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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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我根据您的指示,对我们单位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汇报。

以下是具体情况的详细说明:一、诉调对接工作的背景和意义诉调对接是指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进行沟通、协调,共同解决矛盾纠纷的工作。

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意义在于优化司法体制,提高矛盾纠纷解决效率,进一步构建和谐社会。

二、我单位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基本情况1.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我们单位成立了专门的诉调对接工作小组,由相关科室的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对接工作。

2.健全工作机制:我们完善了工作机制,明确了责任分工,制定了工作流程,并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方便双方交流与协作。

3.提高工作水平: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我们组织了相关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三、诉调对接工作取得的成果1.提升矛盾纠纷解决率:通过诉调对接的方式,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相互协调,避免了司法程序繁琐、时间长的问题,提高了矛盾纠纷的解决率。

2.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对接工作,我们实现了信息共享和协同办案,减少了重复办案的情况,提高了工作效率。

3.提升服务质量:诉调对接工作促进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合作,进一步提升了服务质量,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便民的司法行政需求。

四、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1.工作流程不够顺畅:由于各机构之间的信息流通不畅,工作流程存在一定的不顺畅的情况。

解决方案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各机构之间信息的畅通。

2.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有一些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沟通能力有待提高。

解决方案是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沟通能力。

3.工作推进力度不够:由于各机构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及工作压力等原因,工作推进力度不够。

解决方案是加强领导的重视,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并加强协调沟通,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加强培训:通过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沟通协调能力,更好地推进诉调对接工作。

诉调解对接情况汇报

诉调解对接情况汇报

诉调解对接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根据您的要求,我对诉调解对接情况进行了汇报。

自从我们开展诉调对接工作
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诉调对接工作启动以来,我们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诉
调解工作流程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释,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同时,我们加强了与调解机构和法院的沟通和协调,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中,我们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首先,诉调对接的信息
共享和协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传递和沟通效率有待提高。

其次,部分诉讼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理解和配合度不够,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和难以沟通的情况。

此外,诉调对接工作的宣传力度还需加大,提高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认知和接受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了进一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
沟通和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加强对当事人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增强他们对调解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诉调对接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结语。

诉调对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确保诉调对接工作的顺利开展。

希望领导和各位同事能够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共同推动诉调对接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谨此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还请领导批评指正。

2023年法院诉讼调解调研报告

2023年法院诉讼调解调研报告

2023年法院诉讼调解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近年来,我国法院系统积极推动调解在诉讼中的应用,以提高司法效率和解决纠纷的能力。

为了解2023年法院诉讼调解的实际情况,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调解在法院诉讼中的应用情况及其效果,为进一步完善我国诉讼制度提供依据。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共发放问卷500份,其中包括法官、律师和当事人。

同时,我们还对各地法院进行了实地走访,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访谈。

三、调研结果1. 法院诉讼调解的普及率根据调研结果显示,2023年法院诉讼调解的普及率较高,超过80%的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推动调解。

这表明法院逐渐意识到调解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一种重要的解纷方式来推广和应用。

2. 调解机构和调解员的配备调研结果显示,绝大多数法院都设立了专门的调解机构,配备了一定数量的专职调解员。

而且,调解员的专业化和素质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通过专业培训和经验积累,调解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调解工作。

3. 调解案件的类型和数量调研结果显示,2023年法院调解的案件类型涵盖了民事、行政和刑事等多个领域。

其中,民事纠纷是调解案件的主要类型,占比超过70%。

此外,调解案件的数量也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这说明调解在解决纠纷中的作用逐渐被广泛认可。

4. 调解效果和满意度调研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当事人对法院调解的效果和满意度持肯定态度。

他们认为通过调解可以更快速、经济地解决纠纷,而且调解过程更加灵活和和谐。

此外,法官和律师也普遍认为调解可以减轻法院工作负担,提高司法效率。

四、调研结论通过对2023年法院诉讼调解的调研,我们得出以下结论:1. 法院诉讼调解的普及率较高,得到了广泛应用;2. 调解机构和调解员的配备情况良好,为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3. 调解案件的类型和数量呈现多样化和逐年增长的趋势;4. 调解在解决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满意。

五、建议与展望基于以上调研结论,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进一步加强调解机构的建设和调解员队伍的培养,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效率;2. 推动调解在更多领域的应用,拓宽调解案件的类型和范围;3. 加强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宣传,提升对调解的认知和理解度;4. 加强对调解结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调解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

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一、引言法院诉调对接工作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加强诉调衔接,提高矛盾纠纷解决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为了全面了解各地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情况,本次调研采取实地走访、访谈、观摩庭审等方式,深入了解诉调对接的现状,并提出相关问题和建议。

二、诉调对接的现状分析1. 工作机制建立不完善调研发现,部分地区法院在诉调对接工作上缺乏明确的工作机制。

虽然一些地方已经建立了工作组或专门的机构负责诉调对接工作,但是缺乏统一规范的操作指南和流程,人员交接和信息沟通不畅,影响了工作效率。

2. 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滞后调研中发现,一些地区法院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滞后,无法实现诉调信息的即时共享和交流。

这导致了信息壁垒,使得调解员和法官之间难以及时了解案情,从而影响了调解和审判的质量。

3. 调解资源不平衡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部分地区发现调解资源不平衡,一些城市和地区调解组织相对较为发达,而农村地区的调解力量薄弱。

这导致了一些调查员工作负荷过大,同时也使得一些矛盾纠纷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1. 加强法官和调解员的培训针对法官和调解员工作不协调的问题,应该加强对两者的培训,提高工作配合能力和沟通能力。

通过培训让法官更加了解调解工作的特点、流程、要求等,同时也让调解员更加了解法官的审判思路和判决依据,实现诉调衔接的无缝对接。

2. 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法院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诉调对接工作的高效开展。

完善相关技术和系统,实现法院、调解机构的信息共享,加强数据整合和分析,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3. 调解力量的充实与优化加大对农村地区调解力量的培养和支持,充实调解员队伍。

同时,在调解员的选拔上加强标准化和专业化,提高调解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通过优化调解资源的配置,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的调解需求。

诉调对接情况汇报

诉调对接情况汇报

诉调对接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对诉调对接情况进行了汇报。

自从上次汇报以来,我们团队在诉调对接工作中取得了一些进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首先,我们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

在诉调对接过程中,我们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共同商讨解决方案,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通过与相关部门的紧密合作,我们成功缩短了案件处理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其次,我们加强了与当事人的沟通与协调。

在诉调对接过程中,我们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倾听他们的诉求,解答他们的疑惑,协助他们解决问题。

我们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当事人保持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此外,我们加强了内部协作与信息共享。

在诉调对接过程中,我们团队内部加强了信息共享,及时更新案件进展情况,共同商讨解决方案,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都能够得到有效衔接。

通过内部协作与信息共享,我们成功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案件处理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最后,我们加强了对诉调对接工作的监督与评估。

在诉调对接过程中,我们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诉调对接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与不足,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通过对诉调对接工作的监督与评估,我们成功提高了工作质量,确保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我们在诉调对接工作中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与完善。

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与协调,加强内部协作与信息共享,加强对诉调对接工作的监督与评估,确保诉调对接工作能够取得更好的成效。

感谢领导的关注与支持!此致。

敬礼。

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总结计划

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总结计划

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总结计划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当前在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同时各类矛盾和纠纷也随之不断产生呈现出数量多发、主体多元、诉求多样的特点促使人们渴求寻找一条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

诉调对接是“诉讼”和“非诉”这两种纠纷解决途径和方法之间的沟通、衔接与互动是一种以法院为主导、多元主体参加构建的诉讼与调解互相作用、司法调解和社会大调解有机衔接的机制是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和谐司法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_______县人民法院立足自身优势充分发挥法院、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各方面力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积极主动地通过“诉调对接”这一迅捷、低廉、优化、双赢的纠纷处理模式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_______法院“诉调对接”机制的构成模式1组织网络铺垫。

院成立了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挂帅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庭室科队负责为成员。

在此基础上该院延伸组织对接触角先后与县司法局、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卫生局、工商局、乡镇机关、妇联群团组织、保险协会、消费者协会等24个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建立了横向沟通互动调解网络。

诉调对接组织网络的构建。

实现了辖区内调解组织的“大对接”和“全覆盖”。

2制度措施保障。

为保障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开展院先后制定实施了《关于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诉调对接工作制度》、《非讼调解协议司法审查确认细则》《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规范》、《关于民商事案件速裁规定》、《调解工作室规章》、《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流程》、《法官工作室工作职责》、《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诉调对接工作考评办法》等意见、制度和措施就诉调对接的范围、程序、方式以及考评等作出明确规定保障推动了诉调对接工作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3对接中心衔接。

院在立案大厅建立了诉调对接中心中心下设办公室和速调庭选配了2名专职人员和5名兼职法官聘用了6名人民调解员、8名人民陪审员和13 名相关机关、行业协会的专业人员担任兼职调解员。

法院诉讼调解工作调研报告范文—调研报告.doc

法院诉讼调解工作调研报告范文—调研报告.doc

法院诉讼调解工作调研报告范文—调研报告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当地民情、社情和审判工作实际,成立了诉讼调解工作专题调研小组,并于最近深入6个县区法院和5个有代表性的人民法庭,采取听取基层法院调解工作汇报、与民商事法官及人民法庭法官座谈、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河源市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开展诉讼调解状况进行了调研,摸清了该市法院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现状及做法,分析了当前诉讼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对策。

一、民事审判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年来,广东省河源市两级法院从促进案结事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运用“和”的理念,把诉讼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展诉讼调解工作,坚持当事人自愿原则、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原则、调解合法原则,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一)河源法院诉讼调解结案率近几年呈上升趋势从最近几年的情况来看,2020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3815件,其中调解结案790件,调解率为20.7%,比上年上升了2.4%;2020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3560件,其中调解结案862件,调解率24.2%,比上年上升了3.5%;2020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3594件,其中调解结案1114件,调解率31%,比上年上升了6.8%。

2020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512件,其中调解结案1993件,调解率为44.1%;2020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452件,其中调解结案2558件,调解率57.4%;2020年全市法院1至4月份调解结案464件,调解结案率为63.2%,比去年同期上升26.37个百分点。

在此过程中,涌现了一批调解能手,表现突出的如全国模范法官、一等功臣、调解能手——连平县人民法院隆街人民法庭副庭长谢顶义。

(二)法官对诉讼调解工作有统一的认识当被问到“您在办案过程中注重调解还是判决”时,100%的被访法官选择了“注重调解”。

法庭诉调对接汇报

法庭诉调对接汇报

法庭诉调对接汇报第一篇:法庭诉调对接汇报华埠法庭关于开展诉调衔接工作的汇报今年以来,开化县人民法院华埠法庭在县委、县政府以及院党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积极推行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协助调解、委托调解“四调”结合的工作模式,不断拓展“诉调衔接”的新领域、新方法。

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现将我庭诉调衔接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

一、我庭诉调衔接中心的基本状况。

(1)设置情况。

我庭诉调衔接中心于2009年8月成立。

为了方便当事人,办公地点设置于法庭大楼的一楼。

包括立案大厅和人民调解工作室,面积共有200余平方。

(2)人员情况。

目前,诉调衔接中心共有2名人民调解员,包括1名由我庭聘用的退休老法官专职调解员和1名兼职调解员。

(3)组织结构。

中心的结构框架大致分三个部分:一块是位于法庭大楼内部右侧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负责将涉诉民商事纠纷诉前调解、接受当事人委托进行人民调解;第二块也是位于法庭大楼内部中央的立案大厅,有专人负责对当事人诉讼进行引导、对来信来访进行接待;第三块主要是面向边远山区的巡回法庭,每个月15号派专人去苏庄镇开展巡回审判。

负责山区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培训、巡回审判等工作,以构建与山区乡镇定点联系、就地解决纠纷的长效机制,并初步形成了具有华埠法庭特色的司法服务品牌。

二、诉调衔接中心的工作开展情况我院诉调衔接中心自2009年8月设立以来,通过努力完善诉调衔接的各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优化诉讼调解功能,为维护我辖区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

4至5月份,共调解成功案件22件,占同期民商事收案总数 %,目前无一例调解强制执行,也没有引发一起上访或投诉。

中心的主要工作包括两大部分:(一)对外,在诉的背景下,把诉调衔接工作推进到乡镇和社区、村1.指导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

加强对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帮助调解人员提高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

在之际,工作室又以“切实服务平安世博”为契机,深入到各街镇的工作站和经济园区进行普法送法活动,一个月内连续举办了商事、社区纠纷、婚姻家庭等三场大型法律专项讲座,累计参加人数584人次,在社区和企业中引起较好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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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当前,在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同时,各类矛盾和纠纷也随之不断产生,呈现出数量多发、主体多元、诉求多样的特点,促使人们渴求寻找一条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

诉调对接是“诉讼”和“非诉”这两种纠纷解决途径和方法之间的沟通、衔接与互动,是一种以法院为主导、多元主体参加构建的诉讼与调解互相作用、司法调解和社会大调解有机衔接的机制,是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和谐司法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xx县人民法院立足自身优势,充分发挥法院、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各方面力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积极主动地通过“诉调对接”这一迅捷、低廉、优化、双赢的纠纷处理模式,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xx法院“诉调对接”机制的构成模式1,组织网络铺垫。

院成立了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挂帅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庭室科队负责为成员。

在此基础上,该院延伸组织对接触角,先后与县司法局、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卫生局、工商局、乡镇机关、妇联群团组织、保险协会、消费者协会等24个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建立了横向沟通互动调解网络。

诉调对接组织网络的构建。

实现了辖区内调解组织的“大对接”和“全覆盖”。

2,制度措施保障。

为保障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开展,院先后制定实施了《关于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诉调对接工作制度》、《非讼调解协议司法审查确认细则》《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规范》、《关于民商事案件速裁规定》、《调解工作室规章》、《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流程》、《法官工作室工作职责》、《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诉调对接工作考评办法》等意见、制度和措施,就诉调对接的范围、程序、方式以及考评等作出明确规定,保障推动了诉调对接工作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3,对接中心衔接。

院在立案大厅建立了诉调对接中心,中心下设办公室和速调庭,选配了2名专职人员和5名兼职法官,聘用了6名人民调解员、8名人民陪审员和 13 名相关机关、行业协会推荐的专业人员担任兼职调解员。

诉调对接中心机构的建立和人员的定位,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奠定了基础。

4,诉调平台支撑。

院因地、因时、因案制宜,率先与司法局联动在院机关内部设立了“案件速调工作室”,之后又相继与县交警队、工商局、卫生局互动,在他们的办公场所设立了“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工商行政矛盾调解工作室”、“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同时,以基层人民法庭、“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为基础,在辖区43个村庄和社区建立了“法官工作室”。

诉调对接工作平台的建立,拓展了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的广度和深度。

二、xx法院“诉调对接”机制的运行特点(一)对接运行规则清晰。

为了充分体现“诉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便利、灵活、快捷的特点,xx法院在保障机制科学运行上设定了以下规则:1、调解适用规则。

院设定:采取“诉调对接”方式化解的矛盾纠纷,为人民法院分流的纠纷,其主要类型为婚姻家庭纠纷、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相邻关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房屋拆迁纠纷及其他不属于人民法院直接主管的适合诉前调解的纠纷。

2、调解运行规则。

院规定:①诉调对接工作,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权、诉求,当事人参加诉前调解的,除支付自身的交通费和餐费等外,诉前调解不交缴纳费用。

②人民调解或者诉前调解只能在规定的调解时间内进行调解,如果在规定的调解时间内无法完成调解的,或者当事人不愿意再继续调解的,应当及时转入诉讼程序。

③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负责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与协调,登记案件,移转备案。

诉前调解人调解结束后,将调解结果反馈给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

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要求出具调解书的,将调解协议原件登记备案;当事人要求出具调解书的,该办公室当即将案件移送立案,由法官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进行司法确认,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并保障调解协议得到实际执行。

调解不成的,诉前调解人将有关材料经工作办公室登记后,移交办理立案手续。

(二)对接中心功能明确。

诉调对接中心是诉调对接机制的枢纽,为了切实保障诉调对接机制的有效运行,院把对接中心的功能设定为:1、加强诉讼与各类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2、支持指导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组织工作,有序引导当事人通过中心以非讼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3、组织、委派、委托及邀请符合条件的组织或人员进行调解;4、对各类非讼调解协议进行司法审查确认。

上述功能的充分运用,实现了更多的案件分流到诉调对接中心、更多的纠纷以调解的方式解决、更多的调解协议经法院的司法审查确认效率目标。

(三)对接入口定位准确。

为了实现诉和调的无缝对接,院把对接入口定位在以下四个关节上:1、认识观念。

探索实践中,xx法院感到,诉调对接机制有效运行的前提是统一审判人员的思想,基于这一认识,院在构建诉调对接理念上,从做好这项工作能获得执法办案事半功倍的效果、使得当事人彻底止纷息争、避免诉讼程序的再启动、减轻法院的工作压、不出现或少发生申诉上访、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负担的理念上出发,积极引导法官端正思想、理清思路、开拓创新,广泛、认真、扎实的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从而在工作理念上实现了诉和调的对接。

2、操作程序。

诉调对接机制的科学运行,必须在运行程序上便于操作。

xx法院紧扣这一关节,有的放矢实施程序上的对接:院实施“双向回流”对接,对当事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的争议不大的纠纷案件,经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将案件介绍到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调解不成时,由人民调解组织流转法院,法院与司法局、调处中心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调解情况,分析出现的新问题,研究对策;院在诉调对接中心建立了联络名册,记录了辖区内各个镇、村委会人民调解员的名单与电话,其中包括一些老村长、人民陪审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等富有群众基础和调解经验的同志,法官在审查起诉材料之后,根据案情进行诉前调解释明,并依照当事人的户籍地联系相关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院以“法院积极推动,引导律师参与或主持调解、和解,共同做好调解工作”为方针,与县司法局联手遴选一批政治素质高、办案经验丰富、调解能力突出的职业律师,采用“特长配对,专案负责”的做法,积极开展调解业务互动,实现了审判资源、司法行政资源及执业律师资源的有机互补。

以上“对接”程序的实施,使人民调解可以经常得到人民法院的指导,有利于丰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提高调解质量,保证纠纷解决的公平与效率,同时,通过第三方介入调解的冷静思考期间,缓冲了双方当事人的怨气,特别是经办法官对人民调解意见书的进一步审查,增强了诉讼中进调解的针对性和驾驭性。

3、业务指导。

诉调对接工作开展中,xx法院采取入户指导、专题指导、预约指导、驻村指导的方式,着力达成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职能上的优势互补和作用上的良性互动。

入户指导就是将审理的案件放在案发地同人民调解员共同交流调解方法,联合人民调解员共同开展个案调解。

专题指导就是定期整理、总结、分析辖区当前多发案件类型,通过主题座谈等形式指导协商调解的方式和方法。

预约指导就是帮助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解决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急难情况,合力实现调解协议的达成。

驻村指导就是规定法官每周五进驻村居人民调解机构进行现场指导。

“业务指导”工作的实施,实现了队伍业务上的对接。

4、调解方式。

院根据各类案件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对接方式,如: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的调解,尽可能引导当事人接受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的调解,在做好用人单位工作的同时,邀请或委托工会组织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对涉及土地纠纷案件的调解,注重与镇、村两级组织进行沟通,并邀请街道、乡镇土地管理所人员参与调解。

不同调节方式的稳妥运用,缓解了矛盾,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

(四)调解方法丰富灵活在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过程中,在总结往年调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炼形出了循序渐进、自成体系的“调解六法”,在诉调对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案例引导法”—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让当事人明白法理合情理,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2、“以诚感化法”—通过法官的诚心、真心和恳心,感化当事人走出利益束缚的困境,以“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姿态审视纠纷,力促达成调解;3、“借匙开锁法”—借助当事人对亲戚、同学、同时、朋友比较信任的特点,适时邀请他们参与调解,解开思想疙瘩,实现和解调解;4、“忆旧消怨法”—针对矛盾纠纷双方同住一村、同在一个单位、先前交往不错等实际,帮助他们回忆过去的情谊,针对性的开展疏导工作,促使他们握手言和;5、“冷热结合法”—在调解时给矛盾纠纷双方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让他们在思考中自我审视自己应该怎么办,力促在消除对立情绪的基础上接受调解;6、“趁热打铁法”—调解时机成熟后,抓住最佳时间,指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力促表意准确、涵义清楚,并及时制作法律文书,实现案结事了。

丰富灵和的调解方法,为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xx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主要成效(一)契合了社会脉动,呼应了群众期待。

随着经济社会转型的加快,城乡差别、贫富差距和社会就业等矛盾频繁显现,利益群体的摩擦日益增多,这些矛盾纠纷,主体不再局限于家庭内部、邻里之间,而是呈现出多元化、社会化的特点,且不少带有群体性质,而且争议的内容不再局限于“家长里短”,特别是交通、劳动、医患、借贷等各类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的不断发生,使得人们更加注重自身权利和利益的追求,在一定程度上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这些类型多样、内容复杂的民生类纠纷,若能在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就能顺应社会稳定的需要和实现当事人保护自身权利的愿望。

诉调对接机制恰巧具备这样的功能,运用它化解纠纷时,能打破当事人、社会公众与政府及其法院的距离感,在程序快捷、成本低廉等明显的优势下,容易促使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在依法维权的基础上达成互谅互让,增加民众接近司法、接近正义的机会。

如,2021年5月6日发生在西宝高速公路西安方向219km+789m施工路xx段的宝鸡凤翔县范家寨中学教师旅游车交通事故事件,8人遇难34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家属多次闹事,甚至集体“围攻”政府机关,陪受社会关注。

当xx法院受理该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后,面对涉案数量多、涉案人员多、涉案单位多、涉案标的大的实际,在召开专题分析会和专题汇报会、选配精兵强将组成合议庭的基础上,把调解结案作为纠纷化解的落脚点,第一时间启动诉调对接机制,办案人员三去西安、四上宝鸡、五到凤翔,在当地政府、部门、机关的支持协助下,促成了涉案当事人之间的互谅互让。

案件调解后,xx法院院长马健龙亲自率领“5.6”重大交通事故赔偿案合议庭成员前赴宝鸡凤翔县,召开了案件款额公开发放会新闻会,3281569元案件款全额发放,当事人非常满意,社会反响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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