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主体

合集下载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在行政管理中,我们经常听到行政主体和行政机关这两个概念,它们都是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又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从定义、性质、职能、组成等多个方面来探讨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

定义行政主体是指履行行政职能的单位或组织,是国家权力的行使者。

包括中央机关、地方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行政机关是指依据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机构,是行政主体履行行政职能的具体实现者。

通俗点说,行政主体是整体,行政机关是其中的一部分。

性质行政主体是行政权力的许可人,行政机关则是行政权力的实施者。

行政主体具有命令性、一元性、强制性等特点,而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特点。

职能行政主体的职能是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使行政权力,对社会管理活动及其结果实施领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行政机关的职能是根据行政主体的授权,行使行政法规、行政文件和行政决策等管理活动具体实施的权力。

组成行政主体是由多个行政机关组成的,包括中央机关、地方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其中,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是具有行政主体地位的最重要的两个组成部分。

行政机关则是行政主体履行行政职能的具体实现者,包括各级政府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等。

不同的行政机关具有不同的职责,相互协作、互相制约。

区别从以上的定义、性质、职能和组成来看,行政主体和行政机关有以下区别:1.定义不同:行政主体是整体,包括中央机关、地方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的一部分,具体负责行政管理活动的实施。

2.性质不同:行政主体是行政权力的许可人,具有命令性、一元性、强制性等特点;行政机关则是行政权力的实施者,具有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特点。

3.职能不同:行政主体的职能是实施对社会管理活动的领导、协调、监督和管理;行政机关的职能是实现行政主体领导、协调、监督和管理的具体实施。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1. 行政法主体1.1 行政法主体的概念行政法主体指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法定机关或组织。

在我国,行政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其中国家机关是最典型、最具代表性的行政法主体。

1.2 行政法主体的分类按照行政区划可分为中央行政法主体和地方行政法主体。

按照职能可分为行政机关和行政实体两类。

行政机关是行政法主体的典型代表,是指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

行政实体是行政法主体的另一种表现形态,是指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并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组织或个人,如企业、社会团体等。

2. 行政主体2.1 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是指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具体单位,是行政法主体的具体化和实现。

行政主体通常由行政机关、行政机构和行政事业单位构成。

2.2 行政主体的职能行政主体的职能包括制定和执行政策、执法、调查、行政裁决、行政许可、行政管理等,主要责任是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经济发展、保证公民权利等。

2.3 行政主体的分类按照行划区分为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

按照属性可分为政府行政主体和社会行政主体。

按照职能可分为监管行政主体和服务行政主体。

3.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关系3.1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互为关系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是互为关系的。

行政法主体规定了行政管理行为的法律基础,而行政主体则是行政管理职权的实际行使者。

3.2 行政法主体制约行政主体行政法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随意行使职权。

行政主体必须受行政法主体的指导和监督,在行使职权时要遵循法律法规和行政法主体的指示。

3.3 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是维护行政法制的基础,是实现社会管理法制化的关键,促进了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和民主化。

4. 总结总体而言,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是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的概念,彼此互为前置和实现。

行政法主体制约行政主体,使其更加规范、透明和民主化,促进了行政管理的优质发展。

行政主体是什么

行政主体是什么

一、行政主体是什么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行政主体从形式上分,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具体如下:1、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属于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

根据职权管辖范围,可将行政机关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办事机构。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要注意的是派出机关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此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管理委员会也属于派出机关。

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并不是一级人民政府,但实际上却履行着一级人民政府的职能,在一定区域内依法行使对所有行政事务的组织和管理权,能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因而它们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体可分为:1、行政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因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置的,具体处理和承办各项行政事务的内部组织、派出组织和临时组织。

(1)内部机构:行政机关的某些内部机构在得到法律、法规授权情况下,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如工商总局内设的商标局(《商标法》授权)、国家专利局内设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法》授权)等。

(2)派出机构:是指政府职能部门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置的,代表该职能部门管理某项行政事务的派出工作机构。

如审计署驻各地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财政所等。

(3)临时机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设立的,协助其处理某项临时性行政工作的组织。

行政主体分为哪三类

行政主体分为哪三类

行政主体分为哪三类行政主体分为三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一、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指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机构,负责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能。

行政机关包括中央政府机关、地方政府机关和特设行政机关。

1. 中央政府机关:中央政府机关是指中央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包括国务院和其各部委、委员会、办事机构等。

2. 地方政府机关:地方政府机关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级市政府机关,包括地方各级行政部门、办事机构等。

3. 特设行政机关:特设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特殊行政机构,例如国家安全机关、外交机关等。

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指依法设立、依法独立核算、非营利性、为实现公益目标而进行经营活动的组织机构。

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教育、科研、医疗、文化、社会福利等领域的单位。

事业单位按隶属关系可分为国家事业单位和地方事业单位。

1. 国家事业单位:国家事业单位由国家机关直接管理,例如国家大学、国家研究院所等。

2. 地方事业单位:地方事业单位由地方政府管理,包括地方各级教育、医疗、文化等单位。

三、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指以非营利性为目的,由自愿加入的个人或组织自行组织开展的社会活动组织。

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

1. 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由自愿加入的个人或单位组成,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例如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

2. 基金会:基金会是指以一定财产为基础,追求公益目标的社会组织,例如慈善基金会、科研基金会等。

3. 社会服务机构:社会服务机构是指提供社会福利、救助、服务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的组织,例如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

附件:1. ABC行政机关组织结构图2. XYZ事业单位管理制度3. 123社会组织登记流程法律名词及注释:1. 行政权力:指行政机关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和解决问题的权力。

2. 非营利性:指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收入主要用于开展公益活动,而非追求盈利目的。

3. 自愿加入:指个人或单位以自己的意愿参与社会组织的活动,并受其管理和组织。

行政主体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行政主体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行政主体的名词解释是什么行政主体的名词解释是什么?行政主体,顾名思义,是指承担行政职能、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机构或个体。

它在行政管理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既是政府的一部分,也是公民的重要接触点。

行政主体通常被划分为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两大类,它们在国家治理中担负着不同的职责和权力。

一、中央行政主体中央行政主体即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其职责是制定和执行国家政策,管理国家事务。

在中国,中央行政主体的核心是国务院。

国务院是中央行政主体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各部门领导组成。

国务院行使颁布行政法规、制定行政措施、管理中央机关和国家事务的职权,它是中央行政主体的决策中枢,负责协调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工作。

此外,中央行政主体还包括其他部门和机构,如公安部门负责公安管理,外交部门负责外交事务,财政部门负责财政管理等。

这些部门和机构与国务院相互配合,共同承担起维护国家政权稳定和实施国家治理的责任。

二、地方行政主体地方行政主体指的是在国家层面下设立的各级地方机关,包括省、市、县等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政府和相应的行政管理机构。

地方行政主体负责管理本地区的日常事务,履行国家政策和法律在地方的具体执行工作。

地方行政主体的组织架构和职权由地方政府负责。

地方政府是地方行政主体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领导及其部门组成。

地方政府行使行政权力,制定和实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管理本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等事务。

地方行政主体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维护提供了保障,它们在国家治理中具有灵活性和操作性。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生改善。

总结:行政主体是承担行政职能、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机构或个体。

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是行政管理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央行政主体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政策,管理国家事务;地方行政主体则负责管理本地区的日常事务,履行国家政策和法律在地方的具体执行工作。

行政主体制度的基本内容

行政主体制度的基本内容

行政主体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行政主体的设立和组织形式:行政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根据国家的政治体制和行政区划,行政主体可以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如国务院、省、市、县等。

2. 行政主体的职责和权限:行政主体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主体的权限包括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以及进行行政监督、行政复议等。

3. 行政主体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行政主体通常设有多个部门和机构,各部门和机构之间分工合作,共同完成行政任务。

行政主体的人员配置包括领导职务、一般职务和辅助职务等,人员选拔和任用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 行政主体的决策程序和方式: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要遵循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原则,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行政主体的决策程序包括信息收集、方案制定、论证评估、决策实施等环节,决策方式有会议决定、书面决定等。

5. 行政主体的监督和问责机制:为了保障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防止滥用职权和失职渎职,需要建立健全行政主体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这包括内部监督(如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外部监督(如人大、政协、司法机关、舆论监督等)以及社会监督(如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等)。

6. 行政主体的法律责任: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包括对直接责任人的追责、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撤销或变更、对损失的赔偿等。

行政主体概念

行政主体概念

行政主体概念1. 概念定义行政主体是指具有行政权力、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或机构,以依法行政为核心职能,负责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决策,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共利益的主体。

2. 重要性行政主体在现代社会的作用不可忽视,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社会秩序行政主体负责维护社会秩序,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安定有序。

行政主体通过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手段,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和市民的正当权益。

(2) 促进经济发展行政主体负责执行政府制定的经济政策,推动经济发展。

通过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供公共服务等措施,行政主体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促进了企业的发展,推动了经济的繁荣。

(3) 提供公共服务行政主体负责提供各种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等公共服务,行政主体通过设立政府部门、行政机构,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为人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4) 保障公共利益行政主体负责保障公共利益,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资源管理、社会福利、国土规划等领域,行政主体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维护公共利益的平衡和稳定,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 应用(1) 政府政府是最典型的行政主体,具有最高行政权力。

政府负责国家的行政管理职能,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

政府通过立法、行政、司法等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维护国家政权稳定。

政府在制定经济政策、财政政策、社会政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政府的具体执行机构,属于行政主体的一种表现形式。

行政机关按照职能分工,承担行政管理职责。

例如内政部门、财政部门、教育部门等,行政机关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监督和管理相关事务。

(3) 公司企业公司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也可视为一种行政主体。

公司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时,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接受行政主体的监督和管理。

行政主体就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

行政主体就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

行政主体就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会听到“行政主体”这个词汇,而很多人可能对其具体含义并不十分清楚。

其实,简单来说,行政主体指的就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

那么,为什么要明确这个概念呢?这对于我们理解和参与社会治理、维护自身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让我们来认识一下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比如说,大家熟知的各级人民政府,包括国务院、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它们承担着广泛的行政管理职责。

以国务院为例,它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的宏观政策,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以保障国家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地方各级政府则在各自的辖区内,负责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如社会治安、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

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法律的授予,它们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这意味着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不能随意超越权限。

如果行政机关超越了法律赋予的权限,做出了违法的行政行为,那么公民和其他组织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和纠正。

接下来,再说说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组成部分,它们在行政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例如,公安局内的刑侦部门、交警部门,税务局内的征管部门、稽查部门等。

这些行政机构虽然是行政机关的一部分,但在特定的职能范围内,也具有一定的行政主体资格。

行政机构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原因在于,它们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比如,交警部门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具罚单,被处罚的当事人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以该交警部门为对象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主体的概念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当公民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这为公民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救济途径,使得公民能够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和判断标准 (一)概念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
权以及独立参加行政诉讼,并能独立承受行政行为效果与行政诉讼效果的组织。 即,具有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相应的
法律后果的组织。
(二)判断标准: 权:独立的行政职权。
五、行政职权的限度 (一)行政职权的限度,即行政权限,是指法律规定的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所应当遵守的
范围和界限。行政权限直接关系到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主要体现为行政主体的管辖权范围。
(二)管辖权争议的解决 1.移送管辖。
即无管辖权的行政主体把已受理的事务移送给有管辖权的行政主体管辖。 2.指定管辖。
即当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由上级行政主体以决定的方式指定争议双方中的一方行政主体行 使管辖权。 3.移转管辖。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和判断标准 二、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三、行政主体的分类 四、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五、行政职权的限度
第一节 行政主体概述
六、行政主体资格 七、行政主体之间关系及法律调整 八、行政主体的法定代表人
引例:
某市人民政府为了对该市最大的广场进行有效管理,专门成立了广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广场管委会)。广场管委会发现广场种植的树木枝叶过于繁茂,既不利于树木的生长,又时常发生游客 被树枝刮伤的事件,所以对树枝进行了修剪。市园林事业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广场管委会的行为,认 为广场管委会未经批准擅自对名木古树进行修剪,属于故意毁损名木古树的违法行为,遂作出一定数 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广场管委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主体资格的产生 1.符合条件的组织产生 法定条件(指职权行政主体): 其成立已获得有关机关批准; 已由组织法或组织章程规定了职责和权限; 已有法定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了人员; 已有独立的行政经费预算; 已配置了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已经政府公报公告其成立(公告内容:该组织成立时间;组织名称和首长姓名;组织的 性质、级别、任务、职权、职责和权限;组织章程和印章;组织的办公地点和办公时间)
即由上级行政主体决定或同意,把管辖权由下级行政主体移送给上级行政主体或由上级行 政主体移送给下级行政主体。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32 六、行政主体资格
主体的资格和其法律地位是密不可分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才能有行政主体法律地位。 所以,行政主体资格,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依法定程序和途径获得行政主体法律地 位的权能。 随着行政主体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行政主体资格也产生相应的变化
三、行政主体的分类 依行使行政职权的范围,分内部行政主体和外部行政主体; 依行政职权的产生方式,分职权行政主体和授权行政主体; 依行政主体的管辖范围,分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 依行政职权的针对对象,分地域行政主体和公务行政主体; 依是否存在派出关系,分本行政主体和派出行政主体。 四、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二)行政主体间的横向关系 l 即无隶属关系的行政主体之间的关系; l 两个主体不管是否处于同一等级,只要它们之间无隶属关系,概属横向关系; l 在横向关系中,不存在领导或指导关系。
横向关系
权限划分关系
如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权限划
分,这类权限划分的结果是各种行政管
辖权
公务协助关系
指对某一事务无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基
1.行政机关的国家性 由国家设置,代表国家行使国家职能的机关,区别于政党、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
2.行政机关的执行性 是人民代表机关的执行机关;
3.行政职权来源的特殊性 设立依据是宪法(根本法,具有最高性)和组织法(宪法性法律,具有很高的法律地位) 。
法律主体的法律地位是该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的综合体现。 即,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中的权力与职责的综合体现。具 体而言,即行政职权和行政职责的综合体现。 (一)行政职权 1.行政职权的概念
概念:是指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依法定位到具体行政主体身上的国家行政权,是各 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
有权有名未必就是行政主体,但一旦有责就必是行政主体。判断一个组织是否是行政主体, 关键还是看它能否独立负责。
二、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
行政法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所以行政主体是行政法 主体的一部分。行政主体必定是行政法主体,行政法主体未必是行政主体。并且,行政主体仅 限组织,行政法主体中可以有个人。
(三)意义 1.行政意义上,有助于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 2.法律意义上,有助于确定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一、行政机关概述 二、行政机关组织法 三、行政机关的体系
第二节 行政机关
一、行政机关概述 (一)概念 行政机关,即依照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而行使国
家行政权,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管理的国家机关。 (二)特征
三)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 行政组织是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机构体系。
即,所有的行政主体都是行政组织, 但是有的行政组织不是行政主体
(四)行政主体与行为主体 行为主体,是指虽无法律上的名义,但直接、具体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或个人。
行政主体 以自己名义行使职权 应自己承担自己行为后果 在行政诉讼中是被告
(二)行政职责 行政职责,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时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分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 微观层面:
依据法律规定合法行使行政权 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公共服务及增进相对人利益 赔偿与补偿
宏观层面: l 安全保障职责 l 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 l 保障和促进文化进步 l 发展和健全社会保障 l 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处理的三项规则: l a.纵向领导关系:被领导主体有权越级向上一级行政主体报告,但在领导主体行为被依法
撤销或改变之前,必须服从领导主体的决定; l b.纵向指导关系:争议双方主体都应向各自所属的政府报告,由双方政府处理。双方政府
意见有分歧的,按第一规则处理; l c.横向关系:争议双方主体各自向自己的领导主体报告,最终由共同的上级领导主体处理。
主体资格依法转移给其他组织的现象。 分为:行政主体的分解和行政主体的合并 变更的法律后果:被分解或被合并的组织,其原有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分解或合并后继续承
受其权利义务的组织承担
(三)行政主体资格的消灭 行政主体资格的消灭,是指享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因特定的法律事实而失去行政主体资
格的现象。 原因:行政主体的撤销;法律法规收回所授之权或法律法规的授权期限已到。 消灭的法律后果:被撤销的行政主体,其行为的法律责任由继续承受其权利义务的组织承
用“权”的标准来判断行政主体,应该看谁是权力的拥有者,而不是看谁在实际行使权力。 名:名义标准是判断行政主体的外在标准。
一般情况下,名义标准误差的可能性最大,一般只作参考。特殊情况下,即当多个主体对 某一事件均具有职权,并经共同商议以后对此作出行政决定的,此时行为以谁的名义作出,谁 就是此事的行政主体。 责:“责”是判断行政主体的“金”标准。
行为主体 以他人(行政主体)名义行使职权 由他人(行政主体)承担行为后果
在行政诉讼中不能是被告
通常情况下,行政主体与行为主体统一于同一个组织之中,但当行政主体不是亲自实施该行政 行为时,比如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该行政行为,则“行政主体”与“行为主体”分离。
了解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人(日本)、公法人(英国)、公务法人(法国): 后三者均为其所在国的行政法学中的概念,都属于行政主体的范围,但不能等同行政主体本身, 只是行政主体的一个组成部分。
主体:只能由行政主体行使。 来源:固有职权和授予职权。
2.行政职权的特征 (1)具有权力的一般属性:强制性、命令性、国家意志性、执行性、不可自由处分性 (2)特定属性:
a.公益性(指行政职权设定和行使的目的) b.优益性(由公益性决定)
职务上的优先权和物质上的受益权
行政优益权,是行政职权优益性的体现,是行政职权有效行使的保障条件,其本身并不是行政 职权的一种。行政职权具有不可自由处分权,不能被现在主体抛弃,否则构成违法。但行政主 体可以不使用行政优益权。
八、行政主体的法定代表人 (一)概念和特征 1.概念 我国法定代表人制度在法律上是由民法设定。行政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在目前行政法没有对其 做特别规定,所以按民法原理确定。 行政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即依法代表行政主体从事行政行为和诉讼活动的个人。
2.特征: (1)是个人而不是组织; (2)是法定而不是意定; (3)是代表而不是代理; (4)是同一而不是分裂。
(二)确认 三种情形: 1.行政主体单位的正职行政负责人。如市政府的市长、公安局的局长等; 2.在行政主体单位没有正职行政负责人的情况下,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行政负责人作为法定代表 人。如市政府在没有市长的情况下,由主持工作的副市长作为法定代表人; 3.在行政主体单位没有正副职的情况下,由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领导关系
指导关系
内涵:作为领导方的行政主体对被领导 内涵:作为指导方的行政主体对被指导
方的行政主体有命令权、指挥权和监督 方的行政主体享有指导权,但没有指挥
权。前者可以直接改变或撤销后者的行 权和命令权。前者无权直接改变和撤销

后者的行为
后果:被领导方不接受领导方的命令、 后果:被指导方不接受指导方的指导, 不服从指挥,须承担失职的法律责任 不须承担法律责任,只涉及工作作风 情形:上下级人民政府之间;各级人民 情形:上下级职能行政机构之间的大部 政府与其所属行政机构之间;上下级行 分 政机构之间的一部分。包括单一领导关 系和双重领导关系
2. 途径 依职权取得
指行政主体资格依照《宪法》和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而取得。如,国家行政机关 依授权取得
指行政主体资格依照《宪法》和组织法以外的单行法律、法规授权而取得,如行政机关的 内设机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