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年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实施细则

2024年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实施细则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3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工作方案〉的通知》,为确保“购房补贴工作”落实落细,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一)三孩家庭购房补贴:对三孩家庭在市范围内购买首套或首次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改善性商品住房是指仅有一套商品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0平方米,无法满足住房需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期间(且在30日内完成备案)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购房总价的1.5%,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购房补贴。
(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对购买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期间(且在30日内完成备案)的购房人,按购房人购买商品房缴纳契税在市本级地方留存部分的50%给予补贴。
(三)以下情形不在补贴范围:1.非自然人购房的;2.购买独院式住宅、联排式住宅、商铺、车库、车位、储藏间、二手房等的;3.2023年9月1日前已经购买,在2023年9月1日后以补办、换签方式办理合同网签备案的;3.202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合同网签备案,通过撤销或变更备案,在2023年9月1日后由购房者本人或直系亲属为同一房源重新办理或变更网签备案的。
二、资格认定三孩家庭申请购房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庆妻至少有一方为市户籍,且第三孩已落户市的家庭;(二)孩次计算应符合《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三)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1.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2.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三、申请补贴办理程序申请补贴受理时限:自本实施细则实施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以购房合同网签和备案时间以及成功缴税时间为有效时间,超期未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2024年购房补贴工作细则

2024年购房补贴工作细则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为确保购房补贴工作落 实落细,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我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
一、实施购房补贴的交易标的
(一)新建商品房:是指区内的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但不包括车位、车库、定向商品房、拆迁安置 房(含扩购)、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商品厂房。
(二)新建商品住房:是指区内的新建商品住宅,不包括定向商品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含扩购)、经济适用 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三)二手住房:是指区内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上市进行交易的住宅(不含法拍房、抵债房)。
(四)二手房:是指区内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含住宅、非住宅,但不包括车位、车 库、商品厂房。
(四)人才购房补贴。在市就业且在已缴交社保满6个月的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还可按以下标准享受学历 (职称)购房补贴(只享受其中一种,就高不重复):
.双一流大学(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名单为准)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本科学历补贴1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 L5万元/套;其他大学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大专及本科学历补贴0.5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1万元/套;
年月日
填表说明:1.根据并填写申请人信息;3.同购房人中既有户籍又有非户籍的,就高适用非户籍的补贴标准;4.选择 对应的补贴类别填写,其余补贴内容留空。
.购买二手住房补贴:自本实施细则印发之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二手住房完成转移登记的,可申 请补贴。
.“卖旧买新”补贴:自本实施细则印发之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二手房完成转移登记后,新建商品房 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需在文件印发之日(含)后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并在2023年12月 31日前完成合同备案),可申请补贴。
员工福利通知员工购房补贴政策调整

员工福利通知员工购房补贴政策调整尊敬的员工:大家好!作为公司的一员,我们非常重视员工的福利待遇,也一直致力于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政策。
为了更好地满足员工的需求,公司决定对购房补贴政策进行调整,特向各位员工通知如下内容: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房价的不断上涨,购房成本逐渐增加,给员工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压力。
为了帮助员工解决购房问题,公司过去推出了购房补贴政策,得到了广大员工的认可和支持。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市场情况的变化,原有的购房补贴政策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员工的需求。
政策调整内容为了更好地照顾员工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购房补贴政策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购房补贴标准提升:公司将提高购房补贴标准,确保员工能够获得更多的补贴金额。
购房补贴范围扩大:除了在指定区域购房可以享受补贴外,公司还将扩大补贴范围,覆盖更多地区,让更多员工受益。
购房补贴申请流程简化:为了方便员工申请购房补贴,公司将简化申请流程,减少繁琐的手续,提高办理效率。
购房补贴发放周期缩短:公司将缩短购房补贴的发放周期,确保员工能够及时收到补贴款项。
政策调整目的通过以上调整,公司旨在进一步关注员工的生活需求,提高员工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购房是每个人都会面临的大事,公司希望能够在这方面给予员工更多支持和帮助,让员工能够安心工作、安心生活。
注意事项申请资格:购房补贴政策适用于全体在职员工,具体申请条件请查阅公司相关文件。
申请材料:申请购房补贴时,请按要求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并如实填写申请表格。
申请时间:购房补贴政策调整后立即生效,请各位员工知悉并合理安排申请时间。
政策解释权: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结语希望通过此次购房补贴政策调整能够给广大员工带来实实在在的帮助和支持。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和关爱每一位员工,在共同奋斗中共创美好未来!再次感谢各位员工对公司的支持与配合!祝好!HR部门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秦皇岛市购房补贴发放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

秦皇岛市购房补贴发放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根据《秦皇岛市购房补贴发放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需要,特制定本补充规定,以进一步完善对购房补贴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一、关于购房补贴的发放1.购房补贴的发放范围扩大到秦皇岛市范围内的全体家庭购房人员,包括租房的居民。
2.购房补贴的金额应根据家庭购房人员的年收入、房屋面积等因素综合确定,体现差异化,确保购房补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3.购房补贴的发放应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和发放,确保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关于购房补贴的使用1.购房补贴只能用于购房人员的住房消费,包括购买住房、装修住房、支付物业费等。
2.购房补贴不得用于其他非住房消费,如购买车辆、理财投资等。
3.购房补贴不得转让、出借、挪用,一经发现将追缴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三、关于购房补贴的管理1.对购房补贴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检查,对违规使用购房补贴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追缴补贴、处以罚款等。
2.建立购房补贴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购房人员的相关信息和购房补贴的使用情况。
3.购房补贴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关于购房补贴的申请和审批1.购房补贴的申请应通过线上平台进行,购房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进行申请。
2.审批购房补贴申请时,应按照程序进行,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审批购房补贴申请的时限应明确,提高办理效率,确保购房补贴的及时发放。
总之,本补充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秦皇岛市购房补贴的发放使用和管理,保障购房补贴的公平、透明和有效。
各相关部门和购房人员应严格遵守,并加强宣传,提高购房补贴的知晓率和透明度。
同时,加强监管和整改,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维护购房补贴制度的正常运行。
购房补贴相关细则

购房补贴相关细则一、申请流程(一)新建住宅商品房补贴申请流程:此办法执行期间,在经开区范围内购置新建住宅商品房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人,可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新建住宅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申请表》和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资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对购房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对审核通过的《新建住宅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将《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报送至区房产管理办公室。
(二)二手房(存量房)住宅补贴申请流程:此办法执行期间,在经开区范围内购置二手房(存量房)住宅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人,可向区房产管理办公室提交《存量房住宅购房补贴申请表》和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身份证件、经开区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三)从业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申请流程:在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或创业满半年以上的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经开区范围内购置新建住宅商品房或二手房(存量房)住宅并完成网签备案的,可向区房产管理办公室提交《从业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申请表》和网签备案的《商品房/存量房买卖合同》、购房者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缴纳满半年以上社保清单、经开区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二、审核流程区房产管理办公室对申请补贴的相关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汇总表》《存量房住房购房补贴汇总表》《从业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汇总表》并加盖区房产管理办公室公章及区住建局公章后报经开区管委会。
三、发放流程购房人在依法缴纳完成所有税费并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后,由本人填写相关资料并提出申请。
申请通过审核后,管委会将购房补贴直接发放到购房者账户。
四、其他事项(一)回迁安置房不适用购房补贴政策,不列入补贴范围。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配合购房申请人变更、撤销网签合同、撤销合同备案,变更网签时间骗取购房补贴行为的,将依法追回购房补贴,暂停企业网签权限,公开通报,并作为不良信用信息计入该企业信用档案;如果在受理过程中发现购房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补贴的,一经查实,取消补贴资格。
员工福利员工购房补贴申请通知

员工福利员工购房补贴申请通知尊敬的员工: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本公司的辛勤工作和付出,为了回馈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和奉献,我们决定推出员工购房补贴福利政策。
现将相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申请条件具有本公司正式员工身份,且入职满1年以上;未享受过类似购房补贴福利政策;已经购买或正在购买住房,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购房时间应在最近5年内。
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为购房款的5%,最高不超过25万元;补贴金额将以一次性发放形式给予申请人。
申请流程及材料申请时间:员工购房补贴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11月1日至11月3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申请渠道:所有申请均通过在线系统进行,具体操作方式将由人力资源部门在通知中提供。
提供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复印件即可):购房合同或购买协议;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支付款项凭证复印件;在职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
审核与发放审核流程:所有提交材料均经过严格审核,审批结果将在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
发放时间:符合条件的员工将于次年1月底前收到购房补贴。
发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票形式发放,具体发放方式由财务部门与申请人协商确定。
注意事项必须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虚报情况,将取消申请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购房补贴仅限一次,不能重复申请;若因个人原因放弃购房或已获得补贴但后续变更了户籍、婚姻状况等导致不符合条件者,需将已获得补贴金额一次性返还给公司。
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并有意向申请员工购房补贴,请认真阅读以上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准备所需材料,于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渠道提交申请。
我们会视您的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并及时通知审批结果。
在此,再次感谢您为公司做出的努力和付出!希望这一福利政策能够帮助到您,同时也希望您能继续保持对公司的支持和奉献!祝您购房顺利!人力资源部敬上。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8.18•【字号】长住建发〔2017〕112号•【施行日期】2017.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长住建发〔2017〕112号为加强人才住房保障,优化人才购房有关流程,打造更优的人才综合环境,现将《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8月18日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购房第三章申请购房补贴第四章其他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发〔2017〕1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申请购房第二条长沙市认定的A、B、C、D类人才,享受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申请购房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一)购房申请表;(二)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三)长沙人才绿卡。
第三条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申请购房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一)购房申请表;(二)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三)在长工作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和单位证照复印件;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无时限要求);(四)毕业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含原件、复印件及通过网上或者线下查询学历、技师职业资格认证系统出具的结果)。
第四条购买新建商品房(含期、现房)申请流程:(一)拟购房人向商品房开发企业填报《长沙市购房资格确认申请表》,提交相关情况材料。
长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葛市购房补贴发放实施办法通知-长政办〔2016〕17号

长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葛市购房补贴发放实施办法通知正文:----------------------------------------------------------------------------------------------------------------------------------------------------长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葛市购房补贴发放实施办法通知长政办〔2016〕1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长葛市购房补贴发放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3月29日长葛市购房补贴发放实施办法根据长葛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居民购买商品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销售的相关意见的通知》(长政[2015]49号)有关精神,特制定长葛市购房补贴发放实施办法。
一、补贴对象2015年6月20日至2016年2月29日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房人。
二、补贴范围(一)所购房屋是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并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的家庭首套住房。
(二)在购房补贴政策适用期间购房,并在这一时间阶段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了备案、开具了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缴纳了契税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三、补贴标准(一)购房契税补贴1. 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不含90平方米)首套商品住房的,按实际缴纳契税额的100%发放补贴。
2. 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首套商品住房的,按实际缴纳契税额的50%发放补贴。
(二)购房财政补贴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按每平方米70元发放补贴。
四、申请购房补贴个人应提交的资料(一)已在市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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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二级部门):
为加快购房补贴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二级部门)于2010年5月25日前集中将本单位符合购房补贴申请条件(1998年12月15日前参加工作)职工的个人资料统一交学校房管科并打印名单一份,资料包括:
⑴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三份;
⑵参加工作前上大中专院校毕业证复印件一式三份(毕业证丢失的复印本人档案中学历证明);
⑶特殊岗位加计工龄证明(特殊岗位指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必须有政府劳动人事主管部门审批的正式凭证,其它证明不作为依据;
⑷98年12月15日前行政职务、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的任命文件、资格证书、聘任书等复印件各一式三份并加盖人事章(科级以下)、组织部门章(处级以上);
注:以上由各单位统一到学校人事、组织部门复印本人档案中任命文件并加盖相应部门公章
⑸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一式三份(未办理所有权证的提供作价凭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⑹医疗保险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姓名和公章页);
⑺离退休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姓名和公章页);
⑻有下列情形的职工请将有关情况写一份特殊情况说明一同报送房管科,包括:①本人婚姻状况变化的时间、职务职称、住房情况证明和离婚证、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②本人及配偶90年后工作单位变动情况、军转人员转业时间、当时的职务职称、是否在原单位享受住房情况证明;③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时间及当时的职务职称;④申请人配偶去世时间、职务职称,单位分配住房情况;⑤本人去世时间、经公证的委托书或继承协议;⑥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示例一:示例二:
示例三:示例四:
示例五:示例六:
示例七:示例八:
2、有关填表和复印件要求:
(1)申请人本人填写购房补贴申请表,需用黑色水笔填写,过程中不得涂改,没有的项目划“/”,对不确定的项目可先空下来,确定后再补填。
(2)复印第二代夫妇双方身份证,身份证需反正面同时复印在一张纸上。
(3)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都需提供作价凭证。
(4)98年12月15日前的行政职务、技术职称、工人等级任命文件,需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加盖公章。
加计工龄需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并复印地方劳动人事部门审批文件。
(5)核定表等需要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处必须手工签字。
(6)所有资料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一式三份。
3、我校职工购房补贴发放操作程序:
⑴政策宣传(已完成);⑵填写调查表(已完成);⑶建立个人住房微机档案(已完成);⑷准备个人所需资料(5月25日前各单位收齐所属职工资料并统一交房管科);⑸核对个人购房档案数据并打印个人住房补贴核定表(6月10日前完成);⑹发放个人购房补贴申请表、核定表,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核定表一式三分按要求加盖有关部门公章和签字(6月18日前各单位统一交房管科);⑺调查职工原单位、配偶单位和原单位住房情况(6月底前完成);⑻房管科编写或准备学校购房补贴方案、特殊人员情况说明、申请房补职工个人资料、发放清册、汇总审核表、公示公告和详情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并报省房改办(7月5日前完成);⑼公示(公示影像留存);⑽接受(处理)举报;⑾举报处理结果公示;⑿上报职工个人购房补贴发放公示情况报告、影像照片;⒀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房改办提出购房补贴发放申请;⒁省房改办审核有关申请材料,合格后印发同意发放补贴文件,分批送交省财政厅;⒂按照省财政厅具体要求,提供单位资金、职工和帐户帐号等情况资料,审核同意后,分
批核准拨付购房补贴资金;⒃档案归集,房管科协同有关部门将《补贴核定表》装入本人人事档案。
河北医科大学购房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