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区新建配网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技术交底工程施工建筑组织设计模板安全监理方案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监理安全技术交底范文模板

监理安全技术交底范文模板

一、交底对象项目全体施工人员、施工管理人员二、交底时间XXXX年XX月XX日三、交底地点XX施工现场会议室四、交底内容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现将以下安全技术措施和要求进行交底:一、安全管理目标1.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2.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 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现场作业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备安全等。

3.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技能。

三、安全技术措施1. 模板工程- 模板支撑体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 模板支撑体系应进行专项设计,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 模板拆除时,应按顺序进行,严禁随意拆除。

- 拆除模板时,下方不得有人作业,防止发生坠落事故。

2. 钢筋工程- 钢筋加工、绑扎、焊接等作业应符合规范要求。

- 钢筋焊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

- 钢筋绑扎时,应确保钢筋间距、绑扎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3. 砌体工程- 砌体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质量合格。

- 砌筑过程中,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分层、分段施工。

- 砌筑高度超过1.2m时,应设置临时支撑。

4. 开挖工程- 开挖作业前,应进行地质勘察,了解地层情况。

- 开挖过程中,应保持边坡稳定,防止坍塌事故。

- 遇到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水。

5. 回填工程- 回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质量合格。

- 回填过程中,应分层压实,确保密实度。

- 回填完成后,应进行压实度检测。

6. 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其稳定性。

- 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脚手架拆除时,应按顺序进行,严禁随意拆除。

四、安全防护措施1.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2.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等。

3. 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监理的安全技术交底范本模板

监理的安全技术交底范本模板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二、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三、交底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四、交底内容:1. 施工现场安全概况(1)施工场地环境及安全设施情况;(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安全通道;(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消防设施情况;(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设置。

2.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5)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3. 施工安全注意事项(1)高处作业安全注意事项:a.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b. 高处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防护栏和警示标志;c.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2)起重吊装安全注意事项:a.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b. 起重机械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c. 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d. 起重吊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3)用电安全注意事项:a.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b.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接地;c. 施工现场禁止私拉乱接电线;d.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护。

(4)施工机械安全注意事项:a. 施工机械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b. 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c. 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d. 施工机械操作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 施工安全检查与整改(1)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2)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3)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5.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立即上报;(2)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3)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五、交底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六、被交底人:____________________七、交底记录1. 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2. 交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3. 交底人:____________________4. 被交底人:____________________5. 交底内容摘要:____________________八、附件1. 安全生产责任制;2.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4. 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技术交底模板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技术交底模板

一、交底目的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交底对象本次安全技术交底对象为施工现场全体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

三、交底内容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2)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违章作业。

2. 施工现场主要危险源及预防措施(1)高处作业:预防措施:设置安全防护栏、安全网,使用安全带,禁止攀登、跨越防护设施。

(2)电气作业:预防措施: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确保设备完好。

(3)机械作业:预防措施: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基坑支护:预防措施:基坑支护结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定期检查支护结构的安全性,确保基坑稳定。

3. 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1)火灾事故:1)立即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进行灭火。

2)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报警并等待消防部门救援。

(2)触电事故:1)立即切断电源,避免事故扩大。

2)使用绝缘工具进行救援。

3)报警并等待医疗救援。

4.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1)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2)施工材料堆放整齐,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3)施工现场不得随意吸烟、饮酒。

四、交底要求1. 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确保人人掌握。

2. 施工单位应将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纳入施工日志,并定期检查。

3.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确保安全技术交底措施落实到位。

4.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交底时间本次安全技术交底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交底人本次安全技术交底由____单位____(姓名)负责。

七、验收人本次安全技术交底由____单位____(姓名)验收。

配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方案

配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方案

农配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福建和盛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配网工程监理工程部2021年03月年月日年月日编写:年月日目录一、工程概况及编制依据 (4)〔一〕工程概况 (4)〔二〕编制依据 (4)二、平安监理工作目标 (7)〔一〕平安目标 (7)〔二〕文明施工目标 (8)三、平安组织机构 (8)四、各级监理人员的平安职责 (8)〔一〕总监理工程师的平安监理职责 (8)〔二〕平安监理工程师的平安监理职责 (9)〔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平安监理职责 (10)五、平安监理工作要点 (10)〔一〕平安监理的主要方法 (11)〔二〕平安监理工作要点 (12)〔三〕严格执行安规“六制〞要求 (14)六、平安文明施工监理 (17)七、环境监理 (18)八、平安旁站监理 (19)九、平安监理工作制度 (20)配网工程平安监理工作方案一、工程概况及编制依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2021年公司所承接的配网工程施工监理工程。

工程地点:福州、泉州、莆田、漳州、龙岩、三明、南平、宁德等市县。

〔二〕编制依据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1998年公布?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7〕1991年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 国家现行标准及文件:〔1〕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标准?〔2〕DL/T5434-2021?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标准?〔3〕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标准?〔4〕GB50194-19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平安标准?〔5〕JGJ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平安技术标准?〔6〕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安技术标准?〔7〕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局部〕?〔8〕JGJ162-2021?建筑施工模板平安技术标准?3. 国家电网公司规定及标准:〔1〕国家电网科[2021]642号?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2〕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3〕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平安监理管理方法?〔4〕国家电网基建平安[2007]25号?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平安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5〕基建〔2021〕169号?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平安管理评价方法?〔6〕国家电网基建〔2021〕1753 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平安管理规定〉的通知?〔7〕国家电网安监[2005]145号?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8〕国家电网基建〔2021〕1758号?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工程施工平安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方法〔试行〕?〔9〕国家电网总[2003]407号?国家电网公司平安生产工作规定?〔10〕Q/GDW250-2021?输变电工程平安文明施工标准?〔11〕国家电网基建[2021]174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平安管理规定〉的通知?〔12〕中国电力出版社?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化施工作业手册?〔13〕国家电网安监[2021]998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平安监督假设干重点要求〉的通知?〔14〕国家电网基建〔2021〕340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分包平安管理的重点措施的通知?〔15〕国家电网基建[2021]696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平安管理重点措施〔试行〕〉的通知?〔16〕国家电网安监[2005]516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平安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17〕国家电网基建[2021]891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平安监督管理方法〉的通知?〔18〕?国家电网公司施工工程部标准化工作手册?〔19〕?国家电网公司监理工程部标准化工作手册?〔20〕国家电网安监[2021]66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平安工作规程〔线路局部〕?〔21〕?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方法?〔国家电网科〔2021〕1256号〕〔2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平安工作规程〔变电局部〕?(Q/GDW 665-2021)(23)?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平安管理评价方法?(国家电网基建〔2021〕1015号)(2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25)?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方法?(国家电网基建〔2021〕1586号)(26)?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平安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2021版〕(27) ?电力建设平安健康环境评价标准?〔试行〕〔2004年9月〕。

配网工程监理实施方案

配网工程监理实施方案

配网工程监理实施方案一、前言配网工程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电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为了保证配网工程的顺利实施和质量控制,配网工程监理工作显得十分重要。

本文拟就配网工程监理实施方案进行介绍,以期对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某区域的配网改造工程,主要包括线路改迁、设备更新、供电能力提升等内容。

工程涉及面广,施工内容繁杂,监理工作的难度较大。

三、项目监理组织1. 配网工程监理人员构成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主要由5名工程师组成,其中包括2名电气工程师和3名土建工程师。

他们将分别负责电气设备的监理和土建工程的监理工作。

2. 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电气工程师主要负责配电设备的检查、测试、评估和记录工作。

包括线路、变压器、开关设备等的检查。

土建工程师主要负责网架、线路支架等土建结构的监理工作。

包括基础施工、结构安全等的检查。

3. 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所有监理人员均应该具备相应的电气或土建专业技术背景,并持有相应的监理证书。

并且熟悉相关的施工标准和规范。

四、监理组织和工作内容1. 监理组织机构为了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监理组织应该设立专门的办公室,负责监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和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

并且配备必要的监理工具和设备,以便监理人员使用。

2. 工程实施监理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应该对施工方的实施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保证施工方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同时,监理人员还应该负责对施工质量进行把关,确保施工质量满足相关的技术要求。

3. 专项监理在工程施工的关键节点和特殊工程段落,监理人员应该对施工方进行专项监理。

如对重要设备的调试,对特殊结构的验收等。

五、监理措施1. 监理计划监理人员应该制定完善的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时间节点和工作内容。

并且及时调整监理计划,以应对工程施工中的变化。

2. 监理记录监理人员应该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工作进行记录,包括工程进度、施工质量、设备运行情况等。

并且做好监理档案的管理和归档。

监理安全技术交底范文模板模板

监理安全技术交底范文模板模板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分部分项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三、交底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四、交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参与交底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七、交底内容:一、工程概况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施工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施工安全注意事项1.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1)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如“当心触电”、“禁止通行”等。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确保人员、设备畅通无阻。

2.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使用非标、劣质电器。

(2)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制,并按照规范进行接地。

(3)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电工操作证。

3.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1)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2)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3)施工现场严禁烟火,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生火。

4. 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安全(1)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系好安全绳。

(2)高空作业平台、脚手架等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3)高空作业时,严禁人员随意攀爬、跳跃。

5.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1)施工现场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机械操作证。

(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施工现场机械操作时,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三、施工技术要求1. 施工材料、设备要求(1)施工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配网监理安全技术交底模板

配网监理安全技术交底模板

一、交底目的为确保配网施工过程中人员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全体施工人员认真阅读并严格执行以下安全操作规程。

二、交底内容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区域安全。

(2)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3)施工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2. 施工人员安全操作(1)施工人员应熟悉配网施工流程,掌握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施工前,应检查施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确保施工安全。

(3)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动施工方案,如需改动,应经项目负责人批准。

3. 电力设备操作安全(1)操作电力设备前,应确认设备已停电,并做好接地措施。

(2)操作过程中,严禁触碰带电部分,确保操作人员安全。

(3)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恢复设备原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施工用电安全(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应采用三相五线制,确保接地良好。

(2)施工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不得使用裸线。

(3)施工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5. 高处作业安全(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确保安全。

(2)高处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防护栏,防止人员坠落。

(3)高处作业时,应使用工具袋,防止工具掉落伤人。

6. 临时设施安全(1)临时设施(如脚手架、防护栏杆等)必须符合安全标准,确保稳固。

(2)临时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临时设施使用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三、交底要求1. 施工单位应将本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执行。

2.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3.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4.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附则1. 本安全技术交底适用于配网施工全过程。

2. 本安全技术交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安全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电网工程监理安全技术交底模板

电网工程监理安全技术交底模板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4.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5.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名称]二、安全技术交底目的为确保电网工程安全、顺利进行,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特进行本次安全技术交底。

三、安全技术交底内容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维护。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保证施工人员通行畅通。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止人员坠落。

(4)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2. 电气安全(1)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规范进行操作。

(3)施工人员应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防护用品。

(4)施工现场禁止使用非绝缘工具和设备。

(5)施工过程中,应确保电气设备接地良好。

3. 高处作业安全(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高处作业人员应穿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3)高处作业前,应检查安全设施是否完好,确保安全。

(4)高处作业时,应保持作业区域整洁,防止滑倒、坠落。

4. 施工机械安全(1)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施工机械应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施工机械操作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

(4)施工机械作业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误入。

5. 施工材料安全(1)施工材料应按照规定存放,防止受潮、变质。

(2)施工材料搬运过程中,应确保安全,防止滑倒、坠落。

(3)施工材料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操作规程,防止误操作。

四、安全技术交底要求1. 施工单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安全知识。

2. 施工人员应认真学习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提高安全意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 广东电网公司××供电局与监理人茂名市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 ××市区新建配网工程 工程地点: ××市区 工程规模:建设与改造10千伏线路13.1千米(其中电缆11千米,架空线2.1千米),开关柜24面,新增(更换)配电变压器4台容量2520千伏安;电缆沟3916.32米,开关房2间。

总投资: 900万元 二、本合同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本合同标准条件;②本合同专用条件;③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 年月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八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四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 (签章) 住所: 住所: 茂名市新福一路16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ﻩ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签订地点:广东省茂名市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1、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2、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程提供外部条件。

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

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安全、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

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二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

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

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

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监理人的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