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搬迁员工离职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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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怎么赔偿标准答案劳动法公司搬迁赔偿

公司搬迁怎么赔偿标准答案劳动法公司搬迁赔偿

公司搬迁怎么赔偿标准答案劳动法公司搬迁赔偿一、公司搬迁赔偿金怎么计算法律常识:公司搬迁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如果公司搬迁,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到新地点去工作的,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到新地点继续履行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2、如果员工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赔偿金的补偿标准如下: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但是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较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国家对公司搬迁补偿标准一、国家对公司搬迁补偿标准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公司搬迁员工补偿标准

公司搬迁员工补偿标准

公司搬迁员工补偿标准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公司决定进行搬迁,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了以下的员工补偿标准。

一、搬迁补贴。

对于因公司搬迁而需要调整工作地点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员工工作年限和职务等级给予相应的搬迁补贴。

具体标准如下:1. 一年以下工作年限的员工,搬迁补贴为500元;2. 一年至三年工作年限的员工,搬迁补贴为800元;3. 三年以上工作年限的员工,搬迁补贴为1000元。

二、住房补贴。

对于需要因公司搬迁而改变住房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员工家庭人口和租房情况给予相应的住房补贴。

具体标准如下:1. 单身员工,住房补贴为每月500元;2. 家庭人口少于3人的员工,住房补贴为每月800元;3. 家庭人口3人及以上的员工,住房补贴为每月1000元。

三、交通补贴。

对于因公司搬迁而需要改变通勤方式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交通补贴。

具体标准如下:1. 公交通勤的员工,交通补贴为每月200元;2. 自驾通勤的员工,交通补贴为每月300元;3. 需要乘坐地铁通勤的员工,交通补贴为每月400元。

四、工作补贴。

对于因公司搬迁而需要调整工作时间或工作方式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工作补贴。

具体标准如下:1. 需要加班的员工,工作补贴为每小时30元;2. 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员工,工作补贴为每月200元;3. 需要调整工作方式的员工,工作补贴为每月300元。

五、其他补贴。

对于因公司搬迁而产生其他实际支出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贴。

具体标准由员工提供相关证明后由公司审核确定。

六、补偿标准执行。

以上补偿标准自公司搬迁之日起开始执行,具体执行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并向全体员工公布。

以上为公司搬迁员工补偿标准,希望各位员工能够理解和支持公司的发展决策。

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希望大家能够积极配合公司的搬迁工作,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企业搬迁外地,员工有补偿吗

企业搬迁外地,员工有补偿吗

企业搬迁外地,员工有补偿吗企业员工搬迁到外地,是会对员工造成很大影响的,所以一定要及时的通知企业的职工,如果职工不同意跟随搬迁的,双方就只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企业搬迁外地,员工有补偿吗?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搬迁外地,员工有补偿吗可以,公司搬迁属于劳动合同工作地点的变更,劳动者可以拒绝,因此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作半年补偿半个月。

二、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怎么维权基于我国法律,未对不能胜任工作及其认定标准进行明确且细化的规定,为裁审机构了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据案例的实证分析,细化裁审机构认定违法解除的原因,发现主要分为以下七种原因。

1、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

用人单位无法证明的情形归纳起来主要包括:(1)用人单位的证据薄弱,仅有绩效考核表或者上级主管的评价等主观方面的依据,缺乏与之相印证的关于不胜任客观事实的证据。

(2)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员工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

(3)用人单位无法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制度依据或者的制度依据欠缺合理性。

2、用人单位未履行调岗或者培训的义务。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表现为未履行调岗或者培训程序,或者是的培训的内容不是针对员工待改进事项的专项培训,而是适用于所有员工的常规培训、上岗培训,或者是培训的方式不符合法律要求,比如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员工工作方式等。

3、用人单位未设定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设定不合理或双方未就工作目标的设定达成一致。

4、用人单位设定的考核指标不合理。

这里的考核指标主要是指员工的绩效考核目标,同时也包括在进行绩效改进计划过程中,用人单位设定的考核指标。

5、用人单位在调岗的过程中未履行协商程序。

6、用人单位解雇了“受特殊保护”员工。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对于符合第42条情形的员工不得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即便证据充分也无法行使解除权。

7、考核周期不具合理性。

如在某案例中,公司在员工转岗后,未及时对其转岗后的表现进行考核,而是在事隔近两年后,公司以员工转岗后仍不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解雇,缺乏合理性。

公司搬迁补偿包括哪些

公司搬迁补偿包括哪些

企业搬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搬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三是搬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四是基于搬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搬迁奖励费等。

二、企业搬迁员工补偿标准一般来说,如果你在该公司没有满一年的话,也会算作一年来由此赔偿你一个月的工资赔偿金,并且公司有义务在搬迁前一个月通知工作人员,让他们做好心理准备,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话,那么工作人员可以向公司提起双倍的工资赔偿金。

对于公司搬迁,如果公司搬迁的新地址是你们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所规定的地理范围之内或者当初公司明确说了要搬迁到哪里,这种情况工作人员应该遵从公司的搬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没有出现前两者的情况,并且由于公司搬迁的新地址,对其工作人员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时候公司就应该与工作人员进行协商,确定可以去新地址工作的,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够去的,则解除劳动合同。

并且对于不能去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来说,也是需要提前30天向公司进行书面的申请,如果你是属于公司马上搬迁,你却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话,那么你则需要向公司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并且如果你是提前了30天进行申请的话,当你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之后,该公司应当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补偿金。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因搬迁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因搬迁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因搬迁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进行搬迁,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随甲方搬迁至新地点工作,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劳动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解除。

二、经济补偿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金额为乙方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____倍,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

2. 经济补偿金将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工作交接1. 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前完成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工作进度等。

2. 乙方应确保交接过程中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得隐瞒或损毁任何与工作相关的资料。

四、保密义务1. 乙方应继续遵守与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

2.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1. 双方确认,除本协议约定内容外,双方不存在其他未解决的劳动争议。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本协议书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

搬迁离职赔偿协议书范本(3篇)

搬迁离职赔偿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甲方(用人单位): 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员工): _______先生/女士鉴于以下事实:1.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入职甲方公司,担任____岗位,劳动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 甲方因业务调整或搬迁原因,需要乙方配合公司搬迁至新的办公地点。

3. 乙方因个人原因,同意在甲方搬迁后离职。

4. 甲方与乙方就乙方搬迁离职后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此签订本协议。

一、搬迁及离职安排1. 甲方应在搬迁前____日内通知乙方搬迁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准备工作。

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搬迁当日配合完成个人物品的搬迁工作。

3. 乙方应在搬迁后的____日内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二、搬迁费用及补偿1.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以下搬迁费用:- 乙方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有效票据报销,最高不超过____元。

- 乙方搬迁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误工损失,按照乙方正常工资标准的____%进行补偿,最高不超过____元。

2. 甲方承诺在乙方搬迁当日支付上述搬迁费用。

三、离职补偿1. 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离职补偿金:- 乙方在甲方工作满____个月以上不满____个月的,支付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在甲方工作满____个月以上不满____个月的,支付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在甲方工作满____个月以上的,支付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乙方工资计算标准为:____元/月。

3. 离职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在乙方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四、保密条款1. 乙方同意在离职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

2.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终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跟着去新地址上班,公司需要赔偿吗?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跟着去新地址上班,公司需要赔偿吗?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跟着去新地址上班,公司需要赔偿吗?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有些单位发生搬迁不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

有关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公司搬迁员工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

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

你的公司从上海市的徐汇区搬迁到松江区,对上海熟悉的朋友都知道具有相当的跨度。

而且松江区属于上海市郊,交通等条件与属于市区的徐汇区不可相提并论。

即使提供班车,员工的上下班也会有重大影响。

从你的描述来看,很多员工都认为新的工作地点太远,不愿意过去工作,说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确实产生了困难。

所以公司这样的搬迁应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有些单位认为,发生这样的事,单位不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即可。

如果有些员工不愿意,自己辞职好了。

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方面条件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

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

劳动法搬迁赔偿标准

劳动法搬迁赔偿标准

劳动法搬迁赔偿标准劳动法对于企业搬迁的赔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工会或者全体职工,并向受影响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那么在企业搬迁的情况下,员工的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搬迁时,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工会或者全体职工。

如果企业未能提前通知,导致员工不能按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就业,企业应当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标准是员工一个月的工资。

其次,对于因搬迁而需要辞退员工的情况,企业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搬迁或者因工作需要减少人员时,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受影响的职工和其工会说明情况,并且与职工或者其工会协商,依法订立补偿协议。

在协商补偿时,企业应当向被辞退的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包括法定的经济补偿和其他协商约定的补偿。

此外,对于因搬迁而需要调整员工工作地点的情况,企业也应当支付相应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当与职工协商一致,并向职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职工与企业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总的来说,企业搬迁时需要支付给员工的赔偿主要包括未能提前通知导致员工不能按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就业的赔偿金、因搬迁而需要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以及因搬迁而需要调整员工工作地点的经济补偿。

这些赔偿标准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企业搬迁提供了明确的规范,促进了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在企业搬迁的过程中,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履行赔偿义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员工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劳动关系才能更加稳定,企业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员工才能获得更好的保障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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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指明具体地点,但是在签订合同时,公司应当是有办公室的,签订合同后,劳动者也在当时的“公司办公室”上班。

因此,有理由认为所谓“公司办公室”应当是指签订合同时公司办公室所在地或签订合同后员工的实际上班地点。

公司现在从长宁搬迁到嘉定,办公地点显然已经发生变化。

办公地点发生变化,是否意味着员工能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
人单位
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离职并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呢?这个不能一概而定,应当要综合考虑公司搬迁地点与原地点之间远近、交通情况、公司提供的减少影响的措施并结合员工个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在同一公司同次搬迁、公司提供同样便利措施的情况下,也并非对每个人都构成相同的影响的。

是否能引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相关规定,主要看“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这里头需要判断:1、客观情况是否有变化,2、变化是否重大,3、是否足以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例如某公司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作地点为吴中路686弄金虹桥广场E座某室,之后搬迁至吴中路618弄某层,虽然客观情况(指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但在两处办公地相距不过200余米,交通方式及周围环境基本没什么变化的情况下,显然不是重大变化,肯定不足以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当然,距离远近也不应当成为判断的唯一标准,假设某公司从上海与太仓交界处的上海搬迁至太仓办公,即使相距非常近,但因为从上海搬迁至太仓后,但因为太仓市和上海市劳动政策中与员工福利密切相关的如社保、公积金、最低工资等都有较大变化,这可能导致“重大变化”,甚至部分员工认为:即使上述福利待遇一致甚至更高,但上海这种国际大都市工作,无论是职业成就感还是职业前途、机会等都要高于在小城市太仓工作,因此也构成“重大变化”,这也未尝不合理。

回到例二,劳动合同关于工作地点的模糊约定虽然不能阻断员工离职并请求经济补偿金的权利,但是公司在上海长宁办公和上海嘉定办公,社保、公积金、最低工资等待遇都是按上海市统一规定,没有什么变化,上海市区和上海郊区工作的职业成就感、职业前途、机会等也说不上有本质区别,公司还提供了相当多便利措施:每天往返班车,班车车程在合理范围,员工路途时间加工作时间并没有过份延长,且增加了补贴,对于租房员工提供补贴,这就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减少甚至消除了搬迁所带来的变化,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可以认为员工不能引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相关规定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过,有一般,也有特殊,同样不能一概而论。

公司提供了班车,在长宁原上班地附件接送,但员工路途时间确实会增加一个小时左右,员工每天需要提前半个小时左右到长宁原办公地附近乘班车,推迟半小时左右到原公办地附近下车,对于上海的大部分上班族来说,应当是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但对于特殊情况的员工,例如哺乳期的
母亲,或者每天需定时接送小孩,推迟或提前半小时将导致小孩子无人接送,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搬迁就可能构成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

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即使同一公司搬迁,为员工提供了相同的条件,但因为各个员工自身的具体情况不同,仍然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不同员工的不同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确定。

在前例中,又出现一个新问题,前边说到路途和工作时间之和增加1个小时是合理的,这是普遍适用的吗?当然不是。

爱因斯坦为了让门外汉们更容易了解相对论曾说过一个著名比喻:“一个男人与美女对坐1小时,会觉得似乎只过了1分钟;但如果让他坐在热火炉上1分钟,却会觉得似乎过了不止1个小时。

这就是相对论。

”增加1个小时是否合理,在上海这种国际大都市且交通拥堵的城市里,增加1个小时不会太多,对多数人来说应当是在可承受范围内;但对于在一个方圆不过几里的小县城里上班的人,平时都是徒步十余分钟上班,现在却把公司迁到车程一个小时之外的乡下,你再说在合理的可承受范围之内,未免牵强了。

总之,公司搬迁员工离职,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个
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行。

A、出租关系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合同内不能有“不能转租给第三方的字样”);并提供单位、村委出具同意转租的证明(A4
纸加盖公章)。

B、委托代理出租的,单位、村委出具证明(A4纸加盖公章)。

说明房产的权属及已委托某某公司或下属机构代理出租并同意某某公司或下属机构转租给客户使用,如有产权纠纷由本企业或单位负责。

②、第一方承租方与公司签定的租赁合同原件。

(承租方:客户已核准的企业名称(筹)十法人签字)
租宾馆地址:
①、提交宾馆、饭店营业执照复印件(A4纸并加盖宾馆公章);
②、租赁合同原件。

(承租方:客户已核准的企业名称(筹)十法人签字;宾馆、饭店名称与出租方名称要一致,并加盖宾馆、饭店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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