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实施状况分析
全面推进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

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资源的需求和供给矛盾日益加剧。
为了保障粮食安全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其中包括耕地占补平衡项目。
该项目旨在保持耕地总量稳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进展1.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立项2018年,国家明确提出了推进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目标和任务,各级政府积极响应,积极筹措资金,并制定了相关实施方案。
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规划范围。
2.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建设情况自项目立项以来,各地通过土地调查评估、审批占补指标、选址规划等工作,全面推进了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建设。
截至目前,各地累计完成耕地占补平衡项目XXX平方公里,完成进度达到XX,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3.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成效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新开发的耕地与被占用的耕地面积基本持平,耕地质量得到有效保护,农业生产能力得到提升。
项目建设过程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民利益保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 存在的问题在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中,仍然存在耕地占补指标审核不严、土地开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导致一些耕地补平不补实,耕地质量得不到有效保护的情况。
2. 改进措施为解决以上问题,需要加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监督和管理,严格审核占补指标,规范土地开发建设行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 强化政策宣传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政策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2. 加大项目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资金投入,推动项目建设取得更大的成绩,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 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农村耕地占补平衡情况汇报

农村耕地占补平衡情况汇报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耕地占补平衡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对我所在地区的农村耕地占补平衡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汇报。
首先,我调查了我所在地区的耕地资源情况。
经过实地走访和数据统计,我发现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张,农村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而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耕地补种。
这导致了农村耕地资源的不断流失,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生计。
其次,我调查了一些地方政府的耕地占补政策执行情况。
我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在耕地占补方面存在着政策执行不力的问题,导致了耕地占补不平衡的局面。
一些地方政府在进行土地征收时,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耕地补种,甚至存在着违规占用耕地的情况。
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耕地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在调查中,我还发现了一些地方政府在推进农村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中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果。
他们加大了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力度,加强了对耕地占补政策的执行,促进了农村耕地占补平衡的良性发展。
这些地方政府通过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加大对耕地占补政策宣传力度等措施,有效地保护了农村耕地资源,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生计保驾护航。
综上所述,农村耕地占补平衡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我将继续密切关注这一问题的发展变化,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促进农村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顺利进行。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大对农村耕地资源的保护力度,加强对耕地占补政策的执行,为农村耕地占补平衡问题的解决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实施困境以及如何突围

“在耕地占补平衡上玩虚的是很危险的,总有一天会出事。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
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其中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是依据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矛盾、确保耕地总量实现动态平衡的重要举措。
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对于守住耕地资源底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耕地非农化需求日益增长,地方在实施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过程中逐渐出现补充数量不到位、补充质量不到位问题。
有调研发现,当前多地存在“好地搞建设、劣地搞农业”“种草种树不种粮,基本农田为他用”“数据失真打架,制度缺失监管弱”等典型问题。
“在耕地占补平衡上玩虚的是很危险的,总有一天会出事。
”现行的耕地数量平衡已经在理论解释、信息获取、实施监管、工程技术等多方面远远滞后于实践管理需求。
如何科学认知耕地占补平衡政策,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完善政策体系并强化监督实施,已成为我国耕地保护制度转型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安全、资源安全的重大战略需求。
1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实施存在多重严峻挑战单一目标的耕地数量平衡导致优质耕地快速流失2001—2015 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达 6000 多万亩,超过同期建设占用和自然灾害损毁耕地面积之和。
客观来说,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在控占、制补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是,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优质耕地大多靠近城镇边缘,无力对抗城镇的蔓延进程;而补充耕地往往相对偏远、配套设施不完善、水土条件差,其质量普遍低于被占用耕地,耕地边际化问题突出。
地方占而不补、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整补零、占水田补旱地等异化现象由点及面、普遍存在,特别是花了很大代价建成的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也被成片占用。
作为快速发展的代价,已经损失的优质耕地难以重建,因此单纯依靠数量平衡难以阻断优质耕地继续流失。
耕地“红线”不仅是数量上的,而且是质量上的。
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落实的现实困境与完善对策

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落实的现实困境与完善对策目前,以县为单位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途径存在“占优补劣”、过分依赖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后期管护缺失、违背自然规律的过度开发、“易地占补”难以监管等诸多现实困境,应围绕回归建设用地单位的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主体和国土部门行使耕地保护监管本位职能这一核心,以所占耕地产能为依据,按照阶梯费率形成的耕地复垦费来倒逼用地单位加强耕地保护,同时,把土地整治作为耕地补充的实施平台,通过加强对土地整治效果的监督、确保耕地产能的占补平衡来体现国土部门对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落实的监管职能。
标签: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落实;现实困境;完善对策一、引言面对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确实保护耕地资源、保障粮食安全是我国的基本战略需求,耕地占补平衡是落实耕地保护战略的一个基本政策,自1997年中央首次提出实行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钩的政策后,该政策内容在实施之中不断得到完善,并由“先占后补”“边占边补”发展为现在的“先补后占、占水田补水田”,强调要在数量和质量上实现占补平衡。
耕地占补平衡政策作为建设占用耕地的重要补救手段,在我国耕地保护中发挥出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建设对耕地的占用,也作为我国土地管理上的一次深刻变革,在观念上逐渐强化着人们的耕地保护意识。
“三分政策、七分落实”,目前耕地占补平衡在具体实施中却发生了异化,主要以县为单位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实施途径,多停留在耕地数量上占补的平衡,“占优补劣”现象普遍,难以有效地抑制建设对优质耕地的占用,导致我国耕地总体质量存在下降趋势,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及其实施途径,切实落实“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政策的社会呼声日益高涨。
因此,系统分析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中的种种现实困境,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及其实现途径具有积极意义。
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中的现实困境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设计初衷是要通过增加占用耕地的建设成本,倒逼建设主体尽量不占或少占用耕地,但在实际落实中,建设用地单位并不直接承担耕地的补充任务,而多是象征性地交纳一定的复垦费,具体耕地补充责任通常由县级政府承担,并最终落实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耕地占补平衡的工作总结

耕地占补平衡的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我国耕地资源面临着不断减少的压力。
为了保障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我国积极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努力实现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在这一过程中,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积极行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各地政府加大了对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强了对耕地占用和补充的管理。
通过建立健全的耕地占补平衡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掌握耕地资源的动态变化,有效防止过度占用耕地和不合理补充耕地的现象。
其次,政府加大了对违法占用耕地的打击力度,严格执行耕地占用审批制度,对违法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和追究责任。
这些举措有效地遏制了非农建设对耕地资源的侵占,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另外,政府还积极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土地利用率,通过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减少对耕地资源的需求,从根本上缓解了耕地资源的压力。
在农业部门的积极努力下,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然而,也需要看到,目前我国耕地资源的总量和质量依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未来,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推动农业现代化,实现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
这需要政府、农业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共同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对策和建议_调研报告

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对策和建议_调研报告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对策和建议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将保护耕地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写进了法律,并出台了一系列耕地保护措施,其中“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耕地保护措施。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实施对于遏制耕地锐减的势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实施,有效地增加了耕地面积,缓解了因建设占用及退耕造成的耕地压力,推动了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蓬勃发展。
但由于该制度建立时间不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有一些不够完善之处,最主要的是“占优补劣”现象突出。
一、存在“占优补劣”现象的原因分析1、耕地保护考核体系还不够完善。
虽然《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补充的耕地应与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国土资源部也相应出台了耕地质量评价标准,但各省对耕地质量评价尚未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耕地占补平衡的考核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
2、管理体制不健全。
当前,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开发整理事务的都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无经费来源,办公经费、人员工资、福利、养老保险等经费无保障,不利于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开展。
3、缺少一批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队伍,影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和实施的质量。
4、受客观因素的制约。
一般建设所占耕地都是经营多年、土壤肥沃、自然条件较好的土地,而开发补充的土地大部分是未利用土地,自然条件不好,土层薄且土质贫瘠。
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问题。
按现行的政策,耕地开垦费必须全额上缴后,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形式拨付用于补充耕地。
现实中,存在拨付资金不足的现象,上缴的开垦费水田一般是1000xxxx/亩左右,旱土是600xxxx/亩左右。
而拨付的资金仅是200xxxx/亩左右,并且所拨付资金还有部分用于必须的办公经费、交通工具、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开支,致使投入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严重不足。
浅谈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落实与完善

浅谈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落实与完善摘要:耕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和人口增加的加速推进,耕地资源的保护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护耕地资源不被过度占用和破坏,我国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该制度要求在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的同时,要对同等面积的非农用地进行配套补充,以实现耕地资源的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目标。
本文将从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概述、存在问题及原因、优化措施和建议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旨在为其落实与完善提供参考和思路。
关键词: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我国重要的土地保护制度之一,旨在保障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确保粮食生产和农村社会稳定。
近年来,我国对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落实与完善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一、积极落实与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重要性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中国政府为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保护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与经济发展的不断加速,耕地面积不断减少,使得土地资源的紧缺问题日益严重,占用耕地程序和标准不完善、执法不力也会增加耕地过度占用和非法占用的风险,进一步恶化了生态环境和粮食安全问题。
因此,积极落实与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于解决当前耕地资源短缺和保障粮食安全意义重大。
(一)保护耕地资源耕地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具有不可替代性和重要性。
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从而保护耕地资源。
(二)维护农业生产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可以保障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保障农民的生产权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三)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
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可以保障粮食生产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1]。
(四)促进乡村振兴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相连。
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情况汇报

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情况汇报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情况汇报一、前言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是党中央关于土地保护与利用的重大决策,对于实现“三农”问题的解决、农村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汇报旨在总结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的改进措施。
二、工作概况1. 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情况(1)耕地保护政策的实施根据国家要求,我市制定了《耕地保护条例》,对耕地的保护、占补平衡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各级政府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加大对耕地的保护力度,推动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2)耕地面积与质量的控制通过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规划和布局城乡建设用地,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不被侵占,实施“一亩双保”政策,保护农民用地权益。
同时,在农田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严禁进行违法建设活动,加大对耕地质量的监管和管理。
(3)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完成情况按照国家要求,我市制定了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定期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占补平衡工作的顺利推进。
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情况(1)政策的实施根据国家要求,我市积极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通过挂钩工作,实现了城市用地的增加和农村用地的减少,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
(2)挂钩指标的完成情况按照国家要求,我市制定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并定期对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经过努力,挂钩指标得到了较好地完成,提高了土地利用的效率,推动了农村现代化建设。
三、存在问题1. 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存在的问题(1)部分地区对耕地保护政策的理解不到位,导致实施不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进展缓慢。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侵占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工作不够到位。
(3)对基本农田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困难,违法建设活动仍然存在。
2.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存在的问题(1)部分地区对挂钩制度的理解不到位,导致挂钩工作推进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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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实施状况分析作者:胡国成等来源:《农学学报》2014年第03期摘要:以临安市为样本,对其近5年占补平衡补充(新垦造)耕地进行了调查和检测,结果表明:补充耕地无论在数量、质量还是利用情况方面都未能达成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设计初衷。
在深入分析补充耕地质量等次、利用现状及有关土地法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梳理出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通过树立正确的业绩观,落实耕地保护问责制;优化非农建设用地选址,尽量少占用优质耕地;优化土地的开发整理复垦设计,提高耕地质量以及完善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补充耕地后续管理工作等方面来有效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关键词: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耕地保护;临安市中图分类号:F301.21 文献标志码:A 论文编号:2013-0342The Research about Balance System of Farmland in Occupation and Supplement:An Demonstration From Lin’an CityHu Guocheng1, Chen Dinghong1, Huang Xueping2, Zhou Changhao3, YuGuangrong4, Pan Jianli1(1Agriculture Technical Extension Centre of Lin’an,Lin’an 311300, Zhejiang, China;2Agriculture office in Heqiao Town,Lin’an 311324, Zhejiang, China;3Agriculture office in Tuankou Town,Lin’an 311325, Zhejiang, China;4Agriculture office in Qingliangfeng Town,Lin’an 311323, Zhejiang, China)Abstract:The paper takes Lin’an City as sample, studies the supplementary cultivated land in recent five years.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quantity, quality and utilization of supplementary cultivated land is not fulfilled its designed function. on the basis of the in-depth analysis of supplementary cultivated land quality, the utilization situation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related to management of land law, the paper summari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actice of the balance system of farmland in occupation and supplement, and puts forward by setting up correct view of achievements,implementing the accountability system of farmland protection; optimizing the non-agricultural construction land location, taking up less high quality farmland; optimizing the design of the land development and reclamation,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farmland and perfect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strengthening subsequently management works of supplement land to effectively implement the balance system of farmland in occupation and supplement.Key words: Balance system of farmland in occupation and supplement; Farmland protection;Lin’an City0 引言耕地是中国宝贵的战略资源。
目前,中国耕地面积仅占土地面积的14%,且2/3为中低产田,后备耕地资源严重不足[1]。
与此同时,中国还面临着人口总量大的基本国情。
出于对国际国内粮食安全的考虑,自1997年以来,中国实行了世界上最严厉的耕地保护制度,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占补平衡以及保护1.2×108 hm2耕地红线等[2-3]。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耕地数量减少的趋势不可避免,耕地保护的形势愈发严峻。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作为《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中一项旨在保护耕地规定,要求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自己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落实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重要措施之一,标志着中国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基本形成[4-5]。
尽管国家在法律层面对耕地保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从各地的实践来看,成效并不明显。
主要表现为补充耕地的质量与占用耕地的质量不相符,“占地多为好地,补地多为次地”[6],有违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设计初衷。
笔者以浙江省临安市为样本,考察当地近五年占补耕地的质量与利用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与措施,以期为各地更有效地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更有力地保护耕地提供参考。
1 研究对象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与利用状况1.1 研究对象补充耕地的数量与质量自2008年以来,临安市合计实施垦造耕地项目69个,完成新垦造耕地(经相关部门验收认定)面积614.77 hm2,平均每个项目面积8.91 hm2,平均每年完成新垦造耕地面积122.95 hm2。
新垦造耕地主要分布于低丘、高丘、山岗和山坞垅间。
由于该市属于山区市(县),受资源限制,约有60%面积的新垦造耕地位处高山,并距村庄较远。
新垦造耕地的质量等级,以所处的地形、坡度、冬季地下水位、地表砾石度、加土厚度、土壤质量、容重、pH值、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抗涝能力、抗旱能力以及作物种植适应性等因子为指标进行评定[7]。
调查和检测结果表明,该市新垦造耕地普遍存在土层浅薄,砾石含量高,土壤颗粒粗、松散,养分含量低,抗旱能力差等问题。
经综合评价分析,该市近五年新垦造耕地的综合地力系数1.2 研究对象补充耕地的利用情况基于新垦造耕地质量情况,为提高新垦造耕地的利用率,激发农户承包和耕种新垦造耕地的积极性,促使其对土地进行培肥改良,以遏制新垦造耕地出现荒芜现象,2010年,临安市政府及时出台了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后续管理办法(《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函[2010]52号)。
办法规定:根据新垦造耕地后续管理情况(主要指种植作物和土壤培肥改良情况),对耕种承包户实行连续3年的财政资金补助政策(考核合格每亩补助300元,考核基本合格每亩补助200元,考核不合格不补助)。
这一补助政策措施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农户承包耕种新垦造耕地的积极性。
调查结果表明,绝大部分新垦造耕地实现了当年建成,当年利用的良好预期,其中部分当年就产生了经济效益。
新垦造耕地作物种植率达90%以上,与该政策实施前相比,提高耕种率约25%。
种植户对土壤培肥改良的积极性也有所提高,通过种植绿肥、作物秸秆还地、施用有机肥等方式对土壤进行培育改良的面积得到了进一步扩大。
调查中也发现,新垦造耕地所种作物多数为多年生,有的甚至种上了林木。
据该市国土、农业、财政三局对该市2010和2011两年所建成的33个垦造耕地项目二次(2012年5月和10月)实地检查结果统计,垦造耕地现已种上山核桃、香榧、红豆杉、松树、白果树、杉树、紫藤、果树、茶树、竹笋、黄栀子等植物项目达21个,占总垦造耕地项目的63.64%;面积达177.66 hm2,占垦造耕地总面积248.8 hm2的71.41%。
而纯种植农作物面积仅为垦造耕地面积的30%左右。
由于新垦造耕地普遍存在水源条件差,种植农作物经济效益低下等特点,有农户已打算将部分纯种植农作物改种长年生作物,这就意味着纯种植农作物面积还将会继续减少。
2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2.1 耕地占与补的质量难以实现动态平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土地需求量不断增长,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从理论上能够实现耕地的动态平衡,但是对于资源有限的地区而言,要保证耕地质量上的动态平衡难度较大。
如前所述,临安市为山区县(市),受资源限制,补充耕地大多是山坡地和山岗荒地,因而普遍存在土质差,障碍因素多,生产能力低的特点。
调查和检测结果表明,大多新垦造耕地的生产能力仅为被占用耕地的10%~30%。
此类新垦造耕地往往需要经过7~10年的培肥,才有可能使耕地的生产能力基本达到被占用耕地水平[8]。
2.2 耕地占与补的数量难以实现动态平衡因该市补充耕地普遍存在农业生产条件差,种植粮油作物效益低下等特点,致使70%以上面积的补充耕地种植的不是农作物,而是山核桃、香榧等长年生木本作物。
耕地种长年生木本作物,不仅不利于补充耕地土壤的培肥改良,也不利于保护耕地在数量上的平衡。
因为数年后木本作物长大成林,这些地也就不能再种植农作物了。
如若想恢复这些地种植农作物的能力,必须重新再进行垦造[9]。
以此分析,临安市近5年约有435.00 hm2的补充耕地会成为林地、园地或其它地。
届时,所谓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也就不复存在了。
耕地作物种植的“非粮化”,尽管目前尚未对粮食生产能力构成实质性影响,但从长远看,如不采取有效措施,让其任意发展下去,对粮食生产安全造成的危害不可低估[10]。
2.3 缺乏相关的配套保障措施一是由于现有常规检测方法,对新垦造耕地质量进行验收难度较大,因而目前临安市对补充耕地的验收,仅限于土层厚度、平整程度等几个因素,且以直观目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