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实习课时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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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环节标准课时的计算方法

实践教学环节标准课时的计算方法
临床见习
G10=0.8×实际实习天数
每名教师一般指导5~10人
轮转实习
G11=1×实际实习天数
定向实习
G12=1.2×实际实习天数
指导
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理、工)
G13=0.80×设计周数×指导学生数
每名教师指导一般不超过8人
毕业论文(文科)
G14=0.60×设计周数×指导学生数
课程设计
G15=0.6×设计周数
附件2
实践教学环节标准课时的计算方法
教学
形式
教学类别
标准课时的计算方法
要求
指导
实验
基础课和专业课实验
G1=0.45×实验总学时每名教师Fra bibliotek次指导12~18人
临床实习
G2=0.50×实际见习天数
每名教师每次指导5~10人
设计性实验
G3=0.7×实验总学时
每名教师每次指导8~10人
计算机上机实验
G4=0.4×实验总学时
每名教师每次指导20~30人
外语视听说、听力、会话
G5=1×总学时
按照标准班计算
开设新实验
G6=1.5×Gi
开放实验(指导学生竞赛、创新实验)
G7,指导1组按照指导一个
毕业论文计算
指导
实习

实践
文理
工类
校外
G8=1.5×(实际实习天数+2)
平均每名教师一般指导20-30人
校内
G9=1×实际实习天数
医学类
每名教师一般指导20~30人
注:实践教学任务含:准备、备课、讲课、指导、批改实验(实习)报告、考试考查、提交相关材料和答辩等完整环节。

实践性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实践性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实践性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了加强对我校教师实践性教学工作量计算的统一管理,特作出以下规定。

一、实践性教学工作量(一)实践性教学工作量包括:指导学生校内外实训(实验)、实习,批改实训(实验)、实习报告,指导学生顶岗实习、毕业设计(项目)、论文,对学生实训(实验)、实习活动的考核、评定等工作的工作量。

(二)教师实践性教学工作量以经核实的实际教学工作量为准。

二、实践性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一)校内实训(实验)1 .实训(实验)课实训(实验)课包括备课、实训(实验)准备、讲课、指导实训(实验)或上机、批改实训(实验)报告、评定实训(实验)成绩,以及与实训(实验)课程直接相关的工作,原则上实训(实验)课按一个行政班进行授课。

(1)行政班整班教学的实训(实验)课教学工作量系数为1.0。

(2)凡需分组的实训(实验)课,须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

在原有课时基础上,须分组增加课时完成实训的,一个行政班原则上只分二个组。

分组后,超过20人(含),实训(实验)教学工作量系数为10;10(含)79人,实训(实验)教学工作量系数为0.8;10人以下,实训(实验)教学工作量系数为0.6。

2 .校内生产性实训校内生产性实训是指校企双方利用各自的优势联合在校内组织学生开展生产活动的一种实践教学模式。

教师指导学生在校内开展生产性实训每人每天计3.6课时(原则上一名教师指导15-20名学生)。

(二)校外实习(实训)校外实习(实训)包括联系实习(实训)、制定实习(实训)计划、现场指导和批阅实习报告、成绩评定、实习(实训)总结等环节。

校外实习(实训)须由任课教师填写申报表。

1 .在校外的参观、认知性的实习、市场调查以及社会调查:带队教师一天按每人每天计3.2课时(原则上15-20名学生派一名带队教师)。

2 .野外实习、户外写生、采风:带队教师按每人每天计3.2课时(原则上15-20名学生派一名带队教师)。

3 .顶岗实习,采取集中和分散实习两种方式:(1)校外集中实习是指学生集中(10人以上,含10人)在校外同一地点实习,原则上一名教师指导15-20名学生。

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及岗位工资

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及岗位工资

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及岗位工资计算办法(修订)为了加强实践教学管理,科学有效的计算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依据绩效优先、精细管理原则,坚持注重能力培养导向,创新开放教学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教学课时系数0.6标准课时数=实际课时数*0.6岗位工资=相应职级标准课时费*标准课时数。

二、实训教学说明:1、实训教学实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其中5小时必须指导学生实训。

2、月岗位工资=相应职级的日岗位工资*月计发岗位工资天数。

3、日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原标准。

4、原则上不得随意增加所带学生数量,如因实训设备数量不足、或因教师数量不够确需增加指导学生数量的,应事先向实践教学管理处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增加,否则不予计算所增加的工作量。

5、当指导学生数量超过上表中规定的学生数时,人时数按下列方法计算:超过标准学生数50%以下(含)的按实际学生数计算,大于50%的部分不再计算人时数。

6、按课时计算岗位工资的教师,每个“日标准工作量”按1个课时计算岗位工资。

7、承担生产任务的人员,按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工作量,按工作天数计算岗位工资。

三、附则1、本办法适用于校内所有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及岗位工资的核算(实行协议工资的人员除外)。

2、既承担实验又承担实训教学的教师的岗位工资分别按各自方法核算后相加即为该教师的岗位工资,若多名教师同时指导实验教学,则分别计算教师个人工作量,若多名教师同时指导实训教学,则工作量应由参加指导的教师均分。

3、任课教师承担的实训课时不受学期教学总工作量的限制。

4、实验实训人员的基础工资、补贴、绩效、奖金等不变。

5、实验室建设、教学准备、设备维护等工作的考核由相应二级单位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实施。

6、实验实训教师的工作量由教学秘书负责统计,实践教学管理处审核,按月上报。

7、本办法自本学期开始执行,原《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及岗位工资计算方法》停止执行,由实践教学管理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大学学院实践教学环节课时费发放办法(试行)

大学学院实践教学环节课时费发放办法(试行)

XXXX大学学院实践教学环节课时费发放办法(试行)一、本办法适用于本、专科学生的实验教学、实践性技能教学等教学环节。

二、实验课教学和计算机上机课时计算方法。

1.实验课和公共计算机课上机的指导老师的课时按每2节课计1个教学课时来核算(特殊情况令做安排),专业课上机的课时按正常课时计算。

2.校内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及校外社会实践每班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每周计五天,每天必须指导完整的6课时(每节课都不能迟到、早退),指导教师当日有理论课任务的按实际上理论课的课时扣除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的课时数。

(1)一人指导一个班:每天计4课时;(2)二人指导一个班:每天每人计3课时;(3)三人指导一个班:每天每人计2课时。

3.校外实习、实训指导和毕业实习。

(1)联系实习及业务费由院系行政经费解决。

(2)校外实习等社会实践由专业教师带队,一人带队每天计4课时;二人带队每天每人计3课时,每周计5天。

(3)校外实训等社会实践指导教师课时,按每班每周总20课时,由院系领导安排分配。

(4)学生毕业实习费用及交通费用全部由学生支付,外出实习须经学校批准。

三、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的指导费核算方法:本科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按周数进行(一般为6-8周),一般由讲师及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来承担。

具体方案如下:(1)文管类:学生主要进行毕业论文,毕业论文由论文和答辩两部分组成。

指导老师的指导费按照每指导一位学生8课时来计算;(2)理工类:学生主要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设计由设计、论文和答辩三部分组成。

指导老师的指导费按照每指导一位学生10课时来计算;(3)艺术类:音乐类学生主要进行毕业论文,毕业论文由论文和答辩两部分组成,指导老师的指导费按照每指导一位学生8课时来计算;艺术设计类学生主要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设计由设计、论文和答辩三部分组成,指导老师的指导费按照每指导一位学生8课时来计算;四、实验、实践教学环节课时费的审核及发放各院系教学秘书将实验、上机课的课时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费和其他的实践技能教学环节的课时费(单独列表)统计汇总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审核,经院领导签字批准后再由财务处发放课时费。

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2篇)

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2篇)

第1篇一、引言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

为了科学、合理地计算实践教学工作量,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承担实践教学的教师,包括实验课、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

三、工作量计算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工作量计算办法,公平、公正地计算每位教师的实践教学工作量。

2.工作量与教学质量相一致原则:实践教学工作量与教学质量相一致,体现工作量与贡献的对应关系。

3.科学合理原则:根据实践教学的特点,科学合理地计算工作量。

四、工作量计算方法1.实验课教学工作量计算(1)实验课教学工作量按实验学时计算,每学时计1教学工作量。

(2)实验课教学工作量包括实验教学、实验辅导、实验考核等工作。

(3)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实验教学工作量=实验学时×1。

2.实习教学工作量计算(1)实习教学工作量按实习周计算,每周计2教学工作量。

(2)实习教学工作量包括实习指导、实习考核等工作。

(3)实习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实习教学工作量=实习周数×2。

3.实训教学工作量计算(1)实训教学工作量按实训学时计算,每学时计1教学工作量。

(2)实训教学工作量包括实训教学、实训辅导、实训考核等工作。

(3)实训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实训教学工作量=实训学时×1。

4.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量计算(1)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量按毕业设计(论文)人数计算,每人计2教学工作量。

(2)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量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答辩等工作。

(3)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量=毕业设计(论文)人数×2。

五、工作量计算调整1.因特殊情况(如病假、事假、产假等)导致实践教学工作量减少的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量。

2.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过程中,如发现计算错误,应及时更正。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了充分调动我院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学院分配制度,根据学院的教学现状,在对学校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进行修订,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总工作量=(A×W+Z+X)−300 Y=A×W+Z+X折算后课时量A=理论课教学工作量+实验课教学工作量+实践(实训)教学工作量+毕业实习教学工作量;折算后课时量为A,每学年不大于600(不符合备注条件的);(符合备注条件的)超过600不满800的部分的课时量按一半核算,课时费单独核算,按备注:本科学历教龄2年及以上(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或硕士教龄1年及以上(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A的上限为800(教师全年课时量不超过800),其超出300小于800按实际数量计入折算后工作量,超出800的部分量按一半核算,课时费单独核算,按学校最低标准。

专升本课时量为Z,因其特殊性直接纳入折算后课时量;W完成效果以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结果为依据;以上核定由教学管理办公室及本人教师提供依据,由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最终认定。

二、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理论课教学工作主要包括:按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而进行的备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命题(含A、B两套试卷及标准答案)、试卷批改(含平时成绩整理)、成绩登录、考试成绩分析、按照学院规定进行试卷装订等。

其工作量按如下公式计算:理论课教学工作量=教学任务学时数×RR其中,学生班数S=实际上课学生人数÷35(小数部分,按小数位的第一位四舍五入;学生班数S小于1时,按1取值。

)三、实践(实验)教学工作量(一)实验课教学工作量实验课教学工作主要包括:编写实验大纲、备课、实验准备、指导学生实验、批改实验报告、实验课考试(或考查)、成绩登录、考试成绩分析、按照学院规定进行实验报告及相关教学资料整理装订及归档等工作。

其工作量按如下公式计算:实验课教学工作量=实验教学计划学时数×R×ZR其中,学生班数S=实际上课学生人数÷35(小数部分,按小数位的第一位四舍五入;学生班数S小于1时,按1取值。

职业技术学院课时量管理办法(试行)

职业技术学院课时量管理办法(试行)

XXXX职业技术学院课时量管理办法(试行)教师课时量包括实际上课课时和折合课时两类。

两类课时数之和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依据;实际上课课时数计入职称评审课时量要求,折合课时不计入职称评审所需学时。

一、实际上课课时量指开展理论教学、实验实训教学、实习教学、毕业设计指导的课时数量(一)理论教学课时量指教师完成理论教学各工作环节(含编写授课计划、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命题、监考、评定成绩、成绩录入和教学总结分析等)应计的课时数。

理论教学单班上课,每45分钟计1课时(把理论教学单班授课45分钟作为1个标准课时,本办法中的课时系数均以此为基准);合班上课40人(含)以下,系数为1.2,从41人起,每增加20人(不足20人按20人计),系数增加0.1,最高增至2.0(形势政策报告系数不设上限)。

平行上两门及以上课程(形势政策讲座不计为两门课程),每周加计1课时。

原则上,每学期一名任课教师最多上两门课程,特殊情况需要上三门课程的,需经教务处批准。

(二)实验实训教学指教师在实验或实训场所现场指导实验或实训各工作环节(含编写授课计划和指导书、备课、现场讲解、全程指导、答疑、批阅实验或实训报告、制订考核方案、评定成绩、教学总结分析等)。

实验实训单班教学每45分钟计1课时,课间不休息的,不另加课时。

合班课、多门课系数同理论教学。

(三)实习教学指教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进入企业完成学生实习指导工作。

主要包括做好实习前期准备、实习期间进行指导检查、与实习单位沟通联系和完成实习考核等工作。

进入企业专职实习教学每天计3课时。

(四)毕业设计(制作)指导包括选题、准备、指导、答疑、评阅、答辩等工作。

毕业设计(制作)指导每生每周计0.5课时,原则上一名教师指导学生不超过15人,不得超范围安排。

多名教师指导同一学生,只给一名教师计课时。

只参与答辩,每完成5名学生的答辨,每位教师计1课时。

答辩教师3人为1组,只为3名教师计课时,多出的参与教师不计课时。

关于实验实践环节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关于实验实践环节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关于实验实践环节工作量计算的原则意见
一计算依据:各学院上报的实验教学课表和实习(实践)计划统计表。

不包含在理论学时内的其它实验实践环节。

二计算方法:
1 实验课工作量:按课表实际执行学时计算。

(包含微格训练课程)
2 校外实习实践环节工作量:
(1)非师范专业校外实习,指导老师的工作量每周为10学时。

(2)美术的野外写生、生物的野外实习,按课程学分 16 2计算。

(3)旅游风景区调查按课程计划学分 16。

3 校内实习实践环节:指校内的课程设计、生产实习、实训、课程实习、见习。

50人以内(含50)的自然班,按教学计划每学分 16计算学时,超过50人的自然班计算办法为:[1+(班级实际人数—50)/50] 16 计划学分数。

4实验准备、管理、维护学时:
(1)化环、生物类实验按课表学时数 0.4。

机械、建筑按课表学时数 0.3。

(2)理工类实验按课表学时数 0.2,文科和计算机类实验按课表学时数 0.1。

三以上计算办法为实验实践环节工作量计算的总原则。

教学单位上报的各类实验实践环节工作总量不能超越(实践环节工作总量=实验课工作量+校外实习实践环节工作量+校内实习实践环节+实验准备、管理、维护学时),但实验准备、管理、维护学时的具体分配办法由教学单位确定。

教学单位上报的工作量必须分配到每位教师名下。

教务处201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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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实习课时计算标准
为了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规范实践教学的管理制度,对我校实践教学课时计算提出以下标准。

一、按各专业课程安排表进行的实验(实训),以实际进行节数进行课时计算。

二、校内外进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每天以6课时计算,协助教师每天以4课时计算(按周课时量12节计)。

三、校外到企业或修理厂进行实习实训,带领教师每天以4课时进行计算。

四、带早操体育教师每周以3课时计算,篮球训练队教师每周以3课时计算。

五、兴趣小组指导教师以参加学生人数、实际次数进行计算。

六、特殊情况或未尽事宜,由教务处协商研究后,报学校审批。

教务处 2005年5月4日
临夏州职业技术学校课时计算标准
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合理安排教师工作,规范教学管理制度,提高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特制订一下标准。

一、教师基本常量
1、担任一门课或平行班的教师,常量定为每周12节。

2、担任两门课(包括跨年级)的教师,常量定为每周10节。

二、其他工作量
1、教务主任按每周8节计算工作量,副主任每周6节。

2、教研室(中心)主任按每周4节计算工作量。

3、教务(考务、实训中心)干事按每周3节计算工作量。

4、实验室管理人员按每周2节计算工作量。

5、外聘教师按合同执行。

6、因公或受学校委派外出的教师,教务处安排其他老师上课,回来之后还课,课时另计。

7、其他科室人员担任教学任务的相应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8、未尽事宜由教务处研究,上报学校审批。

教务处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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