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合集下载

2024年10月自学考试00233税法部分真题含解析

2024年10月自学考试00233税法部分真题含解析

2024年10月自学考试00233税法部分真题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实行加计扣除。

该加计扣除的标准是()(A)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工资100%计算(B)按照企业职工平均工资100%计算(C)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计算(D)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50%计算2、属于从量税的是()(A)增值税(B)土地增值税(C)耕地占用税(D)企业所得税3、世界上首创增值税的国家是()(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4、C【试题解析】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5、按照市场商品价格的涨落,对同一税目的货物,按照其价格的高低设定不同的税率,进口货物按其价格水平适用税率课税。

这种关税称为()(A)从价关税(B)市场关税(C)变动关税(D)滑动关税6、我国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所得税的依据是()(A)个体工商户条例(B)个人独资企业法(C)个人所得税法(D)企业所得税法7、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特征,是税收的()(A)形式特征(B)本质特征(C)私法特征(D)公法特征8、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非居民纳税人的是()(A)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未居住(B)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连续十年未居住(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百八十三天(D)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9、2017年11月19日发布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国务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D)国家税务总局10、在非房产税试点地区,应当征收房产税的房屋是()(A)部队营房(B)个人自住豪华别墅(C)国家机关办公用房(D)国有企业办公用房11、税收定义中“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不仅表明了税收的形式特征,而且揭示了税收的()(A)自然属性(B)社会属性(C)合意性(D)规则性12、采用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商品是()(A)啤酒(B)果酒(C)粮食白酒(D)薯类白酒13、提出“无代表则无税”口号的国家是()(A)法国(B)德国(C)英国(D)美国14、A15、税收概念中指明的纳税主体是()(A)国家(B)居民和非居民(C)国家税务机关和海关(D)财政部16、C17、关于税法性质的观点,通说认为税法属于()(A)公法(B)私法(C)社会法(D)公法兼社会法18、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实行加计扣除。

财税实务:安置残疾人员支付工资加计扣除备案事项

财税实务:安置残疾人员支付工资加计扣除备案事项

安置残疾人员支付工资加计扣除备案事项事项名称:begin-->安置残疾人员支付工资加计扣除备案事项end-->begin-->end-->办理机构:begin-->区县局、分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地址、时间、电话end--> begin-->end-->begin-->end-->begin-->end--> 受理方式:begin-->上门办理end-->办税程序:begin-->一、范围(条件)和时限(一)范围企业所得税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纳税人(二)条件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并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三)时限每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

对需要事先向税务机关备案而未按规定备案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二、纳税人提供资料(一)出示资料无(二)提交资料1.残疾人员名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有效的残疾人员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3.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为残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支付残疾人员工资的证明6.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备案表》(一式两份)7.《减免税备案资料清单》(一式两份)8.国家税务总局或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end--> 办理时限:begin-->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收到纳税人减免税书面备案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end-->收费标准:begin-->不收费end-->收费依据:begin-->无end-->办理依据:begin-->《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9〕981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京国税发[2009]2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京地税企〔2010〕39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管理问题补充的通知》京地税企[2010]40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部分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项目进行备案管理的公告》(2012年第2号)end-->begin-->end-->咨询电话:begin-->12366end-->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相关政策规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相关政策规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相关政策规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相关政策规定--残疾人工资(2013-02-28 15:32:53)转载?分类: 所属2012年度税收优惠办理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武国税函〔2009〕115号各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应按照武国税发,2009,31号文的规定要求,实施备案管理和后续管理。

二、企业应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前,向所属区局申请备案并报送下列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申请表》(式样见武国税发[2009]31号); (二)企业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三)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人支付工资的凭证复印件;(四)企业按规定为残疾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五)已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新税法关于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的规定-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新税法关于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的规定-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新税法关于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的规定-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

江西省鄱阳县某纸箱厂为民政福利企业,共有员工40人,其中残疾人员20人,由于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多年来生产经营一直保持稳中有升。

该厂谢厂长非常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新《企业所得税法》一通过,他就向税务专家老黄咨询。

老黄与他一同研究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内容。

优惠方式在转变
老黄提醒谢厂长,税收优惠的方式很多,不能把税收优惠简单理解为税收减免。

他建议福利企业应认真研究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内容,即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这一条实际上是含金量非常高的优惠政策。

相当于将以前的法规相关内容提升到了新《企业所得税法》中。

老黄说,新《企业所得税法》吸收了多年来税收改革与管理的经验成果。

因此福利企业研究优惠政策的变化也非常重要。

在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起草过程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下发了《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111号),在辽宁、上海、浙江、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等省市开展试点,在试点地区,福利企业取消了所得税免征和减征优惠,代之以加计扣除的方式。

按该文件规定,福利企业可按支付给残疾职工实际工资的2倍在税前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正是吸纳了这一试点经验。

虽然新《企业所得税法》没有。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23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一、政策概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二、主要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

三、条件或资格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二)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四、享受优惠方式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同时,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五、享受优惠时间汇缴享受六、留存备查资料。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

57、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
事项内容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费用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
所需资料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一式二份)
2、工资支出情况表、民政管理部门盖章的安置残疾人员花名册(或残疾证、伤残军人证)复印件(一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办结时限
七个工作日
回复文书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结果通知书》
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1、“税收优惠事项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各类税收优惠事项的名称,如浦东新区新办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等。

2、“税收优惠类型”包括免税收入、减免税、降低税率、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抵免、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再投资退税等。

3、“税收优惠期限”指按照文件规定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的期限。

4、“税收优惠依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5、本表一式二份。

“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

“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

一、何谓“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100元,正常情况下企业税前可以列支100元的工资费用。

但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并完成相关备案,就可以税前列支200元的工资费用。

何乐而不为呢!二、满足“条件”1.残疾人员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残疾人员的范围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实践中,企业安置的残疾人员应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就是满足条件的关键之一。

2.企业与残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限制财税[2009]70号(注1)明确条件之一,企业应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目前,税务机关未强制要求企业备案时提供与安置的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但您一定不能忽视了这个条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企业需要为残疾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财税[2009]70号还明确指出,企业需要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还需要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实践中,税务机关会要求企业提供为残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和支付工资的证明材料哟。

4.企业需要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税务机关有可能向企业索取残疾人员岗位安排资料,并现场查看企业是否具备安置残疾人员的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核查残疾人员是否实际在岗工作。

建议企业还是要予以关注。

满足上述“条件”还不够,每年还需要根据要求,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相关备案等确定企业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工资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工资加计扣除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梳理收录了2023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50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一、享受主体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工资加计扣除政策。

二、优惠内容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三、享受条件1.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2.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四、享受方式上述政策免于申请即可享受。

五、政策案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六、政策案例A 企业2022年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工资10万元,符合享受安置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的条件,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10万元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还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即在税前共可扣除20万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表格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表》,3份
(二)资料
1.已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2.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的工资证明
4.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情况证明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应于企业年度纳税申报前最迟不超过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备案申请。

附送资料注意事项:
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表”应双面打印(一式叁份)。

二.附送资料为复印件的应注明“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一项资料复印件超过1份的还应加盖骑缝章。

三、“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表”中“报备项目情况说明”栏应按备案表“填表说明”第五点四个小点要求填写。

四、备案表部分栏目内容已打印,不要修改填报。

以下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表表样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表
编号:
纳税人识别号:所属年度: 金额单位:元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报备按照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

本填表说明打印在表格背面。

二、一个纳税人同时备案多个优惠项目的,应按事项分别备案。

纳税人分支机构涉及的优惠项目,由总机构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表一式三份,受理后一份退还给企业留存、一份随同附列资料归档、一份留办税服务厅定期分项目装订成册后备查、。

四、纳税人应使用A4纸报送资料,按附件所列顺序逐页编号并装订。

凡报送的资料属于复印件的,纳税人应注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五、报备项目情况说明:
1、分优惠项目说明享受优惠的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2、分优惠项目说明会计核算水平,能否准确划分优惠项目与非优惠项目的收入、成本、费用。

3、涉及分支机构的优惠项目,总机构还应填报分支机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4、上一年度所得税优惠享受情况。

六、减免(优惠)种类,可选填:
(1)高新技术企业减免(2)小型微利企业减免(3)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4)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5)安全生产设备投资额抵免(6)从事农林牧渔业免征所得税、(7)从事农林牧渔业减半征收所得税、(8)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项目投资经营所得(9)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10)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11)创业投资企业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12)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13)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1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15)国债利息收入免税(16)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17)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优惠(18)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19)特殊重组(20)其他减免。

2、减免(优惠)原因:符合相关税收政策享受减免
3、征前减免方式选择:按幅度(6、7、8、9项优惠在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备案时选择、18项在取得资格备案时选择),按额度(1、6、7、8、9、18项在年度汇算申报备案时选择;3、
4、
5、10、11、12、13、14、、15、1
6、17项备案时选择)、优惠税率(1项在取得资格备案时选择、2项在年度汇算申报备案时选择)
4、减免幅度、额度、优惠税率:按幅度的选择1(免税)、0.5(减半征收)、0.9(18项在取得资格时填写)、其他(优惠幅度/原幅度);按额度的选择依法纳税调整减少额、抵免税额(3、4、5项);按优惠税率的选择:0.15(1项在取得资格时填写)、0.2或0.1(2项选择填写)、其他按实际执行的优惠税率填写。

5、有效期起止:
6、
7、
8、9项优惠在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备案时填写涉及的相关优惠年度、
1项、18项优惠在取得资格备案时填写证书有效期起止、其他事项的报备填写汇算享受优惠的当年。

6、减免税政策依据:明确注明依据的各项相关优惠政策的文号及条款序号。

七、纳税人自主依法选择选用减免(优惠)项目,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进行减免税(优惠)申报。

八、纳税人享受减免税(优惠)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