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归属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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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归属认定办法及案场管理规定

客户归属认定办法及案场管理规定

客户归属认定办法及案场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分清公司各团队的客户归属问题,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促进销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细则,以公司各团队之间处理之依据。

本细则仅对公司各团队之间的客户归属进行约定。

各团队内部的客户归属,由各团队自行确定。

二、登记报备:1、每天下班前各部门员工将客户资料登记表报备给报备助理,助理需在次工作日12点前录入电脑。

2、各团体在做客户报备时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QQ号码或微信发送信息)向公司指定号码进行预报备(预报备内容为“XX团队、XX组别+客户姓名+电话号码”,客户姓名以全名为佳。

)3、公司专设一个QQ号码xxxxx和微信号xxxxx作为报备专用号码,密码由报备助理掌控,联系人:某某xxxxxxxxxx。

4、紧急报备:因客户临时决定来访,外场销售人员在接到电话后,须于客户到达营销中心前以短信或微信(客户姓名+性别+联系电话)形式发送至报备人员。

5、预报备客户未按报备日期到达现场,则视为报备无效。

6、预报备只作为客户归属判定的参考证据。

7、每个员工只有1次报备机会,报备时效为7日,若7日内客户未能成功到访,则谁约到访客户归属谁。

注:报备在同一天的,以先到先得为原则,需提供电话或短信联系记录。

三、到访客户:1、到访客户直销人员和案场人员需积极回访,以期早日达成成交。

拓客人员做好客户到访登记表复印,留作证据。

2、到访10日内成交,则以报备人员为客户归属。

3、若客户于到访10日以外的时间成交,则以实际预约为成交客户归属。

4、如客户自行上门,为自然上访客。

5、如客户报备时隐瞒获知项目信息的渠道,致使内场无法确认该单业绩归属某方,则该客户下定后7天内,某方业务员可凭有效证据认领该单(报备前一天起,一周内的通话记录、短信详细清单,视为有效证据,以通讯公司打印并盖章或网页直接打印为准)。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认领该单,视为自动放弃。

四、撞单处理:1、一方成交某客户后,另一方对此单归属提出异议,由报备单及报备证据决定客户归属。

关于客户归属的认定

关于客户归属的认定

关于龙城明珠销售现场客户归属认定的标准以及客户接待的标准客户资源归属认定标准:1、首次接待原则(来访客户):原则上哪一个销售人员首先接触客户,该客户应被其所有,即以第一次接待为准。

若该客户第二次、第三次上门时,第一接待销售人员不在,其他销售人员有义务协作、帮助成交,不计入销售业绩,但计入综合考评的范围内。

2、老客户介绍原则:若首次接待的客户是销售人员A的客户介绍的新客户甲,则新客户资源甲应归该销售人员A。

同样甲带来的客户资源乙应归销售人员A,以后依此类推。

但此原则仅适用于新到访客户指明找销售人员A或老客户介绍在先,不包括不期而遇的。

若上门客户是某销售人员的亲戚或朋友,则该客户资源优先归属该销售人员。

若该销售人员未能首次接待而事先又无记录,则不能拥有此客户资源。

3、分单制原则:若不同的销售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不同的时间深度接触了同一组客户中的不同客户,在证实客户是同一组(或一家人)的情况下且没有销售人员恶意抢单,佣金均分,绩效分给首问接待的销售人员。

具体界定标准:客户首次至售楼处接待完毕后,销售人员必须在《客户来访登记表》上作好登记,并视作客户归属的唯一依据,《客户来访登记表》由销售人员填写,每日填写好上交内勤处,销售人员各自建立个人客户资料库。

1、已离开公司的销售人员的客户资源归销售部并电话统一追踪,未下订单的客户视作新客户,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销售人员不得将已离开公司销售人员的客户资源据为己有。

2、已来访客户但其未在《客户来访登记表》上记录姓名等相关资料的客户,视为销售员工作失职,客户资源不归原接待销售员,作新客户处理。

对失职人员有没有处罚?3、客户介绍的客户资源如该客户指定销售人员接待,则该客户归该指定销售员所有。

项目经理有客户归属的最终决定权,销售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

现场接待要求:1、销售人员按排号顺序接待客户(由售楼部经理负责排号时间安排顺序),若轮到的销售人员不在或正在接待客户,则由下一位销售人员接待客户,原轮到的销售人员不给予补回。

销售客户归属界定办法

销售客户归属界定办法

销售客户归属界定办法一、客户接访(客户鉴别)1、客户到访按照接访顺序依次接访,客户到访接访销售元A无辜不在跳过此销售员A,销售员B接访客户,销售员A不予补访。

2、中午值班销售员A接访客户不算为自然到访轮牌。

3、销售员A休假,轮到销售员A接待客户算是轮空,继续按照接待顺序进行接待。

4、客户到访必须询问客户“之前是否来过”、“有没有人打过电话或发过短信”:(1)如果没有就定位为新客户;(2)如果有询问“之前来的时候的销售叫什么名字?”、“看销售员给他发的短信”:a、如果能叫出之前销售的名字或找出销售发的短信则是对应销售的客户。

b、如果叫不出之前销售的名字则定位为新客户。

5、销售员的直系亲属来售楼部看房为该销售员客户。

6、客户过来直接找某销售员A,该客户为销售员A客户,如果此销售员没在,当天轮牌销售替销售员A接待,完后将此客户情况告知销售员A。

7、销售员A的客户A或合伙人A介绍客户B来售楼部看房:(1)客户A或合伙人A带客户B来售楼部看房,明确销售员A的客户,客户B为销售员A的客户,算客户或合伙人A的老带新。

(2)客户B自己来售楼部说明是客户A或合伙人A介绍过来:a、不知道客户A或销售合伙人A的销售员A的名字,且销售员A没有意识到客户A或合伙人A是自己的客户,那么客户B按当天轮牌接待,此客户B算新客户,计入客户A或合伙人A的老带新。

b、客户B来访没有说有人介绍或有朋友在这买房,直接作为新客户按照当天轮牌接访,在接待过程中说是客户A或合伙人A介绍过来的,客户B为为当天轮牌销售客户,计入客户A或合伙人A的老带新。

(3)客户B自己来售楼部自始至终没有说明是介绍而来,算作自然来访客户按照轮牌接待,不计入客户A或合伙人A的老带新。

二、撞单分单1、遇到争议客户以来访登记本上登记信息(来访客户保护期为一个月)和客户回访记录为准。

2、所有客户来访必须登记包括自然到访客户、电话约访客户、二次复访客户,每天将来访客户录入电子版存档。

客户归属规定

客户归属规定

达方客户归属认定“客户归属”是避免客户发生交叉、争议而进行区分的标准。

销售员应本着团结互助的精神,共同做好销售工作。

若发生共售、同售情况,则以客户资料为依据,按以下准则进行业绩和提成的分配。

具体情况如下:1、第一次成交原则:客户以第一次成交为准。

2、老客户认定原则:一个月内有过沟通或续单的老客户,如果如果与多个销售联系,则按”客户释放”为界定谁的客户.3、群带性原则:老客户介绍来的新客户,由老客户的接待的销售员负责接待。

4、客户释放原则:一个月无沟通或续单的,客户归属释放。

5、接待新客户时,要从始而终不能出现甩客现象。

否则给予50元的处罚。

(特殊情况需跟客户说清楚情况,并诚恳道歉。

)6、销售员休息时,老客户来访,其无法及时赶回公司。

由其他销售员接待并促成成交的,业绩、提成等五五分。

7、销售员在接待客户过程中,需问清楚有没有跟其他客户联系过之前有没有在公司定过产品。

8、销售人员在给客户优惠前都要跟经理提前打招呼申请这样避免客户重复多方询价避免客户纠纷。

9、有效的客户资料必须有全名或姓氏、真实的联系电话的登记10、公司电话轮流接听,销售员电话预约的客户,由该销售员接待。

11、公司关系介绍或带来的客户,由上级领导负责接待分配。

12、必须做好客户来访登记,每项必须填完整及真实。

13、做好售后:避免与客户发生争执及影响公司形象的事情。

否则业绩充公。

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4、任何“客户归属”中没有特别明确的地方,由销售经理进行裁决,销售员必须服从领导的决定。

团队是大局意识、协作精神和服务精神的集中体现,同事之间要相互帮助,真诚的对待所有的人。

在工作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杜绝以不正当的手段来谋取个人的利益,破坏整个团队团结的。

一旦发现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以开除。

成交客户归属判定制度及接待客户细则

成交客户归属判定制度及接待客户细则

成交客户归属判定制度及接待客户细则为有效避免客户撞单情况的发生,规范客户接待制度,特制定置业顾问之间撞单处理原则如下:一、确认依据1、来电客户:接听完热线应及时填写<<来电客户登记表>>, 并发送来电短信,客户确认以<<来电客户登记表>>上的登记为准.2、来访客户:接待完客户应及时填写<<来访客户登记表>>,确认客户确认以<<来访客户登记表电子版>>登记为准.3、所有销售人员在回访客户中,需要有回访记录。

如该组客户成交后,发生客户归属纠纷,则以回访记录之日起至成交之日止时间段,查询近两周回访记录情况,如近两周无回访记录,则默认成交销售人员放弃该组客户。

二、确认时效1、来电客户:有效期为15天,超过15天而无任何追踪记录的客户视为无效客户.(但最终以客户到访所寻找的销售人员为准)2、来访客户:有效期为15天,超过15天而无任何追踪纪录的客户视为无效客户。

三、确认原则1、即时确认原则,接待客户完毕后必须录入<<来访客户登记表>>,<<来访客户登记表>>为判定第一依据。

2、客户能确认原来的营销员,此种情况属于该营销员,若此营销员不在销售现场,接待的营销员负责通知主管,由主管统一安排营销员接待,当场未成交则谈判完后将客户移交给原营销员;若当场成交则主管请示经理根据《来访客户登记表》、《客户情况跟踪记录本》判定客户。

3、客户不能确认原来接待的营销员,但营销员能够确认出来客户,则该客户属于该营销员。

4、客户不能确认该营销员且该营销员也不能确认客户,负责接待的营销员做好客户接待登记,在确认时效后进行客户判定。

5、老客户介绍新客户购房该新客户属于(有效期内)原接待老客户的营销员若原营销员不在若当场未成交归属原接待营销员;若当场成交双方则按照确认原则的第二条执行(老带新是指:老客户亲自把新客户带到销售中心及来访客户能明确说出是由哪位老客户介绍并找指定的置业顾问)。

客户界定制度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

客户界定制度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

客户界定制度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销售人员只有在一个合理、有序的氛围下参加业务竞争,才能加快项目的销售,创造销售的佳绩.一般来说,决定客户资源的归属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条、抢单或为抢单有意欺骗同事、客户的,经查实,销售经理将视情节轻重取消接待权利三至十五天,并处以2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总部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第二条、若当值置业顾问未经请示而不站排则被跳过,由下一置业顾问接待,跳过后不得补接(除置业顾问被委派办理公事外)。

较长时间离岗须向销售主管或销售经理请示。

除事先向销售主管或销售经理请假,无故不得故意轮空,否则将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10-50元),同时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不同日期的停盘处理。

第三条、已被接待的未成交客户未离开现场前,当值置业顾问未经销售经理、销售主管许可,不得接待新客户。

第四条、置业顾问接待客户期间,如有未成交老客户到访,当事置业顾问可指定他人代接老客户,义务置业顾问若被轮过则优先补接。

第五条、置业顾问在接待客户时须先问清楚客户是否首次来、是否打过电话咨询(询问时要大声,让其他同事听到),如发现该客户为同事的未成交老客户,须第一时间通知该同事并交由该同事接待。

如该同事休息,应电话通知,由其指定置业顾问接待;第六条、如客户记不起上次接待置业顾问的名字,则由轮序置业顾问继续接待,并做客户登记(以方便确认),如未距上次客户来访未超过15天则当天成交分半;如未成交则属正常接待,不得补接,客户资源归原置业顾问;如距上次来访已过15天,无论当天成交与否该客户均归属轮序置业顾问。

第七条、客户进门未表明身份,在接待当中置业顾问发现客户不是购房,都算接待名额(包括参观的发展商及同行、租房及跟楼盘相关的业务),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接待。

本公司人员市调或考察不计接待名次。

第八条、客户进售楼处在未进入模型区域主动表明身份是记者、同行(非购房目的)可不计接待名次(客户表明身份时要让其他同事听到),由C岗置业顾问义务接待;其他情况一律计接待名次。

客户归属的规定

客户归属的规定

客户归属的规定1、销售人员提出客户归属争议,须以详尽的书面记录为依据。

具体包括:公司的来访客户登记本和个人的接待跟进记录。

因此,销售人员日常工作中应认真填写有关内容,并做好自己的工作记录;2、若客户来现场属初次来访,负责接待的销售人员则为第一接待人。

当客户后续来访时,无论是谁接待,第一接待人仍为最先接待的销售人员,其它人员均视为义务帮忙和履行销售人员的职责;3、客户来到现场时,须主动问明是否初次来访,如客户能说出原接待人姓名或大致长相,应主动交回第一接待人。

若第一接待人休息或外出,仍需热情接待,事后需及时(当天)向现场主管和原接待人通报。

(此种情况不列为有效轮值接待客户);4、客户虽来过但不能说出销售人员姓名等,且在场原接待人员未能及时认出客户,销售人员可将其视为初次来访。

但若跟进过程或成交(交定金之日起3天内)有其他人员提出异议并能确实证明为第一接待人的,则应无条件交回第一接待人,后续跟进工作由第一接待人办理;5、若已购房业主带朋友来看房,不管原经手销售人员是否在场均视为原经手人客户,原经手人不在则由本小组最后一名销售人员义务代接,但不算接待名额,若原经手人在场须本人接待,不作为新客户接待名额,因此而错过轮序接待其他新客户的当天内可补,过期不补;6、划分客户归属以第一接待人为主的原则,表示公司对第一次接待工作的重视和认可。

但若第一接待人经常出现(三次以上)客户被他人接待或客户交定金后才知道而争抢客户,则将被视为工作能力不足之表现。

公司将于其辞退;7、如客户由多名销售人员接待最终下定,且不能定论客户归属问题时,按第一接访顺序及客户有效期执行判定。

8、若有销售人员离职或被辞退,其全部客户资料应转交营销经理,并由营销经理合理分配。

格林枫景销售部2006年12月20日。

房地产拓客客户归属判别制度

房地产拓客客户归属判别制度

客户确认及归属制度客户确认及归属原则1、拓客人员在外拓客登记后,应收集客户名片,并提交拓客登记单,每日较销售助理备份。

应明确拓客时间,拓客地址,客户姓名,客户手机,客户微信,客户企业名称,与客户交谈主要内容,客户意向判别记录。

2、所有客户在到访现场前均需要短信/微信向销售助理***,手机号码***,微信号码***,客户短信/微信报备后,客户上门首访,接待后由案场置业顾问填写来访单,确认客户归属。

但客户上门首访在前,报备在后,需提供在上门首访前的文字记录如短信和微信或客户指定行销人员,给与确认,如无短信和微信记录视为自然来访客户。

短信或微信的报备格式包含必填项:客户全名或姓,手机号码前三位和后五位,中间以**代表,例如138***88888)行销人员队名,个人全名客户预约准确时间,如当日来访,必须明确上午或下午以及预约准确时间。

(预期到访时间在7天之内包含7天。

7天过后未能到访,视为无效,需要重新报备,并详尽说明客户未到访原因,否则视为报备不成功。

若因客户停机、关机等原因,未能联系上,因备注,并经销售助理核查确认后,视为再次报备成功。

连续超过三次,则视为无效,作为公号,该客户不再接受报备。

)3、行销人员亲自带客户上门,并经后台查询短信/微信报备记录,无重复,则归属为带客户上门的行销人员,否则归属为短信/微信报备记录的行销人员,如同组有多人来访,则该组客户的其他成员也归属为短信/微信报备记录的行销人员(同组客户包括在接待中,该组客户所推荐的客户,经向销售助理短信或微信报备后,视为有效,所推荐客户来访前未报备,依旧视为无效)。

4、如遇客户投诉,及在服务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或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取消客户归属,由所在小组经理指定行销人员负责该客户后续跟进,归属为后续指定跟进人员。

5、所有客户归属分歧都按照定时分区与客户问卷调查登记表信息一致为统一且唯一的标准进行核定,即所属分区及短信/微信联系到确认客户应访准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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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营销部客户归属判定办法
为有序开展客户接待、客户追踪、定房签约等工作,明晰客户归属业绩划定,特制定本办法。

由**集团销售副总及项目销售主管参照此办法合理协调销售人员之间对客户归属的确认,以保障及促进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第一部分客户归属界定基本资料
一、销售人员填写的“来访客户登记表”及销售内勤填写的“意向客户信息汇总表”系判定
客户权属的原始记录,应按要求填写详细,不可漏登、涂改,漏登涂改可视作无效。

新客户建立“来访客户登记表”时应注明三个基本信息方视为有效客户,否则视为无效客户。

三个基本信息为:客户姓名与性别、联系电话、客户需求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及房源等)。

没有记录的接待均属无效接待,销售主管有权据此确定业绩的归属。

二、“来访客户登记表”作为客户登记的初始记录,此表由销售人员每次接待客户后进行登
记;“意向客户信息汇总表”由销售内勤根据销售人员每日下班前提供的信息进行登记,应按时间进行编号,留存备查,未输入“意向客户信息汇总表”的客户不做归属确认。

三、销售人员将每一次客户追踪信息填写在“来访客户登记表”的背面,要求准确记录回访
时间,沟通内容,客户反应等信息,未来如遇客户归属判定,跟进记录也要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第二部分客户归属界定原则
一、一般来电客户不做归属确认。

注:来电客户在来访时如能报出销售人员名字,则由相关销售人员进行接待,该客户属于该销售人员所属。

二、来访客户归属界定的基本原则为首接负责制,销售人员首次接待来访的新客户即是此销
售人员的客户,今后的追踪联系与来访接待原则上由此销售人员负责。

三、如已登记客户来访时,原接待人不在接待案场或不能及时接待,经销售主管认可后由其
它销售人员接待。

四、销售内勤在登记“客户来访登记表”时如发现登记客户是老客户,应立即告之销售主管
及销售人员,由新销售人员将此信息转告老销售人员。

五、关系客户接待:如新客户属于某销售人员的关系客户且客户来访时直接指定由该销售人
员接待的,该客户属于该销售人员,由其负责接待。

如该客户来访时并未指定某销售人员接待,但在已接待过程中遇到了相识的销售人员,原则上应由在接待的销售人员负责该客户,相识的销售人员有义务协助做好接待工作。

六、指定客户接待:公司指定的关系客户(包括公司员工介绍的关系户)接待,除集团领导
特定指派,原则上按轮档顺序接待。

销售人员已经接待过的客户仍归原销售人员所属。

七、老客户接待:已成交客户再次来访或购买由原接待人员负责。

八、老客户介绍新客户接待:①如由老客户亲自带新客户来访并指明由某销售员接待的,则
视为该销售员所属客户;②如老客户未指明销售人员并且未说明自己已买房则按新客户接待原则确定;③老客户介绍的新客户自行来访,如新客户指明由某个销售人员接待,或明确报出自己是已购买老客户介绍来并且能报出老客户名字,或老客户已提前通知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应事先明确新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基本意向后建立客户信息资料表,报销售主管),则该新客户即属于该销售员所属客户,其他情况均按新客户接待。

九、客户(含已成交老客户)中途要求更换销售人员的:如属于服务质量问题,销售主管确
认后应予以更换并由销售主管指定其他销售人员负责客户今后联系与接待,该客户即作为第二任销售人员的所属客户,成交后前销售人员将不再享受业绩及提成。

如属其它原因,销售主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十、家庭成员分别来看房,直系亲属以最先接待并登记的销售人员为准,其他按新客户处理。

十一、房交会或公司统一大型活动期间,现场成交的,归接待人所有。

集中登记的意向客户,由销售主管在事后进行分配,指定销售人员进行跟踪。

十二、在没有恶意抢单的前提下,若发生老客户在新销售人员手中成交,按以下情况处理:
①交钱之前发现,业绩和佣金都归老销售人员所有;
②交钱之后3天内(交钱当天至第三天下班时截止)发现,业绩归老销售人员所有,佣
金一人一半;
③交钱之后3天后发现,业绩和佣金都归新销售人员所有。

例如:客户在5月1日交钱,则5月1日—5月3日发现,业绩仍归老销售人员所有,佣金一人一半;5月4日发现,业绩和佣金都归新销售人员所有。

注意:以上情况不适用于集中认筹和集中开盘期内。

十三、当部门内销售人员间发生客户归属异议时,由当事销售人员及时向主管反映,销售主管应核查“来访客户登记表”、“意向客户信息汇总表”等原始资料,结合销售人员的追踪记录,经了解沟通并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下进行判定。

如销售人员违反本流程规定进行客户接待的,销售主管有权不予认可其接待业绩,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主管的决定。

十四、如有恶意抢单行为公司会严肃处理!
十五、本办法经**集团营销策划部审核通过并由**项目全体销售人员签字确认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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