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宁德市教育局文件
2012福建宁德中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2012福建宁德中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宁德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2010〕2号)精神,结合我市基础教育的实际,制定宁德市2012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一)体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综合地评价学生,逐步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二)从实际出发,坚持改革与继承、发展与稳定的统一,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改革,维护考生的权益,加强对考试和评价过程的管理与监督,体现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城乡均衡,有利于学校、社会的安定稳定。
(三)面向全体学生,在实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关注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重视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挥考试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发展,有利于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有利于人才的发现、培养和选拔。
(四)突出评价方法的多样化、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兼顾水平考试和选拔性考试,综合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发挥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在评价中的作用,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统一考试科目: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等10科。
统一考查科目: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
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和英语的口语交际等科目的考查待条件成熟后进行。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以及地方和学校课程等。
学校考查内容按新课程标准执行,考查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加强对考查的监督检查。
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等7科的考试安排在初三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地理、生物两科的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课程结束时进行。
局关于公布十二五期间基础教育科研立项课题(第三期)研究成果评选结果的通知

宁德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中〔2015〕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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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教育局关于
公布“十二五”期间基础教育科研
立项课题(第三期)研究成果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属中小学校: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十二五”期间基础教育科研立项课题(第三期)的通知》(宁教中〔2014〕39号)精神,经宁德市教育学会组织专家对已立项的209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同意宁德市教师进修学院林胜老师的《基于微课的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等193项课题结题(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地各校继续努力,将教育科研成果应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我市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附件:宁德市“十二五”期间基础教育科研立项课题
(第三期)结题名单
宁德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31日
附件
宁德市“十二五”期间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目录(第三期)
结题名单
宁德市教育局办公室2015年12月31日印发。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农村义务教育闲置校舍利用情况的通知-闽教办财[2010]16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农村义务教育闲置校舍利用情况的通知-闽教办财[2010]16号](https://img.taocdn.com/s3/m/05edba35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4e.png)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农村义务教育闲置校舍利用情况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农村义务教育闲置校舍利用情况的通知(闽教办财〔2010〕16号)各市、县(区)教育局:为了合理处置和利用农村义务教育闲置校舍,教育部近期拟制定有关农村义务教育闲置校舍再利用意见。
为配合做好有关工作,请各地将近年来按照我厅和财政厅、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福建省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处置的意见》(闽教财[2006]66号),以及我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处置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财〔2009〕2号)等文件精神,处置闲置校舍情况上报我厅,以便我厅汇总上报教育部。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市、县(区)教育局应按照闽教财[2006]66号和闽教办财〔2009〕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目前正在实施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对辖区内至今仍未处置的公办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核实,分类梳理,同时,填报截至2010年3月底前已停止办学且尚未处置闲置校舍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1、附件2)。
对经有权部门鉴定确认为D级危房的闲置校舍,应立即拆除,其校舍面积不再填入调查表。
二、各县(市、区)应根据辖区内闲置校舍的调查情况,进一步做好公办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处置工作,盘活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资产,保证教育资源得到最佳利用。
同时,将对处置闲置校舍的处置和利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设区市汇总,报告内容包括闲置校舍的数量及比例、校舍闲置主要原因、产权归属情况、闲置校舍处置利用经验、做法及存在困难、对闲置校舍再利用的政策和建议等。
三、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汇总所属县(市、区)上报的闲置校舍情况调查表,以及各县上报的农村义务教育闲置校舍处置情况汇报材料,于2010年4月15日前,将本市农村义务教育闲置校舍情况调查表及闲置校舍处置利用情况报告上报省教育厅,同时,要求将报表和汇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纸质材料应加盖教育局公章后上报教育厅,联系人:常彦,电话:*************。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宁德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宁德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宁政办[2012]5号【发布部门】宁德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1.13【实施日期】2012.01.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宁德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市教育局制定的《宁德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宁德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宁德市教育局二0一二年一月五日)为进一步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2010〕2号)精神,结合我市基础教育的实际,制定宁德市2012年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一)体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综合地评价学生,逐步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二)从实际出发,坚持改革与继承、发展与稳定的统一,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改革,维护考生的权益,加强对考试和评价过程的管理与监督,体现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城乡均衡,有利于学校、社会的安定稳定。
(三)面向全体学生,在实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关注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重视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挥考试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发展,有利于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有利于人才的发现、培养和选拔。
(四)突出评价方法的多样化、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兼顾水平考试和选拔性考试,综合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发挥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在评价中的作用,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课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课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29•【字号】宁政办[2013]70号•【施行日期】2013.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课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3〕70号)霞浦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道安办: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九条措施》(闽政办〔2012〕13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2〕137号)的精神,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我市广大学生遵章守法意识,有效防范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德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课堂)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3月29日宁德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课堂)试点工作方案为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遵章守法意识,有效防范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校园”,决定先行在霞浦县部分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校园(课堂)试点工作。
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以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为目标,全面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力争教职工和学生的交通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走路、骑车、乘车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
学校教职工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同时,通过“小手拉大手”,进一步扩大对家长和全体社会成员的影响,形成人人遵章守法,处处按交通法规办事的良好氛围。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宁政[2011]11号【发布部门】宁德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9.19【实施日期】2011.09.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的通知(宁政〔2011〕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中专院校: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十九日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和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规定。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
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和其它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和其他资产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登记、界定、纠纷调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资产清查、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
速看!福建多地调整中考体育,两个项目按满分计算

速看!福建多地调整中考体育,两个项目按满分计算福建多地取消体育中考必考的中长跑、游泳,项目成绩给满分3月6日,福建省宁德市教育局发布公告称,鉴于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等因素影响,结合该市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的身体素质与技能测试(以下简称“中考体育测试”)项目,中考体育测试项目调整如下:2023年取消必考类(1000米跑或800米跑、200米游泳)项目,该项目以满分赋分(15分)。
调整后,每位考生仍需参加3个项目的测试,其中,抽考类项目为排球(对墙垫球);抽选考类项目为一分钟跳绳、双手头上前掷实心球、一分钟仰卧起坐,考生从这三个项目中自选两项进行考试。
澎湃新闻检索发现,近日福建还有多个地区都陆续取消体育中考必考项目。
3月3日,平潭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发布公告,取消2023年体育中考的必考项目中长跑、游泳,该项目以满分计入总分,其他项目照常。
3月3日,厦门市教育局发布通知称,取消必考类(中长跑、游泳)项目测试,相应成绩按满分15分计入学生体育中考成绩。
抽考类及抽选考类项目按照市教育局于2022年11月9日公布结果执行,具体实施细则另行通知。
3月3日,福州市教育局发布公告称,经综合研判,2023年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中的必考类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或200米游泳(泳姿不限)项目予以免试,相应成绩按满分赋分。
抽考类和抽选考类项目按原公布项目进行,具体实施细则另行通知。
其后发布通知取消必考类(中长跑或游泳)项目的还有三明市、漳州市、泉州市、南平市,均将必考项目按满分15分计入体育中考成绩。
中考体育考试技巧1、考试前两个月就要循序渐进的开始考试项目的专项训练。
体育考试专项是固定的,因此,我们不妨在考试前2-3个月就开始进行针对性训练,在课间、体育课练一练、跑一跑,不可一口吃个胖子。
缺乏平时的练习,考试时突然发力一是不能取得满意成绩,二有可能给身体带来不适甚至出现伤病。
宁德市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宁德市教育局文件宁教人〔2019〕9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和专业(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方案(修订)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职学校:现将《宁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和专业(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方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教育局2019年1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宁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和专业(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方案(修订)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闽教师〔2017〕90号)和《宁德市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教学名师和专业(学科)教学带头人的培养工作,打造一支职业教育领军人才队伍,推动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培养目标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为指导,以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的创新型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以创新培养机制为动力,以提高综合素养和专业发展核心能力为重点,打造一批理论修养厚实、组织能力强、教学特色鲜明、研究和创新能力强、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中职教学名师;重点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理论修养、较强组织能力、独特教学风格、较强研究和创新能力的中职专业(学科)教学带头人。
通过示范引领、机制创新、重点推进、以点带面,带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为加快发展宁德现代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人才保障。
二、培养对象按照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宁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和专业(学科)教学带头人第二批培养人选以及首批骨干教师的通知》(宁教人〔2018〕号)公布的教学名师培养人选19名,专业(学科)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56名。
三、培养方式遵循教师专业发展和名师、专业(学科)带头人成长的规律,通过专家指导、理论深造、课题研究、企业实践、考察学习、学术交流和著书立说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促进培养人选尽快成长为中职教学名师和专业(学科)教学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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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中〔2009〕29号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09年全国初中化学素质和实验能力竞赛宁德市获奖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学校:
2009年全国初中化学素质和实验能力竞赛(第十九届天原杯)的评选工作已经结束,我市共评出一等奖16名,二等奖24名,三等奖32名。
现将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名单予以公布,请通知有关学校、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
附件:2009年全国初中化学素质和实验能力竞赛宁德市获奖名单
宁德市教育局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竞赛获奖通知
宁德市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4月27日印发
2009年全国初中化学素质和实验能力竞赛宁德市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