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去行政化改革的措施和意见
高校管理行政化问题分析及去行政化途径选择

高校管理行政化问题分析及去行政化途径选择高校管理行政化问题分析及去行政化途径选择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不断发展,高校行政化程度也越来越高。
在这个过程中,虽然一些行政化措施可以促进高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但随之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在逐步显现。
本文将对高校管理行政化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去行政化的途径选择。
一、高校管理行政化问题的表现形式1、行政层层对学校的干涉在我国高校中,行政部门对高校的管理层级多,涉及面广。
相应的,各级行政部门也会对高校的教学,科研以及管理等方面进行干涉,动辄给高校施加压力。
2、高校管理体制僵化高校管理体制对人才的使用和创新的支持不够,处理问题往往缺乏灵活性,体制僵化。
在教育行政体制未有改变前,高校将难以获得模式创新,缺少方便有效地行政服务。
3、高校内部精神封闭高校管理体制行政化容易导致高校教师和学生内部形成比较封闭的思维模式,产生拘束思想和行为的副作用,在知识创新、科学进步等方面形成约束和限制。
二、去行政化途径选择1、加快高校改革步伐加快高校改革步伐,强化高校的负责权,让高校能够按照自己的发展需要和教学科研规划自主运作,自主招生和教学改革等由高校自己制定落实,形成高校管理的科学化、人性化。
2、加强高校内部管理机制加强高校自身管理机制的完善,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实现教师的聘任和升迁更多看重教学研究水平和成果,而非仅仅关注行政企图和经济基础。
3、改革高校行政管理理念从思想层面上加强高校行政理念改革,落实科学的管理理念,尊重高校内部教学科研规划及教育教学自主权,平衡本校管理与外部干涉的关系。
4、加大监管力度对于高校内部严重的违规行为,监管力度必须维持高度的紧张状态,严格追究信息公开、财务管理、绩效管理的监督责任,从制度到实践严厉打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权力独裁等严重行政化现象,确保高校内部管理有序,规范。
综上,高校管理行政化问题应识别并加强引起重视,认真为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创造条件,坚决反对行政权力滥用,改革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顺应社会改革发展,并为今后我国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顺畅、顺畅的创业创新运作提供有力保障。
高校_去行政化_改革的利弊及应对策略_基于SWOT模型的分析

问题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
的, 也将是长期的。
(一) 高校 “去行政化” 改革的因素分析
○○
二
但是, 我国高校在长期的行政管理中, 形成了一些性
1. 优势分析
一
质和状态。 高校在管理中较多依靠行政权力、 行政手段、
《高等教育法》 已经明确规定了高等学校有七方面的办
年
行政运行机制, 忽视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 导致了高校管
授治校
富的建议和研究成果
威胁因素(Threats)
ST策略(多元化策略) WT策略(防御性策略)
1. 高等 教 育 行 政 存 在 计 1. 合理 协 调 教 育 行 政 部 1. 教育中介机构的建设
划经济体制特点
门与高校的关系
2. 倡导 民 主 和 自 由 的 校
2. 社会 大 系 统 的 行 政 化 2. 探索 与 社 会 其 他 系 统 风
教育法》 等一系列法律规章, 保障了高校的独立法人地位,
“去 行 政 化 ” 改 革 要 采 取 四 种 策 略 : 即 SO策 略 (增 长 型 策
】
为这次改革提供了法律基础。 另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
略)、 WO策略 (扭转型策略)、 ST策略 (多元化 策 略 )、 WT
制的建立, 也呼唤高校做出改革, 与之适应。
动。 随着社会的发展, 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 包括经
母 分 别 代 表 : 优 势 (Strengths) 、 劣 势 (Weaknesses) 、 机 会
济 建 设 、 文 化 教 育 、 市 政 建 设 、 公 共 卫 生 、 环 境 保 护 等 各 (Opportunities)、 威 胁 (Threats)。 从 整 体 上 看 , SWOT可 以 分
浅谈大学“去行政化”路径

浅谈大学“去行政化”路径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壮大,大学行政化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过多的行政机构和繁杂的行政事务严重影响了大学的学术自由、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
建议大学进行“去行政化”改革,实现学术自治的目标。
要明确大学的定位和任务。
大学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使命是培养人才、推进学术研究和服务社会。
大学的行政机构和行政事务应该紧密围绕这些核心任务展开,避免涉及过多无关的行政事务。
要简化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职能。
目前许多大学的行政机构层级复杂,职能重复,导致决策繁琐,效率低下。
建议将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职能进行合理划分,减少层级,避免重复,提高工作效率。
也要加强对行政机构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其能够真正为学术教育服务。
要加强大学内部治理的民主化和透明化。
大学的行政机构和决策应该更加民主,吸纳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大学应该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明确权责,确保决策的透明和公正。
还需要加强对行政机构的监督,确保其不滥用权力。
建议大学可以设立独立的监察机构,对行政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同时接受师生的投诉和意见。
第四,要进行制度创新,提高大学行政效能。
可以考虑引入市场机制,对大学行政部门进行竞争和评比,提高工作效率。
还可以推行绩效考核制度,根据行政机构的工作表现进行奖惩,激励其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
还可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确性,减少人为的错误和失误。
要加强学术自律和道德建设。
大学的行政机构要坚守自己的定位和职责,客观公正地对待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避免过度干预和介入。
行政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道德,坚决抵制腐败和权力寻租行为。
只有大学行政机构真正走上“去行政化”的道路,才能够为学术研究和教学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大学“去行政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改革。
只有真正实现学术自治,才能够发展出真正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等教育体系。
希望各界能够关注和支持大学行政改革,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浅谈大学“去行政化”路径

浅谈大学“去行政化”路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学在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还承担了相当多的管理和行政工作。
大学行政化的现象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大学“去行政化”是当前大学改革的一个热门话题。
本文将就大学“去行政化”的路径进行一些浅谈。
我们需要明确大学“去行政化”的目标是什么。
当前大学行政化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权力过于集中,行政机构过多,二是行政干预过于频繁,过度干预学术事务。
大学“去行政化”的核心目标应该是实现治理体系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要实现大学“去行政化”的目标,首先需要加强大学内部治理机制的建设。
一是要完善大学内部治理机构,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是要加强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的培养,增强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大学“去行政化”的路径还需要加强行政事务和学术事务的界定和分工。
大学的行政事务应当服务于教学和科研,服务于学术事务的发展。
行政事务应当服从学术事务,服务于教学和科研的发展。
大学“去行政化”的路径需要加强行政事务和学术事务的分权和分级管理。
要建立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相分离的管理制度,建立起以学术管理为主导的管理机制。
要建立健全的学术自主权保障机制,保障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的自主权。
大学“去行政化”还需要加强行政管理的科学化和专业化。
要建立起完善的行政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管理模式,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大学行政管理人员也需要加强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大学“去行政化”的路径还需要强化大学的社会责任和社会监督。
大学要加强对外部社会的沟通与交流,建立广泛的社会参与机制,提高大学对社会的敬畏之心,让公众对大学的发展有更多的信任。
也需要加强社会对大学的监督,建立起有力的舆论监督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有效规范大学的行政行为。
大学“去行政化”的路径还需要加强大学内部的文化塑造。
可以通过加强大学内部的文化建设和学术氛围的营造,让大学内部的管理者和教师都能够树立起真抓实干、以学术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提高大家对学术的尊重和热爱,强化大学内部的学术氛围。
高校学生管理中行政化问题及对策分析

高校学生管理中行政化问题及对策分析随着高校规模越来越大,学生人数的增多,学校管理就面临着许多难题。
因此,为了保证高校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教育质量的提升,学校管理必须从行政化中解脱出来,走向精细化。
本文将分别分析高校学生管理存在的行政化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
1. 缺乏民主参与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更加注重学生固定的群体化管理,鲜有人提及学生的自我决策和民主参与。
这样会导致学生的主观性和积极性不足,难以在学校自治方面得到发挥。
2. 过于强调规则制度高校学生管理体制中,往往强调对规则制度的执行,容易导致一些机械性行为,学生只顾执行规则,而不注重规则背后动机的感悟与理解。
这样会影响学生的自我认知、交流以及个性化的发展。
3. 学术评价过于功利化高校学生管理体制中常常通过学术成绩和排名来评价和分类学生。
这种做法强调的是功利性考核和激励机制,忽略了学生个性化的发展。
一些优秀学生往往不被重视,而普通的学生则会因为在这种体制下获得好成绩而受到过多的关注。
4. 行政机构化管理导致庞杂化有一些高校学生管理机构的职能和意义并不是十分明确,导致学生管理机构职能交叉、冗杂,难以管理,也给学生的成长带来了不少的困扰。
1. 推进民主管理,注重学生自主权的发挥学校应该加大民主管理的力度,让学生具有更多的参与和自主的空间。
比如,支持和鼓励学生自主管理社团和班级,发扬学生自治精神。
2. 建立更加灵活的管理体制高校应该建立一个灵活的管理模式,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与学生的自我认知、交流以及个性化发展相结合,推行创新性的期末评价制度。
3. 积极推动学生成长模式的转变学校应该转变学生成长方式,建立面向未来的学生成长评价体系,以学生的个性发展、综合素质为标准衡量学生成长,并引导学生在自我认知上消除功利性目标的影响。
4. 简化机构职能,提高管理效率学校应该重新审视学生管理机构的职能,适当削减不必要的管理机构,精简和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综上所述,高校学生管理机制的行政化是一个复杂且困难的问题,但是解决方法在于从管理体制和管理风险两个角度进行切入,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并结合学生个体差异进行教育,是当前解决高校学生管理体制问题的有效途径。
浅谈大学“去行政化”路径

浅谈大学“去行政化”路径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大学的发展和管理模式。
在中国的大学中,行政化的特征越来越明显,这给大学的教学和科研带来了很多问题。
在当前的大学改革中,如何实现“去行政化”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命题。
大学的行政管理应该更加注重专业能力和素质。
现在的大学行政干部普遍存在能力不足和知识水平低下的问题。
这是因为多年来大学行政职位的选拔和晋升主要依靠政治关系和行政级别,而忽视了干部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素质。
要实现大学的“去行政化”,必须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和激励机制,注重干部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提高大学行政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大学的行政管理应该更加注重公正和透明。
当前的大学行政管理存在着极大的权力滥用和不公正的问题。
一些行政机构和干部滥用职权,利用行政资源和权力寻租和谋取私利,给大学的教学和科研带来了很大的干扰和阻碍。
要实现大学的“去行政化”,必须加强行政管理的监督和制约,建立一个公正透明、权力分立和有良好激励机制的行政体制,防止权力滥用和不公正现象的发生。
大学的“去行政化”也需要政府的支持和监督。
大学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和管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人才培养。
政府在大学改革中应该更加注重学术自由和学术独立,减少对大学的行政干预,使大学能够自主决策和管理。
实现大学的“去行政化”是当前大学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这需要大学和政府共同努力,厘清大学的使命定位,加强行政管理的专业化、公正化和透明化,为大学的教学和科研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只有这样,大学才能真正成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高地,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去行政化方案[工作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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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行政化方案篇一:大学去行政化改革的措施和意见大学去行政化改革的措施和意见一、营造舆论氛围,巩固改革的民意基础广泛开展讨论和思想交流。
以社会各界对高校行政化问题的密切关注和广泛热议为契机,通过高等教育与学术界知名人士的专业宣讲和大众传媒的正确引导,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一场关于大学“去行政化”的专题讨论和思想交锋,并借此时机加强对全社会的“大学启蒙教育”,使社会各阶层对“大学何谓”、“大学何为”、“学术何谓”等大学发展的基本认知问题和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校、学术本位等经典的大学理念、大学精神、大学制度与大学文化形成更全面的认识和更深刻的理解,大学的“去行政化、趋学术化”变革提供或不可缺的民意基础和舆论支持。
针对不同群体采取差异化宣传措施。
对于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其相应的专业培训及同高等教育界专业机构与人士的合作,促进其积极转变高等教育行政观念,尊重和遵循教育与学术逻辑,遏止高等教育领域的“工程化”决策思维和“项目化”政策设计,依法治教,减少对大学教育与学术的不当行政干预。
对于其他社会机构和普通公众,应通过专业宣讲与媒体传播加强其对大学和学术的理解与认知,使其在高等教育发展相关议题上形成正确的认知。
二、加强高等教育行政层面的行政立法,促进高校内部组织变革与制度创新加强高等教育行政立法,规范高等教育行政行为。
依据大学教育与学术发展的内在规律,政府有必要在高等教育界人士的参与下,以现行《高等教育法》等相关基本法律为依据,制定和施行“高等教育行政规程”等据以规范政府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行政法规,明确政府高等教育行政职能的任务、目标、内容、边界、实现方式及规范要求等,明晰大学举办者与大学管理者的职权范围,确认大学作为自主办学者的地位与权力,廓清政府管理权和大学办学权的权力边界,减少和遏制高等教育行政领域的不当行政干预。
与此同时,必须督促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切实转变高等教育行政职能,努力实现向行政立法、制定规划、财政拨款、政策支持、质量监控、信息服务等核心职能的聚焦,推动其职能模式由“政府包揽型”向“政府监控型”的转向,实现政府与大学的关系由“主导依附型”向“合作伙伴型”的转型。
浅谈大学“去行政化”路径

浅谈大学“去行政化”路径近年来,大学“去行政化”成为教育改革的一个热点话题。
大学作为高等教育的核心机构,行政化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行政化给大学带来了一些问题,如人浮于事、负担过重、效率低下等。
大学“去行政化”已经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要实现大学的“去行政化”,需要探索一条可行的路径。
大学要强化教学为本的理念。
当前,很多大学过分注重行政工作,而忽视了教学工作的重要性。
这就导致了大学教学不稳定、师资不足、教学质量下降的问题。
要实现大学的“去行政化”,必须要优先教学工作,将教学放在首位。
大学应该加大对教师的支持力度,提高教师的待遇和声誉,吸引更多优秀的教师加入到教学工作中。
大学要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估,激励和奖励那些有成就的教师。
只有加强对教学的重视,大学才能够真正做到“去行政化”。
大学要优化治理结构。
大学现有的治理结构过于沉重,决策过程繁琐,导致了行政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大学要进行治理结构的优化。
可以适当减少层级,精简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
大学要加强规范化管理,明确各级管理岗位的职责和权限,避免行政部门之间的重叠和冲突。
大学还可以加强内部沟通,提高信息共享的效率,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减少无谓的行政工作。
大学要加强专业化管理。
目前,很多大学的行政工作与教学工作脱节,导致了专业性不强、效率低下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大学要加强对行政人员的培训和选拔,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大学还可以引进专业化的管理制度和模式,借鉴企业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大学可以建立行政职位的专业化发展通道,鼓励行政人员在专业领域深耕并取得成绩,提高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大学要加强社会的监督和参与。
大学是公共机构,应该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参与,以减少行政工作的滥用和浪费。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大学可以建立学生和教职工代表制度,增加他们在决策中的参与度。
大学还可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开展专业服务和社会服务,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推动大学的“去行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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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去行政化改革的措施和意见
一、营造舆论氛围,巩固改革的民意基础
(一)广泛开展讨论和思想交流。
以社会各界对高校行政化问题的密切关注和广泛热议为契机,通过高等教育与学术界知名人士的专业宣讲和大众传媒的正确引导,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一场关于大学“去行政化”的专题讨论和思想交锋,并借此时机加强对全社会的“大学启蒙教育”,使社会各阶层对“大学何谓”、“大学何为”、“学术何谓”等大学发展的基本认知问题和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校、学术本位等经典的大学理念、大学精神、大学制度与大学文化形成更全面的认识和更深刻的理解,大学的“去行政化、趋学术化”变革提供或不可缺的民意基础和舆论支持。
(二)针对不同群体采取差异化宣传措施。
对于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其相应的专业培训及同高等教育界专业机构与人士的合作,促进其积极转变高等教育行政观念,尊重和遵循教育与学术逻辑,遏止高等教育领域的“工程化”决策思维和“项目化”政策设计,依法治教,减少对大学教育与学术的不当行政干预。
对于其他社会机构和普通公众,应通过专业宣讲与媒体传播加强其对大学和学术的理解与认知,使其在高等教育发展相关议题上形成正确的认知。
二、加强高等教育行政层面的行政立法,促进高校内部组织变革与制度创新
(三)加强高等教育行政立法,规范高等教育行政行为。
依据大学教育与学术发展的内在规律,政府有必要在高等教育界人士的参与下,以现行《高等教育法》等相关基本法律为依据,制定和施行“高等教育行政规程”等据以规范政府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行政法规,明确政府高等教育行政职能的任务、目标、内容、边界、实现方式及规范要求等,明晰大学举办者与大学管理者的职权范围,确认大学作为自主办学者的地位与权力,廓清政府管理权和大学办学权的权力边界,减少和遏制高等教育行政领域的不当行政干预。
与此同时,必须督促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切实转变高等教育行政职能,努力实现向行政立法、制定规划、财政拨款、政策支持、质量监控、信息服务等核心职能的聚焦,推动其职能模式由“政府包揽型”向“政府监控型”的转向,实现政府与大学的关系由“主导依附型”向“合作伙伴型”的转型。
(四)完善有关高校领导体制和运作机制的法律法规。
依据大学作为学术组织的根本属性及其教育与学术本位的运行规律,以现有《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制定和颁布符合大学组织属性及运行规律的“大学组织条例”,就大学的领导体制及其运作机制,大学内部的权力分配、机构设置、资源配置等基本组织问题作出更明晰的界定,从法制层面进一步确认大学的学术组织属性及其教育与学术本位逻辑,进一步明确大学组织内部学术权力的中心地位、机
构设置、权力范围及其运行规范,为大学破解“行政主导、学术虚弱”的权力格局与运行趋向提供必要的法制依据。
三、加大试点单位的改革力度,为试点单位提供框架性的制度方案设计
(五)先行尝试大学人事制度方面的改革。
在进行大学领导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政府主管部门不妨先期指导和推动大学人事制度方面的改革试验。
其具体内容为:大学校长等领导职务实行“校长民选”的制度尝试,以破除校长委任制引发的大学领导层“对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的畸形责任取向;落实《高等教育法》关于“教育职员制”的规定,在试点单位试行教育职员制,以遏制大学行政管理系统的主导趋向;适度引入国外的“终身教职制”,以高校学术骨干(通常为一、二级教授和有突出学术业绩的中青年教师)为基础试行骨干教师的终身教职制,在普通教师中仍然实行教师聘任制,为抬升大学内部的学术权力提供必要的人事保障。
(六)开展教育经费拨付体制方面的专业化改革。
在进行高等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可以尝试建立以专业中介机构为依托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拨付体系。
鉴于现行由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拨付体制存在着专业性不足、行政色彩浓厚、公平性受质疑、效能不高等问题,可考虑建立兼有组织大学教育学术绩效评估和财政性教育经费拨付职能的“半官半民”性的专业中介机构,由其在省
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下直接负责组织省管高校教育学术绩效的评估(具体评估可由临时组建的外省专家组独立完成),并在此基础上以绩效评估结果为依据向各高校拨付财政性教育经费,以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拨付的效率与公平。
三、构建、完善并逐步实施符合现代大学发展规律的改革举措
(七)制定大学章程。
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召开全校教师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基础上制定本校的大学章程,经本校教师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及学校主管部门核准后颁布实施。
作为学校管理的“基本大法”,学校章程应就本校的办学定位与指导思想、领导体制与运行机制、学术与行政管理体系、重要学术与管理职务的产生与监督、学校办学经费的分配原则与程序、学术与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教职员工的权力与义务等基本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并据此规范学校的运行和管理。
(八)实行以教授委员会为基础的学系主任/学院院长负责制。
在学系/学院的范围内以学术声望和个人品行为标准经基层推荐与民主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出若干名学术骨干组成学系/学院一级的最高权力机构———教授委员会,负责学系/学院层面的所有重大事务决策,学院一级的行政执行者———学院院长由本级教授委员会和校长共同协商产生,学系一级的行政执行者由本级教授委员会和院长协商产生。
(九)建立学校一级独立的学术权力机构及学术决策体系。
以学术声望和个人品行为遴选标准,依据学校学科布局与结构确定各学科的代表人数,在全校范围内经基层推荐与民主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出若干名学术骨干组成学校的最高学术权力机构———全校学术委员会,在学术委员会内部经民主协商产生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全体学术委员会成员均不得兼任行政职务),负责对全校重大学术事务进行决策,制定有关学术事务管理的基本规章制度,并参与学校学术—行政联席会议议决学校的年度预决算。
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的财务预决算(参与议决)、学科与专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学术研究事宜、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等有关教育与学术发展的一切重大事务的决策,并平行于行政管理系统独立运行,其决策结果交由学校行政系统负责执行。
(十)建立民主参与机制。
在学校一级建立校长领衔的校务会议作为重大行政性校务的议决机构,学术委员会可派代表参与会议,并提出相关建言,会议依民主集中制由校长作出最后决议。
遇有类似学校年度预决算等需要学术、行政两大管理系统共同议决的事务,则按实际需要临时召开学术—行政联席会议,依学校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经民主协商作出最后决策。
建立和实行学校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各类会议的公开旁听制度与决策结果公示制度,推行全方位的校务公开制度和针对学校重要管理职务的民主评议与考
核制度,施行教职员工代表质询制度。
消防工作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消防官兵是社会中的一个特殊群体。
消防部队的性质决定了消防官兵必须承受比常人更大的压力,面临更多的挑战,这也决定了消防官兵必须具有过硬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才能圆满完成各种急、难、险、重的任务。
可以说,心理健康教育是部队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它贯穿于思想政治工作的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