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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搬迁管理办法---副本

易地搬迁管理办法---副本

化隆县昂思多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相关要求和《化隆县人民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发展改革5部门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承担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具体管理职责。

第三条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遵循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效原则,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建设与管理。

第二章搬迁对象及模式第四条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主要包括三部分群体:1.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省上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乡中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缺乏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扶贫成本过高、就地脱贫无望区域和年人均纯收入在国家规定贫困线以下的农牧民。

2.生活在水源涵养林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沙沿线受荒漠化威胁严重地区,退牧还草工程禁牧区等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土壤侵蚀模数长江上游在2000吨/平方公里·年以上、黄河中上游在5000吨/平方公里·年以上区域的农牧民。

3.生活在地质灾害频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地区需要避险搬迁的农牧民。

第五条易地搬迁应以整村、整社搬迁为主。

第三章安置区选择及安置模式第六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必须是水土资源能满足搬迁农牧民生产生活需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通过必要的扶持建设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且有带动搬迁农牧民脱贫致富产业的区域。

第七条主要安置模式:1.从山梁沟壑区及地质灾害严重地区向交通便利、基础条件较好的水川地及塬台地建点集中安置。

2.依托中小型水利工程,通过合法开发荒地或利用农场闲置地集中安置。

3.依托县城、小城镇、中心村集中安置。

第八条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用地应纳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统一布局、集中连片。

坚持节约用地、少占耕地、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

第九条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用地利用荒地、戈壁、废弃地、闲散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可以无偿划拨方式供给;占用耕地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管理办法

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管理办法

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管理办法为精确度确保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程质量,落实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质量检测等单位质量责任,规范质量监督管理这些行为,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要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易地扶贫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方案,兴山县住房和建设局的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局质量监督管理。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统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自觉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质量责任和权利,严格执行重点项目强制性标准,对工程质量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本方案所称的质量监督管理,是指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单位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质量检测等对应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的行政执法行为。

二、监督工作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3、《省建筑消费市场管理条例》;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使第5号);5、《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鄂建〔2021〕79号);6、省《易地公共安全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7、现行建筑工程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及设计文件。

三、监督工作程序1、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在,应到低质量监督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填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报监资料。

2、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后,监督机构按工程具体情况确定项目监督组,具体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3、项目监督组根据监督工作相关依据及工程具体实际情况编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明确监督要求、监督抽查重点、频次及相应监督方式,并与工程开工前进行监督工作交底,并下发《工作计划》。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1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1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管理,确保搬迁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切实解决贫困人口的住房困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以下简称安置点)是指经过认定的贫困户所迁移至的新居住地。

第三条安置点的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建设”的原则。

第二章安置点规划建设第四条安置点的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划,充分考虑搬迁群众的就业、教育、医疗等基本需求,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安置点应具备良好的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设备,同时要配备完善的消防、保洁、安全等服务设施。

第六条安置点应当有充足的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广场、休闲场所等,以满足搬迁群众的社交和娱乐需求。

第三章安置点使用与管理第七条安置点的使用权属于搬迁群众,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居住期限不限。

第八条安置点实行物物交换、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搬迁补偿,保障搬迁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第九条搬迁群众在安置点居住期间享受与原居住地相同或者相近的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

第十条安置点建立自治管理组织,搬迁群众通过民主选举选聘村居民委员会和居民代表,实行集体自治,并根据需要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第四章安置点维护与服务第十一条安置点的维护工作主要包括环境卫生、消防安全、设备设施维护等方面。

第十二条安置点的卫生保洁由专门的保洁人员负责,每天定时进行清扫、垃圾清理等工作。

第十三条安置点应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消防设备,并举办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搬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安置点应提供快速、便捷的维修服务,及时处理搬迁群众的设备设施问题,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第五章安置点监管与评估第十五条安置点的监管由负责民政、住房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安置点的评估主要包括搬迁群众的居住满意度、生活质量评价等方面。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实施细则由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2023关于易地搬迁的政策文件

2023关于易地搬迁的政策文件

2023关于易地搬迁的政策文件2023年1月第一节:引言易地搬迁是我国解决贫困地区居民住房、教育、医疗和就业问题的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推进易地搬迁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此政策文件。

第二节:政策目标1.通过易地搬迁,确保贫困地区居民能够得到更好的居住条件,改善生活环境。

2.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良好的教育、医疗和就业机会。

3.确保搬迁居民能够顺利融入新的社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第三节:易地搬迁政策1.文件适用范围本政策适用于所有易地搬迁项目,包括自然灾害易地搬迁和扶贫搬迁项目。

2.合理安排搬迁计划政府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搬迁计划。

在决策过程中,应广泛听取搬迁群众的意见,并确保其参与度达到最大化。

3.提供住房保障搬迁后,贫困地区居民应提供适宜的住房条件。

政府将加大住房建设力度,提供财政补贴和土地使用优惠,确保搬迁群众能够顺利安居。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将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供电力、供水、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

同时,注重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包括教育、医疗、社区文化等方面的支持。

5.优先就业政策政府将制定优先就业政策,鼓励企业和机构在易地搬迁地区设立工厂、企事业单位等,提供就业机会。

同时,加强职业培训,提高搬迁群众的就业能力。

6.保障教育和医疗资源政府将加大对易地搬迁地区教育和医疗资源的投入力度,确保搬迁群众能够享受到基本的教育和医疗服务。

加强学校和医院的建设,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教育和医疗服务。

7.加强社会保障政府将加大对易地搬迁地区社会保障工作的力度,确保搬迁群众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福利。

完善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提高贫困地区居民的生活保障水平。

第四节:保障措施1.监督机制政府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易地搬迁政策的落实。

对于违反相关政策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2.政策宣传政府将积极开展易地搬迁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民众对政策的认识度和参与度。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易地扶贫搬迁是我国扶贫工作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搬迁贫困户到良好的生活环境中,提高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

为了保障易地搬迁安置点的管理和运营,在此,制定以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易地搬迁作业的质量和效率,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建设、管理和操作。

第三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应按照“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应以农户为主体,旨在提供稳定的生产生活条件,并加强社区建设,提升贫困地区的整体发展水平。

第五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建设和管理应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二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规划和选址第六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规划应充分考虑搬迁户生产生活需求,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设定合理的规模。

第七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选址应符合以下原则:(一)地处交通便利、资源丰富的地区;(二)地处生产发展潜力大的地区;(三)地理环境安全、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

第八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选址应与搬迁户原有居住地保持合理距离,方便他们继续从事原有的生产活动。

第九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规划和选址应充分征求搬迁户和当地居民的意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建设第十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建设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建筑的结构稳定、材料安全,并符合相关的建筑规范。

第十一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建设应注重节能环保,采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第十二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应配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如道路、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等,满足搬迁户生产生活的需求。

第十三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建设应充分考虑搬迁户教育、医疗、就业等需求,配套建设学校、医院、就业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

最新贫困户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

最新贫困户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

最新贫困户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国家扶贫政策,为贫困户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特制定了最新的贫困户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
本办法适用于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置点的建设与选择
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扶贫规划,制定贫困户搬迁安置方案,并选择建设安置点。

安置点应符合以下条件:交通便利、用地合理、临近基础设施、安全卫生、便于后续发展等。

第三章安置资金和保障
县级财政应列支搬迁安置资金,用于安置点建设。

另外,还需要给予安置点的贫困户适当的生活保障,包括住房、就业、医疗等
方面的支持。

同时,还需加强对搬迁户的帮扶和引导,使其尽快融
入新环境。

第四章安置点管理
安置点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由负责人负责,协助搬迁户
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同时,还需建立安全监管制度,确保搬迁
户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章安置点的维护和更新
县级政府应定期对安置点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另外,注意收集搬迁户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安置措施。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办法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

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办法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第一条所有集中安置点入住对象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且家庭无房或住危房,或居住在不适宜人居住的地方。

第二条所有安置对象必须建新拆旧,家庭无房的必须在村里公示,老屋是共屋脊住房的必须与村签订代管协议,否则必须屋为耕地。

第三条所有的安置对象必须按时搬迁入住,不准只拿钥匙不搬迁或搬而不住,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第四条所有安置点必须明确专管的村干部和公益性管理人员,做到人员公示、职责公示、考核公示。

其中,村干部的职责为: 1、对安置点的各种事务负总责,加强与镇的联络沟通,宣传有关的工作政策和纪律,加强对安置对象的教育与培训,加强对公益人员的管理和领导。

2、及时处理安置点内的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安置点运行管理中具体问题。

3、与镇易迁指挥部一起搞好安置点工具房和公共用房的建设,租赁并分发好安置户的菜地,确保需要的都能分到,耕种到位。

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 1、协助村干部处理安置点的事务,向村干部及时汇报安置点的水,火、电、路、灯等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

2、搞好安置点的环境卫生,加强对绿化和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避免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泼乱丢,特别是公共厕所要打扫干净。

3、建立安置对象的信息管理台账,认真填写管理日志。

4、协助村干部处理好安置对象生产生活等方面相关事务,搞好安置点的团结和睦。

第五条安置对象基本要求 1、服从村干部和公益性人员的管理,注意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

2、搞好相互之间的团结,和睦相处,个人外出和重大事项,相互之间的矛盾要及时向村干部报告。

3、所有的生产生活物资要放进工具房,摆整齐,不准影响安置点整体形象。

4、不准私搭乱建,破坏现有房屋的结构,不准举债装修,超标准装修。

5、在安置点分有菜园地的住户,必须种好菜,不准荒芜菜园。

第六条所有的安置对象进安置点后与原村原组的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原有的生产生活资料不变,申报各项国家惠农政策,办理相关证照需通过原村组办理。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1)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1)易地扶贫搬迁是中国政府为实施精准扶贫政策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帮助贫困人口远离贫困地区,获得良好的生活和发展条件。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管理办法对于保障搬迁户的权益,推进扶贫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一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的草案,详细规定了安置点的管理要求和相关政策措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管理,加强贫困人口搬迁后的生活保障和发展支持,根据国家有关扶贫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管理工作,包括安置点的选址、规划设计、建设管理、配套服务等方面。

第三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应优先选址在相对发达的地区,确保搬迁户能够获得更好的生活条件和就业机会。

第四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搬迁户可以平等享受安置点提供的公共服务和扶持政策。

第二章安置点选址和规划设计第五条安置点的选址应充分考虑搬迁户的意愿和就业需求,以及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的分布情况,避免过度集中和资源浪费的问题。

第六条安置点的规划设计应注重人文关怀,绿化环境,合理规划公共设施和居住区,确保搬迁户具备基本生活条件和社区支持。

第七条安置点的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搬迁户的文化、习俗和传统产业,鼓励保留并发展当地特色产业,促进搬迁户就业增收。

第三章建设和管理第八条安置点的建设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并在建设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第九条安置点的建设应注重住房质量和工程安全,严禁使用劣质建材,确保搬迁户的住房安全和居住环境的卫生整洁。

第十条安置点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确保安置点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安置点的管理机构应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提供搬迁户需要的各类服务和帮助。

第四章配套服务和社区建设第十二条安置点应配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网络等,保障搬迁户的基本生活需求。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2)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2)易地扶贫搬迁是中国精准扶贫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将贫困地区的群众安置到更加发达的地区,解决了他们的住房、就业和教育问题,为他们提供了更好的发展机会。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管理是保障扶贫政策有效实施的关键环节,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以下是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管理办法的详细介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管理,确保扶贫政策的有效实施,维护受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是指面向贫困群众实施安置政策的场所,包括住房、基础设施配套以及公共服务设施。

第四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划、精确选址、统筹建设、分类管理、动态调整。

第五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

第六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管理工作应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第二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选址与规划第七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选址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地理位置方便,交通发达,便于群众出行和就业创业。

(二)基础设施完善,水、电、气、路等公共设施齐全。

(三)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充足。

(四)环境优雅,空气质量良好,生态保护良好。

第八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规划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

第九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规划应注重环保和生态建设,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十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规划应注重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为搬迁群众提供便利和优质的生活环境。

第三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建设第十一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建设应按照规划要求和标准进行,确保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建设要注重节能环保和资源回收利用,积极推行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应用。

第十三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建设要注重群众参与,建立民主决策机制,听取搬迁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易地搬迁后续管理方案

2024年易地搬迁后续管理方案一、引言。

乡亲们!咱们好多人都经历了易地搬迁这个大好事儿,从原来不太方便的地方搬到了现在这个崭新的家。

但是呢,搬过来可不是就完事儿了,后续管理就像给这个新生活打补丁、加润滑油,得好好弄一弄,这样咱们的日子才能过得更红火、更舒心。

二、管理目标。

1. 安居乐业。

咱们的目标啊,就是让每一个搬迁户在新的地方能安安心心地住下来,就像在老家里一样自在。

有活干,有钱赚,孩子能好好上学,老人能安心养老。

2. 社区和谐。

大家来自不同的地方,现在住在一个社区里,就得像一家人一样,互相帮忙,不闹矛盾。

要营造一个和谐、温暖的社区氛围,让大家都乐意在这里扎根。

三、具体管理措施。

# (一)就业帮扶。

1. 就业培训。

了解搬迁户的就业需求和技能情况。

就像咱们要做一件衣服,得先量量尺寸一样。

看看大家以前都干过啥,想干啥,有没有啥特长。

根据需求和市场情况,开设各种就业培训课程。

比如说,现在城里对家政服务需求大,咱们就开家政培训课;建筑行业缺人,就搞建筑技能培训。

培训的时候,找那些有经验的老师傅来教,保证大家能学到真本事。

2. 就业推荐与岗位对接。

跟当地的企业、工厂、商家都建立联系。

就像拉关系一样,不过这是为了给大家找工作的好关系。

把咱们搬迁户的情况介绍给他们,看看有没有适合的岗位。

定期举办招聘会。

把企业都请到咱们社区来,让大家可以面对面地跟老板谈工作,像相亲一样,双方看对眼了就成。

# (二)社区建设与管理。

1. 基础设施维护。

咱们新社区的那些路啊、水电设施啊、路灯啥的,都得定期检查维护。

安排专人负责,就像给社区请了个管家一样。

要是发现哪里坏了,得赶紧修,不能让这些小问题影响大家的生活。

设立维修反馈渠道。

要是哪家的水龙头坏了或者路灯不亮了,大家可以方便地告诉我们。

可以是打电话,也可以是在社区微信群里说一声,我们马上就派人去处理。

2. 社区文化建设。

设立社区文化室。

里面放些书、棋牌啥的,让大家有空的时候可以去看看书、下下棋,丰富一下业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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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易地扶贫搬迁_避灾扶贫搬迁规范管理办法
易地扶贫搬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避灾扶贫搬迁规范管理,推进全市避灾扶贫搬迁工作规范化,全面提升避灾扶贫搬迁工作水平,根据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建房资金筹措方案和陕南移民搬迁工程有限公司运行机制的通知》和《进一步做好陕南陕北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立足市情实际,结合相关工作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从落实生命至上、避灾优先的安全工程,改善生存条件、加快脱贫致富的扶贫工程,保护自然环境、推进和谐发展的生态工程,实现住有所居、提升生活质量的安居工程,促进人口聚集、推进城镇化的先导工程的战略高度,不断深化对避灾扶贫搬迁工作的认识,科学定位,统筹安排,高点规划,推动避灾扶贫搬迁工作向“建设管理项目化、搬迁群众主体化、搬迁规划体系化、建设主体市场化、购房关系合同化、质量监管全程化”转变,全面提升避灾扶贫搬迁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三条做好避灾扶贫搬迁工作,要坚持四条原则:1.坚持把避灾扶贫搬迁工程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有力抓手,注重与统筹城乡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一体的人口布局、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的有机衔接,为实现搬迁得出、稳得住、能就业、快致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助推农业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

2.坚持集中安置为主,政府主导,县级统筹,科学规划,企业运作;实行市县统筹谋划,一盘棋部署,一体化布局,分年度实施。

3.坚持安全至上、节约集约、适度规模、抓大缩小、基础配套、xxx久安,统筹市域、县域搬迁布局规划,鼓励搬迁对象进城入镇住社区,推进跨区域安置。

4.坚持因户施策,工作到人,实行以户定建、以户定业、以户定扶,确保搬迁群众住的称心、服务跟进、增收有门。

第四条避灾扶贫搬迁要紧紧围绕提速度、强管理、重配套等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着力抓好落实。

第二章对象认定
第五条搬迁对象类型。

凡符合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扶贫、生态或工程移民(符合搬迁条件)五种类型之一的农村群众,即可确定为避灾扶贫搬迁对象。

搬迁对象依照类型分别由县区发改、国土、水利、扶贫和民政等主管部门审定。

第七条审核程序。

按照本人申请--村张榜公示、向群众反馈确认后上报--镇政府初审、张榜公示向村组反馈后汇总上报--县区张榜公示、向下反馈实施的“三上三下、三级公示、三榜定案”审批程序,张榜公示期为7天,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八条避灾户、危居贫困户、特困户是搬迁安置的重点对象,要按照“避灾户优先、危困户倾斜、特困户交钥匙”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确定搬迁方式和搬迁时序,实施有序的梯次搬迁。

对避灾户要优先实施搬迁。

危居贫困户搬迁要采取政策倾斜、干部包抓等办法加大支持,加快搬迁。

特困户主要采取“交钥匙工程”,即由政府负责建设5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供特困户无偿居住,周转使用,产权归公。

对五保和孤寡老人等特困户还可以通过入住敬老院(敬老院安置不能超过当年特困户安置总任务数的40%)、调剂闲置房、能人托养等方式进行妥善安置。

避灾户、危居户和特困户安置户数每年不低于总搬迁任务的30%、20%和10%。

第九条鼓励搬迁群众进城入镇,跨县区、跨镇办、跨村组集中安置。

对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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