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国有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工作,涉及国有企业员工的聘用、考核、晋升、薪酬、福利等方面。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加强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二章人才招聘第四条国有企业进行人才招聘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不得有歧视性别、种族、宗教、政治立场等情况的行为。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招聘岗位和条件,确保招聘人才的专业素质和适应能力。
第六条人才招聘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如网上招聘、校园招聘、人才市场招聘等,拓宽招聘渠道,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国有企业。
第三章职工培训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根据职工的岗位需要和个人发展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
第八条职工培训应当重视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加强职工的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第九条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委托培训等形式,进行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第四章岗位评估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岗位评估制度,明确岗位的职责和权利,评估岗位的重要性和难度。
第十一条岗位评估应当依据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工作要求等因素,确定岗位的等级和薪酬水平,保证岗位的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岗位评估应当定期进行,及时调整岗位的等级和薪酬水平,确保岗位设置的科学和合理。
第五章薪酬福利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薪酬福利制度,根据企业的经济实力和员工的贡献情况,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薪酬福利应当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内容,满足职工的不同需求。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法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绩效管理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绩效管理制度,通过绩效评价、绩效考核等方式,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情况。
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指为国有企业员工提供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员工的权益,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首先,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包括招聘与选拔、培训与发展、绩效管理、薪酬与福利、员工关系等方面的内容。
在招聘与选拔方面,制度应明确员工录用的程序和标准,确保选用最适合岗位的人才。
在培训与发展方面,制度应设立完善的培训计划,提供员工技能和知识的提升机会。
在绩效管理方面,制度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并提供晋升机会。
在薪酬与福利方面,制度应确保员工获得公平合理的薪酬待遇和福利保障。
在员工关系方面,制度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和员工反馈渠道,解决员工的问题和困扰。
其次,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与企业的战略目标和价值观相一致。
制度的设计应以提高企业绩效和员工满意度为目标,确保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此外,制度还应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符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的保障和公平竞争机会的提供。
最后,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具备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团队和相应的培训机制。
团队应具备人力资源管理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定制制度,及时调整和改进。
同时,制度的执行还需要对员工进行适当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能够理解和遵守制度的要求。
总之,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的个人发展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能够为企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支持,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国有企业人资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国有企业员工的素质和绩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出资或控股的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宗旨是,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员工的素质和绩效,实现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产业特点、市场需求以及企业规模和发展阶段,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人才储备库,根据企业需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公平竞争,选拔和使用人才。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培训和发展,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重视职工的劳动保护和权益,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奖罚制度,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认同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明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更新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二)拟订和实施员工招聘、选拔、培训等计划;(三)协助制定和实施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四)协助解决员工的纠纷和争议;(五)开展员工满意度调查,改进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设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由企业领导班子中的一位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够有效领导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设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骨干,担当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责。
第三章招聘与选拔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员工招聘和选拔计划,确保员工数量和质量。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范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企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1第一节总则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
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
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
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
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提高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工作。
三、管理标准1. 招聘与录用1.1 国有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招聘计划,并及时发布招聘信息。
1.2 招聘应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
1.3 招聘环节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招聘人员的资质和能力与招聘职位的要求相匹配。
1.4 招聘录用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和企业规定进行薪酬和福利的确认,并及时进行劳动合同签订。
2. 岗位管理2.1 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
2.2 岗位职责应与员工能力匹配,确保员工能够胜任所负责的工作。
2.3 国有企业应按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岗位人员,确保岗位的正常运转。
3. 培训与发展3.1 国有企业应制定岗位培训计划,并建立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3.2 员工应按照岗位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提高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
3.3 国有企业应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和进修学习,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激励措施。
4. 职业道德和素质要求4.1 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要求制度,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教育培养。
4.2 员工应遵守企业的行为准则,不得从事与岗位职责相违背的行为。
4.3 国有企业应建立员工奖惩制度,对违反职业道德和素质要求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5. 员工关系管理5.1 国有企业应加强员工关系管理,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5.2 国有企业应建立员工表彰制度,及时表彰优秀员工,激励员工发挥更大的工作潜力。
5.3 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员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员工的投诉和纠纷,确保员工权益得到维护。
四、考核标准1. 绩效考核1.1 国有企业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案。
1.2 考核指标应合理反映员工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能够客观衡量员工的工作绩效。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是指在国有企业中对人员的选拔、任用、培训、评价和激励等方面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
这一制度在国有企业中起到重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对维护国有企业稳定发展、提高企业绩效和员工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对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进行详细分析说明。
一、选拔与任用在国有企业中,选拔与任用是人事管理的第一环节。
在选拔阶段,国有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聘程序,公正、公平地选拔人才。
企业可通过外部招聘、内部升迁、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确保选聘到质量过硬、能力优秀、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
在任用阶段,国有企业应通过编纂合理的任职岗位描述、明确权责清单、制定晋升制度等方式,为员工提供公平的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
二、培训与发展国有企业应重视员工的培训与发展,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创新思维等方面。
企业可以通过内外部培训、业务派驻、岗位轮换等方式,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学习和成长空间。
同时,国有企业还应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估机制,通过评估结果对员工进行激励和发展规划,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评价与考核评价与考核是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员工的晋升、工资调整和岗位定级等方面。
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员工绩效评价制度,通过标准化、量化的考核指标来评价员工的工作成绩和工作能力。
同时,国有企业还应注重对员工的发展潜力和个性特点的评估,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奖惩依据,用来调整员工薪酬和晋升机会,实现人才的合理流动和配置。
四、激励与保障国有企业应通过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激励可以采取多种手段,如薪酬调整、福利待遇、晋升机会、荣誉表彰等方式。
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和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和优先发展机会。
同时,国有企业还应建立完善的员工保障机制,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如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等方面。
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文件

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文件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是指由国家所有、管理和控制的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下面是一份关于国有企业人事制度的样本文件。
国有企业人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加强企业的组织纪律和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包括直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潜力,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第二章用人管理第五条国有企业的用工应当按照岗位性质、岗位要求、人才需求和职工素质等因素进行科学选拔,注重选拔具有责任心、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能力的人才。
第六条国有企业采取招聘、录用、竞聘和内部晋升等多种方式进行用人,注重潜力发掘和员工职业发展。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用工合同制度,确保用工合同的签订、执行和解除等程序的合法、公正和平等。
第三章职务职级管理第八条国有企业应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岗位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职务职级制度,实行职能化、专业化管理。
第九条职务职级晋升应当符合岗位要求和个人能力,通过考核和竞争实行岗位聘任制。
第十条职务职级晋升应当公开、公正、公正,严禁搞权色交易或其他不正当行为。
第四章奖励与惩处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奖励与惩处制度,激励员工积极进取,充分发挥个人潜力。
第十二条奖励应根据员工在企业发展中所做出的突出贡献,结合具体的岗位要求和业绩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和确定。
第十三条惩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根据员工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与发展制度,提供培训资源和机会,培养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培训应当根据员工岗位需求和职业发展方向进行规划和实施,强调实际效果和应用能力的提升。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一、前言国有企业是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人事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和关键。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人事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人事管理组织机构1. 人事部门:负责企业人员招聘、录用、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
2. 经理办公室:负责企业高层领导的任免和考核工作。
3. 工会组织:负责代表职工群众利益,参与企业决策和监督。
三、招聘录用1. 招聘需求: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需求,并报经理办公室审批。
2. 招聘程序:(1)发布招聘信息;(2)收集简历并进行初步筛选;(3)面试并评估候选人;(4)确定录用对象,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培训考核1. 岗位培训:新员工入职后,应接受岗位培训。
同时,应定期开展员工技能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
2. 职称评定:对于需要具备特定资格或职称的员工,应进行职称评定。
3. 职业生涯规划:企业应根据员工的能力和发展需求,为其制定职业生涯规划,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晋升机会。
五、薪酬福利1. 薪酬制度:企业应根据员工的岗位、能力和贡献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
2. 福利待遇:企业应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3. 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是确定员工奖惩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六、奖惩措施1. 奖励措施:企业应根据员工贡献和表现,采取适当的奖励措施,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
2. 惩罚措施: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失职渎职等行为,应采取相应惩罚措施。
七、离职管理1. 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时,应遵守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期限。
2. 离职手续:员工离职前,应完成相应的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结算工资等。
3. 离职调查:对于员工离职原因不明或存在争议的情况,企业应进行调查处理。
八、保密管理1. 保密意识教育:企业应加强员工保密意识教育和培训。
2. 保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人和保密措施。
3. 保密检查:企业应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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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事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整个企业的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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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 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
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 雇) 用合同。
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
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 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
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 雇)用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 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1.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 副总经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 部长) 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3. 部门副主任( 副部长) 、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4. 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 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2. 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 雇) 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十七、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 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 雇) 用合同; 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
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
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
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
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
具体如下:1.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 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 1 年可探望配偶1 次30 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3. 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1 次20 工4 年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4.;;5. 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理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6. 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 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
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 3 天,晚婚( 男25 周岁、女23 周岁)假13 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1. 女23 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 生育时难产的( 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 可增加产假30 天;2. 女24 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 天; 难产可增加30 天;3. 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4. 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 天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 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1. 取环休息1 天;2. 放环休息3 天;3. 男结扎休息7 天;4. 女结扎休息21 天;5. 怀孕不满4 个月流产休息15-30 天; 流产后结扎增加21 天; 流产假期1 年内不能超过2 次;6. 怀孕4 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 天; 引产后结扎增加21 天;7. 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 父母、配偶和子女) 死亡时,丧假3 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
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
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辞职、辞退、开除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
第六节员工有辞职的自由。
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 雇) 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
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 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 雇) 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
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
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 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聘( 雇四十六、) 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
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 雇) 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 雇) 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 雇) 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
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 个月工资。
不满1 年的按1 年计。
第七节附则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
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本文为word 可编辑版,若不需要以下内容,请删除后使用,谢谢您的理解原生生物的主要类群》习题一、选择题 1 、桃花的下列结构中,经过发育最终成为果实的是()A、子房B 、子房壁C 、胚珠D 、受精卵 2 、呼吸作用的实质是()----A、分解有机物,贮存能量B 、分解有机物,释放能量C、合成有机物,贮存能量D 、合成有机物,释放能量 3 、旱地里的农作物被水淹没后,要及时排涝,主要是为了促进()A、叶的光合B 作用、叶的蒸腾作用、根C、根的呼吸的吸D 作用水4 、农业生产中对农作物进行合理密植主要是为了()A、提高作物、提高作物对土对水分的吸壤中无机盐的利B 收用率C、提高作物、提高作物的光D 的蒸腾作用合作用 5 、下列关于光合作用原料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A、光合作用的原料是二氧化碳B 、光合作用的唯一原料是二氧化碳C、二氧化碳和水都用于制造淀粉D 、二氧化碳和水都是光合作用的原料 6 、晚上,将金鱼藻放在盛有水的试管中,将试管先后放在离白炽灯如下距离处,在相同时间内试管内产生气泡数量最多的是()A、10 厘、20 、30 厘、40 C 米B 厘米米D 厘米7 、贮藏蔬菜、水果要保持低温,这是因为()、温度低,呼吸、温度低,减A作用弱,有机物B 少细菌病害消耗少、温度、温度低,促C低,蒸腾D 进光合作用积累作用弱二、实验探究题1、下面是验证“绿叶在光下制造淀粉的实验”的具体步骤,请回答有关问题:①把盆栽的天竺葵放在黑暗处一昼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