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筹资业务会计处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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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这是一个涉及到公司金融和会计领域的重要主题。

我们将从简单到复杂逐步深入,以帮助您更深入地理解这一概念。

1. 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混合金融工具,它结合了债务和股权的特性。

与普通债券不同的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债券转换为相应的公司股票,在市场价格较高时获取更大的收益。

这种债券通常会在发行时附上转股权益。

2.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在会计处理方面,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通常涉及两个方面的处理:债务部分和权益部分。

2.1 债务部分当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会将债券面值计入长期负债。

该债务在债券到期前需按照约定支付一定利息,这些利息也被计入债务部分。

2.2 权益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同时具备转股权益。

这部分权益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将其债券转换为股票所获得的权益。

在会计处理上,这部分权益被记录为未分配利润或股本的增加。

3. 会计凭证示例以下是发行100万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凭证示例:借:长期负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万贷:现金/银行 100万这个会计凭证反映了公司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资金并增加债务的情况。

4.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处理当持有人决定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时,会计凭证记录如下:借:长期负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xx万借:未分配利润 xx万贷:股本 xx万这个会计凭证反映了公司向持有人分配相应的股份,同时减少债务。

5.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公司来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在融资和股权结构方面灵活的选择。

这种金融工具为公司提供了一种兼具债务和权益特性的资金筹集方式,使得公司可以在股票价格上涨时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相对复杂,需要公司谨慎处理,并确保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进行记录和披露。

公司还需要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包括转股条件、转股比例和转股价格等方面的条款,以确保透明度和有效的信息披露。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务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务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务处理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转换权益的债务工具,允许债券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将其债券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在这种情况下,债券持有人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分享公司的盈利和增长。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务处理涉及到债券的发行、转换和偿还等环节。

以下将分别对这些环节进行详细的介绍。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是指公司向投资者发行这种债券的过程。

公司需要确定债券的面值、利率、到期日等基本条款,并将这些信息包含在债券合同中。

债券的发行还需要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以确保公司的融资行为符合相关法规。

一旦债券发行成功,公司将收到投资者购买债券所支付的资金。

这些资金将记录在公司的资本账户中,并作为债务的一部分。

公司需要根据债券合同约定的利息支付期限,按时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

当债券持有人决定行使转换权利时,公司需要根据转换比率将债券转换为股票。

转换比率是指每张债券可以转换为多少股股票。

公司需要根据转换比率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债券数量,计算出应发行的股票数量。

这些新发行的股票将记录在公司的股本账户中,并反映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

在债券转换为股票后,公司需要根据转换比率和股票市场价格,确定转换后的股票的名义金额。

这将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和股东权益。

如果转换后的股票的名义金额小于债券的面值,公司需要确认转换差额,并将其列入债务转股准备金或股票溢价账户。

当债券到期时,公司需要按照债券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券本金。

偿还债券本金时,公司需要从资本账户中支付相应的金额,并将债券作为负债从负债表上删除。

总结起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务处理包括债券的发行、利息支付、债券转换为股票、转换差额确认以及债券偿还等环节。

公司需要根据债券合同的约定,准确记录和处理这些账务事项,以确保账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公司还需要定期进行财务报告,向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披露相关的账务信息。

只有通过规范的账务处理,公司才能更好地管理和运营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

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
可转换债券是指可以在特定条件下将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股票的
一种债券。

在会计处理中,可转换债券需要根据其不同特征进行分析
和记录。

下面将具体介绍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

首先,可转换债券发行时,公司需要将债券的发行款项记录为债
券应付账户。

债券应付是公司欠债主体的债务,应计入负债方面。

同时,公司还需要在权益部分(股东权益)中记录可转换债券的转股权益。

其次,公司需要按照可转换债券的年利率计算利息费用,并在每
个利息支付日将利息费用记录到利息费用账户中。

同时,在债券应付
中也需要记录利息费用。

当债券持有人选择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公司需要根据转
股比例将债券应付账户中的特定金额减少,并将相应金额划入股本账户。

这是因为可转换债券的转股行为会增加公司的股东权益。

另外,如果债券持有人选择在到期日以现金方式偿还债券,公司
需要将债券应付账户中的应付本金和利息进行清算,并从现金账户中
支付给债券持有人。

这时候,债券应付账户中的金额将被清零。

需要注意的是,在会计处理中,公司需要对可转换债券进行衡量,并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应该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
将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进行披露,并将其区分为负债和权益的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债券发行时的债务和权益的记录,以及债券转股和到期偿还时的清算和支付。

同时,公司还需要对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进行衡量和披露。

这些会计处理对于公司准确反映财务状况和公允价值至关重要。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第一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它避免了增配股融资手段所带来的股价下跌、稀释股权等问题,又不象发行一般的债券筹资会导致高资金成本和到期偿还的资金压力,从而越来越受到资金需求者的青睐。

而新会计准则发布后对可转债业务的会计处理作了较大的调整,对于该债券的发行者来说,也就必然关注如何在新准则指导下,对可转债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

本文拟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点和相关的会计核算问题进行介绍。

一、所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其期限最短为一年,最长为六年,每张面值一百元。

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1、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双重属性,发行时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定期发放利息;但它还赋予债权人在未来一定期间可依合约上的转换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普通股的权利。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所谓转换期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份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间。

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公司的股东。

[3]2、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一般比不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因而发行企业可以用较低的利率筹措资金。

例如海马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16日发行的5年期“海马转债”,第一至五年的利率分别为1.5%、1.8%、2.2%、2.5%、2.7%,是当时银行同期利率的36%~43%,可见,可转债的发行企业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

3、发行人赎回性和投资人回售性。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3]所谓的赎回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回售则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胡子会计
一、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1)债权性
(2)股权性
(3)可转换性
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既含有负债成份,又含有权益成份,所以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分别进行处理。

企业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确定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确认为应付债券;再按照可转换公司债整体的发价格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

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是合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按一定利率折现的现值。

发行该可转换公司债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其初始确认的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分摊。

二、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的分拆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将负债成分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分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会计核算。

可转债会计处理

可转债会计处理

可转债会计处理
可转债是一种受益证券,其根据条款可以转换成普通股的股票,但它们也会有不同形式的用途。

它可以是一种融资手段,通过增加债务负担来减少股东股本,从而向外部投资者提供资金的方法,但也可以是一种股票促销方式,提供一定优惠以吸引投资者购买股票。

无论它们的用途有何不同,可转债会计处理的原则都是一样的。

可转债会计处理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可转债的发行以及其转换为普通股的股票。

在可转债发行阶段,其记录将依赖对象实体的资金支出,如果行使了股票促销权利,则会进行折旧计提处理;如果可转债转换为普通股,则会纪录一笔收益,考虑到股票的价格波动,相应的收入也会出现变动。

另外,可转债会计处理也同样重要,它涉及对可转债发行的分析。

在发行前,对对象实体的财务状况应进行全面审查,排除可能存在的风险;可转债发行也应考虑融资成本,以及可能伴随新发行一些不利影响,比如流动性问题或管制不足等。

在发行后,可转债会计处理将关注投资标的的变动情况,也就是可转债的市场行情,以及企业所处的投资环境,监测投资价值的波动,以此来判断投资策略的正确性。

可转债会计处理的最终目的是保证证券投资的可靠性,有效地管理证券投资者的资金,以及为企业的融资活动提供全面有效的决策和回报。

此外,可转债会计处理也可以对企业的财务报表提供一定的可信度,为投资者提供较为准确的财务数据和分析,以供参考决策。

因此,可转债会计处理在企业融资和投资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企业
发行可转债时,应仔细分析其会计处理方案,以保证受益证券投资的有效管理。

可转换债券会计处理

可转换债券会计处理

可转换债券会计处理引言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混合金融工具,具有债券和股票的特点。

可转换债券允许债券持有人将其债券转换为公司的普通股票。

在会计处理上,可转债需要根据相关的会计准则进行准确和透明的记录。

本文将介绍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

一、可转换债券的定义和特点可转换债券是一种特殊的债券,其持有人有权将其债券转换为公司的普通股票。

可转债通常在债券发行时就规定了转股价格和转股比率。

当股票价格高于转股价格时,债券持有人将债券转换成更具价值的股票,从而分享公司的潜在增长。

与普通债券不同,可转债具有更高的收益潜力和更高的风险。

二、可转换债券的会计处理方法在会计上,可转债通常被分类为混合金融工具,同时包含债务和股权要素。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美国通用会计准则(GAAP),可转债需要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会计处理:1. 债券部分的会计处理:可转债的债券部分需要按照债券会计原则记录。

当公司发行可转债时,需要将债券的净额(减去发行费用)作为负债记录在负债类科目中。

发行可转债后,公司需要按照债券利率支付利息,并在特定日期偿还本金。

2.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处理:发行可转债后,公司通常需要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用以反映债券转换产生的未分配收益对公司的潜在税收影响。

递延所得税负债需要根据税收法规和税率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3. 股票部分的会计处理:当债券持有人选择将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公司需要将债券部分的负债减少,并将转换股票的公允价值计入股本。

计算转换股票的公允价值需要考虑转股价格和转股比率。

4. 商誉的会计处理:当债券持有人选择将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公司可能会认为此次转换是一个重大交易,从而产生商誉。

商誉需要根据相关的会计准则计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记录。

三、可转换债券的会计记录示例下面是一个可转换债券的会计记录示例:假设公司发行了一笔面值为1,000,000美元、利率为5%的可转债,转股比率为1:10,转股价格为50美元。

债券在发行时的公允价值为800,000美元,并产生发行费用100,000美元。

可转换公司债会计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会计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会计处理1、先确定面值2、确定未来现金流的现值,利息调整 = 面值和现值的差额3、市价和公允现值的差值 = 其他资本公积4、发行费用应按负债和权益各自的公允价值占发行价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由于可转换公司债未来能转换成股票,所以这个差值可以看成未来股票的溢价提前取得,但是还不能计入股本溢价,等到可转换公司债转换成股票时把这个其他资本公积转成股本溢价。

发行利率比普通债券低——发行公司来可以用较低的利率筹措资金,对于投资者来说,即使可转换债券的收益比一般债券收益低些,但多了一项债转股的机会。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募集说明书中可以约定发行方提前赎回,投资人也可提前回售。

甲公司2011年1月1日发行1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筹措资金用于流动资金。

面值100万,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6%,每年末付息,债券发行1年后按面值每100元转6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

甲公司实际发行价格为120万元(假定无发行费用),同期普通债券市场利率为5%,转股时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是多少?每年利息是6万公允现值= 6 / (1+5%)+6 /(1+5%)2 + 6 /(1+5%)3 + 100 /(1+5%)3 ≈ 102.72 万利息调整 = 102.72 - 100 = 2.72 万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 = 120 - 2.72 = 17.28 万发行时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 120贷:应付债券——面值100——利息调整 2.72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7.28提利息费用时:借:财务费用 5.14(102.72×5%)应付债券——利息调整0.86贷:应付利息 6转股时借:应付债券——面值100——利息调整 1.86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7.28贷:股本 6(100÷100×6)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13.14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9月3日发行26500万元可转债,按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张平价发行,共26.5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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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债券筹资业务会计处理解析作者:骆国城来源:《财会通讯》2013年第22期一、可转换债券筹资业务核算中需把握的要点(一)分清分期付息与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债券业务核算之间的主要区别分期付息的可转换债券筹资业务核算中,需在“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账户下专设“面值、利息调整”两个明细账,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债券下还需增设“应计利息”明细账且形成了企业的长期负债数额;在转换股本业务中,分期付息债券只需按转换确认日中准予转换股本的应付债券面值数额折算形成股本数额,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债券转换股本时还应将债券累积利息余额也折算为股本数量。

(二)分清可转换债券发行中归属于权益和负债的份额分期付息债券的公允价是未来各期需支付利息按市场利率计算的年金现值及到期还本额的复利现值之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债券的现值为该债券到期值按市场利率计算的复利现值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所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数额。

发行价与公允价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权益成份的影响额,计入资本公积形成对未来资本溢价的调整;公允价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负债成份的影响额,形成对未来利息费用的调整额。

(三)发行债券过程中佣金、手续费等辅助费用的核算方法关于企业在发行债券筹资业务中的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用是单独作为资本化资产或当期费用核算还是作为筹资额的冲减数额核算,《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辅助费用应当形成相应资产的成本入账;一般性借款费用应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通常形成财务费用。

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规定,对于以公允价计量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笔者认为对于发行债券筹资业务中发生的数额比较大的佣金手续费用,应当计入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后在未来各期共同分担更合理,而不宜单独作为当期费用或资本化资产核算,因为企业按名义价发行了债券后又支付了佣金费用,企业事实上只获得了扣除佣金手续费用后的筹资额。

因此,笔者认为发行可转换债券业务中形成的权益成份数额不宜按债券的名义发行价与其公允价之间的差额确定,而应按扣除债券发行中所付佣金手续费后的实际筹资额与其公允价之间的差额确定。

(四)确认转股前各期间需承担利息费用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对于符合资本化三个条件的利息部分应确认相应的资产成本,其余部分形成当期损益,各期需按实际利率分摊利息调整数额。

(五)确定债券准予转换为股本时的折算基数债券准予转换为股本时应以企业所欠债券持有者的债务额按转换价格折算股本数,而不应按应付债券的账面数额折算,转换前账面未摊销的债券溢折结余额(即利息调整明细账余额)不属于企业欠债券持有者的债务,从而不属于转换给债券持有投入股本的基数。

对于分期付息的债券,由于其利息已经在各期结算支付,企业欠债券持有者的债务仅为该债券面值数额,因此在转换股本时只需按转换价格及该债券面值换算股本数量;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债券的面值及转换前各期的利息均属于企业欠债券持有者的债务,从而均应按转换价转换为股本数。

债券转换股本时应当以该债券面值以及应计利息结余数额按转换价格换算为股本数量,而不是按应付债券的数额换算,即尚未摊销的利息调整明细账余额不属于企业的债务从而不应换算为股本数。

如果可转换债券在可转换股权的行权期间,部分债券持有者认为转换价格过高或不愿承担转换股权后的高风险投资,因此按规定放弃了转股的行权业务,则企业应当支付给这些债券持有者相应的债券本息,从而减少转换股本的数量。

二、分期付息可转换债券筹资业务会计处理例析[例1]唐宋公司经过批准在2012年1月1日至1月10日期间,发行了5年期,面值为1000元/张,票面年利率为6%,每年末付息到期还本的可转换债券10000张,由于发行期间没有转换权债券的市场利率为9%,经过询价招标后按960元/张价格委托金融机构代理发行,扣除手续费用20万元后实际收取940万元。

假设发行后第二年末该债券经批准按每10元转换为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票1股,且该债券所有的持有者都愿意按照约定价格全额转换为股权,该债券的各期利息费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

(1)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业务核算。

首先,需按市场利率计算该债券的总公允价(现值)(注:以下金额单位均为万元)债券公允价(现值)=未来各年支付利息的总现值+未来还本金的现值=1万张×1000×6%×(P/A,9%,5)+1万张×1000×(P/S,9%,5)≈60×3.89+10000×0.65=883.4万元其次,确定发行可转换债券业务中形成权益成份及负债成份的数额形成权益成份的数额=发行价-公允价=A-B=940-883.4=56.6(万元)形成负债成份的数额=面值-公允价值=C-B=1000-883.4 =116.6(万元)(若为负数,记在贷方)债券公允价(现值)=面值-负债成份的数额(利息调整)= 1000-116.6=883.4(万元)第三,依据有关凭证附件编制发行债券业务的会计分录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利息调整) 116.6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面值) 10000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转债) 56.6(2)各期末结计当期负担利息并摊销债券溢折价形成的利息调整数额。

第一年应支付利息数额=1万张×1000×6%=60(万元)第一年应负担的利息费用=本期末前该债券结余额×实际利率=(1000-116.6)×9%≈79.5(万元)第一年应负担的债券折价摊销数额=79.5-60=19.5(万元)第一年期末结计并分担利息数额的会计处理为:借:财务费用[(1000-116.6)×9%] 79.5贷:应付利息(10000×1000×6%) 60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利息调整)(79.5-60)19.5支付利息业务:借:应付利息 60贷:银行存款 60第二年末依据利息数额计算表编制以下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1000-116.6+19.5)×9%] 81.26贷:应付利息 60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利息调整) 21.26支付利息业务:借:应付利息 60(3)第三年初转换为股本业务核算。

转换为股权前该债券的利息调整明细账借方余额=116.6-19.5-21.26=75.84(万元)该可转换债券的账面负债总余额=面值—利息调整余额=1000-75.84=924.16(万元)债券转为股本的会计处理为: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面值) 1000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转换债券) 56.6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利息调整) 75.84股本(或实收资本)(100万股×1元) 100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880.76三、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可转换债券筹资业务会计处理例析[例2]明清公司经过批准在2012年1月1日至1月10日期间,发行了5年期,面值为1000元/张,按单利法结算支付的票面年利率为6%,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的可转换债券10000张,由于发行期间没有转换权债券的市场利率为9%,经过询价招标后按950元/张价格委托金融机构代理发行,扣除手续费用20万元后实际收取930万元。

假设发行后第二年末该债券经批准按每10元转换为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票1股,且该债券所有的持有者都愿意按照约定价格全额转换为股权,该债券的各期利息费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

(1)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业务核算。

首先,需按市场利率计算该债券的总公允价(现值)。

债券公允价(现值)=该债券到期的总利息折算的现值+到期支付本金的现值=(1万张×1000+1万张×1000×6%×5年)×(P/S,9%,5)=1300×0.65=8459(万元)其次,确定发行可转换债券业务中形成权益成份及负债成份的数额形成权益成份的数额=发行价-公允价=A-B=930-845=85(万元)形成负债成份的数额=面值-公允价=C-B=1000-845=155(万元)(若为负数,记在贷方)第三,依据有关凭证附件编制发行债券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 930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利息调整) 155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面值) 10000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转债) 85(2)各期末结计当期负担利息并摊销债券溢折价形成的利息调整数额。

第一年应支付利息数额=1万张×1000×6%=60(万元)第一年应负担的利息费用=本期末前该债券结余额×实际利率=(1000-155)×9%=76.05(万元)第一年应负担的债券折价摊销数额=76.05-60=16.05(万元)第一年末结计并分担利息数额的会计处理为:借:财务费用 76.05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应计利息) 60——可转换债券(利息调整) 16.05第二年末依据利息数额计算表编制以下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 [(1000-155+60+16.05)×9%] 82.89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应计利息) 60——可转换债券(利息调整)(82.89-60)22.89(3)转换为股本业务核算。

转换为股权前该债券的利息调整明细账借方余额=155-16.05-22.89=116.06(万元)转换为股权前该债券的应计利息明细账贷方余额=60+60=120(万元)转换股权前该债券总账余额=面值+应计利息-利息调整余额=1000+120-116.06=983.94(万元)由于债券形成企业实际所欠债券持有者的结余数额为总面值及未付利息之和,为1120万元,从而能够转换的股本数量=1120万元/10=112万股。

相应的会计处理为: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面值) 1000——可转换债券(应计利息) 120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转换债券) 85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债券(利息调整) 116.06股本(或实收资本) 112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976.94参考文献:[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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