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正确的劳动监察制度
劳动监察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监察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监察部门的内部管理,规范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的提高,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劳动监察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独立行使职权,服务企业和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规章为劳动监察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工作纪律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劳动监察部门设立领导班子,包括主任、副主任等职务,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协同工作。
第七条劳动监察部门设立办公室、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队伍等机构,协同合作,开展监察工作。
第八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各机构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九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能力,保证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工作人员积极投身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一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监察活动,及时处理劳动争议,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依法处置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劳动监察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四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
第十五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相关信息,增加公众参与度。
第十六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协作,共同推进社会管理和治理。
第四章纪律规定第十七条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保护国家利益。
第十八条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工作任务,不得擅自行使职权,违法乱纪。
第十九条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应当维护良好工作关系,文明待人,不得对上级下级及同事不敬。
第二十条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将工作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
劳动监察工作制度

劳动监察工作制度一、引言劳动监察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本制度旨在明确劳动监察工作的监管机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及违约责任,为劳动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监管机构劳动监察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实施。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监察工作程序1.日常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用人单位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
2.举报受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
3.调查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举报或者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4.结果反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被检查单位,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四、监察工作内容1.劳动合同:监察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以及劳动合同签订率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2.工作时间:监察用人单位执行工作时间制度的情况,是否存在超时加班、非法延长工时等违法行为。
3.工资报酬: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否遵守最低工资标准等。
4.保险福利:监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以及各项福利待遇的落实情况。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察内容。
五、违约责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一)基本原则1、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的原则;3、及时、准确、效、保密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1、符合法定职责;2、事实清楚、证据确凿;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准确(注:适用规范性文件处罚时,必须先引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再引用规范性文件);4、处罚适当;5、符合法定程序;6、语言规范,坚持文明用语,杜绝忌语。
二、接待和处理举报投诉制度1、值班人员负责举报投诉的接待工作,其他人员协助值班人员做好举报投诉的接待工作。
2、接待的办公室应保持环境整洁。
来访人员应及时予以接待。
3、接受举报投诉和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咨询时,接待人员应当仪表端庄,听取陈述耐心,解释法律政策清楚准确,做到有报必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4、接受电话举报,应当如实记录;接待信函举报,应当及时登记;接待口头举报,应当认真笔录,并由举报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接待登记后应及时填写《受理举报投诉登记表》,并与电话举报记录、口头举报笔录或举报信函合并备案。
5、受理举报投诉,应当做到举报投诉人基本情况、被举报投诉人基本情况和被举报投诉人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情况“三清楚”。
举报投诉人拒绝提供自己基本情况,应当注明理由。
6、接待人员受理举报投诉后,应及时进行立案前审查,并按下列规定分别处理:(1)经审查,举报投诉内容属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调整范围,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和本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并在法定保护时效范围的,应及时填写《受理举报投诉登记表》,报监察机构负责人批转主办监察员调查处理;(2)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举报投诉,应告知当事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
属于下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范围的,转办至所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3)重大紧急事项,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监察机构负责人汇报。
7、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由主办监察员进一步调查后,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且用人单位能及时整改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可以简易方式结案;(2)案情复杂或需进一步调查处理的,应予以登记立案,按照《处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程序规定》处理;(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或误报、错报案件,不予处理,撤销案件。
劳动监察制度

劳动监察制度劳动监察制度是指国家建立的一套监督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制度。
在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往往处于一个相对弱势的地位,容易受到雇主的剥削和恶意虐待。
劳动监察制度的目的就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在安全和公正的工作环境中工作。
劳动监察制度的设立,首先要建立起监察机构。
这些机构负责监督企业和雇主是否合法经营,是否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监察机构需要设立在各个层级,既有中央的劳动监察部门,也有地方的工会组织或者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这样可以让监察制度更加有效,能够覆盖到各个角落。
劳动监察制度的核心是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
劳动法律法规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石,也是对各个企业和雇主行为的约束。
只有制定出详细而严格的法律,才能规范企业的运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些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工时制度的规定,工资发放的方式,劳动条件的保障等等。
只有当这些规定得到了有效的执行,才能让劳动者享受到应有的权益。
除了制度的建立,劳动监察制度还要注重宣传和教育工作。
许多劳动者对自己的权益不够明确,不知道哪些行为是违法的,也不知道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因此,政府和劳动监察机构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向劳动者普及劳动法律知识,告诉他们自己的权益应该如何保护。
同时,还可以建立举报投诉的渠道,让劳动者能够方便地向监察机构举报雇主的违法行为。
劳动监察制度的实施还需要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和处罚机制。
监察机构不仅要监督企业和雇主是否遵守法律法规,也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这些处罚可以包括罚款、停工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等。
只有当违法行为得到了有力的打击,才能有效地威慑雇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劳动监察制度的建立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监察机构、制定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和教育、设立监督和处罚机制等多方面的工作,才能够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得到公正对待和合法保护。
只有当劳动监察制度得到有效的实施,才能够构建一个和谐、公平、有序的劳动关系,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劳动监察统一规章制度

劳动监察统一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其监察员。
第三条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应坚持依法行政、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监察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察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监察机构和监察员第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国家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实施主体,依法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二)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三)品行端正,公正廉洁;(四)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第七条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接受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三)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依法处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劳动保障监察员在履行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阅、复制用人单位的相关文件、资料;(二)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劳动保障监察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三)询问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劳动者;(四)对违法行为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三、监察程序第九条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调查。
第十条劳动保障监察员在进行监察执法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执法证件,告知用人单位有关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监察员在进行监察执法时,应当制作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并由用人单位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第十二条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劳动监察要的规章制度

劳动监察要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和企事业单位的劳动监察工作。
第三条劳动监察的任务是维护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四条劳动监察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公正监管、服务企业、维护劳动者的原则,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工作机制。
第五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工作机构,配备专业队伍,提高监察执法水平。
第二章劳动监察的组织架构第六条劳动监察部门设监察局,分管劳动监察工作。
监察局下设办公室、执法大队等工作机构。
第七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设立业务科室,负责劳动监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配合。
第九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加强队伍建设,培养监察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提高监察执法水平。
第十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察执法的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监察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第三章劳动监察的职责和权力第十一条劳动监察部门负责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第十二条劳动监察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保险等劳动关系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现象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劳动监察部门负责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协调,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形成。
第十四条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开展劳动执法活动,对违法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劳动监察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六条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履行其他监察职责,维护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劳动监察的执法程序第十七条劳动监察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监察检查,应当出示工作证件,依法开展执法活动。
劳动监察健全工作制度
劳动监察健全工作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的日益复杂化,劳动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必须加强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本文从劳动监察立法、劳动监察机构、劳动监察执法、劳动监察监督和劳动监察保障五个方面提出建议,以期为我国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供参考。
一、劳动监察立法1. 完善劳动监察法律法规体系。
建立以《劳动法》为核心,以《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配套的劳动监察法律法规体系,确保劳动监察工作有法可依。
2. 制定劳动监察具体操作规程。
对劳动监察员的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文书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劳动监察执法规范、公正、高效。
3. 加强对劳动监察立法的监督和评估。
定期对劳动监察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提高劳动监察工作的实效性。
二、劳动监察机构1. 优化劳动监察机构设置。
在现有劳动监察机构的基础上,根据地区经济发展和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合理配置劳动监察资源,确保劳动监察工作全面覆盖。
2. 提高劳动监察人员素质。
加强对劳动监察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确保劳动监察工作的高效运行。
3. 建立劳动监察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有效衔接机制。
加强劳动监察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协调配合,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三、劳动监察执法1. 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劳动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规范劳动监察执法行为。
明确劳动监察员的执法权限和职责,规范执法程序,保障劳动者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
3. 提高劳动监察执法效率。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劳动监察信息平台,实现劳动监察执法信息共享,提高劳动监察执法效率。
四、劳动监察监督1.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对劳动监察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确保劳动监察工作的公正、廉洁。
2. 加强社会监督。
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制度一、引言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制度是指在现代社会中,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监察劳动关系和劳动条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通过有效的监察管理,能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本文将围绕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
二、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制度的概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制度是在现代劳动关系中建立的一套制度,旨在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公平公正。
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制度的目标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合理、公正、透明的劳动关系监察体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和和谐性。
具体目标包括:1.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工时、休假等方面的权益保障;2. 监察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确保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平等对待;3. 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防止劳资关系的恶化和冲突;4. 提升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保持劳动关系的良性循环。
四、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劳动法律法规制度:明确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法规框架,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为劳动者和用工单位提供法律依据;2. 劳动关系机构设置:设立劳动关系机构,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3. 劳动保障监察手段:包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举报投诉等方式,确保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合理性;4. 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5.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纠纷和矛盾,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
五、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取得以下效果:1. 加强劳动关系的法律意识:通过制度的实施,提高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减少劳动关系中的违法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制度模板
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目的: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合法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2. 职责:监察机构负责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察内容与方式1. 监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单位的招聘、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解除或终止,工资支付、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缴纳等。
2. 监察方式:包括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调查、随机抽查等。
四、监察程序1. 检查准备:监察机构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检查时间、内容和要求。
2. 现场检查:监察人员应出示有效证件,对用人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
3. 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察机构应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整改。
五、举报投诉处理1. 举报投诉渠道:监察机构应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邮箱等,方便劳动者和社会公众反映问题。
2. 处理流程:监察机构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六、法律责任1.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监察机构应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2.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劳动监察制度实施方案
劳动监察制度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不断增加,劳动关系也日益复杂。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行,劳动监察制度实施方案应运而生。
二、制度目标。
1. 确保劳动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执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 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秩序;3. 提高劳动监察的效率和质量,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三、主要内容。
1. 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制度,明确监察职责和权限,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监督;2. 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3. 建立劳动监察信息公开制度,推动监察工作的透明化和公正性;4. 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5. 加强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6. 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工作考核机制,激励监察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劳动监察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2. 加强对劳动监察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监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3. 建立健全劳动监察信息系统,实现监察工作的信息化管理;4. 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监察工作的合力;5. 加强对劳动监察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劳动监察制度的认识和支持。
五、保障措施。
1. 加大对劳动监察工作的投入,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2. 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工作的激励机制,激发监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3. 加强对劳动监察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
六、总结。
劳动监察制度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劳动监察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只有不断完善和落实劳动监察制度,才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希望全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注和支持劳动监察工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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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建立正确的劳动监察制度【摘要】如何建立一个正确、合理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一直是我国长久以来关注的焦点。
本文通过对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的分析,同时结合实践经验的相关数据与资料,研究如何正确地建立劳动监察制度,探讨劳动监察制度的解决纠纷功能的正当性基础和优化策略,旨在对当前常出现的劳动纠纷问题进行正确、合理的解决。
【关键词】劳动监察劳动纠纷一直以来,劳动仲裁和诉讼都是我国的劳动争议与纠纷的主要解决方式,很少重视行政执法及其纠纷解决功能,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分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自身利益的追求等因素,社会上的劳动争议与纠纷越来越多,劳动纠纷的处理体系也日趋多元化发展,因此劳动监察制度对劳动纠纷的解决功能也日趋为社会所关注。
当前我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体系仍然不是很完善,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及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劳动保障监察的社会认知度、公信力都还比较低,这些问题都急待解决。
一、劳动监察概述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业机构与人员,依法享有劳动监察权,代表国家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法遵守情况和实行劳动法律与法规的整个过程实施监督、检查、纠举、对出现的违法行为给予相关处罚的一系列活动总称。
它是国家干预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手段和形式。
劳动监察的特点有:法定性: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活动,被监察的主体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监察执法活动;行政性: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被监察主体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专门性: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综合性:监察的行业广泛,范围广,内容多;强制性:劳动监察权代表国家强制力,被监察主体不能拒绝。
劳动监察的形式:专门机构与专任人员监察结合,自行与委托监察结合,综合与专项监察结合,普通与特殊监察结合。
劳动监察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惩处和教育相结合原则和公开性原则。
劳动监察程序:劳动监察执法监察程序、案件受理程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呈现。
劳动监察的本质:国家以有形之手对劳动关系进行调节,通过对劳动法的贯彻执行,对用人单位的不法行为采取惩处措施,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为社会经济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
二、劳动监察制度出现的原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劳动关系后处于被管理和管理的状态,劳动者随之转变为相对弱势的地位,力量等对比较悬殊,有时候不得不接受一些苛刻的待遇和条件,这就要求国家发挥其基本职能,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监察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之一。
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需要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给予特殊的人文关怀和利益保护,劳动监察制度应运而生。
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带动了劳动关系的不断变化,尤其是所有制关系的调整,促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逐渐演变成劳资关系,用人单位为降低其成本不惜以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手段,导致了劳动纠纷案件的与日俱增,同时涉及的人数较多,范围较广,处理程序复杂,调查取证的难度较大,拖延时间较长等也导致了纠纷的难解决性。
劳动监察制度作为劳动法制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保障了劳动法制的继承和发展,因此,劳动监察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呈现了历史的必然性,也是实际的需要,人权观念的兴起和人权运动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也影响着劳动监察制度。
劳动监察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和贯彻劳工标准为核心,同时有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的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
三、劳动监察制度建立的意义以江苏省上黄镇某毛纺厂的集体劳资纠纷为例,由于经营不善和国际市场的相关影响,上黄镇的某毛纺厂申请关闭停业,造成二十多名职工面临失业下岗的境地,情绪一度失控,与企业法人几度交涉,同时准备联名上书和集体上访。
为解决此项纠纷,上黄镇政府及时介入,重视此事件,领导亲自过问,发挥政府职能,多次与当事人协商沟通后达成协议,按工龄长短,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的措施,解决了这起劳动纠纷事件,平息了群体上访的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与社会影响。
该案例也体现了劳动监察制度是对劳动法制建设的重要加强与完善,是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有力保证,劳动监察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制观念,预防违法行为。
劳动监察能够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监察制度是一个行政性的解决纠纷的机制,在劳动纠纷与争议的解决中,有其独特的价值和优势。
劳动监察机构有调查权和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具有查明事实、给予判断、适用法律甚至是处罚的职权和能力,纠纷处理人员一般都具有相关的法律和专业知识的资质,同时具备较多的纠纷解决经验,充分发挥其专家优势,以便对纠纷和争议做出良好的判断和解决,更适合处理常规、多发、社会级群体性质的和新型纠纷。
行政执法与纠纷解决的服务性功能相结合,能够对行政资源、专业优势级其他社会资源等进行合理的、充分的运用,综合考虑技术、专门法律级政策性的相关问题,在复杂、疑难、新型的案件中,劳动监察制度具有明确事实真相、判断其责任划分、平衡利益的特殊功能,达到提高解决纠纷与争议的质量,优化社会效果的目的。
劳动监察制度作为行政性的解决纠纷机制的有效途径,原则上对当事人来说是免费的,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和举证责任,明显的有利于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方面。
劳动监察制度符合劳动纠纷与争议的当事人的需要,满足了我国社会主体对行政机构对劳动纠纷的解决的较高期待。
当今社会的劳动者群体,主要将行政投诉作为其主要选择,同时,认同劳动监察机构的解决纠纷的能力和结果。
劳动监察制度的建立,主张政府参与劳动纠纷的解决,有效化解自身原因引起或计划的社会矛盾级冲突,改善政府的形象和与群众的关系等。
劳动监察制度的建立,有助于行政机关介入劳动纠纷与争议解决,解决个案的同时,积累更多丰富的经验,形成政策和法规等,对社会关系及时进行调整,建立快速的反馈与治理机制,有助于预防和减少此类纠纷的再次发生。
四、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基于我国劳动保障监察的任务和组织形式,联系我国劳动关系的特点级其对劳动保障监察的影响两个角度对我国劳动保障监察体制的现状进行分析。
在政府角色定位产生的问题上,劳动法律关系的调整中,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地位决定了政府在劳动保障监察中的角色。
而当前的劳动监察制度中,存在严重的经费缺乏、人员不足够、以及未能树立权威的问题。
在劳动监察保障制度的执行效率问题上,国际劳动组织的《劳动监察公约》要求劳动监察机构要确保所有有关工人保护和工作条件的法律规定都得到遵守,而最有效的方式即为向雇主和工人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
现阶段,我国劳动监察制度发挥着解决劳动纠纷与争议的功能,但效果还远未达到理想状态,距离社会转型期劳动纠纷与争议的解决和社会治理的需求还很远。
我国劳动监察制度的分析与研究缺少公共管理的角度考虑,其理论与实践研究未能充分的结合。
现有的理论和政策还远远不能满足实践的需求。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是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它作为现代国家依据法律授权对劳动关系做出法律调整和干预的重要手段,成为政府提供的公共监管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
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检查制度提出迫切的要求。
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执政理念要求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在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与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依法治国”的政策与方针正在逐步实行,我国的行政执法体系也在不断的发展与完善,这在很大程度上对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的规范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趋全球化,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在促进国内劳动标准与国际劳工标准接轨方面面临着新的考验。
五、建立和完善劳动监察制度,有效解决劳动纠纷我国劳动监察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要求从公共管理的视角,对其进行全方面的理论分析和实施切实可行的对策研究,以更大地丰富和完善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劳动保障监察理论,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研究分析我国劳动保障制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致力于为各级政府消除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政策的障碍,探索建立新的体制和政策思路。
从理念、规则、制度等全方面提升劳动监察制度的纠纷解决功能。
更新理念是优化劳动监察制度纠纷解决功能的基础,完善劳动监察制度体制的目标为进一步形成多元化机制间的分工与协作,形成民间调解(包含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工业化组织、行业性自治组织等)、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机构的行政调解与裁决与司法诉讼程序的衔接和互动。
提高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立法质量,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权力进行强化,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组织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监督制度。
从江苏省的实际情况出发,今年下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六项重点工作:帮助企业稳定岗位增加员工,突出扶持创业,发挥事业保险的保障作用,合理开展就业援助,加强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和发挥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作用。
坚持城乡统筹,确保就业形势稳中有升。
充分发挥政府的劳动监察与监督职能,减少劳动纠纷,推进企业和社会的双重发展。
六、结论我国目前的国情需要和要求建立合理、有效的劳动监察制度,并对其进行巩固、完善和良好地实施。
劳动监察制度的合理建立和完善,有助于树立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这也关系着我国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发展,对我国当前的国情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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