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场地设计规范
2022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2022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地3.1.1托儿所、幼儿园应选在交通便利、周边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噪声小、安全无污染的地点。
3.1.2基地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有良好的自然环境和景观条件,有足够的阳光、空气和绿化面积。
3.1.3基地应满足规定的面积和容积率要求,具备良好的交通、消防、供电、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条件。
3.2总平面3.2.1托儿所、幼儿园总平面应合理布局,功能分区明确,各功能区之间相互配合,便于管理和服务。
3.2.2总平面应满足安全、卫生、通风、采光、隔音等要求,建筑形式应符合美学和文化传统要求。
3.2.3总平面应根据规模和功能需求,合理设置幼儿生活用房、教学用房、行政办公用房、服务用房、活动用房等功能区。
4建筑设计4.1建筑形式和风格4.1.1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形式和风格应符合当地文化传统和城市风貌,注重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
4.1.2建筑形式应简洁明了,富有童趣,符合幼儿审美特点,建筑立面应具有较强的视觉吸引力。
4.2功能分区4.2.1幼儿生活用房应设置在建筑平面布局的中心位置,便于管理和服务。
4.2.2教学用房应设置在幼儿生活用房周围,便于教学活动的开展。
4.2.3行政办公用房应设置在幼儿生活用房和教学用房附近,便于管理和服务。
4.2.4服务用房应设置在幼儿生活用房和教学用房附近,便于提供餐饮、保洁、维修等服务。
4.2.5活动用房应设置在幼儿生活用房和教学用房周围,便于进行文艺、体育、家长集会等各种活动。
4.3建筑布局4.3.1幼儿生活用房应布局合理,便于婴幼儿活动和照管,设置相应的卫生间、洗手间、换衣间等设施。
4.3.2教学用房应布局合理,便于教学活动的开展,设置相应的教具、玩具、图书等设施。
4.3.3行政办公用房应布局合理,便于管理和服务,设置相应的办公桌、文件柜、电脑等设施。
4.3.4服务用房应布局合理,便于提供餐饮、保洁、维修等服务,设置相应的厨房、餐厅、保洁室、维修室等设施。
幼儿园场地设计规范

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2010年7月一、总则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与规模(二)规划设计三、建设标准(一)建设用地标准(二)园舍建筑组成(三)园舍用房面积(四)园舍建筑标准四、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一)总体要求(二)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三)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五、教职工配备标准六、经费保障附件:1.幼儿园园舍建设有关标准要求2.山东省农村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3.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办公设备配备基本标准一、总则(一)为全面提高全省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积极改善办园条件,满足农村学龄前儿童体智德美全面发展及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农村幼儿园规划、设置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农村幼儿园评估的基本标准。
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办园条件是本省农村举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标准,经济发达地区及有条件的幼儿园办园条件指标应适当提高,以充分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适用于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以下的各类幼儿园。
农村新建幼儿园用地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本标准要求,其它幼儿园应参照本标准逐步改建或扩建。
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与规模1.农村幼儿园的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提倡大村及偏远小村独办、相邻小村联办。
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
(2)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口、输气管道、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加油站等。
幼儿园教育活动场地利用规定

幼儿园教育活动场地利用规定幼儿园教育活动场地的利用对于儿童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
活动场地的规定不仅关乎教育质量,也涉及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本文将从不同维度探讨幼儿园教育活动场地利用的规定,以确保儿童能够在适宜的环境中得到良好的教育。
1. 幼儿园教育活动场地功能的确定首先,幼儿园教育活动场地的功能需要明确。
教育活动场地不应仅仅被视为娱乐场所,更应该是儿童学习和成长的场所。
因此,教育活动场地应该有适宜的设施,例如户外操场、健身区、角落玩具区等,以满足不同年龄段儿童的需求。
2. 幼儿园教育活动场地的分区规划教育活动场地的分区规划是幼儿园场地利用的重要规定。
基于不同活动目标,场地可划分为多个区域,例如大运动场、小游戏区、角落玩具区等。
合理的分区规划可以提高场地利用的效率,减少不同活动之间的干扰,让儿童能够在有序的环境中学习和玩耍。
3. 幼儿园教育活动场地的安全设施儿童安全是场地利用规定的首要考虑因素。
在活动场地中,应该设置符合儿童安全标准的设施,如护栏、防滑地板、防撞软垫等。
此外,在设立游戏设施时,也应遵循相关的安全规定,定期检查设施的安全性,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 幼儿园教育活动场地的舒适性和卫生舒适和卫生的活动场地能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教育活动场地应保持清洁整洁,保证室内空气的流通,避免过分拥挤和噪音干扰等。
此外,场地内应配置适当的座椅、垫子等设施,以提供舒适的学习和休息环境。
5. 幼儿园教育活动场地的灵活性幼儿园教育活动场地的规定需要考虑灵活性。
教育活动的形式多样,需要场地具备一定弹性,能够随着不同活动的需要进行调整。
例如,为了开展户外活动,场地应该有足够的开阔空间;而在雨天或恶劣天气下,室内场地的利用能够提供安全和舒适的环境。
6. 幼儿园教育活动场地的文化和创意教育活动场地的规定也可以包括文化和创意元素。
例如,在活动场地中设置文化角落,展示儿童绘画作品、手工制作品等,以激发儿童的艺术和创造力。
幼儿园运动场地规划标准 幼儿园运动教育

幼儿园是儿童学习和成长的重要环境,而运动场地的规划和设计对幼儿园的运动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幼儿园运动场地规划标准和幼儿园运动教育展开探讨。
一、幼儿园运动场地规划标准1. 安全性要求幼儿园运动场地的规划首要考虑是安全性。
场地地面应该平整、无障碍物,并且需要有防护设施,比如软质地面覆盖、固定的操场边界等,以减少儿童在运动过程中的意外伤害。
2. 多样性要求幼儿园运动场地的规划需要考虑到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兴趣爱好,因此应该设置多样化的运动设施,比如攀爬架、滑滑梯、球类游戏区等,保证儿童在运动中能够进行多种不同类型的活动。
3. 环境要求运动场地的周边环境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如植被的绿化、遮阳设施、凉亭等,这些都能为孩子们提供舒适的运动环境。
4. 艺术性要求幼儿园运动场地的规划应该考虑到艺术性,包括色彩搭配、造型设计等,让孩子们在运动中也能感受到美的享受。
二、幼儿园运动教育1. 运动对幼儿身体发育的重要性在幼儿期,适当的运动能够促进幼儿的身体发育和健康,可以培养幼儿们的协调性、灵活性和耐力,有助于骨骼和肌肉的发育。
2. 运动对幼儿认知能力的促进适当的运动能够促进幼儿的认知能力的提高,比如通过运动中的指导,幼儿们能够更好地理解空间概念、方向概念等。
3. 运动对幼儿情感态度的培养运动活动不仅可以锻炼幼儿的身体,还可以培养他们的合作性和团队精神,有助于培养积极向上的情感态度。
4. 运动教育的实施对于运动教育的实施,应该注重运动的系统性和循序渐进性,结合幼儿的生理特点和兴趣爱好,设计富有趣味性的运动课程,同时要注意运动的安全性。
5. 运动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针对幼儿园运动教育,应该建立专业的运动教师队伍,他们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根据幼儿的特点设计出合理的运动教育计划,并且关注每个幼儿的身体状况和心理情感。
6. 家庭与学校的协同家庭和学校是幼儿成长中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环境,应该加强家庭与幼儿园的沟通合作,让家长也能够关注孩子在运动教育中的表现,促进家庭与学校的协同配合。
2024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2024修订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1.本规范为了保障儿童安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针对托儿所和幼儿园建筑设计提出规范要求。
2.设计应充分考虑儿童的特点和需求,注重安全、健康、舒适、启发性和环保性。
3.建筑面积、座位数、儿童比例等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与相关法律法规一致。
第二章:用地规划1.托儿所和幼儿园应尽量选择低噪音、低污染的用地,远离危险源和污染源。
2.建筑群布局要合理,保证通风良好、光照充足,避免遮挡。
3.用地内应设置适宜儿童活动的室外场地和园林景观。
第三章:建筑设计1.建筑内外墙面应保护儿童免受尖锐或硬质构件的伤害,采用倒棱、圆弧等设计。
2.建筑材料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避免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3.室内空间应合理分区,满足不同年龄段儿童的需求。
房间间隔、门窗高度、设备摆放等要符合儿童身高、体型和活动特点。
4.楼梯、走廊、门窗等地方要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儿童摔倒、夹伤等意外。
5.室内装修要注重环保和美观,尽量采用无毒、无害的材料。
第四章:功能布局1.室内功能布局应包括教室、活动室、卫生间、休息室、用餐区等。
教室和活动室要满足展示教育、集体活动和多元化教学的要求。
2.卫生间要分设成人和儿童用,设备配置要便利儿童使用。
3.休息室要安静、温暖,为儿童提供舒适的休息环境。
4.用餐区要考虑饮食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设备配置要方便儿童、安全卫生。
5.室外功能布局要包括安全、适宜的儿童游乐区、绿化区和运动场地。
第五章:设备设施1.室内设备设施要合理配置,满足不同年龄段儿童的需求。
包括桌椅、黑板、玩具、书架、儿童床等。
2.设备设施要符合儿童安全要求,防止尖锐、硬质物品伤害儿童。
3.室外设备设施要遵循儿童游乐设施安全标准,设备结构要牢固、稳定,避免儿童发生跌落、碰撞等伤害。
第六章:安全防护1.建筑内外应设置适当的栏杆、护栏、防盗网等安全措施,防止儿童发生意外。
2.建筑内应配备适量灭火器材、防火门等消防设施。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幼儿园:小班 20~25人,中班 26~30人,大班 31~35人。
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之间宜采60m2。
各游戏场地取分隔措施。
二、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2)= 180+ 20(N-1)注:1、 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度不超过 0.3m的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戏水池等。
幼儿园宜有集中绿化用地面积一、生活用房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
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
二、服务用房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宿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
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不设保育员值宿室。
三、供应用房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
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方便使用管理,有利于交通疏散。
活动室,寝室净高最低 2.8M音体活动室净高最低 3.6M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建筑侧窗采光的窗地面积之比,不应小于:音体活动室、活动室寝室,医医务保健室1/5 1/6其他房间1/8(单侧采光时,房间进深与窗上口距地面高度的比值不宜大于 2.5)幼儿园:小班 20~ 25 人,中班 26~30人,大班 31~35人。
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方便管理,朝向适宜,游戏场地日照充足,创造符合幼儿生理、心理特点的环境空间。
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
托儿所幼儿园设计规范标准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平面设计托、幼建筑的使用对象是六周岁以下的婴、幼儿,因而在使用功能、空间构成、建筑组合、造型及细部处理等方面均有其自身的特征及要求。
应结合儿童教养各保教工作的需要,精心设计,为幼儿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场所。
4.1托儿所、幼儿园建筑房间组成及面积确定4.1.1托儿所、幼儿园建筑的房间组成托、幼建筑的房间组成应根据托儿所、幼儿园的性质、分类、规模、标准及地区的差异与条件,主办托儿所、幼儿园单位的要求等因素确定。
一般应设置下列用房:(1)幼儿生活用房。
是托、幼建筑的主要组成部分。
分乳儿单元(由乳儿室、喂奶室、配乳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托儿单元(由活动室、卧室、卫生间、贮藏室等组成);幼儿活动单元(由活动室、卧室、贮藏室等组成)。
(2)服务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的保教、管理工作用房。
一般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办公室、资料兼会议室、教个制作兼陈列室、传达、值班及职工厕所等房间。
(3)供应用房是托儿所、幼儿园必不可少的辅助用房。
一般由幼儿厨房、主、副食库房、炊事员休息室、卫生间、开水、消毒室及洗衣房等组成。
随着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开发智力,进一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已倍受重视,幼儿园可设置电教室、计算机室、音乐教室、美工室及图书室等专用房间。
4.1.2主要房间的面积确定房间面积大小的确定,一般应根据房间的容纳人数及活动情况、家具及其布置、设备占用面积、交通面积等主要因素决定。
此外,还与各个时期国家对教育事业发展所制定的有关政策及经济条件等因素有关。
(1)建设部、国家教委1987年部颁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规定,幼儿园主要房间面积不应小于表4-1的规定。
(2)1988年7月,国家教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规定:•不同规模城市幼儿园面积定额见表4—2。
•寄宿制幼儿园在表4—2中所规定的建筑面积定额的基础上增加或扩大用房面积,见表4—3。
整理: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整理: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一、建筑规模与布局2.幼儿园建筑应采用合理的布局,分为教学区、生活区、活动区、办公区等。
各区域之间应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方便幼儿及教职工的使用。
3.教学区应包括教室、活动室、游戏室、音体室等,每个教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0平方米。
教室内部应设置合理的分区,包括教学区、游戏区、休息区等。
4.生活区应包括食堂、厨房、卫生间、保健室等。
食堂和厨房的设计应满足卫生、安全、环保的要求,卫生间应设置男女分开的蹲位,每个蹲位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平方米。
二、建筑安全与环保1.幼儿园建筑应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的规定,确保幼儿及教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建筑材料应选择环保、无毒、无害的产品,避免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3.建筑结构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抗震设防烈度不应低于6度。
建筑物的防火、防盗、防滑、防电等安全措施应到位。
4.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幼儿及教职工的呼吸健康。
三、室内环境与设施1.室内环境应温馨、舒适,色彩搭配和谐。
室内装修材料应易于清洁、耐磨、耐腐蚀。
2.教室内的照明应充足、均匀,照度不应低于300勒克斯。
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8-25摄氏度,湿度应保持在40%-70%。
3.教学设施应满足幼儿教育需求,包括教具、玩具、桌椅等。
桌椅应根据幼儿身高调整,保证幼儿舒适学习。
4.活动区内应设置丰富多样的游戏设施,如滑梯、摇马、跳床等,满足幼儿的户外活动需求。
四、室外环境与设施1.幼儿园室外环境应宽敞、明亮、安全,设有足够的绿化面积。
室外活动场地应铺设防滑、防摔的材料,设置防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
2.室外设施应包括滑梯、秋千、跳床、沙池等,满足幼儿的户外活动需求。
设施的设计应注重安全、环保,避免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3.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遮阳设施,避免幼儿在烈日下活动。
同时,应设置休息区,供幼儿及教职工休息。
五、建筑设计与施工1.幼儿园建筑设计应遵循简洁、实用、美观的原则,注重功能性与艺术性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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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2010年7月一、总则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与规模(二)规划设计三、建设标准(一)建设用地标准(二)园舍建筑组成(三)园舍用房面积(四)园舍建筑标准四、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一)总体要求(二)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三)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五、教职工配备标准六、经费保障附件:1.幼儿园园舍建设有关标准要求2.山东省农村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3.山东省农村幼儿园办公设备配备基本标准页脚内容21一、总则(一)为全面提高全省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积极改善办园条件,满足农村学龄前儿童体智德美全面发展及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农村幼儿园规划、设置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农村幼儿园评估的基本标准。
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办园条件是本省农村举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标准,经济发达地区及有条件的幼儿园办园条件指标应适当提高,以充分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适用于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以下的各类幼儿园。
农村新建幼儿园用地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本标准要求,其它幼儿园应参照本标准逐步改建或扩建。
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与规模1.农村幼儿园的设置应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提倡大村及偏远小村独办、相邻小村联办。
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页脚内容21(1)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
(2)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河道、洪水沟口、输气管道、交通干道、高层建筑的阴影区及高压输变电线路、加油站等。
(3)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酒店,网吧,医院,垃圾堆场,垃圾及污水处理站,公安看守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通讯发射塔(台)等辐射污染源等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危及儿童安全的场所毗邻。
(4)符合其它有关安全、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2.幼儿园规模以3-9个班为宜,联办园服务半径一般控制在1.5公里内。
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4岁)25人;中班(4-5岁)30人;大班(5-6岁)35人;有条件的可设托班(2-3岁),每班20人。
(二)规划设计1.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园舍、场地,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以防止外来人员和车辆随便进入。
2.幼儿园总体规划应因地制宜,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方便使用管理,避免相互干扰,有利于人流疏散。
3. 幼儿园建筑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规页脚内容21划、消防、抗震、卫生等有关规定。
建筑耐火等级,楼房不应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抗震等级应与当地中小学校舍抗震设防等级相同;有良好的建筑朝向、日照和通风。
4. 幼儿园建筑应合理组合,建筑形式和建筑风格应力求体现儿童特点。
园内绿化应结合使用功能和特点统一规划设计和建设,体现儿童化、教育化、立体化、生态化的特点。
5.园内主要道路应根据通行和消防要求建设。
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应有利于交通疏散,不宜设在交通主干道,园门外侧必须留有缓冲地带。
6.室外给排水、电力、通讯等管线,应根据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合理设计。
安全、防火、给排水、采暖、电气等要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及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三、建设标准(一)建设用地标准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新建幼儿园应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
1.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占地、四周道路、部分小型场地等用地。
2.室外活动场地应包括游戏场地、30m直跑道、活动器械场地、玩沙玩水区及种植、饲养区等,部分场地宜与集中绿地结合设置。
3.绿化用地应包括集中绿地、种植园地以及房前屋后、道路页脚内容21两侧的零星绿地。
4.农村幼儿园的生均占地面积,基本指标应不低于18m2/生,其中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小于3m2/生,绿化用地面积不小于2m2/生;规划指标应不低于22m2/生,其中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小于4m2/生,绿化用地面积不小于4m2/生。
绿地中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二)园舍建筑组成幼儿园园舍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组成,提供就餐服务的应按要求设置厨房等生活用房。
1.活动及辅助用房主要指幼儿班级活动用房、共用活动用房。
幼儿班级活动用房应包括活动室、寝室、卫生间。
有条件的幼儿园每个班级尽量做到成套设置,其中活动室与寝室也可合并设置。
由中小学校舍改建暂不具备成套设置条件的幼儿园,其幼儿活动室、寝室与卫生间应毗邻设置。
共用活动用房主要指多功能活动室。
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根据幼儿兴趣和办园特色设置图书阅览室、科学发现室、美工室、建构室等专用活动室。
2.办公及辅助用房包括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教研)室、图书资料室、玩教具及活动器械贮藏室、传达(警卫)室和教工厕所。
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置保健室。
3.生活用房包括厨房(主副食加工间、烹饪间、备餐间、主副食仓库)、及辅助用房(开水间、炊事员更衣室)。
页脚内容21(三)园舍用房面积幼儿园活动室面积应不低于2㎡/生。
园舍建筑面积和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分别见表1-1、1-2。
表1-1 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表1-2 幼儿园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页脚内容21页脚内容21(四)园舍建筑标准1.幼儿园园舍建设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必须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及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幼儿园园舍建设有关标准要求见附件1。
2.新建幼儿园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先规划后建设,必须满足各项用地指标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应有适当的超前性。
3.幼儿园园舍为楼房建筑时不宜超过3层。
托班、小班生活、活动用房宜在二层以下(含二层),中班、大班生活、活动用房页脚内容21宜在三层以下(含三层),办公及辅助用房所在楼层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一)总体要求1.幼儿园设施设备应适应不同年龄儿童的生活能力、学习方式差异和行为、反应水平,充分体现儿童主动探索、自主构建的主体地位,满足保育教育需要和儿童主动活动的需求,克服小学化、成人化倾向。
2.园内应安装安保设施、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设有易于儿童识别的标识和意外事故紧急出口和通道。
室内过道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装修及新添置的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3.室内活动区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所使用的电源插座应为安全型,并安装在儿童不能触及的位置。
环境布置及所使用的物品不能有突出的尖角,儿童使用家具的边角应为圆弧形。
幼儿活动区域的窗台边不得放置幼儿可攀爬的物体。
4.室外活动场地上的中大型运动器具应固定安装在软质地面上,器械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5.提倡利用自然或废旧材料自制玩教具,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材料。
幼儿园不得接受生产企业的试用产品。
页脚内容216.招收特殊儿童的幼儿园,应考虑特殊儿童的需要。
特殊儿童所需要的具有医疗及康复功能的器械与玩具,应在教师直接监护下使用。
7.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强制性标准和规定。
(二)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1.玩教具按照国家《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等有关要求配备,配备目录见附件2。
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依据本园办园特色增配相应的玩教具和器材。
2.室外设施配备幼儿园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活动器械以及玩水池、玩沙池、种植园地、饲养区等场地所需设施。
沙池深为0.3-0.5m,蓄水深度不超过0.3 m,面积大小与办园规模相适应,池中沙(不得使用工业用沙)、水应经常更换,保持清洁卫生。
活动器械包括具有攀、爬、滑、钻、荡、平衡、投掷等功能的运动器械,3岁以下儿童以配备单一功能运动器械为主。
禁止使用全封闭的滑梯和通道。
运动器械上的装饰物,不能遮挡教师和儿童的视线。
室外活动场地应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3.室内设施设备幼儿园应根据各类用房的不同功能,按需配备防暑、取暖和消毒设备,安装遮光窗帘(不得使用红色)。
幼儿生活、活动用房及经常出入的通道,应为防滑地面。
各班配备标准如下:页脚内容21(1)活动室:宜按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设置。
教学区配备幼儿桌椅、电子琴(或电钢琴)、黑板、钟表、电视机、DVD、录音机等。
活动区应根据幼儿兴趣需要和发展水平选设图书区、美工区、音乐区、自然观察区等,配备足够的玩教具及各类游戏活动材料,并根据季节变换、教育活动内容、幼儿发展水平等及时更新;有适合幼儿阅读的图书,人均3册以上,复本不超过5册,并且每年更新;玩具橱宜采用开放式,其大小、高度与幼儿人数、身高相适应。
生活区应配备保暖桶(应设锁定装置)、水杯柜、衣帽储藏柜。
每生一杯(无毒、不易碎、耐高温),并有明显区分标记。
幼儿桌椅应单人单椅,与幼儿身高相适应,使用环保材质,无棱角。
(2)寝室:可配备供儿童午休的单层固定床,也可配备叠放收藏的硬板床或床垫。
每生一床,小床长度应符合儿童身高要求,床间通道不得小于60cm。
如大班确需使用双层床时,需配备固定式双层床,总高度不应高于120cm,四周设高度不低于30cm的护栏,且只能沿墙体处摆放。
(3)卫生间:与活动室配套设置的卫生间应包括盥洗室和厕所,并分间或分隔,通风良好,采用水冲式,地面应防滑、易清洗,盥洗室配备与儿童的身高、数量相适应的梳洗镜、洗手盆和防溅水龙头。
儿童每人一巾,毛巾之间要有合理间隔,并以安全页脚内容21方式悬挂。
单独设置的卫生间(幼儿厕所)尽量采用水冲式,其蹲位设置应注重安全,方便且满足幼儿入厕需要,并配备流水洗手设施。
(4)多功能活动室:应具备艺术活动、体育活动、游戏活动、全园集会、观摩教学等综合性功能,并根据需要配备音响设备、电钢琴(或电子琴)、舞蹈设施、桌椅等相应的设施设备。
有条件的可配备多媒体设备及钢琴。
(三)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1.办公设备应配备用于办公的桌椅、资料柜、储物柜、电话等必要设备,应配有数量充足的供教师使用的教学用书、用具和图书、资料,教师专业用书不少于15种,报刊杂志不少于5种,其中学前教育杂志不少于3种。
有条件的可配备办公计算机、打印机、数码相机等教育教学设备。
办公设备配备基本标准见附件3。
2.卫生保健设备应配备保健箱、常见外用药品及简易外伤处理器械、消毒液、温度计、手电筒、对数视力表等。
提倡就近利用农村卫生室,有条件的可设专门的卫生保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