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法家人物个人悲剧原因考
先秦法家学派的先驱——邓析

先秦法家学派的先驱——邓析本文简略记述了先秦较早法家代表人物邓析的思想和事迹,通过对邓析的分析我们可以了解春秋时期法家思想及当时社会的一些风貌。
我们通过邓析可以产生诸多思考,他的思想中有价值的东西仍值得我们借鉴和继承。
标签:邓析;先秦法家;竹刑谈到先秦时期法家学派的代表,我们很容易想到商鞅和韩非,他们的法家思想在我国文化思想史上有着深远的影响,对于当时的社会变革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较之商鞅和韩非更早时间还有两个人物,是我们不得不提到的,一个是子产,一个是邓析。
他俩都是春秋时代的郑国人。
这里我们主要说邓析。
有学者说邓析是先秦名家创始人,我们知道名家是研究辩论规则的,比如以能言善辩而著称的惠施和公孙龙。
他们留给后世的主要遗产就是他们的论辩技巧,但邓析与他们不同,邓析一方面能言善辩,能操”两可说”,但其最主要的事业更在于对先秦法制思想的贡献,他的辩论方法也是为他的法家思想做工具的。
所以我们把邓析归入法家。
先讲一个小故事,了解一下他的”两可说”。
郑国有一个富人在洧水中淹死,尸体被下游的人拣到。
富人家属要用钱赎这具尸体,拣尸的人要价很高。
富人家属就跑去向邓析请教。
邓析告诉他:”你放心吧,这具尸体不卖给你,还能卖给谁呀?”拣尸体的人听到这个消息也着慌了,也去向邓析请教,邓析对他说:”请放心吧,这是他从别处买不到的。
”这就是邓析的”两可说”。
邓析这个人很有意思,他虽是郑国大夫,但并无权力,常常以普通百姓的身份对当时的法律条款进行诘难和质疑。
公元543年,子产当了郑国相,子产以法制治理国家,但他的法制思想还有好多不完善的地方,邓析故意用他的”两可说”刁难子产。
子产主张为政以猛,对于触犯了郑国法律的人必严惩不贷,但是有些老百姓不明法律条文,挨了五十大板却不知道违反了哪条法律,于是纷纷来求教于邓析,这样就出现了下面的情景。
一大帮老百姓聚集在邓析家门前,或者请求邓析讲解法律知识,或者遇到了官司想请邓析出面帮忙替他打官司,于是邓析按照他的收费标准来计算:大案成衣一套,小案只收上衣或者裤子一件。
先秦法家三大代表人物

先秦法家三大代表人物展开全文法家三大代表人物,最厉害的死得最冤2018-11-22 19:33 来源:静夜思学先秦的诸子百家时代,是人才辈出的年代,那个年代的思想一直流传至今,影响中国人几千年,今天介绍的这几位人物都是法家的代表。
法家,顾名思义,其基本思想是依法治国,这与儒家的以德治国恰恰相反。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孔子《论语》孔子认为只有以德治国才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上出现的各种问题,而法家则认为人生来就是逐利的,想要靠德行感化人民,那简直是天方夜谭,他们信仰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高压之下必有良民。
下面说的这三位人物都是法家的代表,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发现只有秦国才能实现他们的抱负,但诡异的是,他们都死在了秦国,不得善终。
一李斯李斯最知名的一句话莫过于下面这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
——李斯《谏逐客书》当年,秦王嬴政脑子一热,认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要将所有非秦国本土的客卿全部驱逐,李斯的籍贯在楚国,故而也在被驱逐之列,但他在《谏逐客书》中以非凡的辩词让嬴政回心转意,并使自己得到重用,逐渐做到了丞相的位置。
李斯作为秦国丞相,是秦灭六国的总策划师,他精心策划了兼并六国的先后次序,并在秦灭六国之后,建议秦始皇废分封而行郡县制、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每一项都是前所未有的大手笔。
这样的人物,功劳不可不高,但他的下场却极为凄惨。
秦始皇死后,陈胜吴广起义,李斯的大儿子李由扼守三川郡,赵高诬陷李由与叛党勾结,将李斯与小儿子腰斩于市,实情却是李由在与刘邦作战时英勇牺牲。
二商鞅秦国的崛起,商鞅功不可没,可以说如果没有商鞅,哪里轮得到秦国张牙舞爪?秦孝公即位之初,秦国一穷二白,是战国七雄里最不入流的角色,就连秦孝公自己都说“诸侯卑秦,丑莫大焉”,是商鞅改变了秦国野蛮落后的局面。
在商鞅时期,法家分为势、术、法三派,商鞅属于法家的法派。
法家文化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及其思想

子产主张为政宽猛结合,以猛为上。临终前曾对子大叔 说:“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 若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有死焉;水懦弱,民狎 之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
▪ 韩非子的主要政治主张:
➢ 一 、天不能决定人事吉凶 ,人定胜天。 ➢ 二 、人不应该违背自然规律 ,而要把天当作物
类来利用。 ➢ 三 、国家要富强 ,要靠耕战。耕,是搞好农业
生产 ;战,加强战备。
➢ 四 、法治比德治更适合于当时社会 ,因为社 会发展变化了,一切事物也随之变化 ,因此具 体措施也应改变 。
法家只有借助于君权之势才能推行变法,一旦君权 不在,则改革难以继续,这是法家在历史上的悲哀。
➢ 5、商鞅
约前390—前338年,姓公孙,名鞅,因受秦孝公封商邑, 号商君,故称商鞅。商鞅在秦国变法使秦国富强起来,雄 居六国之上,奠定了秦统一中国的基础。
商鞅法制思想有:壹刑论,即“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 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策,乱上制者,罪死不 赦”。
➢ 3、李悝
前455—前395年,法家严格意义上的开山祖。在任魏国 相,主持变法。变法内容:经济上“废沟洫——废井 田”、“尽地力”、“善平籴( dí)”;政治上主张无 功不受禄,打击世袭特权,剥夺无所事事的贵族们的俸 禄,奖励有能有功者;军事上建立了常备正规军。
李悝的最大贡献是编著了《法经》,这是中国历史上第 一部完备的成文法典。包括六篇:《盗法》、《贼法》、 《囚法》、《捕法》、《杂法》、《具法》。
▪ 二、法家集大成者——韩非子
➢ 韩非子(前280—前233),出身于韩国贵族, 曾与李斯同师荀子。后被李斯陷害致死。
农大网校中国传统文化概论第2套题答案

第2套您已经通过该套作业,请参看正确答案1.儒家学派创始人是( )。
A.孔子B.孟子C.周公D.荀子参考答案:A您的答案:A2.先秦儒家代表人物有( )。
A.孔子B.孟子C.荀子D.董仲舒E.朱熹参考答案:A, B, C, D您的答案:A, B, C, D3.汉代儒家代表人物是( )。
A.孔子B.孟子C.荀子D.董仲舒参考答案:D您的答案:D4.《四书集注》的作者是( )。
A.孟子B.朱熹C.陆九渊D.王阳明参考答案:B您的答案:B5.先秦道家代表人物有( )。
A.老子B.庄子C.孟子D.嵇康E.荀子参考答案:A, B您的答案:A, B6.中国古代经典“三玄”指( )。
A.《老子》B.《庄子》C.《周易》D.《论语》E.《孟子》参考答案:A, B, C您的答案:A, B, C7.《法经》的作者是( )。
A.李悝B.管仲C.商鞅D.韩非参考答案:A您的答案:A8.先秦法家重法派代表人物是( )。
A.商鞅B.吴起C.子产D.管仲参考答案:A您的答案:A9.先秦法家重术派代表人物是( )。
A.商鞅B.申不害C.子产D.慎道参考答案:B您的答案:B10.先秦法家重势派代表人物是( )。
A.管仲B.商鞅C.韩非D.慎道参考答案:D您的答案:D11.先秦法家集大成者是( )。
A.管仲B.商鞅C.韩非D.李悝参考答案:C您的答案:C12.儒法之争、得胜者是( )。
A.儒家B.法家C.墨家D.道家参考答案:A您的答案:A13.墨家的伦理思想是( )。
A.仁爱B.兼爱C.非攻D.尚同参考答案:B您的答案:B14.老子思想集中体现在( )。
A.《老子》B.《庄子》C.《周易》D.《韩非子》参考答案:A您的答案:A15.庄子思想集中体现在( )。
A.《老子》B.《庄子》C.《周易》D.《道德经》参考答案:B您的答案:B16.中国传统文化基本格局是( )。
A.儒道互补B.儒法互补C.儒墨互补D.法墨互补参考答案:A您的答案:A17.公元一世纪传入我国的外来宗教是( )。
精选最新版2020年传统文化模拟考试498题(含标准答案)

2020年传统文化考试题库498题(含答案)一、单选题1.先秦法家重法派代表人物是(D)。
A.子产B.吴起C.管仲D.商鞅B.仁C.博爱D.兼爱3.现存最早的宋词歌谱是(B)。
A.《汉宫秋月》B.《白石道人歌曲》C.《百鸟朝凤》D.《葬花吟》4.“长调”是哪个民族的歌唱形式?(B)A.满族B.蒙古族C.鄂伦春族D.维吾尔族5.中国民族乐器种类繁多,其中古筝具有自己的分类,现在国内最普及的古筝是(A)根琴弦。
A.21B.23C.24D.256.名曲《广陵散》与历史人物(B)有关。
A.刘伶B.嵇康C.王戎D.阮籍A.《十面埋伏》B.《高山流水》C.《梅花三弄》D.《广陵散》8.鬼谷子是我国哪个时期的思想家?(C)A.西周时期B.春秋时期C.战国时期D.西汉时期9.主张“五德终始”学说的学者是(C)。
A.孟子B.荀子C.邹衍D.韩非10.战国时期的公孙龙是(B)的代表人物。
A.兵家B.名家C.杂家D.阴阳家11.中国封建时代运用“外儒内法”的统治术是在(C)开始的。
A.先秦B.秦C.西汉D.东汉12.“文王行仁义而王天下,偃王行仁义而丧其国,是仁义用于古而不用于今也。
故曰:‘世异则事异’。
”这段话反映了(C)。
A.孟子的“仁政”学说B.墨子的“兼爱”思想C.韩非的变法革新主张D.庄子的“齐物”观点。
中国法律思想史2002.4--2011.7真题

全国2011年7月自学考试中国法律思想史试题课程代码:00264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西周关于“天命”转移的学说是( )A.以德配天B.王权神授C.岁时祭天D.恭行天罚2.西周时期,礼的作用是( )A.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B.长长,男女有别C.亲亲,尊尊D.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3.周公主张“奸宄杀人,历人宥”中的“历人”是指( )A.有过刑罚经历的人B.历史上的人C.无关的过路人D.年老无依的人4.春秋时期主张以法统政、礼法并用的思想家是( )A.齐桓公B.吴起C.管仲D.申不害5.最早提出“仁政”学说的先秦思想家是( )A.孔子B.管仲C.邓析D.孟子6.先秦时期,提出“治之经,礼与刑”法律命题的思想家是( )A.孟子B.荀子C.商鞅D.韩非7.下列墨家思想命题中,带有自然法色彩的是( )A.尚贤B.尚同C.以天为法D.相爱相利8.“欲绝去礼学,兼弃仁义”的先秦思想流派是( )A.墨家B.儒家C.道家D.兵家9.老子认为,天下混乱、人民难治的原因,在于统治者追求( )A.无为B.有为C.清净D.自然10.“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的法治主张出自( )A.商鞅B.庄子C.墨子D.孔子11.与“有道之国,法立则私议不行”主旨较为接近的说法是( )A.公私之分明,则小人不嫉贤,而不肖者不妒功B.先王不恃其强,而恃其势C.权者,君之所独制也D.所谓一刑者,刑无等级12.早期黄老之学具有的明显特征是( )A.专任法治B.道法自然C.以德治国D.道法结合13.“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法律命题的思想本质是( )A.以法治国B.德主刑辅C.以礼治国D.政教合一14.晋代明确提出“以礼率律”的思想家是( )A.张斐B.杜预C.刘颂D.拓跋宏15.下列法律制度中,由北魏孝文帝创立并沿用至清朝的是( )A.八议B.肉刑C.十恶D.存留养亲16.主持制订《开皇律》的皇帝是( )A.隋炀帝B.隋文帝C.唐高祖D.唐太宗17.唐代集中批判“赏以春夏而刑以秋冬”观点的作品是( )A.《春秋繁露》B.《时令论》C.《礼记》D.《断刑论》18.《大学衍义补》的作者是( )A.朱熹B.王安石C.丘濬D.真德秀19.宋代主张恢复“明法科”考试的思想家是( )A.范仲淹B.王安石C.欧阳修D.司马光20.黄宗羲提出“一家之法”中的“家”,主要是指( )A.家庭B.官员C.个人D.皇帝21.王夫之所谓“封建”制的本质是( )A.郡县制B.分封制C.分省制D.藩属制22.龚自珍认为,国家、刑罚、礼乐起源于( )A.商B.工C.农D.兵23.“只有人错无天错,只有臣错无主错”反映了洪秀全的( )A.君主专制思想B.君主共和思想C.立宪民主思想D.君臣共主思想24.洋务运动的口号除了“自强”以外,还有( )A.民主B.立宪C.法治D.求富25.近代提出“法律本原实与经术相表里”的著名人物是( )A.沈家本B.李鸿章C.张之洞D.曾国藩26.《大同书》的作者是( )A.章太炎B.梁启超C.谭嗣同D.康有为27.按照梁启超的社会演进观念,“多君为政”的下一步是( )A.民为政B.一君为政C.共和民主D.君主立宪28.沈家本认为新旧法学的共同核心是( )A.平等B.情理C.仁恕D.人权29.中国近代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政党是( )A.同盟会B.兴中会C.光复会D.强学会30.章太炎“限袭产之数”主张的实质是限制( )A.人身权B.继承权C.契约权D.房产权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2021版新高考选考历史(人教版专题史)一轮复习学案:第32讲 “百家争鸣”和儒家思想的形成 Word版含答案
第32讲“百家争鸣”和儒家思想的形成知识点一“百家争鸣”局面的出现1.原因(1)经济上:井田制崩溃,封建经济迅速发展。
(2)政治上:周王室衰微,诸侯纷争,分封制瓦解。
(3)阶级关系上:士的活跃和受重用。
(4)思想文化上:从“学在官府”发展为“学在民间”。
2.流派:主要有道家、法家、墨家、儒家等流派。
3.特点:既互相诘难、批驳又彼此吸收、融合。
4.影响(1)思想: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推动了社会大变革。
(2)文化:是中国学术文化、思想道德发展史上的重要阶段,奠定了中国思想文化发展的基础。
春秋战国时期“士”的崛起礼崩乐坏的社会大变革,将原本属于贵族最底层的士阶层从沉重的宗法制羁绊中解放出来,在社会身份上取得了独立的地位,而汲汲于争霸事业的诸侯对人才的渴求,更助长了士阶层的声势。
士的崛起,意味着一个以“劳心”为务、从事精神性创造的专业文化阶层形成。
——张岱年、方克立主编《中国文化概论》核心论点:“士”阶层的崛起,推动了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局面的出现。
知识点二孔子和早期儒学时期代表主张地位和影响春秋孔子(1)政治:①思想核心是“仁”;②强调统治者要以德治民;③主张“克己复礼”(2)教育:主张“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儒家学派的创始人,首创私学,被后人尊称为“至圣”战国孟子(1)政治:①发展孔子“仁”的思想,主张“仁政”;②提出“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使儒学体系更加完整,战国后期发展成为诸子(2)伦理:主张“性本善”百家中的蔚然大宗荀子 (1)政治:①主张“仁义”和“王道”,以德服人;②提出“君舟民水”(2)伦理:提出“人之性恶”,强调用礼乐来规范人的行为孔子思想的“双重性” 孔子的学说从根本上说是保守的,但孔子坚持统治者应在合理的道德原则基础上进行统治,所以他的思想具有进步的一面。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核心论点:孔子的思想具有保守与进步的两面。
知识点三 其他思想流派1.道家(1)春秋时期⎩⎪⎨⎪⎧①代表人物:老子。
历史趣闻法家代表韩非子生平简介 韩非子的死因之谜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法家代表韩非子生平简介韩非子的死因之谜导语:韩非(约前281年-前233年),又称韩非子,韩国(今河南省新郑)人,战国时期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也是先秦诸子百家史料可证中最后一位子家思韩非(约前281年-前233年),又称韩非子,韩国(今河南省新郑)人,战国时期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也是先秦诸子百家史料可证中最后一位子家思想人物。
韩王(战国末期韩国君主)之子,荀子的学生。
作为客居秦国的法家代表,备受秦王嬴政赏识,但遭到李斯等人的嫉妒,最终被下狱毒死。
韩非子生平简介关于韩非生平,因目前留存史料有限,未能清楚述之。
韩非为韩国的宗室公子。
在韩非的年代,韩国为战国七雄中最弱小者。
韩非有口吃之毛病。
约前255年至前247年间,与同学李斯(后来为秦始皇丞相)一同拜儒家大师荀子门下学习“帝王之术”,李斯自觉才学不如韩非。
韩非将自己的学说,追本溯源于道家黄老之术,他对老子《道德经》有相当大的研究,著有《解老》、《喻老》等篇。
约前247年至前234年间,韩非多次上书韩王游说,皆不为所用。
《孤愤》、《五蠹》、《显学》、《难言》等篇著于此时期。
之后《韩非子》一书传到秦国,书中《孤愤》、《五蠹》内容被秦王政佩服:“唉,寡人假如能够见到这个作者,与他往来,就死而无憾了。
”李斯说:“这是韩非写的书啊。
”便以战争为要胁,逼韩非出使秦国。
韩非到秦国后,受到秦王政的欣赏,准备重用,李斯与姚贾怕秦王重用韩非,私下诬陷韩非,说韩非是韩国宗室公子,必定不会效忠秦国,劝秦王把韩非禁锢,又在狱中把韩非毒死。
司马迁指韩非好‘刑名法术’且归本于‘黄老之学’,一套由‘道’、‘法’共生活常识分享。
商鞅死因之谜 是死在自己制定之法律下吗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商鞅死因之谜是死在自己制定之法律下吗导语:商鞅在逃离秦国边关前,想住旅店,店主说商君有令,住店的人没有证件店主要连带判罪。
拒绝了这个逃犯。
商鞅叹息道:“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商鞅在逃离秦国边关前,想住旅店,店主说商君有令,住店的人没有证件店主要连带判罪。
拒绝了这个逃犯。
商鞅叹息道:“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这就是作法自毙的来由。
“作法自毙”这个成语今人常用,查其源头,应该是典出《史记·商君列传》。
2400来年,这个典故一再被人使用,说明在中国甚至是人类历史上,作法自毙的故事一再上演。
商鞅是卫国公室之后裔,源出姬姓,因此又被称为卫鞅。
到了商鞅这一代,由于是旁系子孙,家庭已经破落了,流落到异国,给魏国相国公叔痤当门客。
此人不甘心久处人下,少年时刻苦向学,史称其“好刑名之学”。
刑名之学,就是法家的学说,走的是李悝、吴起的路数,和后世“法治”辞相近而意相差甚远。
中国古代的法家不以保障普通人的权利,而限制官家权力为基础,相反乃是提倡官家特别是君主进行集权,用严刑酷法来威慑与管理官吏和百姓。
凡法家者,多刻薄寡恩之人,商鞅也不例外。
他的主人公叔痤在临死前对魏惠王说商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
”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
”惠王以为老相国病得厉害,说胡话了,没当回事。
商鞅逃过一劫,跑到相邻的秦国。
不久,深得秦孝公之大用。
商鞅如何取悦于国君,《史记》中有一番精彩的描写。
商鞅在用言辞打动孝公后,对秦国的宠臣、他的朋友景监说:“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
且贤君者,各及其身显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数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强国之术说君,君大说之耳。
然亦难以比德于殷周矣。
“可见商鞅未必生活常识分享。
先秦诸子读后感
先秦诸子读后感先秦诸子读后感1先秦诸子中,最另类的当属法家学派。
儒、墨、道三家至多是创立学说或是躬身实践,法家则不然,法家的思想学说是要拿生命作交换的,用流血的方式来奠基。
流血牺牲的不仅仅是平民或贵族,其中还有法家的人物。
代表性的便是商鞅与韩非。
商鞅之死,简而言之是因为其得罪了太子赢驷这个未来的国君。
韩非则不一样,司马太史说韩非死得很冤,入秦没多久就被下狱致死。
连自己的主张和抱负都来不及实现,就被李斯、姚贾陷害,死在了云阳大狱里。
最为法家最杰出的代表,法术势最后的集大成者,韩非理应是个大阴谋家,但为什么就是斗不过同样是阴谋家的同学、大秦廷尉李斯呢?从表面上看,韩非之死是因为李、姚二人的陷害。
然究其本因,韩非是死在自己的学说上的,是死在自己手里的。
作为韩国的王族子弟却无法实现自己的`主张。
于是韩非闭门著书,在此期间写下了《说难》一文。
所谓“说难”即游说国君之难。
而且,只要你一不小心,就会把自己的命给搭进去。
但是,作为专制主义代表的法家一旦离开宣传、游说人主,便一无所用其技。
所以即便知道游说之难,也要义无反顾地去游说君王。
其实从韩非入秦到韩非死于云阳大狱这一过程可以清楚的知晓,韩非只能算是一个伟大的理论家与阴谋学家,而非一个合格的实践者。
这就是为什么韩非会斗不过同样是阴谋家的李斯。
韩非自己在《说难》中坦言:“语及所匿之事,如此者身危。
”然而韩非却给秦王写了一道书,大谈存韩之益处。
韩非自称韩国早已“与郡县无异”,并称秦国应该攻打的应该是赵国,因为赵国“聚士卒,养从徒,欲赘天下之兵,西面行其意,非一日之计也。
”赵国才是秦国的首要敌人,而韩国早已形同秦国的郡县了,不具有威胁秦国的能力。
秦国若是攻打韩国,只会让“天下明赵氏之计”,对秦国没什么好处。
此外,韩非还当着秦王的面指责姚贾“以王之权、国之宝外自交于诸侯”。
还因为姚贾的“前科”要秦王注意。
就这样,韩非与姚贾结下了梁子。
不过,韩非也许不知道,他的一篇存韩书,同时也和秦王结下了梁子,让嬴政对韩非的好感度与狂热度骤然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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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人物个人悲剧原因考谭宝刚儒家认为“人存政举,人亡政息”,但是在法家法治历史上却是“杀其人而用其刑”。
先秦法家人物身死异首的个人悲剧与其思想主张流传后世的胜利形成鲜明而深刻的矛盾对比。
历史总是上演一些类似的残酷悲剧。
法家人物凭借其切合时代的思想主张及个人才干赢得了君主们的赏识,但遗憾的是大都落得一个可悲的结局。
然而他们的法治主张为后世所继承,取得了思想上的胜利。
对这一矛盾进行深入的探讨,则可揭示出旧贵族的怨恨报复仅是表层现象,除此之外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一、邓析之死———法家思想的祭品邓析(?——前501年)郑国大夫,与子产同时。
邓析是先秦名辩思潮的创始人,他将循名责实的思维方法应用于法律,从而使他的法治思想别具特色。
他坚决主张刑法改革,自己制定了一部“竹刑”,用以对抗子产制定的仍然具有礼治色彩的“刑书”。
邓析在春秋时期天与人、礼与法的思想对抗中,不谈天命,抵制旧礼,反对改良,制定竹刑,表现出很强的与时俱进的法治意识,因而荀子说他“不法先王,不是礼义”。
[1](p86)邓析的被杀似乎昭示了后世法家人物的悲剧。
“不法先王,不是礼义”的邓析不满于子产对周礼的改良,对于子产的刑书也持否定态度。
他私自编定了一部更能适应新兴地主阶级要求的刑法,写在竹简上,称为“竹刑”。
邓析的被杀有两种说法:其一,《左传?定公九年》载:“郑驷颛杀邓析而用其《竹刑》。
”据晋代大儒杜预的注解,驷颛杀邓析是因为他“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显然是违背了法家一贯主张的“法自君出”的原则,“生法者,君也”。
但《左传》又批判了驷颛的枉杀行为,“君子谓子然(子然是驷颛之字)于是不忠,苟有可加于国家者,弃其邪可也。
《静女》之三章,取彤管焉,《竿旄》何以告之,取其忠也。
故用其道,不弃其人。
”可见《左传》对邓析的竹刑还是持肯定态度的。
其二,《吕氏春秋?离谓》载:“子产治郑,邓析务难之。
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所欲胜因胜,所欲罪因罪。
郑国大乱,民口欢哗,子产患之,于是杀邓析而戮之。
民心乃服,是非乃定,法律乃行。
”(《吕氏春秋》关于子产杀邓析之事是否确切有待商榷,此处不做考证。
)这里给人造成一种错觉,有人会认为邓析的死是他务难子产造成两人恩怨,子产假公济私进行报复的结果。
其实,不毁乡校令名显于当世的子产不会如此心胸狭窄。
邓析的真正死因是他以非为是,以是为非,导致是非无度,郑国大乱的后果。
以法治国,本为求得良好的社会秩序,可邓析却使郑国大乱,死有何怨?无论邓析死于何种原因,都是法家思想的祭品。
我们再看吴起。
二、吴起肢解——三长贵之,一短败之吴起(前440——前381),卫国人,先后仕过鲁、魏、楚,后被楚国贵族所杀。
司马迁认为,吴起之死乃是“刻暴少恩亡其躯”[2](p647)。
这是太史公对法家人物个人悲剧的常用论调。
但是吴起的情况并非完全这样。
据《史记?孙武吴起列传》所载,吴起除得到魏文侯和楚悼王的赏识外是不容于当世的。
初,鲁人或恶吴起,吴起杀谤己者三十余人,出卫而“遂事曾子”。
因母死不归,“曾子薄之”。
又杀妻以求将,虽有“战胜之名”,但身为卫人,见疑于鲁君。
于是去鲁入魏,为将,屡克强敌,魏文侯“乃以为西河守,以拒秦、韩”。
后因公叔继田文为相,吴起遭其谮又去魏之楚,为楚悼王重用,进行变法。
但其措施过激,而遭楚之贵族怨恨。
司马迁说吴起“刻暴少恩”乃片面之词。
吴起将士卒,“尽能得士心”;与武侯论治国之道,倡“在德不在险”,不可谓刻暴。
那麽吴起究竟死于何种原因呢?时人田文的评价和吴起在楚之举揭示了这一隐秘。
魏置相,相田文。
吴起不悦;谓田文曰:“请与子论功,可乎?”[2](p647)吴起列举了自己的三长:“将三军,使士卒乐死,敌国不敢谋”;“治百官,亲万民,实府库”;“守西河而秦兵不敢东向,韩、赵宾从”。
领兵、治政和拒敌实为吴起之所长,并非为争功而捏造。
然实际形势不利乃是其所短。
正如田文所说“主少国疑,大臣未附,百姓不信”.[2](p647)正因为这一点不能为相,为相必败。
田文说的虽是魏国之情形,但是后来吴起在楚国的情形何尝不是这样?吴起在楚,悼王死后,太子继位,是为主少;吴起杀妻求将,母丧不归,身事多主,当遭国疑;变法苛严,“废公族疏远者”[2](p647)“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裁减百吏之禄秩,”[3](p104 沉重打击了旧贵族和冗官冗吏,故大臣未附,而且怨恨有加,伺机报复;吴起之法,大多为国君而作,利不加于万民,百姓当然不信。
“悼王行之期年而薨矣”,[3](p140)靠山一倒,“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也”,[3](p104)旧势力反扑,吴起遭肢解,法令被废除,当是情理之中。
就吴起之法的存废而言,郭沫若曾说,假使楚悼王迟死,吴起执政时间再长一点,那吴起的功烈决不会亚于商鞅。
[4](p280)郭老仅从时间而不是从内容实质和现实状况得出这一结论未免过于武断。
吴起之法,不管是内容上还是现实状况上都不加惠于百姓,百姓不信,法令当然就失去了继续存在的基础。
三长贵之,一短败之,这就是吴起的命运。
三、商鞅车裂——行为与主张相悖与吴起“人亡政息”不同,商鞅虽被车裂以徇,但其法犹在,并且开秦国法治传统之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商鞅(前390——前338),司马迁在《史记?商君鞅列传》中说“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其祖本姬姓也。
”商鞅开始在魏国求仕,未果,于是去秦国,被秦孝公重用,实行变法。
商鞅在秦变法的确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行之十年,秦民大悦。
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
……乡邑大治。
”[2](p663)荀子、韩非、李斯也都曾盛赞商君的功绩。
然变法的另一面也出现了“宗室贵戚多怨望者”[2](p664)的局面,从而为商鞅之悲剧埋下了伏笔。
商鞅虽为一世之治臣,却为眼前的业绩所陶醉以至迷倒,得意之余他还问赵良:“子观我治秦也,孰与五毂大夫贤?”[2](p664)但他还是觉察到潜在危机的到来,于是求赵良以正言。
赵良述说了五毂大夫之事后,分析了商鞅所处之情形。
“今君之见秦王也,因嬖人景监以为主,非所以为名也。
相秦不以百姓为事,而大筑冀阙,非所以为功也。
刑黥太子之师傅,残伤民以峻刑,是积怨蓄祸也。
教之化民也深于命,民之效上也捷于令。
今君又左建外易,非所以为教也。
君又南面而称寡人,日绳秦之贵公子。
《诗》曰:‘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何不遄死?’以《诗》观之,非所以为寿也。
公子虔杜门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杀祝欢而黥公孙贾。
〈〈诗〉〉曰‘得人者兴,失人者崩’。
此数事者,非所以得人也。
君之出也,后车十数,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翕戟者旁车而趋。
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
〈〈书〉〉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
君之危若朝露,尚将欲延年益寿乎?则何不归十五都,灌园于鄙,劝秦显岩穴之士,养老存孤,敬父兄,序有功,尊有德,可以少安。
君尚将贪商、於之富,宠秦国之教,蓄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损宾客而不立朝,秦国之所以收君者,岂其微哉?亡可翘足而待。
”[2](p664—665)赵良这一番言辞,说了三个问题:其一,指出商鞅将危之原因;其二,为商鞅指出摆脱危难之境的良策;其三,分析商鞅之心态是“贪商、於之富,宠秦国之教,”必将不听。
最后的结果将是“亡可翘足而待”。
从谈话内容来看,赵良应为儒家人物,至少是儒学之信徒,他称说〈〈诗〉〉、〈〈书〉〉,不离德礼,劝商鞅行“礼治”而不行“法治”方能保全自己。
厉行“法治”,打击儒者的商鞅在临危之前,还是要求教儒学人物。
从这段谈话可以看出赵良实非等闲之辈。
难怪班固在〈〈古今人表〉〉中将其列位在商鞅之前。
[5](p430)赵良之言也有商榷之处,如说商鞅“相秦不以百姓为事”应不是实情,否则就不会有“秦民大悦”之说,抑或是两人由于立场不同而对“百姓”一词的认识不同而有各自的理解。
我们再看赵良指出商鞅将危的原因:第一,“刑黥太子之师傅,残伤民以峻刑,是积怨蓄祸也”;第二,“君又南面称寡人,日绳秦之贵公子”。
为求法令之“信”,刑公子虔,杀祝欢,黥公孙贾;秦国“乡邑大治”后,“又南面称寡人”,功高震主。
积怨昔日之重臣,见疑当今之新主。
因此赵良劝商鞅归十五都,灌园于鄙,“不贪商、於之富,不宠秦国之教”,这样“可以少安”。
赵良的分析对商鞅来说实是一剂良药,可原为求正言的商鞅还是不听。
然而商鞅之死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他的个人悲剧乃是自己行为与自己法治主张相悖的结果。
其一,主张君主独制而自己擅权。
商鞅的一个重要法治理论是主张“权者,君之所独制也,……权制独断于君,则威。
”[3](p33)这一思想是不容大臣擅权的,可商鞅相秦十年,其权势已过秦王,“今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莫言大王(指秦惠王)之法,是商君反为主,大王更为臣”。
[6](p71)其二,“法治”尚法不尚贤,但商君又提出论贤举能。
“故尧、舜之位天下也,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位天下也;论贤举能而传焉,非疏父子亲越人也,明于治乱之道也”。
[3](p34)明显是儒家的“禅让”说。
〈〈战国策.秦策〉〉载:“孝公行之八年,疾且不起,欲传商君。
”论贤举能在前,孝公欲传在后,惠王能有不疑?在这种情形下,原本与商君有私怨的惠王当然暗藏杀机了。
更何况公子虔在旁添油加醋呢?韩非在论及吴起、商鞅之死时说:“当今之世,大臣贪重,细民安乱,甚于秦楚之俗,而人主无悼王、孝公之听,则法术之士,安能蒙二子之危也而明己之法术哉?”[3](p104)“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
”[3](p98)企图维护旧秩序的大臣即当涂之人,对法术之士的镇压,不外乎“其可以罪过诬者,以公法而诛之;其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
是明法术而逆主上者,不戮于吏诛,必死于私剑矣。
”[3](p99)“法术之士”与“当涂之人”双方既是势不两立,又是势弱而不可胜,因此“法术之士焉得不危?”[3](p99)四、韩非遭鸩杀——法家人物内部斗争的结果韩非(前280——前233)十分精到地探讨了前期法家的命运,却万万没想到自己也落到了被人“以公法而诛之,”“以私剑而穷之”的境地。
但是与吴、商之死不同的是,韩非之死不是守旧势力的反扑所致,而是法家内部务实派与集大成派之间斗争的结果。
《史记?老庄申韩列传》载“韩非者,韩之诸公子也。
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
”本是韩国贵族的韩非,虽然口吃,但善属文。
韩非生活时代的韩国,国力已经非常弱小,在兼并战争中经常败北,纳图效玺地削国卑。
韩非欲以法治,“数以书谏韩王,韩王不能用”。
[2](p640)韩非不见任用,乃是因为当时韩国主上昏庸,奸人当道。
“于是韩非疾治国不务修明其法制,执势以御其臣下,富国强兵而以求人任贤。
……悲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观往者得失之变,故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十余万言”。
[2](p640)这些书传至秦国,其法治思想尤其是加强君权的理论为嬴政所赏识,于是用武力迫使韩王将韩非送到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