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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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绩效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绩效管理办法(试行)20XX年XX月XX日为落实国务院国资委、XXX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全员绩效考核工作的要求,客观评价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的工作绩效,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提供客观依据,全面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绩效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包括履行部门领导职责的高级经理)。

2.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干部,参照上级XXXX公司规定的公司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二、总体思路及原则(一)以实现组织目标视为绩效管理的最根本出发点,将领导干部职责履行情况作为绩效管理的主要依据,以绩效为导向,真正体现“绩效决定薪酬”,岗位贡献与薪酬回报的良好匹配;以投入产出比为核心评价指标,引导领导干部重视工作绩效和个人能力提高,提升公司整体绩效。

(二)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原则。

考核指标尽可能客观、科学、量化或细化;考核方法力求符合实际、简便易行、操作性强;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法和结果公开,做到考核过程透明,考核结论公正。

2.符合SMART原则。

考核指标尽可能是具体的(Specific);可衡量的(Measurable);可实现的(Attainable);可证明和观察的(Realistic);有时限的(Time-based)。

尽可能回避主观打分的考核指标,尽可能使用量化的客观指标取代或牵引主观评价指标。

3.严格兑现原则。

按照本办法严格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兑现绩效工资和奖金的主要依据。

4.紧密挂钩原则。

以市场效益年为导向,真正体现领导干部利益与公司效益、分管部门利益捆绑,与分管部门或分管业务板块的考核指标严格挂钩,与公司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紧密相连。

三、考核规则(一)考核组织公司绩效管理委员会是领导干部绩效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根据部门季度绩效考核表中的考核指标设置情况,干部考核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公司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绩效实施与管理第一条:绩效考核指标执行1、请各部门尽快落实数据来源提报者,各数据提报部门务必及时准确上报各类考核数据。

2、被考核人应按严格月度绩效考核工作计划执行工作,并对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分析总结,对发现问题的提出改进措施。

第一条执行汇报被考核人需要向数据提供部门定期和不定期上报绩效指标执行情况,定期上报主要指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及本月工作计划,其中不定期汇报主要指出现重大问题的事项,需要提请公司领导决策。

第二条执行监控执行监控由人力资源部组成;人力资源部对各数据提报部门在进行收集与分析考核数据等绩效管理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的,要求给与合理解释,需要改正的,提起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寻求改正办法,以确保部门工作按时完成;第二章绩效考核第一条考核周期绩效考核主要采取月度综合考核的方式第二条月度考核(一)绩效指标见《月度绩效考核目标》(二)考核时间为上月26号至次月25号(三)考核组织1、人力资源部于每月月1号前提请数据提供部门按要求提供绩效考核数据2、数据提供部门提供的数据分定量数据,定量数据除提供根据指标定义计算的考核分值意外,还需要提供原始数据。

3、人力资源部于5号前完成绩效考核指标的计算和评分并上交考核领导部门审核;并在10号前予以公布。

(四)考核得分综合考评得分=各指标得分合计(包含模糊评价考核分数)(见《月度绩效考核目标》)第三章绩效反馈第一条绩效反馈(一)考核结束后2日内,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反馈给部门负责人,并针对部门的不足,提出今后工作的改进意见;(参见附表一)(二)对绩考核结果有疑义的,自反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见附表二)由考核管理部对申诉做出书面反馈意见。

第二条绩效总结1.考核指标不理想的,人力资源部提请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方案,部门负责人接收反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上报考核领导部门据此检查整改措施是否得到执行;3.绩效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对绩效考核工作的模式、方法、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的讨论与评估,提出绩效考核体系改进建议或绩效考核办法修正案,报考核领导部审批。

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干部管理考核办法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干部管理工作,建立一套科学的领导干部管理考核制度,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的领导干部队伍,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聘用干部(总经理助理参加基层单位考核)。

一、考核标准公司所聘用领导干部要以“政治坚定、思想解放、品行端正、业务精通、作风扎实、员工拥护、廉洁自律”的七项标准要求为基本条件:1、政治坚定:必须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纲领、方针和政策,必须坚决执行党的纪律,服从组织决议,执行组织决定,在思想上、认识上与上级党的组织保持一致,确保在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思想解放:要有能力克服思想上固有的自主性,实事求是、辩证科学地对待事物发展客观规律;必须具有创新意识,眼界宽广,立意高远,超出现在、看未来,超出局部、看整体,超出自身、看发展。

3、品行端正:思想健康,公心为上,人品端正,道德修养好;心胸坦荡,能善于理解和宽待他人,善于沟通,具有合作精神;能正确评价自我,看到不足,经得起批评和表扬。

4、业务精通:要有事业心,对事业有坚定信念和追求,把企业的发展看得比自己生命还重要;善于学习和钻研,善于经常性地回顾总结提高;掌握相关业务知识,熟悉相关业务情况;有敏锐的洞察力,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有解决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5、作风扎实:要有上进心,敢于面对环境压力,知难而进;有责任心,能主动承担责任,敢于承担风险,以企业利益为出发点,负责到底;有强烈的务实、实干精神,能踏实做事。

6、员工拥护:员工公认人品正直、谦逊,尊敬上级,和睦同事,礼贤下属;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廉洁自律,有工作业绩;公心为上,能够影响和维护企业、员工的利益。

7、廉洁自律:要勤政自律,廉洁奉公,不搞特权,处处起到表率作用。

二、考核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依据统一的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地考核评价公司聘用干部的工作绩效,避免非客观因素影响。

市直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市直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益阳市市直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2010-06—17 11:43:23)益阳市市直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在市直机关形成真抓实干、奋发有为、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工作局面,确保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各项目标顺利实施,努力开创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市直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直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绩效考核办)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范围对市直正处级机关、人民团体和具有公共事物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部分中央、省属驻益单位,分别按党群综合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社会发展部门、执法监督部门、中央省属部门五类进行考核(见附件1)。

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各委室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委托市人大、市政协党组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三、考核内容(一)重点目标。

招商引资与立项争资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业务目标.包括市委、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各单位规划的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按照机构职能要求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

(三)共性目标.包括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履行公共责任等内容.(四)社会公认情况评估.主要指服务对象、下级组织、同级部门和市领导对被考核单位工作实绩、工作作风、服务质量以及社会形象等内容的满意度。

四、目标制定(一)重点目标由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制定。

(二)业务目标由被考核单位申报,绩效考核办进行审查并征求分管市领导意见,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三)共性目标考核细则由各有关牵头主管部门制定,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见附件2)。

(四)社会公认情况评估细则由市纪委、市优办制定,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见附件3)。

经审定的工作目标原则上不作调整。

由于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作了重大调整,或单位机构、职能发生重大变化,工作目标需要进行个别调整的,由单位党组(党委)报绩效考核办初审,领导小组审定.每年度只调整一次.五、考核程序实行日常督促检查与年终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高管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高管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高管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业绩的客观、公正评价,促进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提升,根据《全员绩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高管级以上干部。

第三条高管级干部的绩效考核采取季度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核。

第二章季度绩效考核第四条考核周期为本季度。

第五条季度绩效考核采取季度工作任务考核的方式,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季度工作计划:被考核者年度关键绩效指标分解到季度;(二)主要岗位职责:被考核者为完成经营管理目标,履行主要岗位职责的情况;(三)主管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

第六条季度工作任务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季度工作任务不少于5项;(二)季度工作任务应为日常工作中主要、关键性工作,不应将日常工作全部纳入考核范围;(三)每项工作任务目标应具体、明确、量化,概念清晰,利于考核;(四)每项工作任务应详细描述其完成标准,要有具体的完成程度,可衡量,可评判;(五) 每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应具体,凡需要跨季度完成的必须写明本季需完成部分的进度和结果。

第七条考核程序(一)考核季度上一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直接上级与被考核者确定考核季度的工作任务,填写《季度工作任务考核表》,报人事行政部。

(二)考核季度次月的前5个工作日,由各部门将考核结果和相关材料汇总交至人事行政部。

同时人事行政部收集************* (以下简称“专项”)考核管理部门对高管干部的季度工作失误意见、处理依据材料,汇总后提交绩效考核管理小组。

(三) 考核季度次月的前10个工作日,人事行政部对季度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建议,经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

第八条考核结果评定(一)每项季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以下5个层次评分:A:90-100分,考核期内按时完成任务,成效明显。

B:80-90分(含80分),考核期内按时完成任务,并达到预期效果。

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近年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制定并实施有效的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目标设定、考核指标、权责明确、公正公平、激励约束等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目标设定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首要任务是明确目标。

目标的设定要紧密结合国家发展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经济、政治、社会等各个领域的发展需求。

同时,目标的设定应具有可行性和科学性,能够激励干部们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考核指标合理的考核指标是绩效考核的核心。

应该根据不同职责和岗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指标体系,并进行权衡和优化。

在确定指标时,要注重全面性、科学性和实践性,避免过分追求数量指标,而忽视了质量和实效。

三、权责明确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必须明确权责。

即明确每位干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范围,确保考核指标与其工作职责相匹配,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同时,对于在职责范围内取得卓越业绩的干部应该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干部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四、公正公平绩效考核办法必须保证公正公平。

应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避免干部之间的人际关系、政治关系对绩效考核的影响。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并根据干部的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评价,杜绝一刀切的做法。

五、激励约束绩效考核办法既要给予干部适当的激励,也要进行有效的约束。

激励机制可以采用晋升、奖金、荣誉等形式,以鼓励干部们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同时,考核办法也应设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表现不佳的干部进行约束和规范,倒逼其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

结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对于提高政府机构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在制定和实施绩效考核办法时,我们要注重目标设定、考核指标、权责明确、公正公平和激励约束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才能更好地激发干部们的工作热情,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推动国家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干部绩效考评管理办法1.doc

干部绩效考评管理办法1.doc

干部绩效考评管理办法1干部业绩考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干部业绩考评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为目标,严格按照“节奏要快、标准要高、工作要实、状态要好”的要求,以考评干部德、能、勤、绩为基本内容,把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行业共同价值观和践行银烟企业精神贯穿于考评工作的始终。

通过考核考评,达到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培养造就一支适应行业改革与发展形势需要,讲政治、讲责任、讲效率、讲奉献的干部队伍,为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XXXXx,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

第二条考评目的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业绩考核评价机制,是加强干部监督与管理、激励与约束,强化履行职责,落实岗位责任,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忧患意识,调动积极因素的有效措施,也是加强干部管理教育、竞聘上岗、素质测评、业绩评定、工资级档升降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考评原则干部业绩考评必须坚持以职责为依据,以业绩为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开透明、激励奖惩的考评原则。

第四条适用范围干部业绩考评办法适用于XXx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聘任的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包括工会副主席等负责人。

第五条考评组织干部业绩考评在市局(公司)党组的领导下,由市局(公司)绩效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下设干部业绩考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政工监察科,人事政工监察科科长为办公室主任,督察考评中心经理为副主任,负责对干部业绩考评工作进行计划安排、组织实施、跟踪管理、综合评估,形成考评报告。

第二章考评方式与程序第六条考评方式干部业绩考评分为平时考核、内管考核、定期考评三种方式进行。

平时考核:即月度、季度绩效考核;内管考核:即按照市局(公司)《职工内部管理规定》,监督干部的管理职能、组织纪律、岗位责任、执行能力及“明示与承诺”事项的监督考核;定期考评:即每年对干部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管理能力、综合素质,进行一次全方位的综合考核评价。

长沙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与管理办法

长沙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与管理办法

长沙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与管理办法(试行)2010/8/25 10:56:05来源:长沙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绩效考核与管理,是指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和部门工作职能的,以绩效为核心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通过考核实施过程和考核结果运用,健全完善正确的导向机制、客观的评价机制、有效的激励机制和严格的约束机制。

第三条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遵循分类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和分类分级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管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同时适用于省和市双重管理单位的领导班子。

第五条绩效考核分别按区县(市)、经济管理部门、社会发展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党群政务部门五个类别进行。

市人大、市政协机关各委厅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绩效考核,委托市人大、市政协党组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副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市管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委托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六条绩效考核对象分三个层次:领导班子;班子正职;班子副职。

第三章绩效考核与管理的组织领导第七条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 由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方案,制定考核目标,组织实施考核,综合考核结果,并提出考核等次、奖惩方案,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第八条市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简称市绩效办)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市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实施考核, 综合考核和管理情况,提出考核结果、等次评定和奖惩建议,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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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 北京康拓科技开发总公司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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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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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管理,提高队伍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整体素质,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管理,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成立绩效考核小组,由总裁、党委书记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副总裁、战略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党群办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审定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处理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职责划分
(一)人力资源部:是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统一管理部门,负责提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会同其它相关部门组织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1、负责拟定考核政策,并组织对领导干部的考核;
2、负责针对考核结果进行领导干部管理及其它日常工作。

(二)战略发展部:是相关绩效指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绩效指标维度及所占比重的核定。

1、负责各项关键绩效指标(KPI)维度及所占比例的具体核算;
2、负责提出考核结论建议。

(三)财务部:主要负责相关财务数据的提供及核定。

1、负责预算控制指标的具体核算;
2、负责提供相关关键绩效指标考核的财务数据。

(四)总裁办:负责提供责任事件扣减分值的具体核定。

(五)党群办: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维度的核定。

第三章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
第五条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绩效目标为核心,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

第六条对领导干部的考核一般分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等形式。

(一)日常考核是指对领导干部进行的日常性考核。

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参加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了解考核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考核。

(二)年度考核是指结合年度工作情况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的情况进行的综合考核。

(三)任期考核是指公司对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时进行的全面考核。

第七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见附件1)。

被评为优秀的领导干部比例一般不超过20%。

第八条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施任免、奖惩的主要依据,存入个人档案。

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对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第四章领导干部的监督、惩戒
第九条领导干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监督机制。

实行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结合。

第十条充分发挥工会、职代会等群众组织的民主监督作用。

领导干部进行生产经营重大问题决策、制定重要规章制度和研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对领导干部的处罚,坚持处罚有据的原则。

应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领导干部对处罚有异议的,可向上级有关机构或部门申诉。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区别责任大小、情节轻重、责任连带关系给予处罚:
(一)人为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
(二)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或国有资产流失的;
(四)因管理混乱出现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五)采取不正当手段和行为谋取利益的;
(六)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本人以及直接管辖范围内出现严重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
(八)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或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十三条处罚分为经济处罚、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

经济处罚包括扣发工资、追回奖金、核减年薪等;组织处理包括免职、降职、撤职等;党政纪处分依据错误事实,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第五章绩效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第十四条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由业绩考核和素质考核两部
分构成。

第十五条业绩考核的内容
业绩考核的内容由任务目标、预算控制、部门成长、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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