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本幼儿园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早期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为社会培养具有良好综合素质的公民。
第二条[名称与地址]本幼儿园全称为“XXXX幼儿园”,位于XX市XX区XX街道XX号。
第三条[办园性质]本幼儿园为民办非营利教育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管理和运营。
第四条[办园理念]坚持以儿童为本,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造温馨、开放、富有探索性和创新性的教育环境。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组织结构]本幼儿园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发展规划、审批年度计划和预算、决策重大事项。
第六条[园长职责]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执行管理委员会的决策。
第七条[教师队伍]招聘合格的教职工,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教育质量。
第三章教育教学通过全面发展教育,培养幼儿的自主性、创造性和社交能力,注重身心健康和道德情感的培养。
第九条[课程设置]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需要,设置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包括语言、数学、科学、艺术、体育等领域。
第十条[教学方法]采取游戏化教学、探究式学习等方法,鼓励幼儿主动学习和探索。
第四章家园合作第十一条[家长沟通]定期举行家长会,建立家园联系册,及时反馈幼儿在园表现和进步。
第十二条[家委会参与]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成立家长委员会,共同参与教育和管理事务。
第五章环境与设施第十三条[环境建设]营造安全、温馨、富有创意的学习环境,提供丰富的教育和生活设施。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确保幼儿安全。
第六章财务与后勤第十五条[财务管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接受监督和审计。
第十六条[后勤保障]建立健全后勤管理制度,保证幼儿园日常运行和服务质量。
第七章附则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生效时间]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解释权]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幼儿园管理委员会,如有未尽事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民办幼儿园章程【9篇】

民办幼儿园章程【9篇】幼儿园章程示本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园的名称是第二条本园的性质是举办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简易幼儿园。
第三条本园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依法开展保育、教育活动,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本园办学规模(填在园幼儿人数)。
本园办学层次:学前教育。
本园办学形式:日托或全托第四条本园的审批机关是延津县教育局。
本园的登记机关是延津县民政局。
第五条本园的地址是。
第六条本章程各项条款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资产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园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或者其代表作为本园理事会成员,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权限与程序参与对本园的办学和管理活动。
第八条本园资产数额万元,固定自查评估万元(以审计师事务所评估的结果为准)。
本园资产的出资人是,出资性质是投资办学(多人出资的应分别载明出资人及其出资金额、出资性质)。
第九条本园的业务范围:学前教育第三章组织与活动第十条本园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本园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须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教职工代表由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五人组成,设理事长一人。
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理事会理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本园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园章程和制定园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园的分立、合并、终止;(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一)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时。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3篇

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3篇章程是指组织的规程或办事条例,也泛指各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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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章程范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南平市民办幼儿园管理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规定幼儿园办园的基本要素,是幼儿园办园行为的基本规范。
全体师生员工应当自觉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努力提高幼儿园的办园水平,不断优化幼儿园的社会形象。
第三条本幼儿园的办园宗旨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法办园,依法治教,为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第二章幼儿园概要第四条本幼儿园名称为“政和县XX民办幼儿园”。
幼儿园由xxx自愿举办,属“社会组织”(或个人、或个人联合)办学。
幼儿园是经政和县教育局“政教综[xxxx]xx号”文件批准成立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编号为3507256xxxxxx。
幼儿园是在政和县民政局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从事非营利性教育教学服务的社会组织,登记证号为xxxxxxxxxxxxx。
第五条本幼儿园地址在政和县xx乡(镇)xx街(路、巷)xx号,邮编3536xx,网址为http.//www.……,幼儿园办公室联系电话为xxxxxxx,园长室电话为xxxxxxx,招生办公室电话为xxxxxxx。
第六条本幼儿园的办园规模:幼儿园占地面积xx平方米、建筑面积xx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面积xx平方米,办园规模为在园幼儿xxx人,每年招收幼儿xxx人。
幼儿园依法面向全县(全市或全区)自主招生,招生对象为学龄前儿童。
第七条本幼儿园的办园层次主要是:幼儿园、托儿所。
办园形式主要是:全日制、半日制、定时制、季节制和寄宿制等。
民办幼儿园章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提高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质量,促进幼儿园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章程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园全体教职工、幼儿及家长。
第三条本园以幼儿为本,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二章幼儿园基本要素第四条幼儿园名称:xx市xx区民办幼儿园。
第五条幼儿园性质: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
第六条幼儿园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提供健康、快乐、安全的成长环境。
第七条幼儿园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
第八条幼儿园法定代表人:xx。
第三章幼儿园管理制度第九条幼儿园管理组织架构1. 成立幼儿园理事会,负责幼儿园的重大决策和监督。
2. 设立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工作。
3. 设立各部门,包括教务处、后勤处、财务处等,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条教师管理制度1. 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幼儿。
2. 教师应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3. 教师应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维护幼儿园形象。
第十一条幼儿管理制度1. 幼儿入园前,家长需向幼儿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幼儿入园后,家长应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配合幼儿园进行各项活动。
3. 幼儿园应关注幼儿身心健康,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财务管理制度1. 幼儿园财务收支应依法进行,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2. 幼儿园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工作。
3. 幼儿园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幼儿园教育教学第十三条教育教学目标1. 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习惯,使其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提高幼儿的自主学习能力,激发幼儿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3. 培养幼儿的社会适应能力,为幼儿的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原则本幼儿园致力于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为儿童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充满探究和创造的环境。
我们坚持儿童为本、教育均衡、家园合作、持续发展的原则,促进幼儿全面而和谐的发展。
第二条办园理念我们倡导“以儿童发展为中心”的办园理念,重视每个幼儿的个性和潜力,通过科学的教育和精心的保育,培养孩子的自主性、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第三条办园宗旨以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确保教育质量,尊重幼儿个性差异,注重幼儿身心健康,培养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组织机构幼儿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
设立园务委员会,定期审议幼儿园重大事项,确保办园方针和政策得到贯彻实施。
第五条园长职责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组织制定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第六条教师队伍建立一支专业、稳定且具有爱心的教职工团队。
定期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教育质量。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七条教学目标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确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教学目标,促进幼儿情感、态度、知识、技能的全面发展。
第八条教学内容根据幼儿年龄特点,设计适合幼儿发展的教育活动,包括生活实践、艺术审美、科学探究、语言表达、身体运动等方面。
第四章家园合作第九条家长参与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幼儿园教育活动,通过家长会、开放日等形式加强家园联系,共同关注和支持幼儿的成长。
第十条沟通机制建立定期的家园沟通机制,通过微信群、电话、家园联系本等方式,及时传递幼儿在园的表现和教育信息,共同解决教育过程中的问题。
第五章环境与设施第十一条环境布置打造安全、温馨、富有教育意义的学习和活动环境,提供丰富的教具和玩具,创设充满探索和创造力的活动区域。
第十二条安全设施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幼儿园安全的各项规定,设置必要的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幼儿安全。
第六章财务与后勤第十三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幼儿园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资金合法、合规使用,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本幼儿园致力于为2-6岁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通过创设温馨、安全、富有教育意义的环境,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第二条[遵守原则]办园过程中,坚持依法办园,以人为本,注重幼儿身心特点,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幼儿教育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教育理念]采取"以儿童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倡导游戏化学习,重视每个幼儿的个性差异和潜能开发,实现个性化教育。
第四条[服务对象]本幼儿园面向社区及周边地区居民子女,为适龄儿童提供全面的学前教育服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办园主体]本幼儿园由XXXX教育集团投资设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教育机构。
第六条[管理结构]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下设行政部、教育教学部、保育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幼儿园的日常运营与管理。
第七条[人员配备]幼儿园聘请资质合法的教职工,其中包括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专业的保育人员、营养师、医务人员等,确保提供专业的教育与照顾。
第三章招生与收费第八条[招生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适龄儿童自愿报名,面试录取的方式进行招生。
第九条[收费标准]根据经营成本和市场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每学期的收费标准需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公示于家长。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条[教育目标]以培养幼儿基本生活自理能力、良好的生活习惯、初步的学习兴趣和团队合作意识为教育目标。
第十一条[课程设置]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需要,设置语言、数学、科学、艺术、体育等课程,以及各种特色活动。
第五章安全卫生第十二条[安全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幼儿接送制度、应急预案、安全检查等,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第十三条[卫生保健]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规定,配备必要的卫生保健设施和设备,定期对师生进行健康检查,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日常消毒工作。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本幼儿园旨在提供高质量的早期教育,通过创造一个充满爱、尊重和安全的学习环境,促进幼儿全面而和谐的发展。
第二条[原则]坚持“儿童为本、教育为先”的原则,采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模式,尊重每个幼儿的个性差异,充分挖掘与培养其潜能。
第三条[办园理念]以幼儿为中心,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家园社区合作,共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第四条[办园目标]1.提供优质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帮助幼儿在各方面均衡发展。
2.创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职工团队。
3.构建和谐、开放、创新的园所文化。
第二章园务管理第五条[办园资质]本幼儿园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相应的办园许可和资格证书。
第六条[组织机构]幼儿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
设立教务处、财务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运作。
第七条[园长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拟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
3.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监控教育教学质量。
第八条[教师队伍建设]1.严格选拔教师,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和考核。
2.建立教师激励机制和职业发展路径。
第九条[家长参与]鼓励家长参与园所管理和教育活动,通过家长委员会等形式加强家园联系。
第十条[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的人身和健康安全。
2.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十一条[教学计划]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和活动方案。
第十二条[课程设置]1.采用国家批准的教材,结合本园实际,开发园本课程。
2.包括语言、数学、科学、艺术、体育和社会等领域,注重多元智能的开发。
第十三条[教学方法]运用游戏化、情境化、探索式的教学方法,激发幼儿学习兴趣,促进主动学习。
第十四条[评价体系]建立以过程性评价为主,结果性评价为辅的评价体系,全面了解幼儿发展水平。
民办幼儿园章程制度大全
民办幼儿园章程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保障幼儿权益,加强对幼儿园各项工作的监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民办幼儿园的性质和任务第二条民办幼儿园是民间力量兴办,依法设立,以提供幼儿教育为宗旨的教育机构。
其任务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幼儿教育服务,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下设校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设立教师团队和行政管理团队,各班级设立班主任负责具体教学和管理。
第四条董事会成员应符合相关资质要求,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办园计划、财务预算、教学计划等重要工作。
董事会成员由发起人和幼儿园代表共同组成,任期5年,连任制度。
第五条校长负责学校的日常运营和管理,负责教育教学质量的监督和评估,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第六条教师团队由拥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教师组成,负责教学工作。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七条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来源包括社会捐赠、学费收入等,财务管理应依法合规,公开透明。
第八条幼儿园应进行财务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第五章、教育教学第九条民办幼儿园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教学计划,保障幼儿的学习和发展。
第十条教师应具备相关教育教学资质,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案,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六章、安全保障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应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园环境和设施的安全。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定期进行安全排查,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幼儿安全。
第七章、师德师风第十三条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健康向上的师德师风,做好榜样。
第八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由董事会讨论决定,并依法履行相关手续。
结语本文总述了民办幼儿园章程制度的各个方面,从总则、组织管理、财务管理、教育教学、安全保障、师德师风等方面规范了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旨在确保民办幼儿园提供优质幼儿教育服务,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本园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和谐的成长环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本园全体工作人员、幼儿及家长。
第二章办园理念与目标第三条【办园理念】坚持以幼儿为中心,尊重每个幼儿的个性和需求,提供个性化和多元化的教育服务,促进幼儿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
第四条【教育目标】1.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良好的生活自理能力和习惯。
2.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望,培养创造力和想象力。
3.培养幼儿基本的学习能力和社交能力,为终身学习打下基础。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组织结构】本园设立理事会、园长、副园长等职务,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的管理体系。
第六条【园长职责】1.制定并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组建和管理教职工队伍,进行业务培训和师德教育。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七条【教育内容】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课程标准与指南,结合幼儿实际,开展语言、数学、科学、艺术、社会等领域的教育活动。
第八条【教学方法】采用游戏化、情境化、探究式的教学方法,鼓励幼儿主动参与,体验成功,享受快乐。
第五章家长合作第九条【家长沟通】建立家园联系制度,定期举行家长会,通过家园联系册、微信群、家长访谈等方式与家长保持沟通。
第十条【家长参与】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活动,共同促进幼儿成长,如参加亲子活动、成为志愿者等。
第六章安全与卫生第十一条【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幼儿园安全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第十二条【健康管理】落实每日晨检、消毒、传染病防控等卫生保健措施,确保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七章教职工管理第十三条【教师资格】所有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幼儿教师资格,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十四条【教师职责】1.爱护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
民办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XX市幼儿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办园宗旨】本园坚持公益性原则,以儿童发展为本,致力于为幼儿提供健康、快乐、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
第三条【办园理念】秉承“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办园目标】通过科学的管理和创新的教育方法,打造特色鲜明、质量一流的现代化幼儿园。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第五条【园长负责制】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为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幼儿园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组织结构】幼儿园设立行政部、财务部、教研部、保健部、后勤部等部门,各部门在园长领导下各司其职。
第七条【教师队伍】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职工队伍,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和师德教育。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成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幼儿园的教育管理,促进家园合作,提高教育质量。
第三章招生与收费第九条【招生对象】幼儿园面向社会招收3-6岁健康幼儿,优先满足附近居民的需求。
第十条【收费标准】按照XX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每学期收取一次,并对外公示。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一条【教学计划】依据国家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结合本园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第十二条【课程设置】设置语言、数学、科学、艺术、体育等多元课程,注重培养幼儿综合能力。
第十三条【教育方式】采用游戏化、生活化、活动化的教学方式,鼓励幼儿主动探索,乐于学习。
第五章安全与卫生第十四条【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确保幼儿安全。
第十五条【卫生保健】严格执行卫生保健制度,定期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第六章财务与资产管理第十六条【财务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保证财务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使用教育资源,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资产和财务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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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章程附件1:民办幼儿园章程核准表幼儿园扬州市邗江区邗上中心幼儿园呈报日期2015.10.20核准日期施行日期填表说明一、呈报幼儿园和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应在此表相关栏目处签字确认。
二、本表连同幼儿园章程一式两份,区教育局核准后留存一份、返还幼儿园一份。
三、幼儿园、区教育局相关科室在制订、审核幼儿园章程时,要逐项核对章程中相应的条款。
章程中规定的必要事项有:(一)幼儿园名称、园址。
(二)办学宗旨。
包括办园目的、培养目标、教育原则、发展规划和园训、园歌、园庆纪念日等。
(三)主要任务。
包括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内容、实施方式、基本要求和教育教学特色等。
(四)内部管理机制。
要根据不同的管理体制,具体规定以下内容:法人代表的职责、权限及履行职责、权限的方式;幼儿园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方式;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监督的方式与途径;幼儿园机构设置和职能;法人代表以外的其他负责人及主要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
实行“园董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的幼儿园,其章程须对园董会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等作出规定。
(五)教师、其他教育工作者和幼儿。
明确教师的来源、聘任或解聘、晋升、奖励、处分;教师的权利、义务;幼儿的入学、学籍;幼儿的权利和义务;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学生的日常管理。
(六)经费、财务、财产管理。
明确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使用和管理的机构、程序、原则;教职工的分配原则;财产购置程序、使用管理;举办者要求取得回报的民办幼儿园还须明确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和时限。
(七)附则。
关于名词和术语的定义、需要规定的特色内容、章程的修改程序、章程解释权的授权认定、制定规章制度的授权规定、章程实施日期的规定。
四、民办幼儿园章程内容。
除标明上述内容外,还需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的制定要求,增加相关的内容。
附件2:扬州市邗江区邗上中心幼儿园章程(经2015年10月 19 日全园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序言邗上中心幼儿园创办于1996年9月,隶属于邗江实验学校,2010年在区政府、区教育局和实验学校等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投资九百多万元,异地新建了一所全新的幼儿园,2011年12月高标准通过“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评估验收。
全园秉持“快乐生活健康成长”的核心价值理念,坚持“以德育德、以爱育爱、以心育心”的育人导向,在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指导下,先后获得“江苏省平安校园”“扬州市绿色学校”“扬州市优秀家长学校”“扬州市A级食堂卫生单位”、“邗江区卫生保健合格园”等多项荣誉称号。
曾获得扬州市家庭趣味运动会团体一等奖、区幸福宝贝幼儿才艺大赛优秀组织奖、区教育系统女教师合唱比赛一等奖,多次在区幼儿园综合考核中荣获一等奖,并多次接待了省内外的嘉宾及幼教同仁,无不交口称赞,已成为一所家长信赖、同行信服、社会赞誉的优质园。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幼儿园依法治园,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园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幼儿园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扬州市邗江区邗上中心幼儿园;英文表述为Hanshang Center Kindergarten of YangZhou ;住所地址为扬州市邗城路22号。
第三条本园由邗江区邗江实验学校举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园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教育机构,隶属于邗江区实验学校。
第四条办园宗旨:以德育德、以爱育爱、以心育心。
办园理念:快乐生活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幼儿感受并体验成长的快乐是幼儿教育的根本目的,也是幼儿教育评价的重要标准,幼儿园在积极打造快乐教育环境的同时努力创设易于激发幼儿体验的教学情境,以游戏贯穿幼儿在园一日生活,以“体格健壮、能学会玩、文明有礼、自主活泼”为幼儿培养目标,让孩子在玩中学、学中乐、乐中长,力求让每一个孩子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第五条幼儿园的发展要体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以“为幼儿的终身发展奠基”为指导思想,遵循学前教育的基本规律,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打造优秀的教师团队,促进幼儿全面健康、和谐发展,把幼儿园办成区内外有影响的、有特色的幼儿园。
总目标:秉持“快乐生活健康成长”的核心价值理念,坚持“以德育德、以爱育爱”,在规范中求稳定,在稳定中求发展,在发展中创特色,在特色中求提高,“推进优效管理、锻造优质师资、创设优美环境、培育优秀人才”。
第六条办园特色:培养幼儿具有“健美的体魄、健康的心理、健全的人格”。
园训:志存高远追求卓越园风:尚德博学励志笃行教风:博爱严谨协作创新学风:惜时博览善思创造第七条幼儿园面向周边地区招生,招生对象为3—6周岁儿童,招生规模以邗江区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八条园标、园旗、园歌、园徽(暂时沿用邗江区实验学校的校标、校旗、校歌、校徽)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九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具体负责人,全面负责幼儿园行政工作。
园长由邗江区实验学校任命(或聘任)。
副园长协助园长开展工作。
第十条园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三)组织制订并实施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四)负责建立并执行各种规章制度;(五)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
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六)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七)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申报经费使用;(八)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九)负责与社区联系和合作。
第十一条本园建立园务会议制度。
重大问题经园务委员会酝酿,在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园长提交学校办公会审议讨论决策。
第十二条幼儿园根据办园实际需要,建立由教师及家长代表参加的园务委员会,参与制定、审议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学校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幼儿园依靠学校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等组织的作用。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和幼儿园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都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幼儿园设置年级组、教研组和后勤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十六条幼儿园加强一日常规管理,主要内容与方法是:1.幼儿园建立以园长室、年级组、教研组、班组组成的教学管理网络。
在园长室的领导下,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共同管理。
2.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及各项保育教育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段教育活动、幼儿管理及家长工作等。
3.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
教研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按园内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贯彻落实各项计划,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4.班组长负责组织本班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和班级区域的设置等,在尊重幼儿个体差异的同时全面负责班级各项工作,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5.班级配备两教一保,由班组长牵头负责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做到动静交替,注重幼儿的实践活动,建立必要合理的常规,培养幼儿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保证幼儿愉快地、有益地自主活动。
6.幼儿园注重各领域教育的互相渗透、有机结合,努力完善富有特色的园本课程体系,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关注幼儿的兴趣与需求,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创设多种情境,关注幼儿的生活、游戏和经验,充分利用多方资源,让每一个孩子尽享成长的快乐。
7.幼儿园严格执行不同季节的作息时间安排,确保幼儿在园时段健康快乐成长。
节假日、课余时间不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绝不办延迟班和解困班。
第十七条幼儿园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幼儿、社会公众对幼儿园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十八条幼儿园依法健全园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幼儿园内部各种利益纠纷。
第十九条幼儿园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幼儿第二十条凡被幼儿园录取或转入幼儿园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幼儿园学籍,为本园幼儿。
第二十一条幼儿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一日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二)在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的发展上获得公正评价;(三)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四)对幼儿园、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二条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协助本园对幼儿进行教育,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让幼儿在集体活动中与同伴友好交往;(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幼儿园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有关幼儿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幼儿学籍档案,依法办理幼儿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依法对幼儿给予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建立幼儿成长档案,对幼儿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幼儿本人档案。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章教职工第二十六条幼儿园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根据编制、人社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市教育局、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教职工除享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自主制定和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进行一日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园本培训、进修学习等活动。
(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和其他福利待遇;(四)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本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重大事务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对处分不服有申诉权;(五)使用幼儿园设施、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第三十条幼儿园教职工除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四)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开展安全健康常识教育;(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经常与幼儿家长保持联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共同做好幼儿教育工作;(六)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七)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