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行网络实名制的法律思考[论文]
网络法律论文

网络法律论文当前,网络已走进千家万户,但是在网络中我们也要遵守网络的法律。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网络法律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网络法律论文篇1网络言论的法律问题摘要:当前,网络已走进千家万户,网络言论作为公民言论的一种形式,其自由也必须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
简而言之,网络言论自由是有法律界限的。
探及网络言论自由,就需要提到隐私权,二者都是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权利。
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当今社会,如何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成为社会学者研究的一个新课题。
本文探讨了网络言论的法律问题。
关键词:网络言论言论自由法律规制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迅猛发展,网络言论的界限问题也随之而来。
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都对网络言论自由做出了明文规定,一般认为,言论自由的规范同样可以用于网络言论,如果网络言论损害国家利益以及对他人构成妨害,同样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笔者针对当前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现状进行讨论,并探讨网络言论的法律问题1 网络言论及其特点在现代社会中,言论自由被视为第一政治权利,言论自由可以反映一个国家民主程度的高低。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成为民众关注各种社会问题的新的平台,尤其在我国,网络的作用尤其重要,网民借助网络这个平台,对各种社会事件进行评论,汇聚成一股强大的力量,促进某些事件的解决。
网络言论的表现形式有:1.1 网络论坛发言在互联网上,网络论坛的数量几乎和天上的星星一样多,著名的网络论坛有天涯、百度贴吧和猫扑等等。
在论坛上,网民可以把自己的意见或者是文章张贴在上面,与其他网友进行交流,与其他网友进行互动,从而在网络上营造出一种热烈的氛围,以此来吸引网络用户的吸引力,使自己的言论范围和影响得到扩大。
比如,2012年的小悦悦事件,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网络论坛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2 即时通讯软件即时通讯软件网络用户的一种沟通工具。
在我国,最为著名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Q莫属。
当前腾讯QQ的用户数以万计,笔者就是其用户之一。
网络实名制正反方观点

正方提高了互联网作为一种虚拟社会形式存在的真实性,使得每个网民都必须像遵循现实社会的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一样来约束其在网络上的行为,从而有效降低和避免了网络犯罪行为的发生;保护了自由;保护青少年;可以预防和震慑部分不法之徒散布虚假信息、从事诈骗犯罪、制造社会恐慌和社会冲突;可以使坏人难以借助匿名手段和工具肆无忌惮干坏事;提升人们的责任感和坦诚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一些不负责任的上网者或者言论,减少了网络管理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实名制是网络时代、匿名社会的管理基础,是社会规范得以遵循的依恃。
实名制的实行程度,一定意义上与社会法制化程度、现代化程度同步;例:第一、网络实名制可以最大限度的提升网络道德水平,最大限度的减少利用互联网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互联网作为一个虚拟的世界,其最大特点就在于“匿名”,互联网很流行一句话“在网络世界里,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句话充分体现了网络的“匿名”性。
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匿名”的弊端逐渐显现。
由于“匿名”让假银行网站骗取帐号密码、黑客木马盗取虚拟财、入侵电脑肆意破坏等报道时见报端。
由于“匿名”让垃圾邮件满天飞舞,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在垃圾邮件中寻找重要工作邮件。
网络实名制的实施无疑可以让这样的这些人在想违背道德甚至法律的时候有所顾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
第二、网络实名制对于保护青少年将起到重大作用。
互联网的交互性使对青少年的影响力是其它方式无法比拟的。
这样的交互性让青少年更加容易接受互联网中的事物,同时这些虚拟世界的影响必然也会被青少年用于现实世界。
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网络游戏中这一点体现的更加明确。
我们可以想象如国一个青少年沉迷在一款充满欺诈,崇尚暴力解决一切问题的网络游戏以后对这个青少年会产生何种的影响。
因为网络而犯罪的青少年的报道已经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媒体上,这也不得不为我们敲响警钟。
第三、网络实名制是对自由的保护。
但是我们认为实名制不但不会限制自由恰恰是对自由的保护。
是否应该推行强制网络实名制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推行强制网络实名制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推行强制网络实名制。
首先,强制网络实名制可以有效减少网络暴力和网络欺凌。
在网络上,很多人因为可以隐藏身份而肆无忌惮地对他人进行侮辱、恐吓甚至诽谤,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网络环境的健康和秩序。
实名制可以让人们在网络上承担起自己的言行,降低网络暴力和欺凌的发生率。
其次,强制网络实名制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在实名制的环境下,网络平台可以更好地管理用户信息,防止个人隐私被泄露和滥用。
同时,实名制也可以有效减少网络诈骗和网络犯罪的发生,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再者,实名制可以提升网络言论的质量和真实性。
在网络上,很多人因为可以匿名发言而散布虚假信息和谣言,扰乱了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实名制可以让人们在网络上负起责任,提高言论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最后,强制网络实名制是全球趋势。
很多国家和地区已经或正在推行网络实名制,这是为了更好地管理网络环境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们应该顺应时代潮流,推动实名制的落实。
反方观点,不应该推行强制网络实名制。
首先,强制网络实名制可能会侵犯个人隐私权。
在实名制的环境下,个人信息可能会被滥用和泄露,给用户带来安全隐患和不便。
其次,实名制并不能完全解决网络暴力和欺凌问题。
即使实行了实名制,仍然有人会利用各种手段来进行网络暴力和欺凌行为,实名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再者,实名制可能会限制言论自由。
在实名制的环境下,一些人可能会因为担心个人言论受到限制而选择不发声,这将影响到社会的多元化和言论的自由。
最后,实名制并不能保证网络言论的真实性。
即使实行了实名制,仍然有人会散布虚假信息和谣言,实名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总的来说,强制网络实名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网络暴力和欺凌,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提升网络言论的质量和真实性。
但是,也存在侵犯个人隐私权、限制言论自由等问题。
因此,在推行强制网络实名制时,需要权衡各方利弊,寻求更加合理和有效的管理网络环境的方式。
实行网络实名制利大于弊

实行网络实名制利大于弊第一篇:实行网络实名制利大于弊感谢主席!今天来比较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利弊。
当下,网络日渐普及,但乱象丛生,经调查,受访者中,超过31%曾遭受网络诈骗,83%听信过网络谣言,92.4%认为网络环境亟待净化。
在这种情况下,用制度对网络加强管理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网络实名制是指网民在参与众多网络活动过程中对其真实身份进行认证的一种网络管理制度,其形式是多样的。
我方利弊比较的标准是:实行网络实名制能否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网络健康发展。
下面,我将从两方面论证我方观点:第一,从利处来看:其一,实行网络实名制的短期效果可以从个人和网络方面规范网络秩序。
首先,对个人来说,在社交领域能增强真实性,我国最大的SNS社交网站人人网实行前台实名制,用户真实姓名在网络前台显示,使其网络诈骗率较其他社交网站低62%;而在商务领域能维护自身权益,天猫商城企业实名制的实施使其欺诈率比未实行实名制的淘宝网低47%,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也为企业赢得口碑,实现双赢。
其次,对于网络本身来说,能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犯罪起到震慑作用,执法者能够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避免因难以追查而一刀切关闭发言功能的传统做法,既保证了网络的交流功能,又净化了网络环境。
其二,实行网络实名制的长期效果可以促进网民公民意识的觉醒,推动社会发展。
网络实名制必然会使得人们在参与网络活动过程中,学会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拥有责任意识,促进公民意识的觉醒,而公民意识是网络健康发展乃至整个社会长远发展的必要条件,利在千秋。
第二,从弊处来看:我方承认,网络实名制实行过程中,由于配套制度不完善、贯彻不彻底等不确定因素,可能产生一些弊端,但这并非必然发生,即便出现,我们仍然能通过灵活运用实名制及其他方式弥补。
微博以其自由的言论环境和心情表达著称,参与者个人信息需要一定的隐匿性,3月16日起,新浪、腾讯等四大微博实行后台实名制,用户真实信息掌握在后台服务提供商手中,前台可使用昵称,这种灵活运用,保证了个人信息的相对私密性,避免了直接暴露身份的担心;而针对可能出现的信息泄露,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跟进配套管理和问责制度进行预防和弥补,将其危害最小化。
网络实名制的利与弊

网络实名制的利与弊网络实名制是指将上网者的身份和其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对应联系及统一的制度。
中国实行网络实名制的源头,一般都认为是2002年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在南方谈及新闻改革时提出建议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他认为网络也应该严格的受到版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网上写东西要负法律责任。
包括传统媒体,应该提倡用真名,不用笔名发表文章,利用假名发表东西是对公众的不负责。
从那以后,有关实行网络实名制的一些看法与争议经常见诸报端,中国的立法者和行政部门也在探索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可能性,但是这在实践中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关网络实名制的法律至今没有出台。
对到底要不要实行网络实名制,争议很大,在中国,政府希望能实行网络实名制,这样便于政府对网络的管理,而绝大部分的中国网名并不希望实行网络实名制,甚至明确反对网络实名制。
这些争议归根结底是对实行网络实名制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的认识不同。
主张实行网络实名制的人认为,网络实名制可以防止有人在网上发表一些不负责任、恶意攻击他人的言论,也可以很好的遏制某有别有用心的人散布网络谣言,还可以防止网络犯罪,总之,网络实名制可以净化网络环境,保护人们的隐私和安全。
而反对网络实名制的则认为,网络存在的最大价值就是言论自由,特别是在当前现实生活中言论不是很自由的情况下,网络所突显的言论自由的价值就更大了。
而且实行网络实名制很容易造成个人信息的泄漏,因为拥有大量个人信息的网站很容易成为黑客攻击的目标。
在现实生活中,网路确实也扮演着双刃剑的角色。
从其有利的方面说,近年来,网络监督发挥了越来越大的社会作用,尤其在舆论监督方面已成为传统舆论监督的重要补充。
比如陕西周老虎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南京周久耕事件、温州“购房门”事件等,皆是借助匿名网友的爆料,引起社会的关注,最终才得以还原真相、惩恶扬善。
而从其弊端出发,网络也曾引发了很多悲剧,如对某人的人肉搜索造成了当事人的不堪压力而自杀等等。
网络实名管理制度

网络实名管理制度一、网络实名管理的背景和意义在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使得网络空间成为了人们进行交流、娱乐、学习、工作等活动的重要场所。
而随着各种社交工具的出现和普及,网络虚假信息、网络谣言、网络欺诈等问题逐渐凸显,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如何有效应对这些问题,保护网络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成为了当今互联网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行网络实名制度,要求网民在网络上使用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实名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减少虚假信息的传播,缓解网络谣言的蔓延,降低网络欺诈的发生率,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同时,网络实名管理制度也有利于政府及相关部门更加有效地监管网络空间,加强对网络人员的认证和管理,减少网络犯罪的发生,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网络实名管理制度的实施方式和内容网络实名管理制度的实施方式主要包括政府主导、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个层面。
政府主导是指政府通过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网民在网络上使用真实身份信息,同时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管机制和技术手段,以确保网络实名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企业自律是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社交网络平台等企业应当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主动履行网络实名管理的责任,加强对用户身份信息的验证和保护。
社会监督则是指广大网民及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网络实名管理工作,自觉抵制虚假信息、网络谣言和网络犯罪行为,推动网络空间的清朗整治。
网络实名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网民实名制度。
要求网民在注册、登录网络账号时必须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经过实名认证核验。
对于未实名认证的账号,将限制其参与一些需要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活动,如网上购物、论坛发帖等。
2. 网络平台实名认证制度。
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社交网络平台等互联网企业对用户身份信息进行认证核实,建立用户实名数据库,确保用户身份信息真实有效。
对于不能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应当限制其账号的使用权限或关闭其账号。
目前我国与网络实名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简析

目前我国与网络实名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简析引言概述: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实名制成为了保护网络安全和用户权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网络实名制的实施,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对目前我国与网络实名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进行简析。
一、网络安全法1.1 网络实名制的原则和要求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网络实名制的原则和要求。
其中,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在用户注册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对用户身份信息进行验证和保护。
1.2 网络实名制的适用范围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实名制的适用范围,包括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应用程序提供者等。
这些主体在提供服务时必须要求用户进行实名注册,并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
1.3 网络实名制的违法责任网络安全法对网络实名制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虚假注册、盗用他人身份信息等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1 实名制要求的明确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网络实名制的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注册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对用户身份信息进行核实。
2.2 实名制的实施机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了实名制的实施机制,包括建立用户身份信息数据库、加强对用户身份信息的核实和保护等措施,以确保实名制的有效实施。
2.3 实名制的监督和管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实名制的监督和管理作出了规定,要求相关部门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实名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实名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三、网络实名制管理规定3.1 实名制的义务和责任网络实名制管理规定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实名制义务和责任,包括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等。
3.2 实名制的技术要求网络实名制管理规定了实名制的技术要求,包括用户身份信息的验证机制、用户身份信息的加密和存储等技术措施,以保障实名制的有效实施。
3.3 实名制的监督和处罚网络实名制管理规定了实名制的监督和处罚措施,对违反实名制要求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维护网络安全和用户权益。
如何看待网络实名制3篇

如何看待网络实名制第一篇:网络实名制的意义和必要性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空间逐渐成为人们生活和社交的重要场所。
然而,网络虚拟空间的便利和自由也为一些人提供了隐藏真实身份、做出违法不良行为的机会。
此时,网络实名制的出现就成为一种必要的举措。
首先,网络实名制有助于减少网络诈骗和网络暴力等违法行为。
因实名制能够限制虚假身份的使用,从而遏制网络上的不良行为。
当涉及到侵犯他人权益时,法律机构也能够依据实名信息查找相关责任人。
其次,网络实名制有助于提升网络文化素质和建设网络公德。
通过实名认证,用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网络道德和公共秩序,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网络文化氛围,降低网络谣言和不负责任言论的传播。
再次,网络实名制有助于保障网络用户的隐私安全。
虚拟身份的使用存在一定的隐私泄露风险,而实名认证则能有效保护用户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同时,通过网络实名制,用户的权益和利益也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综上所述,网络实名制是构建和谐、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的重要一环,它的出现是必然的趋势。
网络实名制不仅有利于防范网络罪行,同时也有助于促进人们正确、健康地使用网络,提高网络的文明素质。
因此,网络实名制应该得到广泛的推行和支持。
第二篇:网络实名制的问题及解决方法虽然网络实名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例如,有些人认为实名制会损害自己的权益和利益;有些人认为实名制会泄露个人隐私;还有些人认为实名制无法根绝网络不良行为等。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法:第一,加强实名制的技术安全保障。
建立完善的安全机制,维护用户信息和隐私安全。
在实名认证环节,加入安全验证机制,确保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做好信息加密措施和防火墙设施,防范黑客攻击和泄漏个人信息等问题。
第二,建立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应加强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建设,推出严格的网络安全监管机制,明确相关行业的管理标准和监管要求,提高网络实名制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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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推行网络实名制的法律思考
摘要:本文从某校开展网络实名制的历程着笔,探讨了该校在推行网络实名制期间出现的法律问题,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网络言论自由与网络实名制冲突的根源——网络匿名表达权。
并通过对中韩两国推行实名制加以比较,论述了网络匿名表达权引发网络实名制的原因,以及网络实名制违背网络言论自由的原因。
并从网络言论表达的内容处着手加以区分,探求网络言论自由与网络实名制冲突的解决方式。
关键词:言论自由实名制匿名表达权
一、某校开展网络实名制存在的法律问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分别站在经济转型和军事战略的角度,三次言及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对网络空间信息安全的关注,可以说,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这表明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政府会从制度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对网络信息和网络言论空间加强管控,具体的做法即是政府正在大力推行的“网络实名制”。
某校为了贯彻党和政府推进网络实名制的做法,根据国务院令1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安部令33号《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为了完善其校网络信息安全规范,确保网络使用行为合法、健康,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11月15日起,对全校上网用户试行统一身份验证,所有校园网内师生员工必须实名认证接入互联网,未经实名认证,不得通过校园网络接入互联网。
”颇令人费解的是,这
个消息在发布之时没有以任何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告知该校同学,而在该校官方网站上面也很难找到相关信息。
若非有该校同学在人人网上贴出这个消息,很多同学将一直被蒙在鼓里。
这么一件涉及老师和学生切身利益的决定,若是一件需要保密的事情,最终却使同学们普遍知晓;若是一件应该公开的事情,在决定的一开始,却近乎无人可知。
笔者认为,某校开展网络实名制的流程存有以下法律方面的问题。
(一)未履行告知义务。
该校的这个决定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至少应在文件中告知行政人相对人(即该校全体教师和学生)至少以下该决定的内容:1、所实施的行政行为内容;2、实施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3、不执行相关规定的后果。
4、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救济方法。
而纵观决定全文显然缺乏告知不执行相关规定的后果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救济方法,而且仅仅以笼统的方式了告知所实施的行政行为内容及其实施相关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另外,就告知程序而言,也应当以“看的见得方式”向行政相对人传达,即通过一定的书面或口头传达使得该校的老师和学生们(尤其是后者)能够普遍、及时、有效的收到相关决定的内容。
(二)《决定》部分内容与依据之间缺乏合理联接
《决定》第7条规定:“为保证网络通畅,限止不文明使用网络行为,根据各类型用户的上网使用统计及本校网络出口流量的合理分配,暂定教职工、研究生及本科生的上网帐号每月流量分别为:
8g、4g、2g①。
”这一点明显的违反了不当联结禁止原则。
第7条的目的说是为了保证网络通畅,限制不文明使用网络行为。
而手段却采取限制流量的做法,这一条中的手段和目的之间没有合理的联接点。
原因在于:1、网络通畅与否首先和学校本身的网络硬件配置有关,其次和用网流量峰值(即学生们普遍集中上网的时间点)有关,和上网流量无关。
2、至于限制不文明使用网络行为和限制上网流量两者之间更是无有关联。
上网看《建党伟业》、《建国伟业》或“十八大”宣传片会耗费很多流量,而浏览“很黄很暴力”的网站并不需要多少流量,将这两者结合,难以令人信服其间的关联。
(三)危及个人私隐信息并干预网络言论自由
该校的网络并不足够安全,以笔者登陆该校研究生部网站的情形为例,在2012年8月至12月中旬短短数月里,就因黑客攻击而被金山、瑞星、奇虎360等互联网安全与防护公司认定该校官网具有挂马②征兆而存在登陆危险,平均每一到两个月就发生网络安全隐患。
而该校强制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做法,不亚于使学生和老师的个人信息处于随时可能被盗取的状态,严重威胁该校师生的个人私隐和个人信息安全。
更何况,以行政手段干预同学和老师们上网的民事行为,而且以强制手段迫使同学和老师们不以匿名的方式上网,会对以私隐为标志的网络言论自由以及更广泛意义上的公民言论
自由构成影响。
从某校推展网络实名制的经过可以看出,现阶段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做法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侵害风险,以及对公民网络言论与私隐的
干预。
因而探求能否在尊重网络言论自由和推行网络实名制之间达成一定程度的平衡和妥协,即为本文所要考虑的问题。
二、网络实名制与网络言论自由相冲突的缘由
(一)网络实名制与网络言论自由的冲突根源——网络匿名表达权
匿名性是指“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或社会交往中,为了一定的目的,故意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以虚拟的或完全隐瞒的身份从事社会实践和交往”。
③而网络匿名表达权“是公民通过网络匿名或使用假名针对公共事务发表意见而不受非法干涉的权利,具有宪法权利的属性。
”④用匿名的方式表达观点,“这使表达者被认出的概率变小,同时也减轻了表达者对报复的恐惧。
”⑤匿名所带来的保护,使得表达者减小了被报复与迫害的几率,能够使表达者愈发真切地畅所欲言,愈发积极地去探究真相。
而网络本身为表达者匿名表达提供了物质和技术基础。
(二)网络匿名表达权引起网络实名制的原因
自有表达以来,表达的主体多少有隐藏自己的本能,网络的虚拟性放大和纵容了人们的这种本能。
匿名性,具有将表达行为与表达效果割裂的特性。
这将导致表达者对表达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持有不负责任的放纵或逃避的态度。
从这个角度来说,网络中的不良现象和不法行为因为匿名的缘故而越发汹涌。
也由此,要求推广网络实名制的呼声渐高涨。
(三)网络实名制干预网络言论自由的原因
网络实名制有利于减少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环境并能依法维护公民权利,这是众多谋求全面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学者的观点。
他们认为,推行网络实名制是对公共规则的遵守,对网络秩序的维护。
然而,这些理由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第一,全面推行网络实名违背网络本身的虚拟性,否定言论主体的自主性,从而违背网络言论自由本身。
在韩国首尔大学的相关研究数据里提到,“在实施网络实名制之后,网络上的诽谤跟帖数量从原先的13.9%减少到12.2%”⑥,仅减少1.7个百分点。
另在韩国信息通信部和网络振兴院的相关研究数据里提到:“在实名制实施两个月后,恶意网帖仅减少2.2%”。
⑦可见,实名制并未有成效管住网民的“恶意”。
第二,言论自由是宪法权利,网络实名制并不能因为其对社会公共利益和秩序维护而采取否定宪法权利的方式方法。
网络实名制遭致大量批评的原因,有一点至始相伴:网民在网上批评政府时,其网络言论自由遭到网络实名制扼杀,由此变为沉默的一方。
据韩国首尔大学的相关研究显示:“以ip地址为基准,在韩国实施网络实名制前后,网络论坛的平均参与者从2585人减少到737人”。
⑧网络实名制的确能达到了这样的功效。
第三,网络匿名与网络犯罪“没有必然联系,它只是影响行为发生的因素而不是决定性的因素,由匿名言论所导致的网络犯罪仅仅是一小部分而非全部。
”⑨法证之父罗卡说:“凡走过必留下痕迹。
”网络匿名不会对网络犯罪的侦破构成显著影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
展,查证网络犯罪并将网络罪犯绳之以法是能够做到的。
综上所述,我们应当审慎的对待网络实名制。
在考虑最大地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充分考量宪法上的言论自由表达权利而不与之相违背。
三、网络言论自由与网络实名制相冲突的解决方式
网络言论可以以是否基于政治诉求而区分为网络政治言论活动和网络非政治言论活动,其中非政治言论活动还可以以基于商业交流或基于民事交往来进一步区分为网络商业言论活动和网络民事言论活动。
对于网络政治言论活动而言,给予其最大限度的自由,并对激烈政治言论表达予以适度的容忍,排除任何可能的妨害,是维护公民的宪法权利之所必须。
而网络商业活动和网络民事活动则可以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意思自治原则而较为全面或较为审慎地推行网络实名制。
具体而言,有以下三方面。
(一)网络政治言论活动应当全面排除网络实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