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关于撤销权的规定范本
撤销权法律规定条款(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撤销权,是指消费者在特定条件下,依法享有的撤销其与经营者订立的合同或者接受的服务,并要求经营者返还已支付价款或者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三条消费者行使撤销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撤销权。
第四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消费者撤销权。
第二章撤销权的行使条件第五条消费者享有撤销权的条件包括:(一)消费者为合同当事人或者服务接受人;(二)合同或者服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2.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商品或者服务说明;3. 经营者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4. 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消费者行使撤销权的期限,自消费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撤销权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消费者行使撤销权,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经营者提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消费者行使撤销权,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行使。
第三章撤销权的行使程序第九条消费者行使撤销权的程序如下:(一)消费者向经营者提出撤销合同或者服务的书面申请;(二)经营者收到消费者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采取相应措施;(三)经营者同意撤销的,应当与消费者协商确定返还价款或者赔偿损失的具体方式和金额;(四)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应当签署撤销协议;(五)消费者按照撤销协议履行义务后,经营者应当及时返还价款或者赔偿损失。
第十条经营者拒绝消费者行使撤销权的,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消费者行使撤销权,不影响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99年合同法撤销权规定

99年合同法撤销权规定关键信息项合同双方信息甲方(合同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合同另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概况合同标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内容简介:简要描述合同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撤销权的适用条件合同撤销权适用于下列情况:由于合同签订时存在重大误解一方存在欺诈、胁迫行为合同内容违法或违反公共利益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撤销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时间限制:在知晓撤销事由后的________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_年撤销程序撤销通知:通知方式: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通知内容:应明确说明撤销的理由及要求撤销的合同撤销确认:接受撤销通知后,另一方应在________日内书面确认撤销确认方式:书面确认,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撤销确认函等撤销后的责任合同撤销后,双方应承担以下责任:恢复原状:双方应将履行合同过程中已完成的工作和支付的费用进行调整或返还赔偿损失:如合同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撤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等合同终止的处理终止后的处理:如合同撤销涉及物品或资金的交付,双方应在撤销确认后________日内处理相关事务若合同撤销对一方造成损害,另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争议解决争议解决方式:合同撤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适用法律及管辖:若协商无果,争议应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密条款保密义务:双方应对合同撤销过程中获得的所有信息保密违约责任: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有关信息,违约方应承担因泄露造成的损失其他条款附则:本协议的附加条款和补充内容应明确规定,并经双方确认签署补充条款:合同的任何补充协议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合同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合同另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撤销合同起诉状范本最新5篇

撤销合同起诉状范本最新5篇篇1原告:[XXXXX](以下简称原告),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居住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XXXXX](以下简称被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公司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告因被告违反合同约定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追究被告的违约责任。
现将本案起诉状范本详述如下:一、事实及理由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XXXXXXXXXXXX的销售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的商品并支付了相应款项。
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被告存在以下违约行为: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商品;交付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被告未能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等。
这些违约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经营和生活,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因此,原告提出撤销合同请求。
二、证据及证据来源为支持本案诉求,原告提供了以下证据:销售合同原件及附件;付款凭证及发票;商品质量问题照片或检测报告;双方沟通记录(邮件、短信、电话录音等)。
所有证据均来源于原告与被告之间的交易记录和沟通记录。
三、诉讼请求基于上述事实和证据,原告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 请求撤销原告与被告签订的销售合同;2. 请求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款项并赔偿原告相应的利息损失;3. 请求被告承担原告的律师费、差旅费等维权成本;4. 请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四、案件性质及管辖法院本案系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原告向XX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陈述及辩解要点原告认为,被告的违约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导致原告遭受经济损失。
撤销合同起诉状范本8篇

撤销合同起诉状范本8篇篇1原告:[XXXXX]性别:[XXXXX]年龄:[XXXXX]岁民族:[XXXXX]族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住址:[XXXXX]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电话、微信等)被告:[XXXXX公司]地址:[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职务:[XXXXX]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原告因与被告签订的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现向贵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合同。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事实描述原告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购买被告的产品。
在签订合同前,原告对被告的产品进行了初步了解,但并未充分了解其性能和质量情况。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发现被告的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原告的业务受到严重影响。
此外,被告在签订合同时存在一些隐瞒和不实陈述的情况,导致原告对合同内容产生了重大误解。
原告曾多次与被告沟通协商,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案中,原告因被告的隐瞒和不实陈述,对合同内容产生了重大误解,因此原告有权请求撤销该合同。
三、诉讼请求鉴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原告与被告签订的销售合同;2. 请求被告退还原告已支付的货款;3. 请求被告赔偿原告因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经济损失;4.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四、证据清单1. 销售合同复印件;2. 付款凭证复印件;3. 产品质量问题的相关证据;4. 被告隐瞒和不实陈述的证据;5. 原告因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据。
五、陈述理由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是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订立的,且被告的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并存在一些隐瞒和不实陈述的情况。
因此,原告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合同,并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已支付的货款和赔偿原告因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常见的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在成立后可能会出现瑕疵,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存在法定事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合同。
本文将从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出发,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解读和分析。
二、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及法律特征1. 概念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在成立后,因存在法定事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合同已成立:可撤销合同是在合同成立后,因存在法定事由而可能被撤销的合同。
(2)合同存在瑕疵:可撤销合同存在瑕疵,包括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
(3)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可撤销合同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2. 法律特征(1)相对性:可撤销合同仅限于合同当事人之间,与合同之外的第三人无关。
(2)可变更性: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合同。
(3)追及性: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应当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
三、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1. 欺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2. 胁迫《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给对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人身、财产等造成损害相威胁,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3. 重大误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撤销合同起诉状范本7篇

撤销合同起诉状范本7篇第1篇示例:撤销合同起诉状范本原告(甲方):被告(乙方):原告经其委托代理人,谨向贵院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如下:一、请求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撤销双方签订的《合同名称》一案。
二、请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货款及相关费用。
事实与理由:甲、乙双方于(合同签订日期),在法定程序下签订了《合同名称》,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自合同生效之后,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未能得到有效执行。
由于乙方的违约行为,严重影响了甲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给甲方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甲方在无奈的情况下,决定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针对合同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法院对合同进行撤销,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和相关费用。
甲方在此特向贵院提出上述请求,希望贵院能够依法审理,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特此起诉。
此致敬礼原告代理人第2篇示例:撤销合同起诉状原告:××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告提起本案诉讼,现原告因××合同纠纷向贵院提起起诉,请求贵院予以审理,并根据法律规定做出公正裁决。
根据事实和法律,原告诉如下:一、案情简介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于××年××月××日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内容约定应当××。
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争议。
原告与被告曾多次协商解决,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鉴于此,原告认为应撤销该合同,并向贵院提起诉讼。
二、请求事项1.判决撤销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并视具体情况做出相应赔偿决定;2.责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3.其他应当负担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事实及理由1.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但由于××原因导致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撤销权及其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撤销权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对合同关系的影响。
撤销权是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可以撤销合同或者请求撤销合同。
本文将从撤销权的概念、法律规定、适用条件、行使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撤销权的概念撤销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在特定条件下,依法撤销合同的权利。
撤销权是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对合同关系的影响。
三、撤销权的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法律,其中对撤销权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其合同:①欺诈的;②胁迫的;③重大误解的;④显失公平的。
(3)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作为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基础性法律,对撤销权的规定与《合同法》基本一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其合同:①欺诈的;②胁迫的;③重大误解的;④显失公平的。
(3)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诉申请撤销合同范本

民诉申请撤销合同范本
民事起诉状
原告:[原告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现住所],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被告:[被告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现住所],联系方式:[电话号码]。
诉讼请求
1.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原、被告双方于[合同签订日期]签订的《[合同名称]》。
2.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合同签订的背景]。
[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签订后,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受诉法院名称]
具状人:[原告姓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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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我国《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是由公元3世纪罗马法务执行官保罗所创,称为保罗诉权(Action Pauliana)。
该制度创立的初衷在于解决债务人破产情况下债权的有效保护问题,是“债权人为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而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的权利。
其主要容是:债务人基于加害债权人之故意而人为地减少其责任财产并对债权造成实际损害的行为,属于对债权人的诈害行为。
在破产执行过程中,当法官任命的财产管理人将拍卖债务人全部财产所获现金用于债务清偿仍为不足时,则允许债权人之一代表全体债权人提起申请撤销债务人诈害行为的诉讼。
法律赋予了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它使特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效力延伸至其他非合同关系人,从而形成了权利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便可有条件地干涉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这样使债权的法定权能得到有力的补充,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增加了权利人的选择性权利,从而有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反映了司法诚实信用与公平的原则。
1 撤销权的性质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虽以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为必要,但债权人撤销权不是诉讼法上的权利,而是实体法上的权利。
债权人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法律通过赋予债权人以撤销权,从而扩了债权的权能,使得债权人于请求权之外,还具有撤销的权能,即使得债权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物权的功能。
但是,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学术界仍有较大的分歧,主要有请求权说、形成权说与折中说三种学说。
1.1 请求权说
此说又称债权说,为德国、瑞士民法的通说。
此说认为债权人撤销权的本质为对于因债务人的行为受利的第三人,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其返还财产的权利。
撤销的效果,仅发生债权的请求权,而不发生溯及的物权效力,使物权当然回复为债务人所有。
至于构成此债权的原因为何,此说又可分为:一是基于法律规定之返还请求权;二是基于侵权行为之返还请求权;三是类似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等观点。
因此说,认为债权人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请求权,依此请求权提起的撤销之诉为给付之诉。
1.2 形成权说
此说又称撤销权说或物权说,日本、德国及我国部分学者持此说。
此说认为债权人撤销权具有实体法上形成权的性质,债权人可以自己的意思表示,以诉的方式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法律行为的效力溯及的消灭。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效果,因债务人的诈害行为原归属受益人的权利自始失其效力,复归于债务人。
关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之后如何请求受益人或转得人返还财产与债务
人,此说又可分为三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债权人于行使撤销权之后,若受益人或转得人仍占有标的物的,债权人自己对于受益人或转得人不得直接请求返还,而只能基于代位权代债务人行使其权利。
此种观点又称为极端的形成权说。
第二种观点认为债权人于提起撤销之诉时,可以同时提起代位之诉,声明请求返还财产或赔偿于债务人或自己。
该观点认为返还财产之请求虽需以撤销权的行使为前提,但却非撤销权行使的当然效力。
第三种观点认为债权人于行使撤销权之后,若受益人或转得人仍占有标的物,可依撤销之诉的有效判决直接请求其返还,而无须借助代位权制度。
该观点认为返还财产之请求,为撤销权行使后的效果而非撤销权的本体。
1.3 折中说
折中说为法国民法通说,日本及我国学者亦多持此说,受此影响,我国大陆学者一般亦采此说。
此说认为债权人撤销权为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且使债务人的财产上地位回复原状的权利。
债权人撤销权兼具请求权与形成权两种性质,就其撤销债务人与受益人间的行为而言,为形成权,具有形成之诉的性质;就其请求受益人将财产返还于债务人而言,则为请求权,具有给付之诉的性质。
该说认为撤销权行使的结果如即可达到债务人责任财产回复原状的目的时,债权人仅须诉请撤销,如单纯之撤销上不能达此目的时,债权人并得同时诉请财产返还或损害赔偿。
折中说认为债权人撤销权兼具请求权与形成权,但在请求权说与形成权说中,何者居于主要地位,在学界不无争论。
2 撤销权的法定构成要件
(1)债务人存在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财产的行为。
被放弃的债权、被转让的财产是撤销权撤销的标的,无论债务人放弃的是合同债权还是不当得利的请求权,无因管理的偿还请求权,赔偿请求权或是物权,只要债务人放弃了有给付容的债权,转让有价值的财产,都能成为撤销的对象。
债务人的放弃、无偿、低价转让是撤销权产生的主动条件,即债务人有积极实施上述行为的事实,才有撤销权行使的必要。
(2)在债务人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时,要求受让人有明知该行为可能损害出让人和债权人的利益的事实,在债务人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时,要求以受让人知道为要件,否则债权人不可主撤销权,这是撤销权产生的被动因素,即被转让人方面的原因。
(3)要求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有损害结果发生。
只有当债务人行为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才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客观条件。
(4)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是为无偿的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行的,在债务人实施上述行为时,可能发生债权人债权不能实现的现实危险,故产生了债权保全的必要,此时债权人可能对债务人的上述行为行使撤销权。
而无论该行为产生的原因如何,只要其行为无合理对价即可促使撤销权的产生。
3 撤销权行使上的限制
债权人撤销权突破了传统债权债务关系的局限,扩了债权人行使的方式,是合同履行中的一项特殊制度,合同的履行是建立在债务人的资信上的,从财产的角度讲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财产,从实际上降低了债务人的财产能力,偿债能力。
债务人上述财产对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具有保障作用,从终极意义上讲,债务人的上述行为降低了对债权的保障,使债权的实现处于危险状态,但这种保障作用毕竟不同于给付作用,故撤销权的行使毕竟不同于一般财产的处理,在行使中必然要求有一定的限制性。
(1)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个提起诉讼,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但其请求的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围。
作为撤销权的标的,不能超过债权人债权的数额是理所当然的,其超过部分不能列入撤销权行使围之。
值得注意的是撤销权所针对的标的,即所放弃的债权,无偿或低价转让的财产的围问题。
对于那些具有人身属性的及形成权、物上请求权是否可作为撤销权的标的的问题,笔者认为,对于这些非金钱给付的行为行使撤销权在程序上操作十分困难,对债权的保全意义也不大,并容易造成对债权人的不当干预,不应作为撤销权的标的。
(2)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
撤销权作为一种实体权利,在行使过程中排除债务人对自己财产的决定权,而直接向与债务人发生关系的第三人主该行为无效。
从表面上看这种排除债务人的行为似乎背离了债的相对性特征,但债权人这种权利的扩不是随意的,而是法定的,是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的。
从终极目的来看,债权人的这种撤销权并不损害债务人原来的利益,也不损害次债务人原来的利益,只是要求债务人以公平、合理、等价有偿的行为来保全债权人的债权,这是完全符合法律精神的。
(3)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仲裁机关及各级调解组织不得受理撤销权纠纷的案件,撤销权是债权人基于债权对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所主的,其行使的过程中有一定的风险性,因此程序要求相对比较严格和谨密,故由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比较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