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加计扣除部分是否包括扣缴的五险一金
残疾人保障金最新政策2024怎么计算

残疾人保障金最新政策2024怎么计算残疾人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策的不断调整,2024 年残疾人保障金的计算方式也有了新的变化。
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一说。
首先,咱们得明确残疾人保障金的计算公式。
2024 年,残疾人保障金的计算公式一般为: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这里面,“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 1 年以上(含 1 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这个比例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不会低于 15%。
比如说,某个地区规定的比例是 16%,那用人单位就得按照这个比例来安排残疾人就业。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这可不是用人单位自己说了算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人数,要经过残联部门的审核确认。
残联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对用人单位申报的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核实和认定。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这个是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的。
接下来,咱们通过一个具体的例子来看看怎么计算。
假设某企业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为100 人,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为15%,该企业上年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为 1 人,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8 万元。
那么,该企业 2024 年应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计算如下:首先,计算应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100×15% = 15(人)然后,计算差额人数:15 1 = 05(人)最后,计算保障金年缴纳额:05×80000 = 40000(元)所以,这家企业 2024 年应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为 40000 元。
相关政策规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相关政策规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相关政策规定--残疾人工资(2013-02-28 15:32:53)转载?分类: 所属2012年度税收优惠办理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武国税函〔2009〕115号各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应按照武国税发,2009,31号文的规定要求,实施备案管理和后续管理。
二、企业应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前,向所属区局申请备案并报送下列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申请表》(式样见武国税发[2009]31号); (二)企业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三)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人支付工资的凭证复印件;(四)企业按规定为残疾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五)已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23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一、政策概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二、主要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
三、条件或资格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二)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四、享受优惠方式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同时,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五、享受优惠时间汇缴享受六、留存备查资料。
凡人说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之——“五险一金”的计算确定

凡人说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之——“五险一金”的计算确定写在前面: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进一步激励企业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但是在执行过程中,除了需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以下简称“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以下简称“财税〔2018〕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以下简称97号公告)等文件规定的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执行外,其中的一些具体的细节,还需要进一步依法甄别。
之一:人员人工费用中的“五险一金”如何计算确定?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公告”),对财税〔2015〕119号文和总局2015年97号公告中有关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进行了修正和明确。
其中第一项规定,“人员人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并就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范围,工资薪金的计算范围和研发费用分摊方式进行了明确。
《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对于企业来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都存在两类缴费(存)人,一是企业,一是职工个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05.11•【文号】税总函〔2018〕175号•【施行日期】2018.05.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优惠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政策的通知税总函〔2018〕1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印发了《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
现就税务系统贯彻落实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义继续降低残保金征收标准,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费减负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关切的积极回应。
各地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征收残保金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中央决策精神,准确把握《通知》要求,务求使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保障残疾人合法就业权益。
二、认真学习宣传政策,促进政策顺利实施负责征收残保金的税务机关要组织政策学习培训,促进征缴双方正确理解执行政策。
要积极配合财政、残联部门通过互联网站、移动客户端、新闻媒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政策,并结合征管解释辅导政策,力求使用人单位广为周知,从而保证政策顺利实施。
三、及时调整征管系统,确保征管有序高效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政策衔接,及时调整征管系统参数配置,确保系统运行顺畅。
残疾人工资薪金加计扣除

残疾人工资薪金加计扣除一.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薪金可以据实扣除,同时可以按实际支付额加计扣除100%。
二.加计扣除的条件:
1.必须与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安置就业
2.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薪金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3.必须按月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4.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5.由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必要的设施。
财税【2009】70号
三.因加计扣除残疾人工资薪金使得主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数,是否可以帐务上生产经营亏损结转到以后年度弥补?
答:
国税函【2009】98号:没有提及。
但应当遵循一致性原则,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弥补。
残疾人保障金计税依据

残疾人保障金计税依据
残疾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从生活中缺乏一些必需物资到被社会歧视等等。
国家为了保护残疾人的基本权利,可以通过提供残疾人保障金的方法来帮助他们。
关于残疾人保障金的计税依据,可以有以下几点总结:
一、残疾人保障金的发放原则
残疾人保障金的发放,原则上以具有法定残疾或经政府医疗机构鉴定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程度为依据,对满足认定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保障金支持。
二、残疾人保障金的计税依据
残疾人保障金属于国家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财产性收入,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纳入计税项目,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是残疾人保障金的所有收入,都应当纳入有关企业所得税计税范围。
三、残疾人保障金计税方法
残疾人保障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扣除法计算,把税负减至最低限度。
具体来说,残疾人保障金应先扣除一定金额的基本支出,确定应税所得额,然后在此基础上按照一定的税率计算纳税额,具体税率按照规定计算即可。
最后,在残疾人保障金的发放和计税方面,应秉持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残疾人以最有利的方式获得有效的收入支持。
希望通过残疾人保障金的发放,能够最大限度地解决残疾人所面临的经济
困难,使他们在残疾人群体中也能缓解生活压力,得到更好的发展。
智能纳税管理习题答案(申建英)项目五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

工程五企业所得税纳税实务一、单项选择题1-5D D C B C6-10D B DA B二、多项选择题1-5A B C、A D、BC D、A B CD、A B D6-8 B C D>A BC、A B CD三、判断题N x N NN义N N四、业务题L解析:(1) 2020年度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4 700x5%o=23.5(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为45.6万元,两者取小值23.5万元。
2021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5000X5%0=25(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为60万元,两者取小值25万元。
(2) (a)=0=9000000(b) =50 000000=30%(c)=15 000 000=0(d) =100000=100 000(e)=-100 000=02 .解析:(1)扣除限额=(2 000+35)x l5%=305.25(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实际发生额350万元,所以准予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305.25万元(2) 2019年度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 000+35) x5%= 10.18 (万0元)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为60万元,两者取其小为10.18万元所以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是1018万元(3)捐赠支出扣除限额=160x l2%=19.2(万元)直接向曙光小学捐赠2万元不可税前扣除,所以准予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为10万元。
(4)应纳税所得额=160+(350-305.25) +(100-10.18)+2+ 5= 301.57(万元)(5)应纳税额=30L57x25%-28=47.39(万元).解析:(1)当年的会计利润=8 000—5100+700-100-800-1800-200+150+180-130-200=700(万元)(2)研究开发费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300X75%=225(万元)(3) 80x60%=48(万元)〉(8000+700)x5%0=43.5(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43.5 (万元)因此,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43.5= 36.5(万元)(4)广告费扣除限额=(8 000+700)x l5%=l 305(万元)因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 500—1305= 195 (万元)(5)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0万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加计扣除部分是否包括扣缴的五险一金?
∙税种:企业所得税
∙来源: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日期: 2013-04-26
∙引用文档:法规(2)篇 ,问答(0)篇
【正文】大中小
问题描述:
问: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加计扣除部分是否包括扣缴的五险一金?
问题答复: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规定:“一、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因此,可以加计扣除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五险一金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