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协制度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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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协会章程

心理协会章程

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心理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一、协会名称: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心理协会(简称“心协”)二、协会性质:科技艺术学院心理协会是经院党委宣传部、院团委批准的集专业性、知识性、服务性为一体的群众性组织。

三、协会宗旨:提高心理素质,拓宽心理知识,解决心理问题。

工作主题:重点为设置良好的心理氛围,通过专题讲座、课程训练、心灵训练营、心理剧、报刊等多种形式,围绕宗旨开展活动,营造团结互爱、互动互学、健康向上的校园心理环境。

第二章协会活动内容及方式一、举办面向全校同学的心理学知识讲座,主要邀请校内外社会知名专家和成功人士讲授。

二、不定期地播放面向会员的有关心理健康的影片。

三、筹集有关心理学书籍、报刊供会员借阅、学习。

四、针对全院学生或会员,不定期的开展一些心理健康测试和调查。

五、协会针对全院学生开设热线电话、心理信箱、电子邮箱、QQ咨询。

六、开展校内外协会间的交流活动。

七、可视情况开设短期心理健康培训课。

八、每学年初发行《心灵之约》期刊,供全院学生阅读。

九、适时的以晚会形式开展一些心理学方面知识。

第三章会员章程一、入会条件:1、凡取得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学籍的在校生、承认本会章程、均可申请入会。

2、对本会从事的工作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

3、思想端正,作风正派,严于律己。

二、根据协会现状,协会对成员有适当的区分,分为骨干会员和会员。

骨干会员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并有严格的纪律约束。

三、会员权利:1、会员有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的权利。

2、会员可以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讲座和培训班,免费观看协会影片。

3、会员遇到相关困难,有要求协会给予关心和帮助的权利。

4、会员拥有优先享用协会提供各项服务的权利(如获取会刊等)。

5、会员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骨干会员另有相关规定。

四、会员义务:1、会员必须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和其他各项制度。

2、会员有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3、会员内部要团结互助,共同进步,在外要宣传协会宗旨,维护协会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协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武汉纺织大学心理协会日常管理制度

武汉纺织大学心理协会日常管理制度

武汉纺织大学心理协会日常管理暂行制度一、日常工作基本要求1.服从心理协会组织安排,无故不参加、不服从安排者,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给予惩罚。

2.有集体荣誉感,不谋取个人利益。

3.具有强烈的纪律以及时间观念,处理事情要有责任心、细心、耐心。

4.用最真诚的心,最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位需要我们协会帮助的同学。

5.尊敬师长,与老师和谐相处。

与各成员之间融洽相处。

二、例会制度a.心协全体大会1.无特殊情况。

大会一月一次,定在每个月初,第一个星期2下午17::40教室03401,特殊情况修改时间会短信通知大家,以短信为准。

2.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

因事无法参加大会者,必须提前两小时向部长请假,说明原因。

由部长向秘书部说明情况。

3.每次会后秘书处统计各部门未到人数,若部门未到人数过多,追究该部门部长责任。

4.凡多次迟到或请假者(累计三次以上),即使有理由也要接受大会上的通报批评。

5.开会时,带笔记本和笔,要详细记录会议内容,认真听讲,积极主动发言,积极参与讨论。

b.部长会议1.会议每周一次,每个星期日,地点大活108,时间20:00参与对象会长,部长特殊情况修改时间会短信通知大家,以短信为准。

2.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

因事无法参加会议者,必须提前两小时向(副)会长请假,说明原因。

3.凡一次无故不参加会议者,通报批评,并且出具书面情况的说明。

4.凡多次迟到或请假者(累计三次以上),即使有理由也要接受通报批评。

5.开会时,带笔记本和笔,要详细记录会议内容,认真听讲,积极主动发言,积极参与讨论。

c.部门例会1.例会每周一次,由部长确定具体时间,并发短信告知秘书部,秘书部做好统计公布出来。

2.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

因事无法参加会议者,必须提前两小时向部长请假,说明原因。

3.各部门部长每月要将该部门例会未到人员和未到理由统计完整,报交给秘书处。

4.凡多次迟到或请假者(累计三次以上),各部门部长要给予其一定的惩罚。

5.开会时,带笔记本和笔,要详细记录会议内容,认真听讲,积极主动发言,积极参与讨论。

心协制度

心协制度

管理制度为了更规范,更完善校心协的管理制度,让会议能更顺利地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关于出勤的制度:1、凡收到办公室信息通知要开会的委员或部长,必须回复“收到”,否则,办公室务必要打电话确认被通知人是否收到通知。

(希望大家能养成这个习惯)2、凡是因有事情而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或部长,必须写请假条,不能口头上请假(特殊情况除外),务必写清楚不能参加会议的原因,请假须经办公室代表批准才算正式生效。

3、办公室要在签到表上做好记录,放好请假条,并在签到表上做好标记,便于日后出勤率的统计。

4、凡是要参加会议的,却没有出席会议,也没有请假的,均属无视会议记律,超过三次后,会得不到本学期的第二课堂学分认证。

5、院系心协办公室要协助校心协办公室通知本院系各部门参加会议,并确定被通知人是否收到通知。

(希望大家能养成这个习惯)二、关于会议的制度1、参与会议的人要带纸笔,做好会议记录。

(要养成这个习惯)2、参与会议的人要认真听讲,不能随意交头接耳,要尊重讲话人,需要提问题要事先举手,得到允许后方发问。

3、会议中不能随意走动,不能早退。

4、会后要把自己制造的垃圾带走,保持会议室整齐、清洁、干净。

5,对于出勤方面,首先,必须每次都通知好每个部门每个人活动的时间、地点,这是最基础的,另外可以根据以往的经验,构思一些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以免到时会手忙脚6,每次活动之前都应以部门为单位签到,具体落实到部门每个人,对于不能准时签到的通知应该写明原因,再作出相应的对策 7.每次开会后可让一到两个人谈谈对此次大会的看法,看看有冇应该改进的地方三、工作1、心协成员以及各班心理委员必须每个星期都要到辅导员处汇报本班的工作,反映本班同学的各种情况,心协成员做好记录。

2、心协成员务必配合好心理委员的助学工作,助学金等的工作3、心协的各种活动,每位心协成员务必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工作做好,把活动搞好四、后记:心协是一个大家庭,这个大家庭的建设离不开我们每一个人,请各位成员一起好好经营心协,一起努力把心协建设得更好!!。

心协综合管理部规章制度

心协综合管理部规章制度

心协综合管理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心协综合管理部的各项工作,保障管理部的正常运转和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心协综合管理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心协综合管理部是心协组织中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工作的部门,其任务是制定和执行组织的政策、规定、计划和决策,对心协的工作进行统筹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心协综合管理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两人,各部室主任等职。

第五条部长具体负责心协综合管理部的全面工作,统筹协调各部室的工作,对管理部的发展做出决策。

第六条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负责部长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各部室主任负责本部室的工作,协助部长和副部长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心协综合管理部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并执行管理部的发展规划和计划;2. 负责管理部的基本建设和经费管理;3. 统筹协调管理部各部室的工作;4. 负责协调管理部与其他心协组织的工作;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各部室的工作职责由各部室主任根据部门工作实际确定,并报部长审批。

第十条各部室主任负责本部室的日常工作和管理,负责下属员工的培训和考核等。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心协综合管理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心协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管理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忠诚履行职务。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勇于担当责任,团结协作,互相尊重,相互支持,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单位的机密,不得泄露单位的重要信息,不得私自留用单位资料和资源。

第五章纪律处分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管理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对轻微违纪的工作人员,可以口头批评、书面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严重违纪的工作人员,可以进行停职、降级、开除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遇有修订,需经部长批准后生效。

阳光心理协会章程

阳光心理协会章程

阳光心理协会章程第一篇:阳光心理协会章程阳光心理协会简介阳光心理协会自2007年12月20日成立以来,以服务全院同学为宗旨,努力让每一位同学拥有阳光心态,铸就卓越人生。

心协下设:会长、副会长、秘书处、宣传处、组织处、外联处、编辑处。

相信在所有心协人的共同努力下,财院的心理健康工作将会更加完善。

协会章程一、阳光心理协会尽量保持在1个月搞一次活动,并保证活动质量。

二、尽量减少开会次数并缩减时间。

三、会费开支明细,做到高效,不浪费。

四、本协会内部,以及社团联合会搞活动要求每位成员佩戴成员证,并以此做为评优秀成员的标准。

五、协会会议、活动不来时需出示书面假条,无故不参加会议、活动三次者,通知其做退会处理。

第二篇:心理协会章程心理协会章程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自动化系心理协会(简称为心协),是我系了解并且帮助同学解决心理问题、同时增强同学们的自信心的协会。

我协会本向同学们更好服务的宗旨真诚向同行的协会学习并交流。

打造自信、诚信爱心、健康和谐校园。

塑造自信自强人生。

第一章心理协会简介一、性质:院阳光心理社领导下的社团,旨在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及时帮助同学们解决心理问题,并举办一些心理讲座、心理辩论赛、心理话剧大赛等活动,以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

二、口号:让心灵世界更美好温暖,热情,开放,务实,高效,三、心协的宗旨:对人的尊重与关怀,对心的理解与接纳,对生活的感恩与回报。

四、组织机构、职权:1.会长:负责各部门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领导协会活动。

2.副会长:负责协助会长工作,在会长离职或缺席时行使会长之职。

7.宣传部:负责活动策划、对外宣传及招收新会员。

文艺部:负责心里理话剧的相关活动级日常的文艺活动8.外联部:负责对外联系,请专家讲座、请求赞助,联系兄弟院校,寻找并整理各院校心理协会相关有价值资料、信息(心理影片、特色活动等)。

9.办公室: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学习,以及协会会刊《心缘》的征稿、编辑工作等。

心理协会制度

心理协会制度

xxx心理协会管理制度(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心理协会是一个由学生科直接领导的学生组织。

本协会不断进取,不断完善,定期开展活动,使会员感受到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同时感染其他同学积极进取,感受生活的美。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只在xxxx心理协会会员范围内适用。

第三条作为心理协会的成员,必须主动学习心理学方面知识并提高自身心理素质。

按时完成心协布置的任务。

第二章组织制度大学生心理协会设置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常务委员两名,委员数名。

第四条设会长一名,全面负责心理协会工作;第五条设副会长一名,协助会长工作。

第三章分工负责制各部门必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加强部门间联系,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做好心协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第六条会长: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协会发展需求,确定协会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

制定科学的决策策略,策划活动,确定各种职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协调并协助其他部门,带动各部门的工作;第七条副会长:积极配合会长开展工作,协助会长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在会长空缺时行使会长权力;接受会长指导、监督,受会长委托可执行会长的部分权力第八条遇到问题应向会长反映,由会长逐级上报,一并解决。

第四章基本任务第九条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帮助同学提高心理素质。

第十条做好学校和学生的纽带,从不同角度向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中存在的心理问题,并提出良好的建议。

第十一条在同学中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通过开展活动,提高同学的心理素质,帮助同学健康成长。

第十二条努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与国内各兄弟院校和社会有关的先进团体广泛联系,开展交流,开拓视野。

第十四条加强心理学知识的学习,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开展课题探讨和研究。

第十五条本协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五章纪律制度第十六条心理协会例会,骨干成员团必须出席(如遇特殊情况可以请假),并做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讲述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第十七条大学生心理协会成员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脱的将视为主动放弃参加活动的权利;第十八条各成员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取消其成员资格等处分;第六章会议制度与纪律第十九条心协定期召开例会;第二十条各项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和记录制度,并进行会议记录等资料的归档;第二十一条协会会议必须准时召开,参加者应准时到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应书面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各部门负责人在上报办公室,进行记录;第二十二条缺席会议3次以上的成员,将取消会员评优资格。

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心理健康协会章程

心理健康协会章程第一篇:心理健康协会章程陕西国防学院心理健康协会章程陕西国防学院心理健康协会是由院团委心理部成立的,是以学术与实践相结合,专业文化与传统文化相融合的综合性组织,定名为“陕西国防学院心理健康协会”,在学院团委,学院心理健康中心的指导和协助下开展活动,旨在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一)总则本章程结在管理和完善本协会,适用于全体会员和干部。

(二)入会条件1,遵守校纪校规,服从本协会领导,积极参与本协会的健康与活动。

2,思想积极向上,健康乐观。

3.,会员之间团结协作,互尊互爱。

(三)财务管理1,基金全部用于协会的建设和支出,财务不经过理事会批准不得占用。

2,将每次活动的经费提交报告,由理事会议进行审议。

3,以一个学期为限,在学期末总结例会上,由会长将财务账目做详细报告。

(四)对会员要求1,遵纪守法,刻苦学习。

2,组织观念强,纪律性强。

3,服从本协会的领导和安排。

4,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并提出对协会发展的意见。

(五)交费方式1,会员交费原则上是每学期一次。

2,逾期两次不交者,视为自动退出。

3,会员中途退会者,会费一律不退。

(六)年终考核考核与会员平时参与活动有关,具体如下:1,开展活动三次不到者,视为自动退出。

2,视会员平时表现,年终总结,成绩优异者给予奖励。

3,在活动中故意刁难者和不服从组织者、情形恶劣者,给予退会的处分。

院心理健康协会 2010-9-10 2第二篇:心理健康协会章程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协会章程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协会章程第一章总纲第一条名称:协会全称为“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健康协会”,简称“心协”。

第二条协会性质:心理协会是在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下,由我院对心理学研究具有兴趣的同学自愿组成的,是一种非营业性学生群众性组织。

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团体协作精神。

第三条宗旨:协会以“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促进同学们心灵的成长”为宗旨。

心协咨询部规章制度

心协咨询部规章制度

心协咨询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心协咨询部的工作秩序,加强团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协咨询部是一个以心理咨询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团队,旨在帮助他人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心理健康。

第三条心协咨询部的工作原则是:专业、严谨、亲和、尊重。

第四条心协咨询部的任务是: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组织心理辅导培训,推动心理健康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心协咨询部设置咨询师、辅导员、宣传组、培训组等职务,具体职责由各自负责。

第六条心协咨询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不得违法乱纪。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七条心协咨询部的成员应具备相关心理学知识及专业技能,通过考核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第八条心协咨询部的成员应服从组织管理,听从领导安排,团结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九条心协咨询部的成员应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信息,严守职业操守。

第十条心协咨询部的成员应定期参加组织的培训,提高专业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心协咨询部的成员应遵守团队内部规定,不得擅自决定重要事务,必须经过组织批准。

第十二条心协咨询部的成员在工作中如有违规行为,将接受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心协咨询部的咨询师应按照业务流程,接待客户,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第十四条心协咨询部的辅导员应对学员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学员解决心理问题,促进学员的健康发展。

第十五条心协咨询部的宣传组应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提升心理健康意识,普及心理学知识。

第十六条心协咨询部的培训组应组织心理辅导培训,提升成员的专业水平,推动心理健康事业的发展。

第四章组织架构第十七条心协咨询部的长期领导为部长,具体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第十八条心协咨询部设立副部长、主任、经理等职务,具体负责部门内部事务的协调和管理。

第十九条心协咨询部设立办公室,专门负责部门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文件处理。

第二十条心协咨询部设立督查组,负责对部门工作的督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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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制度手册二00九年三月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章程(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简称为“心协”。

第二条本协会性质属学生社团组织,既具有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自愿组织的学生群众性团体。

本协会在校团委、学生科共同指导下成立并开展工作,同时接受校团委、校社团指导中心的领导和监督。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为:关注心理健康,服务广大同学。

第四条本协会任务为: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举办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协助学校管理心理咨询室,参加社会心理健康公益活动。

第五条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不以协会名义谋取利益。

第六条本协会发展目标,开发大学生心理潜能,提高学生的自我发展能力,培养学生较强的适应能力和自我维护心理健康的能力,塑造良好的个性品质。

第七条本协会口号:积极、健康、向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由协会理事会负责组织召开,通常在每年的4~5月份举行。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有:(一)审议并通过本协会章程;(二)听取协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三)选举协会理事会委员;(四)决策协会其它重大事项;第九条本协会设理事会议,是在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闭幕期间代理大会决策协会大事的常设机构。

理事会的职责有:(一)制定或修改协会章程,提交草案稿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二)制定并执行协会规章制度;(三)组织召开一年一度的会员代表大会;(四)商讨并决定协会有关人事安排;(五)监督并管理下设职能机构的工作;(六)完成其它相关事宜;第十条协会理事会由一名理事长和六名理事组成,内部施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其中理事长为协会法定代表。

第十一条协会理事会下设两个职能机构: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执行委员会和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学生心理朋辈互助组。

第十二条协会理事会组成人选需由上一届协会理事会和协会执行委员会联合推荐候选人,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协会执行委员会是组织协会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其决策中心是由执行会长和副会长组成的会长会议,下设秘书处、学术部、会员部、活动部、实践部、信息部、宣传部、外联部八个部门。

执行委员会的职责有:(一)制定协会学期工作计划;(二)协助协会理事会组织召开一年一度的会员代表大会;(三)在校内外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四)撰写协会学期工作总结;第十四条协会执行委员会人员由理事会任命,内设执行会长一职,原则上由协会理事会理事长兼任。

第十五条协会学生朋辈心理互助组是在协会理事会下设立的一支能给同学提供心理健康帮助的专业实践操作队伍,原则上由心理系的学生担任。

主要工作包括:(一)协助学校管理心理咨询室;(二)代表协会参加含心理咨询内容地青年志愿者活动;(三)协助协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第十六条协会执行委员会负责协会会刊《天使心灵》,具体工作由学术部、实践部、信息部三个部门联合成立的《天使心灵》编辑部组织开展。

第十七条协会所有部门的人员都应该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

以协会利益为先,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建设协会形象;抵制有损协会利益、协会形象的言行。

有违反本条上述规定的人员,视其情节严重予以处罚;言行恶劣者,由理事会对其罢免。

第十八条所有协会职能人员若任期中途要求辞职或退会,需要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三章财务第十九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一)校党委学生工作部下拨;(二)学生自筹;(三)其它合法收入,如社会赞助;第二十条本协会开展活动需要经费,必须事先做好预算,事后做好决算。

该过程接受协会指导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协会资产包括经费及其他固定资产,协会合法完全所有。

协会资产专用于协会组织机构的业务开展,其它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章会员第二十二条本协会只在我校招收本校学生为会员,原则上协会每年的会员招收人数控制在200人以内,招收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合格,未受过任何重大处分的本校大学生。

(二)积极拥护《杭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章程》并遵守相关条款。

(三)对心理学有着浓厚兴趣,并愿意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第二十三条符合第十七条规定的我校学生在填写《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会员登记表》后,即可成为协会正式会员。

第二十四条正式会员享有的权利:(一)参加协会活动;(二)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三)获得协会干部选拔的优先权;第二十五条正式会员的义务:(一)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二)按规定缴纳会员费;(二)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向协会反应、反馈有关协会的任何真实情况,提供相关资料;第二十六条协会会员的会员资格有效期为一个学年。

一个学年后,欲继续成为会员,需重新注册,正式会员退会自由。

但是有违法乱纪或损害协会形象的言行,作自动退会处理:第五章对外关系第二十七条本协会以“平等互利”的原则与校内外的各类社团开展交往活动。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有义务在专业上对我校二级学院的心理类社团提供专业支持,并可以在必要时在协会执行委员会内部暂时成立二级学院联络部,帮助没有心理类社团的二级学院建立二级学院心理类社团。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将积极参与建立“在单学校学生心理健康联盟组织”,但前提是该行为能够得到单县相关部门及六所以上在单学校的支持,并且该联盟的建立确实有助于在单学校中推广心理健康知识。

第三十条本协会在寻求商业赞助的过程中,将坚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暂行)的解释权、修改权属于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暂行)自2009年5月1日起生效。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组织机构示图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常设岗位职责条例理事会:(一)制定或修改协会章程,提交草案稿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二)制定并执行协会规章制度;(三)组织召开一年一度的会员代表大会;(四)商讨并决定协会有关人事安排;(五)监督并管理下设职能机构的工作;(六)完成其它相关事宜;1、理事长:与学校相关部门、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做好协会的上下承接工作;主持召开协会理事会会议,通报学校相关部门对协会提出的工作要求,组织决策协会重大事件,组织对协会干部干事的学期工作考评;组织理事会议研究协会专业化发展的方向课题;代表协会参加协会对外活动。

2、理事:参与协会理事会会议,决策协会重大事件,对协会干部干事的学期工作考评;协助理事长完成相关工作。

执行委员会:(一)制定协会学期工作计划;(二)协助协会理事会组织召开一年一度的会员代表大会;(三)在校内外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四)撰写协会学期工作总结;1、执行会长:与学校相关部门、老师和协会理事会保持密切联系,做好协会的承接工作;主持召开会长会议商讨协会相关工作,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总结;统筹协会执行委员会的整体工作,组织、协调委员会各部门的工作,保证协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正常、有序开展;组织会长会议研究协会影响力发展的课题;主持制定每学年的“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周(月)”活动方案;代表协会参加协会对外活动;完成理事会交给的工作。

2、副会长:协助执行会长管理委员会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协调协会与二级学院心理类社团的关系;协助执行会长制定每学年的“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周(月)”活动方案,并负责与学校非协会指导部门(如,校党委宣传部、校后勤、校保卫处等)的联系,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完成理事会交给的工作及协助执行会长完成其它工作。

注:协会执行委员会内设会长会议集体决策协会重大具体工作。

3、秘书处:及时记录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负责整理保存协会相关资料,建立档案管理体系;负责协会会议和活动的考勤工作;负责协会财务工作;完成理事会、会长会议交给的其它工作。

4、学术部:负责组织协会学术活动,开展学术研究,配合理事会研究协会专业化发展的方向课题;指导协助协会其它部门开展专业性强的活动;完成理事会、会长会议交给的其它工作。

5、会员部:负责协会会员的管理,协调其它部门开展会员活动;完成理事会、会长会议交给的其它工作。

6、活动部:针对我校同学情况,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参与会长会议,协助制定每学年的“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周(月)”活动方案并负责组织策划该活动;完成理事会、会长会议交给的其它工作。

7、实践部:协助协会各部门具体操作协会各类活动;完成理事会、会长会议交给的其它工作。

8、外联部:负责协会在校内外的对外联络工作;与社会保持密切联系,寻求社会支持和赞助;完成理事会、会长会议交给的其它工作。

9、宣传、信息部:负责协会的宣传报道工作,树立协会积极形象;完成理事会、会长会议交给的其它工作。

10、《天使心灵》编辑部:由会长会议领衔,学术部、实践部、信息部三部联合负责组建。

编辑协会会刊《心语》(报纸),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二级学院联络部:由会长会议领衔,会员部、外联部两部联合负责组建。

主要负责管理协会分布在二级学院的会员,并力所能及地在专业上对我校二级学院的心理类社团提供必要地支持,帮助没有心理类社团的二级学院建立二级学院心理类社团。

学生朋辈心理互助组(一)协助学校管理心理咨询室;(二)代表协会参加含心理咨询内容地青年志愿者活动;(三)协助协会执行委员会开展的工作;1、组长:与校心理系、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和协会执行委员会保持密切联系,统筹安排小组各项工作;2、组员:完成小组承担的在校心理健康服务的工作,配合组长开展各项活动。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干部、干事工作考核评定细则(试行)(一)总则为规范协会内部管理,树立协会外部形象,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热情,促进协会成员间的团结合作精神,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本细则分干部考核和干事考核两部分。

本考核细则着重提出了评选“优秀干部”和“优秀干事”的条件。

对于未达到优秀条件的其他干部和干事的考评仍适用本细则,考核将依据这些成员达到条件的程度,评选出等级“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本考核工作由协会理事会负责。

(二)干部考核“优秀干部”的考核:协会对“优秀干部”的人数的比例不做硬性规定,协会干部包括协会理事会成员、协会执行委员会干部和学生朋辈心理互助组成员。

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其中自我考核占40%,理事会对其考核占60%。

优秀干部的必备条件:(一)能够积极开展工作,自觉维护协会形象,主动发展对外关系,不断提高协会的综合影响力。

(二)对待本职工作有整体规划,能够全面掌握并积极指导下属工作。

(三)能够较好地协调和其它部门的工作,善于发挥合作精神。

(四)在工作中,能够不断开拓出新,并努力把这些新思路成功运用到自己的工作中去,提高协会的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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