也为侦查工作带来挑战。
二、防控信用卡诈骗犯罪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法律规范问题,影响了信用卡犯罪的认定与处罚
1.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成为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主体。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单位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不能成为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
司法实践中,一些单位为规避法律制裁,利用单位信用卡大肆恶意透支,手段上更加专业,给银行造成巨额损失。
而对突出的单位犯罪,司法机关若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直接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显然与罪刑法定原则相矛盾,给执法带来困难。
2.对实施信用卡诈骗的相关行为没有规定为违法或犯罪行为,不易
界定。
根据法律规定,伪造信用卡构成犯罪的可直接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信用卡伪造者往往不直接继续持卡犯罪,而是将大量伪造的信用卡交给他人消费或提现。
从制作、运输、销售各个环节都有专业的犯罪组织承担,各个环节又相对独立,只能按照“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来定罪量刑,而要证明“共犯”难度很大,滞后的立法给信用卡犯罪的打击带来诸多被动,造成很多案犯无法定罪处罚。
而对持有、贩卖假身份证者的处罚;或行为人有骗领信用卡的行为且数量较大,但还未实施恶意透支;或窃取他人信用卡磁条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均没有相应的发条予以界定,从而引发了钻法律的漏洞实施信用卡诈骗犯罪。
3.缺乏完备的信用卡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信用卡市场还是各自为政,相对封闭。
在信用卡发行条件、银行卡数据处理、联网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还未规范和统一。
对于信用卡透支限额、提取数额、转账数额、违规违法责任以及经济处罚等方面的问题,银行卡章程中规定不明确。
立法的滞后性不仅制约了我国信用卡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也给信用卡犯罪活动以可乘之机。
(二)信用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发卡银行与特约商户的规章制度和制约机制不健全。
各商业银行在发卡时没有统一的操作规章,无序竞争,对发卡、担保及授权的条件把关不严,运行中又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而特约商户为了自身利益更是随意经营,不严格按照程序操作,违规行为往往得不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