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定向增发之完全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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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定向增发流程详解(附带图片)

新三板定向增发流程详解(附带图片)

新三板定向增发流程详解(附带图片)
投资新三板主要是为了提前获取筹码,享受将来流动性带来的溢价,简直是逢买必赚几百倍,而且新三板定向融资规模相对较小,规定定向增发对象人数不超过35人,因此投资门槛较高,最少要十几万元才可参与。

新三板主要由投资机构参与交易,定向发行价格可以协商谈判,避免买入价格过高的风险,另外,也不设锁定期,定增股票上市后可直接交易。

新三板投资不像股票、基金、P2P那样每个人都能玩,新三板对投资者的要求较高,主要是专业人士或投资机构参与,其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机构投资者实缴出资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或者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法人机构(2)机构投资者需要集合信托、银行理财、券商资管、投资基金等金融资产或产品;(3)自然人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证券类日终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4)自然人投资者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新三板定向发行具有以下特点:
新三板定增有5个流程:
如果发行后股东不超过200人或者一年内股票融资总额低于净资产20%的企业,就可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新三板股票交易制度
新三板定增咨询
该公司中融华富立足北京,辐射全国,在多个省市城市均设有运营中心,并已与多地财富管理机构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目前正在全国诚邀加盟合作伙伴,分享私募基金研发与运营,新三板、四板挂牌上市,企业定增、并购与重组,以私募为载体运作合法安全的民间金融市场等业务,并提供合法、安全、高收益的拟挂牌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机会,以最大的专业性和勤勉力为投资人实现长期稳健的财富增值。

新三板定向增发规定

新三板定向增发规定

新三板定向增发规定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为什么要进行定向增发呢?那么对于新三板定向增发规定有哪些内容呢?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新三板定向增发规定:1、新三板交易对投资者有何要求?(1)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法人机构或实缴出资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2)集合信托、银行理财、券商资管、投资基金等金融资产或产品;(3)自然人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2、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1)选择一家从事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经纪业务的主办券商;(2)提供满足新三板投资要求的证明材料,和主办券商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3、新三板股票交易制度有哪些?目前主要采用协议转让、做市商方式;转让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15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主办券商按照投资者委托的时间先后顺序申报,申报当日有效;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

4、什么是新三板定增?有什么特点?新三板定增,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新三板定向发行具有以下特点:(1)企业可以在挂牌前、挂牌时、挂牌后定向发行融资,发行后再备案;(2)企业符合豁免条件则可进行定向发行,无须审核;(3)新三板定增属于非公开发行,针对特定投资者,不超过35人;(4)投资者可以与企业协商谈判确定发行价格;(5)定向发行新增的股份不设立锁定期。

5、新三板定增流程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豁免核准?新三板定增的流程有:(1)确定发行对象,签订认购协议;(2)董事会就定增方案作出决议,提交股东大会通过;(3)证监会审核并核准;(4)储架发行,发行后向证监会备案;(5)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新三板定增基金

新三板定增基金

金斧子财富: 什么是新三板定增基金新三板定向增发,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简单地说,是申请挂牌公司、或已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挂牌公司可在挂牌后进行定向发行股票融资,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或者在一年内发行股票累计融资额低于公司净资产的20%的,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在每次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已经上市的公司,如果为了融资而发行新股,被称为再融资。

定向增发是被广泛采用的一种再融资手段,意为: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募得资金通常被上市公司用来补充资金、并购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

参与定增的玩家主要是大的机构投资者——10名以内的投资人提供几亿到几十亿的资金,购买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新股。

上市公司定增新股票有如下几个特征:投资人不超过10名;定向增发股票的价格相比二级市场价格一般有6-8折的折让;投资者通过定增持有的新股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认购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新三板定增基金特点1.新三板基金的主要特点目前的新三板基金,尤其是投资于挂牌公司的产品,采用优先、劣后或者优先、中间、劣后进行结构化分层设计的较多,各个投资者在基金中处于不同的风险地位,因此所享有的金斧子财富: 投资收益亦有所区别。

在采用优先、劣后分级的结构化产品中,通常约定优先、劣后级投资者之间按照一定的比例出资。

在收益分配、亏损承担方面,如果产生超额收益,由优先级与劣后级投资者按照约定比例分享;若发生投资亏损,先行以劣后级投资者本金承担,适度降低优先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2.契约型基金越来越普遍在私募基金领域,出于税负、登记公示等考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的较多。

但是,随着《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私募基金管理人能够直接发行契约型私募基金,不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因此,契约型私募基金在新三板市场上的运用越来越广泛与普遍。

新三板定增基金的相关知识

新三板定增基金的相关知识

新三板定增基金的相关知识我们首先要对新三板的定增基金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在此基础之上,我们广大的投资者才可以对相关的项目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进而进行购买。

接下来,法律我为您对定增基金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新三板定增基金的相关知识一、什么是定增基金?定向增发投资基金(简称定增基金)是指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为主的基金,即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投资基金。

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定增基金的特点。

1、定向增发意味着优质资产的注入或强大的长期资金支持,公司成长性和盈利能力易快速提升,增厚业绩。

2、定向增发在短期内能激活二级市场,提升公司关注度和交易活跃度,提高公司估值。

3、定增价格一般设置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从以往案例看增发落地时价格往往比市价折价20%甚至30%以上,和在二级市场买入并一直持有相比,参与定增显然获取的盈利空间更大。

4、尤其在目前市场大幅波动的情形下,定向增发基金作为中长期投资工具,抵御市场波动能力更强,参与定向增发基金或成为一种避险工具。

从定增项目的投资收益看,2006至2015年间发行的定增项目,一年持有期平均收益80.6%,三年持有期平均收益181.5%,无论二级市场如何波动,定增项目总体收益率可观。

5、定增基金在运行3个月后上市后,像所有上市基金一样,基金的二级市场价格和净值之间也会有差异。

有的基金处于折价状态,就是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比净值还低,这样投资者在买入的时候,除了定增打折安全垫之外,又多了一层折价安全垫,相当于折上折。

当然,也有些定增基金处于溢价交易状态,就是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比净值贵。

三、如何选择定增基金?1.封闭期的时间封闭期长的基金便于基金经理更好的安排资金,通常能取得更好的收益;封闭期短的基金折价恢复更快,流动性好。

新三板定向增发地流程

新三板定向增发地流程

新三板定向增发的流程新三板定增,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新三板定向增发的流程的流程是什么?下文律伴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了解!新三板定增一、新三板定向发行的特点:1.企业可以在挂牌前、挂牌时、挂牌后定向发行融资,发行后再备案;2.企业符合豁免条件则可进行定向发行,无须审核;3.新三板定增属于非公开发行,针对特定投资者,不超过35人;4.投资者可以与企业协商谈判确定发行价格;5.定向发行新增的股份不设立锁定期。

二、投资者为什么要参与新三板定增?1.目前协议转让方式下,新三板市场整体交易量稀少,投资者很难获得买入的机会。

定向发行是未来新三板企业股票融资的主要方式,投资者通过参与新三板企业定向增发,提前获取筹码,享受将来流动性迅速放开带来的溢价;2.新三板定向发行融资规模相对较小,规定定向增发对象人数不超过35人,因此单笔投资金额最少只需十几万元即可参与;3.新三板定向发行不设锁定期,定增股票上市后可直接交易,避免了锁定风险;4.新三板定向发行价格可协商谈判来确定,避免买入价格过高的风险。

三、新三板定增的流程有:1.确定发行对象,签订认购协议;2.董事会就定增方案作出决议,提交股东大会通过;3.证监会审核并核准;4.储架发行,发行后向证监会备案;5.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四、新三板定增豁免条件发行后股东不超过200人或者一年内股票融资总额低于净资产20%的企业可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新三板定增由于属于非公开发行,企业一般要在找到投资者后方可进行公告,因此投资信息相对封闭。

五、详细流程1、董事会对定增进行决议,发行方案公告主要内容:(一)发行目的(二)发行对象范围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法(五)公司除息除权、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情况(六)本次股票发行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七)募集资金用途(八)本次股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九)本次股票发行前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2、召开股东大会,公告会议决议内容与董事会会议基本一致。

新三板企业融资规定

新三板企业融资规定

新三板企业融资规定摘要:随着新三板市场的不断发展,新三板逐渐走入了大家的视野中来,融资是中小企业最关心的问题,大家关注的焦点还是在新三板怎么融资,以及融资后又有什么样的规定。

接下来法律我为您详细的介绍新三板企业融资的相关规定。

新三板企业融资规定一、定向增发股权融资的形式主要为定向增发。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

1、定向增发条件较为宽松,没有业绩方面的要求,也无融资额的限制,极大刺激了上市公司采用定向增发的冲动。

定向增发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流方式。

2、定向增发特定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3、定向增发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增发部分的锁定期不是很长,锁定期结束以后,这部分股票将会进入二级市场流通,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4、定向增发不需要经过烦琐的审批程序,也不用漫长地等待,并且可以减少发行费用。

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券商承销的佣金大概是传统方式的一半左右。

5、募投项目不是定向发行的必要条件,不要求披露具体项目情况,只要求披露募集资金投向;定向发行股份没有限售要求;定向发行没有时间间隔要求。

二、债权融资债权融资包含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为银行的商业贷款。

新三板公司经过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完成改制、挂牌等一系列工作之后,经营运作相对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完整,企业信用水平得到提高,可以从银行获得更高的贷款授信额度,股权质押贷款也更容易。

第二种形式为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

私募债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其发行审核采取备案制,审批周期更快。

没有对募集资金进行明确约定,资金使用的监管较松,发行人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设定合理的募集资金用途,如偿还贷款、补充营运资金,若公司需要,也可用于募投项目投资、股权收购等方面,资金用途相对灵活。

新三板定向增发涉及八大问题

新三板定向增发涉及八大问题

新三板定向增发涉及八大问题新三板定向增发涉及八大问题1、定价依据定价主要是参考公司每股净资产、市盈率、所处行业、成长性等因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后确定。

少数以每股净资产作为定向发行价格。

2、定增对象人数不得超过35人。

公司在册股东参与定向发行的认购时,不占用35名认购投资者数量的名额。

在新三板的定向增资中,规定要求给予在册股东30%以上的优先认购权,在册股东也可放弃该优先认购权。

3、合格投资者认定机构投资者需是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法人机构或者实缴出资总额达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

自然人投资者需是证券资产市值500万元以上的个人,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

4、挂牌时可进行定增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融资,这个特点凸显了新三板的融资功能,缩小了与主板、创业板融资功能的差距。

5、小额融资豁免公司定增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或者在12个月内发行股票累计融资额低于公司净资产20%的,发定增可以不用向证监会申请核准,只需备案即可。

6、储架发行储架发行是指一次核准,多次发行的再融资制度。

该制度主要适用于,定向增资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形,可以减少行政审批次数,提高融资效率,赋予挂牌公司更大的自主发行融资权利。

7、定增新股的限售期定向增发的股票无限售要求,股东可随时转让。

但不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新增股份,他们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25%。

8、解决定增问题该公司中融华富立足首都,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扩展业务,现在已与众多金融财富管理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

目前,在全国诚邀加盟合作朋友,分享基金组建与营销,新三板、新四板挂牌,企业定增、研发、重组与收购,合法安全的进行民间金融市场等业务,提供优质的资源,进行资源整合,为投资人与融资人搭建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

新三板定增条件和律师业务简述

新三板定增条件和律师业务简述

新三板定增条件和律师业务简述新三板定向增发,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其作为新三板股权融资的主要功能,对解决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定向发行条件简析(一)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发行《业务规则(试行)》4.3.5:“申请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同时定向发行的,应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该条明确了企业在新三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融资。

允许挂牌企业在挂牌时进行定向股权融资,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发行,并不是一个强制要求,拟挂牌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对资金的需求来决定是否进行股权融资,避免了股份大比例稀释的情况出现。

(二)小额融资豁免审批《监管办法》第42 条规定:“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 人的,或者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发行股票累计融资额低于公司净资产的20%的,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但发行对象应当符合本办法第36 条的规定,并在每次发行后5 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由此可见,挂牌公司必须在上述两个条件均突破时,才需要向证监会申请核准。

在豁免申请核准的情形下,挂牌公司先发行再进行备案。

一般流程为:参与认购的投资者缴款、验资后两个工作日内,挂牌公司向系统公司报送申请备案材料;系统公司进行形式审查,并出具《股份登记函》;挂牌公司《股份登记函》(涉及非现金资产认购发行股票的情形,挂牌公司还应当提供资产转移手续完成的相关证明文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登记后,次一个转让日,发布公告;挂牌公司将股份登记证明文件及此前提交的其他备案材料一并交由中国证监会整理归档;新增股份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公开转让。

目前,绝大多数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东人数离200 人还有较大差距,这些公司在突破200 人之前的所有定向增发都不需要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只需在定向发行完后,及时备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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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作为新三板股权融资的主要功能,对解决挂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本文梳理了新三板已挂牌企业定向增发过程中的全部问题,可以做为董监高定向增发工作的指导。

良心干货,必须收藏。

(定向发行优先股的不在本文讨论之列)新三板定向增发的特点1)挂牌企业定向增发股份可以先发行,后备案。

2)企业符合豁免条件则可进行定向发行,无须审核;3)新三板定增属于非公开发行,针对特定投资者,不超过35人;4)投资者可以与挂牌企业协商谈判确定发行价格;定向增发的对象1)公司股东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司董监高、核心员工核心员工的认定程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被认定为核心员工的前提是该员工与挂牌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即该员工需与挂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如果子公司员工未与挂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则不能被认定为挂牌公司的核心员工。

3)机构投资者A: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B: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

引入外资企业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对行业准入、外汇等相关规定。

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4)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集合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银行理财产品,以及由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

金融产品参与新三板企业的定增,无论是私募基金,还是券商资管计划,都必须是依法发行且在基金业协会获得备案。

5)与公司无关的其他自然人投资者要求此类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6)QFII、RQFII所有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规定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外资股东办理证券账户应遵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外国战略投资者开立A股证券账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要提示】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36条之规定,除公司原股东之外,每次定向发行,发行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以及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合计不得超过35人。

挂牌公司定向发行应遵循同股同价原则。

同一次定向发行中,不同认购对象的认购价格应保持一致。

如果员工认购股份构成股份支付的,应执行有关会计准则并进行信息披露。

定向增发的价格如何确定1协商式定价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未对新三板的定增价格做出具体规定,新三板的定增价格一般为企业和投资方之间协商确定。

目前已挂牌企业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企业在描述定增价格的参考依据时,大多表述为“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经营管理团队建设、每股净资产、市盈率等多种因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后最终确定”。

2询价式定价“询价式定增”也是确认定增价格的方法之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股转系统公告[2013]49号,以下称《发行业务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了企业定增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可以向包括挂牌公司股东、主办券商经纪业务客户、机构投资者、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个人投资者在内的询价对象进行询价,询价对象应当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的规定。

”行悦信息(代码:430357)为新三板首单以“询价式定增” 方式确认定增价格的企业。

定向增发流程最全解析拟连续发行股票的挂牌公司,应当在前一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完成后,才能召开董事会审议下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也就是说挂牌公司前一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没有登记完成前,不得启动下一次股票发行的董事会决策程序。

1、确定发行对象,签订认购协议2、董事会通知,应于董事会召开前10日发出通知。

3、召开董事会,董事会至少包含以下几项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1X年第X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注意事项★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具体发行对象(是否为关联方)及其认购价格、认购数量或数量上限、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办法等事项。

认购办法中应当明确现有股东放弃优先认购股票份额的认购安排。

已确定的发行对象(现有股东除外)与公司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应当经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发行对象的范围、发行价格区间、发行价格确定办法、发行数量上限、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办法等事项。

发行对象用非现金资产认购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交易对手(应当说明是否为关联方)、标的资产、作价原则及审计、评估等事项。

4、董事会召开2个转让日内披露董事会决议,同时披露《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和《股票发行方案》以非现金资产认购股票,董事会应当在发行方案中对资产定价合理性进行讨论与分析。

5、董事会召开15日后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至少包含以下几项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挂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发行方案后,董事会决议又作出重大调整的,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股东大会。

6、股东大会召开2个转让日内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同时披露《股票发行认购公告》7、入资投资人按照《股票发行认购公告》要求办理缴款入资,认购对象可用现金、非现金资产,以及同时以非现金资产和现金认购发行股票。

定向增发并不强制要求开立入资专户,认购款可以汇入公司基本户。

但是,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

已经出现多家三板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被罚的情况,因此,请挂牌企业务必注意这一点。

8、验资、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验资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可由挂牌公司自主选择,不要求与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一致,但是要求出具验资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9、股转系统备案关于时间点,挂牌公司应当在验资完成后的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接收申请材料的服务窗口提交定增申请材料。

10、中登公司办理股份登记11、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挂牌企业是在中国结算办理完登记后、还是发布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和定向发行股票挂牌转让公告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股转系统暂无强制性要求。

建议挂牌企业拿到中登公司的股份登记确认函后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2、披露《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股票发行新增股份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

挂牌公司应在新增股份预登记的次一个转让日公布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和定向发行股票挂牌转让公告。

定向发行股票挂牌转让公告应明确挂牌转让日。

13、披露《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定向增发的股份数量要求目前,股转系统的相关法规对挂牌公司可发行数量均未有规定性要求。

挂牌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量、发行价格、发行后持股比例等合理确定发行数量。

如果因定向增发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需要依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执行。

同时,根据监管规则,挂牌公司定向发行也没有次数限制,但需要注意:挂牌公司前一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没有登记完成前,不得启动下一次股票发行的董事会决策程序。

定向增发需要报备的材料一向股转系统报备所需要的材料挂牌公司定向发行,挂牌公司应通过主办券商向全国股转系统报送有关备案资料,豁免申请核准的股票发行适用材料清单如下:二向证监会报备所需要的材料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或者公众公司在12个月内发行股票累计融资额低于公司净资产的20%的,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挂牌公司必须在上述两个条件均突破时,才需要向证监会申请核准。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定向增发适用以下材料清单: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申请定向发行行政许可需要提交挂牌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报告在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长,但延长期至多不超过一个月。

定向增发需要披露的文件▼股票发行方案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关于股票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关于股票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股票发行认购公告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审计或评估报告(如有)定增过程中相关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定增过程中,挂牌公司需要通过主办券商向股转系统报送材料、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非现金资产的需要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需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中介机构的收费问题是挂牌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

通过前期与“新三板董秘一家人“微信群里人众多董秘的讨论与调查,关于定增收费,总结如下,供大家参考:1、券商:如果是由券商引进的投资者,佣金通常为融资额的1%~3%之间,市场上普遍在1.5%居多;如果全部是企业自己找的投资方,只需要主办券商申报定增相关的材料,那么券商即使收1%也是高的,实际操作中视定增规模付10~20万的手续费(业内叫所谓通道费)。

2、律师事务所:如果挂牌企业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的,则定增出具法律意见书应当包括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当中,不再单独收费。

如果挂牌企业没有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请律所单独为该次定增出具出法律意见书的,根据融资规模大小,按每次2~5万不等。

3、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普遍采用的验资报告收费标准计算,验资收费比较低,通常5000万以下的融资额,验资一般不会超过2万元。

融资规模比较大的,上亿元的通常收费3~5万元不等。

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都必须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4、评估机构:根据评估资产的总额,收费也不同,评估机构收费较高,通常是5万起。

每家中介的收费不一样,需要企业去跟中介机构去谈判,对企业来讲,这类费用越低越好。

定向增发的费用,财务账上如何处理?实践中,部分挂牌公司对定向增发中发行费用的会计处理不规范(常见问题为:定增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的话,影响利润表),造成投资者对财务信息的误判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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