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评细则赋分表(征求意见)-A3
职称评、聘量化评价表教师系列、马克思主义理论系列

职称评、聘量化评价表(教师系列、马克思说明:1.除“学历学位”夕卜,其他评价项目界定周期均为任现职以来。
2.学历学位:按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学位计分。
3.任职年限:任职年限指任现职以来的从事教学工作的年限。
4.荣誉称号包括: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人才工程项目,“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河北省优秀教师、河北省模范教师、河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河北省师德标兵、石家庄市优秀教师、石家庄市模范教师、石家庄市教学名师、石家庄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石家庄市师德楷模,学院优秀教师、学院教学名师、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学院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
5.质量工程项目包括: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高水平专业群,高水平实训基地,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重点建设专业,骨干/示范/特色专业,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技能大赛基地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文件中的重点项目,均须以正式文件为依据并在教务处备案。
6.数字教学资源包括: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课程),数字教材,虚拟仿真实训课程,均须以正式文件为依据并在教务处备案。
7.教学类竞赛包括: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等以教师讲授和课堂演示为主的综合性教学比赛。
同期获得同一项目不同等级荣誉称号,以得分最高者进行计算。
多名教师合作完成比赛获奖项目,以合作教师人数为基准按项目平均分认定加分。
8.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考核办法

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考察方法依照国家人事部、自治区人事厅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本质,特拟定本方法。
一、核查的原则与方法(一)教师核查是对教师今年度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授课科研工作业绩及水平的全面评估。
(二)教师核查要坚持脚扎实地,侧重工作实绩,力争对教师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作出客观、全面、公正的议论,以弘扬成绩,战胜不足,互相促进。
(三)核查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
其总的原则是:教师核查总得分 =按《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核查量化评分细则》所得分×70%+院系考评小组评分× 30%。
定量核查:院(系、部)核查小组依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核查量化评分细则》和个人授课态度及从事过的授课工作量、授课质量、科研成就和水平等,对教师进行评分,占总分的70%。
授课质量评估成绩 =学生评估成绩× 60%+教师评估成绩× 40%。
其中,学生评估成绩以教务处组织的评估为基准,若一年内解说多门课程,则评估成绩取多门课程评估的平均值。
教师评估成绩由各院(系、部)核查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教师或院系授课委员会或教研室成员等对其授课质量进行评分,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开。
个人年关核查评分表应依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核查量化评分细则》和《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职务基本工作定额参照建议》填写。
定性核查:院(系、部)核查小组依照教师一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授课科研业绩等全面核查打分(60---100 分),占总分的 30%。
(四)核查等次确定1、核查总分 60 分以下者定为不合格。
2、核查总分 60---65 分者定为基本合格。
3、核查总分 65 分以上者定为合格。
4、优秀人员的产生方法:按总分排队,每个层次取前30%为侯选人,院系核查小组对其进行投票,取前1/2 为优秀。
5、以下情况者定为不合格(1)今年度受学校警告(不含警告)以上处分;(2)不遵从组织安排,擅离职责,一年旷工累计 3 天以上。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6.26•【字号】内教人字[2009]20号•【施行日期】2009.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人字[2009]20号)各高等院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内人发[2009]82号)的规定,从2009年开始,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研究系列、思政研究系列和实验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设在自治区教育厅。
为了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改革评审办法,下放学科评审权从有利于我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出发,考虑目前我区高等学校的实际,经自治区人事厅同意,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部分高等学校。
1. 将教师、研究、思政研究、实验系列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以下学校: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医学院。
2. 将教师、研究、思政研究、实验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以下学校: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财经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3.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医学院除外)的正高级及其他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正、副高级教师、研究、思政研究、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组织评审。
二、严格执行评审条件,努力保证评审质量(一)2009年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继续执行1993年以来颁发的高校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其中有新修订的,执行修订后的评审条件)和《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内人发[2009]82号)的有关规定。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 标准(正高级、高级、一级)

6
学术(科 研)成果
12分 五、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或结合教学实际,参加本地相关社会调 查,写出有一定价值的调查报告。 六、获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七、从事音、体、美等学科教学工作的教师,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 县级汇演、作品展或比赛中获奖。 八、能结合教学特点,熟练制作多媒体课件,加强直观教学,取得明显教学效 果,受县(市、区)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的肯定。 九、指导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和社会综合实践活动或教育行政部门(含同级教 育学会团体)组织的活动,或县(市、区)级以上奖励。 县、市初审专家意见:
喀什地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表(一级)
姓名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评分项目 标准 分 工作单位 工作时间 毕业时间 赋分标准 申报专业 最高学历、学位 现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说明 得分
1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 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 思想政治现 13分 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 实表现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1.具备硕士学位,任教满一年。2.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满4 任职年限计算方法: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之日 学历,资历 10分 年。3.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满4年。 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全脱产学习者不计算任职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二级岗位任教满5年。 年限(组织选派人员除外)。 任现职期间 15分 按近5年度的考核等次计分,年度考核优秀每年3分,合格每年2分。 考核结果 教学岗位 农村学校:5分、 城镇学校不加分 一、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 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满分12分 二、对所教学科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 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地专业知识技 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满分12分 三、具有一定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 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满分8分 以年度考核表原件为准。
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规范和完善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强化政策导向,引导广大教师多出高水平的成果,促进教学、科研和人才队伍建设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职称改革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标准,科学量化。
严格执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制定相关指标体系,对申报晋升职务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教学科研水平等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全面考评,按照量化标准综合排名逐级上报参评。
(二)注重实绩,保证质量。
全面考核参评人员履职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在教学、科研方面不只计数量,更加注重质量,充分体现教学和学术水平,择优晋升。
(三)公平、公开的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提高职称评审工作的客观性、公平性和可信度,严格按评审程序,层层把关,层层落实,确保量化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逐步形成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职称评审机制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四)整体谋划,统筹兼顾。
根据学校和各单位职称结构比例、岗位设置结构比例,确定当年的职称结构和数量,合理推进,稳妥实施。
二、适用对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条件,申报晋升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的在岗、在编人员,均须按本办法进行量化考评。
量化考评结果作为择优晋升的重要参考。
三、量化考评的内容量化考评由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现实表现、教学工作、教学科研成果等5项内容组成。
详细量化赋分标准见《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评细则赋分表》(附件)。
四、量化考评分值分配五、对量化考评细则的有关说明(一)学历、学位是指取得由教育部统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学历认证。
双学历(或学位)人员只计与从事专业相符或相近的一个学历(或学位),不重复计算。
(二)现实表现中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表现”学院职称评审组专家打分赋值;“个人荣誉称号”是指任现职以来个人所获各类荣誉称号,包括劳动模范、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等相应称号。
2.申报评审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记分标准(2019)

国家级奖16分(不折算);省(部)级1-3等奖15~13分;市(厅、局)级1等奖10分。
由学校推荐,个人或作为指导教师(教练)参加省(部)级以上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个人前三名,团体前六名成绩计2分/项,竞赛累计最高分不超过8分。
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8分,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5分。
项目(结题和立项不重复计分)
评审高校教师系列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计分标准
(2019年河北工程大学职称评审量化标准)
评分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教学工作
教学工作量
25
近三年年均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以上25分,250学时20分,200学时15分;兼职教师学时按1/3计。
教学质量
5
优秀5分、良好4分、中等3分、一般不计分。质量一般者不予推荐。
15
通过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国家级子项目按省级项目记分):
科研项目:国家级13~15分;省(部)级10~12分(青年基金3分);市(厅、局)级7~9分;校级3分(资助不足1000元2分)。
学科(课程)建设、教研项目:国家级13~15分;省(部)级10~12分;市(厅、局)级7~9分;校级3分(资助不足1000元2分)。
论文、著作
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重复发表只能按一次计分)
20
SCI、SSCI检索论文15分/篇,Ⅰ类A12分,Ⅰ类B10分,Ⅰ类C7分,Ⅱ类论文4分/篇,省级论文2分/篇。
专著或统编教材2分/万字,一般著作或教材1分/万字(另外:主编3分/部,副主编1分/部)。
业绩成果︵奖励、项目︶
奖励(同一项目重复获奖以最高奖计分)
经学校同意立项且经费到位(国家级子项目按省级记分):
国家级8分;省(部)级6分;市(厅、局)级4分。
师德师风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

4.综合评价
-考核小组根据教师自评、同行评价和领导评价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计算各项指标得分。
-综合评价结果应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师德师风状况。
十一、考核结果的应用
1.优秀等级的教师
-学校在教师节等场合给予表彰和奖励,提升教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九、附则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2.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适应教育发展和学校管理的需要。
十、考核流程细化
1.教师自评
-教师根据考核指标,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际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自评过程中,教师应认真反思,客观总结,真实反映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师德师风状况。
4.师德表现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守教育行业职业道德,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师德形象。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积极参与学校及部门团队工作,为集体发展贡献力量。
-参与师德教育培训:主动学习师德师风相关知识,提高自身师德素养。
七、考核结果反馈与整改
1.考核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向教师反馈考核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师德师风年度考核量化评分表
一、考核指标及分值
1.敬业精神(20分)
-认真履行教师职责,遵守教学规范,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与学校及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10分)
-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个性,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关注学生成长。(10分)
2.教育教学能力(30分)
-教学内容充实,教学方法灵活,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15分)
-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通过课堂讨论、实验、社会实践等方式,激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操作能力。
内蒙古民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审办法(试行)

7A 6A
科 研 奖
8A 7A 6A 5A 4A 4A 2A
国家级
社会科 学
自治区级
(前1名) (额定人员) 一等奖(前1名) (前2--3名) (前4--5名) 二等奖(前1名) (前2名) 三等奖(前1名)
12A 10A 9A 7A 6A 5A 3A 3A
二、业绩成果量化考核 1、考核内容由论文、项目、专著、教材、教学奖、科研奖、艺术奖、学生培养、个人技能、专利、科 技成果转化或推广等项构成。 2、量化赋分标准
普通学科类
(1)学术论文:
类别 SCI (科学引文索引)收录 《中国社会科学》或《新华文摘》全文发表或收录 SSCI(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 核心期刊
教学工 程项目
校级 横向课题2项
注:1、项目申报需符合《评审条件》规定条件,且最低得分达到A。 2、申报教授教师的横向课题不少于2项。自然科学类每项到校帐户经费不得少于5万元,社会科学类每项到校帐户经费不得少于2万元。
(3)学术专著
类别 独著 参与写作 分值 教授 2A A 副教授 2A A
注:此项申报需符合《评审条件》中“本人撰写字数”要求,且申报人员最低得分为A。
2A 1.2A
A
0.2A
注:1、此项申报需符合《评审条件》中规定条件,且最低得分:申报教授的专业课教师不低于4.2A,公共基础课教师不低于3.4A。申报副教授的专业 课教师不低于1.6A,公共基础课教师不低于1.4A。 2、蒙语授课的社会科学类教师发表在《内蒙古社会科学》(蒙文版)、《中国蒙古学》的论文视为核心期刊。 3、蒙医专业教师发表的论文,每年从《中国蒙医药》、《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蒙医药版)学术期刊中评定,并获得学校科研津贴的蒙医药专业论 文视为核心论文。 4、按中科院SCI分区标准,SCI收录论文计分乘以相应系数K。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SCI、EI、SSCI检索的本专业学术期刊论文
5
基准分值+IF×50%
B
在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报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4
C
专业核心期刊、A&HCI收录论文
3
D
被EI、ISTP、ISSHP全文检索的本专业国际会议学术论文或其他综合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2
E
非核心一般期刊论文
0.5
科研、教学研究项目
项目
主持人
5
由学院(部)职称评审组专家打分。
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1分,指导青年教师0.5分。
2
个人荣誉称号
国家级
省部级
厅、校级
2
指各类优秀、先进等个人所获荣誉称号。
2
1
0.5
教学情况
授课情况
参评教授、副教授职务者,自任现职以来,系统讲授过全日制本科专业必修课或基础课2门及以上,并承担全日制研究生教学任务。对参评讲师者,不作讲授专业课的硬要求,完成规定教学任务即可。
3
校厅级
2
出版物
著作
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个人学术专著5分;本专业学术著作主编3分、副主编1分;参编文科10万字以上0.5分,5-10万字0.3分,5万字以下0.2分;参编理科5万字以上0.5分,3-5万字0.3分,3万字以下0.2分;出版个人美术作品集、音乐专辑1分。
5
与本专业无关的出版物不计分。
教材
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全国大中专蒙文规划教材主编5分、副主编2分;参编文科10万字以上2分,5-10万字1分,5万字以下0.5分;参编理科5万字以上2分,3-5万字1分,3万字以下0.5分。其他一般教材按照以上分值的50%计算。
5
译著、工具书
文科0.5分/万字,理科0.8分/万字。
3
获
奖
教学成果、科研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省部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厅、校级: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1分。
优秀奖不计分。
5
参与的额定人员,按奖项级别和分值对应计分:1/2n(n为排名)
厅、校级: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1分。
3
专利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著作权
外观设计专利
2
2
1
0.8
0.5
科研转化
科研成果产生经济效益,创收总额超100万元以上5分,50-100万元3分,50万以下1分。
5
合计
120
作为首席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各类竞赛、大赛奖
国家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
省部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三等奖0.5分;
厅、校级:一等奖0.5分;二等奖0.3分;三等奖0.1分。
优秀奖不计分。
3
教师讲课大赛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
省部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内蒙古师范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考评细则赋分表(征求意见)
项目
量化评分标准
最高分
说明
学历
学位
学历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本科
大专
3
学历、学位分开赋值,相加得分。
分值
1.5
1
0.5
0.2
学位
博士
硕士
学士
——
分值
1.5
1
0.5
——
任职年限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资历年限的要求,每超满一年加0.2分。
3
硕士参评讲师资历年限为来校工作满2年。
现实表现
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表现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治学,爱岗敬业;以学生为本,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积极承担工作任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工作质量。
3
教学工作量
任现职以来,平均每学年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指全日制本专科生或研究生课程)6分;超额定教学工作量的,超出部分按年限累加,每超100学时加0.5分。
8
兼岗的党政处级干部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教学能力和水平
学生评估满分6分;听课专家测评满分8分;说课评价满分4分。
18
教学和科学研究成果
论文
级别
学术论文
基准分值/篇
标准分值/篇
30
IF是指期刊影响因子。主要依据SCI、EI期刊最新影响因子;ISTP、ISSHP收录论文影响因子;《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发布的最新影响因子;SSCI影响因子;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公布的中文社科学术期刊影响因子。期刊无影响因子,则按IF=0计算。同一篇论文取最高系数计分,不重复计算。论文只提供代表作8篇。
参与人
15
包括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国家特色专业、自治区品牌专业、精品课、双语教学示范课、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实验示范中心等)
国家重大
15
参与项目者,按项目级别分值的1/2n(n为排名)计分;横向课题按照项目经费的实际到账计算:每10万计0.5分。
国家重点
10
省部级重大
8
省部级重点
6
国家一般
5
省部级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