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课程设置及标准表
北京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表

北京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修订)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北京市中小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4〕52号)、《北京市基础教育部分学科教学改进意见》(京教基二〔2014〕22号)精神,切实解决基础教育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扩大各区县和学校课程建设自主权,特制定《北京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修订)》(以下简称《课程计划》)。
一、课程设置第一条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整体设置课程,开设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以及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
第二条要关注课程的整体育人功能以及学科内、学科间的联系与整合,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条各区县和学校要认真按照《课程计划》,逐级制定相应的义务教育三级课程整体建设一体化课程方案。
不得随意增加或削减课程门类,不得随意改变各门课程的周学时数和学科总学时数。
第四条各区县和学校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课程计划,落实课程标准,保证各类课程的开设和学时要求,确定整体课程安排。
在保证课程标准要求的基础上,科学开展课程整合实验,提升课程质量。
二、课程结构第五条全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39周、假期(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等)13周。
全年39周的教学时间包括上课35周(九年级第二学期减少2周)、复习考试2周(九年级第二学期增加2周)、学校机动2周(用于安排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游学等)。
第六条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周学时总量见课程设置表,每学时平均为45分钟。
进一步下放课程自主权到学校,鼓励学校根据学科、课型等积极开展长短课、大小课相结合的课程实验,周总学时时长不得超过相应年级规定的学时总量。
如:一年级不得超过1170分钟(26学时×45分钟)。
黑龙江省小学课程设置标准

黑龙江省小学课程设置标准各小学校: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第三次全教会、国务院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树立良好的办学指导思想,增强学校依法治教的意识和行为,提高执行课程计划的自觉性课时计划做如下安排一至六年级均按《黑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贯彻执行。
附件: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课时安排表附件: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课时安排表(2011——2012学年度上学期)备注:1、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停课或占用教学时间。
2、学校每周五下午安排教师参加进修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或校内的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
3、在语文课时中,各个年级每周设置1课时写字课,三年级以上每周另设两节作文课。
4、每节课时一般为35-40分钟,每天安排上下午各30分钟的大课间,保证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眼操上下午各一次。
中午要保证至少一小时的午休时间。
5、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时师资和教材的通知》的要求,从上学期开始小学各年级均开设健康教育课,所需课时从《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课时中解决,每周0.5课时。
各校在每周课表编排上,可将健康教育课时与体育课时设置为单双周轮流上。
6、加强平时各种学业能力的考查,改变学业评价以单一的期末试卷成绩为主的方式,所有学科都要开展学生学业评价,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
7、信息技术课一周2课时,三、四、五年级所需课时从综合实践活动课时中解决;一、二年级开设信息技术教育所需课时从“学校课程”课时中解决。
8、小学开设外语课程的起始学年为三年级,三、四、五年级外语课为三课时。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小学开设英语课程应遵循长短课时结合、高频率的原则,保证每周不少于四次教学活动。
长课时(每课时40分钟)安排两课时,余下一课时安排两次短课(短课上课时间为20分钟)。
小学一、二年级开设英语课程的,所需课时从“自习课时”中解决。
英语学科成绩考核应在笔试的基础上增加听力和口语的考核。
山西省小学、初中、高中课程设置

小学年级 一
品德 与生活3
初中年级 五
品德 与生活3 科学2 语文7 数学4
高中年级 三 一
(上、下学期) 语文4 英语4 数学4 思想政治2 历史2 地理2 物理2 化学3 外语4 体育 与健康3 音乐1 物理2 化学2 生物2 信息技术 2、0 通用技术0、2 美术1 音乐1
外语2 体育 与健康3 音乐2
外语2 体育 与健康3 音乐2
外语2 体育 与健康3 音乐1.5
外语2 体育 与健康3 音乐1.5
外语4 体育 与健康3 音乐1
外语4 体育 与健康3 音乐1
美术2 美术2 美术1.5 美术1.5 美术1 美术1 美术1 综合实践 综合实践 综合实践 综合实践 综合实践 综合实践 综合实践 3 2 3 3 3 3 3 地方与学校编制的课程 3 3 3 3 3 3 3
二
品德 与生活3
三
品德 与生活3 科学2
四
品德 与生活3 科学2
(上、下学期) 语文4 英语4 数学4 思想政治2 历史2、4(文科) 地理2、4(文科) 物理2、4(理科) 化学2、4(理科) 生物2 信息技术 0、2 通用技术2、0 美术1 音乐1
三
(上、下学期) 语文4 英语4 数学4 思想政治4 历史4(文科) 地理4(文科) 物理4(理科) 化学4(理科) 生物4 信息技术 1、0 通用技术1、0 美术1 音乐1
品德 思想政治 思想政治 思想政治 与生活3 2 2 2 地理2 地理2 科学2 语文7 数学4 历史2 语文4 数学4 生物3 历史2 语文4 数学4 生物3 物理2 历史2 语文4 数学4
语文9 数学4
语文9 数学4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分科)

表三: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比例(分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说明1.表一为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一至九年级的课程设置;表二为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周课时数、学年总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数和各门课程课时比例;表三、表四是根据我省实际分别制定的义务教育分科类和综合类的课程计划实施表,供各地选择。
各地在制定本地课程计划实施方案时,应结合本地实际在国家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时比例范围内作调整。
民族学校、复式教学点、简易小学等学校的课程设置,由各市、州依据本文精神,结合当地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2.每学年上课时间35周。
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文化节、运动会、远足等。
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
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
晨会、班队会、科技文体活动等,由学校自主安排。
3.地方和学校课程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共占课时总量的16%~20%,该部分课时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是课程层次化、多样化的体现,各地在课时的具体分配上要体现课程均衡性原则;其它学科不得挤占综合实践活动以及地方和校本课程的课时。
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各门课程普遍增加了实践活动的内容。
学校应根据活动的性质和内容,统筹合理安排。
4.课程的设置既有分科课程,又有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由各地依据当地实际选择开设。
七至九年级若选择科学、历史、地理,可相应减少自然地理的内容;若选择历史与社会、生物、物理、化学,则应参照有关课程标准安排自然地理的内容。
5.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起始年级一般为三年级。
具体要求按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教基[2001]16号)执行。
初中阶段开设外语课程的语种,可在英语、日语、俄语等语种中任选一种。
外国语学校或其他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第二外语。
6.各门课程均应结合学科特点,有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最新小学课程设置表

表一:课程设置表(小学)
注:
1、.各学年教学时间安排:每学年上课35周,复习考试2周。
2、选择“艺术”科,则可不选音乐、美术。
3、 3、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其课时可与地方、学校自主使用的课时结合在一起使用,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
4、.关于信息技术课程: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市所有中小学必须全部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少数边远贫困学校可以延缓开设信息技术课,但最晚开课时间不得超过市教育局颁发的信息技术教育发展规划中规定的时限(即2008年底前)。
焦作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程设置方案

2 3 4 5 5 5 2 1 1 2 2 34
8.3% 20.1% 16.4% 9.1% 9.9% 9.6% 7.3% 9.1%
6 5 3 3 2/1 1/2 3 3 30
5 5 4 3 1 1 3 3 34
1050 选择综合科目,则为艺术课,课时可 分上下学期,灵活处理;2、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包括信息技术教育和 劳动技术等内容;3、地方和校本课程包括书法、综合(省情、礼仪、 心理)等;4、环境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禁 毒教育等可以以讲座等形式开展,由学校自主安排。
附件 1 焦作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程设置方案
年级 一 课程门类 品德与生 品德与社会 活 品德类课程 2 2 2 2 2 历 史 地 理 科 学 2 2 2 生 物 物 理 化 学 语 文 8 8 6 6 6 数 学 5 5 5 5 5 外 语 3 3 3 体育与健康 4 4 3 3 3 音 乐 2 2 2/1 2/1 2/1 美 术 2 2 1/2 1/2 1/2 综合实践 3 3 3 活 动 地方和校本 3 3 3 3 3 课 程 周课时数 26 26 30 30 30 学 年 总 910 910 1050 1050 1050 课 时 数 思想品德 2 2 2 2 3 2 2 2 2 3 5 5 4 2 1 1 3 2 34 2 2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测算课 占总课 时 时比例 626 206 140 280 175 204 132 1915 1565 867 941 455 455 694 871 9522 9522 6.6% 3.6%
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安排标准表格课程设置.doc

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安排表(试行)2013 、 9小学初中高中课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一二三思想品德政治 3 3 3 3 2 2 2 2 2 2 2 2 历史 2 2 2 2 2 2地理 2 2 2 2 2科学 2 2 2 2科生物 3 3 2 2 2 学物理 2 3 2 2 2 化学 3 2 2 2 语文8 8 7 7 6 6 5 4 5 4 4 5 数学 4 4 4 4 5 5 4 4 5 4 4 5 外语 2 2 3 3 4 4 4 4 4 5 体育 4 4 3 3 3 3 3 3 3 2 2 2 艺术 1 1 1 艺音乐 2 2 2 2 2 2 1 1 1术美术 2 2 2 2 2 2 1 1 1综合实践 2 2 3 3 3 3 3综研究性学习 2 2 2合信息技术 1 11 实通用技术 1 1践社区服务三学年至少 10 个工作日社会实践全年至少 1 周地方总课时 3 3 3 3 2 2 4 3 2 1 1 1 与其中安全教育0.5 环境教育 0.5 安全教育0.5 安全教心理健康研究性学传统文化 1学校地方课程传统文化 1 人生规划 1 育 1 教育 1 习 1 周总课时数 ( 节) 26 26 3030 30 30 34 34 34 35 35 35说明: 1、义务教育段每学年上课时间为35 周。
校机动时间 2 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复习考试时间 2 周,其中九年级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增加 2 周,实际上课时间为33 周。
1-6 年级每课时 40 分钟, 7-9 年级每课时45 分钟。
《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鲁教基字〔2002〕 19 号)2、高中段每学年52 周,其中教学时间40 周,社会实践 1 周,假期 11 周。
社区服务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周末或节假日。
原则上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 周,其中 9 周授课, 1 周复习考试。
每周 5 天上课,周学时数不超过35。
绵阳市中小学课程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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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教发[2007]37 号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绵阳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和关于印发《绵阳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和》》的通知《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实施方案(试行)》各县市区教育(教体、教文体)局,各园区社发局,科学城教育局,63820 部队教育办,市直属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精神,推动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实施,促进全市学校、教师进一步转变教育教学观念,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修订稿)>》(川教[2007]173 号)精神,现将我局制定的《绵阳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和《绵阳市1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方案》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务必深刻领会,坚持依法治教,各示范学校必须带头模范执行。
从 2007 年秋季开学起,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务必严格遵照《方案》安排好学校的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全面发展学生素质,严禁随意砍减课程、增减课时。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本《方案》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并将执行本《方案》情况于 9月 15日前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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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 综合实践 综合实践 综合实践 综合实践 综合实践 综合实践 1 1 1 1 2 2 1 地方与学校编制的课程 2 2 3 3 3 3
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 信息技术 1 1 1 1 2 2 2
周课时数 不超过
社区服务(三学年至少10个工作日) 社会实践(全学年参加一周社会实践活动) 35 35 35
中小学课程设置及标准表
小学年级 一 品德 与生活2 语文9 数学5 二 品德 与生活2 语文9 数学5 三 品德 与社会2 语文7 数学4 外语3 四 品德 与社会2 语文7 数学4 外语3 五 品德 与社会2 语文6 数学4 外语3 六 品德 与社会2 语文6 数学5 外语3 一 思想 品德2 语文5 数学5 外语4 初中年级 二 思想 品德2 语文5 数学4 外语4 物理2 三 思想 品德2 语文5 数学5 外语4 物理2 化学3 生物2 课 程 门 类 科学2 科学2 科学3 科学3 历史2-3 地理2 音乐2 体育4 美术2 音乐2 体育4 美术2 音乐2 体育3 美术2 音乐2 体育3 美术2 音乐2 体育3 美术2 音乐2 体育3 美术1 音乐1 体育与 健康3 美术1 生物2 历史2-3 地理2 音乐1 体育与 健康3 美术1 音乐1 体育与 健康3 美术1 历史2 一(上、下学期) 思想政治2 语文4 数学4 英语4 物理2 化学2 生物2 历史2 地理2 音乐1(隔周) 体育与健康2 美术1(隔周) 信息技术1 通用技术1 2 2 3 研究性学习活动2 高中年级(青海省) 二(上、下学期) 思想政治2 语文4 数学4 英语4 物理2 化学2 生物2 历史2 地理2、 音乐1() 体育与健康2 美术1() 信息技术1 通用技术1 研究性学习活动2 三(上、下学期) 思想政治4 语文5 数学5 英语5 物理4(理科) 化学4(理科) 生物4 历史4(文科) 地理4(文科) 音乐1() 体育与健康2 美术1() 信息技术1(隔周) 通用技术1(隔周) 研究性学习活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