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制度规定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制度规定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1. 引言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方对原始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的一种管理机制。
由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不可预见的情况,需要对原始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签证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2.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定义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是指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对原始设计方案进行修改,以应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需求变化。
签证的目的是确保工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对变更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3.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流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1. 变更需求的提出变更需求的提出通常由施工方、监理方、业主方或设计方提出。
提出变更需求时,需明确变更的原因、目的、范围和影响,并提供相应的技术和经济分析。
3.2. 变更申请的审批变更需求的申请通常需要经过审批程序,包括评审、审批和批准等环节。
相关的审批机构要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查,评估变更对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3.3. 变更方案的制定一旦变更申请被批准,设计方需要制定相应的变更方案。
变更方案应详细描述变更的内容、原因和影响,并进行相应的技术和经济分析。
设计方还需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变更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接受性。
3.4. 变更方案的审查制定好的变更方案需要经过审查程序,由监理方、业主方和其他相关方进行审查。
审查的目的是确保变更方案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和标准,并评估变更对工程进度、质量和成本的影响。
3.5. 变更方案的实施一旦变更方案得到批准,施工方需要根据变更方案进行相应的实施。
实施过程需要按照变更方案进行调整和控制,并及时记录相关的变更信息和变更成果。
4. 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管理为了确保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有效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变更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或团队进行管理,明确各个角色的职责和权限。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办法1. 目的:确认合理的工程变更与签证程序,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与签证的费用。
2.范围:适用于所有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工程变更及签证项目。
3.职责:3.1.工程部是签证实施的见证部门。
3.1.1.工程主管对变更及签证实施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及说明原因。
3.1.2.部门经理负责变更及签证工程量的审查。
3.2.计划部是签证及变更的审核部门。
3.2.1.预算员对变更及签证进行费用核算。
3.2.2.部门经理负责变更及签证费用的审查。
3.3.公司主管副总负责变更及签证的最后审批。
3.4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变更及签证费用调整财务概预算。
2. 程序:4.1.工程变更4.1.1.工程部对施工图纸中存在的较大设计问题,及时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由副总召集设计、工程、预算、财务等人员,分析问题原因并确定变更措施。
为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在公司规定的费用以内,对一般性问题,工程部可以直接确定变更措施。
4.1.2.工程部委托设计院出设计变更或发出工程变更指令。
4.1.3.主管副总审核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指令,并下发给工程部和计划部。
4.1.4.预算员根据变更单确定核实变更费用,经部门经理审查后,将结果制定汇总表送财务部和主管副总。
4.1.5.主管副总对计划部提供的变更汇总表进行最后审批。
4.1.6.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变更费用调整财务概预算。
4.2.签证4.2.1.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主管要及时进行确认,认真核实签证工程量及详细说明施工工艺及实施情况。
4.2.2.签证单一式五份由监理、工程主管及部门经理三人共同签认,并加盖部门公章确认。
4.2.3.点工签认4.2.3.1.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认点工形式出现。
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管副总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2.3.2.点工计价参照当时当地定额站人工价规定,若按定额站规定进行施工有难度,经部门经理认可,以书面形式在签证单上写明原因、工作内容,由预算员、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员共同商定单价。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管理规定一、前言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对于建设项目来说,是常见的管理活动。
设计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与设计文件不符合或不满足实际施工要求的情况,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的活动。
工程洽商是指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合同各方对工程进展和技术问题进行交流和协商的活动。
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现场对于设计文件的变更进行确认和登记的活动。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的达标,有必要对项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进行管理规范。
二、项目设计变更管理规定1.变更管理程序(1)变更需求提出:由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负责人提出变更需求,并以书面形式向总包单位提出。
(2)可行性分析:总包单位应对于变更需求进行可行性分析,并评估变更对工期、造价和质量的影响。
(3)变更评审:总包单位应召开相关人员评审变更需求,分析各项影响因素,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
(4)设计变更编制:总包单位根据评审结果,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
2.变更管理原则(1)合理性原则:设计变更应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进行。
(2)效益原则:设计变更应在保证施工效益的前提下进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4)特殊性原则:设计变更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殊性进行,避免盲目变更和不必要的设计修改。
三、工程洽商管理规定1.应洽商事项范围(1)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方案制定。
(2)工程进度的调整和变更。
(3)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变更。
(4)合同履行中的其他问题。
2.洽商方式(1)召开工程洽商会议:由总包单位组织召开,邀请各方参会,并在会议上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和讨论。
(2)书面洽商:一些问题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洽商和沟通,各方在书面文件上签字确认。
3.洽商结果确认(1)洽商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各方在文件上签字确认。
(2)洽商结果反映到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中,并进行合同的修改和注册。
1.现场签证程序(1)需求提出:由项目经理或其他相关负责人提出变更需求,并书面向总包单位提出。
10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程序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程序1、乙方对于甲方正式发出的变更、签证,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保证工程的质和进度要求;2、关于变更、签证办理的约定2.1、甲方发出的变更、签证单,应加盖甲方指定的印章;乙方出具的要求甲方结算价款的变更、签证单,如果没有甲方指定的印章,甲方将不予结算费用;2.2、甲、乙双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样如下:(甲方印章式样)(乙方印章式样)2.3、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填制的变更、签证单都应使用后附的标准表格,否则甲方可以不予审核费用,乙方可以不予接受;2.4、《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中发包人项目工程负责人签发的内容不会也不应涉及:价款确认、合同解释、承包人违约行为判定等内容;即,发包人项目工程负责人签发的如有涉及价款确认、合同解释、承包人违约行为判定等内容的任何明示或暗示均不应作为结算依据。
2.5、甲、乙方均应对变更、签证通知单连续编号、妥善保存;甲、乙双方都应设置变更、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
3、关于变更、签证计价及结算的约定3.1、变更、签证的计价严格执行如下条款条款:3. 1.1.与《合同造价预算/工程量清单》中相同的分部分项工程子项或备用单价,执行《合同造价预算/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综合单价或备用单价;相近或相似子项,则参考其综合单价或备用单价进行计价。
4. 1.2,《合同造价预算/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分部分项工程子项,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建筑装饰、安装工程等计价定额及其相应计价规定,材料价格依据2017年7月份郑州市造价信息中准价格(混凝土、钢筋、电缆、人工价格除外),计取施工图预算基价后,按照合同预算所确定综合取费及税金进行计取,措施费用均不再进行计取。
计算规则为:签证变更价款二施工图预算基价*(1+综合取费)*(1+投标报价中的营改增税率)5. 1.3.在《合同造价预算/工程量清单》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中没有合适的子项套用时,按“市场比价,合理低价”的原则由甲方核定。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一、设计变更管理办法1.变更管理的原则(1)本办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以确保工程设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2)变更管理的原则包括合法性、科学性、公开性、平等性和及时性。
2.变更管理的程序(1)设计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等,并附上相关的技术资料。
(2)项目经理、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对变更申请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变更。
若需要变更,则进行详细的技术计算和评估,制定变更方案。
(3)变更方案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讨论通过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4)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时进行变更的实施。
3.变更管理的责任和权限(1)设计单位负责监督并执行设计变更的工作,保证变更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2)项目负责人或工程师负责制定变更方案,保证变更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变更的实施,并保证变更的安全性。
(4)主管部门负责对变更方案进行审批,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二、工程指令管理办法1.工程指令的定义(1)工程指令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解决工程实际情况变化或问题,给施工单位发出的指示,要求其根据指令进行相应的调整。
(2)工程指令必须是书面形式,并注明发起人、执行人、目的、内容和要求等。
2.工程指令的程序(1)工程指令的发起人提出指令,明确指令的目的和内容,并签字盖章。
(2)施工单位收到指令后,解析指令的目的和内容,并进行技术计算和评估。
(3)施工单位根据指令的要求,调整施工计划和方法,并进行相应的措施。
(4)施工单位将调整后的计划和方法报送工程指令的发起人,征求其意见。
(5)工程指令的发起人审核施工单位的调整方案,并及时给予反馈。
3.工程指令的责任和权限(1)工程指令的发起人负责明确指令的目的和内容,并确保指令的执行。
(2)施工单位负责根据指令的要求进行调整,并保证调整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地产公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地产公司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一、总则地产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满足用户需求,可能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一定的变更。
为了规范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管理,提高工程变更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制定本办法。
二、设计变更管理1.设计变更的主体设计变更主要由地产公司的工程部门负责,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设计单位共同参与,相关部门协助。
2.设计变更的程序(1)项目负责人提出变更需求,并形成变更申请;(2)设计单位接收变更申请,分析变更的技术、经济影响,并出具评估报告;(3)评估报告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给工程部门进行审核;(4)审核通过后,由工程部门向设计单位下达设计变更指令;(5)设计单位按照设计变更指令进行方案变更,并及时与项目负责人和工程部门沟通;(6)变更方案形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和工程部门共同审批,并进行文件备案。
3.设计变更的管理原则(1)设计变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且必须满足项目的实际需求;(2)设计变更必须明确变更的目的、内容、范围、影响和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措施;(3)设计变更必须经过科学性评估和合理性审核,确保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4.设计变更的记录和归档地产公司工程部门负责设计变更的记录和归档工作,包括变更的原因、审批意见、变更的履行过程和结果等。
设计变更的文件和资料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档,并在项目完工后进行总结和归档。
三、现场签证管理1.现场签证的主体现场签证主要由工程部门负责,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与,相关部门协助。
2.现场签证的程序(1)项目负责人提出现场签证需求,并形成签证申请;(2)签证申请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提交给工程部门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后,由工程部门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下达现场签证指令;(4)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照现场签证指令进行任务分工和施工组织,并及时与工程部门沟通;(5)签证工作完成后,由工程部门进行验收,并进行相关文件备案。
深圳某地产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深圳某地产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引言为规范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现场签证的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设计变更管理1.1 设计变更原则变更应遵循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则。
1.2 设计变更流程变更申请:由项目部提出变更申请,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及预期效果。
审核评估:设计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技术审核,成本部门进行成本评估。
决策审批:变更申请经项目总监、总工程师和公司管理层审批。
变更通知:审批通过后,由设计部门向相关方发出变更通知。
实施监督:项目部负责变更的实施,并监督变更质量。
1.3 设计变更记录所有设计变更应详细记录,包括变更内容、原因、审批过程和实施结果。
2. 工程指令管理2.1 工程指令分类工程指令分为强制性指令和建议性指令。
2.2 工程指令发布指令由项目总监或授权人员发布,明确指令内容、执行标准和完成时限。
2.3 工程指令执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指令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2.4 工程指令反馈施工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反馈,项目部负责协调解决。
3. 现场签证管理3.1 现场签证定义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对工程量或施工内容进行调整的书面确认。
3.2 现场签证流程签证申请:施工单位提出签证申请,说明签证原因和内容。
现场核实: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现场核实签证内容。
签证审批:审批通过后,由项目部向施工单位发出签证通知。
签证记录:所有签证事项应详细记录,包括签证原因、内容、审批过程。
3.3 现场签证监督项目部负责监督签证事项的实施,确保签证事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4. 管理办法的实施与监督4.1 实施责任项目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
4.2 监督机制公司设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4.3 考核与激励将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纳入项目部和施工单位的考核体系,对优秀执行者给予奖励。
结语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现场签证的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密级:内部中铜企字【2013】第25号签发: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一、目的..................................................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原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适用范围..............................................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概念..............................................................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设计变更..............................................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工程(甲方)指令......................................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现场签证..............................................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章办理原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章部门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技术、设计部..........................................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工程管理部.........................................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提高设计变更的质量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管理。
第三条设计变更是指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方案、技术要求、施工条件等原因的变化,需要对原设计文件进行调整、更改的行为。
第四条施工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现场,为了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临时下达的指令或文件。
第五条设计变更和施工现场签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应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七条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签证应按照事先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设计变更管理第八条发生需要设计变更的情况时,项目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确认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编制设计变更报告。
第九条设计变更报告应包括变更内容和理由、技术要求、预估影响、变更后的设计方案等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十条设计变更报告应提供给项目负责人审批,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的设计变更工作。
第十一条设计变更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相关人员应按照变更后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设计变更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变更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的文件和资料应及时归档,作为工程建设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章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第十四条发生需要施工现场签证的情况时,项目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确认签证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签证应包括签证的内容和理由、工程影响、签证方式和措施等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签证应提供给施工现场负责人进行批准,经批准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的施工工作。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签证规范流程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签证工作规范流程
1、设计变更
现场设计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于需设计变更的内容情况邮件上报,发送项目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成本工程师、合约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设计师编制设计变更单,格式参考(附表1)。
设计变更编制后三日内完成相关人员签字,并下发给供应商。
2、工程指令
现场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于需工程调整的内容情况邮件上报,发送项目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成本工程师、合约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工程师编制工程指令单,格式参考(附表2)。
工程指令编制后三日内完成相关人员签字,并下发给供应商。
3、工程签证
工程师督促供应商根据我司下发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于一周内上报工程签证,签证单格式参考(附表3)。
签证明细格式不做要求,由供应商自主编制,要求规格、型号、单价等内容清晰,参考合同清单。
工程师对于签证工程量进行审核,成本人员对于签证单价及签证总金额进行审核,由项目负责人、合约负责人审核确认,相关人员签证后,下发给供应商。
4、签证的线上流程及归档汇总
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签证完成后,交于工程秘书,走K2线上流程。
工程秘书对以上资料归档,并实时更新签证汇总表(附表4),每月25日前编制设计变更/工程指令月度报表(附表5))。
每月发送给工程部、项目部、合约部负责人,并抄送分公司经理、运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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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进一步统一规范集团开发建设项目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工作,以确保其稳妥、有序、高效运作,特制订本办法。
二、原则1、集团公司负责本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2、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集团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
第二章概念一、设计变更1.1概念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单位发起,工程管理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交由承建商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内容的技术经济文件。
1.2主要内容1.2.1经设计院修正的原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1.2.2由于建设单位经设计院同意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1.2.3由于工程部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或由于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应客户要求提出变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二、工程(甲方)指令2.1概念工程(甲方)指令是指建设单位发起,由工程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2.2主要内容2.2.1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2.2.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如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或其他变更事项;2.2.2经双方协商一致,导致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减少的事项;2.2.4合同之外的零星用工事项。
2.3工程联系单:特指由施工方发起,以书面形式申请或磋商合同事宜的外来文函,它由工程部统一负责接收、登记及回文,并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处理意见(格式见附件)。
三、现场签证3.1概念是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承建商申报的设计变更和工程(甲方)指令工作完成情况或工程量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按来源分为因设计变更类签证、因工程(甲方)指令类签证。
第三章办理原则1、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设计变更及工程(甲方)指令的下发、审批、签证结算实行严格的权限审批,超过权限范围的签字一律无效;2、事前审批原则:要求设计变更(除结构类变更外)及工程(甲方)指令(除特急工程(甲方)指令)均需事前经过估价与审批程序方可实施,禁止事后补办手续。
3、一单一算原则:一份签证办理一份结算。
4、完工确认原则:设计变更及工程(甲方)指令完工后,承建商、监理部、工程部、成本部在签证单上必须完成签字盖章确认;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完成签字盖章确认。
5、统一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统一标准表格。
6、原件结算原则: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7、时间限制原则:发包单位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第五章流程及审批注意事项一、设计变更、工程指令1、流程1.1、流程说明:公司应根据以上工程(甲方)指令及设计变更的下发流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审批细则;各流程审核或审批人最长处理时间为2工作日。
1.2、流程图设计变更下发流程备注:必须执行的结构类设计变更是指:由设计院下发的涉及结构构建布置、标识、尺寸、配筋、强度等变化的结构类设计变更。
工程(甲方)指令下发流程2、审批注意事项2.1、设计变更及工程(甲方)指令的下发流程,分别详见流程图1及流程图2。
应根据以上工程(甲方)指令及设计变更的下发流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审批细则;各流程审核或审批人最长处理时间为2工作日。
2.2、设计变更及工程(甲方)指令审批注意事项2.3、公司应使用设计变更及工程(甲方)指令的网上审批系统,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保证资料的可追溯性;审批流程完成并通过审批后,由工程部下发相关单位并存档;2.4、工程部在发起设计变更单、工程(甲方)指令单时,若因本专业变更导致其它专业需要一同变更的(如因墙体位置改变导致水电管线移位),应知会相关部门,共同拟定工作内容。
2.5、工程部在填写设计变更单、工程(甲方)指令单时应无歧义完整表述,以便于成本管理部费用估算、公司决策以及承建商实施。
2.6、无特殊情况,成本管理部的费用估算应有计算过程;成本人员在对变更及指令费用进行估算时,对措词不清,结算时易引起分歧、纠纷的变更或指令单有权退回经办人重新填写,以避免引起歧义。
2.7、对于预估造价调减或存在责任扣款的设计变更与工程(甲方)指令,项目工程师应及时跟踪、落实、核定减少的具体数额,工程部、成本管理部应建立专门扣款台帐并共享,以便签证结算时扣减。
2.8、设计变更或工程(甲方)指令内容涉及责任扣款时,必须在文件中注明责任单位,并抄送责任扣款单位。
2.9、所有设计变更单及工程(甲方)指令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F1/2/3),并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时间、发生部位或范围、变更(甲方)指令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相关图纸说明、下发单位、抄送单位(特别是存在责任扣款时)等。
2.10、设计变更单下发时,必须对原设计在现场的实施情况给予注明。
2.11、设计院直接下发的设计变更单应以工程通知单或设计处理卡经由会签审批后方可下发。
二、现场签证1、流程图现场签证下发流程2、办理的要求2.1、工程部应将签证办理的流程知会各承建商;同时起草合同时,应将》纳入,作为合同补充协议执行;2.2、对签证内容项的规定限制:予以签证工程量只体现返工及图纸无法表达的零星工程、用工等,上述调整所涉及的其余内容均应依据设计变更及图纸办理结算,杜绝签证内容与设计变更及图纸之间存在重复计量。
2.3、监理部和工程部工程师的签署要求为:清晰、明了,在不需要补充其他资料的前提下,可以准确的计算出该签证单的造价费用及责任单位;在有准确图纸可以计算工程量时,监理和项目工程师可以不必确认工程量,但必须确认施工图纸的准确范围,并在图纸上签名确认。
2.4、办理的时间要求:2.4.1、承建商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签证,监理单位收到报送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工程部在监理完成审核后3个工作日,成本部审核期限为5个工作日,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工作,并在后1个工作日完成下发手续。
2.4.2、工程部对监理部的完成时间负责,具体措施可在合同中规定对承建商和监理部的奖罚措施。
2.4.3、甲方成本部一般在每月25日前完成截止上月25日已办理的签证的乙方所报签证结算申请造价书审核并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生效。
3、签证确认注意事项3.1、任何现场签证文件都不得在该事项实施前预先办理(属拆除、土方或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情形除外),承建商申报的签证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工程量或完成情况等必须由承建商、监理单位、工程部在完工后共同现场计量办理签名确认手续。
3.2、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签证,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确认,必要时应使用拍照等技术手段作为依据;土方工程的签证,必须提供土方施工前后由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土方方格网图。
3.3、设计变更的内容完全按文件要求施工完毕时,只需要确认完成的事实;设计变更文件只部分完成时,应注明完成的内容与范围;当无法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直接计算出工程量,应直接在签证单中确认相应的工程量。
3.4、监理部和工程部工程师在对承建商报送的签证中的工作内容、发生工作量进行确认时,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并确保无歧义,禁止使用“情况属实”等模糊词语;禁止签署有关单价或总价。
3.5、做到现场签证办理的三方共同见证、同步会签;同时并应逐步完善对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换填、拆除、隐蔽及现场措施等)的现场签证监控措施,对以上部位的签证确认应附齐能反映现场实施前后对比变化的实时照片。
3.6、对承建商报送的签证文件须附齐与基础资料,应由设计、工程、成本部门的预先会签,统一对签证的处理意见后再行正式签署确认,避免签证文件上出现甲方各专业不同的处理意见。
3.7、工程部对签证的必要性及数量负责,并具备可复查性;成本部对签证的金额及属性负责,,并具备可复查性。
3.8、工程联系单、指令、通知、知会、会议纪要、会审记录、技术措施方案等过程文件不能单独作为有效的计量依据,其现场实施情况及发生的实际工程量须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方共同核实,按约定的要求办理现场签证后方为有效。
4、签证结算注意事项4.1工程部应认真审核承建商申报的各种工程计价资料,禁止未经审核就将承建商资料移交成本部,项目部须对审核移交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严谨性、完整性负责。
4.1.1及时性要求――完工验收后1个月内,工程部须完成对工程资料的审核并移交成本部。
4.1.2真实性要求――所有资料应为原件(合同经济条款除外)。
4.1.3严谨性要求――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的工程资料,不得纳入移交的结算资料范畴。
4.1.4完整性要求――工程管理部应严格审核资料完整性,并着重审核承建商报送的资料中是否完整地包含了涉及违约金、罚款、工程内容减少、负签证等文件。
4.2 成本部接收资料后应复核资料的完备性、严谨性,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项目工程师,项目工程师应及时整改。
严禁成本部未履行资料复核程序,直接接受资料进行结算计价工作。
4.3 签证结算金额确定后,对于存在第三方责任扣款的,成本管理部应将该费用知会给工程部相关人员,相关人员收到信息2个工作日内发违约索赔通知单给相关责任单位。
4.4 具体负签证的处理方式,正式的扣款通知单由项目部发起经办后交由成本签收、存档、登记并负责扣回,预扣款可不经由成本人员会签,由项目部视情况确定取消或转换为正式的扣款通知单。
扣款应考虑在进度款中执行,以加大对违约方的处理直接感受,但应避免在结算中重扣。
4.3 签证结算文件的编号由成本管理部负责编制和归档,编号规则为“合同号-流水号”,并建立电子文档台帐;原件返还承建商,以便合同结算申报报送原件。
第六章附件一、附件一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单说明:1、编号方法:专业代号+处理卡顺序号。
2、专业代号:建筑A;结构C;暖通空调H;给水排水W;电气E;通信信息I;园林环境L。
二、附件二设计变更审批单填写说明:1、有选择内容栏可直接在□内划勾确认即可;2、所有栏目如审核、批准人直接签字即表示同意认可。
三、附件三工程(甲方)指令单(一般)指令单号:四、附件四特急工程指令单(口头备忘)项目:日期:年月日五、附件五工程指令审批单(非设计变更类)序号:注:工程指令提出原因可由工程部填写,应附提出部门的相关邮件。
六、附件六现场计量实时记录表重要提示:1、表中所列内容仅限于作为对现场原始数据进行记录的备案,签证事项能否成立及计量结果的确定应按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2、此表作为对现场原始数据进行记录的统一有效格式,应由三方在现场共同确认,其原件留存于建设单位,其余单位各执复印件留底。
七、附件七工程现场签证单八、附件八文件会签处理意见审批表注:1、该表适用于施工单位的来函(如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单、零星报价单等)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