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诉源治理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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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涉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涉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机制的构建与完善作者:来源:《中国检察官·司法实务》2020年第11期摘要:涉法涉诉信访源头治理作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的首要、关键环节,对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法治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目前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总量居高位运行,处置难度大,可从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等方面入手,助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向纵深发展,更好实现检察环节信访矛盾“止新化旧”的目标。

关键词:涉法涉诉信访控告申诉基层社会治理信息公开随着司法社会职能不断增强,涉法涉诉信访多发并可能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常态的发展趋势。

面对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的法治状态,检察机关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不仅要因案制宜,有效化解信访积案、旧案等难题,解决好“治标”的问题,更要注重风险研判,强化源头预防治理,立足国情,加强对涉法涉诉的态势分析和研究,依法稳妥疏导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推动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的健全完善,以优质的检察产品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心。

一、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现状(一)当前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的主要特点涉法涉诉信访在我国具有特定的政治意蕴。

它是“信访”这种传统的我国民众表达民主政治意愿的方式和路径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化。

当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以及民众法治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涉法涉诉信访就会呈现居高不下的态势。

笔者以S市M区检察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数据情况为蓝本,总结目前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的几个突出特点:1. 信访总量居高位运行,处置难度增大。

据统计,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M区检察院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1658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且越级访、缠闹访等非正常信访时有发生,扰乱了正常的信访接待秩序,化解、处置难度和压力较大。

2.信访诉求涵盖范围广且诉求交织,信访人多渠道多头访。

M区地处市郊,既有较多的农业人口,又是新兴科技发展园区、工业区,同时又是来沪人员聚集较多的区域,各类社会矛盾集中凸显,因而信访者诉求也内容多样。

强化诉源治理 工作要求

强化诉源治理 工作要求

强化诉源治理工作要求一、引言诉源治理作为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旨在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讼增量。

为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工作,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本篇文档将围绕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推动诉调对接工作、建立诉源治理信息平台、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以及发挥公证、仲裁等机构的解纷作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二、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1.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加强与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非诉讼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

2.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程序之间的转换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三、加强诉前调解工作1.推动法院设立诉前调解中心,加强对诉前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

2.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流程,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效率。

3.加强与基层组织、行业协会等机构的合作,建立健全诉前调解网络。

四、推动诉调对接工作1.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确保调解与诉讼的有效衔接。

2.加强法院与各类调解组织的沟通协调,促进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3.完善诉调对接程序,保障当事人在调解和诉讼之间的自主选择权。

五、建立诉源治理信息平台1.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诉源治理信息平台,整合信息资源,提高治理效率。

2.通过信息平台实现矛盾纠纷的在线登记、评估、分流和处置,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信息化水平。

3.加强信息平台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

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1.建立健全调解员选任、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2.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

全市检察机关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调研报

全市检察机关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调研报

全市检察机关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全市检察机关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一、少捕慎诉(一)工作现状开展“少捕慎诉、权益保障”专项活动,2019年1-8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逮捕案件524件906人,审结517件883人,其中批捕705人,不捕178人,不捕率为20.2%,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74件1741人,审结892件1594人,起诉1296人,不诉18.4%,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

两项数据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存在问题1.不诉率还是过于依赖危险驾驶等轻刑案件,一旦此类案件数量减少则不诉率必然下降。

2.公安机关强化慎刑意识,对于罪轻可能不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提请逮捕,从案源上减少了不捕人数。

3.外地户籍犯罪人员逮捕率较高。

因不捕不诉前置风险评估程序需前期与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司法局对接进行社会调查,此过程需大量时间成本和司法资源。

二、认罪认罚2019年1-8月,全市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为50%。

市院会同公安、司法、法院等6家单位联合出台《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对值班律师、量刑建议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由市公安局牵头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的若干意见》也已出台。

(二)存在问题1.认罪认罚操作过程中,侦查机关参与度不足,没有充分发挥认罪认罚在侦查阶段的作用,下一步可以牵头从侦查阶段开始,由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协议,实现阶梯化、可操作化的量刑幅度,更加体现认罪认罚的效果。

2.认罪认罚案件量刑精准度有待提升,目前我们在量刑过程中仍旧以幅度量刑为主,精准量刑也只是在部分的盗窃案件中,下一步在与法院充分沟通,自身总结提炼的情况下,提高量刑的精准度,以体现认罪认罚的价值。

3.户籍地在外地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建议适用缓刑的,如何解决当地司法局不能在短时间内提供社会调查函及相关证明的情形,因为这会导致无法在量刑建议中提出缓刑,影响认罪认罚的效果。

4.县区院在具体落实值班律师制度的过程中需要与县区的司法局进一步衔接沟通。

关于某市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方案

关于某市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方案

关于某市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国加强诉源治理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矛盾、纠纷等社会问题日益增多,如何有效地化解这些问题,已经成为了各级政府和社会管理者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就某市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一、为什么要进行诉源治理?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问题,即为什么要进行诉源治理?事实上,矛盾、纠纷都是社会正常存在的现象。

在现代社会中,各种矛盾、纠纷愈加复杂、多元化,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矛盾纠纷的出现对稳定社会、推动经济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

加强诉源治理是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根本途径,它可以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进步。

因此,做好诉源治理工作非常必要。

二、某市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具体举措1. 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是有效进行诉源治理的前提。

某市将加强矛盾纠纷预防体系和机制建设,不断优化城乡社会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物业调解、司法调解等调解机制,特别是加强乡村调解机构的建设,构建全员诉源治理体系。

2. 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教育可以有效预防一些涉法肇事事件的发生,有效遏制一些因为个人不良行为引起的矛盾纠纷。

某市积极开展“廉洁自律、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培养干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做到经济、文化、生态等综合施策,树立正义法治观。

3. 推进多元化调解手段除了传统的人民调解、居民委员会调解等方法外,某市还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信用惩戒、公共法律服务、预防教育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手段,提高调解的效力,降低矛盾纠纷的处理成本。

4. 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是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手段。

某市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并在各级政府及时摸排敏感矛盾、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等,以便及时出面调解、平息不良影响,从而预防而不是化解矛盾。

三、总结诉源治理是化解矛盾、预防矛盾的有效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关于某市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方案

关于某市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方案

关于某市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方案某市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方案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

这些矛盾纠纷不仅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也给裁判力量和司法资源带来了巨大压力。

为了减少矛盾纠纷发生的频率,提高矛盾纠纷的解决效率,某市决定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的预防和化解。

二、理论支撑与指导思想1. 矛盾纠纷的本质是利益的冲突。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矛盾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而解决矛盾的关键在于妥善处理利益分配问题。

2. 加强诉源治理是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

通过诉源治理,可以在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提高社会稳定性和治理效能。

三、具体实施方案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1)加强研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2)加强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公民自觉维护合法权益。

(3)加强法律服务,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矛盾纠纷当事人依法解决问题。

2. 建立健全矛盾排查机制(1)建立矛盾排查档案,全面了解社会各领域的矛盾纠纷情况。

(2)加强社情民意调查,及时了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动态和发展趋势。

(3)建立矛盾预警机制,通过数据分析和信息共享,提前发现潜在矛盾纠纷,及时采取措施化解。

3.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组织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

(2)组建社区矛盾调解委员会,依法开展社区居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3)加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化解社会矛盾。

4. 鼓励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方式(1)推广调解,鼓励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

(2)加强仲裁工作,提高仲裁效率和公正性,为矛盾纠纷的解决提供多样选择。

(3)引导当事人通过立案和起诉前的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讼的发生。

5.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管理平台(1)建立统一的矛盾纠纷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

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一、引言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构,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责任。

诉源治理工作作为法院工作中的一项关键任务,旨在解决案件源头问题,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然而,当前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限制了其有效发挥作用。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展开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推进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不断完善。

二、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1. 司法资源不足首先,法院在处理大量的案件时,面临司法资源不足的困扰。

随着社会发展和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法院的工作压力日益加大。

司法资源不足导致法官负荷过重,审判时间和质量难以得到保障,进而影响了诉源治理工作的推进。

2. 诉源信息不够完善其次,当前的诉源信息收集和整理工作还不够完善。

法院在处理案件时,往往需要了解案件的背景和来源,以便更好地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然而,当前的诉源信息收集过程存在不规范、信息丢失等问题,导致法院对案件的了解程度不够充分。

3. 诉讼程序繁琐此外,诉讼程序的繁琐也是诉源治理工作面临的一个问题。

目前,我国的诉讼程序复杂,包括立案、调查、庭审、裁决等多个环节。

这些环节的繁琐程序不仅延长了案件的办理时间,也增加了法院工作的难度,阻碍了诉源治理工作的推进。

4. 司法公正缺失最后,法院诉源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司法公正的缺失。

在一些案件中,法院可能存在不公正的判决现象,这可能是由于个别法官贪图私利、违反法律条款或受到外界干扰等原因造成的。

这种不公正的判决则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公信力,削弱了诉源治理工作的效果。

三、解决问题的措施1. 加大司法资源投入针对法院诉源治理工作中资源不足的问题,应当加大对司法资源的投入。

政府应加强对法院系统的资金、人力和设施的支持,提高法院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此外,可以考虑使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工作自动化水平,减轻法官工作负担,以确保司法资源的充分利用和高效配置。

2. 健全诉源信息收集机制为了解决诉源信息不够完善的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诉源信息收集机制。

诉源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诉源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诉源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诉源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当前的诉源治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本文将对诉源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诉源治理存在的问题1. 诉源治理机制不完善:当前,诉源治理机制尚不完善,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

在诉源治理的主体、内容、责任以及非诉解决机制的运用、衔接与效力等方面,尚缺乏明确的规范和指导。

2. 职责分工不明确:在诉源治理过程中,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社会组织等参与主体的职责分工不明确,导致工作推进不畅,诉源治理效果受限。

3. 非诉解决机制不健全:非诉解决机制是诉源治理的重要手段,但在实际操作中,非诉解决机制往往存在运作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等问题,难以发挥预期作用。

4. 社会参与度不高:诉源治理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但目前社会参与度不高,部分原因在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参与渠道。

5. 法治宣传和教育不足:法治宣传和教育在诉源治理中具有基础性作用,但目前法治宣传和教育仍存在不足,公民法治意识有待提高。

二、诉源治理的建议1. 加强顶层设计:从国家层面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明确诉源治理的主体、内容、责任以及非诉解决机制的运用、衔接与效力等,为诉源治理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2. 明确职责分工: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等参与主体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诉源治理的合力。

3. 健全非诉解决机制:完善非诉解决机制的运作规范,提高其权威性和公信力,使其在诉源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4. 提高社会参与度:通过建立激励机制、拓展参与渠道等方式,提高社会各界对诉源治理的参与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5. 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提高公民法治意识,为诉源治理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6. 创新诉源治理模式:结合地域特点和实际需求,探索创新诉源治理模式,提高诉源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诉源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诉源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诉源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问题的背景诉源治理工作是指在社会管理中,通过对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解决,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诉源治理工作存在许多问题。

本文将分析并探讨这些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1.缺乏统筹规划与协调在当前诉源治理工作中,各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与协作, 社区、学校及企事业单位等组织也常常无法形成联动机制。

导致了不同层级之间、不同领域之间的信息孤岛现象严重。

这给有效整合资源和推进改革带来了困难。

2.依赖单一手段解决矛盾目前,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时过于依赖司法途径,忽视其他途径对于矛盾处理能力的弊端长期以来没引起足够重视。

这样由审判性质明晰驱导而表达争议(甚至暗示)为开展执行裁量权办理期物已经无差异的模式,导致了造成一部分矛盾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3.资源配置不均导致效率低下由于资金、人才、设备等资源不均衡分布, 导致了各地治理效果参差不齐。

特别是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缺乏专门的矛盾纠纷处理机构和专业人员,往往难以及时妥善解决民间争议。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1.体制机制待完善目前我国诉源治理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在体制机制上尚未形成全面科学稳定可操作性强调依法办事格局。

各相关部门在协同配合方面还存在局限,无法形成整体推进改革联动。

2.意识观念落后一些公共管理者对于社会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为应付考核或夸大教练时间等消极态度。

这样就难以保证能持之以恒开展好社会统计工作。

3.资源分配不公平许多地方政府在资源配置上偏向于发展优势区域, 忽视贫困地区对社会管理服务的需求。

这导致了不同地区之间发展水平差距进一步拉大,治理工作效果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1.加强政府协调指导要在社会管理领域建立顶层设计, 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机制,并定期进行资源分配评估和反馈总结。

构建多方参与、全面统筹、高效运作的治理体系。

2.加速改革创新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向专门化、职业化发展,倡导依法办事,优化司法途径,积极引入多元解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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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诉源治理机制研究
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是指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通过建立健全的机制和制度,使得社会矛盾在萌芽状态被及时化解,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具体而言,完善诉源治理机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让人们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且了解如何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建立起基层组织、法院、检察院等相关机构之间的有效沟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让问题在最初的阶段就得到妥善的解决,避免出现大规模的社会矛盾。

3. 加强社会调查研究:通过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社会矛盾的实际情况、成因和特点,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尽早预判和化解潜在的社会矛盾。

4. 推行网络化诉求渠道:通过互联网技术建立网上诉求平台,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诉求渠道,同时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进行问题的分类、筛选和处理,实现快速有效的解决。

5. 实施信访制度改革:加强信访制度的建设,推进信访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加强信访投诉的调查和处理工作,预防信访矛盾升级。

总之,完善诉源治理机制需要从多个层面入手,通过建立健全的机制和制度,促进社会矛盾的早发现、早处理,最终实现社会稳定和
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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