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与考核大纲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汇总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案汇总教案名称: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一、教学内容本节课的教学内容来自小学社会学科的教材,主要涉及法律基础知识。
具体内容包括:法律的概念、法律的特征、法律的作用、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
二、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和特征,理解法律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2. 培养学生遵守法律的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3. 引导学生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重点:法律的概念、特征、作用及其与公民生活的关系。
难点:法律的具体规定及其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教具:PPT、黑板、粉笔。
学具:教材、笔记本、文具。
五、教学过程1. 情景引入:通过一个生活中的案例,如小朋友在公园玩耍时遇到陌生人的求助,引出法律的概念,让学生思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做?法律在这种情况下起到了什么作用?2. 知识讲解:讲解法律的基本概念、特征和作用,并通过PPT展示相关内容,让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法律。
3. 案例分析:分析生活中的一些具体案例,让学生了解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如交通安全、知识产权等。
4. 互动环节: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探讨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让学生在讨论中加深对法律的理解。
6. 课堂练习:布置一些与本节课内容相关的练习题,让学生在课后巩固所学知识。
六、板书设计板书内容:法律基础知识概念: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特殊行为规范。
特征:国家制定或认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作用:维护国家稳定、保护公民权益、规范社会行为。
公民权利与义务: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七、作业设计1. 作业题目:(1)请简要描述法律的基本特征。
(2)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有哪些?(3)作为公民,我们应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2. 答案:(1)法律的基本特征:国家制定或认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经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一、教学内容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以我国《经济法律基础》教材为主线,涵盖第一章至第四章,具体内容包括:1.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的渊源与体系经济法律行为与经济法律责任2. 第二章:市场主体法律制度企业法人的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国有企业改革与民间投资的法律制度3. 第三章:市场秩序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商标法律制度4.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银行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二、教学目标1. 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原理,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
2. 培养学生对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认识,提高学生在经济活动中运用经济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1. 教学难点:经济法律关系的复杂性,经济法律责任的具体适用。
2. 教学重点: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市场秩序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1. 教具: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学PPT,教学案例材料。
2. 学具:教材,《经济法律基础》辅导资料,案例分析手册。
五、教学过程1. 实践情景引入:通过介绍一些典型的经济法律案例,引发学生对经济法律的兴趣,引出本节课的主题。
2. 教材内容讲解:详细讲解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法律规定,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3. 例题讲解: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例题,引导学生运用经济法律知识进行分析和解答。
4. 随堂练习:针对讲解的内容,设计一些练习题,让学生即时巩固所学知识。
5. 课堂讨论:组织学生就一些实际问题进行讨论,提高学生的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6. 课后作业:布置一些相关的作业题,让学生课后巩固所学知识。
六、板书设计根据教学内容,设计相应的板书,突出重点,简洁明了。
七、作业设计1. 题目:《经济法律基础》课后作业,包括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
《法理学》教学大纲2024

《法理学》教学大纲(2024)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法理学课程性质:基础必修课开课时间:第一学期开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学时 /学分:56学时/3学分二、课程目标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达成以下目标:课程目标1:树立法治信仰。
使学生认识到法治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和促进社会公正的作用。
引导学生理解法律的内在价值,包括正义、公平、自由等,并将其内化为个人行为准则。
课程目标2:掌握法理知识体系。
掌握法律体系、法律渊源、法律关系、法律效力、法律责任等基础概念。
了解法律的历史发展脉络。
理解法律的制定、实施、监督、遵守等环节的特点、原则、程序等知识。
课程目标3:掌握法理分析方法。
形成运用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比较等分析方法的初步意识和能力,引导学生将法理学与其他学科知识相结合,形成跨学科的思维视角。
四、课程目标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的对应关系五、课程目标与考核内容方式的对应关系六、课程成绩评定与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法1.成绩评定方式(百分制)课程总成绩 =期末考核总成绩(百分制)×60% +所有过程性考核总成绩(百分制)×40%2.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式七、考核标准八、课程学习资源(一)教材《法理学》编写组:《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二)主要参考书目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付子堂:《法理学初阶》(第二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赵震江、付子堂:《现代法理学》,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法律出版社,。
1997。
朱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梁治平:《法律解释问题》,法律出版社, 1997。
法学开放本科(补修)法学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1)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法学开放本科(补修)《法学基础知识#》考试大纲第一部分期末考试说明一、期末考试要求《法学基础知识#》是非法学专业专科毕业而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者必须补修的一门专业综合课。
开设本课程旨在以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为根据,让非法律专业的学生,通过对法学基本理论的学习,初步掌握我国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原则和制度,明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二、组卷原则1、注重基础知识的掌握:要求学生识记掌握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反映在试卷中其表现形式为名词解释、简答题。
2、注重理论和实际的联系: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理论具体分析、解决司法实践问题,反映在试卷中表现形式为部分选择题和案例分析。
3、根据教材各章节内容的应用性及重要性程度不同,每个章节在试卷中的比分分配也有所差异。
例如,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和行政诉讼法等法学基础课目在试卷中的比分相对会高一些。
三、试题类型1.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0分)2.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每小题2分,共20分)3.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4.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16分)5.论述题(共14分)四、考核形式考核形式为开卷。
五、答题时限答题时间为90分钟。
六、其它说明复习和考试依据:1.教材依据为张建飞主编的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学概论》2004年2月第1版。
2.复习和命题范围基本上以本大纲为准,学生答题内容以教材为准。
3.作为法学本科补修课的《法学基础知识#》对民法、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不作教学要求,不列入考核内容。
第二部分考核的内容和要求第一章法理学1.考核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正确认识法的本质和基本特征及其发展规律,了解并掌握法律的创制过程,法律关系的特征、要素,法的实施等。
2.考核的知识点法的概念及特征,当代中国法的渊源的种类,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法律规范概念及特征,法律关系概念及特征、要素,违法及其构成的要素。
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法律基础知识考试大纲第一部分法理学一、法律的一般原理: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本质,法律的作用、法律的要素、法律的历史发展、法系、法治和法治国家。
二、法律的制定:法律制定的概念和原则、法律的渊源、法律的分类、法律体系。
三、法律的实施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概念、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效力、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和制裁、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监督。
第二部分宪法一、宪法概述: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分类、宪法监督保障制度。
二、中国的基本制度:国家的性质,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
三、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四、中国的国家机构:国家机构的概念和活动原则、中央国家机构。
第三部分行政法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公务员。
三、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内容和分类、行政行为的效力。
四、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行政复议的主体和管辖、行政复议的范围。
五、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种类、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四部分刑法一、刑法概述:刑法的概念和渊源、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适用范围。
二、犯罪和犯罪构成:犯罪的定义与特征、犯罪构成的要件。
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四、犯罪的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五、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六、刑罚: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种类、量刑、刑罚的适用和执行。
七、几种重要的犯罪:危害====全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权利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第五部分民法一、民法概述: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
二、民体:公民、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民事行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消民事行为及其后果、代理的概念和种类、代理人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
电子课件-《法律基础知识读本(第三版)》-A01-3249 绪论

(二)法的特点
• 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各种行为规范.法作为一种维持社会秩 序、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与道德、宗教、章程、纪律等其他社会 规范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法律体系的构成
教学小结
法治是现代文明的制度基石。法治兴则国家兴,法 治衰则国家乱。建设法治中国,离不开每个公民的参与 和推动。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青 年学生肩负着重要责任。
• 首先,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是我们健康成长的需要。 • 其次,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是依法就业创业的需要。 • 再次,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 • 最后,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是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需要。
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它体现着我国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以
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秩序,是实现人民当
家做主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保障.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知识概要
1.法律体系的概念 2.法律体系的构成
✓ 2011年,立足中国国情
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 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 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 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三个层次 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式宣 告形成.
教学重点、难点
1.法律的含义、特征和本质; 2.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作用; 3.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教学方法和手段
以课堂讨论、课堂讲授方法为主,并辅以多 媒体手段,生动活泼而又条理清楚地阐述整个 章节内容。
教师考编教育法学考试大纲
教师考编教育法学考试大纲
一、考试内容概述
本考试旨在评估教师考编人员对教育法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理解能力。
考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二、教育法基本概念及原理
- 教育法的定义和特征
- 教育法的基本原理
三、教育法体系
- 教育法体系的构成和演变
- 教育法体系的层级结构
四、教育法律法规
- 《教育法》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条款解读
- 教育部颁布的其他教育法规及相关解读
五、学校管理法
- 学校管理法的基本原则
- 学校管理法的主要内容和规定
六、教育质量评估与监管
- 教育质量评估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 教育监管的机制和职责
七、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
- 教育教学改革的基本原则和策略
- 教育教学创新的实施路径和效果评估
八、教育争议解决与法律援助
- 教育争议解决的程序和规则
- 教育法律援助的范围和途径
九、教师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
- 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和规范
- 教师法律责任的界定和适用
十、教育法学研究方法
- 教育法学研究方法的基本原则和应用技巧
十一、其他相关内容
- 其他与教育法学相关的重要概念、原则和法规
以上是教师考编教育法学考试的大纲内容概述,考生们在备考过程中应重点掌握每个方面的知识和理解能力。
祝大家备考顺利,取得好成绩!。
法律基础教学大纲
法律基础教学大纲一、法律基础课的教学目的与任务法律基础课是一门与“两课”其他课程互相配合,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教育,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重要课程,是一门公共必修课。
开设法律基础课的根本目的,是引导大学生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理,领会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了解各部门法的基本内容,地位和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履行法律所要求的义务,努力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做出贡献。
法律基础课的任务,是在向大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基本知识和社会主义法学原理的同时,重点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教育,使大学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重,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了解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知识,了解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理,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增强大学生对我国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历史责任感,自觉遵纪守法,并学会应用法律武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个人的合法权益,同违法行为进行不妥协的斗争,通过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三个代表”要求得以实现,在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中,在依法治国的实践中,促进大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二、学习法律基础课的意义和方法大学生学习法律基础课的意义在于:有利于深入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理解“三个代表”思想,坚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正确的政治方针,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选择正确的奋斗目标,规范行为方式,形成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有利于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决同违法乱纪的行为做斗争,从而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
学习法律基础课的方法是: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要坚持理论和实践想结合;要坚持课堂学习和课外学习想结合。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大纲
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实用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第一部分大纲说明一、课程性质与地位《实用法律基础》为南京电大开放教育专科会计、行政管理、工商管理、英语等专业的一门选修课。
该课程是对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概要论述,是专门为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开设的。
就其性质来说,这是一门通识课。
二、教学目的与要求设置本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法律的基础知识,对正确理解并掌握法律的本质、现行法律的基本内容,对正确执行法律、自觉遵守法律打下基础。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刑法法律制度,诉讼法律制度及国际法相关内容等。
第二部分媒体使用和教学过程的建议一、课程学时和分配本课程2学分,课内学时36,教学周期为一学期。
二、文字教材及资料(一)教材基本教材为《新编法律基础知识读本》(杜亚敏、李安祥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是教学与考试的主要依据。
(二)参考资料1、网络课件,共11次,是学员自主学习的重要资料。
2、网上教学辅导:为了配合教学,在网上课程主页中制作了一些典型案例、法律法规、平时作业、学习指导等学习资料,作为教材与面授辅导的补充,辅助学员自主学习。
三、教学环节(一)自学自学是远程开放教育重要的学习方式,学员应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在参加面授辅导基础上,保证足够的时间全面、系统、认真阅读教材和指定参考资料,积极参加网上教学辅导。
(二)面授辅导面授辅导是教学的重要方式,辅导教师要全面系统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通过讲解、辅导、答疑、组织讨论等方式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教材内容。
面授辅导课时不超过课内学时的二分之一。
(三)考试要求1、考核学生在全面、系统掌握教材内容的基础上,着重掌握重点、难点及运用所学原理分析和处理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
2、终结性考核中,有一定难度的试题占总数的30%,中等难度的试题占总数的20%,比较容易的试题占总数的50%。
3、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开卷形式,题型主要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
法律本科教材及大纲
法律本科教材及大纲1. 引言法律是社会治理和规范行为的重要工具。
法律本科教育在培养法律专业人才,提高法律素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档将介绍法律本科教材及大纲的重要性,并对其内容和结构进行详细阐述。
2. 法律本科教材的重要性法律本科教材作为法学专业学生学习的主要资源,具有以下重要性:•知识传授:法律本科教材通过系统地编排和组织法学学科的基础知识,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法律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帮助他们理解和掌握法律的原理与规则。
•培养方法论和批判性思维:法律本科教材不仅注重法学基础知识的传授,还注重培养学生的方法论和批判性思维。
通过教材中的案例分析、问题讨论等形式,引导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和分析,培养其独立思考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
•引导职业发展:法律本科教材不仅关注法学理论知识的传授,还包括实践技能和法律职业知识的引导。
通过教材中的案例分析、实务演练等形式,引导学生了解法律职业的要求和就业前景,帮助他们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做好准备。
3. 法律本科大纲的重要性法律本科大纲是教学计划的核心,可以起到以下重要作用:•明确学习目标:法律本科大纲通过明确学习目标,帮助学生了解课程内容和要求,以便他们在学习过程中进行目标导向的学习。
•统一教学标准:法律本科大纲为教师提供了统一的教学标准和参考,使得不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有一个共同的框架和依据,有助于提升教学质量和效果。
•评估学生成绩:法律本科大纲也作为学生成绩评估的依据,有助于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为学生成绩评定提供依据和标准。
4. 法律本科教材与大纲的内容和结构4.1. 教材内容•基础法学知识:法律本科教材应包含基础法学知识,包括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等方面的知识内容,为学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案例分析:法律本科教材中应包含大量的案例分析,通过真实案例的引入,帮助学生理解法律的运用和实践。
•法学研究方法:法律本科教材应引导学生掌握法学研究方法,包括文献查阅、法律逻辑、法规解读等方法,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研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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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与考核大纲总学时:36开课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一、课程性质与任务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学生进行有关法律基础知识的教育。
其主要任务是使学牛了解和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不仅做到自觉守法、依法办事,而且还能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公民。
二、课程教学总体目标1.教育学生了解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中与学生关系密切的有关基础知识,初步做到知法、懂法。
2.指导学生提高对有关法律问题的理解能力,对是与非的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依法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维护权益、依法问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实践能力。
3.培养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适应依法治国所必需的法律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三、教学内容及具体教学目标和要求法律基础知识课介绍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法律基础知识课的主要内容和学习方法,懂得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意义,激发学生学习这门课程的热情。
(一)宪法。
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明确宪法的特征,了解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努力做到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教学要求认知1.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人权的涵义;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
2.识记:我国宪法关于治国方略的规定;我国的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
3.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国家保障我国公民的基本人权.运用1.举例说明:列举实例表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性。
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分析判断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宪政原则。
教学内容1.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与基本国策(2)规定和保障墓本人权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
我国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
(3)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构体系。
国家机关的相互关系。
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
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二)行政法教学日标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行政机关的构成及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明确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掌握行政处罚的有关知识,提高遵守行政法规、依法监督行政的自觉性。
教学要求认知1.了解:行政主体的范围,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墓本方式;行政许可的涵义;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2.识记:行政处罚的设定权;行政违法的特征。
3.理解: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
运用1.举例说明:通过实例区分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分析判断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 教学内容1.行政机关是国家实施行政管理的机关(1)行政与行政法(2)我国的行政机关体系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人民政府。
(3)行政法律关系及其要素行政法律关系;行政管理关系和行政监督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2.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基本方式(1)通过抽象行政行为规范和调整社会事务抽象行政行为的插义。
抽象行政行为的形式。
(2)通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
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
(3)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涵义和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设定权、处罚程序。
3.制裁行政违法,维护社会秩序(1)行政地违法及其特征行政违法的涵义。
行政违法的特征。
(2).行政违法的制裁行政违法制裁的涵义。
行政法律责任。
(三1民法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内容,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明确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主要民事权利;自觉依法进行民事活动,提高保护自身民事合法权益的能力.教学要求认识1.了解:民法调整的对象;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2.识记: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合同的订立程序;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
3.理解:我国民法的摹本原则;民事行为能力分类的意义;合同担保的形式和作用.运用1.举例说明:现实生活中违反平等原则的现象;结合生活实际,指出侵犯公民、法人人身权利的行为主要有哪些,怎样运用民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合同担保的运用。
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区分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方式。
3.实践体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模拟合同签订;收集有关资料,结合个人学习体会,说明公民合法财产受到侵犯如何寻求民事司法救济。
教学内容1.民法的墓本原则(1)民法的涵义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
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2.民事主体(1)自然人自然人的涵义,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
(2)法人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法人的分类。
法定代表人。
3.民事权利(1)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物权及其种类。
债权及其种类;合同的订立、履行、担保。
知识产权及其种类。
人身权及其种类。
(2)取得民事权利的途径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
4.民事责任(1)民事责任的种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
(2)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和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3)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不可抗力,受害人自身的过错,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四)经济法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的企业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以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明确企业设立的条件、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依法从事经济活动。
教学要求认知1.了解:企业的分类;产品质量的监督方式;税收的种类;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程序;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2.识记:企业设立的条件;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条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3.理解:企业是最主要的市场主体;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扒法律责任;依法纳税的重要意义;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违反劳动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运用1.举例说明:企业与其他法人的主要区别;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和征税对象;发生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哪些。
2.分析判断:结合有关资料或者个人生活经历,分析产品质量对人们生产、学习、生活的重要性;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列举事例,说明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重要意义。
3.实践体验:根据个人将来可能从事的职业,模拟一份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
教学内容1.规范市场主体依法设立企业(1)企业设立的条件企业是最主要的市场主体。
设立企业的必备条件。
设立企业的禁止条件。
(2)企业的法律责任企业法律责任的主体。
企业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
2.加强质量监督保证产品质量(1)产品质量法概说产品质量法的制定。
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原则。
(2)产品质量的监督监督主体。
监督形式。
(3)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4)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条件。
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范围。
3.加强税务管理自觉依法纳税(1)税收与税法税收的种类。
、税收法律关系。
(2)税收征收法流转税法。
所得税法。
(3)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管理。
税款征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4.履行劳动合同强化社会保障(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制定。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2)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劳动者的基本义务。
(3)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的内容。
(4)劳动争议的解决协商解决;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5)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社会保障的内容。
社会保障的立法。
(五)刑法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理解刑罚在打击犯罪中的作用;认识几种常见犯罪的危害发生性,提高同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
教学要求认知1.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分类;累犯、自首和立功的构成条件;常见的几种犯罪。
2.识记:犯罪的特征;刑罚的种类;刑事责任年龄。
3.理解:犯罪的构成要件;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刑事责任能力。
运用1.举例说明:联系具体犯罪案例,指出犯罪嫌疑人所触犯的罪名。
2.实践体验:收集案例,体会打击经济犯罪的意义。
教学内容1.犯罪(1)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及其特征。
犯罪的构成要件。
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
(2)犯罪的分类根据犯罪客体不同进行分类。
根据犯罪主体不同进行分类。
根据犯罪主观方面不同进行分类。
2.刑罚(1)刑罚的种类主刑和附加刑。
(2)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3)累犯、自首、立功3.与犯罪行为作斗争(1)打击与职务有关的犯罪(2)打击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犯罪(六)专业法规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与自己所学专业有关的专业法规的主要内容;树立忠于职守、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从事职业活动的能力。
(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由各校根据相关行业特点自行确定。
)(七)诉讼法教学目标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诉讼途径的种类及其各自的管辖范围,知道非诉讼途径的特征及法律服务机构的种类;掌握几种主要非诉讼途径的运行过程;培养学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教学要求认知1.了解:诉讼的种类;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沂讼的受案范围。
2.识记:非诉讼途径的种类;法律服务的机构。
运用1.举例说明:结合自己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具体纠纷,选择恰当的解决途径。
2.分析判断:结合诉讼案例材料,分析判断应适用的诉讼程序及确定应管辖的具体机关。
3.实践体验: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旁听审判、实地参观等活动,体验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教学内容1.诉讼途径(1)诉讼的种类(2)受案范围和管辖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3)审判程序和举证责任2.非诉讼途径,(1)非诉讼途径概说非诉讼途径的涵义。
非诉讼途径的特征。
(2)非诉讼途径的种类投诉、调解、裁决、仲裁、复议、申诉。
3.法律帮助(1)法律服务法律服务的涵义。
法律服务的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
(2)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条件、法律援助的机构、法律援助的程序。
四、教学原则和方式方法1.教学原则(1)方向性原则。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教育方向。
教学中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与解释问题,确保理论观点的正确性。
(2)知识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向学生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是法制教育的基本任务,应当努力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我国宪法和一些主要的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
同时,应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法制观念教育,让学生在学法的基础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做到自觉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