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重点学科评选及管理办法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重点学科的建设、管理、评估和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二)坚持科技创新,推动学科发展;(三)注重人才培养,加强团队建设;(四)强化目标管理,确保学科建设取得实效。
第二章重点学科建设第四条重点学科的产生:(一)根据医院发展战略和实际需求,结合专家评议,择优选择;(二)重点学科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实行逐级申报制度;(三)申报程序:科室提出申请,科教处审核,医院学术委员会评议,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第五条重点学科建设内容:(一)优化学科布局,明确学科发展方向;(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学科带头人;(三)提高科学研究水平,促进学科技术进步;(四)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学科影响力。
第三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六条组织管理:(一)分管院领导负责,科教处具体实施;(二)成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重点学科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设立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职责分工:(一)院领导:负责重点学科建设的重大决策和统筹协调;(二)科教处:负责重点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考核和评估;(三)学科带头人:负责学科团队建设、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四)学科成员: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章人才培养与引进第八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培养学科带头人,提升学科整体水平;(二)引进高层次人才,优化人才结构;(三)开展学术交流,提高学科成员的学术素养。
第五章评估与考核第九条重点学科评估:(一)定期开展重点学科评估,包括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二)评估结果作为学科建设资金投入、项目申报、职称评定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考核与奖惩:(一)对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学科建设资金投入、项目申报等挂钩;(二)对表现突出的学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建设不力的学科进行整改或取消重点学科资格。
(完整版)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重点学科建设是增强医院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医院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各级重点学科建设,规范重点学科管理,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学科建设的根本任务是优化资源配置,巩固和发展学科优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推动学科快速发展,促进医院医疗、教学、科研水平提高。
第三条重点学科建设的基本目标是形成梯队合理的学术队伍,具备一定优势和配套合理的实验室条件,具有承担、参与重大科研项目和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的能力,并在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逐步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开放型医疗、教学和科研基地。
第四条重点学科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学科和院级重点学科。
医院根据中长期发展目标制定重点学科建设规划,有计划、合理地培养一批院级重点学科,争取通过3~6年的规范建设,建成更多的校级、省级重点学科,并力争使部分省级重点学科达到国家级重点学科建设的标准。
第二章申报和评审第五条重点学科申报和评审每3年开展1次,以二级或三级学科为申报单位,原则上从硕士生培养点或联合培养点中择优选择。
医院鼓励相关学科(科室)交叉联合,共同申报。
第六条院级重点学科的申报条件:(一)有2个以上稳定的科研方向,有较明显的学科优势和特色;(二)学科带头人在该学科领域中有一定声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生导师资格,年龄一般在52岁以下;(三)学术队伍的学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一般要求有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3~5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学历的学术骨干比例较高;(四)长期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已培养过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得到社会好评;(五)目前至少承担2项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科研经费5万元以上;近3年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0篇,曾经出版专著,或获厅局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第七条市级重点学科的申报条件,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1篇: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重点学科建设是我院为适应医院各项工作发展的需要,提高医院整体水平,体现医院特*,展示医院优势,增强科学研究能力和社会服务功能的重要措施。
医院以重点学科建设为龙头,推动医疗、科研教学的全面发展。
第二条重点学科建设的目的重点学科建设的目的是通过重点建设我院具有特*和优势的学科,逐步达到校级重点学科乃至更高层次重点学科的水平,并带动医院相关学科的发展,从而整体提升医院的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水平,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贮备和人才储备。
第三条重点学科建设的类别及学科建设数量医院设立3-5个院级重点学科以及2-3个院级重点扶持学科(*)。
第四条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1、医院将按照校级、市级重点学科建设申报的要求,以医院[十五"及[十一五"发展规划为依据,结合医学科技、医疗技术发展的需求,根据学科自身优势,逐渐建设成为有自身特*和优势的、达到校级乃至更高层次重点学科水平的学科。
2、以人为本,培养人才,锻炼队伍。
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
形成一批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特*鲜明、具有较高水平和能力的学科队伍。
在院级重点学科的成员组成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比例应达50%以上。
3、提高科研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推动医院科研工作的全面发展。
重点学科要根据医学科技的发展和医院发展的需求,明确方向,重点突破,力争取得标志*科研成果,使学科科研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有较大的提高4、通过重点学科建设,优化科研与临床的更加紧密结合,使科研能力的提高和临床医疗水平的提高相互推动,进一步形成医疗特*和优势。
5、通过重点学科建设,优化科研平台,使科研和教学更好地相结合,以科研促教学,进一步提高教学的质量和水平。
6、通过重点学科建设,该学科应具备申报校级乃至更高层次重点学科的能力,并有显着成效。
医院重点学科管理办法

医院重点学科管理办法院绩效考核。
2、重点学科考核1)、每年完成学科建设目标及任务;2)、每年科研成果达到一定水平;3)、每年临床、教学水平提高;4)、每年经济效益稳步提高。
四、重点学科管理1、学科带头人应加强对本学科的领导和管理,制定学科发展规划,组织学科建设,推动学科发展。
2、医院应加强对重点学科的支持和管理,为学科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设备和人才保障。
3、医院应建立健全重点学科管理制度,明确学科带头人和科室的职责和权利,规范学科建设和管理流程。
4、医院应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学科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5、医院应建立重点学科建设的激励机制,对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团队进行奖励和表彰,激励其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医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制定相关规定。
为了规范和制度化我院的重点学科建设,充分调动学科带头人的积极性,突出学科优势,增强科研实力,制定了医院重点学科管理办法。
该办法的目标是通过重点学科建设,使更多的临床学科尽快达到市级重点学科水平,同时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强协作攻关,解决本学科的复杂疑难问题,使科研与临床、教学更加紧密结合,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重点学科的申报和评定遵照“自愿申报、客观公正、专家评审、择优遴选、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
医院各学科应根据自身条件积极努力创建市级重点学科,鼓励相关学科(科室)的交叉、联合,共同申报。
重点学科的申报条件包括已经初步形成二至三项特色较为明显、优势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学科人才梯队合理,科研成果突出,科室管理和服务到位,有较为完善的学科发展规划等。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实行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
学科带头人和重点学科均需完成相应的考核任务,医院应加强对重点学科的支持和管理,建立健全重点学科管理制度,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的宣传和推广,建立重点学科建设的激励机制,对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团队进行奖励和表彰,激励其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的管理,提高学科建设的质量与效益,本管理办法制定。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医疗机构内院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章学科建设目标院级重点学科应当具备以下标准:1.学科所在领域处于当地主导地位,或处于全国领先地位;2.学科具有良好的医疗服务能力与社会影响力;3.学科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医疗法规,具有良好的医疗质量和安全记录;4.学科具有行业相关的荣誉、奖项等。
第三章学科建设内容院级重点学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科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2.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带头人、骨干人才及学科后备力量的培养;3.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服务标准,加强学科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4.学科建设项目实施及效益评估的管理;5.学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
第四章学科建设管理机制1.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医院设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推进学科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由院长、副院长、学科带头人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2.学科建设工作计划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地方及医院学科建设的需求和情况,制定年度学科建设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应当包括学科建设的项目、工作内容、责任单位、时间、经费和完成标准等。
3.学科建设项目实施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学科建设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
方案应当包括项目的具体内容、实施目标、实施步骤和时间表等。
4.学科建设项目效益评估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应当根据学科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效益评估。
评估应当采取科学的方法,对学科建设项目实施效果进行客观、综合和全面的评价。
5.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应当把学科建设经费纳入医院的预算管理范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对于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请、审批、监督和考核。
第五章学科建设考核及奖惩医院应当建立学科建设的考核机制。
考核应当对学科建设工作的规范性、成效、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科学和客观的评价。
医院重点学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水平,促进学科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被认定为重点学科的科室。
第三条重点学科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2.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3. 注重科技创新,推动学科发展;4. 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学科影响力。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重点学科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重点学科建设规划;2. 审批重点学科建设资金;3. 监督检查重点学科建设进度;4. 组织重点学科评估;5. 建立重点学科评估机制。
第六条重点学科科室应设立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学科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科建设办公室职责:1. 制定学科发展规划;2. 组织实施学科建设计划;3. 协调学科内外合作;4. 负责学科经费管理;5. 建立学科档案。
第三章人才培养与引进第八条重点学科应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
第九条学科带头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
第十条医院应制定重点学科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通过引进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提升重点学科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第四章科研与成果转化第十二条重点学科应加强科研工作,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第十三条学科建设办公室应制定科研工作计划,明确科研目标和任务。
第十四条学科带头人应组织科研团队,积极开展科研项目。
第十五条医院应鼓励重点学科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第五章对外交流与合作第十六条重点学科应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科影响力。
第十七条学科建设办公室应定期组织学术会议、讲座等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参加。
医院重点学科评选及管理办法

巨鹿县医院重点学科评选与管理办法临床学科是医院的基本组成单位,学科发展是医院发展的基础,医院必须提高以技术为主的医疗服务质量,坚持“科技兴院”方针,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得到巩固和发展;为此,医院将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重点学科,并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和技术辐射作用,带动全院其它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宁缺勿滥的重点学科评审机制,在全院范围内评选重点学科;并将有针对性的对重点学科投以最大限度的人力、物力、财力,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成为我院的优势和特色,为医院的全面长足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重点学科评审办法:1、本办法所称重点学科是指我院重点发展且人才、技术、设备、服务量具有我院、我县领先水平的临床学科。
2、我院重点学科由各学科自行申报,或由医教科推荐,申报时须填写巨鹿县医院重点学科申报表,交医教科备案。
3、医院学术委员会依据《巨鹿县医院重点学科评审标准》对申报的学科进行评审,评分在-分以上者为评审合格。
4、合格名单报院长会议审批,审批合格者在全院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命名为巨鹿县医院重点学科。
5、近三年内发生过一级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学科,不能申报重点学科。
二、重点学科评审标准三、重点学科管理1、医院对重点学科实行院科两级管理,院长负责,分管副院长分管,职能科室为医教科,学术委员会负责评选、考核评估等。
2、采取动态管理的原则,每三年为一周期,一年一总结,三年一次考核评估,实行淘汰机制。
四、重点学科享受的待遇1、为了支持重点学科发展,加快重点学科硬件设施建设;在同等条件下,医院首先满足重点学科需要,在医疗仪器设备购置方面向重点学科倾斜。
2、为重点学科搭建新技术发展平台,提高引进新技术、新项目推广能力,加大投入力度,对重点学科购置的仪器设备,提取折旧给予最大限度(即延长折旧时间或设备折旧按运行次数收费)。
3、在人员配置方面,优先支持重点学科,在人员分配时首先满足重点学科要求。
4、对科室建设所具有的鲜明特色,在宣传方面加大经费投入。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医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一、目的按照国家、省、市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各级重点学科建设的要求和考核目标,进一步提升医院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推动学科快速发展,增强医院实力,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成立组织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临床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教科。
定期研究解决学科建设中资金、人员、设备、科研研究等问题,指导、监督学科建设规划落实,负责学科建设管理委员会授权的日常工作及相关工作。
三、重点学科申报1.自愿申报。
各申报科室根据学科发展情况,按要求自愿申报。
2.院内审核。
重点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者根据评审标准及申报的相关条件进行项目初步审核。
3.医院学术委员审核。
4.医院党委会综合医疗业务收入、门诊量、布局等情况,进行审批。
5.院外审批。
医院推荐到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各级别重点学科。
四、建设运行管理对医院认定的院内重点学科,医院采取每年考核,每五年考评验收,科室对一年的学科情况交自查报告,医院按照重点学科管理办法考核,组织综合考评。
(一)制定学科规划重点学科应制定重点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有明确的目标、方向和项目领域,以及制定高层次人才培养、科研项目和学术梯队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具体计划,使学科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负责人目标责任制承担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对重点学科建设负有主要责任。
(三)建立月考核、年报制度重点学科科室负责人在建设周期内,应每年对建设规划中的阶段目标、分项目标的具体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完成项目的措施、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自查。
五、建设保障及措施为保证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发展需求,医院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
(一)人才梯队建设在人才引进、高端人才培养、外出进修、学术会议、各学会任职、继续教育及学术交流在重点(培育)学科中优先推荐。
鼓励积极举办全国性及省级学术会议,鼓励各科室带头人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通过与国内外的交流,促进学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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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县人民医院
重点学科评选与管理办法
临床学科是医院的基本组成单位,学科发展是医院发展的基础,医院必须提高以技术为主的医疗服务质量,坚持“科技兴院”方针,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得到巩固和发展;为此,医院将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重点学科,并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和技术辐射作用,带动全院其它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宁缺勿滥的重点学科评审机制,在全院范围内评选重点学科;并将有针对性的对重点学科投以最大限度的人力、物力、财力,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成为我院的优势和特色,为医院的全面长足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重点学科评审办法:
1、本办法所称重点学科是指我院重点发展且人才、技术、设备、服务量具我院、我县领先水平的临床学科。
2、我院重点学科由各学科自行申报,或由医务科推荐,申报时须填写某某县人民医院重点学科申报表,交医务科备案。
3、医院学术委员会依据《某某县人民医院重点学科评审标准》对申报的学科进行评审,评分在-分以上者为评审合格。
4、合格名单报院长会议审批,审批合格者在全院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命名为某某县人民医院重点学科。
5、近三年内发生过一级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学科,不能申报重点学科。
二、重点学科评审标准
三、重点学科管理
1、医院对重点学科实行院科两级管理,院长负责,分管副院长分管,职能科室为医务科,学术委员会负责评选、考核评估等。
2、采取动态管理的原则,每三年为一周期,一年一总结,三年一次考核评估,实行淘汰机制。
四、重点学科享受的待遇
1、为了支持重点学科发展,加快重点学科硬件设施建设;在同等条件下,医院首先满足重点学科需要,在医疗仪器设备购置方面向重点学科倾斜。
2、为重点学科搭建新技术发展平台,提高引进新技术、新项目推广能力,加大投入力度,对重点学科购置的仪器设备,提取折旧给予最大限度(即延长折旧时间或设备折旧按运行次数收费)。
3、在人员配置方面,优先支持重点学科,在人员分配时首先满足重点学科要求。
4、对科室建设所具有的鲜明特色,在宣传方面加大经费投入。
5、在外出进修、外出短期学习医技对外学术交流等方面重点学科优先;
6、周期结束时对考核评估优秀的,给于科室和带头人一定奖励。
对在全县或全市率先开展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新技术、新业务、新创造给予重奖。
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7、资助通过周期评审合格的重点学科负责人,有突出贡献人员到省外学习(其费用由医院承担)。
五、重点学科的责任
1、重点学科在周期内要按评审标准的要求,在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管理等各方面全面发展。
2、重点学科要高度重视学科团队的自身建设,体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重点学科要加强管理,使投入的设备发挥最大的效益,并为其他学科提供帮助。
4、重点学科要注重社会影响,全方位的为提高院知名度做出贡献。
某某县人民医院
200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