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部材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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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原材料管理规定控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原材料管理规定控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原材料管理规定为规范工程项目原材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提高工程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工程项目原材料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生产施工所用钢材、砂、石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或成品混凝土等材料的管理。

第二条生产施工所需的原材料,自材料调研、采购、进场、现场保管、施工结束清理现场、废料处理,及材料签证、结算的审核、审批等,均属原材料管理工作范围。

其管理目的就是要保证及时、优质、经济合理地供应工程项目所需原材料,降低材料采购、保管费用,减少损耗,压缩资金占用量,提高工程项目效益。

第三条工程项目原材料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一)工程项目部是项目原材料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是现场原材料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项目总工负有辅助责任,项目材料采购员、材料管理员对原材料管理负直接责任。

1.项目部负责项目所用原材料的调研,编制原材料采购调研报告(包括各种原材料采购途径、拟用分供方、材料质量、规格及初定价格等),上报所在生产单位经理(或其委托代理人)审批,并由经理(或其委托代理人)签订材料采购合同。

项目部不得自行确定原材料供应商、自行签定供料合同。

2.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员、材料管理员应依据工程标书、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的技术资料计算工程所需原材料理论用量及拟采购量,编制《工程项目原材料采购计划表》,经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3.项目总工应对工程项目使用原材料质量负责。

项目材料采购员、材料管理员应按项目总工的要求采样送检,确保原材料质量。

4.项目材料采购员、材料管理员应妥善安排原材料的采购和进场验收,保证原材料供应,并及时在原材料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原材料采购、使用数据。

5.项目经理和总工每周定期盘点原材料出入库数量、库存量、实际砼搅拌量、实际砼灌注量等,对发生盈亏差额,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调控。

6.项目完工后,由项目经理组织材料采购员、材料管理员、财务员等进行原材料采购的对票、签证工作,编制项目原材料竣工备案表,进行项目原材料盈亏分析,并将结果及各种原始票据、台账、日志、签证单等报所在生产单位计划经营科。

项目材料采购管理规定

项目材料采购管理规定

项目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局各单位的采购管理,建立规范的采购运行机制,保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主要材料的采购均实行招投标制;工程材料的采购活动,均应执行本办法;第三条全局的采购活动应属于企业管理行为;各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只是参与招投标采购的询价等过程,不得私自采购工程项目所需的大宗材料;远离分公司300公里以外的单个工程项目应在分公司或公司的授权下方可组织工程材料的采购工作,其采购活动应执行本办法;第四条局属各单位应成立工程材料采购领导小组,以物质部门为主成立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中心,负责工程材料招投标采购全过程的管理;第五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局有权对局属各单位的采购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第二章招标第六条局属各单位的物质部门应根据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总体计划制定工程材料招标采购计划,报请工程材料采购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实施;第七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根据目前建筑企业的特点和全局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物资的来源、保证物资的质量,要求各单位的物资采购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第八条确定招标的内容、制作标底:招标人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工程对物资的需用情况确定招标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内容,结合对市场的调查情况和项目的资金情况,制作标底,标底内容应包含物资的质量等级、合适的价格、可能的付款情况等内容;第九条邀请参与投标的分供方应为招标人的合格分供方名册中已建立档案的合格分供方,对新近联系的分供方,在经过招标人考察后,认定合格的可邀请参与投标;第十条从符合条件的分供方中选择4-6家确定为邀请投标的分供方,对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附件一第十一条在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同时发出“招标文件”附件二;第三章投标第十二条本办法的投标人是招标人邀请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必须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的招投标文件无效;第十四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十五条招标人应组建物资采购招标评审小组并报公司级物质部门备案;此小组为常设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领导、监督和合同评审;评审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有书记、经营、财务、物质和监察等部门的负责人,可邀请物资使用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与分供方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参加评标;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由物质部门负责;第十六条开标应当在招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进行,由招标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内部开标;第十七条开标时,由评标小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定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招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开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第十八条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物资采购招标评审小组根据评标标准负责进行;评标标准:1、"三证"应齐全,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施工项目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要求有产品准用证的应有产品准用证;2、所提供的产品样品经鉴定应符合要求;3、产品应由正规的质量检测机关检测,由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测机关定点检测的优先考虑;4、产品报价为合理低价,价格最低者优先考虑;5、有定的资金实力,垫资能力大者的优先考虑;6、供货方式、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售后服务承诺合理;7、为哪些有影响的工程供应过同类产品,近期给招标人有影响的工程供应过同类产品且信誉良好的优先考虑;第十九条业主推荐的供应商也应参与投标,同等条件可予优先考虑;第二十条物资采购招标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违反规定,影响投标结果者,局将给予严肃处理;第二十一条评审小组经过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人后,会签“物资采购招标评审会签表”附件三,确认中标结果;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附件四,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第二十二条物质部门应将工程材料的采购价格或中标价与同期的市场信息价对比分析,并登记造册;第五章签订合同与考核第二十三条物质部门根据评审小组会签后的“物资采购招标评审会签表”与中标人签订“物资采购合同”附件五;在合同签字生效前,应由财务、生产、经营、法律等部门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才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第二十四条由业主指定品牌或分供方,必须要有联系函,若业主口头指定的无书面函件的,由项目经理出具详细的书面报告,并由招投标小组审核后方能采购;第二十五条物质部门应定期对工程项目物质供应的分供方考考核;第二十六条物资部门应建立动态的材料分供方和材料价格的数据库;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2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局工程部负责解释;招标邀请书: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需要采购物质,经研究决定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分供方;经综合比较,鉴于贵单位的信誉,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若有意,请贵单位在接此函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准备,编制投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我公司指定地点;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公司联系;联系:联系人:招标人: 公章年月日工程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我单位因工程施工需要,现欲订购 ,为了保证工程工序的顺利衔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供应所需物质,经研究决定,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分供方;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单位三、承建单位招标人四、工程概况五、所需物资情况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七、投标须知1、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任何非书面变动通知均无效;若有夸动将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投标人,2、投标文件应整洁,字迹清晰, 并装订成册;投标内容如有涂改、不详和无公章者无效;3、投标人确需对己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更正,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提出;4、甲方有权不接受任何一家的报价;5、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市场行情与招标人签订物资采购合同;6、投标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招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 年月日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开标;逾期概不接待;7、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地点为:联系人::八、投标文件应包含的内容: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该施工项目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复印件;4、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5、介绍本企业的宣传资料:6、与哪些有影响的单位有过合作,有哪些主要的业绩:7、提供产品样品:8、提供适当的产品报价单:9、对招标人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有何要求:10、提供详细的联系人、联系地址、:11、详细说明供货方式和期限、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九、投标文件一式二份,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还;招标人:公章年月日附件三:物资采购招标评审会签表年月日中标通知书:在我单位采购招标中,经过综合评审,贵单位获得此次采购材料的供应权;请贵单位在年月日前派员持本通知书到我单位具体洽谈物资供应的具体细节,签订供需合同;顺祝商祺招标人:年月日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甲方:需方乙方:供方合同编号: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一、货物的概况、数量、单价及合同额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1、交提货时间:2、交提货地点:3、交提货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1卖方交货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2买方从卖方营业地点自行提货;4、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卖方送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或买方提货后,经买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三、运输费用承担1、货物的运输及运输费用由承担;2、上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由承担,运输途中人力及机械资费由承担,下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由承担;四、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买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1卖方有通过国家相关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标准,且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按卖方企业标准执行;2按国家标准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3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方对质量有特殊要求,按如下质量技术要求执行: ;2、卖方对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按下列第项执行:1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质量保证期为 ,从全部货物或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双方约定质量保证期为 ,从全部货物或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3、本合同货物总额的 %作为卖方质量保证金,买方在质量保证期满日内支付给卖方;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1、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1货物由卖方按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2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按如下约定执行: ;2、包装物的回收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1包装物不回收;2包装物由卖方在交货时自行回收;3其他方式: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买方应按验收标准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2、验收的方法: ;3、买方经验收对卖方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可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随时以口头、电传或书面方式向卖方提出;4、其他约定: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1、双方每月日办理当月结算,买方自办理完结算起日内按当月合格供货总额的 %向卖方支付货款,每年12月日办理当年供货结算,买方自办理结算至日起日内,付至当年合格供货总额的 %,余额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日内付清;2、采取分批交货的,卖方交付该批货物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之后日内,买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总额的 %,全部货物用于的买方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并经有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日内,买方付至 %,余款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内付清;3、卖方交付全部货物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买方付 %,该货物所用于的买方工程项目完工并经有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日内,买方付至 %,余款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内付清;4、卖方交付全部货物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买方付 %,余款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在内付清;5、卖方交付全部货物并经买方验收合格,且该货物所用的买方工程项目 ,工程完工并经有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日付清;6、其他方式:;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九、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项目部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部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部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和加强项目部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准确记录和保留工程资料,保障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所有项目部成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工程资料管理的目的和原则2.1 目的:对工程资料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所有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2.2 原则:及时、全面、准确、规范、保密。

第三章工程资料管理的职责和权限3.1 项目经理:负责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协调,监督和检查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 资料管理员:负责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可查阅性。

3.3 工程人员:负责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整理工程现场的资料,并按规定交给资料管理员进行归档。

第四章工程资料管理的内容4.1 工程设计资料:包括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纸等设计阶段的所有文件。

4.2 工程施工资料:包括施工日志、验收记录、材料报检单等施工阶段的所有文件。

4.3 工程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工程交接记录、结算资料等验收阶段的所有文件。

4.4 其他工程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许可证、合同、报告等其他相关文件。

第五章工程资料管理的流程5.1 工程资料的收集:工程人员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整理工程现场资料。

5.2 工程资料的归档:资料管理员对收集到的工程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分类。

5.3 工程资料的保管:资料管理员对归档好的工程资料进行安全保管,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阅性。

5.4 工程资料的利用: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可根据需要随时查询和利用工程资料。

第六章工程资料管理的措施6.1 设立专门的资料室,配备专职资料管理员,确保工程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6.2 建立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和流程标准,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减少工作纠纷。

6.3 定期对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和备份,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可查阅性。

6.4 加强对工程资料保密工作,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害。

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

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

项目部物资管理办法划,季度计划在每季度开始前一个月报送。

为了更好地执行公司的物资管理制度,规范项目部物资管理的各个环节,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并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本项目特制定了物资管理办法。

一、管理权限和职责1、公司机电物资部门是物资部门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2、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部门负责按月、季、年报送工程物资计划的需用数量、技术质量标准和进场时间,并协助做好限额发料工作。

试验部门负责进场工程物资的取样、送检、试验和报验工作。

3、项目经理部的物资部门负责项目部物资管理,其管理职责包括:A、负责项目部物资的计划、采购供应、验收入库、领发、核算、统计、废旧回收等管理工作。

B、负责每月向公司报送材料动态报表和统计报表。

负责工地物资管理和协助做好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C、负责编制材料采购计划,合理安排物资进场时间,确保工地物资供应。

D、严格执行公司目标成本管理和质量体系管理工作。

二、物资计划管理1、项目部的工程部门为物资计划编制的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工程图纸设计要求和施工计划安排,合理编制物资计划。

2、物资计划分为主材计划和辅材计划:A、主材:一切构成工程主体的材料,包括钢材、木材、水泥、商品混凝土及混凝土管、地材、石材等。

B、辅材:一切不进入工程主体的零星材料及二、三项料。

3、主材计划分月计划和季度计划;物资计划中应详细填写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要求、数量、到场时间、使用工程部位等。

4、物资计划编制好后,应仔细核对,并由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审核签字,确保计划准确无误。

5、编制物资计划时,应充分考虑物资部门的采购时间、运输状况、资金安排、市场状况等因素。

6、因物资计划与实际施工进度、设计图纸发生变化时,工程部门应及时通知物资部门,同时编制追加或变更物资计划,并报项目部相关领导批准。

7、特殊情况下,因工程急需的物资,工程部门可以先口头通知物资部门进行采购(专指辅材),但仍需后补书面计划,原则上没有书面计划的材料不予采购。

中建三局项目材料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材料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对项目材料的管理工作,发挥企业整体优势,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减少库存积压和浪费,降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施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应由单位物资部门统一招标采购,按计划供给项目经理部;第三条施工项目所需的C类材料可由单位授权有项目经理部自行采购;项目经理部就编制采购计划,报单位物资部门批准后按计划采购;第四条工程项目所需的A、B类材料,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第五条各项目经理部应设材料组,是项目经理部管理层的组成部分,业务上受分公司、公司物资部门领导;第六条根据工程需要,各项目应配备材料人员1-3人,其材料人员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物资部门同项目经理商定,报分公司经理批准;第七条项目材料人员必须职责分工明确,杜绝一人包揽,严禁采购兼保管;第三章计划与供应管理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在开工三天前,应向分公司物资部门提供“项目材料需用总体计划”;材料计划应明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技术要求、数量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加工定做的料具,应附图纸并注明要求;第九条项目参与询价、定价和采购合同的签订,提供价格信息和合格分供方,随时了解市场情况,以便分公司物资部门及时确定材料和品种和供应单位;第十条分公司物资部门根据项目经理部定期编制的项目材料月度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将材料供应到现场;第十一条建设单位业主供应的材料,由分公司物资部门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材料供应办法,并与建设单位业主落实材料的选样工作;第十二条全部材料按实际价格加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进退场及一、二次搬运所发生的人工费、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回收退库所发生的装卸人工费和运输费由项目组承担;第十三条发生材料代用的量差增由项目承担;第四章材料的验收和使用保管第十四条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作好相应的验收和标识的原始记录;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的计量方法和企业的有关规定;第十五条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村质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检验单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检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现场配置的材料应经试配,使用前应经认证;第十六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具有资格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第十七条对进场的材料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做出标识,按公司程序文件规定,挂上“不合格物资”标牌,及时通知分公司物资部门联系解决;第十八条凡进入项目现场的材料,应根据现场平面布置规划的位置,做到四定位、五五化、四对口;现场大宗材料须堆放整齐,砂、石成堆、成方、砖成垛,长大件一头齐,要求场地平整,排水良好,道路畅通,进出方便;第十九条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1 由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根据施工预算和材料消耗定额或技术部门提供的配合比、翻样单,签发施工任务书和限额领料单;两单工程量要一致,并于开始用料24小时前将两单送项目材料组;项目材料组收到后,立即根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用料预算进行审核;审核工程量有无重复或超过预算,审核材料消耗定额有无套错,审核计算有无差错;审核无误后,送工长或施工员交承担的施工生产班组凭单领料;2 无限额领料单,材料员有权停止发料,由此影响施工生产应由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负责;3 班组用料超过限额数时,材料员有权停止发料,并通知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查核原因;属工程量增加的,增补工程量及限额领料数量;属操作浪费的,按有关奖罚规定办理,赔偿手续办好后再补发材料;4 限额领料单随同施工任务单当月同时结算,已领未用材料要办理假退料手续;在结算的同时应与班组办理余料退库手续;5 班组使用材料衽节约有奖、浪费赔偿、奖赔对等的原则,其材料奖按节约材料的20%发给班组,材料浪费仍以浪费材料的20%扣罚班组;奖罚节约或浪费的材料单价,按工程当地的定额材料单价计算或按项目与班组的合同单价计算;6 钢筋按放样料单数量加%的损耗一次承包给钢筋加工车间班组,达到指标应给予奖励,节约部分五五分成;第二十条应建立材料使用台帐,记录使用和节超状况;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清、场清;建立监督记录;每月按时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和料具租赁费的结算,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和处理;第二十一条废料处理1 废料由项目整理集中后,必须经过材料部门同意或委托项目经理部方可进行处理;2 废料处理所得收必须按实交财务部门冲销项目成本;3 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废料处理所得收入截留使用,否则按贪污公款处理;第五章统计与核算第二十二条项目材料组自项目开工到竣工交付验收,应做好各种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按月做好统计核算工作;1 项目承包工程材料消耗表2 项目承包工程主材预算与消耗对比表3 项目承包周转料具租赁结算表4 项目承包周转材料非租赁摊销情况表5、建立材料耗用情况数据库;第六章奖罚办法第二十三条项目工程价差降低率按与项目签订横向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公司分公司物资部门负责核算;第二十四条项目经理应同项目材料负责人签订工程目标责任状确保三材节约目标:钢材2%;木材3%;水泥%;第二十五条每月由分公司物资部门对各项目进行“项目法施工项目分项检查考核”,对于检查达不到95分的,应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批评和罚款;第二十六条局、公司每年对分公司及项目材料管理进行检查考核,将对做的较好的单位或项目给予表扬,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或项目将限期整改,并给予批评和罚款;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2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的地方,按本办法执行;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局工程部负责解释;。

材料管理办法

材料管理办法

材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材料、机具管理、杜绝材料浪费和计划外材料费用支出、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工程。

第二章物资部职责第三条:认真执行上级物资管理有关规定,制定公司的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负责编报物资申请计划和采购计划。

第五条:负责组织采购权限范围内大宗物资的招标、议标、采购及市场比价采购活动。

第六条:负责物资验收、保管、搬运、贮存、发放及材料账务管理工作,建立材料基础管理台帐,并作好记录。

第七条:负责材料成本控制与招标,做好物资节约降耗工作。

第八条:负责各工程周转材料和申请,使用维护、保养、退库处理等工作。

第九条:负责工程所需主材合同约定的招标、议标采购和供应,监督物资的质量和使用管理。

第十条:负责工程竣工后剩余物资清理回收,移交和入库。

第三章物资计划管理与租赁第十一条:各项目工程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在工程预算范围内提前七天提出材料申请计划,由技术部门主管审核,领导批准,报物资部门办理。

第十二条:材料计划必须标明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使用建名,使用时间和用途。

第十三条:线路防护用品、项目部办公生活用品,施工负责人根据施工需要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计划,经公司技术主管,项目经理审核后,报物资部门。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临时指定专(兼)职现场材料机具、防护用品管理人员,负责材料机具的日常使用保养,清理、监督与管理。

第十五条:凡施工方所需使用材料机具为有偿租赁使用,施工方应提前七天,由施工负责人技术主管指导,提出材料计划,并标明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使用建名,使用时间和用途。

经公司技术主管、项目经理签认,报物资部门。

第十六条:租赁物出库时,双方签订租赁协议,双方确认后签字生效。

第十七条:施工方所租赁材料机具,实行内部租赁指导价格,每月或每季核算一次,报公司财务进行清算。

第十八条:施工方所用材料机具到达现场后由施工方负责指派专人接收与保管,堆码整齐,确保材料机具的合理正常使用,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由使用方负责保养与维修。

工程材料领用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领用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领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规范工程材料的领用流程,确保材料的正确使用与节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项目中所有材料的领用、使用与回收过程。

二、责任主体1.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材料的管理工作,包括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以及异常处理。

2. 材料管理员:负责材料的出入库管理,记录领用信息,定期盘点库存。

3. 施工队伍:按照既定流程领用材料,并妥善使用、保管。

三、材料需求计划1. 各施工班组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编制材料需求计划,并提交项目经理审批。

2. 材料需求计划应详细列明所需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及预计使用时间。

四、材料领用流程1. 施工班组在领用材料前,需填写《材料领用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2. 材料管理员根据审批后的领用单发放材料,并记录领用信息。

3. 施工班组应在领用时检查材料质量和数量,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

五、材料使用与回收1. 施工班组应合理使用材料,避免浪费。

2. 对于剩余或可回收材料,应进行分类堆放,并由材料管理员统一回收处理。

3. 对于损坏或报废的材料,应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

六、材料存储与保管1. 材料管理员应确保材料存放区域的整洁、安全,防止材料受潮、损坏或丢失。

2.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材料应单独存放,并做好明显的安全标识。

七、盘点与报表1. 材料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材料盘点,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2. 每月末,材料管理员需编制材料库存报表,并提交项目经理审核。

八、违规处理违反材料领用管理制度的,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警告、罚款或其他处罚。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需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修订。

工程项目材料进出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材料进出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材料进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材料的进出管理工作,保障材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提高物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材料的进出管理工作。

三、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统筹项目材料的进出管理工作,对材料的流转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2. 材料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材料管理工作,包括材料收发、统计、分类、储存等;3. 项目部门各岗位人员应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四、材料的采购与入库1. 材料的采购应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需求统一安排,明确采购清单和规格要求;2. 采购人员应选择正规有资质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保留相关采购记录;3. 材料入库前应进行验收,按规定分类、编号并登记入库信息;4. 入库后应及时存放在指定的仓库,并按要求进行妥善保管。

五、材料的领用和使用1. 需领用材料的部门须提前填写领料单,注明领用数量和用途;2. 材料管理员按照领料单的要求发放材料,并将领用记录登记入库房管理系统;3. 领用的材料应按规定使用,不得私自挪用或丢失;4. 材料使用完毕应按时归还或报废,报废材料应及时清理并填写报废记录。

六、材料的调拨与移库1. 部门之间需要调拨材料时,应填写调拨申请,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方可进行调拨;2. 调拨材料应经过专人负责,并及时将信息更新至仓库管理系统;3. 移库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包括清点、记录、标识等。

七、材料盘点和核对1. 仓库对材料定期进行盘点,排查损坏、过期等情况,并填写盘点记录;2. 项目部门对所需材料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数量正确性和完整性;3. 定期对存储设施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八、材料的报损和退库1. 材料报损应填写报损单,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方可进行报损处理;2. 报损材料应及时清点、分类,并填写相应报损记录;3. 退库材料应及时归还至仓库,标识清晰,并经材料管理员确认入库。

九、管理制度的执行1. 各项目部门应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认真学习和执行,确保制度的落实;2. 对不遵守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等处罚措施;3. 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并及时向管理层反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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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材料管理办法
为加强材料管理,确保工程使用的材料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满足施工的需要,节约原材料,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原则
项目经理部的材料管理要严格按照公司颁布的《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环境/安全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加强施工现场使用材料的进场检验,使用过程的管理和废弃物消纳的管理。

二、材料计划
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材料员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预算提出的工程主要材料总需用量,编制年度材料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批.。

2、月度材料需用计划由材料员根据月施工进度编制月材料需用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批。

3、由物质公司采购的物资材料,年,月材料需用计划报物质公司,自行采购的物资材料报项目经理审批。

4、材料总需用计划在开工前上报,月采购计划在上月20日前上报。

5、材料需用计划应规范书写,必须明确注明上报时间,名称,规格,技术要求,环保要求,施工部位,材料需用量,进场时间。

三、材料采购
1、材料采购定货前必须周密细致的调研考察,监理和甲方要求确认的材料,必须组织监理和甲方进行调研考察,考察合格的供货方经招标确定。

2、装修用材料在项目组织考察前,必须先提供样品,经选定的样品进行封存,进场时的材料必须与样品相符。

3、所选用的材料供货方必须及时提供产品合格证,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必须有检测合格报告,未及时报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的材料进场时不予接纳。

四、材料进场验收
材料进场由材料员负责接收,要进行数量,规格,尺寸,质量的检验,所有进场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参加验收。

大宗材料和重要材料{如木材,木方材,钢材,墙地砖,吊顶材料,门窗,石材,水电安装设备等}必须由生产副经理,主任工程师参加验收。

需经监理和甲方参加验收的材料,必须通知监理和甲方参加验收。

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一律退场,不予接收。

材料验收合格后由材料员负责填写《物质检验认定记录》。

五、材料的检验
凡规定要进行复试的材料,由材料员填写《物质试验报验通知单》,报试验员,由试验员取样复试,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复试和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

六、材料使用过程的管理
1、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化学品,危险品管理制度》对易燃易爆,毒性较大,剧毒化学品设置隔离区,专库存放,专人负责,对化学危险品做好领料登记,使用过程中跟踪检查,对废料及容器进行回收,由专业消纳方进行消纳处理,确保人身安全,防止环境污染。

2、施工用所有材料,一律实行限额领料制度,主管工长根据实际用料测算,根据不同材料加适当损耗,做为材料使用控制量,材料使用控制量由项目经营副经理负责审批,不能超预算,超预算的必须查明原因。

3、分包方必须设一名材料员负责材料的领用管理工作,到经理部材料组领用材料,必须经项目经理部主管工长开具领料单,分包方材料员负责领料。

4、按规定分包方自行提供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需复试的材料有复试合格报告,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
5、分包方因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造成返工的除按技术要求管理按规定进行处罚外,返工的工料损失及外运渣土的费用一律由分包方负担。

6、施工现场的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合理码放,需入库保管的材料,必须及时入库材料保管员必须依据材料的性能采取有效的防雨,防潮,防晒,防冻,防
火,防爆,防损坏等措施,仓库必须做到专库专用。

7、各种建筑材料要合理使用,地砖,石材,吊顶等施工必须依照项目经理部确认的排砖,排板效果图施工,不得随意改变,必须做到长材不短用,大材不小用,优材不劣用,施工过程中需截短的材料,必须经主管工长的批准,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审完后实施,
8、钢模板使用时必须轻拿轻放,拆除时不准砸撬,防止损坏变形模板使用一律不准打眼,需打眼的部位必须加设木方。

9、施工现场剩余材料要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落地灰要及时过筛,在工长和技术员的指导下合理使用。

10、脚手板,竹胶板,钢模板等建筑材料严禁垫路或做它用,不准用砂,石料,剩余混凝土垫路。

11、水泥要随用随出库,出库后的水泥必须立即使用,严禁乱扔乱放,使用时一律解袋,严禁开膛破肚,水泥袋随时进行回收。

12、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必须严格按施工配合比计量,回填2:8或3:7土,白灰用量必须严格控制。

13、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出场的剩余材料必须由主管工长开具出门证,出门证必须写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出场时间交门卫验证放行。

出门证由门卫暂时保存,每周末交项目经理查验。

七、处罚规定
1、对需复试的材料未经复试使用,对主管工长,技术员处以100元罚款。

2、材料使用量超控制使用量,属管理原因的对主管工长处以100元罚款,由于分包方使用不当的造成浪费的超出部分由分包方负担。

3、分包方自行提供的材料,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造成延误工期的损失费用由分包方负担。

4、分包方因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发生返工的,返工工料损失及渣土外运的费用一律由分包方负担,并处以1000—2000元罚款。

5、未经批准擅自截短材料的,按截短材料价的5倍由分包方进行赔偿,并做20~50元/根的经济处罚。

6、钢模板损坏,打眼,分包方按整块模板的价格赔偿,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脚手板,竹胶板,钢模板垫路的,未经批准使用砂,石料或剩余混凝土垫路的,处以分包方100元罚款。

7、搅拌混凝土,砂浆,拌制2:8或3:7灰土,不按配合比计量的,对施工方处以500元罚款。

8、水泥使用不随用随出库,不解袋,开膛破肚的,水泥乱扔乱放的水泥袋不进行回收的,处以分包方100元罚款。

9、剩余材料出场没有出门证,值班门卫放行的,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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