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职称评审条件文件
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
一、职称评定条件
1.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并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了突出的学术成果,发表了若干篇高水平论文或者在科研项目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2.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从事高等教育工作满10年,并具有5年以上副教授工作经历;
(3)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了显著的学术成果,发表了若干篇高水平论文或者在科研项目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职称评定流程
1.申报阶段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以向所在院系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发表论文清单、科研项目情况等。
(2)单位推荐:院系将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初步筛选后,向上级单位推荐候选人。
上级单位根据推荐情况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2.评审阶段
(1)专家评审:根据推荐人选,学校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答辩。
(2)学校审核:学校聘请专家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职称评定结果。
3.公示阶段
(1)公示:学校将职称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10个工作
日。
(2)异议处理: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学校将组成专门的处理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4.颁证阶段
(1)颁发证书:经过审核和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教师将获得相应的职称证书和津贴。
(2)档案存放:学校将相关材料归档保存,并建立个人职称档案。
湖南师范大学关于高校的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条件的暂行规定

湖南师范大学关于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条件的暂行规定为适应新时期高校人才发展的新形势,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导向作用和杠杆作用,推动学校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促进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潜心教学科研,特制定本规定。
一、坚持职称评审向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坚持教学、科研、品德综合考评原则。
二、学历学位必备条件1、申报教授:1954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出生的,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1970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出生的,必须具有博士学位;自2013年起,1964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出生的,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副教授、讲师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3、破格申报教授、副教授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4、1959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出生的因特殊原因达不到以上规定学历者,申报教授必须任副教授满十二年,申报副教授必须任讲师满十年。
自2013年起,申报教授、副教授必须达到规定学历。
5、自2013年起,申报教授须有累计6个月以上(含6个月)国内外知名大学及科研院所的研修访学(含博士后研究)或攻读学位经历。
三、教学必备条件1、每学年必须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经学校批准的研修访学者除外)。
2、申报教授年均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260学时以上,申报副教授年均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240学时以上,申报讲师年均教学工作量标准课时160学时以上。
3、课程教学学生评价和学校教学督导评价结论均为“合格”以上(含“合格”)。
4、从2010年开始,申报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必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
申报讲师职称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破格申报教授和副教授职称的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原则上必须达到“优秀”等级。
未经批准,无课程教学考核结论的人员不能参评。
5、教学态度端正,服从教学安排,无任何教学事故。
四、科研必备条件(一)申报教授(符合下列A、B任一条均可)条件A:(以下1、2两点必须同时具备)1、平均每年发表1篇省级以上刊物论文,其中3篇以上(含3篇)发表在CSSCI来源期刊或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上,且2篇为A类刊物论文(或SCI、EI、ISTP收录论文、或学术专著、或国家(国际)授权发明专利,但至少有1篇A类刊物论文或SCI收录论文)。
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要求一、《职称评审材料(一)》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申报参评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无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3.任现职称证书、《聘任(劳动)合同》或《聘任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已验证的复印件。
申报参评高级职称提供近五年(2014—2018年度)的考核表(每年1份),申报参评中级职称提供近四年(2015—2018年度)的考核表。
5.资历、学历破格者,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材料。
6. 证明其属于留学回国、军转、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材料。
7.任现职以来反映其受处分的处分决定复印件、现实表现和结论有关材料(各1份)。
8.《湖南幼专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基本条件审核表》(1份)。
9.身份证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
10.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职称评审材料(二)》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表样。
(一式2份,A4纸张双面打印)。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3.个人述职报告(1份)。
4.外语、计算机水平材料。
5.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1份)。
6.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奖励证书等已验证的复印件。
7.教学反思(1份)。
总结本人任现职以来教学实践的得失,对教学实践中所秉持的教学理念(价值、目标、策略)以及教学体验(成功体验及失败体验)进行回顾、分析和审视,2000字左右。
8.《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和1学年的原始课表(各1份),其他与教学质量考核有关材料一套(如任现职以来承担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专题讲座以及教研活动安排等)。
9.任现职以来近五年(中级近四年)为本(专)科学生讲授与申报参评学科一致的一门课程的完整原始教案(申报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的需提交实验教学教案和实验报告各1份)。
10.担任班主任、学生思想教育、指导培养学生及青年教师等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社[2022]273号各省辖市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高校教师队伍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对《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1〕16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总则一、为加快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激励竞争,注重对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综合素质的全面科学评价。
三、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讲师、副教授、教授,其中讲师为中级职务,副教授为副高级职务,教授为正高级职务。
实验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其中实验师为中级职务,高级实验师为副高级职务。
四、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分则一、申报条件(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023年山西高校职称评审条件及流程

2023年山西高校职称评审条件及流程引言职称评审是高等教育领域中重要的评价机制,旨在对教师在教学、科研、学术贡献等方面的业绩进行认可和激励,并确定其职业发展的方向。
山西省作为中国的重要高等教育区域,对于高校职称评审也有着一套完整的规定和流程。
本文将重点探讨2023年山西高校职称评审的条件及流程,并为教师们提供相关参考。
一、职称评审条件1. 教育背景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通常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
具体要求根据不同职称级别可能有所不同。
2. 教育教学工作申请人需要在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案文档。
教学成果包括教材、课件、教学设计等。
3. 学术研究与发表申请人需要在相关领域积极从事学术研究,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成果可以表现为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等,并在相应的学术期刊、会议上发表。
4. 社会服务申请人需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各种活动,包括学术交流、社会服务、行业协会等方面的工作。
这些社会服务表明了申请人在学术界和社会中的影响力和贡献。
二、职称评审流程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资料提交给学校的人事处或评审委员会。
申请材料中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教案、学术研究成果清单及相关证明文件。
2. 材料审核学校的人事处或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学历背景、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学术研究成果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
3. 学校评审通过初步审核的申请人将进入学校评审环节。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答辩等环节。
4. 上报省级评审经过学校评审的申请人,其评审材料将被上报至山西省高等教育厅或省级教育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
5. 审批结果公示通过所有评审环节的申请人,其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或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6. 职称聘用通过评审并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将获得相应的职称,并根据学校的规定进行职称聘用。
结论本文介绍了2023年山西高校职称评审的条件及流程。
广西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2023

广西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2023摘要:一、引言二、广西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概述1.职称评审的重要性2.职称评审的分类3.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三、职称评审具体要求1.讲师职称评审1.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2.教学及科研能力要求2.副教授职称评审1.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2.教学及科研能力要求3.教授职称评审1.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2.教学及科研能力要求四、职称评审的程序1.个人申报2.单位审核3.专家评审4.结果公示5.证书颁发五、职称评审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六、结论正文:【引言】广西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是评价高校教师工作业绩和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旨在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高校科研创新。
本文将对广西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教师了解职称评审的具体要求,为提升个人职业发展做好准备。
【广西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概述】广西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分为讲师、副教授和教授三个层次。
职称评审关注教师的学历、工作经验、教学和科研能力等方面。
【职称评审具体要求】1.讲师职称评审讲师职称评审主要针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要求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效果,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2.副教授职称评审副教授职称评审主要针对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资格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要求教师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显著的教学成果,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3.教授职称评审教授职称评审主要针对具有博士学位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要求教师具备深厚的学术造诣,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卓越的教学成果,具备突出的科研能力,并在国内外学术界享有较高声誉。
【职称评审的程序】1.个人申报: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
2.单位审核:单位对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3.专家评审:由高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的材料进行评审,评价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及学术影响力。
湖北省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湖北省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高校教师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件》和我省职称改革经常化以来有关政策,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教授、副教授。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第四条申报条件一、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一)教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
(二)副教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讲师职务工作二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讲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讲师工作五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讲师工作五年以上。
河南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2022

河南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2022
一、参评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高校教师职业资格;
3、具有三年以上特等奖以上教学成果;
4、具有自身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水平良好;
5、具有较强的教育管理、课程开发和教学能力;
6、具有良好的进修技能和素质;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8、校级教师工作站以上组织的部分审评组织以及其他组织的部分审
评工作内容;
二、评审办法
1、河南省教育厅及其所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次高校教师
职称评审活动;
2、各高校按照职称评审办法组织本次评审,实行三级由浅入深的推
荐机制;
3、推荐者应具有任职两年以上的用人部门研究组组长,且有高校教
师职称评审经验的工作人员;
4、拟聘教师实行面试,以考核报考者的教学、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5、组织评审组实行统一排序,按照评审标准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职称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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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等5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
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现将江西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授等5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
技术资格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依据,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授资格条件
(试行)
第一条评定标准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授须具有本专业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学科的职业技术现状和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根据生产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开展新的技术研究领域的专项课题研究;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设计、艺术作品,或出版高水平的著作、教材;教学经验丰富,能有效组织和指导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实践环节教学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并取得显著效果;具有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能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职业技术院校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工作,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岗
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工作质量和职业道德评估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讦估不合格者,延迟2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获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副教授资格,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二)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如其业绩条件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经批准免试外,需取得由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并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教学质量评估良好以上,至少有1次年度教学质量评估为优秀。
二、专业课教师累计有半年以上从事实习、实训、设计、调查等工作实践,具有较高水平的操作技能。
三、积极开展教育研究工作,在教学改革或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四、系统指导过青年教师或进修教师一年以上。
第五条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学效果好,有4次以上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
二、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四、获厅级以上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称号。
第六条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均授课201课时以上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论著2部,且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出版论著1部,且发表论文:理工类2篇以上,文科类3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三)发表论文:理工类4篇以上,文科类5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四)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
二、年均授课为100—200课时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论著2部,且发表论文:理工类2篇以上,文科类3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二)出版论著1部,且发表论文:理工类4篇以上,文科类5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三)发表论文:理工类6篇以上,文科类7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
(四)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
三、年授课不少于60课时,具备下列条件:
通过处理重大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篇以上(经省级以上部门鉴定或被采纳实施),并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教材)1篇(部)以上。
第七条破格条件
一、业绩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科研成果获国家级奖励;或获省(部)级一等奖;或获省(部)级二等奖2项以上。
(二)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
(三)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且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或三等奖2项。
二、论文、论著条件
年均授课必须超过150课时,在第六条“论文、论著条件”要求基础上,按授课课时数的不同类别,分别增加1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