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数字化转型

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数字化转型数字化转型:标准化与创新一、工程咨询企业的特征工程咨询企业的特征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提供专业咨询服务,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然而,这也带来了一个问题,即非专业人士如何参与工程咨询公司的管理。
这就需要管理者认识到监督困难的问题,并积极调和矛盾性。
第二个方面是以项目为载体进行运作,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具备项目管理能力。
企业的主要任务是“做项目”,项目来源于业主的需求,而企业资源安排以项目/任务为导向。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指从工程建设前期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设计、招标、施工、竣工验收到运营维护等全过程中,为业主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咨询服务。
这种咨询服务需要具备多学科、多领域的专业知识,因此需要工程咨询企业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三、数字化转型的挑战数字化转型是工程咨询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然而,在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企业面临着许多挑战。
其中最大的挑战是如何在标准化和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点。
另外,还有价格竞争、咨询服务选择、经济处罚、绩效压力等问题需要管理者认真考虑。
四、结语工程咨询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企业全面提升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在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企业需要找到标准化和创新之间的平衡点,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企业竞争力源自以下几个方面:项目获取和执行能力、高质量完成项目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为了成为一家优秀的工程咨询企业,需要建立创新型和研究型的组织。
数字化转型是当前咨询企业面临的挑战之一,其困境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项目属性、数据问题和管理问题。
项目任务导向、一次性项目、信息规范性差、人员流动性大、数据动态变化、管理粗放、数据孤岛等都是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需要面对的问题。
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数据标准化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在造价数据方面,需要注意收据收集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时限性,同时需要考虑如何建立数据库、处理多次计价的问题以及数据使用的可用性。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规则(试行)【模板】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发展,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等文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咨询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行(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提供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
第四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一般包括: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其他(如规划咨询、工程勘察、BIM咨询、绿建咨询、工程检测等)内容。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自行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包的范围和内容,原则上应包括上述前六项业务中的三项及以上业务,且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三项业务中的两项。
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能力缺乏或者不足的,应将项目管理列为必选业务内容。
第五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内所含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服务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第六条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或单项工程)一般委托一家咨询企业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建设单位可以将多个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或单项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一并打包,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方式委托给一家工程咨询企业。
建筑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的全部过程

建筑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的全部过程一、前期准备阶段:1.立项阶段:确定项目的目标、范围和可行性,并组织项目的启动。
2.可行性研究阶段: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技术、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分析与评估。
3.建筑设计阶段:确定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布置、建筑风格、结构设计等,并进行初步预算。
4.资金筹集阶段:确定项目的资金需求,并进行资金筹集,包括贷款、投资等途径。
二、施工准备阶段:1.工程招标阶段:进行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2.施工组织设计阶段: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相关工程准备工作,如场地平整、材料采购等。
三、施工阶段:1.基础施工阶段:进行土方开挖、基础浇筑等工作。
2.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进行主体结构的施工,包括梁柱、墙体、楼板等的浇筑和安装。
3.室内装修阶段:进行室内装修工作,包括墙面、地面、天花板的施工,以及设备和家具的安装。
4.给排水、电气、暖通等系统的施工阶段:进行给排水、电气、暖通等系统的施工和安装。
5.绿化景观施工阶段:进行绿化景观工程的施工,包括园林绿化、道路铺设等。
四、竣工验收阶段:1.竣工验收准备阶段:整理竣工资料,并准备竣工验收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2.竣工验收阶段:进行建筑物的竣工验收,包括建筑结构、施工质量、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3.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的手续,如取得使用许可证、土地证等。
五、运营维护阶段:1.建筑物交付使用后,进行运营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设备保养、消防安全检查、设施维护等。
2.定期进行建筑物的巡视和维修工作,确保建筑物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
3.根据需求,进行建筑改造和扩建工作,提升和完善建筑物的功能和价值。
以上是一个建筑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的全部过程。
每一个阶段都需要经过详细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步骤,确保项目按照预期目标进行顺利完成。
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夏二勇参加南京公司市场研讨会

7月29日,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公司在机关大会议室召开市场营销会暨工程总承包专题研讨会,总结分析上半年营销情况,分析市场形势,安排部署下半年营销工作。
公司市场部总经理夏二勇、南京公司主要领导及各事业部经理、区域营销部经理、相关营销经理共计37人参会。
会议由南京公司副总经理张若收主持。
会上,市场营销部、各事业部、区域营销部负责人逐一就上半年营销指标完成情况作详细汇报,对中标项目进行经验总结,对未中标项目进行充分分析,并对三季度营销工作做出计划与安排。
张若收带领参会人员学习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导则》,宣贯了公司《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市场营销工作的通知》,传达了《中建集团市场营销“十条禁令”》。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魏如田就企业职工保密规定、营销过程中纪律问题做出警示,要求营销人员严守纪律底线,廉洁从业。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高民要求营销人员认真贯彻市场为大、经营为先理念,大力推动市场营销工作,维护老业主关系,做好现场带动市场工作,整合业内资源,突出优势。
党委书记、董事长秦培红作总结发言,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营销质量,把苦劳转化成功劳;二是进一步加强全员营销,做好重点项目营销策划;三是项目选择要守住底线,加强对现有项目信息的梳理、分析;四是在资源整合方面要讲诚信,守底线。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本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编制组2020年4月总目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编制说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条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条文说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编制说明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明确指出,要“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并“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
”2019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再次明确,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体系”。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7〕19号”及“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件精神,特组织行业专家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
一、编制目的(1)统一思想认识。
通过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内涵和外延,解决人们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认识不一、理解各异的现实问题。
(2)引领行业发展。
通过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范围和内容,引领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工程咨询类企业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增强国际竞争力。
(3)指导咨询实践。
通过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程序、方法及成果,指导工程咨询类企业为委托方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二、编制原则结合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范围,按下列原则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
(1)服务范围:覆盖投资决策和建设实施全过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明确了培育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两个着力点,要“在项目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阶段,着力破除制度性障碍,重点培育发展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房建竣工验收全过程

一、验收条件:1、土建、水电工程全部结束;2、各种门、窗、栏杆等安装完毕;3、通正式水、电;4、幕墙、钢结构、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等工程安装、调试结束;5、雨污水、小区内道路等市政工程结束;6、景观绿化、各类综合管线等配套工程结束。
二、分户验收:1、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宜参与验收工作;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包含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连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1)室内地面、墙面、顶棚抹灰、门窗工程质量分户验收;(2)室内空间尺寸、护栏、玻璃质量分户验收;(3)防水工程、公共部位分户验收;(4)安装工程分户验收;(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6)到市质监站购买成品合格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盖章后,一份张贴在户内明显处,合格证原件交付时交给业主。
三、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竣工预验收):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1、现场实物质量验收:(1)验收组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要求,对照验收标准审查施工资料质量,抽查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进行工程观感质量检查。
对验收内容做出全面评价,形成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结论意见,验收组人员签字。
如果验收不合格,验收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重新组织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如果验收合格,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2)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对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组织形式、验收人员资格、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对工程实物质量和工程资料进行监督抽查;如发现有不满足验收条件及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和强制性条文的,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参建方有严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和强制性条文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网上公示。
苏建质安〔2019〕378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附件

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勘察报告的自然地坪向下)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1 —非常规起重设备:未列入《特种设备目录》且没有国家或行业制造标准的各类设备。
非常规起重方法:2台(或以上)起重设备联合作业;流动式起重机带载行走;采用滑排、滑轨、滚杠、地牛等措施进行水平位移;采用绞磨、卷扬机、葫芦或者液压千斤顶等方式进行提升;人力起重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施工现场2台(或以上)起重机械存在相互干扰的多台多机种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构件吊装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导架爬升式工作平台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2 —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3.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7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

六、《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制。
七、《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
□拟分包计划表(如有);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
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开户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册建造师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B证;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
□
□……
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
□投标保证金;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年-年);
□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年月-年月)
□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年月-年月)
□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其他证明材料
□企业、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日历天
3.2.3
二、《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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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
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规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发展,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等文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咨询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行(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提供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
第四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一般包括: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其他(如规划咨询、工程勘察、BIM咨询、绿建咨询、工程检测等)内容。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自行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包的范围和内容,原则上应包括上述前六项业务中的三项及以上业务,且至少包含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三项业务中的两项。
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能力缺乏或者不足的,应将项目管理列为必选业务内容。
第五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内所含的勘察、设计和监理服务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第六条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或单项工程)一般委托一家咨询企业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建设单位可以将多个工程建设项目(单位或单项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一并打包,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方式委托给一家工程咨询企业。
第七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内容、工程规模需要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涉及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三项资质中的两项或三项的,招标人应当允许满足其中一项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者具备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工程咨询服务业绩。
投标人应组建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团队,在投标人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咨询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不在投标人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
招标人应当根据需要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牵头方必须符合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
第八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可以将不在本单位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分包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但在本单位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应当自行完成,不得进行分包。
第九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第十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的,其资格审查方式可以采用资格后审或者合格制资格预审。
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应当不少于3个,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分析原因重新招标。
实行合格制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可以设置企业或项目总负责人类似(类似定义同苏建字〔2017〕1号文)业绩作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但企业业绩和项目总负责人业绩最多只能各设置1项,时间不少于3年。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方的业绩为准。
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指承担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单项合同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六项中的三项及以上咨询服务,否则,仅可作为单项工程咨询(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业绩。
全过程工程咨询或单项工程咨询类似业绩的面积、造价量化指标设置,应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应指标的60%,其他指标的设置不得超过招标项目的相应指标。
第十一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其招标文件应当采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编制。
招标文件至少应当明确下列事项:
(一)招标的内容及范围。
(二)根据招标项目所处阶段和咨询内容,相应提供下列资料:
1、《投资人需求》,包括拟建内容、拟建规模、建设地点、投资估算、资金筹措计划以及项目的进度等;
2、项目建议书;
3、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立项批复(备案通知书)。
(三)咨询项目需执行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提出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质量标准或要求。
(四)招标人与中标人的责任和权利。
主要包括招标范围、工作目标、风险划分、责任和义务、价格形式及调整、支付、变更程序及变更价款的确定、索赔程序、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处理等条款。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明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资信业绩、实施方案的编制深度、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和要求。
(六)最高投标限价及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七)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及提交要求。
(八)投标人及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不能达到或者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不具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的条件。
第十二条招标人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在招标文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中约定公平、合理的风险分担条款。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出具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向投标人提供支付担保。
第十三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可按各项专项服务的费用相叠加并增加相应统筹费用后计取,也可按照人员成本加酬金的方式计取。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以采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或费率合同,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及专项业务内容选择其中一种或多种价格组合的合同价格形式。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范围、内容、时间、深度等,参考相关专业咨询收费文件和收费标准,合理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第十五条招标人可以根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最高投标限价等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但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2%。
鼓励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对于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拒绝。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依法组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含)以上单
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七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应当实行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技术标进行打分的项目还应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应当采用暗标制。
第十八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评标办法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
招标人应当根据附件一制定评标办法。
第十九条评标办法中应集中单列否决投标条款,具体内容招标人可以参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根据咨询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调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第二十条非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其招投标活动可以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由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自2019年3月1日起试行。
附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评标办法
附件: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