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税法要如何处理

合集下载

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而税收征管法则是规范税收征管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的重要法律。

近日,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税收征管法的修订,旨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制度,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征求意见稿在多个方面进行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理念和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信息化时代,税收征管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征求意见稿充分考虑了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的发展,加强了对涉税信息的管理和利用。

明确规定了税务机关有权获取和使用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涉税信息,同时也规定了信息提供者的义务和责任。

这将有助于打破信息孤岛,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精准化,有效防止税收流失。

纳税人权益保护是此次修订的重点之一。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善了纳税服务制度。

规定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和辅导。

同时,对于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等也进行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规定,为纳税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税收征管程序也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和规范。

征求意见稿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环节进行了梳理和完善,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要求。

例如,在纳税申报方面,规定了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进行申报,并对逾期申报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税款征收方面,强调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同时也规定了税务机关不得违规多征、少征税款。

法律责任的规定更加严格和明确。

征求意见稿加大了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违法成本,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

对于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不仅规定了罚款等行政处罚,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保障税收征管工作的公正、公平。

税收责任法

税收责任法

税收责任法税法主体的违法责任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违反法定义务,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说来,税法主体承担的主要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例如,纳税主体违反其依法纳税的义务,从事偷税、欠税、抗税等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应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纳税人违反有关税务管理方面的义务时,应在限期内履行义务,否则将被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又如,征税主体违反其依法征税的义务,违法擅自决定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应依法撤销其违法决定,改按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征税,并由该征税机关主体的上级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如果征税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应对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行政处分。

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的具体责任承担,体现在税法、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之中。

为了优化税法的实效,保障征纳双方的权利的实现,许多国家都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法律责任。

这也是体现税法严肃性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违法纳税人的法律责任(一) 纳税人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税务管理制度包括税务登记、账簿及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等具体制度,违反这些具体制度规定,多属一般违法行为,纳税人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违反税务登记、账证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如果纳税人有下述行为:(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查;只要具备其中的一种行为,税务机关即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亦依照上述规定处理。

另外,纳税人违反法律规定,在规定的保存期限以前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税务机关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收执法资格模拟考试试题

税收执法资格模拟考试试题

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一、单选题(共25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选Array项中只有一种选项是最符合题意的,请将对的选项的标号填在括号内。

)1.下列各项中,()是构成税收实体法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最重要标志。

A.课税对象B.税目C.计税根据D.税率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获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获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合用普通计税办法的项目预征率为()。

A.1% B.2%C.3%D.5%3.张三将一辆自己使用过的原值为8000 元的摩托车出售,获得收入4160 元。

下列说法对的的是()。

A.缴纳 80 元的增值税B.免征增值税C.缴纳 240 元的增值税D.缴纳 160 元的增值税4.某建筑公司承揽了一项工程项目,该项目合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项目竣工后获得不含税销售收入 100 万元,其中 30 万元的工程分包给另一建筑公司。

红星建筑公司这笔业务的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

A.100 万元B.70 万元C.130 万元D.30 万元5.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普通纳税人。

1 月发生下列业务:8 日销售高档化妆品 400 箱,每箱不含税价 600 元;15 日销售同类化妆品 500 箱,每箱不含税价 650 元。

当月以 200 箱同类化妆品与某公司换取精油。

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元。

A.103500B.104250C.207000D.2085006.根据消费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A.无醇啤酒B.电池C.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运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D.汽车轮胎7.某烟花厂受托加工一批烟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成本30000 元,该厂收取加工费10000 元、代垫辅助材料款 5000 元,没有同类烟花销售价格。

该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元。

A.6000 B.6750C.7941.18D.202508.出售旧房及建筑物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时,其扣除项目金额中的旧房及建筑物的评定价格应按()计算。

第十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 《税法》ppt

第十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  《税法》ppt
1、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2、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 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延至5年。 对偷、抗、骗税的,不受期限限制。
三、税款征收制度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 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三、税款征收制度
(六)税款的退还和追征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 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息。
二、税款征收方式
1、查定征收 2、查验征收 3、定期定额征收 4、代扣代缴 5、代收代缴 6、委托代征
三、税款征收制度
(三)税收保全措施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 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 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 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 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 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税收征管法》的遵守主体和权利义务的设定
(一)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权利: 2.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义务: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税务登记管理

我国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科技信息2008年第26期SCIENCE&TECHNO LO GY INFORMATION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完善及新的税收制度的贯彻实施,税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对促进我国现代化建设,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增强综合国力起着重要作用。

但我国各类税收行为主体,采用违反现行税法或违背现行税法的立法精神等手段,导致实际征收入库的税收收入少于按照税法规定标准计算的应征税收额的各种税收流失现象依然客观存在。

因此,分析我国税收征收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并拿出对策是当前亟待解决现实问题。

一、我国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一)税收法律体系不健全1.从税法立法的形式结构来看,占主体地位的并不是税收法律,而是税收行政法规。

这样,政府既是税收利益的获得者,也是国家职能的履行者,由此可能会导致立法不公。

2.从税法立法的层级来看,现行税法体系的法规内容不完整,层次不清。

一个完善的税法体系,其规范内容应当涵盖有关税收的各个方面,并形成不同的效力层级。

而我国处于第三层级的税种法有待加强。

根据现行税制原本应当有23个税种法,但目前仅有《个人所得税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其余的都是条例。

从立法主要内容看,现行税法存在不合理之处,操作性比较差。

例如,增值税的视同销售的规定、关联企业转移定价的规定,在实际税收征管中操作难度相当大。

另外,税收结构也明显不能适应目前的经济水平,例如增值税税制设计相对目前我国社会发展水平明显落后,造成实际税负过高,挫伤了纳税人的积极性。

而涉外税收的一些间接优惠政策同样存在缺陷,使外资企业便于进行逃税、避税活动,导致国家税款大量流失,也导致企业之间税负不公。

(二)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问题1.税源监控存在问题,纳税申报不实。

从现行税制管理运行机制上看,税源监控的最大问题就是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一方面,税务部门掌握的政策信息多,而纳税人知道的少,形成政策信息不对称,给纳税人带来不便;另一方面,纳税人对自己的经营业绩了如指掌,而报给税务机关的信息却不全,使得税务机关处在被动的征税地位,造成大量漏征漏管户的存在。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概述•税收征收管理流程•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制度•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税收征收管理案例分析目录定义与特点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体系宪法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依法征税公正执法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原则登记流程登记内容税务登记账簿设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等账簿,并确保账簿真实、准确、完整。

凭证管理纳税人应当建立健全凭证管理制度,确保凭证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资料。

账簿凭证管理申报时间申报内容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征收方式税款征收方式包括查账征收、核定征收、代扣代缴、委托代征等。

征收流程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征收方式,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征收。

税务检查检查类型检查内容税务登记制度定义确保税收征管的顺利进行,防止逃税、漏税行为的发生。

目的登记内容申报内容包括应纳税种、税额计算、应纳税款等。

定义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税收法律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的书面报告的行为。

目的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税收违法行为的产生。

纳税申报制度010203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规定报送资料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资料和申报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规定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法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VS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违反税法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法定权限徇私舞弊案例一:某公司偷税案总结词详细描述总结词违法逃税,声誉受损要点一要点二详细描述某明星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未如实申报其演艺收入,并利用各种手段规避缴纳税款,最终被税务机关依法查处,并被处以罚款、补缴税款、滞纳金等处罚,同时其声誉也受到了严重损害。

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有那些税务人员法律责任

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有那些税务人员法律责任

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有那些税务人员法律责任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有那些? 我国税收征帐机关主要是税务。

财政,海关等部门,{征管珐]只适用于由税务局征收的那一部分。

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根据征管法第60条和细则9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者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恶习者可处2000---10000元罚款。

民事法律责任属不属于税务违法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履行职务时须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违反民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民法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总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虽然代表着企业从事各项活动,具有整体意志的属性。

但同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本身是自然人,作为自然人有着自己的个人利益,有着为私利行事的可能。

当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着整个企业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时候,很难追究其作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

因为当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企业与其他主体发生法律关系的时候,民事责任是由企业来承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仅仅是企业的代言人而已。

但这并不是说企业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揭开法律面纱”即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况下,企业法定代表人需要和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新《公司法》第20 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这里虽然是说股东应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企业法定代表人基本上都是公司股东,故企业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不是股东,但是代表股东履行职责,若发生上述行为,法定代表人作为国有投资股东指派的管理人员,其行为存在过错,也是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的。

法定代表人参与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关于修订《税收征管法》的若干建议

关于修订《税收征管法》的若干建议

关于修订《税收征管法》的若干建议华税律师事务所【编者按】我国的税收征管法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并逐步趋于完善的过程,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于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修改,并在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修订。

但是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纳税人权益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加,修改税收征管法的呼声越来越强。

2015年1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结合税收法律实务中的问题以及自身对《税收征管法》修订的期许,针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意见,现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

现在,我们截取华税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的部分修改意见与读者分享。

一、建议修改第一条修订意见稿第一条:“为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建议修改为:“为了提高纳税遵从度,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修改理由:税收征管以及制定税收征管法的主要宗旨应当是提高纳税遵从度。

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也都是为了不断提升纳税遵从度。

在本条加上“为了提高纳税遵从度”这一句话,不但可以提升对立法宗旨的概述,也作为整部法律立法的指导和纲领。

修订意见稿第九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税收诚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促进税法遵从。

”建议修改为,“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税收诚信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促进税法遵从。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修改理由:应把税务总局的文件《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提升为国务院的条例,内容包括纳税信用信息采集、纳税信用评价、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确定和发布、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税收失信的认证、税收信用修复以及失信惩戒等相关内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ips】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税法要
如何处理
税收征管法,顾名思义是对税收的征管进行管理规范的法律。

但是有这样一种情况,在税务机关工作的工作人员自身也违反了税法。

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就会涉及到很多问题,相对就很麻烦了。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税法要如何处理
1.税务机关或其他机关违反规定擅自作出开征、停征或减、免、退、补税以及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的,应撤销其决定,补征应征未征税款,退还不应征收而征收的税款,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前、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税务机关擅自改变税收征管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的,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
撤职的行政处分。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法涉嫌犯罪行为的,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税务人员如不移交司法机关,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5.税务人员勾结、唆使或者协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税、妨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