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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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们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员。

一、规范性问题

1、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情况。而根据发行人相关公告,发行人2016年曾受到证监会立案调查。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一步核查并披露:(1)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进展情况,是否受到或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2)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子公司(如有)的原因,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注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纠纷争议;(3)除招股书披露内容外,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是否还曾控制其他企业,是否存在其他注销子公司、转让其他公司股权或资产重组情形,如有,请说明其原因和基本情况;(4)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是否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并就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招股书披露,2001年,山东省人民政府确定由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8家信托投资公司以所属证券营业部净资产入股的方

式联合组建发行人前身齐鲁经纪。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披露:(1)发行人设立及后续历史沿革中,资产投入及改制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批准文件,设立、改制相关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土地及相关资产处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纠纷争议,发行人是否提供了有权政府主管部门的确认文件;(2)发行人股权结构变更中涉及国有、集体资产事项(如有)是否均已履行所需进场交易、评估、审批、备案等必备法律程序,是否与审批文件一致,存在的法律瑕疵(如有)是否已得到弥补,是否已取得有权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确认文件,是否合法有效,相关法律瑕疵是否会导致发行人存在被处罚的风险;(3)发行人及其国有股东是否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国有股转持相关规定,是否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就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所涉国有资产事项、国有股转持安排是否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瑕疵(如有)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法律障碍发表核查意见。

3、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结合相关行业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核查披露:(1)发行人所获得的业务资质许可情况及主要许可内容、有效期,已过期资质是否办理续期手续,是否均合法有效;(2)发行人是否符合相关资质许可的条件要求,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资质许可开展业务,是否超出资质许可范围开展业务或存在出租、出借、借用相关资质许可的情形,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资质许可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4、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结合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核查发行人各项业务条线风险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并有效执行,发行人业务经营是否符合各项监管规定。

5、请发行人进一步披露控股股东莱钢集团的历史沿革情况,历次股权变动和资产重组是否均已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具备控股发行人的法律资格。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6、招股书披露,发行人历史上存在股东欠款等问题。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披露:(1)股东欠款等问题是否已经完全解

决,是否存在纠纷;(2)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并引入新股东的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是否缴清相关税费,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3)发行人设立及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出资、审批、备案、工商登记等法律瑕疵,是否已得到完全解决,是否存在纠纷争议,是否存在可能被国资、证券、外资、外汇、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4)发行人历史上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等情形。

7、招股书披露,发行人申报前两年内发生多起股权转让。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披露:(1)申报前两年内增资、股权转让的具体原因,新引入股东的基本情况、实际控制人基本信息,自然人股东(如有)是否均为发行人员工,通过新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自然人的近五年工作经历,本次股权转让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定价依据,转让价款是否已经真实足额支付,资金来源、是否合法;(2)新股东以及通过新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自然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转让方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请受让方参照实际控制人进行持股锁定承诺。

8、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下属企业较多,其中,山钢集团子公司山钢金控从事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上述情况是否构成同业竞争,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一步核查并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是否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如有,相关企业的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说明是否简单依据经营范围对同业竞争做出判断,是否仅以经营区域、细分产品、细分市场的不同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

9、招股书披露,发行人存在较多关联交易,包括: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期货交易、投行等服务;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向关

联方收取管理费;公司之子公司中泰物业向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等。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一步核查说明:(1)关联交易的原因、定价依据,合理性,是否公允;(2)关联交易是否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法律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是否已制定并实施了减少关联交易的有效措施。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就发行人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并被有效执行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10、招股书披露,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部分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明文件或正办理过户手续;发行人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正在办理更名至股份公司的手续;租赁的房产中也有部分房产未取得房产证。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披露:自有及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原因,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是否存在不能取得权属证书的风险,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就发行人使用相关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使用农用地,是否存在纠纷争议,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11、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披露:(1)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自然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2)发行人股东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对赌协议或其他特殊协议安排。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股权是否存在委托或信托持股,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现有股东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并就发行人历次股权结构变化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12、招股书对发行人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披露很简略。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披露发行人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年度缴纳人数、金额及缴费比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欠缴情形;是否存在劳务派遣用工,劳动用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如存在欠缴或其他违法违规情形,请披露形成原因、欠缴金额,并就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出具明确意见。

13、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独立董事是否符合中组部2013年10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证监会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等相关规定。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14、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补充核查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具体原因,并就是否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15、招股说明书披露,对于发行人管理并投资的结构化主体,发行人会评估其所持有结构化主体连同其管理人报酬所产生的可变回报的最大风险敞口是否足够重大以致表明对结构化主体拥有控制权,若拥有控制权,则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请补充披露发行人对公司管理并投资的结构化主体是否拥有控制权,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具体判定标准;分析说明该标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差异;请补充说明发行人管理并投资的结构化主体情况,包括:名称,发行人投资类型(优先级、劣后级等)、比例,投资损益,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请针对各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全部结构化主体,结合发行人会计政策,补充说明拥有控制权的具体判断标准;发行人对公司管理并投资的结构化主体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判断标准是否前后一致并严格执行。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核查意见。

16、发行人2013年12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普通电子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自3年改为5年,由此增加2014年度利润总额523.23万元,增加净利润392.43万元;公司将融出资金、融出证券坏账计提比例由1.00%改为0.10%,由此增加2013年度净利润5,154.91万元。请详细说明上述变更对报告期各期的影响,分析披露上述变更的依据、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谨慎性,并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核查情况并发表核查意见。

17、发行人持有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的股权。请补充说明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高管构成,以及发行人推荐人员情况;结合上述情况及公司章程约定的决策程序,说明发行人是否对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补充说明对万家基金出资的会计处理及依据;补充说明认购万家基金及其子公司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产品的具体内容、比例、会计处理、合同条款与同类产品其他客户是否存在差异、交易公允性。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结合企业会计准则,核查发行人出资、认购相关产品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18、2013年至2016月1-6月,发行人净佣金费率分别为0.98‰、0.88‰、0.57‰和0.48‰,呈下降趋势,山东省内营业网点的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分别为76.87%、77.12%、77.83%和76.69%。请在招股说明书中:(1)补充披露山东省内经纪业务竞争状况、发展趋势及佣金率变化情况,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等;补充披露公司经纪业务山东省外开展具体情况、盈利能力、未来规划及相关风险等相关信息;(2)按照股票、基金、债券等产品类别,分别补充披露净佣金费率水平变化情况,并分析各自变动趋势、行业对比等;(3)分析披露报告期发行人净佣金率高于行业平均净佣金率的原因;(4)分析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净佣金费率持续下降原因、未来变动趋势,并结合发行人经纪业务利润贡献程度等充分披露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并充分披露相关风险;(5)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

19、发行人信用业务主要为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2013年至2016年1-6月,信用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7.18%、10.94%、5.75%和12.02%。(1)请详细披露发行人各类信用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2)结合同类已上市公司证券信用交易业务变化情况、发行人自身业务特点,详细分析相关业务增长的原因;(3)详细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开户数量及占比、平均融资融券金额、保证金比例和平均担保比例、利率水平及

平均利率,并结合实际业务特点,详细披露风险准备具体测试及计提政策、制定依据;(4)详细披露报告期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融入方资质审查、标的证券管理、标的证券市场风险监控等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各期末融入方家数、平均融资金额、平均质押率水平、利率水平及平均利率等,并结合实际业务特点,详细披露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制定依据。(5)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公司各类信用业务各环节会计处理方法,并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0、发行人于2012年11月获得转融资业务资格,2013年9月获得转融券及证券出借业务资格。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转融资融入金额为142.97亿元;累计转融券融入证券市值为34.32亿元;累计代理客户出借证券市值为189.48亿元。请补充披露发行人从事转融资、转融券、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从事该等业务的盈利方式及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转融资、转融券、证券出借业务各环节会计处理方法,并说明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1、2013年至2016年1-6月,发行人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4%、2.77%、3.60%和11.26%,2013年-2015年的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128.53%。请分别说明发人对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定向资产管理产品、专项资产管理产品的核算方式(表内、表外)、依据、与可比公司或行业惯例是否一致;披露各期末发行人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的资管产品规模、风险敞口,并在风险因素中披露;各期,保本或最低收益承诺,给发行人带来的影响;详细披露公司报告期内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具体构成(管理费、业绩分成等)、各部分变动情况和原因;各期末,发行人以自有资金购买的自己发起的资管计划的情况、会计处理、确认减值准备情况;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发行人对上述资管业务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恰当,并发表核查意见。

22、2013年至2016年1-6月,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87,848.55万元、188,236.22万元、609,053.49万元和110,895.12万元。请结合报

告期各类业务情况,量化分析披露发行人各期净利润波动的原因;分析披露发行人收入、利润波动趋势、幅度与行业或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存在,请分析披露原因。

23、2013年至2016年1-6月,发行人业务及管理费分别占当期营业支出的比例为85.45%、77.11%、82.12%和80.71%;营业费用率分别为60.87%、44.55%、38.37%、50.33%;职工工资占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分别为48.40%、52.02%、68.72%和54.27%。请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1)报告期发行人营业费用率波动原因;(2)发行人具体的薪酬政策及其实际执行情况,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水平未来变化趋势;各期职工工资的具体构成及期后支付情况;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说明公司职工工资核算是否具体到员工,是否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是否严格按照发行人薪酬政策确定各期薪酬,是否存在通过薪酬随意调节各期利润的情况。(3)业务及管理费中,“其他费用”金额和占比较高,请补充披露其主要构成和金额。

24、2013年至2016年1-6月,发行人实现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分别为-15,766.07万元、61,615.04万元、-20,936.22万元和-96,875.01万元;其他综合收益的主要内容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16年1-6月,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97,913.13万元。请分析披露各期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波动原因;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实现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大额为负的原因及其对应的主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行人对其总体投资策略;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大额为负对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并做敏感性分析;请在重大事项提示、风险因素中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请保荐机构对上述情况发表核查意见。

25、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范围均包括股票、债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发行人披露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确认原则。请在招股说明书中:(1)详细披露发行人各类投资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具体原

则和标准,并结合公司相关业务具体流程、内控措施等,补充披露公司金融资产分类的执行情况;(2)补充披露公司各类金融资产综合收益率及与同行业比较情况;(3)详细披露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相关会计政策,如严重、非暂时性的具体标准、决策过程等,并说明报告期内可供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测试过程及结果。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详细说明:(1)对报告期内公司金融资产分类标准、各项金融资产核算的核查情况,是否存在同一证券或同行业证券在不同类金融资产核算情形,如有具体原因;(2)公司报告期内对金融资产分类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结合同类已上市公司核算原则,详细说明公司各类金融资产分类标准、执行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3)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报告期各期末是否足额计提。

二、信息披露问题

26、请补充披露发行人及各类业务需要满足的监管指标(含境内、境外),包括:指标名称、正常范围、发行人各期末实际数值;如发行人实际数值超过监管指标正常范围,请分析原因、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核查意见。

27、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涉及金融资产种类较多、金额较大。(1)请补充说明发行人金融资产的分类标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并严格执行;报告期发行人对各类金融资产的实际管理或操作模式是否与最初设定的持有或交易意图一致;(2)披露各期对金融资产的重分类情况及原因;分析披露发行人金融资产减值政策是否谨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并发表核查意见。

28、请补充披露发行人主要信息系统接受认证、评估、审计、检查等情况及结果;披露报告期发行人信息系统发生事故及其处置情况(如有)。

29、招股说明书披露,2013年至2016年1-6月,证券投资业务收入分别为30,356.20万元、30,006.61万元、218,001.63万元和

-16,696.98万元;同期,自营业务投资损益分别为44,550.02万元、49,118.61万元、255,539.41万元和27,893.36万元。请补充说明证券投资业务与自营业务的关系,两类业务收入或投资损益的计算方式,两类业务实现收入或损益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30、2016年9月1日,中国证监会向发行人出具《调查通知书》(沪调查通字2016-2-153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发行人立案调查。请补充披露该次调查涉及事项、最新进展、调查结论、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31、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2016年6月30日,项目融资款余额为37,407.91万元,主要系对建瑞集团有限公司1.8亿港元出借款、对金汇发展有限公司1.3亿港元出借款、对皇月国际有限公司6,705万港元出借款以及对镇江兆和私募债券项目1,000万美元出借款;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对皇月国际有限公司融资款计提减值准备2,679.60万元,并根据债务重组协议对镇江兆和私募债券项目计提减值准备1,325.78万元。请补充说明项目融资款的性质,该类业务是否符合发行人业务范围,发行人从事该业务的盈利模式、主要风险,各期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依据、谨慎性。请结合报告期业务规模、损失情况,在风险因素中披露相关风险。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情况;请会计师说明发行人会计处理、减值准备计提的恰当性。

32、截至2016年6月30日,发行预付账款余额为26,347.84万元,主要系中泰国际预付基金申购款2.24亿元。该项预付账款金额较大,请补充披露具体情况。

33、招股说明书披露,2015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较2014年12月31日增加5,349.60万元,主要系对北京微吼时代科技有限公司2,000万元的“借款+增资”形式的投资;2016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较2015年12月31日增加6,617.56万元,主要系对北京聚信量化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采购的暂付服务费、对山东开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新股申购款转债权等。请补充披露“借款+增资”形式的投资的具体含义;对北京聚信量化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采购的具体内容;对山东开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新股申购款转债权的具体情

况。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情况;请会计师说明发行人上述事项会计处理的恰当性。

34、请发行人严格按照《首发管理办法》和招股书准则等相关规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发行人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发行人及其关联公司领取收入情况以及所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等信息。

35、招股书披露,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多起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一步核查说明案件的案由,诉讼进展情况,是否会对发行人财务数据、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6、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披露:(1)招股书中发行人知识产权披露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均在有效期内;(2)发行人是否已全部取得其经营活动所需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否存在权属瑕疵和纠纷,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或纠纷情形;(3)发行人是否存在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情形,如有,许可使用的原因,许可协议主要约定,许可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之间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是否存在纠纷争议,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37、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补充核查并披露发行人所获荣誉、奖项的颁发部门及其性质、是否权威、是否属于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的相关表述是否真实、准确、客观,依据是否充分;引用数据的真实性、数据引用的来源和第三方基本情况,说明数据是否公开、是否专门为本次发行上市准备、以及发行人是否为此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是否为定制的或付费的报告、一般性网络文章或非公开资料、是否是保荐机构所在证券公司的研究部门出具的报告。对于真实性、准确性和客观性存疑的数据和表述,请在招股说明书中删除。

38、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比较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分析说明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谨慎性。

39、请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中相关规定,完整、准确的披露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三、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

四、其他问题

40、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补充披露发行人股东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该基金是否按《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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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情部分.................................................................................................................................................................................................................................................................... 4 (一)行情报价界面 ................................................................................................................................................................................................................................................ 4 1. 行情报价界面基本组成: ........................................................................................................................................................................................................................ 4 2. 切换不同的行情栏目: ............................................................................................................................................................................................................................ 6 3. 添加自选股 ................................................................................................................................................................................................................................................ 7 4. 颜色、字体和标记设置 ............................................................................................................................................................................................................................ 8 (二)分析图 K 线界面 ............................................................................................................................................................................................................................................ 9 1. 盘口区一些字段的解释 .......................................................................................................................................................................................................................... 10 2. 增加均线数量 .......................................................................................................................................................................................................................................... 11 3. 区间统计功能 .......................................................................................................................................................................................................................................... 14 4. 复权处理 .................................................................................................................................................................................................................................................. 16 5. 技术分析指标调用与多窗口分析 .......................................................................................................................................................................................................... 17 6. 画线功能调用 .......................................................................................................................................................................................................................................... 20 7. 更改和自定义分析周期 .......................................................................................................................................................................................................................... 21 8. 叠加其他股票品种 .................................................................................................................................................................................................................................. 22 9.盘中虚拟成交量 ........................................................................................................................................................................................................................................ 23 (三)分时图界面 .................................................................................................................................................................................................................................................. 24 1. 叠加多日分时图 ...................................................................................................................................................................................................................................... 24 2. 查看历史分时图 ...................................................................................................................................................................................................................................... 25 3. 分时图成交量柱状颜色区分 .................................................................................................................................................................................................................. 26 4. 大盘分时线颜色特殊含义 ...................................................................................................................................................................................................................... 27 5. 添加外挂链接 .......................................................................................................................................................................................................................................... 28 (四)特色功能 ...................................................................................................................................................................................................................................................... 29 1. 定制版面功能 .......................................................................................................................................................................................................................................... 29 2. 专家指示功能 .......................................................................................................................................................................................................................................... 36 3. 筹码分布图 .............................................................................................................................................................................................................................................. 41 4. 公式管理器 .............................................................................................................................................................................................................................................. 43 5. 选股器...................................................................................................................................................................................................................................................... 45 6. 预警系统 .................................................................................................................................................................................................................................................. 48

一心堂:关于公司股东刘琼女士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还款并解除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公告编号:2020-075号债券代码:128067 债券简称:一心转债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刘琼女士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提前还款并解除质押的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刘琼女士通知,获悉刘琼女士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达成协议,将2017年12月21日办理的质押业务办理提前还款并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原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上述质押业务,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6日发布《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刘琼女士进行股票质押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8号)进行披露。 2018年12月21日,刘琼女士与华西证券协商对2017年12月21日所办理的435万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中的90万股股票在到期还款时进行还款并解除质押,剩余345万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办理延期购回,延期一年。具体如下:

上述业务,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1日发布《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刘琼女士部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还款解除质押和部分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91号)进行披露。 2、原股份质押融资业务延期情况 按刘琼女士所提供的与华西证券签署的资料显示,经双方协商,华西证券同意对上述质押业务再次延期一年,具体如下: 上述业务,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4日发布《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刘琼女士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13号)进行披露。 2020年4月23日,刘琼女士与华西证券协商,对2017年12月21日所办理的股票质押业务进行提前还款并解除质押,该笔质押业务共质押435万股股票,2018年12月21日解除质押90万股,2020年4月23日解除质押220万股,部分解除质押后,该笔质押业务情况如下: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模板】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 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员。 一、规范性问题 1、关于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特殊权利安排。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前身松鼠有限在引进NICE GROWTH LIMITED、Gao Zheng Capital Limited及LT GROWTH INVESTMENT IX (HK) LIMITED等股东时,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中存在投资人特殊权利安排。2015年12月17日,松鼠有限分别与上述股东签署附条件终止上述特殊权利安排的协议。请发行人说明:(1)除上述特殊权利安排外,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是否还存在其他与股东之间的特殊权利安排;(2)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特殊权利安排是否已经全部合法、有效地解除,发行人股权结构是否清晰稳定,是否存在相关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形式的利益安排,如未解除,请发行人予以整改。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说明核查过程、认定依据并发表意见。 2、关于发行人历史沿革。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历次出资、增资及股权转让的背景、定价(涉及美元计价的情形,请换算成人民币)及公允性、资金来源及其合法合规性;(2)穿透后发行人的股东结构,是否存在发行人股东数量超过200人的情形,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最近五年履历,法人股东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股东的股权结构,相关法人股东是否应标注国有股东标识及属于应转持国有股的情形,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的历史沿革、设立背景及原因,入股员工的选定

证券公司年最新度排名

2010年证券公司排名 标签: 证券经纪 杂谈 分类:资料收集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3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1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5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6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7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8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1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 河北财达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35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8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7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2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3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5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6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7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9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0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1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古越龙山: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二零二零年五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2020年4月28日下发的20048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越龙山”、“发行人”、“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现就贵会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如下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文中所用的术语、名称、简称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一致。 本反馈意见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目录 问题一: (4) 问题二: (13) 问题三: (26) 问题四: (29) 问题五: (38) 问题六: (13) 问题七: (69) 问题八: (71) 问题九: (74)

问题一: 申请材料提及本次发行对象包括战略投资者深圳市前海富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盈家科技有限公司。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原因、定价依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申请人与战略投资者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是否明确了违约承担方式、违约责任条款。(3)认购协议等相关约定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说明并明确发表意见。 回复: 一、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原因、定价依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一)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原因 1、本次非公开发行系发行人提升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战略发展目标的需要 黄酒是中国独有的世界三大古酒之一,绍兴黄酒是黄酒中的杰出代表。根据中国酒业协会、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全国酿酒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总计2,129家,累计完成产品销售收入8,350.66亿元;其中黄酒生产企业总计110家,累计完成销售收入173.27亿元。收入规模方面,黄酒行业收入仅占全国酒行业收入的约2.07%,远低于白酒、啤酒占比。由上述数据可见,黄酒行业急需改变现状,黄酒企业需要真抓实干地推广黄酒文化、建设品牌形象,促进黄酒行业快速发展。 近年来,发行人作为行业龙头企业,高度重视黄酒产品的战略转型工作,聚焦以“中央库藏金五年”为代表的大单品,并推出“国酿1959”系列产品,打造高端黄酒新标杆;开展事件营销,积极参与“绍兴周”系列活动,举办国雅荟系列招商品鉴会,参展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进一步宣传弘扬绍兴酒文化;推进技改创新,持续在香型、口感方面改进黄酒口味。 但与此同时,发行人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2.88%、98.69%和92.48%,基本达到产能上限,增长空间有限。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发行人提高产能,发挥产业的集聚优势,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能有效提高发行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成为发行人未来发展的重要动力。

68802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2021-02-2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福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52,3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712.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了会验字〔2019〕第78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14,546.7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1,165.3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14,516.77万元。 公司因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没有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期限届满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议案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已于2021年1月30日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 馈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员。 一、规范性问题 1、2008年2月,三毛纺织联合东方化工、云南光机电、苏州海竞、成都和德盛、巨凝建材及自然人黄晓军与山西煤化所签署《干喷湿纺技术制备高性能碳纤维CCF-3项目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书》”),确认由三毛纺织等七方作为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出资,以“干喷湿纺高性能CCF-3制备技术”产业化为目的,设立中简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4,400万元,实缴12,600万元。中简有限设立时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后历经多次股权转让、增资,直至2015年6月才解除全部股权代持。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中简有限设立时签署的《合作协议书》的内容、各方约定的权利及义务、山西煤化所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合作协议书》所约定的“干喷湿纺高性能CCF-3制备技术”在发行人生产经营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在产品中的应用,并说明公司设立时存在股份代持的原因,是否违反《合作协议书》的约定,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说明公司历史上,长期、多名股东存在股权代持情形的原因、合理性和真实性,是否存在相应的代持协议;实际出资人是否为

68818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2021-03-0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广大特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16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728.8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7,775.0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953.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4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0年3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

公司IPO上市相关要求

公司上市的好处 1. 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可以筹集到大量的资金,上市后也有再融资的机会,从而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了资金来源。 2. 可以推动企业建立规范的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高运行质量。 3. 股票上市需满足较为严格的上市标准,并通过监管机构的审核。公司能上市,是对公司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盈利能力的有力的证明。 4. 股票交易的信息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各种媒介不断向社会发布,扩大了公司的知名度,提高了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影响力,有助于公司树立产品品牌形象,扩大市场销售量。 5. 可以利用股票期权等方式实现对员工和管理层的有效激励,有助于公司吸引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从而增强企业的发展潜力和后劲。 6. 股票的上市流通扩大了股东基础,使股票有较高的买卖流通量,股票的自由买卖也可使股东在一定条件下较为便利地兑现投资资本。 7. 公司取得上市地位,有助于提高自身信用状况,增强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心,使公司在银行信贷等业务方面获得便利。

8. 上市后股票价格的变动,形成对公司业绩的一种市场评价机制。 9. 企业发行上市,成为公众公司,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 华西证券陕西街营业部营销中心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股 票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员。 一、规范性问题 1、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11月8日召开2017年第37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发行人前次申报IPO未通过。请发行人说明前次IPO未通过的原因,招股说明书是否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存在问题的事项是否已经得到整改,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2、申报材料显示,2016年11月,关联方中英管道以其持有的评估值为750.28万元的房地产对发行人增资;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8日,发行人于2018年3月11日通过向天津涌泉、宁波宜华、曦华投资发行股份,募集资金5,569.20万元。请发行人:(1)说明历史沿革中历次股权演变中股东出资、增资的背景、原因、资金来源及其合法合规性,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合理性,是否均真实、完整地缴纳了相关出资或增资款项,发行人历史沿革

中是否存在发行人的出资额或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每元注册资本对应净资产或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如存在,请具体说明,并说明是否存在税收风险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2)说明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的主要股东完税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性;(3)补充披露关联方中英管道用于向发行人出资的房产的具体来源、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纠纷,房产出资的具体程序及其合法合规性、是否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4)请全面核查新股东天津涌泉、宁波宜华、曦华投资的基本情况、引入新股东的原因、增资的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监高、本次发行上市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新股东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请说明上述自股东出具的股份锁定承诺是否符合发行监管要求,如否,请重新出具相关承诺;(5)说明发行人2018年3月11日的增资行为是否属于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及监管要求;(6)说明目前发行人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对赌协议或其他形式的利益安排,相关对赌协议是否已经全部解除,是否存在相关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形式的利益安排,发行人是否存在股权权属不清等风险、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7)说明现有自然人股东最近五年履历,穿透后发行人的股东结构,现有法人股东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股东的股权结构;(8)说明发行人各股东(包含法人股东的各层股东)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法人股东是否持股、经营或控制与发行人从事相同业务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员。 一、规范性问题 1、发行人股东任卫教、董智力、李明高所持出资曾由他人代持,任卫教曾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任职,董智力曾就职于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7月,发行人采用溢价及平价两种方式增资,其中12名新增自然人股东以1元每注册资本增资。2014年5月,陈岱林以14元每注册资本的价格增资。刘志海持有发行人6.69万元出资,于2011年12月离职;2014年7月,刘志海与张凯利之间的出资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2014年3月至5月期间,发行人提交工商变更登记材料中涉及刘志海的签名均为张凯利代为签署,且未取得书面授权。 请发行人:

(1)结合被代持人投资发行人时的任职单位、该等单位与发行人的业务关系,说明上述股权代持的原因,被代持人投资发行人是否存在违反或规避法定义务或与其任职单位之间的合同义务的情形,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风险;说明上述代持的解除是否存在纠纷。 (2)说明2011年7月平价增资发行人的12名股东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或主要从业经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3)说明2014年5月,陈岱林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以14元每注册资本的价格对发行人增资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代他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4)说明发行人与刘志海之间是否存在劳动纠纷;刘志海与张凯利是否就出资转让签署协议并履行有限公司出资转让的法定程序,刘志海对出资转让事宜是否知情,刘志海通过邮件对余款金额进行确认的时间;说明工商登记材料中涉及刘志海的签名由张凯利代为签署的法律性质,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对发行人股权清晰的影响;说明发行人其他股东是否存在自实际控制人借款投资发行人的情形,是否存在代他人持有股权的情形。 (5)说明发行人历史上及目前,各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 (6)说明在发行人历次利润分配、股权转让、转增股本、整体变更过程中,实际控制人是否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7)结合发行人及其前身的业务发展演变情况,说明发行人历史上多次变更经营范围的原因。

证券为XX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初步方案

XX证券为XX有限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初步方案 主体概况: XX集团有限公司是经重庆市丰都县政府授权,经营国有资产,集投资、融资、开发、管理为一体的国有独资综合性经营投融资管理公司。公司的前身为1994年成立的XX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总公司,后经批准,改制为国有独资企业XX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2014年,XX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XX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末,公司注册资本为1.45亿元,XX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心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100%。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国有资产经营,利用国有资产从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融资、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等。 截至2014年末,公司总资产72.62亿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29.94亿元;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08亿元,净利润4.14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1.98亿元。 考虑到银行信贷政策的持续收紧,国家发改委对于企业债券申报要求的日益严格,经我们对丰都县以及XX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初步的了解后,我们建议本期企业债券的申请额度保守设定为10亿元左右,如果2015年的财务数据有所调整,那么发行规模可能进一步增大。围绕这一目标,我们设计了以下方案,供贵公司参考。

一、影响本期方案设计的政策因素(要求) 1、财务指标要求 (1)关于净利润。企业经济效益良好,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如已经发行企业债券,需要在净利润中抵扣相应利息数额; (2)关于净资产。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并且公司近两年净资产每年较前一年增幅不得超过100%; (3)关于主营业务收入。公司2013年及以后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补贴收入)的70%以上; 2、募投项目要求 债券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目前国家发改委暂不鼓励以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申请发债。 二、募投项目要求的方案建议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投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 在项目选择方面,按照国家发改委2881号文件的精神,平台类公司发行债券所募资金用于节能减排、生态环保、保障性住房、城市轨道交通、新疆和藏区发展、重大自然灾害灾区重建,以及其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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