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归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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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客户归属判定制度及接待客户细则

成交客户归属判定制度及接待客户细则

成交客户归属判定制度及接待客户细则为有效避免客户撞单情况的发生,规范客户接待制度,特制定置业顾问之间撞单处理原则如下:一、确认依据1、来电客户:接听完热线应及时填写<<来电客户登记表>>, 并发送来电短信,客户确认以<<来电客户登记表>>上的登记为准.2、来访客户:接待完客户应及时填写<<来访客户登记表>>,确认客户确认以<<来访客户登记表电子版>>登记为准.3、所有销售人员在回访客户中,需要有回访记录。

如该组客户成交后,发生客户归属纠纷,则以回访记录之日起至成交之日止时间段,查询近两周回访记录情况,如近两周无回访记录,则默认成交销售人员放弃该组客户。

二、确认时效1、来电客户:有效期为15天,超过15天而无任何追踪记录的客户视为无效客户.(但最终以客户到访所寻找的销售人员为准)2、来访客户:有效期为15天,超过15天而无任何追踪纪录的客户视为无效客户。

三、确认原则1、即时确认原则,接待客户完毕后必须录入<<来访客户登记表>>,<<来访客户登记表>>为判定第一依据。

2、客户能确认原来的营销员,此种情况属于该营销员,若此营销员不在销售现场,接待的营销员负责通知主管,由主管统一安排营销员接待,当场未成交则谈判完后将客户移交给原营销员;若当场成交则主管请示经理根据《来访客户登记表》、《客户情况跟踪记录本》判定客户。

3、客户不能确认原来接待的营销员,但营销员能够确认出来客户,则该客户属于该营销员。

4、客户不能确认该营销员且该营销员也不能确认客户,负责接待的营销员做好客户接待登记,在确认时效后进行客户判定。

5、老客户介绍新客户购房该新客户属于(有效期内)原接待老客户的营销员若原营销员不在若当场未成交归属原接待营销员;若当场成交双方则按照确认原则的第二条执行(老带新是指:老客户亲自把新客户带到销售中心及来访客户能明确说出是由哪位老客户介绍并找指定的置业顾问)。

客户界定制度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

客户界定制度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

客户界定制度销售客户归属界定方法销售人员只有在一个合理、有序的氛围下参加业务竞争,才能加快项目的销售,创造销售的佳绩。

一般来说,决定客户资源的归属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条、抢单或为抢单有意欺骗同事、客户的,经查实,销售经理将视情节轻重取消接待权利三至十五天,并处以2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总部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第二条、若当值置业顾问未经请示而不站排则被跳过,由下一置业顾问接待,跳过后不得补接(除置业顾问被委派办理公事外)。

较长时间离岗须向销售主管或销售经理请示。

除事先向销售主管或销售经理请假,无故不得故意轮空,否则将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10-50元),同时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不同日期的停盘处理。

第三条、已被接待的未成交客户未离开现场前,当值置业顾问未经销售经理、销售主管许可,不得接待新客户.第四条、置业顾问接待客户期间,如有未成交老客户到访,当事置业顾问可指定他人代接老客户,义务置业顾问若被轮过则优先补接。

第五条、置业顾问在接待客户时须先问清楚客户是否首次来、是否打过电话咨询(询问时要大声,让其他同事听到),如发现该客户为同事的未成交老客户,须第一时间通知该同事并交由该同事接待。

如该同事休息,应电话通知,由其指定置业顾问接待;第六条、如客户记不起上次接待置业顾问的名字,则由轮序置业顾问继续接待,并做客户登记(以方便确认),如未距上次客户来访未超过15天则当天成交分半;如未成交则属正常接待,不得补接,客户资源归原置业顾问;如距上次来访已过15天,无论当天成交与否该客户均归属轮序置业顾问.第七条、客户进门未表明身份,在接待当中置业顾问发现客户不是购房,都算接待名额(包括参观的发展商及同行、租房及跟楼盘相关的业务),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接待。

本公司人员市调或考察不计接待名次。

第八条、客户进售楼处在未进入模型区域主动表明身份是记者、同行(非购房目的)可不计接待名次(客户表明身份时要让其他同事听到),由C岗置业顾问义务接待;其他情况一律计接待名次。

装修销售客户归属制度范本

装修销售客户归属制度范本

装修销售客户归属制度范本一、总则1.1 为了规范我司装修销售业务流程,明确客户归属,保障销售人员的权益,提高整体业务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全体销售人员及涉及客户归属管理的相关部门。

1.3 我司将始终坚持“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确保每位客户都能获得专业、高效、满意的服务。

二、客户归属原则2.1 客户归属以客户自愿选择为原则,确保客户利益不受损害。

2.2 销售人员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恶意抢夺他人客户资源。

2.3 客户信息严格保密,防止泄露给竞争对手。

三、客户归属管理3.1 客户来源分类3.1.1 自然客户:通过网络、媒体、口碑等途径自主找到我司的客户。

3.1.2 转介绍客户:由现有客户介绍给我的司的潜在客户。

3.1.3 合作单位客户:与合作伙伴共同开发的项目客户。

3.1.4 其他客户: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客户。

3.2 客户归属确认3.2.1 自然客户:客户首次咨询时,由接待人员记录客户信息,并分配给相关销售人员。

3.2.2 转介绍客户:由介绍人指定销售人员,或由接待人员根据介绍人提供的信息分配给相关销售人员。

3.2.3 合作单位客户:与合作单位明确客户归属,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销售人员。

3.2.4 其他客户:由相关部门或领导指定销售人员。

3.3 客户归属变更3.3.1 客户自愿变更销售人员,需经原销售人员同意,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整。

3.3.2 销售人员因故离职,客户可自愿选择继续跟进的销售人员,或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整。

3.3.3 客户在合同签订前,如有异议,可要求调整销售人员。

四、客户管理责任4.1 销售人员职责4.1.1 负责与客户的沟通、洽谈、签约等全过程。

4.1.2 负责为客户提供专业、全面、准确的家装咨询服务。

4.1.3 负责客户关系的维护,确保客户满意度。

4.2 客户管理部门职责4.2.1 负责客户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4.2.2 负责客户归属的确认与调整,协调解决客户归属纠纷。

售楼处客户归属确认制度

售楼处客户归属确认制度

售楼处客户归属确认制度一、建立客户归属确认制度的必要性在售楼处的销售过程中,经常会有多个销售人员同时接待客户,这样容易出现客户归属不明的情况,导致销售人员之间的争议和不和谐现象,同时也可能让客户感受到服务不到位或者不专业的问题,影响了开发商的形象和销售业绩。

因此,建立客户归属确认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客户归属确认制度的具体内容1.首先,售楼处应明确客户归属规则,比如规定客户的归属以谁为准,是以谁首次接待该客户为准还是以谁最后一次接待该客户为准。

这样可以避免不同销售人员对同一客户产生争议。

2.其次,售楼处应建立客户管理系统,以记录每位销售人员接待客户的时间、方式和内容等信息,方便及时整理客户资料和归属确认。

3.当多个销售人员同时接待同一客户时,应引入客户跟踪流程,每位销售人员应在系统内备注客户的信息和需求,确保客户的信息能够被全体销售人员共享。

4.售楼处应设立相关部门或岗位,负责客户归属的确认和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客户归属争议,并及时向销售人员和客户反馈确认结果。

5.售楼处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避免因为销售人员个人素质问题导致客户流失。

6.售楼处还可以通过建立客户奖励机制来激励销售人员更好地服务客户,增加销售业绩。

比如设置销售佣金、提供绩效奖金或其他福利措施等。

三、客户归属确认制度的好处1.明确归属可以减少销售人员之间的争议和不和谐现象,提高销售团队的合作效率。

2.客户归属确认制度可以增加销售人员对客户的关注和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从而增加销售成功率。

3.确认客户归属方便售楼处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反馈,帮助开发商针对不同客户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和推广方案。

4.在销售过程中建立客户归属确认制度,可以增强开发商的形象和信誉,使客户对开发商更加信任,提高口碑。

总体来说,售楼处客户归属确认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规范销售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客户满意度,促进销售业绩的增长。

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应重视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并不断优化完善。

公司客户界定确认及归属制度

公司客户界定确认及归属制度

公司客户界走确认及归属制度客户确认及归属制度一.客户短信报备流程各分销单位所有客户均需要短信报备,第一时间通过统一的短信(姓名.姓别.手机号码留手机号码前4位及后5位。

)报备给现场客服专员,由现场客服专员登记在《报备信息登记表》,在客户进场后来访登记信息完全一致视为有效客户。

短信报备有效期及客户界定处理如下:1.所有分销单位在每位客户进场前都需要将客户信息报备到客服部,如无报备,客户归属公共资源。

2. 短信报备客户信息有效期为7天(以第一次报备时间往后计算7天),如7天以后客户未进场了解项目,视为无效客户,客户资源视为公共资源;如出现客户一直未进场,但分销单位一直持续跟进的(至少5天有一次与客户的跟进记录),分销单位需再次报备。

3. 针对分销公司带团直接进场未提前短信报备的,鉴于客户量较大,可由分销公司当日提供客户姓名及联系方式给项目现场客服人员,则视为报备成功。

(如只提供客户姓名或联系方式中的一种,视为报备不成功)4.如出现客户重叠现象,以报备时间先后作为界定依据,先报备者为有效客户。

二.客户报备及到访确认到访所有客户均需要进行到访确认并留客户的全号码(含公司业务部个人客户.分销商客户.开发商关系客户.现场客户.老带新客户),填写《来访客户确认单》(须明确入场时间)。

1. 分销商客户有效期.界定处理:(1).分销商带客户每次进场都须填写《来访客户确认单》,并留客户姓名.姓别.手机号码前4位及后5位,经分销个人.客服专员.开发商营销经理三方签字后视为确认成功;若信息不全视为确认不成功。

若报备信息与客户来访确认信息不一致,视为无效。

客户到访确认信息有效期为30天(以第一次到访时间往后计算30天)。

(2)•分销单位/个人已报备的客户自行到访,由客户自己填写《来访客户确认单》,客户能明确写出已报备的分销单位/个人的,成交归属报备单位;如客户不能明确写出分销单位/个人的,经现场客服人员与报备的分销单位/个人核实与该客户的联系记录,属实的,仍归属给报备的分销单位/个人。

客户归属制度

客户归属制度

客户归属制度房地产现场销售好比战场上的短兵相接,一个细微的过失往往会造成一次交锋的失败。

销售员的个人能力固然重要,但团队合作更不容忽视。

所以我要求售楼一线人员要树立一种“狼式”文化。

要求销售人员对待工作不仅要有一种“狼”的野性,还要有狼一样的团队精神。

为了有效地避免业务人员在接待过程中出现抢客、争客现象及提高团队能量,特制订此方案:1、接待顺序的确定:首先由销售经理在人员《接待表》上安排接待客户顺序,销售员依次轮流接待客户。

如遇到客户较多的时候,次序问题便会显得凌乱,这时候销售经理要担当起维持秩序的职责,公平、合理、系统地进行统筹安排。

2、客户登记制度:每位销售人员在接待完客户后,应及时将客户的联系方式登记在《来访客户登记表》上,当天上报销售经理,以便作为日后评判业绩归属的依据,为公司累计客户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客户确认时间应以登记时间为准,如销售人员未进行客户登记,发生与其他销售人员撞单事件,责任自负,其业绩和佣金归属由销售经理酌情处理。

3、工作日记制度销售员不但要把每天接待客户的资料上报销售经理,自己还应有一本工作日记本。

日记本的内容包括:接待来电来访记录、客户追踪记录、客户信息反馈、时间记录。

工作日记是用来记录销售人员一天工作情况的表格,也是销售经理用来衡量队员工作态度及工作效率的标准,还可以在此找出销售人员业绩不佳的原因。

在发现与其他销售员撞单时,销售经理可以根据工作日记判别客户的归属,每个销售人员在每天工作结束之前做好工作日记,销售经理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4、总结、例会制度:每天下班前,销售经理要召集销售人员针对一天的销售情况做总结、检讨,销售人员可将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反映上来,大家一起探讨解决。

同时会议总结还可让大家对销售状况做深入的了解,并发掘新问题,随时做必要的修正。

销售部每周一固定为例会日,由销售经理向销售全体人员传递公司的最新决议及思想5、发生撞单事件地处理:销售员录入的客户确认及工作日报表为判定业绩归属的重要依据,但如果销售人员工作登记本上的客户连续三周不做回访的话,(三周为客户有效期)客户主动进入售楼部的,视为新客户发生撞单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a、在有效期内,已被登记的客户在别的销售人员处成交(以交纳订金为准),应由销售经理查看客户登记表,以初始登记者为准。

客户归属制度

客户归属制度

客户归属制度1、新客户:客户进门置业顾问按轮排的顺序接待,置业顾问要问清客户是否是第一次过来,客户说是第一次过来,要问一下之前有电话了解过吗,客户说是第一次过来,而且从来没有电话了解过,客户属于当即接待的置业顾问。

2、新客户:客户进门置业顾问轮排接待,问清了是否第一次过来,是否有电话了解过,客户说之前来过但是不记得谁接待了,但是置业顾问当时就认出客户,那么客户由认出的置业顾问去接待归属于此置业顾问。

3、新客户:客户进门置业顾问轮排接待,问清了是否第一次过来,是否有电话了解过,客户说之前来过但是记不清谁接待的了,置业顾问也没人认识此客户,那么客户归属于轮排接待的置业顾问。

4、新客户:客户进门置业顾问轮排接待,问清了是否第一次过来,是否有电话了解过,客户说之前来过但是记不清谁接待的了,当时置业顾问没人认出客户,客户由轮排的置业顾问接待,如现场的置业顾问有休息的,第二天休息的置业顾问上班发现了他的客户有来过,客户来访登记表,当天休息的那位置业顾问的客户登记本上如果有近3天的追踪记录,那么此客户和当时接待的置业顾问一人一半。

5、新客户:客户进门置业顾问轮排接待,问清了是否第一次过来,是否有电话了解过,客户说来过,也说出了置业顾问的姓氏,那么由点名的那位置业顾问接待,如当时那位置业顾问休息,现场的同事打电话给此置业顾问,让此置业顾问回来接待,如果忙回不来,让此置业顾问和现场同事商量由谁帮忙义务接待。

6、新客户:客户进门置业顾问轮排接待,问清了是否第一次过来,是否有电话了解过,客户说第一次来,但是打电话了解过,要问清客户还记得当时接电话的置业顾问是谁,客户说出接电话的置业顾问的姓氏,那么此客户归属为接电话的置业顾问。

7、新客户:客户进门置业顾问轮排接待,问清了是否第一次过来,是否有电话了解过,客户说第一次来,但是打电话了解过,要问清客户还记得当时接电话的置业顾问是谁,客户说不记得了,那么客户归属于当时轮排接待的置业顾问。

客户归属制度

客户归属制度

客户归属制度随着企业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客户归属制度变得越来越重要。

它是指企业建立并实施的一套规范客户归属关系的制度,以确保客户资源的合理分配并提高客户满意度。

客户归属制度不仅在销售领域中起着重要作用,还广泛应用于市场营销、客户关系管理以及客户服务等方面。

一、制度背景和目的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客户资源的挖掘和管理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在企业内部,由于各个部门、团队之间的协作不够紧密,客户资源的重复开发和管理会浪费企业的资源,同时也容易造成对客户的冲突和混乱。

因此,为了实现客户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分配,建立客户归属制度成为必然选择。

客户归属制度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优化客户资源分配:建立客户归属制度可以确保客户资源的合理分配,避免不同部门、团队之间的资源冲突和浪费,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

2. 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建立客户归属制度,可以让客户得到更全面、统一的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从而增加客户的忠诚度和再次购买率。

3. 加强内部协作:客户归属制度可以促进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团队之间的协作与交流,使得全员为客户服务成为企业的共同目标,提高整体业绩。

二、制度内容和要求客户归属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客户归属原则:明确客户归属的原则和标准。

例如,按照地域、行业、产品类型等进行客户归属的划分,以确保客户归属关系的明确和合理性。

2. 归属流程和规范:明确客户归属的流程和规范。

包括客户的申报、审批、登记、变更等环节的具体要求,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建立客户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使得不同部门、团队之间可以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服务情况,提供一致的客户体验。

4. 冲突解决机制:建立客户归属冲突解决机制,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客户归属纠纷,并促进不同部门、团队之间的协商和合作。

制度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统一执行:客户归属制度应该在全企业范围内统一执行,避免任意性和不公平性,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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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归属行为准则
一:来人接待
1.客户首次来现场看房,由首次接待人员为准。

2.客户二次看房的,客户主动提及原接待人员为准;若客户忘记原接待人的,以首
次来人论处。

3.老客户带新客户过来的,归老客户原接待人员;若原接待人员离职了,属当值接待
人员。

4.老带新准则:新客户必须由老客户亲自带过来,方可领卡;若老客户确实无法亲自
前来,业务人员及老客户需在专案经理处电话报备,否则不予发卡,造成的损失由原接待人员负责。

5.业务人员的亲人、朋友等前来看房的,客户直接找目标业务员的,属目标业务员;
若客户未指定业务员,归当值接待人员。

6.公司内部人员买房或其亲属朋友来看房的,适用于第5条。

7. 客户首次来看房地,当值接待人员必须询问:您好,请问您是第一次过来吗?有
没有和我们其他业务员联系过?如客户说前期有和业务员联系过,需问客户是那个业务员接待的,如客户能记起业务员的姓名或者姓归原接待人员,若客户忘记原接待人员的,属当值接待人员。

8. 约电来访客户以客户主动找约电人员为准,若客户在看房至订房的过程中未提及
原约电人员的或提及了但不知道姓名的,属当值接待人员;若客户在订房之前提及原业务员姓名的,属原接待人员;若客户订房之后提及原业务员姓名的,业绩归当值接待人员,提成奖金对半分。

二:来电接待
1.客户首次来电的,由首次接待人员为准,以登记本为辅;超过15天未能约访至现
场的归纳为公共资源。

2.客户二次来电的,客户主动提及原接待人员为准;若客户忘记原接待人的,以首
次来电论处。

3.派单打到手机上的来电,以来电登记本为准。

三:有效客户认定标准
1.以微信、短信、电话记录为准,超过15天未联系的,为无主客户。

2.归属冲突,以微信、短信、电话记录为判定标准。

3. 所有来人、来电、DM客户均为公司资源,专案经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分配资源
客户;实力为王,在超过30天客户未能做进来的,专案可对这些客户进行分配其他业务员联系,以约访能力及成交能力为原则,谁能约来、谁能成交业绩归谁。

四:归属冲突管理办法
1.业务员对客户归属有异议的,应在客户离开后与当值接待人员友好协商;协商不成
的将客户联系记录送与专案判定。

2.业务员之间发生归属冲突的,不许争吵、打架,否则双方各罚500元,罚没争议业
绩。

要做到对事不对人,冷静、沉稳处理。

3. 约电客户应只认约访业务员,若业务员未能让客户主动找自己或记住业务员姓名的属当值接待人员的;若原业务员在客户订房之前记起客户的,应及时介入适时向当值业务员讲明情况,由原业务员继续接待,业绩归原接待人员;若客户订房后原业务员认出客户,不予判定,业绩属当值接待人员。

20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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