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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信息备案及监测监管要求PPT

四、补充耕地项目及指标的监测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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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纳入2019年储备补充耕地核查范围内的项目
全国纳入2019年储备补充耕地核查范围内的9.6万个项目,在7-9月期间,经过各省 份逐一反馈确认、提出举证意见、提供举证材料、部整治中心与各省份逐省对接,确认 项目处理意见,在部耕地保护监督司组织领导下,部整治中心、信息中心、规划院密切 协同配合下,目前进展情况如下:
15.净增水田面积:指项目竣工验收后增加的水田面积,减去项目实施中占用的原 有水田面积而计算出的净增加水田面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单位为公顷,保留小 数点后4位)
16.补充耕地利用状况:指利用统一的外业核查软件拍摄的反映验收后补充耕地利 用现状照片及视频,需实时定位拍摄并上传至备案系统。注意:照片视频要具有一定数 量,需从不同方位角拍摄以充分反映补充耕地地块的全貌情况。
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 信息备案及监测监管要求
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 2020年10月 • 西安
目录/Contents
01
系统总体情况
02
备案指标及技术要求
03
备案指标预检及技术规则
04
补充耕地项目及指标的监测监管要求
05
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案例
1 系统总体情况
一、系统总体情况
4
(一)系统建设的发展过程
2.项目主管部门:指项目计划、实施、验收的责任主体部门,包括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行 政主管部门,可按照项目竣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批复文件中明确的法人单位(承担单位)所属部 门填写;对于农民、企业和社会资本开展的项目,按照项目竣工验收的责任部门填报。
3.土地整治项目备案编号:指土地整治项目已报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备案、新增耕地 按规定拟用于占补平衡的,有关信息可通过填写土地整治项目备案编号,从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 系统中自动提取,无需重复填报。
耕地占补平衡系统

占补挂钩
省级用户
占补挂钩审核
占补挂钩审查
部级用户
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数据库
系统管理员定义系统权限
1、省、市、县(区)各级系统管理员可定义
和修改本级用户及用户权限
可定义的权限
占卜挂钩权限(省、市、县)
指标调整权限(省、市) 异地指标授权权限(省、市) 公告发布(省、市、县)
二、具体填报人员用户是由管理人员分配用
户权限所产生的
用户管理是用于地方管理员管理自身创建的
所有用户。
地方管理员登录后进入【系统管理】->【组
织机构管理】->【用户管理】-> 新增用户-> 点击【新增角色】按钮后弹出可供选择的角 色权限-> 赋予相应的权限。
操作界面如下:
增加用 户
设置用户 权限
占补挂钩后生成确认信息,作为建设项目申报和报备的必要
依据
系统总体六大功能
占补挂钩、核销及管理
查询统计 指标库管理 监测预警 系统管理 其他功能
系统框架
占补挂钩 县级用户
占补挂钩 查 询 统 计 指 标 库 管 理 监 测 预 警 系 统 管 理 其 他 功 能
市级用户
可以选择时间段进行指标库明细的查看
上级部门可查看下级部门的指标明细情况
国土资源部可以查看全国的指标明细情况
6、监测预警
为方便部、省及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占补平衡
日常管理的需要,系统提供部分监测预警功 能
占补平衡挂钩情况监测
对占补平衡挂钩工作是否按时操作的监测与提醒功能; 报备超期监测、核销超期监测。
在各级建设用地项目申报时,填报一书四方案有关内容,在本
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对策和建议

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对策和建议第一篇: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对策和建议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对策和建议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将保护耕地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写进了法律,并出台了一系列耕地保护措施,其中“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耕地保护措施。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实施对于遏制耕地锐减的势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实施,有效地增加了耕地面积,缓解了因建设占用及退耕造成的耕地压力,推动了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蓬勃发展。
但由于该制度建立时间不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有一些不够完善之处,最主要的是“占优补劣”现象突出。
一、存在“占优补劣”现象的原因分析1、耕地保护考核体系还不够完善。
虽然《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补充的耕地应与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国土资源部也相应出台了耕地质量评价标准,但各省对耕地质量评价尚未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耕地占补平衡的考核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
2、管理体制不健全。
当前,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开发整理事务的都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无经费来源,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福利、养老保险等经费无保障,不利于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开展。
3、缺少一批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队伍,影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和实施的质量。
4、受客观因素的制约。
一般建设所占耕地都是经营多年、土壤肥沃、自然条件较好的土地,而开发补充的土地大部分是未利用土地,自然条件不好,土层薄且土质贫瘠。
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问题。
按现行的政策,耕地开垦费必须全额上缴后,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形式拨付用于补充耕地。
现实中,存在拨付资金不足的现象,上缴的开垦费水田一般是10000元/亩左右,旱土是6000元/亩左右。
而拨付的资金仅是2000元/亩左右,并且所拨付资金还有部分用于必须的办公经费、交通工具、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开支,致使投入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严重不足。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启用新版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皖自然资耕函〔2020〕33号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启用新版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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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启用新版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
皖自然资耕函〔2020〕33号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为进一步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确保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真实可信,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4.0版本,以下简称“新版系统”)正式上线并运行。
为准确掌握新版系统应用要求,做好相关运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系统具备新增耕地报备入库、指标使用、后续监管等多种功能。
新版系统启用后,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与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不再有依附关系,在新版系统中进行项目备案并审核通过后,即可形成补充耕地指标。
二、因受疫情影响,新版系统未能如期上线,原计划的培训工作也未能如期开展。
新版系统上线后,原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将暂停使用。
请各地在新版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登录页面左侧对话框中,自行下载部录制好的视频讲课稿及用户手册,并认真学习掌握。
各地在使用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厅耕保处及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联系。
2020年4月16日
——结束——。
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耕地保护与占补平衡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根据省政府召开的全省耕地占补平衡相关资金审计问题整改及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会议精神以及《省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方案》《市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全面查清问题底数。
对照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综合运用遥感监测、资料核查、实地调查等手段,全面查清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存在的各类问题。
列明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式+责任制+销号制”模式整治。
(二)分类开展问题整改。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治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严肃纠正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有关要求,坚持以查促改、以改促管,坚持整治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建立健全土地整治项目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我市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工作走深走实。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一)整治范围。
主要排查2019年以来立项、验收的耕地占补平衡(含高标准农田1%)项目,在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5.0系统)完成及待备案的耕地占补平衡新增耕地项目,以及2019年以来已经实施的占用耕地的建设用地项目。
(二)整治重点。
根据上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重点聚焦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真实性、全程监管有效性、履职监督严肃性、资金管理规范性等四个方面,坚决清除存量,坚决遏制新增,坚决纠治顶风违纪,对发现的弄虚作假和敷衍应付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重点排查整改以下六类问题。
L占而不补问题。
违法建设占用耕地,未按规定查处和落实补充耕地;临时用地占用耕地,期满后未归还或复垦不到位。
整改要求:严格执行违法用地查处规定要求,对符合条件补办用地手续的,迅速落实资金、用地指标补办用地手续,消除违法用地状态;对无法补办用地手续的,特别是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管控区的,坚决予以拆除。
耕地占补平衡入库数据检查项分析

数据预检结果分为两种:
1.警告项:数据可能有问题,提示用户检查相关数据是否存在填写错误,无误
可继续填报。
(1)上图与备案耕地质量等别差值。
项目区与农用地分等定级数据叠加,耕地质量等别差值大于1。
(2)与允许建设区叠加。
项目区与土地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图层叠加,有重叠则提示用户。
(3)25°坡耕地面积。
项目区与土地利用现在数据的地类图斑叠加,计算出坡度级大于等于25°坡的耕地面积。
大于0则为警告。
(4)与采矿权叠加。
项目区与采矿权数据叠加,列出重叠项目清单和重叠面积。
(5)与土地整治叠加。
项目区与土地整治数据叠加,列出重叠项目清单和重叠面积。
(6)与新增耕地叠加,提质改造图斑与所有库中新增耕地数据叠加,列出重叠项目清单和重叠面积。
2.禁止项:禁止项目报入,需退回修改坐标。
(1)与自然保护区叠加。
项目区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叠加的重叠面积。
(2)与生态红线叠加。
项目区与生态红线叠加的重叠面积。
(3)与退耕还林叠加。
项目区与林草局的退耕还林数据叠加的重叠面积。
(目前数据未拿到)
(4)与新增耕地叠加,新增耕地图斑与所有库中新增耕地数据叠加,列出重叠项目清单和重叠面积。
(5)与建设用地审批数据叠加,项目区与建设用地审批数据叠加,列出重叠项目清单和重叠面积。
此外,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坐标上图后的面积与净增耕地面积的容差为0.01。
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指标

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指标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指标是指在农田建设过程中,决定建设规模和程度的重要标准。
这个指标是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依据,也是促进农田可持续利用的关键因素之一。
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指标是指在农田建设过程中,对不同区域的农田资源进行平衡考量,以保证农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通过对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状况、水资源情况、气候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确定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规模和程度,以实现资源占补平衡。
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指标是保证农田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的重要手段。
在实际建设中,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模和标准,确保资源的占补平衡,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农田生产的持续增长。
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指标有助于提高农田的生产力和经济效益。
通过合理的规划和布局,避免农田资源的浪费和过度开发,确保农田资源的充分利用,提高农田的生产力和经济效益,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指标还有助于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
在农田建设过程中,通过合理的规划和管理,保护土壤、水源和生物多样性,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减少农田污染和土地退化,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
总之,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指标是实现农田资源合理利用、提高农田生产效益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关键。
政府部门和农民应该加强对这一指标的意识和理解,合理规划和管理农田资源,促进农田可持续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不足347 字,继续完善】要实现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指标,首先需要充分认识到农田资源的宝贵性和有限性。
农田资源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对于实现粮食安全、保障人民生计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政府部门和农民应该加强对农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避免过度开发和浪费。
其次,需要充分考虑农田的生态环境和气候条件。
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和生态环境不同,适宜种植的作物和农业生产方式也不同,因此,在确定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指标时,需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以确保农田建设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耕地占补平衡相关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耕地占补平衡相关问题及其解决措施摘要: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以及各项工程的开展,一些耕地不可避免地要被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是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率、保证粮食产能的重要方法。
但是实践工作中也存在耕地占补平衡的整体性不足、实际效果不尽理想等问题。
耕地占补平衡是我国为保障耕地资源安全作出的应急性的补救式战略安排,因此,耕地占补平衡应当遵循国土资源空间规划的基本原则,加强用地置换的必要性评估,在此基础上选取最优方案。
关键词:耕地占补平衡;存在问题;制度优化;措施引言在城镇化及生态建设过程中,时常会涉及对耕地的占用,遵循占补平衡的原则,项目建设需要根据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实行相应的耕地占用补偿。
耕地占补平衡政策于1997年正式出台,随即推动了“耕地保护”在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独立成章,这是我国耕地保护的重要工具,也是落实“藏粮于地”、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方略。
耕地占补平衡实施以来有效遏制了工业化建设无序占用耕地,保障了城镇化建设用地需求,倒逼了存量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和布局优化,从而支撑了国家粮食安全。
所以,有效反馈占补平衡制度实施成效、系统优化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耕地农田占补平衡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口众多,对农田的合理开发和使用直接关系粮食产能。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工程建设涉及对耕地的占用,例如城镇住宅项目、水利项目等,都有可能途径耕地,因而必须综合考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城镇开发、生态环境建设的需求。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指出,国土空间规划要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
2019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也提出要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合理规划用地结构和布局,从而使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保证粮食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