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汇编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汇编一、前言二、总则三、工程管理四、运行管理五、安全管理六、应急管理七、监督检查八、附则肥城市大汶河是肥城市的一条重要河流,为了保障大汶河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___编制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汇编,旨在规范工程管理、运行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
在工程管理方面,制度规定了大汶河水利工程的建设、维护、保养和更新换代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了对工程的监督和管理。
在运行管理方面,制度规定了大汶河水利工程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包括水位监测、水质监测、水文测报、设备维护和保养等方面的管理措施,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
在安全管理方面,制度规定了大汶河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防洪防汛、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管理措施,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
在应急管理方面,制度规定了大汶河水利工程的应急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管理措施,确保工程在突发事件中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在监督检查方面,制度规定了大汶河水利工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包括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面的管理措施,确保工程的运行管理符合规定。
为了更好地保障大汶河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制度还对工程的保密、档案管理、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总之,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加强大汶河水利工程的管理和运行,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为肥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1.日常工作制度1.1 堤防管理制度堤防是水利工程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确保堤防的安全和稳定,我们制定了堤防管理制度。
该制度包括堤防巡查、堤防检修、堤防加固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堤防的安全和稳定。
1.2 环境保护制度我们一直致力于环境保护工作,为此制定了环境保护制度。
该制度包括环境污染防治、垃圾分类处理、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规定,以保护环境和生态。
1.3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安全生产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方面,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我们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涉及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第四条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透明性、公正性、可操作性和持续性原则,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科学决策、规范操作、公平竞争、信息公开和持续改进。
第五条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应坚持质量安全的第一要义,以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等各个环节质量合格。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六条水利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采用先进、适用、可靠、经济、环保的设计方案,确保水利工程设计的安全性、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
第七条水利工程设计应依据工程所处的地理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合理确定工程规模、结构布局,充分考虑工程的灵活性和可拓展性,以适应不同时期的需求变化。
第八条水利工程设计应重视与环境的协调,合理规划工程周边的生态环境,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对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的影响最小化,尽量减少对水资源的消耗和污染。
第九条水利工程设计应充分考虑社会公益性和友好环境性,加强设计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第十条水利工程设计应根据具体的工程特点,合理确定设计单位,建立设计方案审查制度,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一条水利工程施工应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合理安排施工队伍,配备合格的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施工设备,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施工应根据设计方案,科学组织施工流程,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过程的规范性和有序性。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施工应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科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和防灾减灾能力。
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管理,提高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效率,保障水利工程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利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单位。
第三条水利工程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水利工程管理应实行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保障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的有效开展。
第五条水利工程管理应明确责任,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激励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积极开展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七条水利工程管理应注重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确保管理和维护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水利工程管理应依法依规开展,防范水利工程安全风险,做到“有法必依、有规必从”。
第九条水利工程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水利工程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第二章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十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应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严格把关质量,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可靠。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应注重项目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保证项目各环节协调有序。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应强化合同管理,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施工单位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应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防范事故风险。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应注重环保工作,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保护生态环境。
第三章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应严格执行运行维护规程,确保水利工程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应做好预防性维护工作,加强水位水质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应加强设备设施维修保养,保障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应从严管理施工维护人员,加强培训,提高技能水平。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应建立定期检查、评估和改进机制,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第四章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条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应加强隐患排查,做好重大风险防范,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汇编.doc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汇编1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1.工程材料检验制度砼结构用的钢筋,其种类、钢号、直径等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热轧钢筋的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3013-91的要求。
钢筋应有出厂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
使用前仍应作拉力、冷弯试验。
以同一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重量不大于60t。
每批钢筋进场首先检查外观质量(如裂缝、结疤、麻坑、气泡、砸痕及锈蚀程度等)并测量代表直径。
在每批钢筋中选取一个拉力试件和一个冷弯试件,按试验规程GB228-76金属拉力试验法和GB232-85金属冷、热弯曲试验法的规定进行试验,其中拉力试验项目应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三个指标。
依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砼建筑物应选用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也应为425#;运至现场的水泥应有厂家品质试验报告,进场后尚须复验。
袋装水泥储运时间超过三个月时,在使用前尚须重新检验,其品质质量按复验结果为准和使用。
通过水泥试样检验其标号、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必要时尚须增加细度、稠度和水化热等检验项目。
在这些品质检验指标中,安定性检验项目用沸煮法必须合格,若不合格时该水泥定为废品;凝结时间检验时: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此项检验不合格,该水泥为废品,而终凝时间不得迟于12h,否则为不合格品;细度项目用0.08mm方孔筛,筛作不得超过12%,超过者为不合格;另外,烧失量、不溶物以及水泥标号代于商品标号或者水泥包装标志不全者,任一项不合格都为不合格品。
只有按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各项指标均合格的为合格品。
混凝土用砂应符合SDJ207-82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第4.1.13条款。
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砂的细度模数宜在2.4、2.8范围内;粒径小于0.08mm的细屑、淤泥和粘土的总量要小于砂重的3%。
砼用石应按批检验其颗粒级配、含泥量、针片状颗粒含量;若工程具有抗冻要求D150的砼,其石料坚固性指标应小于5%;其力学性能的检验可按JGJ53-92,《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水利工程代建管理制度汇编

水利工程代建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代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加强工程监管,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代建管理相关工作,包括代建单位组织管理、工程监理、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水利工程代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实行合同约束,优先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对代建单位的监管职责,促使代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水利工程代建市场秩序。
第二章代建单位管理第五条代建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水利工程代建资质,依法开展代建业务。
第六条代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包括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财务管理等,确保代建业务正常开展。
第七条代建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代建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代建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代建工程,不得违约或者拖延工期。
第十条代建单位应当加强工程监理和自检,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工程监理第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水利工程监理资质,依法开展工程监理业务。
第十二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独立、公正、客观履行监理职责,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严格遵守监理规程,确保监理业务的正常开展。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理职责,监督代建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代建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图纸变更等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水利工程施工资质,依法开展施工业务。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包括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财务管理等,确保施工业务正常开展。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旨在构建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通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措施、事故处理、培训与宣传教育、监督检查与考核、技术管理、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文化建设、信息公开、协同管理、奖惩制度、标准化建设、社会监督、应急预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跨区域协作、绩效评估以及持续改进等方面的规定,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十三、安全生产绩效评估
23.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绩效评估制度,定期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绩效进行评估。
23.2安全生产绩效评估应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事故控制情况等方面。
23.3根据安全生产绩效评估结果,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十一、附则
11.1本管理制度汇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1.2本管理制度汇编的解释权归水利部。
11.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管理制度汇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十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2.1各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术,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保障工程安全。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一、总则
1.1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汇编。
1.2本管理制度汇编适用于我国境内水利工程建设的各阶段,包括项目前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及运行管理等。
a)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安全生产责任制;
c)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情况;
d)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考核结果;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制度汇编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管理,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保护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组织管理,健全制度机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依法开展工作,坚决执行国家政策,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五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从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得擅自违法违纪。
第六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分工,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第七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八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九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预算和资金管理,确保各项经费合理使用。
第十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设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十三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分工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设办公室、财务部、技术部、维护部、安全部等职能部门。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对各部门和个人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沟通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八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各个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合理分工,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协调各部门工作。
水利工程预算管理制度汇编

水利工程预算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预算管理,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的科学、合理和有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预算的编制、审批、调整、执行、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水利工程预算应当遵循经济、合理、科学、平等、公开和诚信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第四条水利工程预算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预算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预算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二章预算的编制第五条水利工程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标准、定额、价格和市场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第六条预算编制应当采用合理、科学的方法和技术,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第七条预算编制应当明确费用的组成和计算方法,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预算编制应当注重数据的采集和分析,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预算编制应当科学确定工程所需物资和设备的采购数量和品种,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预算编制应当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预算的审批第十一条预算的审批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二条预算的审批程序应当简便、高效,保证审批工作的及时完成。
第十三条预算审批应当公开、公正、透明,保证审批结果的公正和公开。
第十四条预算审批的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审批结果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预算审批机构应当充分听取有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审批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六条预算审批机构应当对预算进行严格审查和评估,确保预算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第十七条预算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确保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预算的调整第十八条预算的调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合理、灵活地进行。
第十九条预算的调整需经过审批机构的批准,确保调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条预算的调整应当充分考虑成本和收益的平衡,确保调整的经济性和效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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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质量责任制度1、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项目质量管理有关文件,组建相应的建设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开发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制。
项目法人是开发项目质量的全权负责人,必须亲自抓质量管理工作。
2、项目法人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项目施工招投标制度、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奖惩制度等制度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3、项目法人要组织制定开发项目的质量模板和质量计划。
把质量目标、质量计划进行层层分解,按质量计划和实施步骤层层落实,一直落实到末端。
每一层次职责、权限、资源分配以及保证质量的措施都予以明确。
质量管理计划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具有可操作性。
4、项目法人要建立开发项目工作成果的质量评审制度。
建立评审制度是保证和提高开发项目管理成果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对下属及合作单位的奖惩依据。
项目直接主管负责人质量责任制度1、项目质量主管负责人是项目质量主管直接责任人,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组建项目质量管理班子。
2、项目主管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小组会议,将每一项质量管理工作直接划分到责任人,确保各分部分项质量合格。
3、组织项目全体人员制定质量策划,制定项目质量目标,执行质量体系文件,负责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各种质量文件的审查。
4、负责指导和监督对不合格报告、各种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5、负责组织新技术、新工艺在项目上的实施和推广应用,及时作出科学的总结。
6、加强公司内外协调,加强甲供材料、设备的供给,保证工期和质量要求,满足合同需要。
7、制定战略性计划,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工期关键目标的实现。
8、完善内部基础管理,指导下属员工工作,分配合理,奖优罚劣。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施工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一、对施工单位的管理1 施工单位企业领导及项目经理应经常同建设单位领导和工程部经理、监理单位人员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制、进度控制。
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现场住宿、现场道路、运输设备,在技术、质量、进度、协调进行管理。
3施工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力量,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专业分工,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
只要现场存在事故隐患,一经查出就要求将工作先停下来,分析事故隐患的性质,研究采取整改措施,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同时,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促进他们主动管好施工现场,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在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
同时,我公司对安全施工特别重视,工地所有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并操作,确保安全施工。
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人身设备事故,有力地保证了整个工程进度。
二、对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委托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及法律法规授予监理的权利,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以建设单位的管理为主,监理单位熟悉图纸及现场情况,为建设单位提供合理化建议,监理单位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控制负责。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督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
并给予肯定或否定。
有条件的编制《驻工地监理工作考核细则》,建设单位每月组织施工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当月表现进行评比、考核。
三、工作流程规定施工现场监理例会1、施工现场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2、现场施工工程例会每周一上午9点举行,特殊情况举行专题协调会议(质量、安全等);涉及的相关单位必须参加。
3、现场施工例会规定参加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等。
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专业工程师及其它相关分包单位;4、现场施工监理例会内容:听取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关于上周现场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完成情况、下一周工作安排计划及施工存在问题的汇报;总监理工程师总结评价,指出施工单位施工中的不足和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程项目的工作要点和要求;建设单位听取全面意见和要求,并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做出答复。
5、现场施工监理例会在会后的24小时内,监理工程师必须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有各承包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签字认可。
监理单位对签字认可的例会纪要下发给与会单位,并签收。
四、现场经济签证1、办理经济签证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一般性修改或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减少或变更等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均应办理现场经济签证;2、办理现场经济签证程序:(1)由施工单位提出现场经济签证内容,(2)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3)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签字,(4)由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对现场签证再次确认;3、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实测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证单。
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两份(一份自留、一份送审)、监理单位一份(进度结算用)、乙方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签字(或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
签证原则上只签认工程量,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4、签证的效力:施工单位方应予提报签证的文件,但未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证的,均属无效。
施工单位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施工单位方承担。
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施工单位承担。
施工单位应如实填写签证单,经查实不符合实际的,监理和建设单位有权拒签。
5、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必须附有设计修改或变更图纸、技术要求、施工措施、施工计划等书面资料,相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规程规范的要求及合同的约定;五、现场技术核定单1、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的变更均应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2、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程序:由施工单位提出现场技术核定单内容,并事前经设计同意,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部相关负责人共同现场核定确认;3、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和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建设工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4、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的时效性: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在事发前现场核定;六、施工图纸自审和会审1、施工图纸自审:(1)、根据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承包商进场前或单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商应自行主持施工图纸自审,写出施工图纸自审记录;(2)、施工单位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报送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3)、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安排图纸会审时间;2、施工图纸会审:(1)、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共同参加;(2)、施工图纸会审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记录汇总整理工作;(3)、施工图纸会审记录经建设单位工程部批准;(4)、形成施工图纸会审纪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会签并加盖公章,作为指导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依据;安全管理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各类基建事故,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稳步提高,根据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项目业主项目部、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第三条根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中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及保障措施,对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依据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负责核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开工条件及落实情况。
第五条分阶段审批《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计划单》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计划单》,并委托监理单位对其进场的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验收,各种验收记录存档。
第六条审批施工单位“两措”费用分阶段使用申报表,审批意见必须明确,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措施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两费”不进入主合同,此项费用由业主项目部管理使用)。
第七条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隐患曝光、专项整治、奖励罚款等手段,促进参建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第八条组织检查“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在现场的实施情况,确保“二次策划”内容得到有效落实。
第九条组织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整改完善、不断改进,使项目达到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及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达标工地评审要求。
第十条组织项目参建单位参加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等有关竞赛活动,按要求进行竞赛申报;组织参建单位落实竞赛活动的有关要求,准备参赛材料,对照竞赛标准开展自查整改,提高项日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使项目达到竞赛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时,检查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是否及时修整和恢复;并及时收集、归档施工过程安全及环境方面资料(原貌和修整后的影像资料)。
第十二条定期开展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建议。
第三章监理单位职责第十三条监理单位需认真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合同和上级有关规定,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策划与施工监理控制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控制目标的实现。
在监理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监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作为监理应承担的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监理责任。
第十四条建立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总监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监督。
配备资质和能力满足岗位要求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监督。
监理人员应有有效的资格证并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对现场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
监理单位应配备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等安全监理依据性资料。
第十五条在编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如施工安全审查、备案制度和重大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制度等等)和工作程序,制定工程监理安全控制工作计划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将项目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目标和文明施工策划要求分解到各责任主体。
第十六条应严格审查施工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项目负责人、安监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分包工程的范围;大中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重大技术方案、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查;审查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施工顺序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