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考勤管理办法
银行考勤管理制度

银行考勤管理制度一、绪论为了规范银行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全部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三、考勤制度1. 考勤时间银行工作人员的考勤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如有特殊工作需要,需向上级主管汇报请假或延长工作时间。
2. 考勤方式银行采用电子签到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
员工需按时在电子考勤系统中签到,并在下班前签退。
3. 考勤纪律员工须严格遵守考勤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调整考勤记录。
如有违反考勤纪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请假管理1. 请假申请员工如需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提出请假申请,经核实后方可享受请假。
2. 请假类型请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员工需提供相应的请假证明。
3. 请假记录银行将对员工的请假情况进行记录,以便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及时的管理和调整。
五、加班管理1. 加班申请员工如需加班,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提出加班申请,经核实后方可享受加班。
2. 加班费用对于需要加班的员工,银行将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
3. 加班记录银行将对员工的加班情况进行记录,以便对员工的工作时长进行及时的管理和调整。
六、考勤奖惩1. 考勤奖励对于出勤良好的员工,银行将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
2. 考勤处罚对于迟到早退、擅自调整考勤记录等行为,银行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减奖金、降职等。
七、违纪处理对于严重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员工,银行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开除、追究法律责任。
八、培训与宣传银行将定期进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传工作,以增强员工对考勤制度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结语本制度将严格执行,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希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考勤管理制度,做到守时上班,提高工作效率,为银行的发展贡献力量。
银行考勤制度

银行考勤制度介绍银行考勤制度是指银行为管理员工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时间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此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员工按时上班、准时下班,并记录他们的工作时间以及请假情况。
考勤要求根据银行的工作性质和运营要求,以下是银行考勤制度的要求:- 所有员工必须按时上班,迟到则需要扣除相应的工资。
- 在工作期间,员工应专心、努力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 所有员工必须经过考勤机打卡,并确保每次打卡记录的准确性。
- 如果员工需要请假,必须提前向主管或相关部门递交正式的请假申请。
- 员工请假需提供合理的事由,并在请假期间及时安排合适的替代人员。
考勤管理银行考勤制度的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审核员工的考勤记录。
- 银行将定期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审核和统计,及时发现并处理出勤问题。
- 如果员工违反考勤制度,将依照银行规定的处罚政策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和解雇。
考勤制度的重要性银行考勤制度对于银行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管理至关重要,具有以下重要性:- 确保员工准时上下班,保证业务的正常运作。
- 监控员工的工作时间,避免违规行为和懒散情况的发生。
- 提供统计数据,帮助银行进行绩效评估和优化工作安排。
- 增强员工的纪律性和工作效率。
总结银行考勤制度是为了管理员工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时间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有效的考勤制度能够确保员工按时上下班,并提供有关员工工作时间和请假情况的记录。
通过良好的考勤管理,银行能够保持正常的运营,并提高员工的纪律性和工作效率。
(完整版)银行考勤管理制度

(完整版)银行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银行正常运营秩序,加强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银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明确员工工作时间、考勤要求及请假、休假等相关规定,规范员工行为,保障银行与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全体在编、合同制员工。
实习生、临时工等其他用工形式的考勤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工作时间1. 银行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7:30,中午休息1小时30分钟(12:00至13:30)。
2. 根据业务需要,银行可对部分岗位实行错峰上下班制度,具体安排由各分支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公休日,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休息或轮休,具体安排提前通知。
4.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可对员工工作时间进行调整,调整方案需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并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5. 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根据请假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每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方式由银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指纹识别、刷脸识别、IC卡等。
(2)员工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有信息变更,需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进行更新。
(3)员工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依据,纳入个人考勤档案。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至9:00,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7:30至18:00。
(3)员工应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迟到或早退需按照迟到、旷工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员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需提前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在外出归来后及时补签。
(2)外出期间,员工需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出差通知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核查。
银行员工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办法

XX银行员工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增强员工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的考勤包括出勤、请休假、迟到、早退、旷工、脱岗。
(一)出勤员工准时上下班,为出勤。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正常出勤:1、因公出差、开会或外出办理公事,不能按时上下班。
2、经批准参加学习培训的。
(二)请休假本行请休假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
(三)迟到、早退晚于规定上班时间到岗,为迟到;早于规定下班时间离岗,为早退。
(四)旷工员工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为旷工。
(五)脱岗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为脱岗。
第三条本行考勤结果将与员工薪酬、奖金、评先、晋级挂钩。
第四条本行考勤由总行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各支行、总(分)行部门负责统计上报。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行在岗员工。
全行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六条本行考勤采用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记录,不同岗位的员工按照各自工作时间进行签到、签退(具体详见附表)。
外出营销的员工,要做好工作日志,以备核查。
第七条考勤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日为全员考勤,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按照各条线规定执行。
第八条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等。
(一)迟到、早退1、上班时间开始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
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
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迟到、- 2 -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10分钟(含)之内,按50元/人/次扣款;迟到、早退30分钟(含)之内,按100元/人/次扣款。
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薪资。
(二)旷工旷工一次,扣减5天基本薪资;每月累计旷工2次者,扣减10天基本薪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次者,扣除当月工资,按待岗处理;1年内累计旷工10天,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完整版)银行考勤管理制度

(完整版)银行考勤管理制度*by [Your Name]*---1. 前言银行考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银行员工的考勤行为,确保员工按时上下班,并提供准确的考勤记录。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银行工作的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2. 考勤规定2.1 上下班时间银行的上下班时间如下:- 工作日上午:上班时间为早上8:30,下班时间为下午5:00- 工作日下午:上班时间为下午1:30,下班时间为下午6:00- 周末和节假日:根据排班安排确定上下班时间员工应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到达岗位,并在下班时间结束工作。
迟到或早退将被视为违规行为,必须向直属上级报备。
2.2 考勤记录银行将实施电子考勤系统来记录员工的考勤情况。
每位员工都会被分配一个个人考勤卡,并使用该卡进行考勤签到和签退。
员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考勤卡,严禁私自转借或篡改考勤记录。
2.3 迟到与早退- 迟到:如果员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后到达岗位,将被视为迟到。
每次迟到将扣除相应的工资,并记录在员工的考勤记录中。
- 早退:如果员工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离开岗位,将被视为早退。
每次早退将扣除相应的工资,并记录在员工的考勤记录中。
2.4 请假和加班员工需要请假或加班时,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请假和加班的具体流程和规定可参考《银行请假和加班管理制度》。
3. 考勤管理3.1 监督和处罚银行将建立考勤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员工的考勤行为,并根据制度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处罚的形式和程度将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可能包括口头警告、罚款或降职等。
3.2 绩效评估员工的考勤行为将作为绩效评估的一部分。
迟到、早退或请假未经批准等不良考勤记录将对员工的绩效评估产生负面影响。
4. 结论银行考勤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确保银行正常运营至关重要。
希望所有员工能够认真遵守制度的规定,按时上下班,并严格遵守考勤记录的使用和保管要求。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咨询人力资源部门。
银行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银行员工考勤管理办法(节选)第二章考勤第三条员工考勤内容包括出勤、休假、请假、加班、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在《银行员工考勤登记表》(附1)中用不同符号表示。
第四条员工按照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即为出勤。
员工因公出差、外单位借用或经组织批准参加全脱产、半脱产学习、应邀参加商务活动、考察等,均视为出勤。
第五条员工享受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即为休假,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公休日指星期六、星期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一)三八妇女节,放假半天(当日);(二)五四青年节,放假半天(当日)。
第六条员工请假包括年休假、婚假、产假、看护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补休加班假、工伤假、事假、病假、丧假。
第七条员工未按时上班即为迟到,提前下班即为早退。
上班中途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离岗即为脱岗。
第八条员工未请假、请假未准不上班、超假又未履行续假手续及迟到、早退、脱岗每次超过30分钟均视为旷工。
当天内旷工累计未满4小时(含4小时)按半天计算,累计超过4小时按旷工一天计算。
第九条员工外出是指因公、因私离开本单位辖区或因公、因私出国(境)。
第十条员工因工作要求必须在节日、休息日或工作日加班的,应事先填写《银行员工加班审批表》(附2),由总行职能部门(支行)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查批准,方可加班。
加班审批表作为补休和计发加班费的依据,应与考勤表一起整理归档。
助理以上现职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计加班,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员工培训期间考勤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员工培训期间不计加班。
第三章审批程序和权限第十二条员工外出或请(休)假按管理权限实行层级管理,依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银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银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银行业的迅猛发展和员工队伍的不断壮大,考勤管理成了银行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之一。
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员工的工作态度和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本文旨在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银行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以提高银行考勤管理水平,为银行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考勤管理制度制定的目的1.规范员工考勤制度,保证工作任务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2.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减少无故迟到和早退现象,从源头上提高工作纪律;3.为领导决策和劳资交涉提供基础资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4.保护员工权益,防止员工因考勤管理问题而产生的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5. 提高劳动力效益,降低管理成本,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考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勤制度,能够有效地规范员工的工作纪律,让员工在工作中养成严谨、认真、有纪律的工作态度,保证员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合理的考勤管理制度可以公正地评估员工的工作成果和贡献,让员工得到应得的收益和激励,在工作中打心底地投入和付出。
3. 严格的考勤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杜绝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避免员工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并规范员工对公司管理的态度。
4. 如果建立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对于公司的运行和管理都是非常有益的,能够提高劳动力效益,优化公司内部的资源分配流程,降低管理成本,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考勤制度的内容1. 上班时间和是否需要签到1)如何合理地确定上班时间:采用一定的灵活性定制,以员工岗位和所在团队的实际工作情况为主要判断依据,制定出不同岗位和部门的上班时间和具体签到要求。
同时要结合公司的文化和管理理念,最大可能的达到公司利益和员工福利的平衡。
2)签到的具体要求:每个员工在到岗后15分钟内,需要登记自己的签到时间,如果需要位置签到,需要上报所在的位置。
2. 迟到和早退的处理1)迟到和早退的具体定义:迟到是指员工在享受完考勤规定的迟到宽限时间之后仍未按时到达工作岗位的行为;早退是指员工上班期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银行考勤管理制度

银行考勤管理制度1. 引言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对员工的考勤管理十分重要。
本文档旨在规范银行的考勤管理制度,确保员工按时出勤,并记录其工作时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部门和岗位的员工。
2. 考勤管理原则- 全员参与:所有员工都需要参与考勤管理,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 准时出勤: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上班,并在工作期间遵守工作纪律。
- 真实记录:员工的考勤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其出勤情况,不得伪造或篡改考勤记录。
- 法律合规:银行的考勤管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
3. 考勤记录方式银行将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记录。
每位员工将被分配一个电子考勤卡,用于刷卡签到和签退。
签到和签退时间将被系统自动记录。
4. 缺勤管理如果员工因病、事假等原因无法按时上班,应提前向直属上级请假,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请假申请。
请假申请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未经批准的缺勤将按照公司规定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5. 迟到和早退管理员工迟到或早退的情况将被记录在考勤系统中。
迟到和早退超过规定次数的员工将受到警告或处罚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将根据公司规定进行。
6. 加班管理员工如需加班,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并按照公司规定填写加班申请表。
加班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准,并计入员工的工作时数。
7. 考勤查询与核对员工可以通过电子系统查询自己的考勤记录,并及时核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如有异议,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处理。
8. 考勤奖惩制度银行将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设置相应的考勤奖惩制度。
出勤良好的员工将享受相应的奖励和福利,而经常缺勤或迟到早退的员工将受到相应惩罚。
9. 附则- 本文档的解释权归银行所有,并有权对其进行修改和补充。
-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以上为银行的考勤管理制度,希望所有员工能够认真遵守,并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考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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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员工考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员工管理,严格劳动纪律,健全考勤制度,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分行实行统一的考勤制度,各单位应有负责人分管考勤工作,并设一名兼职考勤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考勤工作,建立考勤登记表,及时准确登记员工出勤情况,每月按时报分行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全行的考勤情况,掌握全行出缺勤动态,并对各单位执行考勤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的劳动合同员工及劳务人员。
第二章各部门职责分工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职责1、负责全行员工的考勤管理,直接管理各单位负责人的日常考勤数据信息;2、负责全行考勤系统的管理和考勤情况的实时监测;3、负责全行兼职考勤管理员的管理;4、负责审核各单位负责人的请假;5、负责对违反考勤纪律行为的处罚。
第六条信息技术部职责1、负责各单位考勤系统软件的检查和维护工作;2、负责各单位考勤系统移机的软件安装;3、负责通知考勤系统维护公司上门服务。
第七条行政事务部职责1、负责全行考勤系统打卡器等硬件的维护及故障处理工作;2、负责搬迁或装修网点的考勤系统硬件的安装。
第八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1、负责审批本单位所有员工及劳务工的请假;2、负责监督本单位员工日常考勤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兼职考勤管理员1、负责本单位考勤管理和考勤系统的维护,保证考勤系统正常运行;2、负责每日运行考勤系统分部程序,保证考勤数据实时接收,做好考勤系统中的未考勤录入,同时确认员工的出勤情况,发现旷工情况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3、负责做好《请销假登记表》(附件七)的纸质表格记录和电子表格录入;4、负责每月对本单位上月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按时将未考勤情况登记表(附件五、六)交人力资源部;5、支行网点的考勤管理员负责每月或每周给轮班的柜员进行考勤时间的授权;6、如考勤系统出现故障,负责于当日向人力资源部作出说明,并立即联系信息技术部解决;7、负责本单位员工考勤卡的办理。
如发现因卡损坏、丢失等情况不能参加考勤的,负责于发现当日通知人力资源部办理有关事宜。
第三章请销假管理权限第十条员工不能正常出勤必须严格按规定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在上班一小时内报告有关领导批准,并于假期满上班后补办请销假手续。
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请销假审批按照请假人员的职务等级、请假类别和请假天数实行分级授权管理,任何单位不得越权办理请销假的审批。
第十二条请假程序:1、一般员工:(1)请假需提前3个工作日填写请假审批表(附件一、二、四),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后按要求办理;(2)除正常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以外,事假超过2天、其他达到5天和因私出境请假的,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后报分行人力资源部审批;(3)请生育假需提前1个月填写请假审批表(附件一),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核后报分行人力资源部审批;2、各单位负责人及总经理助理级以上干部:(1)请假须提前5个工作日填写请假审批表(附件一、三、四),由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报分行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行领导审批;(2)请生育假需提前1个月填写请假审批表(附件一),由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分行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行领导审批;(3)利用公休日离深的单位主要负责人,需提前2个工作日填写请假审批表(附件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其他相关规定(1)请计划生育假、晚婚假、生育假,支行网点人员需先报基层单位计生员核准假期天数,分行本部人员需先报本部门计生员核准假期天数,再履行正常请假手续;(2)员工连续旷工2天,所在单位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书面报告;(3)在工作时间、地点发生意外伤亡事故需请假的,需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向分行人力资源部报告。
经人力资源部向社保局申报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其所休假期为工伤假;第十三条续假:请假期满不能按期上班的,必须在假期满前按审批程序续假,并于续假期满上班后及时补办续假手续。
续假未经同意的,必须按期回行上班,否则超假时间按旷工处理;第十四条销假:请假期满,请假人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请假人向所在单位考勤管理员确认销假日期,并由其签字确认。
请假人为单位负责人的,还需向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
第四章病假第十五条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正常工作的,可凭深圳市区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材料和请假审批表(附件一、二)请病假。
第十六条员工出差或探亲离开本市因急病需休病假的,应在3日内报告本单位领导,病假期满凭当地区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材料和请假审批表(附件一、二)补办请假手续。
第十七条员工休病假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医疗期限,医疗期及病假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患病员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确定。
第十八条试用期人员,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相应延长其试用期。
第五章事假第十九条员工因私事非本人不能处理时,经领导批准,可办理请事假的手续。
请事假原则上每次不得超过2天时间,年度累计不得超过10天。
第二十条员工请事假,基本工资按每半天扣50元,一天扣100元计。
并相应扣发绩效工资。
第六章福利假第二十一条福利假主要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生育假、计划生育假、看护假、工伤假、婚假、丧假。
福利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除探亲假外,其他假期不影响绩效工资的发放。
第二十二条法定节假日1、新年1天(1月1日);2、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4、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二十三条年休假1、在本行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由员工提出,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安排,不能因年休假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2、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每年可享受年休假5天;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每年可享受年休假7天;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每年可享受年休假10天;工作满二十年以上者,每年可休假14天;3、年休假可在当年内一次使用,也可分期使用,但一般不得跨年度使用;4、年休假期间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享受年休假:(1)年度病假累计超过30天;(2)无故旷工1天以上;(3)当年已休探亲假者。
第二十四条探亲假1、在本行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符合条件的均可休探亲假;探亲假是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2、探亲假原则上一次性安排,不得分次使用,逢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合并计算为假期的天数;3、若当年已休年休假,而年休假天数少于探亲假,可补足探亲假天数;4、待遇:在规定假期内,基本工资照发,绩效工资按天数扣发;5、已婚员工,与配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30天探望配偶假;(已婚探配偶需由对方单位出具其户口所在地及工作地点证明)6、未婚员工,与父母双方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20天探望父母假期;7、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时间20天;已婚员工离婚或丧偶,又符合探望父母规定的,从第二年起按未婚员工的标准休假;8、归侨、侨眷出境探亲规定:(1)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假期6个月;每年一次的,假期1个月;探望父母的,每四年一次,假期40天;(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四年及以上一次的,假期4个月;每三年一次的,假期70天;每二年一次的,假期45天;每年一次的,假期20天;第二十五条生育假1、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生育时遇难产,凭医院证明可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女员工晚育的(24周岁以上生育),增加晚育假15天,生育三个月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5天;3、男方可休看护假10天,但必须在三个月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否则按事假计算;4、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给予两次哺育时间,每次30分钟,可当日一次性使用,但不得连日集中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次哺乳时间按此比例增加;5、生育假原则上一次性连续安排,逢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合并计算为假期的天数;6、属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计划生育假1、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休假3天;取宫内节育器休假1天;女性结扎休假21天;男性结扎休假7天;怀孕不满三个月人工流产的,自手术之日起休假15天;怀孕三个月以上人工流产的,自手术之日起休假42天;同时施行两种手术的可合并计算假期;2、因未落实计划生育措施需行第二次及以上人工流产手术的,手术后的休假按病假处理;3、计划生育假原则上一次性连续安排,逢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合并计算为假期的天数。
第二十七条工伤假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市社会保险机构鉴定为工伤的,可享受工伤假待遇:(1)在单位从事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时负伤、致残的;(2)从事单位负责人或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或同意的有关工作时负伤、致残的;(3)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工作时,因不可抗力遭受意外伤害的;(4)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因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患职业病的;(5)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本单位或社会和人民的利益而负伤、致残的;(6)在上下班、因公外出或工作调动途中遭受非本人责任的意外事故的。
2、发生工伤后各单位必须在3天内向分行人力资源部报告,以便办理有关手续,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工伤假原则上一次性连续安排。
4、工伤假医疗期间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全额发给。
第二十八条婚假1、员工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手续的,可休婚假3天;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婚假10天;2、婚假原则上在办理结婚登记后当年一次性安排;3、婚假期间逢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合并计算为假期的天数。
第二十九条丧假1、员工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处理丧事假3天(不含路程)。
2、丧假原则上一次性安排。
第七章罚则第三十条各单位每月3号前(遇节假日顺延),必须按时上报未考勤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五、六),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分行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上交的单位,予以全行通报批评。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要认真、如实、完整地对每位干部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未如实上报数据的,一经查处,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考勤管理员当月绩效工资。
第三十二条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各单位不得随意更换考勤管理员,不得随意移装考勤系统,否则予以全行通报批评。
第三十三条考勤管理员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随意给员工设置“24小时禁止”或“24小时通行”,一经查处,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发考勤管理员当月绩效工资。
第三十四条考勤系统出现故障,考勤管理员须于两个工作日内通知信息技术部并进行跟踪处理。
未及时处理本单位考勤系统故障的,扣罚考勤管理员绩效工资100元。
第三十五条迟到、早退1、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岗,确保准时开展工作,上午上班时间为8:30至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2:00至5:30;2、迟于上班时间到岗按迟到处理,早于下班时间离岗按早退处理;3、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无合理解释者,作旷工半天处理;4、迟到、早退当月第一次扣基本工资20元,第二次扣基本工资40元,依此类推;5、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的,同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第三十六条旷工1、旷工半天扣基本工资150元,1天扣发基本工资300元,同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2、员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未经分行审批同意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3、员工连续旷工2天,所在单位未及时向人力部报告的,追究领导责任;4、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达到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到15个工作日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