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doc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一、引言学校作为教育的重要场所,其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和师生的利益。
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学校的稳定和发展,特制定本“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决策事项1、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与调整。
2、学校章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
3、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和撤销。
4、学校招生计划、毕业生就业方案的制定。
5、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6、学校教职工的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等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7、学校的重大基建项目、修缮项目的规划和实施。
8、学校的重大合作项目、对外投资项目的决策。
9、学校的重大资产处置、重要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10、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1、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选拔、任免、考核和奖惩。
2、学校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和培养。
3、学校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推荐、选拔和表彰。
4、学校教职工的招聘、调入、调出和辞退。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1、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修缮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实施。
2、学校大型设备、物资采购项目的立项和实施。
3、学校对外合作办学项目、科研项目的立项和实施。
4、学校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和实施。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1、学校年度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
2、学校单笔支出在_____元以上的资金使用。
3、学校重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4、学校对外捐赠、赞助的资金使用。
三、决策的原则和程序(一)决策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
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
2、科学决策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依法决策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
4、公开透明原则。
决策过程和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版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版学校“三重一大”是指在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领导下,重大事项要经过三个程序,即集体讨论、集体决策、集体执行,并且还要进行一次全校范围的民主评议。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促进学校事务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确保各项事务的顺利进行和良好发展。
下面是一个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模板。
第一节:集体讨论与准备第一条:重大事项的确定1. 学校领导班子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确定重大事项的议题,包括重要决策、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等。
2. 重大事项的确定需充分调研,听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建议和意见,确保充分了解情况和各方利益。
第二条:集体讨论会的组织1. 学校领导班子根据重大事项确定集体讨论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参会人员。
2. 领导班子成员要提前准备,详细了解相关材料和问题,确保集体讨论的高效和有序进行。
第三条:集体讨论的进行1. 集体讨论会由主持人主持,确保会议秩序和时间控制。
2. 参会人员就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
3. 主持人要及时总结各方观点,提出问题的核心和焦点,引导讨论,推动事项的决策。
第二节:集体决策与表决第一条:集体决策的原则1. 集体决策必须遵循党章和学校制度的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2. 集体决策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尊重民主程序和多数人意见,并充分保障少数意见的表达和权益。
第二条:集体决策的程序1. 进行充分的讨论,明确重大事项的各个方面的问题和影响。
2. 集体决策采用无记名表决方式,确保所有参会人员的意见都被充分尊重和考虑。
第三条:集体决策的结果1. 当达成决策结果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和宣布。
2. 决策结果要及时进行通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解释和说明。
3. 决策结果要牢记全校师生利益,确保全体成员的权益和权力得到充分保障。
第三节:集体执行与民主评议第一条:集体执行的监督与落实1. 学校领导班子负责监督和指导重大事项的具体执行。
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学校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决策中,必须实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党组织、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重大事项决策第四条学校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方案、教职工福利待遇、学生奖助学金制度等。
第五条重大事项决策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明确决策事项,提出决策建议;(二)组织调研,充分论证决策建议的必要性、可行性;(三)提交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四)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五)学校领导班子会议作出决策;(六)决策结果公示,接受监督。
三、重要干部任免第六条重要干部任免指学校各级党组织、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
第七条重要干部任免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组织部门提出人选建议;(二)学校党组织会议审议;(三)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四)学校党组织会议作出决定;(五)按规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或备案。
四、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第八条重大项目投资指学校投资额度较大、影响深远的建设项目、科研项目等。
第九条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明确投资事项,提出投资建议;(二)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论证;(三)提交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四)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五)学校领导班子会议作出决策;(六)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五、大额度资金运作决策第十条大额度资金运作指学校年度预算调整、大额资金借贷、投资等。
第十一条大额度资金运作决策应遵循以下程序:(一)财务部门提出资金运作方案;(二)提交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三)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四)学校领导班子会议作出决策;(五)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文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文一、背景简介我校作为一所现代化、特色鲜明的学校,在学校管理过程中注重民主与参与,为此,特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以确保学校的管理决策更加民主、科学、高效。
本文将围绕这一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制度概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即指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和家委会共同参与学校重要事项的决策制定过程。
该制度旨在充分发挥各方的主体作用,形成集体决策的智慧与力量。
三、校务委员会的作用与职责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成为学校最高决策机构。
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学校的重要规章制度,审议和决定学校的重要事项。
在集体决策过程中,校务委员会发挥综合协调和决策指导作用,确保各个方面的声音得到充分听取与研讨。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与职责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教职工代表组成。
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审议和批准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预算以及重要决策方案。
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保障教职工对学校事务的表达、参与与监督,使决策能够真正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需求。
五、学生代表大会的作用与职责学生代表大会由各班级代表组成,是学校学生最高决策机构。
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审议和批准学校的重要事项,包括学校的校规校纪、学校的重大活动等。
学生代表大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让学生在学校运行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家委会的作用与职责家委会是学校家长的组织,负责代表家长对学校事务进行参与和监督。
家委会成员由各班级家长代表选举产生。
家委会在学校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涉及学生兴趣、健康与安全的问题上,家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得到充分重视。
七、制度优势与亮点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凝聚全校师生家长的智慧和力量,真正实现发扬众智、物尽其用,从而使决策更加科学合理,能够广泛得到各方的支持与认同。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是指学校内部的一种决策机制,在重大事项上需要经过三重决策和一次大会讨论的过程。
具体来说,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第一重决策:由学校的领导班子进行初步研究和决策,形成初步方案或提案。
2. 第二重决策:由学校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论证,对初步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3. 第三重决策:由学校的决策委员会或决策组织进行最后的审核和批准。
他们将对提案进行综合评估和决策,并提出决策结果。
4. 大会讨论:决策结果将在学校的大会或者全体教职员工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开讨论。
与会人员可以对决策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最终通过表决等方式决定是否采纳该决策。
这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好处是可以充分发挥各级领导人员的专业经验和智慧,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并且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可以通过大会讨论的方式,征求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同时,这个制度也能够避免单一领导者或少数人的决策偏见和错误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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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市纪委、市教育局党委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内容、范围“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使用、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一)重大决策的主要内容1.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举措。
2. 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开好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
3. 三年规划、年度计划的落实。
4. 职称评审、岗位晋级及绩效考核方案的修订、完善。
5. 学校班子的分工、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设置及调整。
6. 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双向竞争上岗。
7. 招生政策、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8. 其它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等的主要内容1. 学校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的选拔与任用。
2. 教职员工的调入调出、聘任解聘、轮岗调配等。
3. 市级以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的推荐。
4. 市直(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5. 对违纪违规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6. 其它重要组织人事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的主要内容1. 经市政府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的计划、实施、变更、终结。
2. 学校土地、房屋及大型固定资产的处置、出租与转让。
3. 基本设施建设、重大修缮工程、大宗物资及设备的采购。
4. 向上级申报的项目计划、安排及市级重要专项的计划制定和调整5. 其它重大项目安排情况。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主要内容1. 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2.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3. 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4. 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
5. 各项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开支的定期报告。
6. 其它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三重一大学校行政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学校行政决策制度1. 引言三重一大学(以下简称“学校”)秉承着培养高素质人才、推进科学研究和服务的宗旨,制定本行政决策制度,以确保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高效、规范和透明。
本制度旨在明确学校行政决策的原则、程序和责任,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 决策原则学校行政决策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决策:学校行政决策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决策合法性。
2. 民主集中制:学校行政决策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实行民主讨论,在此基础上作出集中决策。
3. 科学决策:学校行政决策应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数据分析和专家咨询基础上,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4. 公开透明:学校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应保持公开透明,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3. 决策机构学校行政决策机构主要包括:1. 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2. 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对校务委员会负责。
3. 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行政事务负责,参与学校行政决策。
4. 决策程序学校行政决策程序如下:1. 调研论证:决策前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数据分析和专家论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2. 征求意见:将决策方案提交给校务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利益方征求意见。
3. 审议决策:校务委员会对征求意见后的决策方案进行审议,形成决策。
4. 公布执行:将决策结果公开发布,并组织实施。
5. 决策责任学校行政决策责任如下:1. 决策责任:决策者应对决策结果负责,确保决策的实施。
2. 审核责任:审核者应对审核通过的决策负责,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3. 执行责任:执行者应对决策的实施效果负责,确保决策目标达成。
4. 监督责任:校务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利益方应对决策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6. 决策调整学校行政决策调整程序如下:1. 监测评估: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 提出调整建议: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决策调整的建议。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一、引言学校作为培养人才、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组织,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事项决策制度。
其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是指校方的重大事项应通过三重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并由一个大会进行集体决策的一种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建立,旨在保障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的运作,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教育教学管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内容和运作流程。
二、三重决策程序1.部门决策:学校重大事项首先由相关部门提出,例如教务处、学生管理部等。
这些部门对相关事项负有研究和监督的职责,通过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建议和方案。
部门决策要做到权威、科学和专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领导小组决策:部门决策完成后,需要由学校领导小组进行复核和审议。
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决策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领导小组对部门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可以提出修改意见或直接决策。
3.校务会议决策:领导小组决策完成后,相应的事项需要提交给校务会议进行集体决策。
校务会议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由学校各级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
校务会议的作用是对部门决策和领导小组决策进行审议,确保决策的代表性、透明性和公正性。
三、大会决策1.大会召开:校务会议达成共识后,相关事项需要交由全体教职员工大会进行集体决策。
全体教职员工大会是学校的最终决策机构,所有教职员工都有参与决策的权利和义务。
大会的召开需提前通知全体教职员工,并保障充分的信息公开和广泛的讨论。
2.大会议程:大会议程应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拟定,包括决策事项的背景、目的、选项和预期效果等。
大会议程应在会前向教职员工分发,确保大家对决策事项有充分的了解和准备。
3.大会议程格式:大会的决策可采取多种形式,如投票、辩论或意见反馈等。
大会应设有主持人和记录员,确保会议秩序和决议记录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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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促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规范决策,确保“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第二条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事项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三条凡涉及本单位政策、发展、稳定以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三重一大”决策范畴。
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决策
1、研究调整本单位班子成员的分工;
2、研究教务部科室设置及机关工作人员的定岗定责;
3、部署本单位改革、发展工作;
4、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活动实施方案,研究重要的对上工作请示和报告;
5、研究落实上级机关、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实施方案;
6、研究本科教学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7、制定与修改本单位工作制度;
8、研究部署本单位其它重大事件。
(二)重要干部任免
研究向学校呈报公开选拔科级干部的计划和需求。
(三)重要项目安排
1、10万(含10万)元以上大宗商品、设备的采购及安排,10万元以上大额固定资产处置等;
2、教学项目立项。
(四)大额资金的使用
1、制定年度预算,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审核年终决算;
2、审核教务部5万元及以上的单项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大问题
第三章程序及要求
第四条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该事项工作的领导必须到会。
第五条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按下述程序进行:(一)会前协调。
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临时动议(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除外),议题应在相关领导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然后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二)准备材料。
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征求意见,准备上会材料。
未征求意见、无论证材料的,不得进入议事程序,与会人员可以此为由宣布弃权,并将弃权理由载入会议记录。
(三)提前通知。
会议由综合管理科通知(含议题及科学论证等有关资料),一般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
(四)充分讨论。
会议由主要处长或处长委托的副处长主持。
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科室介绍情况,然后对议题进行讨论。
讨论时,会议主持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
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述。
(五)逐项表决。
会议由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
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提供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
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会议实行逐项表决。
人事等敏感问题,可进行无记名表决。
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表决。
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
(六)作出决策。
决策的形式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和处长最后决定相结合的形式。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处长充分尊重表决结果形成会议决议,作出最后决定。
(七)形成纪要。
会议由综合管理科负责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备忘录),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
除了有特殊保密需要的议题,内容可以从简外,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
重大问题会议纪要除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外,还须报上级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
处长否定多数人的意见作出最后决定的,须在纪要中说明理由,并承担责任。
第四章有关原则与纪律
第六条本单位重大问题未按《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定、未按规定程序议事、参会人数未达到要求、会议材料不齐全等,均视为违规,要立即纠正,重新议事。
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对研究的“三重一大”问题,需要保密的内容,与会人员应严格保密,特别是涉及对当事人看法和决定的形成过程,决不允许外传、泄漏,违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与会人员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的,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尽快向主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汇报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