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 劳资纠纷 调处化解中心 方案
高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调解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高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调解中心建设工作方案一、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成为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各类企业在此蓬勃发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也日益增多。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有必要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劳动人事调解中心。
二、目标及任务(一)目标1. 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效率,确保调解案件按时办结。
2. 提升调解员队伍素质,培养一支专业、高效、公正的调解员队伍。
3. 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形成完善的调解工作体系。
4.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任务1. 建立健全劳动人事调解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
2. 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
3. 完善调解工作制度,确保调解工作依法进行。
4. 拓展调解服务领域,满足企业和职工多元化需求。
5.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降低劳动争议发生率。
6. 深化劳动人事调解与仲裁、诉讼的衔接,形成合力。
三、工作措施(一)建立健全组织架构1. 设立劳动人事调解中心,作为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机构。
2. 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乡镇(街道)、行业和商会设立调解组织,形成层级分明、覆盖全面的调解组织体系。
3. 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二)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1. 选拔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劳动法律法规、具备调解能力的专人担任调解员。
2. 定期组织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3. 建立调解员激励和约束机制,规范调解员行为。
(三)完善调解工作制度1. 制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程,明确调解程序、调解方式、调解期限等。
2. 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仲裁、诉讼的有效衔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
3. 建立健全调解工作考核制度,对调解工作成效进行评价。
(四)拓展调解服务领域1. 针对企业和职工需求,提供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方面的调解服务。
成立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实施方案(最新)

成立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X〕X号)精神,积极有效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意见》(人社部发〔X〕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各乡镇、X街道办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现就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一、机构设置机构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名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
调解中心主任由乡镇、街道分管社会保障站的领导担任,成员由乡镇、街道社保站、维稳办等“六办三站X中心”人员组成。
调解中心的日常工作由乡镇、街道社保站负责。
调解中心业务上接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
二、工作职责调解中心负责调解本辖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二)调解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三)检查、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四)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调解仲裁机构开展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相关工作;(五)统计上报本辖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信息。
三、工作程序(一)申请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一方请求调解中心调解,应向调解中心提交《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书》及相关证据资料,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应当受理并进行登记。
调解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一般在15日内结束。
调解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及相关资料。
(二)调解调解中心对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调解。
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

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动 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人社部门在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中的作用,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 社会治理机制,预防和妥善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平稳发展。充分发挥人民法 院在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人社部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 ,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法律援助及人民调解作用,工会组织集体协商、支持引导作用,推动建立完善党委领导 、政府主导、各部门和社会组织多元共治的工作机制。
(三)司法行政部门要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建立健 全法律援助联动机制,会同人社部门,实现法律援助案件信息交互,人社部门提供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信息,司法 行政部门提前做好审核准备,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加强劳动法治宣传,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强化劳动者维权法 律服务。深入开展各项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二)强化协同,创新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适时进行工作通报。各有关部门要结 合实际,创新工作举措,切实加强人社、政法、司法行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强与稳就业、农民工服 务保障、根治欠薪、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等工作的统筹推进。
(三)加强宣传,营造和谐氛围。各部门要通过官网、媒体大力推送反映和宣传报道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作 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梳理总结本地区在支持企业生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经验做法,积极营造构建和 谐劳动关系氛围。
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工作是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和谐关系的重要保障措施。
为了有效推进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工作,解决劳动争议,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协商调解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2. 自愿原则:协商调解工作的参与各方应自愿参与,没有强制性要求。
3. 快捷高效原则:协商调解应及时展开,尽快解决争议,确保劳动关系的正常运转。
4. 保密原则:协商调解内容应保密,不得泄露参与方的信息。
三、工作内容1. 协商调解机构的设立:a. 建立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中心,负责劳动争议的接待、调解、协助解决等工作。
b. 配备专业的调解员,提供专业指导和调解服务。
2. 争议登记与受理:a. 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协商调解机构提交书面申请,陈述争议事实、要求和依据,形成争议登记表。
b. 协商调解机构应及时受理申请,制定调解方案,通知相关当事人参与调解。
c. 调解申请受理不受费用限制,避免因费用问题影响双方的合理权益。
3. 调解过程:a. 协商调解机构安排专业调解员进行调解工作。
b. 调解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公正客观地对待争议双方。
c. 调解员应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进行调解,倾听双方诉求,推动达成协议。
4. 协议的达成与履行:a. 如双方在调解中达成协议,协商调解机构应起草调解协议,由双方签署并沉淀为法律文书。
b. 双方达成协议后,应按协议约定履行,遵守协商调解机构的监督。
5. 宣传和培训:a. 加强对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宣传,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知晓率和依从性。
b. 组织相关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四、工作保障1. 经费保障:协商调解机构的设立和运行经费由相关部门拨款保障。
2. 法律保障:协商调解工作遵守和依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进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3. 数据统计和分析:协商调解机构应定期进行劳动争议情况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劳资纠纷工作方案

劳资纠纷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
咱的目标很简单,就是要把劳资纠纷这事儿给整得明明白白,让劳方和资方都能心服口服,把矛盾给化解了,别整得大家都不愉快,让工作环境和劳动关系都变得和谐得很。
二、工作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
咱不能偏向劳方,也不能向着资方,就像天平一样,两边都得平。
不管谁对谁错,得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来判断。
2. 及时处理原则。
这事儿可不能拖,一拖就容易把小矛盾拖成大矛盾。
就像小火苗,刚冒头就得赶紧处理,不然就成大火了。
3. 协商为主原则。
能坐下来好好商量就别吵架,劳方和资方都各让一步,海阔天空嘛。
毕竟大家都想把事情解决好,而不是要争个你死我活。
三、具体工作流程。
# (一)纠纷受理。
1. 设立专门的受理渠道。
弄个热线电话,让大家有事儿能找到咱。
这电话得安排专人接听,不能老是占线或者没人接,那可不行。
再设个邮箱,有些人可能不太好意思打电话,就可以发邮件把问题说说。
2. 初步了解情况。
接到电话或者收到邮件后,先简单问问是咋回事儿。
是工资没发对呢,还是工作环境有问题,或者是其他啥情况。
就像医生看病,先问问症状一样。
# (二)调查核实。
1. 组建调查小组。
从懂法律的、了解劳动市场情况的还有善于和人沟通的同事里挑几个组成调查小组。
这就像组建一个超级战队,各有各的本事,专门来解决这个劳资纠纷。
2. 收集证据。
找劳方要证据,比如说工资条啊、劳动合同啊、加班记录啥的。
也得找资方了解情况,看看他们那边是怎么个说法。
这就好比破案,得把两边的线索都收集齐了。
3. 实地考察(如果需要)如果是工作环境之类的纠纷,那就得到现场去看看。
是真的像劳方说的那么差,还是有啥误会。
就像去战场视察一样,得眼见为实。
# (三)协商调解。
1. 组织协商会议。
找个合适的地方,把劳方和资方都请来。
这个地方得让人感觉舒服,别太压抑,不然还没谈就心情不好了。
协商的时候,让双方都把自己的想法和诉求说出来。
咱在中间当个和事佬,引导他们互相理解。
劳动争议劳资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方案

劳资纠葛调解化解中心工作方案为增强劳资纠葛调解化解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化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劳动酬劳等发生的纠葛,促进劳动关系和睦稳固,特拟订以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仔细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例和政策,以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劳感人事争议调停和预防工作,实时化解、妥当调解劳资纠葛,为劳动者维权供给简易易行的服务,努力建立和睦劳资关系,促进经济连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睦稳固。
二、机构职责(一)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例、规章和政策,接受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关法律法例政策咨询;(二)调停本辖区内公司单位的劳感人事争议纠葛;(三)敦促争议两方当事人执行调停协议;(四)聘用、解聘和管理调停员;(五)按期剖析劳动争议调停工作局势,并按规定做好劳动争议调停台帐、归档管理和有关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六)达成上司业务部门拜托、交办的劳动争议调停等事项。
三、工作要求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招待劳资纠葛调解化解申请登记,以及上司和有关部门转递的劳动纠葛信访登记,做到事由、信息清楚无误。
二是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实时排查发现劳资纠葛信息,提早介入纠葛调停。
三是有访必登,有件必办。
对登记的劳资纠葛调停事项,实时向中心领导报告,制定调解化解方案,依据纠葛波及的有关业务,招集中心有关人员实行调停。
四是充足尊敬双方当事人权益,坚持以事实为依照,以法律为准绳,公然、公正、公正原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仔细做好思想解说工作。
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充足听取两方的陈说及建议,在切合法律法例政策的基础上,尊敬两方的选择,创建和睦的气氛。
六是经过协调达成一致建议的,签署调停协议书,两方自觉执行,达不可一致建议的,实时将调停建议送到当事人并见告其其余解决门路。
四、合用范围劳资纠葛调解化解工作对象为登封市辖区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以下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执行、更改、排除和停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解雇和离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歇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酬劳、工伤医疗费、经济赔偿或许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例规定的其余劳动争议五、工作原则调停劳动争议,应坚持“鼓舞和解、增强调停”的要求,并依照以下原则:(一)合理、合法、公正、公正调停的原则;(二)尊敬争议两方当事人接受调停、选择调停方式、结束调停程序、达成调停协议、执行调停协议自发的原则;(三)调停过程中,依照事实,依照法律、法例、规章和政策,坚持教育、说服、指引的原则;(四)尊敬两方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权益的原则;(五)尊敬当事人依法申请救援的权益。
三大纠纷调处实施方案

三大纠纷调处实施方案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纠纷,而如何有效地调处这些纠纷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针对三大纠纷(劳动纠纷、邻里纠纷、消费纠纷)的调处实施方案,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有效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以下是针对三大纠纷的调处实施方案:一、劳动纠纷调处实施方案。
1.建立健全劳动纠纷调解机制,设立专门的劳动纠纷调解机构,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2.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用人单位信用档案,对恶意拖欠工资、违法解雇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推动建立劳动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对一般性劳动纠纷实行快速调解,减少调解周期,提高调解效率。
二、邻里纠纷调处实施方案。
1.建立健全邻里纠纷调解机构,培训专业的邻里纠纷调解员,加强对邻里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2.加强邻里纠纷的预防工作,开展邻里和睦建设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公德心,减少邻里纠纷的发生。
3.加强社区治理,建立居民自治组织,加强社区矛盾的调解和化解,提高社区的和谐稳定水平。
三、消费纠纷调处实施方案。
1.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加大对虚假广告、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鼓励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建立健全消费纠纷调解机构,加强对消费纠纷的调解工作,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的落实,可以有效化解各类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能够共同努力,为纠纷调处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高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调解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高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调解中心建设工作方案1. 引言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聊聊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劳动人事调解中心建设。
这个话题听起来可能有点沉闷,但其实里面的学问可多了。
我们都知道,劳动关系就像是一场复杂的舞蹈,步子对了,大家都开心;步子错了,可能就会踩到脚。
为了让这个舞蹈跳得更顺利,我们需要一个调解中心,来帮助大家找到合适的节奏。
2. 调解中心的意义2.1 为什么需要调解?首先,咱们得搞清楚,为什么要建设这样一个调解中心呢?其实啊,劳动争议就像是生活中的小磕碰,谁都希望能和平解决,而不是打得不可开交。
调解中心就像是一座桥,连接了雇主和员工,让双方都有机会说出自己的心里话。
这样一来,大家都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聊聊问题,争取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
2.2 具体作用是什么?而且,调解中心还有个很牛的作用,就是能减轻法院的压力。
大家都知道,法院人满为患,像是人挤人的大巴车。
调解中心能够在大家还没走到那一步时,先把问题解决掉,避免了不必要的官司。
这可是为我们节省了时间和金钱,谁不喜欢呢?3. 调解中心的建设方案3.1 人员配备接下来,咱们说说这个调解中心该怎么建。
首先,人员配备是重中之重。
我们需要一群懂法律、会沟通的人,像是调解员,最好是那些有经验的老手。
他们不仅要专业,还得有耐心,能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才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3.2 场所与设施然后呢,场所也得选得好。
调解的地方最好要温馨舒适,像个咖啡厅那样,让人一进门就感到放松。
可以摆上一些植物,增加点生气。
再配备一些现代化的设备,像是视频会议系统,方便远程调解,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这样一来,调解的效率自然就高了。
3.3 宣传与培训另外,宣传和培训也是必不可少的。
我们得让大家知道这个调解中心的存在,告诉他们“别担心,有我们在!”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比如社区活动、宣传册,甚至社交媒体,来推广这个中心的功能和意义。
同时,对调解员进行定期培训,确保他们能与时俱进,了解最新的劳动法和调解技巧,保持专业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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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方案
为加强劳资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化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等发生的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以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预防工作,及时化解、妥善调处劳资纠纷,为劳动者维权提供简便易行的服务,努力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机构职责
(一)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接受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二)调解本辖区内企业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三)督促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四)聘任、解聘和管理调解员;
(五)定期分析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形势,并按规定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台帐、归档管理和相关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
(六)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委托、交办的劳动争议调解等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接待劳资纠纷调处化解申请登记,以及上级和有关部门转递的劳动纠纷信访登记,做到事由、信息清晰无
误。
二是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排查发现劳资纠纷信息,提前介入纠纷调解。
三是有访必登,有件必办。
对登记的劳资纠纷调解事项,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制订调处化解方案,根据纠纷涉及的相关业务,召集中心相关人员实施调解。
四是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权利,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做好思想解释工作。
五是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及意见,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尊重双方的选择,创造和谐的氛围。
六是通过协调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调解协议书,双方自觉履行,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及时将调解意见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其他解决途径。
四、适用范围
劳资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对象为登封市辖区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五、工作原则
调解劳动争议,应坚持“鼓励和解、强化调解”的要求,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理、合法、公平、公正调解的原则;
(二)尊重争议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选择调解方式、结束调解程序、达成调解协议、履行调解协议自愿的原则;
(三)调解过程中,依据事实,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坚持教育、说服、引导的原则;
(四)尊重双方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权利的原则;
(五)尊重当事人依法申请救济的权利。
六、工作程序
(一)发生劳资纠纷后,当事人应通过约见、面谈等方式先行协商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协议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调解。
(二)当事人口头申请调解的,调处中心当场填写《劳资纠纷调处申请登记表》。
当事人以书面形式申请调解的,由申请人填写《劳资纠纷调处申请书》。
发生劳资纠纷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申请和参加调解。
代表人参加调解的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
(三)收到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及时征求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应及时填写《劳资纠纷调处立案审批表》,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制发《劳资纠纷调处受理通知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对不属于受理范围或者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劳资纠纷调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送达双方当事
人。
调解委员会收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建议调解或者委托调解的案件,应当受理。
(四)调解纠纷一般不公开进行。
但是,双方当事人要求公开调解的除外。
(五)调解纠纷时,应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纠纷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六)调解纠纷可以指定一至二名调解员进行调解,或组成调解小组进行调解。
遇有复杂疑难的争议,由调处中心主任主持召开由纠纷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还可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
(七)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劳资纠纷调处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调解请求事项、调解的结果和协议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处中心印章后生效。
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调处中心各执一份。
(八)达成调解协议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
经审查确认,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出具《仲裁调解书》,送达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九)调解纠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结束。
逾期未完成调解的或调解失败的,视为调解不成,调解员应及时填写《劳资纠纷调处终止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途径解决。
(十)下列调解协议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达成调解协议的;
2、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3、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规定的。
调解协议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七、调解员职责
(一)按照中心工作安排,依法调解各类劳资纠纷案件,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按要求签订《劳资纠纷调处协议书》。
经过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引导劳资双方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
(二)完成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矛盾化解任务。
?
(三)积极参与劳资纠纷隐患排查工作,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劳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及时向中心汇报。
?
(四)采集和反映辖区内用人单位招用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及情况,综合分析研究可能因劳资纠纷引发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活动及动向的情报信息并提出对策建议。
八、调解员行为规范
(一)依法调解。
坚持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履行居中调解职责。
(二)爱岗敬业。
热爱调解工作,注重业务学习,以维护劳资纠纷双方当事人权益为己任,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三)热情服务。
工作主动、耐心、细致、周到,仪表整洁、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态度诚恳。
(四)保守秘密。
不得泄露调解工作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
(五)廉洁自律。
不得收受、索取财物或者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为当事人介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代理人。
九、需回避情况
调解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调处中心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十、档案管理
(一)劳资纠纷调解结束后,中心应将调解过程形成的全部材料,按类别或时间顺序排列,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卷宗材料应当打印、复印或用钢笔、碳素笔、毛笔书写,不得用铅笔、圆珠笔书写或复写纸复写。
(二)对已经结束调解的劳资纠纷,当事人又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或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律师可以借阅、查阅调解案卷。
(三)中心要建立借阅、查阅台帐和制度,保证调解案卷的完整与安全。
对需要借出的案卷要明确规定借阅期限,如期归还。
归还时,要严格检查,确保案卷的完整。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