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培训讲学
全国人口普查培训方案

第1篇
全国人口普查培训方案
一、背景
全国人口普查是我国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旨在全面掌握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为政策制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依据。为确保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普查员业务水平,提升普查数据质量,特制定本培训方案。
二、培训目标
1.使普查员熟练掌握全国人口普查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技术要求;
3.设备保障:配备必要的培训设备,确保培训设施齐全;
4.信息化保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培训效果。
九、培训效果评估
1.评估内容:培训内容掌握程度、实际操作能力、职业道德素养等;
2.评估方式:理论考试、实践操作考核、问卷调查、座谈会等;
3.评估结果:作为普查员选拔、任用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十、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完善。本方案解释权归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2篇
全国人口普查培训方案
一、引言
全国人口普查是我国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活动,旨在全面掌握我国人口基本情况,为政策制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数据支持。为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普查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制定本培训方案。
二、培训目标
1.使普查员充分理解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性和意义,明确普查任务和要求;
六、培训时间
1.集中培训时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安排在普查前期,为期5-7天;
2.分散培训时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3.实践培训时间:贯穿普查全过程,根据普查工作进度,适时开展;
4.考察学习时间: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安排在普查中期,为期3-5天。
七、培训组织与管理
1.各级普查机构负责本地区普查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职责培训

二、入户调查前准备
序号 类型 1 重点工业
源详 表
2 一般工业 源简 表
3 生活源
代码
单位代码,行政区划代码,行业代码,登记注册类型,产品代码,原辅材 料代码,废水类型代码,排水去向代码,受纳水体代码,废水类型代码, 处理方法代码,废水主要污染物代码,锅炉分类代码,能源名称代码,燃 烧方式代码,除尘脱硫方法代码,工业窑炉代码,净化方式代码,废气主 要污染物代码,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方式代码,工业固废处置方式代码,工 业固废贮存方式代码,工业固废倾倒方式代码,电磁辐射设备代码,放射 源设备代码,射线装置代码,矿产品、原料代码(27)
精品资料网
三、入户调查登记的方式
2、直接上门入户登记 根据调查类型来确定,如果被调查者是行政、
企事业单位或私企、个体对象,“入户”时间应 根据各自的特点把握。
比如:行政、国有企事上班时间一天8小时制, “入户”时间可以在上午8:00—11:30或下午2: 30—5:30,如果是私企、个体,一般“入户”最 佳时间在上午9:00—11:00,如果是餐饮企业, 中午11:00—1:00是“入户”的最佳时间。
权益
《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 二十三条
有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和检查的 职权。
有权查阅普查对象的物料消耗记录、原辅料 凭证、生产记录、污染物排放监测记录以 及其他与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有关的原始资 料。
有权核查与污染物排放有关的设施。
有权要求普查对象改正其填报的污染源普查 精品表资中料不网.w真ww实.cn、shu不.cn完整的内容。
法。
2、使用规范语言
严格按普查表内容的措辞提问。
3、注重仪态仪表
着装要整齐、得体,言行要谦和、有礼。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职责和培训工作细则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职责和培训工作细则(一)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是搞好农业普查工作的基础,必须认真、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
(三)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工作由县级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组织实施。
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应在普查员选聘前完成。
1.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配备(1)普查指导员按普查区配备。
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2)普查员按普查小区配备。
以10-15天完成现场登记为目标,根据工作量和登记难度确定普查员数量:在人口密度较大、交通条件较便利的地区,每50-100户配备一名普查员;人口密度小、交通条件较困难的地区,每20-50户配备一名普查员。
(3)每个乡镇的普查员要有百分之五左右的预备数。
2.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条件(1)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工整、清楚地填写普查表。
(2)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
(3)熟悉当地情况,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身体健康。
普查指导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
原则上,普查指导员由村委会干部、乡镇驻村干部担任。
普查员由村干部和村民小组干部担任,也可由从事过会计、统计或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或者文化水平较高且经过培训的其他人员担任。
(四)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义务、职责和任务1.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共同义务和职责(1)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工作,不受干涉,对违反《统计法》的人和事敢于斗争。
(2)要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农业普查知识,掌握农业普查前的摸底、登记、复查、抄录、手工汇总等各种工作技能。
(3)要做好宣传工作,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宣传农业普查的意义、内容、方法、时间、保密规则等,提高群众对农业普查工作的认识,自觉参与农业普查。
(4)要遵守保密规则,自觉为普查对象保密。
(5)要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农业普查的各项具体任务。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职责

准高80%
所需经费由各级地方财政列支。
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职责和权利
普查指导员的职责
参加培训,掌握工作内容和技能,做好普查员 培训辅导工作
组织、协调本普查片区的普查工作,传达上级 指示,掌握普查员工作进度和质量,按时、保 质交接上报,审核抽查(抽查率不得少于5%)
巡回检查,具体指导,解答疑难,请示上级解 决
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职源所使用的原、辅材料中含有 重金属、危险废物或放射性污染物质的,应及时报告当 地污染源普查机构,并改为填报工业源普查详表。
普查员的职责
4、在国家、省、市各级普查机构进行核 查时,做好配合检查工作
发现差错,据实更正
普查员的职责
5、交接上报
做好各种普查表的收集、装订及交接、上 报工作
普查员的职责 国污普办〔2007〕8号《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 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的通知》
参加培训,掌握工作内容和技能 做好清查工作,向普查对象宣传普查意义、方
法和内容 发放表格,指导填报,对填报内容进行审核 现场查验有关设施运行状况,查阅相关原始台
帐记录 配合做好检查工作 做好各种普查表的装订及交接工作
对与相关原始资料不符的项目,普查员和普查指导 员有权要求普查对象进行核实更正。
普查员的职责
4、核实填报内容
项目填报是否齐全:特别是行政区划、单位法人、行业 类型、产品/设施、废水类型、排水去向类型、处理方 法、工艺等各类代码和登记注册类型、设施编号等栏目。 普查对象要内审并加盖印章。
填报栏目是否准确:能源、水、主要原辅材料、主要产 品产量、生产(运营)工况等基本情况要与有关台账和 票据相符。
普查员工作细则 与
入户调查技术
人口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纪律与职责(务实运用)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纪律1.****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为**各单位抽调人员,各单位选派人员必须固定,从事人口普查工作的关键时期禁止请假和更换普查人员。
2.严格按照普查计划和日程表,积极开展普查工作。
3.要执行工作日志制度,如实填写工作情况,记录入户调查数量、多次走访空户等情况。
4.要坚持实地调查的原则,逐家、逐项进行调查,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不漏、不错、不重,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5.普查员赴现场调查,应佩带普查员工作证件,要讲文明,懂礼貌,衣着整洁,尽量不影响调查对象正常的生活和生产,不侵犯其利益,不得与其发生纠纷。
6.不得自作主张、随意处理普查中遇到的情况,更不得编造或隐瞒普查中发现的问题。
7.遵守保密规则,自觉为普查对象保密,严禁向无关人员扩散或谈论普查对象的具体情况。
8.普查期间,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做好对自身生命、财产的保护。
普查指导员工作职责1、积极参加有关的人口普查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技术规定和细则等,掌握工作内容和技能。
辅助做好普查员培训辅导工作。
2、在**普查机构统一领导下,协调所负责普查区域的工作,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给每一位普查员,并了解和掌握普查员的工作进度和质量,保证普查工作按时完成,确保普查员各项工作达到规定的标准。
3、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和指导,对普查员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认真查明原因,及时予以纠正。
负责解答普查员提出的疑难问题,对于不能自行解答的问题要及时请示上级给予解决。
普查员工作职责1、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依法独立开展人口普查工作。
2、积极参加人口普查培训,加强学习普查知识,掌握普查工作内容和技能。
3、掌握普查范围,熟悉普查对象基本情况;向普查对象宣传人口普查的意义、时间、保密规则等,提高公众对人口普查工作的认识,自觉参与。
4、入户普查,指导和帮助普查对象填报,并对填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及培训工作方案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及培训工作方案普查员是经济普查工作任务的具体承担者,是基层普查机构向普查对象落实普查方案的直接责任人,是控制普查数据质量的第一个环节。
选调一批具有专业知识水平、素质较高的人员,是保障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和关键。
根据《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调1、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条件(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认真负责,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经培训能够使用PAD独立开展工作。
(2)熟悉普查区(指社区、村委会)情况。
(3)身体健康。
普查指导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政治觉悟高,具有指导普查员完成普查工作的能力。
原则上,普查指导员可由乡、办事处、社区或村委会干部,乡镇驻村干部担任。
普查员由社区、村干部和村民小组组长担任,也可由从事过会计、统计或有关普查工作的人员,或者文化水平较高且经过培训的其他人员担任。
2、普查区的划分及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配备(1)普查区以村民委员会和社区所辖地域为单位划分。
每5-10名普查员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2)普查区以下设置普查小区。
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员。
根据我区情况,普查区以下不再划分普查小区,即每个村、社区既是一个普查区又是一个普查小区。
长胜乡普查区按行政村划分,每个行政村就是一个普查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由乡干部或村委会干部担任,普查员数量根据普查对象确定;各办事处每个社区就是一个普查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由办事处或社区干部担任,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2名普查员,普查对象较多的普查区可适当增加普查员数量。
长胜乡和六个办事处还应指定一名专职领导和业务骨干,负责本辖区普查工作的具体开展。
此外,负责本系统普查任务的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和区教育局也应指定一名专职领导和业务骨干,负责本系统普查工作的具体开展。
二、普查编码、录入人员的选调这次经济普查的调查范围大,调查对象多,涉及面广,工作量远远超过第三次经济普查,因此普查正式表上报区普查办后,将从一乡六办和相关单位选调部分人员进行集中互审、编码、录入。
培训手册2

团山寺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手册(2)第四章长表抽样长表抽样就是在《户主姓名底册》的“户编号”上,按10%的抽样比例,随机等距抽取长表调查住户组,每个住户组由相邻的4户组成。
被抽中的长表调查户,要在《户主姓名底册》上的“长表填报户栏”上,注明标记△。
长表抽样工作由普查指导员完成。
抽样工作结束后,《户主姓名底册》一式三份,一份上报市人普办备案,一份上报镇人普办,一份留作普查员入户登记用。
市镇两级人普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监督普查员是否严格按照抽取的长表调查户进行调查。
长表抽样工作的步骤:一、核实长表调查户抽样框户主姓名底册》是长表调查户的抽样框,长表调查户抽样框包括居住在本地的家庭户和集体户,也包括离开本地不满半年的家庭户。
不包括:全户为港澳台或外籍人员的户;全户寄挂户口的户;全户外出半年以上的户;全户死亡的户;因房屋拆迁或搬家已离开本地的户;无人居住且未寄挂户口的空房户。
长表调查户抽样框不包括的户不参与长表抽样。
在抽取长表调查户前,普查指导员要组织普查员对《户主姓名底册》进行核查。
核查的内容有:(一)《普查小区图》中的建筑物,是否列入《户主姓名底册》,并有相应的“建筑物编号”;建筑物内每户的住房单元是否列入《户主姓名底册》,并给予相应的“房屋编号”。
(二)集体户是否按住房单元划分为各个集体户,并给予相应的“房屋编号”。
(三)《户主姓名底册》上的“户编号”是否与参加长表抽样的户一一对应,即一个户只能有一个“户编号”与其对应(假如一个单元房内有几户,这几户的“房屋编号”是相同的,但“户编号”应是不同的)。
(四)《户主姓名底册》上的空房户是否用横线划去,不参与长表抽样的户是否已给出600以上的“户编号”。
(五)《户主姓名底册》上的“户编号”(除600以上)是否从001开始连续升序编写,如不是要核对检查,及时改正。
二、抽取长表调查住户组《户主姓名底册》经核实后,要在《户主姓名底册》“户编号”中,随机等距抽取长表调查住户组。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

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
(三)条件要求 1、普查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认真; (3)熟悉当地情况,了解水利知识,热心水利事业;
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
(4)身体健康。 2、普查指导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高的水利业务知识水 平; (2)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和组织协 调能力; (3)熟悉当地情况,热心水利事业; (4)身体健康。
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
选聘合格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搞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 查工作的基础,县级水利普查机构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普 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地市、省级及流域普查机 构也应对直管普查对象的普查工作做好人员安排。
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
(一)普查人员配备 普查人员配备要满足水利普查区域划分(《第一次全国水 利普查普查区划分规定》另行印发)的要求。按照在地普 查原则,县级及以下水利普查区域可划分为县、乡、村 (行政村)三级普查区。县级普查区设置普查办公室,配 备普查工作人员。乡级普查区设置普查工作组,配备普查 指导员。根据不同普查对象组织实施要求,分别在县、乡、 村(行政村)三级普查区设置相应数量的普查员。其中, 具有治理保护任务的河流(段)或湖泊、堤
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职责与任务
2、做好普查对象清查工作。在开展普查对象清查工作前, 认真学习有关普查内容的规定和要求,了解普查区基本 情况,整理好普查对象的清查表,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普查员走访清查登记时,根据普查区示意图,沿调查路 线,对各类普查对象进行核查,按照普查实施方案相关 规定,甄别调查对象,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逐一填写清查表,不得漏查漏报,确保清查内容全面完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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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年九月目录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 (1)(一)普查人员配备 (1)(二)普查人员来源 (2)(三)条件要求 (2)(四)选聘工作程序 (3)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职责与任务 (3)(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职责 (3)(二)普查指导员的具体任务 (4)(三)普查员的具体任务 (5)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管理 (6)(一)制定规章制度 (6)(二)维护合法权益 (7)(三)证件的管理 (7)(四)安全意识 (7)(五)维护队伍稳定 (8)式样一 (9)式样二 (10)为加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0〕4号)的精神,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总体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普查员是指根据水利普查工作需要,按照一定条件选择调(聘)用的、在相应的普查区域内直接承担水利普查任务的工作人员。
普查指导员是指根据水利普查工作需要,按照一定条件选择调(聘)用的、在相应的普查区域内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质量控制等的工作人员。
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选聘合格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是搞好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的基础,县级水利普查机构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
地市、省级及流域普查机构也应对直管普查对象的普查工作做好人员安排。
(一)普查人员配备普查人员配备要满足水利普查区域划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区划分规定》另行印发)的要求。
按照在地普查原则,县级及以下水利普查区域可划分为县、乡、村(行政村)三级普查区。
县级普查区设置普查办公室,配备普查工作人员。
乡级普查区设置普查工作组,配备普查指导员。
根据不同普查对象组织实施要求,分别在县、乡、村(行政村)三级普查区设置相应数量的普查员。
其中,具有治理保护任务的河流(段)或湖泊、堤防、水源地、规模以上跨乡镇灌区、水土保持野外调查单元等普查对象,要以县为普查区配备普查员,普查员接受县级普查办公室的组织指导;跨村的普查对象,以乡镇为普查区配备普查员,接受乡镇普查工作组的组织指导;其他普查对象,以行政村为普查区配备普查员,接受乡镇普查工作组的组织指导。
一般情况下,每一个乡级普查区至少配备3名普查指导员,每个村级普查区至少配备1名普查员。
考虑到乡级、村级普查区的大小、交通条件和普查对象数量规模等因素,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数量配备可适当增加。
在普查高峰期,如果普查人员不够,可临时选聘适当数量的调查人员协助普查员开展工作。
(二)普查人员来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原则上由熟悉当地情况的专业或公职人员担任,普查人员主要来源如下:1、可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协商调用工作人员作为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2、可根据水利普查工作的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可优先招聘参加过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社会人员。
(三)条件要求1、普查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1)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认真;(3)熟悉当地情况,了解水利知识,热心水利事业;(4)身体健康。
2、普查指导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高的水利业务知识水平;(2)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3)熟悉当地情况,热心水利事业;(4)身体健康。
(四)选聘工作程序1、县级水利普查机构可商有关单位,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初步人选;也可通过社会公开招聘方式,确定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初步人选。
2、初步人选需由县级水利普查机构报上一级水利普查机构审核,经培训合格后,由县级水利普查机构聘用并颁发工作证件。
普查指导员选聘应在普查员选聘之前完成。
3、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工作完成后,县级水利普查机构应将受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名单报上一级水利普查机构备案。
二、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职责与任务(一)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职责1、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工作。
如果普查对象(直接)管理单位或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等不配合普查工作,应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发放法律文书进行督促;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行使职权的,应及时报告当地水利普查机构,由水利普查机构移交统计执法人员处理。
2、要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水利普查知识,掌握普查对象清查、数据获取、普查表填报、数据处理、质量控制等各种水利普查工作技能。
3、要做好宣传工作,向普查对象(直接)管理单位或部门、村(居)民委员会、公众耐心细致地宣传水利普查的意义、内容、方法、时间、保密规则等,提高公众对水利普查工作的认识,自觉参与水利普查。
4、在执行水利普查任务时,特别是开展普查对象入户清查时,须持有县级水利普查机构统一印制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指导员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员证》,并主动出示证件,自我介绍,表明身份,说明来意。
5、要遵守保密规则,自觉为普查对象保密。
6、要尽职尽责,按照县级水利普查机构制定的工作计划,圆满完成水利普查的各项具体任务。
(二)普查指导员的具体任务普查指导员在县级水利普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所负责的普查区(一个普查指导员所负责的普查区一般由乡级普查区内若干个以行政村为单元的普查小区组成,具体所负责的普查区范围取决于县级水利普查机构在乡级普查区内设置的普查指导员数量)的宣传、普查对象清查、普查表填报与审核、成果汇总与审核、普查资料封装和交接等项工作。
1、制定本普查区调查方案。
包括普查对象清查方案和普查数据采集方案。
第一,要依据县普查办下发的普查区域示意图或已有的其他地图,通过必要的实地勘查,确定本普查区的界线和范围,并明确每个普查员所负责的地域范围和界线;第二,要收集各类普查对象的已有资料,掌握本普查区内各类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为普查对象清查和普查数据收集奠定基础;第三,根据本普查区内的普查对象、地形和道路情况,确定调查路线、清查和数据采集的具体方法;第四,制定本普查区普查对象清查方案和普查数据采集方案,包括普查对象清查、普查数据采集的内容、方法、工作进度安排和组织分工等。
2、负责与上级普查机构的联系、协调;对普查区的工作进行协调布置,统一安排;负责对普查员进行业务辅导和现场清查登记指导;负责审核清查表和普查表的数据质量,整理装订普查区全部普查表;负责本普查区的成果汇总、审核与报送工作。
3、认真处理在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自己没有把握的问题,应向上级请示后再予以解决。
4、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切实掌握普查员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有困难的要予以帮助。
5、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改进普查登记工作。
(三)普查员的具体任务普查员负责普查对象清查、入户登记、普查表填报、复核及查遗补漏等工作。
1、要熟练掌握调查访问技巧和方法,及时监控和掌握普查对象的填报情况,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做好普查对象清查工作。
在开展普查对象清查工作前,认真学习有关普查内容的规定和要求,了解普查区基本情况,整理好普查对象的清查表,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普查员走访清查登记时,根据普查区示意图,沿调查路线,对各类普查对象进行核查,按照普查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甄别调查对象,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逐一填写清查表,不得漏查漏报,确保清查内容全面完整。
3、做好台帐建设工作。
根据确定的普查对象,发放台账表,并向相关人员讲解填报方法。
定期检查台帐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台帐表的年度数据进行复核。
4、做好普查表的填报工作。
发放普查表,指导相关人员填报,并对填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复核。
也可在了解普查对象情况后代为填报,代填的表项要符合实际情况,并要经普查对象(直接)管理单位或个人认可。
5、做好普查表复核工作。
普查表填报结束后,要通过自查、互查、议查等方式,对普查对象的重漏、普查指标的对错、普查表填写的正确与否进行复核,发现差错,据实更正,尽快核实、补报。
6、做好各种普查表的整理、封装及交接工作。
全部普查表确认无误后,普查员以普查区(或普查小区)为单位将普查表装订成册,签字上报上一级水利普查机构。
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管理(一)制定规章制度县级水利普查机构制定本辖区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管理规章和考核奖励制度,既充分调动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又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二)维护合法权益1、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有依法开展与水利普查相关调查的权利,有权查阅普查对象的相关资料,有权要求填报人员改正普查表中不真实、不完整内容。
2、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有完成自身工作后获取相应物质报酬和精神奖励的权利。
抽调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由原单位支付并保持其标准不变,其抽调水利普查机构可视情况对其发放适当的补贴;聘用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劳动报酬,由其选聘水利普查机构支付,其标准原则上应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80%以上;所需经费由各级地方财政列支。
3、抽调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在职务晋升、工资晋级、评选先进等方面与原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一视同仁。
(三)证件的管理工作证件是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的身份证明。
全国水利普查机构制定证件的统一格式,由选调(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所在的县级水利普查机构负责证件的发放。
发放的证件必须登记造册,加盖发证单位印章。
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工作证件只限于水利普查工作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工作证件样式详见式样一和式样二。
(四)安全意识水利普查期间,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要实地走访、现场测量和勘查、走街(乡)入户等,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
各级水利普查机构要将安全问题纳入水利普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购买必要的人身意外保险,并要通过有效途径提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安全意识。
(五)维护队伍稳定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人选一经选调(聘),原则上不得调整。
各级水利普查机构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及时解决各种思想问题;要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给予细致关心,帮助解决生活和工作上的实际困难。
式样一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员证件式样(90mm×60mm)正面:反面:式样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指导员证件式样(90mm×60mm)正面:反面:附件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登记册备注:一、“类别”一栏中,如是普查指导员填写 0;如是普查员填写 1。
二、“是否从事水利行业”一栏中,如是填写 0,如否填写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