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城市用地及其适用性评价

第11章  城市用地及其适用性评价
第11章  城市用地及其适用性评价

一、名词解释

1、土地开发:广义指因人类生产建设和生活不断发展的需要,采用一定的现代科学技术的经济手段,扩大对土地的有效利用范围或提高对土地的利用深度所进行的活动

狭义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未利用土地开发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有效途径。

2、土地级差收益:指因土地等级差所带来的收益,是确定基准地价的根据之一.

3、城市用地选择: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选择适于建设城市的位置、用地范围和发展用地,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城市功能分区的布局,对各项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也有影响

4、二类居住用地:需要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改善条件后才能修建的用地。

5、土地适用性评定:对土地的自然环境,按照生态系统要求、城市规划与建设的需求,进行土地的功能和工程的适宜程度,以及城市建设的经济性与可行性的评估

6、盛行风向:一段时间内该地的主导风向

7、地震烈度和震级:表示地面及建筑物遭受地震影响和破坏的程度/地震的大小

二、简答题

1、城市用地选择的条件、原则等

①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中有关土地利用的规定

②新城选址或各种开发区选址既要满足建设空间与环境的需要,同时要为将来进一步发展预留余地与方向;旧城扩建用地选择,要结合旧区的布局结构考虑城市扩展重构城市功能布局的合理性;要充分利用旧城的设施基础,节省建设投资。

③用地选择应对用地的工程地质条件作出科学的评估,要结合城市不同功能地域对用地的不同空间与环境质量要求,尽可能减少用地的工程准备费用。同时做到地尽其利,地尽其利,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④注意保护环境的生态结构,原有的自然资源和水系脉络。

2、城市中工业与居住用地的关系

①居住用地分散布置与工业用地周边,方便供人上下班

②二类居住用地和一类工业用地集中布置时,中间应设有隔离带

③一类居住用地周边不布置工业用地,保证环境的优良

3、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标准,用地平衡表的作用

①体现一个城市的用地结构,特别是现状和规划对比,能够看出城市的用地结构与城市的性质、功能定位是否相符,是否有所优化

②方便不同分类的用地进行恰当组合

4、土地适用性评定的考虑因素

①城市用地自然条件评定(城市用地适用性评定):用地的自然环境条件适用性评定,是对土地的自然环境,按照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需要,进行土地使用的功能和适宜程度以及城市建设的经济性和可能性的评估。作用是为城市用地选择和用地布局提供科学依据。地质条件——不同的地基承载力,选择城市用地、项目建设——合理经济水文条件——水源、交通、排水、景观作用。地下水流向与地面建设用地分布,其他自然条件一并考虑(污染)气候条件——太阳辐射、风象(风频,工业区关系),温度,湿度(市政)地形条件——山地、丘陵、平原——城市一般选择平原河谷等地带

②城市用地建设条件评定:组成城市各项物质要素的现有状况和他们在近期内建设或改进的可能,以及他们的服务水平和质量。1)建设现状条件,2)工程准备条件,3)基础设施条件

③城市用地的经济评价:根据城市土地的经济属性和在城市社会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作用,综合评定土地质量的优劣差异。1)根据区位条件对土地作用方式建立产生土地评价的基本思路;2)以分析区位条件入手,取得土地评价因素的因子体系;3)根据区位理论中的,某些原则,确定城市土地评价因素的作用方式,作用强度和变化规律。

四、论述题

1、论述城市规划的防震措施。

a.加强城市用地分析评定工作,对强烈褶皱带、活动断裂带、古河道、矿藏采空区、大型水库下游、洪水淹没区、地形上平原与山地接合部等,一般不宜选择作为城市建设用地,或布置重要的建筑物。

b.调整、迁出易产生次生灾害的油库、化工厂、货场等设施。

c.适当扩大城市绿地面积,合理安排城市居住区小块绿地。

d.搞好道路规划,适当增加主要干道宽度,最好修建有两条以上通路和多方向对外交通出口。

e.对被铁路、河流分割的城市,适当保留河流渡口,铁路平交道口。

f.合理控制城市建筑密度,扩大房屋间距,少建高层建筑。

g.为保证震时救护工作的需要,对通讯、消防、公安、救护等,应有较高的设防标准

h.在给排水市政设施和电力、煤气、电讯等设施上,都应有备用措施和进行分区的抗震、防震规划。

2、城市用地功能组织:

(1)点、面结合,城乡统一安排。城市的存在,必须以周围地区的生产发展和需要为前提。城市作为一个点,周围地区作为面,点面结合,在分析地区工农业生产、地区交通运输、地区水利及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对城市总体布局影响的基础上,必须把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市区与郊区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考虑、全面安排、合理制定城市总体布局。

(2)功能明确、重点安排城市主要用地。工业生产是现代城市发展的主要组成。工业布局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发展规模和方向。综合考虑工业布置与居住生活、交通运输、公共绿地关系,兼顾新、旧区的发展,是城市用地功能组织的重要内容。

(3)规划结构清晰、内外交通便捷结构清晰是反映了城市各主要组成用地功能明确、相互协调,有安全、便捷的交通联系。在规划中要应做到以下几点:1)城市各组成部分力求完整、避免穿插。2)充分考虑各区之间有便捷的交通联系。3)反对从形式出发,必须因地制宜地探求切合实际的城市用地布局。

(4)阶段配合协调、留有发展余地。一个城市的形成,需要二三十年。需要不断发展、不断改造、更新、完善、提高。因此制定城市总体布局时,要有一个良好的开端。1)要合理确定第一期建设方案,建设用地力求紧凑、合理、经济、方便。2)城市建设各阶段要互相衔接、配合协调。3)加强预见性,布局中留有发展余地,规划布局要有弹性。

(5)城市总体布局的基本形态。一般是集中式;因自然地形、地下资源,交通干道分隔而采用分散布局。

(6)作多方案比较,城市总体布局反映城市各项用地的内在联系,综合比较是城市规划设计中的重要工作方法。因此,城市总体布局需要多作几个不同的规划方案,探求一个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综合方案。

(7)多中心组群式结构。目前中外一些大、特大城市在总体布局上正由单个中心同心圆向多中心组群式的结构转化,把城市划为几个综合规划片,每片均有生产区和市级中心,为居民就业和生活创造良好条件,各片之间以森林绿地分隔,各片相对独立。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问题解答

1、新、老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过渡、衔接? 2012年1月16日新标准正式实施,在新老标准执行的过渡期内总体上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 首先,城市总体规划应按照不同工作阶段,区别对待。已经正式批复实施的总规,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向前追溯执行的原则,不必按照新标准重新修编。在编的总规可以坚持有选择地执行的原则,对已经完成的规划纲要或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尽量减少后续实施的不对接问题;但执行中对调整所有现状、规划数据、图纸较为困难且对编制审批进度存在重大影响的,可以不完全按照新标准重新进行技术处理。2012年以后新启动的总规修改、新编应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 其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样应区别对待。对于已经批准的控规,不必单纯为执行新标准而重新修编,可结合实施评估、动态维护,按照新标准逐步修改完善。在编、新编的控规应全部按照新标准执行,保证后续规划和用地管理的协调一致。 再次,规划审批管理系统应坚持不影响正常的城市规划管理业务开展为前提,从易到难,由主及次地逐步推进与新标准的对接工作。比如,城市规划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一张图”系统)中已经入库的现状、规划数据和管理程序相关接口等,可结合规划实施评估、动态维护、修改完善、修编修订等工作逐步更新调整。 2、如何把握本标准与专项标准、地方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1.0.3条明确规定,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已加强了与土地、交通、园林、环保等相关技术法规的充分对接,避免本标准执行时与其他相关标准产生矛盾;二是城市(镇)总规和控规使用本标准时,还应遵守其他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的适用对象为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具备条件的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部门组织的居住区、公共设施、绿地、道路交通、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等专项规划应首先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等相关专项标准,不具备条件的其他镇、乡、村的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标准应使用《镇规划标准(GB 501 88--2007)》、《村规划标准》(在编)。 此外,本标准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各地在实际工作中部应严格遵守。同时,各地为满足本地城市规划编制的实际要求,在不违背本标准的前提下,可进一步补充、完善、细化相关规定,出台相应的地方标准或实施细则。 3、本标准适用范围中“其他具备条件的镇”指什么? 本标准将“其他具备条件的镇”纳入适用范围,意在实事求是地反映我国小城镇迅猛发展的客观现实,加强对空间布局和形态上已经与城市无异的建制镇的规划指导。1、0、2条文说明中规定“其他具备条件的镇指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已达到设市城市标准,但管理体制仍保留镇的行政建制”,但其中并未提出量化指标的要求。因此,在实际规划工作中,

适宜性分析评价

适宜性分析评价 适宜性分析是城市规划中经常用到的。其应用范围基本分为5 大类: 一是城市建设用地的评价,二是农业用地的评价, 三是自然保护区或旅游区用地的评价, 四是区域规划和景观规划, 五是项目选址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其中,最常用到的是城市建设用的适宜性评价。适宜性评价即根据各项土地利用的要求, 分析区域土地开发利用的适宜性,确定区域开发的制约因素, 从而寻求最佳的土地利用方式和合理的规划方案。合理确定可适宜发展的用地不仅是以后各项专题规划的基础,而且对城市的整体布局、社会经济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 在进行适宜性分析评价时需要考虑的影响因子有很多,生态方面的,经济发展方面的等等都有,不过通常情况下,适宜性分析主要考虑的是生态方面的限制性因素,如与水源,生态敏感地的距离,坡度高程等因素,所以通常意义上的适宜性评价可以狭义的理解为是生态适宜性评价。 不同尺度下的生态适宜性评价其侧重是不同的,如果是大尺度的评价,可以进行建设用地的适宜性评价,如果具体到城市内部,可以进行居住用地工业用的适宜性评价。具体选用什么指标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适宜性评价有两种。一种是在规划前期对区域的适宜性评价,为确定城市布局和环境保护提供参考,是规划的重要依据。另一种是对规划方案或是现有的情况进行适宜性评价,评价这个方案或是现状是不是适宜的。显然,第一种意义更大一些。这两种评价所采用的指标也是不同的,各有侧重。但目前的很多论文中,经常讲这两者混淆,一般情况下,总规或一些规划的前期分析多用第一种方法,规划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多用第二种方法。

在方法上,适宜性分析采用的理论方法是数学概念中的多准则多目标评价,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多因子权重叠加,此外,对上面提到的第二种情况,多使用模糊数学的理论,其核心是计算单个指标的隶属度。在技术实现上,适宜性分析采用GIS技术。GIS具有强大的空间地理数据管理和分析功能,并能对分析结果给予直观显示,为具有空间属性特征的用地评价提供了一种有效工具。 适宜性评价的过程可以这样理解:找到与适宜性相关的因子(经验及参考别人的,或专家来定,即德尔菲法),进行分级,将其对适宜性的影响用分级的方式区别出,再对因子赋以权重(经验或层次分析法),对每一个因子进行评价计算,最后进行叠加分析得到结果。 其基本表达形式可以用式(1) 表示:S = f ( x1 , x2 , x3 , ?, xi ) (1) 式中, S 是生态适宜性等级, xi ( i = 1 ,2 ,3 , ?, n) 是用于评价的一组变量。目前常用的基本模型是权重修正法(式2) : S = ΣW i X i (2) 式(2) 中, S 是生态适宜性等级, Xi为变量值, W i为权重, i = 1 , 2 , 3 , ?, n。 采用公式(2) 进行生态适宜性评价的最大问题是每个变量对于生态适宜性的贡献是十分复杂的, 既有正面又有负面的影响, 有些因素对某种土地利用构成绝对限制, 有些则构成发展潜力。通俗的讲,有的是限制性因素(例如近水30米内,坡度大于15限建),有的是潜力型因素(如越靠近交通要道越好),因素本身的情况不同。可以把生态适宜性理解为生态潜力扣除生态限制性的剩余。这在实现操作的时候很好处理,例如在栅格运算中,凡是0值得删掉就行,还有就是一些限制性因素可以去负值。

实验三城市用地适应性评价与衡量

实验三城市用地适应性评价 城市用地适应性评价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项前期重要工作,包括工程地质、经济以及生态环境。本实验涉及一部分指标体系 实验目的:如何利用GIS经行多因子的城市用地适应性评价 实验原理:1.确定城市用地适应性评价的因子及其权重; 2.对各个单因素做适应性评价,统一分级成1-5级,并且转换成栅格数据; 3.对所有的单因素评价的栅格数据做叠加操作,每个栅格代表的地块将得到一个综合的评价值; 4.对综合后的栅格数据评价值进行重新分类定级。 实验数据:本实验的研究区为某个山区的小城镇,数据包括矢量数据库(评价基础数据.mdb)以及地形栅格数据(高程、坡度)。 关于用地适宜性评价的研究很多,指标体系也不相同。本实验主要采用钮心毅、宋小冬的研究,适宜性评价分为两大类:生活区的用地适宜性评价和工业区的用地适宜性评价,包括了各自的交通、市政、绿地等。 不同类型的用地适宜性评价的准则也是不一样的,例如生活区的用地适宜性评价更加关注的是城市中心区的可达性、环境适宜性等,但是工业区用地适宜性评价更关注交通快捷性、土地成本、环境影响等。 本实验主要是针对生活区用地适宜性的评价,因此选择了以下因素经行评价:

实验步骤 层次分析法 1.首先对各个单因素做适宜性评价,统一分级成1-5级,并转换成栅格数据; 2.经行栅格数据的加权叠加运算,每个栅格代表的地块将得到一个综合评价值; 3.最后,对综合后的栅格数据重新分类定级,得到居民生活区的用地适宜性综合评价值。 单因素适宜性评价分级 交通便捷性评价 交通便捷性评价主要根据距离省道、县道的远近加以确定,评价标准如下: 1.添加道路图层,打开属性表,按属性选择,在对话框中点击“获取唯一值”,然后“类型=省道”或“类型=县道”。 2.分析工具——领域分析——多环缓冲区,对话框如下:分别建立省道和县道的多环缓冲区。

用地适宜性评价

GIS实验报告 ——金川县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评价 一、引言Introduction 1.1项目背景 金川县位于四川省西北部,阿坝州西南部,东南距省会成都424公里,离阿坝州州府马尔康91公里。金川县地处川西北生态经济区中心地带,阿坝州南部综合经济区重要板块,位于大渡河上游,大金川河旁,省道211经过县城。此次金川县城市总体规划重点是对金川县城的城市发展方向做出判断。 1.2定义需GIS解决的问题 金川县城沿大金川河发展,周边山地丘陵地形复杂,城市位于槽谷地带。随着金川县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现状用地已经不能满足其发展需求。在本次实验报告中,将运用GIS的科学分析方法,对像金川县城这样处于的复杂山地地形和河流谷地的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做出较为理性的评价。 1.3确定实验的目标或者需验证的假设 本次实验的目标是:整理分析各项对于建设用地选择有影响的评价因子,运用GIS的数据管理能力,综合评价城市建设用地的选择方向。改变以往规划环节中依靠感性的设计方法,为项目提供科学数据分析和可视化设计流程,并以此为依据,对建设用地进行反向论证,不断优化设计,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1.4研究区域 本次实验的研究目的是进行建设用地选择,因此研究区域范围较小,主要包括:大金川河两侧用地面积较大且较为平缓的地带。(沿大金川河,金川老城区南部,老城区北部、老城区东部) 二、方法Methods 2.1前期资料整理 根据实验目的提取实验所需要的各项要素,并将提取出来的要素整理为便于实验操作文件格式,祛除多余冗杂的信息,减少无效数据的干扰,提高实验效率。 本次实验报告的地形CAD较为复杂,老城区部分由于城市建设情况,而缺乏高程赋值的等高线,故此次实验以高程点为基础,选择所有的高程点;原位粘贴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 137-90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建设部[ 1990-7-2] 关于发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通知 建设部(90)建标字第322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_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施行。 市规划司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年7月2日 编制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第25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城市规划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外标准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规划工作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交我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百万庄,邮政编码10003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年3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基于gis的用地适宜性评价

基于GIS的南方某城市用地适宜评价 摘要:GIS支持的用地适宜性评价是用户通过GIS系统对相关地理对象交互输入、分析、输出结果的过程。本文以南方某城市区域发展适宜性评价为例。先进行生态适宜性、城镇规模扩展适宜性、基础设施发展适宜性三方面评价,再进行整体适宜性评价。旨在:确定建设用地所占的比例和分布情况;对规划期内可作建设用地的土地进行分类,确定城市延展方向;对现有建设用地进行评价与分级,为旧城区改造确定基准,为土地定价提供参考。 引言:无论是城市空间发展的概念规划、城镇体系规划还是总体规划,规划者都要事先明确哪些土地适于开发建设、发展用地是否足够、哪些用地有优先发展的条件。城市用地适宜性评价是在调查分析城市自然环境条件的基础上,根据用地的自然条件和人为影响,以及修建的要求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确定土地的建设适宜程度。建设用地适宜性程度高的土地,地基承载力大,地势平坦,建筑造价低,对于项目布局无空间规模限制。因此,考虑地形地貌、生态、重大基础设施、政策对对城市土地开发建设条件、发展方向、发展重点的综合影响,结合已有城镇空间分布状态,进行城市区域发展适宜性评价,将为规划决策分析提供定量化和直观的依据。 一、建立评价模型 1、评价原则: 1)综合性和主导因素相结合 城市建设用地质量的优劣、适宜建设的范围及适宜度均是由土地自然条件和土地资源配置的合理性等因素所决定的,因此评价必须以综合性原则为基础。但是,由于不同的建设用地构成因素对于土地利用的作用不同,不同的土地用途对于城市建设用地质量的要求也不一样。因此,必须按照各要素的重要性不同,使各种土地要素的作用和影响能够得到全面反映,并能够突出主要要素和城市用地的主要矛盾。 2)有机协调 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分析必须充分考虑城市的总体规划、旅游规划、交通规划、矿藏开发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水资源利用保护规划等各种层面规划的要求,与城市发展战略相协调。与生态保护相结合,与城市的景观环境相适应,避免建设用地选择的空间冲突和时间错位,使用地适宜性评定更加合理、科学。 3)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结合 土地资源系统是多层次的复杂系统,评价要正确反映其全貌,必须依据区域情况。制定出科学的层次清楚的评价体系。大城市人多地少,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同时该城市分布有河流、水库、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良好,用地评价必需要维护环境的生态平衡。同时,为了提高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率,用地的供给也应当考虑城市规划和生产力布局,充分满足土地利用的社会和经济目标。 2、评价方法 采用多因子综合叠加分析与主成分分析组合的方法,在一定数据精度下判定市域土地利用的建设适宜性与保护适宜性,以及具体的适宜建设或保护的用地类别。 3、因子选择 考虑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把农田保护和控制要求作为主要生态因子。农田保护区包括三类用地:基本农田(不适宜建设)、一般农田(基本适宜建设)、其他土地(适宜建设)。另一个重要的生态因子是坡度条件,因为有山地丘陵分布在城市内,不同坡度条件的建设成本和宜居条件也不同。根据《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的要求(工业用地最大坡度10%,居住用地最大坡度25%),将坡度值划分3个等级,对应适宜建设、基本适宜建设

第11章+城市用地分类及其适应性评价

1.哪些因素决定了不同城市土地的价值极差?有学者认为,我国提供的土地拍卖制度提升 了房产价格,是否应该叫停土地拍卖? 1区位2周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程度3道路交通状况4周边的经济活动水平5周边的公园绿地等环境状况6周边的产业布局7周边的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房产价格分为房价和地价,其中,地价所占比重大大高于房价。自从1987年,深圳第一宗土地拍卖,到2004年国家全国统一土地双轨制度,包含两种:一种是政府无偿划拨国有土地给用人单位;另一种是所有经营性土地出让,全部实行招拍挂制度。土地的招拍挂制度,决定了土地价格只升不降。地价的上升,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房价的上升。 而我国的税收分成制度,决定了现阶段地方政府的税收来源主要是土地的增值税和使用税,理由如下:我国现行税收分三部分:1全部归中央,主要包括: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进口增值税、船舶吨税2中央和地方增值税三一开,所得税六四开,主要包括: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3全部归地方,主要包括: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和增值税、房产税、契约税、车船税、烟叶税 综上可知,土地拍卖制度会影响房价,但究其根源,是因为我国的税收分成制度所导致的,解决办法便是修改税收分成制度。土地拍卖制度体现了土地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价值,不应该叫停。 2.城市用地评价应该考虑哪些因素?在你所居住的城市中,对城市安全影响最大的自然或 工程要素是什么? 1地质条件(建筑基础、滑坡与崩塌、冲沟、地震)2水文条件(水文条件、水文地质条件)3气候条件(太阳辐射、风向、温度、降水和湿度)4地形条件(a影响城市的布局、平面结构和空间布置b地面的高程和各用地部位之间的高差是对制高点的利用、用地的竖向规划、地面排水和洪水的防范等方面的设计根据c地面的坡度,对规划和建设有多方面的影响d地形与小气候的形成有关e地貌对通信和电波有一定的影响。 郑州处于平原地区,相对于周边地势较高,没有洪水、地震、滑坡、泥石流,好像没有影响城市安全的自然和工程要素啊,希望大家多多建议和启发。 3.城市用地选择的影响要素是什么?如果你所居住的城市需要进一步发展,主导方向应该 是什么?为什么? 由于用地适用性评价中,已对危机环境安全和城市安全的要素进行了识别,并将之划定为禁建区,因此在城市用地的选择阶段,相对关注各种经济、社会和制度要素。通常涉及的方面如:1建设现状和使用2重大基础设施3区域关系4市政设施配套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6生态环境与自然环境7文化遗存8社会问题。 郑州的主导方向:以无与伦比的交通优势为依托,大力发展客运和物流,同时带动区域工业和高兴技术产业的发展。 郑州如今拥有亚洲最大的列车编组站郑州北站和中国最大的零担货物转运站郑州货运东站,以及亚洲唯一运行时速350公里的高速铁路十字枢纽站郑州东站。未来郑州将成为全国普通铁路和高速铁路网中唯一的“双十字”中心,形成以郑州为中心的中原城市群“半小时经济圈”、中原经济区“1小时经济圈”和全国“3小时经济圈”。以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为中心,一个半小时航程内覆盖全国三分之二的主要城市、五分之三的人口。 郑州是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是连接华北地区与中南地区的最大的物资集散地,是西部内陆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经济互动的枢纽。2011年9月28日,中国国务院出台意见支持河南省建设中原经济区,中原经济区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意见中

ArcGIS上机二城市用地适宜性评价

ArcGIS上机二城市用地适宜性评价

上机二:城市用地适宜性评价 一、上机内容简介 本练习的研究区域为某山区的一个小镇。研究区域面积为1555公顷,其中镇建成区42.6公顷,镇周边有2处独立工矿和5处较大的农村居民点。本练习主要是针对研究区的生活区进行用地适宜性评价,选取交通便捷性、环境适宜性、城市氛围和地形适宜性4类评价因子,其中环境适宜性和地形适宜性还包含子因子,如表2-1所示。 用地适宜性评价因子及权重表2-1 评价因 子 子因子权重 交通便 捷性 —0.28 环境适宜性滨水环境0.09 远离工业 污染 0.06 森林环境0.07 城市氛 围 —0.18 地形适地形高程0.155

宜性地形坡度0.155 对于各单因素的居住用地适宜性评价,本练习统一将评价值分级成1-5级,其中3级是勉强可用于居住用地建设,但需要进行特殊处理,5级代表最适宜建设,1级代表完全不适宜建设。 具体步骤: ?首先,对各个单因素作适宜性评价,统一分级成1-5级,并转换成栅格数据; ?然后,进行栅格加权叠加运算,每个栅格代表的地块将得到一个综合评价值; ?最后,对综合后的栅格数据重新分类定级,得到居住用地适宜性综合评价图。 二、单因素适宜性评价分级 2.1、交通便捷性评价 交通便捷性评价将根据距离省道、县道的远近加以确定,如表2-2所示。 交通便捷性的评价标准表2-2 评价 因子 分类分级 交通便捷性距离省道0-500米,距离县 道0-250米 5 距离省道500-1000米,或距 4

离县道250-500米 距离省道1000-1500米,或 3 距离县道500-1000米 距离省道1500-3000米,或 2 距离县道1000-2000米 距离省道3000米以上,或距 1 离县道2000米以上 1、计算省道和县道的缓冲区 步骤1:启动ArcMap,打开“chap04\练习数据\评价基础数据\评价基础数据.mxd”。该地图文档包含【道路】图层,道路有两种类型:省道和县道。 步骤2:选择所有省道要素。 右键单击【道路】图层,在弹出菜单中选择【打开属性表】,显示【表】对话框。 点击【表】对话框的工具条上的【表选项】工具,在弹出菜单中选择【按属性选 择…】,显示【按属性选择】对话框。 选择上部列表框中的【类型】字段,然后点击【获取唯一值】按钮,【类型】字段的值 将显示在中部列表框中。 点击下部输入框,然后双击【类型】字段,

土地适宜性评价(操作步骤)GIS

土地适宜性评价(操作步骤) 按照张媛媛老师的要求,土地适宜性评价至少包括坡度和洪水淹没分析两个生态限制要素。如果学有余力,可以再分析一下道路对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引导作用。 一、设置分析环境 在cad里把规划范围写成一个块“规划范围.dwg”。导入gis中,双击,选择“polygon”。右键,数据——导出数据,生成“规划范围”shp。 地理处理——环境设置——处理范围,选择“规划范围”shp。 Arctoolbox右键,环境设置,处理范围,选择“规划范围”。 二、由等高线生成DEM(数字高程模型) 1.将cad文件导入gis中。双击cad文件名,有5个文件,选择polyline。

点确定。 2.选择高程大于0的polyline,即为等高线,生成shp. 打开属性表。点按属性选择,elevation>0. 点图层名,右键,数据——导出数据,图层名“denggaoxian”。 生成的新文件加载到视图中。

3.生成TIN。3D Analyst 工具——TIN管理——创建TIN。注意:height field选“elevation” TIN生成了! 4.转栅格。3D Analyst 工具——转换——由TIN转出——TIN转栅格。注意:设置栅格大小(cellsize)(栅格大精度小,栅格小精度大)。

三、坡度因素评价 1.生成坡度。3D Analyst 工具——栅格表面——坡度。 输入栅格选dem。

输出栅格slope。 2.对生成的坡度进行适宜性评分。 点slope右键,打开属性表。点“符号系统”,选“已分类”,类别改为“3”。点“分类”。“中 断值”:第一个填“10”,第二个填“25”,第三个不改。点确定。再点确定。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建设部(90)建标字第322号实施时间:1991年3月1日 (GBJ137-90)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第1.0.3条编制城市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 第2.0.1 条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 第2.0.2条城市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 第2.0.3条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但不得增设任何新的类别。 第2.0.4条城市用地分类应采用字母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各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第2.0.5条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必须符合表2.0.5的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一)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范围 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R1 R11 R12 R13 R14 一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 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R2 R21 R22 R23 R24 二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 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第11章 城市用地及其适用性评价

一、名词解释 1、土地开发:广义指因人类生产建设和生活不断发展的需要,采用一定的现代科学技术的经济手段,扩大对土地的有效利用范围或提高对土地的利用深度所进行的活动 狭义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未利用土地开发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有效途径。 2、土地级差收益:指因土地等级差所带来的收益,是确定基准地价的根据之一. 3、城市用地选择: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选择适于建设城市的位置、用地范围和发展用地,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城市功能分区的布局,对各项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也有影响 4、二类居住用地:需要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改善条件后才能修建的用地。 5、土地适用性评定:对土地的自然环境,按照生态系统要求、城市规划与建设的需求,进行土地的功能和工程的适宜程度,以及城市建设的经济性与可行性的评估 6、盛行风向:一段时间内该地的主导风向 7、地震烈度和震级:表示地面及建筑物遭受地震影响和破坏的程度/地震的大小 二、简答题 1、城市用地选择的条件、原则等 ①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中有关土地利用的规定 ②新城选址或各种开发区选址既要满足建设空间与环境的需要,同时要为将来进一步发展预留余地与方向;旧城扩建用地选择,要结合旧区的布局结构考虑城市扩展重构城市功能布局的合理性;要充分利用旧城的设施基础,节省建设投资。 ③用地选择应对用地的工程地质条件作出科学的评估,要结合城市不同功能地域对用地的不同空间与环境质量要求,尽可能减少用地的工程准备费用。同时做到地尽其利,地尽其利,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④注意保护环境的生态结构,原有的自然资源和水系脉络。 2、城市中工业与居住用地的关系 ①居住用地分散布置与工业用地周边,方便供人上下班 ②二类居住用地和一类工业用地集中布置时,中间应设有隔离带 ③一类居住用地周边不布置工业用地,保证环境的优良 3、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标准,用地平衡表的作用 ①体现一个城市的用地结构,特别是现状和规划对比,能够看出城市的用地结构与城市的性质、功能定位是否相符,是否有所优化 ②方便不同分类的用地进行恰当组合 4、土地适用性评定的考虑因素 ①城市用地自然条件评定(城市用地适用性评定):用地的自然环境条件适用性评定,是对土地的自然环境,按照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需要,进行土地使用的功能和适宜程度以及城市建设的经济性和可能性的评估。作用是为城市用地选择和用地布局提供科学依据。地质条件——不同的地基承载力,选择城市用地、项目建设——合理经济水文条件——水源、交通、排水、景观作用。地下水流向与地面建设用地分布,其他自然条件一并考虑(污染)气候条件——太阳辐射、风象(风频,工业区关系),温度,湿度(市政)地形条件——山地、丘陵、平原——城市一般选择平原河谷等地带 ②城市用地建设条件评定:组成城市各项物质要素的现有状况和他们在近期内建设或改进的可能,以及他们的服务水平和质量。1)建设现状条件,2)工程准备条件,3)基础设施条件

用地适宜性判断与坡度的关系

三、判定因子与标准的确定 (一)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的常用因子及其标准 从城乡规划技术方法上,评价建设用地适宜性的因子有很多,在各种教材以及国家标准与规范中均有涉及,各地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不同,侧重点也应有所不同。另外,重庆市在编制新总规之前委托相关研究机构进行了专题研究——《重庆都市区自然条件、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其中也对都市区城市建设用地适宜性进行了详细评价。 1、城乡规划教材、标准、规范等资料中关于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常用因子的相关表述 (1)根据《城市规划原理(第三版)》,在山区和丘陵地区,地面坡度的大小往往影响着土地的使用和建筑布置,因此坡度是用地评定的一个必要因素。一般是按照适用程度划分为<10%、10%—25%、>25%三类,也有分成0—8%、8%—15%、15%—25%、>25%四类。 (2)根据《城市规划原理(第三版)》规定了城市建设各类用地建设的适宜坡度,详见下表: (3)《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99)》也明确规定,城市各类建设用地最大坡度不超过25%,详见下表:

城市主要建设用地适宜规划坡度 资料来源:《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99) 规范中对上述规定还做了说明:“城市主要用地的适宜规划坡度”系编制组1997年3月至10月对全国大范围现状和规划的城市用地的坡度调查研究后提出的,为满足平原城市的强烈要求,用地的规划最小坡度基本定为0.2%;同时为了适应丘陵、山区城市的实际,贯彻“不占或少占良田、好地”的要求,规划最大坡度有所提高(特别是对居住及公共设施用地);从规划工作特点出发,适当降低城市道路的设计坡度作为道路的规划控制坡度,便于以后规划与设计的衔接。适宜规划坡度可覆盖我国绝大部分各类地形、地貌的现状与规划的城市用地情况,为城市建设和长期使用提供较好的基本条件;而对个别因某些特殊原因已规划建成的突破本规范适宜规划坡度范围的用地(居住、公共设施用地坡度最小为0%,最大达45%)则不应覆盖,因为采用这些极限坡度往往会带来建设开发投资过大、长期营运费用高或使用、交通不便及环境质量差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因此我们在规划用地坡度时,应尽量避免采用上述过大或过小的极限坡度。

土地适宜性评价标准

土地适宜性评价 土地适宜性评价就是评定土地对于某种用途是否适宜以及适宜的程度,它是进行土地利用决策,科学地编制土地利用规划的基本依据 土地适宜性评价是通过对土地的自然、经济属性的综合鉴定,阐明土地属性所具有的生产潜力,已经对农、林、牧、渔等各业的适宜性、限制性及其程度差异的评定。 土地适宜性评价是根据土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属性,研究土地对预定用途的适宜与否、适宜程度及其限制状况。根据评价的预定用途不同,适宜性评价可分为土地的农业适宜性评价和土地的城市适宜性评价,通过评价阐明区域土地适宜于农、果、林、水产养殖等各业生产以及适宜于城市建设的土地资源及利用不合理的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其分布,从而为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分区等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土地适宜性评价是土地利用的基础评价。 土地适宜性评价是针对某种特定的用途而对区域土地资源质量的综合评定。为了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实用性,就必须掌握一定的基本原理,遵循一定的评价原则。 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基本原理是:在现有的生产力经营水平和特定的土地利用方式条件下,以土地的自然要素和社会经济要素相结合作为鉴定指标,通过考察和综合分析土地对各种用途的适宜程度、质量高低及其限制状况等,从而对土地的用途和质量进行分类定级。 二、评价的工作程序 土地适宜性评价是一项技术性、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多个学科,评价过程较为复杂。一般而言,土地适宜性评价可分为室内准备及资料收集、适宜性评价、成果整理三个阶段,具体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的步骤如下: (1)明确的评价目的 (2)组织技术力量及准备评价用品 (3)评价对象的选择 (4)资料的收集 (5)评价因素的选择 (6)评价因子极限指标的确定与指标分级 (7)评价因子图的制作 (8)评价单元的划分 (9)评价因素权重的确定 (10)土地适宜类的确定 (11)土地适宜等的确定 (12)土地限制型的确定 (13)评价结果的核对 (14)面积量算、平差与统计 (15)土地适宜性评价的制作 (16)评价成果的分析与评述

用地适宜性评价实验报告

本科生实验(实习)报告 学院: 学年学期:学年学期 课程名称: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应用 学时数: 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教务处印制

资源与环境学院实验(实习)报告专业班级:专业级学号: 课程名称: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应用指导教师: 实验时间:成绩: 第四章城市用地适宜性评价 启动Arcmap加载练习数据,自定义-拓展模块-spatial analyst。 4.2单因素适宜性评价分级 4.2.1交通便捷性 打开道路图层属性表,在表选项弹出菜单选择打开属性表,按属性选择类型=省道。 在工具箱中打开多环缓冲区构建离省道距离的多环缓冲区。

同上述操作输出要素离县道距离的缓冲区,如图。 利用工具箱中的联合工具综合省道缓冲区和县道缓冲区,输出要素类交通便捷性评价。 在要素类交通便捷性评价的属性表中添加短整型评价值字段,打开字段编辑器,输入如图代码,让评价值等于自定义变量value,使得value值由离省道距离和离县道距离决定。

利用工具箱中的面转栅格,设置像元大小为10,在环境设置中设置范围为与图层研究范围相同,转换为和研究范围一致的栅格图像。 4.2.2环境适宜性 计算河流缓冲区,勾选仅外部多边形,计算溪流缓冲区,联合叠加输出滨水环境评价要素类,编辑代码综合评价,转换成栅格数据步骤同上。

计算工业区缓冲区,勾选仅外部多边形,利用工具箱更新工具更新叠加,设置多出来的记录离工业距离字段为0,编辑代码综合评价,转换成栅格数据步骤同上。

森林环境评价步骤同工业污染评价。 4.2.3城市氛围评价 对居民点图层中的城镇和村庄要素做缓冲区并更新叠加,联合叠加得到城市氛围评价,编辑代码综合评价,转换成栅格数据步骤同上。 4.2.4地形适宜性评价 打开工具箱重分类工具,应提前加载,设置如图数据进行高程重分类得到高程评价,同步骤进行坡度评价。

ArcGIS上机二城市用地适宜性评价与衡量

上机二:城市用地适宜性评价 一、上机内容简介 本练习的研究区域为某山区的一个小镇。研究区域面积为1555公顷,其中镇建成区42.6公顷,镇周边有2处独立工矿和5处较大的农村居民点。本练习主要是针对研究区的生活区进行用地适宜性评价,选取交通便捷性、环境适宜性、城市氛围和地形适宜性4类评价因子,其中环境适宜性和地形适宜性还包含子因子,如表2-1所示。 用地适宜性评价因子及权重 表2-1 对于各单因素的居住用地适宜性评价,本练习统一将评价值分级成1-5级,其中3级是勉强可用于居住用地建设,但需要进行特殊处理,5级代表最适宜建设,1级代表完全不适宜建设。 具体步骤: ? 首先,对各个单因素作适宜性评价,统一分级成1-5级,并转换成栅格数据; ? 然后,进行栅格加权叠加运算,每个栅格代表的地块将得到一个综合评价值; ? 最后,对综合后的栅格数据重新分类定级,得到居住用地适宜性综合评价图。 二、单因素适宜性评价分级 2.1、交通便捷性评价 交通便捷性评价将根据距离省道、县道的远近加以确定,如表2-2 所示。 交通便捷性的评价标准 表2-2 1步骤1:启动ArcMap ,打开“chap04\练习数据\评价基础数据\评价基础数据.mxd ”。该地图文档包含【道路】图层,道路有两种类型:省道和县道。 步骤2:选择所有省道要素。 右键单击【道路】图层,在弹出菜单中选择【打开属性表】,显示【表】对话框。 点击【表】对话框的工具条上的【表选项】工具,在弹出菜单中选择【按属性 选择…】,显示【按属性选择】对话框。 选择上部列表框中的【类型】字段,然后点击【获取唯一值】按钮,【类型】字段 的值将显示在中部列表框中。 点击下部输入框,然后双击【类型】字段,单击【=】按钮,双击中部列表框中的

2011城市用地分类标准

2011城市用地分类标准 1总则 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为m2/人。 2.0.5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 single-category urban development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绿地等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6人均居住用地 residential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 m2/人。 2.0.7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administration and public services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8人均交通设施用地street and transportation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交通设施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9人均绿地 green space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绿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10人均公园绿地 park land per capita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公园绿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 m2/人。 2.0.11城市建设用地结构 composition of urban development land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绿地等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得出的比重,单位为%。 2.0.12气候区 climate zone 指根据《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93)》,以1月平均气温、7月平均气温、7月平均相对湿度为主要指标,以年降水量、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和年日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5℃的日数为辅助指标而划分的七个一级区。

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

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 城市规划对城市的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土地是城市规划的重要载体。城市用地评价主要包括自然条件、建设条件及用地的经济性评价三个方面。其中,每一方面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交织在一起。进行城市用地评价必须用 综合的思想和方法。 1城市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三个方法 1.1城市用地的自然条件评价自然环境条件与城市的形成和发展密切相关。 它不仅为城市提供了必需的用地条件,同时也对城市布局、结构、形式、功能的充分发挥有着很大的影响。城市建设用地的自然条件评价主要包括工程地质、水 文、气候和地形等方面的内容。 1.2城市用地的建设条件评价 1.2.1布局结构包括城市各功能部分的组合与构成是否合理,对城市生态环 境是否有影响;城市用地布局结构能否适应今后发展的要求;现有环境污染源对用地布局结构会有什么影响;城市内外交通布局结构是否协调;城市用地结构和 各项用地指标比例是否体现城市性质的要求等。 1.2.2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道路、桥梁、给水、排水、供电、煤气等管 网、厂站及公共绿地的分布和容量是否合理,对城市环境有无影响,是否有利于城市防灾;商业服务、文化教育、邮电、医疗卫生设施分布、配套是否合理,质 量是否合格等。 1.2.3社会经济构成包括人口结构及分布、各项城市设施的分布及容量,应 与居民需求之间互相适应;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相应的就业结构,都将影响城市用地的功能组织和各种用地的数量结构。 此外,在选择城市用地时还要考虑有较好的工程准备条件(如平整土地、防洪、改良土壤、降低地下水位、制止侵蚀、防止滑坡和冲沟的形成等)和外部环境条件(如与周围城镇的经济联系、资源的开发利用、交通运输条件、供电和供 水条件等)。

新版城市用地性质分类

类别代称 类别名称内容 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住宅和相应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 用地 设施齐全、环境良好,一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R1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R12 服务设施 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2 二类居住 用地 设施较齐全、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用地 R2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含保障性住宅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小游园等用地 R22 服务设施 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R3 三类居住 用地设施较欠缺、环境较差,以需要加以改造的简陋住区用地,包括危房、棚户区、临时住宅等用地 R3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及其附属道路、停车场及小游园等用地 R32 服务设施 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幼托、文化、体育、商业、卫生服务、养老助残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用地 A 公共管理 与公共服 务用地行政、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服务设施用地

A1 行政办公 用地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办公机构及其相关设施用地 A2 文化设施 用地 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A21 图书展览 设施用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会展中心等设施用地 A22 文化活动 设施用地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A3 教育科研 用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A31 高等院校 用地大学、学院、专科学校、研究生院、电视大学、党校、干部学校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 A32 中等专业 学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 A33 中小学用 地 中学、小学用地 A34 特殊教育 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A35 科研用地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A4 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城市用地的评价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城市用地的评价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分别是城市用地的适用性评价、建设条件评价和经济性评价。这三方面在许多方面也是相互穿插在一起的而不是孤立的,因此必须以综合的思想和方式方法进行评价。 一、城市用地的适用性评价 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就是以城市建设用地为基础,综合各项用地的自然条件以及整备用地的工程措施的可能性与经济性,对用地质量进行的评价。从自然条件出发对城市建设用地的适用性进行评价,主要是在调查研究各项自然环境条件的基础上,按城市规划与建设的需要,对用地在工程技术与经济性方面进行综合质量评价,以确定用地的适用性程度,为正确选择和合理组织城市建设和发展用地提供依据。 城市用地的适用性一般可分为三类。 (一)一类用地 一类用地即适于修建的用地。这类用地一般具有地形平坦、规整、坡度适宜,地质条件良好,没有被洪水淹没危险,自然环境条件较为优越等特点,是能适应城市各项设施的建设要求的用地。这类用地一般不需或只需稍加简单的工程准备措施,就可以进行修建。其具体要求是:(a)地形坡度在10%以下,符合各项建设用地的要求;(b)土质能满足建筑物地基承载力的要求;(c)地下水位低于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埋置深度;(d)没有被百年一遇洪水淹没的危险;(e)

没有沼泽现象或采到简单的工程措施即可排除地面积水的地段;(f)没有冲沟、滑坡、崩塌、岩溶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地段。 (二)二类用地 二类用地即基本上可以修建的用地。这类用地由于受某种或某几种不利条件的影响,需要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改善其条件后,才适于修建的用地。这类用地对城市设施或工程项目的布置有一定的限制。其具体情况是:(a)土质较差,在修建建筑物时,地基需要采取人工加固措施;(b)地下水位距地表面的深度较浅,修建建筑物里,需降低地下水位或采取排水措施;(c)属洪水轻度淹没区,淹没深度不超过1~1.5米,需采取防洪措施;(d)地形坡度较大,修建建筑物时,除需要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外,还需动用较大土石方工程;(e)地表面有较严重的积水现象,需要采取专门的工程准备措施加以改善;(f)有轻微的活动性冲沟、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需要采取一定工程准备措施等。 (三)三类用地 三类用地即不适于修建的用地。这类用地一般说来用地条件极差,其具体情况是:(a)地基承载力小于60千帕和厚度在2米以上的泥炭层或流砂层的土壤,需要采取很复杂的人工地基和加固措施才能修建;(b)地形坡度超过20%以上,布置建筑物很困难;(c)经常被洪水淹没,且淹没深度超过1.5米;(d)有严重的活动性冲沟、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若采取防治措施需花费很大工程量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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