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消防
舞台机械防火设计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

舞台机械防火设计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57-2000关键词:防火幕舞台机械升降乐池编写:北京德恩普舞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剧场、剧院及多功能厅等娱乐场所使用的舞台机械都必须考虑到设备的安全性能及到达防火要求。
1.防火1.1甲等、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舞台台口应设防火幕。
超过800个座位的特等、甲等剧场及高层民用建筑中超过800个座位的剧场舞台台口应设防火幕。
1.2舞台主台通向各处洞口均应设甲级防火幕,或按本规范第3.2 条规定设置水幕。
1.3舞台与后台部分的隔墙及舞台下部台仓的周围墙体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 的不燃烧体。
1.4舞台(包括主台、侧台、后舞台)内的天桥、渡桥码头、平台板、栅顶应采用不燃烧体,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h。
1.5变电间之高、低压配电室与舞台、侧台、后台相连时,必须设置面积不小于6m2 的前室,并应设甲级防火幕。
1.6甲等、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应设消防控制室,位置宜靠近舞台,并有对外的单独出入口,面积不应小于12m2。
1.1观众厅吊顶内的吸声、隔热、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观众厅(包括乐池)的天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不应低于A1 级,当采用B1 级装修材料时应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1 条规定。
1.2剧场检修马道应采用不燃材料。
1.3观众厅及舞台内的灯光控制室、面光桥及耳光室各界面构造均采用不燃材料。
1.4舞台上部屋顶或侧墙上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
当舞台高度小于12m 时,可采用自然排烟,排烟窗的净面积不应小于主台地面面积的5%。
排烟窗应避免因锈蚀或冰冻而无法开启。
在设置自动开启装置的同时,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当舞台高度等于或大于12m 时,应设机械排烟装置。
1.5舞台内严禁设置燃气加热装置,后台使用上述装置时,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 的隔墙和甲级防火门分隔,并不应靠近服装室、道具间。
1.6当剧场建筑与其他建筑合建或毗连时,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以防火墙隔开,并不得开门窗洞;当设门时,应设甲级防火幕,上下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剧场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简介剧场建筑是一种特殊的建筑类型,它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消防安全。
本文档旨在提供剧场建筑消防设计的规范要求,以确保剧场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够有效地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建筑布局- 剧场建筑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消防规定和法规的要求。
建筑布局应合理,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畅通。
- 剧场的主入口和紧急出口应明确标识和指示,便于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
- 剧场内的座位、楼梯和过道应符合相关消防规定,保证人员疏散的便利和安全。
消防设施- 剧场应配备有效的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火灾,并通过声光报警提醒人员疏散。
- 剧场应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覆盖剧场内的各个区域,以控制火灾蔓延,并提供灭火用水。
- 剧场应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以便在初期火灾阶段进行灭火。
- 剧场的消防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检查,保证其正常运作。
疏散和逃生- 剧场应制定详细的疏散和逃生计划,确保人员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
- 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
- 剧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紧急出口,并确保其畅通无阻。
- 剧场内的楼梯和过道应满足相关安全规范,以方便人员疏散。
原动力和照明- 剧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 剧场应配备备用电源系统,以确保在电力故障等意外情况下,紧急照明和消防设备能正常使用。
培训和演练- 剧场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理的认识和能力。
- 剧场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验疏散和灭火预案的有效性,并及时进行修订和改进。
结论剧场的消防设计是保障人员安全的重要环节。
按照本文档所规范的消防设计要求,剧场建筑可以更好地预防火灾的发生,并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有效的疏散和救援措施。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88[ 2007-11-5 8:28:00 | By: chinesepump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 57-88<>lang=EN-US>7.1.8剧场建筑内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2�90<>lang=EN-US>4.0.6旅馆的客房、大型厅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124�997.2.10殡仪馆内骨灰寄存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阻燃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大规范》 GB 50045�95(997年版)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 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4防烟和排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1997年版)8.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8.1.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8.2.2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lang=EN-US>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平方米,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平方米。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平方米。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是结合当前国家和本行业发展现状,根据建(构)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按照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和建筑基础及装修设计的有关规定,
解决当前剧院建筑设计中建筑历史文化保护、节能、防火、无隐患、安全有序上演等问题
而制定的强制性管理性文件。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投入使用、结构改造、装修改造和维修保养的剧院建筑(包括新院线、临时性舞台)背景建筑及其他有关建筑;新建、改建、改造时,应以成套施工图纸为
基础;有条件改造、拆除时,应并套原有成套施工图纸。
本规范规定的要求包括剧院建筑的各种设计要求、设备选型方案、内部空间布置及管
理制度、维护和运行管理等,以保证剧院可以安全、舒适和有艺术表演效果的上演。
1、建筑分析和研究:应对剧院建筑进行有效的建筑分析,根据文化遗产、城市环境、文化地域特色以及地方传统建筑风格等,确定建筑结构形式和新旧建筑之间的衔接形式,
并将建筑形态、风格结合起来;
2、技术规程及材料选择:应科学选择建筑材料、安裝工艺技术,确保材料符合本规
范的要求,并符合施工工程的质量要求;
3、剧院内部设计:应重点考虑影院和舞台的设计,采用合理的室内空间布局设计,
确保使演出安全、顺利,以达到艺术效果,并考虑设置相应的演艺设备;
4、安全及消防保护:采用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使剧院无论是开院运营还是演出过
程中均具备安全;
5、维护:必须对剧院的装修、保温、排气等设备进行有效的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整体而言,《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旨在提高剧院建筑设计质量,创
造安全、科学的剧院结构和装饰装修,造福大众,促进文化建设发展。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详]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详]](https://img.taocdn.com/s3/m/affd1d5558fafab068dc021b.png)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7-88第1章总则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第3章前厅部分第4章观众厅4.1 视线设计4.2 座席4.3 走道4.4 其它第5章舞台5.1 主台、侧台5.2 乐池5.3 舞台机械设备5.4 演出技术用房和设施第6章后台第7章防火与疏散7.1 防火7.2 疏散7.3 消防给水7.4 火灾报警第8章声学8.1 观众厅体型设计8.2 观众厅混响设计8.3 扩声系统设计8.4 噪声控制8.5 其它声学要求第9章建筑设备9.1 给水排水9.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9.3 电气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其舞台部分的技术标准,主要适用于镜框式台口、箱型舞台剧场,其它类型剧场,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主要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用途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第1.0.4条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601座以上大型1201~1600座中型801~1200座小型300~800座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座。
第1.0.5条剧场建筑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二、耐火等级:甲、乙等剧场不应低于二级,丙等剧场不应低于三级;三、室内环境标准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第1.0.6条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或观众容量不足300座者,可按一般建筑规定执行,不受本规范限制。
第1.0.7条剧场建筑设计除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2024年剧院消防设计方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剧院消防设计方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剧院1.2 消防设计方案1.3 2024年第二条设计范围与要求2.1 设计范围2.2 设计要求第三条设计原则3.1 安全第一3.2 预防为主3.3 合理布局第四条设计内容4.1 消防设施设计4.2 消防通道设计4.3 消防疏散设计4.4 消防控制系统设计第五条设计标准与规范5.1 国家标准5.2 行业标准5.3 地方标准第六条设计时间进度安排6.1 设计启动时间6.2 设计完成时间第七条设计费用与支付7.1 设计费用7.2 支付方式7.3 支付时间第八条设计成果交付8.1 设计文件交付8.2 设计成果验收第九条设计修改与完善9.1 设计修改9.2 设计完善第十条设计责任与风险10.1 设计责任10.2 设计风险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 保密内容11.2 保密期限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 设计方违约12.2 委托方违约第十三条争议解决13.1 协商解决13.2 调解解决13.3 法律途径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4.1 合同生效条件14.2 合同变更14.3 合同终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剧院:指本合同约定的剧院建筑,包括但不限于演出厅、观众厅、舞台、后台、办公区、停车场等区域。
1.2 消防设计方案:指本合同约定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疏散、消防控制系统等设计内容。
1.3 2024年:指本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起始和结束时间,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第二条设计范围与要求(1)消防设施设计: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泵房、消防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指示系统等。
(2)消防通道设计:包括消防车道、疏散通道、消防电梯等。
(3)消防疏散设计:包括疏散楼梯、疏散走廊、紧急出口等。
(4)消防控制系统设计: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广播系统等。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3.0.3 条剧场主要入口前的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剧场建筑从红线退后距离应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并按不小于0.20m2/座留出集散空地;2 当剧场前的集散空地不能满足前款规定,或剧场前面疏散口的宽度不能满足计算要求时,应在剧场后面或侧面另辟疏散口,但其宽度不得小于3.50m。
尚应满足车行视距要求;3.0.6条剧场总平面设计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人流与车流交叉。
布景运输车辆应能直接到达景物出入口。
3.0.7 条剧场总平面设计应为消防提供良好道路和工作场地及回车场地,内部道路可兼作消防车道,其净宽不应小于3.50m,3.0.10 条演员宿舍、餐厅、厨房等附建于剧场主体建筑时,必须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并有单独的疏散通道及出入口。
4.0.5 条剧场设吸烟室时,有池座和楼座时应分层设置。
4.0.6条剧场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
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
5.2.4条座席排距应1 短排法:硬椅不应小于0.80m,软椅不应小于0.90m,2 长排法:硬椅不应小于1.00m;软椅不应小于1.10m。
3 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楼座及池座最后一排座位排距应至少增大0.12m。
5.2.5 条每排座位1 短排法:双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22 座,单侧时不超11 座;2 长排法:双侧时50 座,单侧有走道时25 座。
5.2.6 条观众席应预留残疾人轮椅座席,座席深应为1.10m,宽为0.80m,位置应方便残疾人入席及疏散,并应设置国际通用标志。
5.3.2 条池座首排座位排距以外与舞台前沿净距不应小于1.50m,与乐池栏杆净距不应小于1m;当池座首排设置残疾人席时,应再增加不小于0.50m 的距离。
5.3.3 条两条横走道之间的座位不宜超过20 排,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横走道与后墙之间座位不宜超过10 排。
5.3.4条走道宽度除应符合计算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短排法边走道不应小于0.80m,纵走道不应小于1.00m,2 长排法边走道不应小于1.20m。
观演类建筑消防设计

第七部分观演类建筑消防设计7-1 观演类建筑消防设计—综述7.1.1 观演类建筑包含的内容●剧院——歌剧院、戏剧场、音乐剧院、演播剧场、影剧院●音乐厅——音乐厅、室内乐厅●演艺厅——观演剧院、观演餐厅、曲艺厅、●电影院——巨幕影院、三维影院、动感影院、数码影院●多功能厅——舞厅、戏剧厅、表演场●会议厅——会议厅、报告厅、大会堂●室内表演场——杂技场、马戏场、带有舞台表演功能的体育馆●露天表演场——露天音乐场、带有舞台表演功能的体育场7.1.2 相关的消防设计国标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建规》) GB 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高规》) GB 50045—95(2005年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简称《内装规》) GB 50222—95(2001年修订版)《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简称《影规》) JGJ58-88《剧场建筑设计规范》(简称《剧规》) JGJ57-2000《体育建筑设计规范》(简称《体规》) JGJ 31-20037.1.3 建筑物等级●其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或观众容量不足300座的剧场,建筑等级不低于附属建筑物等级。
●附属于高层建筑内的剧院、演艺厅、电影院多功能厅应不低于一级。
7-2 观演类建筑消防设计—等级、层数与面积7.2. 1 防火分区面积与建筑面积控制剧院电影院多功能厅体育馆单层或多层建筑一、二级2500并可适当放宽2500并可适当放宽25002500并可适当放宽三级1200且不应超过2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以上1200且不应超过2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以上1200地下一层500 500 500高层建筑一级1000 1000 1000二级1500 1500 1500地下一层500 500 500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 倍。
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 倍计算。
7.2.2 厅室的位置布置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具有卡拉OK 功能的厅必须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时,最远房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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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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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剧场建筑设计规范》(消防)
第七章防火与疏散
第一节防火
第7.1.1条剧场建筑防火与疏散设计除应按现行防火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本章各条之规定。
第7.1.2条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舞台台口应设防火幕,并应同时设置水幕保护,如受条件限制未设防火幕时,应符合第条之规定。
第7.1.3条舞台主台通向各处洞口均应设甲级防火门,或按条规定设置水幕。
第7.1.4条舞台与后台部分的隔墙及舞台下部台仓的周围墙体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小时的非燃烧体。
第7.1.5条舞台(包括主台、侧台、后舞台)内的天桥、渡桥码头、平台板应采用非燃烧体。
第7.1.6条变电间之高、低压配电室与舞台、侧台、后台相连时,必须设置面积不小于6m2的前室,并应设乙级防火门。
第7.1.7条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应设消防控制室,位置宜靠近舞台,并有对外的单独出入口,面积不应小于12m2。
第7.1.8条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第7.1.9条观众厅吊顶内应设置检修马道,宽度不应小于0.65m,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剧场检修马道应采用非燃材料。
第7.1.10条观众厅及舞台内的灯光控制室、面光桥及耳光室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第7.1.11条观众厅屋顶或侧墙上部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
第7.1.12条舞台上部屋顶或侧墙上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当采用自然排烟时,排烟窗的净面积不应小于主台地面面积的5%。
排烟窗应避免因锈蚀或冰冻而无法开启。
在设置自动开启装置的同时,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第7.1.13条舞台内严禁设置煤气或天然气加热装置,后台使用上述装置时,应用防火墙和防火门分隔,并不应靠近服装室、道具间。
第7.1.14条剧场建筑如与其它建筑合建或毗连时,则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以防火墙隔开,并不得开门窗洞,如设门应设甲级防火门,上下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小时。
第二节疏散
第7.2.1条观众厅出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出口均匀布置,主要出口不宜靠近舞台;
?
二、楼座与池座应分别布置出口。
楼座至少有两个独立的出口,不足50座时可设一个出口。
楼座不应穿越池座疏散。
当楼座与池座疏散无交叉并不影响池座安全疏散时,楼座可经池座疏散。
第7.2.2条观众厅出口门及疏散外门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应设双扇门,净宽不小于1.40m,向疏散方向开启;
二、紧靠门不应设门槛,设置踏步应在1.40m以外;
三、严禁用推拉门、卷帘门、转门、折叠门。
四、宜采用自动门闩,门洞上方应设疏散指示标志。
第7.2.3条观众厅外疏散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坡度:室内部分不应大于1:8,室外部分不应大于1:10,并应加防滑措施,室内坡道采用地毯等应加阻燃处理。
为残废人设置的通道坡度不应大于1:12;
二、两米以下不得有任何突出物。
不得设置落地镜子及装饰性假门;
三、疏散通道穿行前厅及休息厅时,设置在前厅、休息厅的小卖及存衣不得影响疏散的畅通;
四、疏散通道的隔墙耐火极限不应小于1小时;
?
五、装修材料宜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如采用可燃材料时应加阻燃处理,不得采用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的材料;
六、疏散通道应有自然通风及采光,当没有自然通风及采光时应设人工照明,超过20m 长应采用机械通风排烟。
第7.2.4条主要疏散楼梯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连续踏步不超过18级,超过18级时,每增加一级,踏步放宽0.01m,踏步高度作相应降低,但最多不得超过22级。
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小于1.10m;
二、不得采用螺旋楼梯,采用弧形梯段时,离踏步窄端扶手0.25m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
0.22m,宽端扶手处不应大于0.50m,休息平台窄端不小于1.20m;
三、楼梯应设置坚固、连续的扶手,高度不应低于0.90m。
第7.2.5条后台应有不少于两个直接通向室外的出口。
第7.2.6条乐池和台仓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第7.2.7条舞台天桥、棚顶的垂直交通,舞台至面光桥、耳光室的垂直交通应采用金属梯或钢筋混凝土梯,坡度不应大于60°,宽度不应小于0.60m,并有坚固、连续的扶手。
不应采用垂直爬梯。
第7.2.8条剧场与其它建筑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观众厅宜建在底层或二、三层;
二、出口标高不应高于所在层的标高;
三、应保证有专用疏散通道通向室外空地。
第三节消防给水
第7.3.1条 800座以上的剧场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800座以下的剧场宜设室内消火栓,水量不应小于5L/s,两股水柱,每股水量2.5L/s。
第7.3.2条舞台台口未设防火幕时宜设防火水幕带。
甲、乙等的大型及特大型剧场的舞台与观众厅、侧台、后台的隔墙的孔洞处,应设置水幕系统。
第7.3.3条雨淋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在设置自动开启装置的同时,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雨淋喷水灭火系统的雨淋阀和水幕系统的快开阀阀门,应位置明显,便于操作,并有明显的标志和保护装置。
第四节火灾报警
第7.4.1条甲等及乙等的大型、特大型剧场下列部位宜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观众厅、观众厅顶棚内、舞台、服装室、布景库、灯控室、扩声室、配电室、发电机房、空调机房、前厅、休息厅、化装室。
第九章建筑设备
第9.1.3条观众厅、乐池和台仓应设置消防排水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