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社会之间
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的关系

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的关系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治理念在不断深入人心。
作为一个法治国家,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既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也关系到每个公民的权益保障和人权尊重。
本文将探讨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其互动和相辅相成的关联。
法治国家是指基于法治原则和法治体系,依法治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国家。
法治国家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和保障。
在法治国家中,法律权威、法律尊严和法律公正是得到保障和维护的,法治体系的运作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监督。
在一个法治国家中,政府行使权力必须遵循法律,不能超越法律的约束,同时,公民也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治社会是指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都依法规范和保护的社会。
在一个法治社会中,法律不仅是强制性的,而且是具有普遍公认的,通过法律制度可以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
法治社会注重法律的平等和公正,也能调动社会的主动性和创造力。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对于公民而言是可预见且适用的,它不仅能保护个人权益,也能保障社会的公共利益。
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之间既是相互促进发展的,也是相辅相成的。
法治国家的建设需要法治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同时法治社会也需要法治国家的保障和引导。
在法治国家的体制框架下,法治社会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而法治国家的建设,也需要法治社会的积极参与和监督,确保法律制度的公平和健全。
在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之间,法律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法律是法治的基石,是规范社会行为的基准。
法律既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约束了政府的权力。
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需要法治国家提供的法律保障和司法机构的有效运作,也需要法治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教育。
只有在法律规范下,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才能形成良性互动,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除了法律的作用外,公民参与和社会监督也是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之间联系的重要环节。
法治国家需要公民对法律的认同和参与,公民的合法权益也依赖于法治国家对于公民的保护。
如何理解国家与社会关系

如何理解国家与社会关系国家与社会是密不可分的两个概念,对于一个发展中的国家,如何平衡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是至关重要的。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讨论如何理解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平衡这种关系。
一、国家的定义国家是一个经过组织的政治实体,其主要功能是行使政治权力和履行国际义务,包括维护国内秩序、保护国家领土的完整性和安全、保护人民权益等。
国家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形态,有强大的制度和组织,有自主的决策权和行政权力,并在国际上拥有独立地位。
国家本身也是社会的组成部分,而不是独立的实体。
二、社会的定义社会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包括个人、家庭、组织和各种社会团体。
社会是一种组织形式,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互动来构造社会。
社会是多元的、复杂的,由不同的利益和组成部分所构成。
社会是一个相对自治的力量,它有自己的规则和行为准则,并通过这些规则来保持秩序。
社会也是国家的支撑力量之一,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
三、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
在一些国家,国家的权威和地位占主导地位,而社会的权益和利益则被较为忽视。
在另一些国家,社会的权益和利益则成为主流,而国家的权威和地位被较为削弱。
在现代社会,我们通常理解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
国家是社会的组成部分,而社会也为国家的发展和稳定做出贡献。
国家是一个正常存在,只有当它代表并服务于社会时,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角力,以确保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利益得到合理的平衡。
国家的目标是维持社会和谐和稳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这种平衡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需要不断适应时代和环境的变化。
四、如何平衡国家与社会关系平衡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关键在于要找到一种可行的平衡点,以确保国家和社会的共同发展。
以下是一些方法,可以帮助我们平衡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1.建立及时有效的沟通渠道建立国家和社会之间及其各个层级之间的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平台,为人们提供一个可交流的空间,使政策制定者和公众可以互相沟通并理解彼此的需求和视角。
国家安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联

国家安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联国家安全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而社会经济发展则是一个国家稳定和繁荣的动力源泉。
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相互促进和相互影响。
首先,国家安全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只有国家安全得到有效维护,社会才能实现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发展。
安全稳定的环境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吸引了国内外投资,并促进了经济增长。
同时,国家安全的保障还可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升全体人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其次,社会经济发展对国家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经济的发展不仅仅意味着国家财富的增加,更意味着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力量的增强。
经济强大的国家在国际事务中能够更加自信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和权益,增强国家的安全感。
同时,经济发展还可以提升国家的科技实力和军事实力,提高国家的综合实力,从而有效维护国家安全。
此外,国家安全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也存在某种博弈关系。
一方面,经济的迅速发展可能会对国家安全造成一定的挑战。
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国内外利益纠纷可能会增多,恐怖主义、网络安全等问题也会日益突出,这对国家安全带来了新的威胁。
另一方面,国家安全的维护也需要依靠社会经济的发展。
保持国家安全所需的军费投入、国防工业的发展以及科技实力的提升,都需要庞大的经济支持和强大的工业基础。
在实现国家安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关系时,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要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国家安全法规和法律体系,确保国家安全的法律保障。
其次,要注重科技创新和军民融合,加强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提高国家综合实力。
同时,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参与全球安全治理,共同应对安全威胁。
总的来说,国家安全与社会经济发展密不可分,相互促进和相互影响。
国家安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保证,而经济发展则为国家安全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通过协调国家安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我们将能够实现国家安全和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
国家与社会的区别与联系

国家与社会:区别与联系国家和社会是人类组织和相互关系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组织要素、范围与结构、起源与性质、职能与目的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同时又有着密切的联系。
区别:组织要素:国家以人民、土地、主权为要素,具有较强的组织力,有国籍和政权的限制。
社会没有国籍限制,组织形式更为多样,包括各种民间组织和国家政党。
范围与结构:社会范围广泛,包括全体人民和各种组织,可以是地域广泛的。
国家范围相对狭小,必须占据一定土地,具有固定的国界和政治结构。
起源与性质:社会是人群本能和自发的相互协作形成的,具有自然而然的存在。
国家是统治产物,是政权性组织系统,通常形成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
职能与目的:社会是保障社会结构和秩序的实体,其目的在于人们共同协作、共享资源。
国家则是以社会为基础和土壤而建立和生长的,其目的是为了管理、调控社会,确保公共利益。
联系:社会是国家的土壤:国家起源于社会,社会是国家的必要基础,是国家存在的土壤。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国家与社会的联系是密切的,两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国家在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并承担了本应由社会担负的职能。
社会的发展与国家的消亡: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国家最终要走向消亡,而社会将长久存在下去。
国家的存在有时是暂时的,而社会是永恒的。
本质差异:社会与国家的本质不同:社会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是共同体系,是一种自发形成的群体。
国家是阶级出现以后的产物,属于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集团的工具,是一种组织性质更强的制度。
社会与国家的利益不同:社会没有自身的特殊权利和特殊利益,其目的是人们共同的福祉。
国家服务于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集团,其存在与发展通常与特定阶级或利益集团有直接关系。
综上所述,国家与社会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但它们之间又有着紧密的联系。
国家起源于社会,是社会发展的产物,而社会为国家的存在提供了土壤。
两者的互动与影响共同构成了人类社会的组织和发展。
政治学中的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

政治学中的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近年来,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成为了政治学研究的热点话题。
国家治理涉及政府机构、政策制定和执行,而社会发展则关乎国家的经济、教育、医疗和环境等方面。
这两个领域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对于一个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繁荣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政治学中的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
首先,国家治理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
一个有效的国家治理体系应当包括政府机构、法律制度、公共服务和社会参与等多个方面。
政府机构是国家治理的核心,负责制定和执行政策。
而法律制度则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基石。
公共服务的提供,如教育、医疗和基础设施建设,对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此外,社会参与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公众参与政策制定和监督,可以促进政府的透明和效率。
其次,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之间存在着相互促进的关系。
一个良好的国家治理体系可以为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政府的决策和政策执行能力决定了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同时,社会发展也可以推动国家治理的改进和创新。
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政府需要不断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加强治理能力和提高效率。
然而,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也面临着一些共同的挑战。
其中之一是建立公平和包容的社会制度。
一个公平的社会制度可以保障每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减少社会不平等和冲突。
另一个挑战是可持续发展。
随着全球化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国家需要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取得平衡,以确保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中,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
政府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发展,通过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提供公共服务,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
同时,政府也应当注重社会参与和民主决策,倾听公众的声音和需求。
一个民主和透明的政府可以增加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除了政府,社会各界也应当积极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
企业可以通过创新和投资,为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条件。
非政府组织可以通过提供公共服务和促进社会公正,推动社会发展和改革。
人与人,人与社会,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相处关系类作文

人与人,人与社会,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相处关系类作文一切都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人要发展,社会要发展。
人的发展决定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又直接影响着人的发展。
人与人:现在,每个小区都有居委会,一个楼道里有12户居民,邻里之间友好相处,互帮互助,是一个不可分割的集体,就拿我们楼道的人们来说:我们邻居有一次钥匙插在门上,忘记拔出来了。
等他们回来看的时候钥匙已经不在了,苦恼和懊悔写满了他们的脸颊。
正在他们不知所措的时候,住在5楼的伯伯走了过来,对他们说;“啊,你们就是房主啊!今天中午我下去看到你们门上插着一把钥匙,家里又没人,就一直等在这里,来来回回好几趟了!”邻居见到钥匙没有丢了,总算安心了。
不仅在我们楼道有“拾金不昧”的,在小区里也是有的:这幢老大爷家水龙头坏了,那幢好心人就去帮大爷疏通管道,修理龙头;社区要搞活动,需要苦工搬运东西,居民们就踊跃报名,参加……这些事情,小到一句问候,大到社会要事,正因为人们在接受教育,提高了素质,才有现在的小康家庭;正因为定海在创建文明城区,所以人们才意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风气;现在,人们对“构建和谐社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就连的哥的素质也越来越高,讲普通话,微笑待客……人与社会:以前只听说过乘客丢了手机、现金,这些东西都落到了的哥的口袋,现在那,轮到的哥在拾到东西后到处找失主。
一棵树不能改变气候,但森林可以改变气候。
一个人不能改变社会,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可以改变社会。
我们现在要构建和谐社会,就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
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和谐社会并不遥远!国家与国家:言而无信的人,让人毫无信任感。
一个国家如果也这样,那么,与之打交道的国家也会深受其害。
即便两国之间签署了某个协议,也会翻脸比翻书还要快。
这样的协议签了和没签有何区别?如果两国之间签署了协议,就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协议内容,这是最起码的要求。
做不到遵守协议甚至违反协议,那么这样的国家完全给人没有诚信可言之感。
国家制度与国际社会的关系

国家制度与国际社会的关系国家制度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包括宪法、行政机关、司法系统、立法机关等。
它是一个国家整体制度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性、发展和民生福利。
同时,国家制度与国际社会的关系也十分紧密,它不仅会影响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和地位,还会影响国际秩序的稳定、国际关系的和谐,乃至世界和平与发展。
首先,国家制度是国际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国家拥有不同的制度,相互之间也会产生影响。
国家制度主要通过国际合作和竞争影响国际秩序和国际关系。
比如,一些国家采取民主制度,注重人民的意见和参与,这不仅有助于国家内部的民主进步和稳定,也能更好地与国际社会交流和合作。
然而,对于一些专制国家来说,政治权力高度集中,少数人掌握大权,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它们缺乏民主和透明度,存在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其次,国家制度也会影响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和地位。
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公正、透明、民主,直接影响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声誉和信誉。
如果一个国家的制度存在很大问题,比如腐败、权力滥用等,就会导致其国际声誉和信誉下降,进而影响到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
反之,如果一个国家的制度完善、公正、透明,它的国际形象和地位就会更高,更容易与其他国家建立合作和交流关系。
此外,国家制度还会直接影响国际秩序的稳定和国际关系的和谐。
一些国家采取的政策和制度,例如走向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等,都会引起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失衡和不稳定,导致国际关系的紧张和对抗。
相反,若一个国家采取公正、平等、开放的制度,这不仅能够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平衡和稳定,还能有助于国际关系的和谐和稳定。
最后,国家制度也会对全球治理和世界和平与发展产生影响。
全球治理是指国际社会协调全球公共事务的过程,涉及到环境、安全、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
如果一个国家采取的制度符合国际规则和价值观,能够积极推动全球治理的进程,而如果一个国家采取的制度不稳定或不公正,可能会对全球治理造成负面影响。
国家与社会理论名词解释

国家与社会理论名词解释国家与社会理论是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目的是研究和解释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通过对国家与社会的相互作用进行系统分析和理论建构,国家与社会理论旨在揭示国家与社会的本质特征、运行机制和相互影响,从而为解决社会问题和推动社会进步提供理论支持。
国家(State)是指拥有一定疆域、统治统一、具有主权制度和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
国家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包括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行使治理权力等。
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国家通过行使权力来影响社会,而社会则对国家产生影响并对其进行约束。
社会(Society)是指由一定人群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构成的集体群体。
社会具有包容性、多样性和动态性的特征,是个体活动和行为的载体和基本单元。
社会的形成和发展是历史的、文化的和经济的结果,社会是个人生活得以实现和发展的场所,也是个人与个人之间进行交往和合作的空间。
国家与社会理论的基本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社会契约论:社会契约论认为国家的存在和权力是通过一种自愿的社会契约来确立的,人们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和福祉,主动将一部分个人权力和利益转让给国家,以换取国家的保护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社会契约论强调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和互惠关系,即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同时国家也有责任保障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2. 社会功能论:社会功能论强调国家的存在和发展是为了实现社会的稳定、有序和公正。
国家具有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促进社会进步和消除社会不平等的功能。
社会功能论强调国家与社会的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关系,国家应根据社会的需要和发展状况来调整自身的结构和功能,以确保国家与社会的和谐和持续发展。
3. 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理论认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应该以实现社会主义目标为导向,即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和共享的理想。
社会主义理论强调国家应该发挥调节和平衡社会各方利益的作用,促进财富的公平分配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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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公共行政》2002年第4期(P19-25)国家与社会之间——论社会中介组织对中国社会转型的影响一、中国的社会转型与社会中介组织兴起的必然性1.市场经济的发展。
中国目前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转轨时期,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从不成熟的市场经济向成熟的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同时,加入WTO会对中国市场经济带来巨大挑战。
中国的市场经济虽已基本确立,但还不完善、不成熟。
主要表现为:市场主体发育不充分;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规则不完善;市场服务体系滞后。
无可否认,市场机制是迄今为止最能有效地配置资源的一种方式,然而,即使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的作用也会由于垄断、外部效应、公共物品等因素的影响而受到限制,从而出现市场失效的情况。
所以,在市场不发达的条件下,市场机制运作的结果不仅达不到理论上的帕累托最优,就连其基本的资源配置功能也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
这样,政府就要面临着两大困境:一方面不仅要面临着市场机制存在着内在缺陷的问题,还要面临着市场机制力量薄弱,不能较为充分地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的问题,而且市场解决不好的问题,政府也不一定能解决得好;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是一种自主经济和竞争经济,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起主要作用,政府不直接干预市场活动主体的行为,只能通过各种间接手段调控、规范生产经营活动。
因而,市场经济必然会划定政府权力的范围,迫使政府重新调整其职责和功能,限制政府的结构和规模。
为此,政府又必须在市场不发达的条件下把属于市场调节的职能转移给市场。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一方面要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市场失效问题,承担政府微观经济管理职能弱化后的部分职能;另一方面又要借助其他力量来填补对某些领域直接参与、直接管理手段的放弃和间接调控机制尚未健全所形成的宏观管理和调控机制的结构真空。
著名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曾指出,从不发达、不规范的市场经济向发达、规范的市场经济的过渡、转轨过程中,存在着两种对立的历史轨迹,诺思称之为lock in(锁定)和path dependence(路径依赖)。
”[1] 而在这种转轨过程中,要避免极易出现的lock in现象,就必须找到一种path dependence,即归根到底要找到一种使市场与政府之间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通道。
建立在市场契约关系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行政权力的基础上的社会中介组织就是重要的path dependence。
2.公民社会的兴起。
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也称作市民社会、文明社会,他是包括马克思在内的许多近现代社会学家共同使用过的概念,其基本内涵指一种不同于国家构造的社会形态。
今天,市民社会已成为西方社会普及性的结构形态,也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表征。
中国作为迟发展型国家,国家在启动现代化的初期完全占主导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这样才能动员尽可能多的社会资源进行工业化,因而运用政权力量渗透、控制了社会各领域,形成了国家高度统合社会的关系模式,所以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的生活中存在着两个越位:公共生活对私人生活的越位;国家生活对社会公共(民间)生活的越位。
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这种模式使国家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国家行动的有效性降低,进而削减了国家的权威,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的需要,转变国家高度统合社会的关系模式已经是非常迫切的了。
西方国家现有的国家和社会二元结构模式形成的动力主要来自社会。
市民社会通过与王权和国家权力的不断斗争,逐渐确立了市民社会的地位。
在市场社会的强大压力下,国家不断收缩其行动范围,逐渐退出私人领域和非政治性公共领域。
这一过程呈现出社会主导国家的特点。
西方市民社会尽管有较强的自主性、主动性,但由于国家的被动性调适,西方国家较为成熟的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和社会关系模式的形成仍经历了数百年的时间。
当然如果社会缺乏自觉,这一过程将会持续更长时间。
对于中国而言,在国家和社会关系的转型过程中,由于国家长期以来靠行政手段对社会进行支配、管理和调控,对规范化的法律手段和其他制度化调控方式比较陌生,短时期内转换国家支配社会的关系模式必然受到来自国家方面的顽强阻力。
与此同时,社会也因为长期以来听命于政府与组织的安排,习惯于被支配的地位,因而导致自主性、自治性的缺失,一旦国家放松对社会的控制,给社会以自主的生活空间,人们甚至有无所适从之感。
就此而言,国家和社会结构关系的转型将会经历一个较长过程。
因此,必须对国家与社会关系转型的必要性,对转型过程中来自国家的阻力应有自觉认识,并采取积极措施推动社会的发育;而加快这一过程,创造条件建构公民社会的现实力量,为公民社会准备结构基础,社会中介组织则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为此,我们必须大力鼓励社会中介组织的形成和发展,使这种开放性、社会性的组织遍及社会的各阶层和各行业,彻底瓦解旧的社会结构,并把制度化与法律化引入社会规范领域,提倡在社会组织内部与社会组织之间建立严格的章程与法规来调整彼此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组织内部民主化的发展,形成一种法治社会的格局,实现社会中介组织的自治、自律,为公民参与社会管理提供组织资源。
公民社会是个团体主义的社会,是个高度自治的社会。
在公民社会里,各种开放的社会团体广泛建立,他们在社会生活中的每个角落为公民和社会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
人们不仅可以从团体中获得救助,还可以成为团体的一分子,寻求事业的发展和精神的慰藉。
所以,社会中介组织扮演着缓冲社会矛盾、提供社会服务和成功机会的重要角色。
同时,随着公民政治参与主体意识的增强,民主权利的维护也需要适当的表达途径,社会中介组织即是理想的对象。
二、国内外社会中介组织相关理论的分析在明确了社会中介组织在中国兴起的历史背景以后,有必要对已有的社会中介组织理论作一梳理。
1.国内外关于社会中介组织的理论界定。
莱斯特·塞拉蒙教授提出了非营利领域的六个鉴定特征:(1)正规性:有一定的组织机构。
(2)私立性:从组织机构上分离于政府。
(3)非利润分配性:不是为其拥有者积累利润。
(4)自我治理性:能控制自己的活动。
(5)志愿性:无论是实际开展活动,还是在管理组织的事物中均有显著程度的志愿参与。
(6)公共利益性:服务于某些公共目的和为公众奉献。
[2] 与此相对应,迈克·赫德森也对公域和私域以外的第三域团体做出了界定,指出第三域中所有团体应是:根本上是为了社会目的而存在,而非实现赢利的目标;必须独立于国家;将他们全部的经济结余重新投入到提供的服务中去或用于团体的自身建设。
[3] 可以看出,西方学者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界定,着重强调他们的社会性、非营利性和独立性。
我国及我国学者在如何界定中国的社会中介组织上也做出了不懈的探索。
根据目前的登记管理规定,我国政府将以下三类组织都划作社会中介组织,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办事业单位。
国办事业单位由各级政府批准设立,由国务院及各级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查登记;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
由于国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均由政府决定和财政供给,非营利性和独立性很难保证,可见,我国关于社会中介组织的登记管理规定和国外关于社会中介组织的界定存在一定的区别,这也使我国关于社会中介组织的界定与国外存在一定的差异。
如吕凤太认为,社会中介组织是指能够发挥中介作用的社会组织,他包括商务咨询类、社会公益类、鉴证监督类、行业协会类、准司法类、准行政类等六类。
[4]吴文延也认为社会中介组织,是指按照一定法律、法规、规章,或根据政府委托,遵循独立、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服务、沟通、公证和监督功能,承担具体服务行为、执行行为及部分监督行为的社会组织。
”[5]总之,我国关于社会中介组织的界定,更多的是从社会中介组织对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联系作用上着手,对社会中介组织本身组织的特征并没有做出太多具体的规定,这或许是基于我国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历史背景和现实状况而提出的一种特定的界定方式。
2.社会中介组织的基础理论——市民社会和三元结构理论。
拉丁文Civilis Societas的含义在公元1世纪便由西塞罗提了出来,表示一种区别于部落和乡村的城市文明共同体。
洛克则第一次将市民社会作为逻辑推演中一个分析概念来使用。
他的市民社会等同于其政治哲学中从自然状态经过订立契约而形成的政治社会,他是人类发展逻辑中的一个阶段,即有政治的阶段。
黑格尔是西方历史上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进行明确区分的理论先驱。
在他的构想中,市民社会的道德地位比较低,代表的是私人特殊利益,“是各个成员作为独立的单个人的联合”。
哈贝马斯认为市民社会是独立于国家的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
私人领域指以市场为核心的经济领域,公共领域指社会文化生活领域。
两位美国学者柯亨和阿拉托则将市民社会界定为介于经济与国家之间的一个社会领域,从而将经济领域划出了市民社会的范畴。
所以,储建国认为,“市民社会”概念的演变过程,可以分为三次大的分离:1.市民社会同野蛮社会的分离,以商业化、政治化的城市的出现为标志,完成于希腊罗马时代。
2.市民社会同政治国家的分离,以代议制政治的形成为标志,完成于17、18世纪。
3.市民社会同经济社会的分离,当代西方社会正试图完成这一过程。
从这个过程中不难体会到,人类在不断进行自我否定,不断被异化又不断超越异化。
[6]在市民社会理论完成了政治、经济和社会公共领域的分离,为社会中介组织的出现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后,三元结构理论则为分析社会中介组织提供了一个普遍的框架。
三元结构指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
这三者的主体、产出、资源来源与组织目标都存在很大的区别。
政治领域的活动主体是政府,其主要职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而政府的资源主要来源于强制性税收,其主要组织目标是公共利益。
经济领域的活动主体包括营利组织、家庭和个人。
营利组织的主要社会职能是为社会成员提供私人物品。
他的资源则来源于经营收入,其主要的组织目标是个人利益。
社会领域的活动主体包括非营利组织、家庭和个人,他的主要社会功能是提供非垄断性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其组织目标则是集体利益或公共利益,非营利组织的资源则来自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和收费。
[7]迈克·赫德森指出:“公域’曾作为有效的服务提供者,然而其显而易见的局限使世界各国逐渐将具体的服务管理责任委托出去,……这些团体渐渐发现他们之间必须为争取资金和服务对象竞争,并不得不使他们的资金来源多样化,以争得政府对他们的最高的拨款。
当这一切发生时,他们开始变得像独立的非营利团体,最后转移到‘第三域’。
[8]而现在的中国,也在经历着同样的转型。
三、社会中介组织在社会转型中的作用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导致政府职能的重大转变,在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留下了一些管理和服务“真空”,这种真空产生了对社会中介组织的强烈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