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评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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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的绩效评估

电子政务的绩效评估


政府行为的成本
政府行为的成本即政府管理行为所占用和耗费的资源及其程 度。
5.1 电子政务绩效的概念
2.电子政务绩效 电子政务绩效是指政府在实施电子政务过 程中所产生的结果和成效。具体而言,电子政 务绩效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5.1 电子政务绩效的概念

用户满意度
电子政务的实施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共管理的水平,因此公众 的满意度、企业的满意度以及相关机构业务合作过程中的满意度 是关键。在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过程中,要通过电子政务的 广泛应用,突破时间、空间、数量的限制,以增强政务信息公开 和政府行为透明度为核心,提供多种技术平台促进社会对公共行 政的参与和监督,增强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进而提高社会公众 对政府的满意度。
5.3 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现状
2.国内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主流研究

国内电子政府绩效评估的理论和方法,也大多局限于 对政府网站的评价,而对电子政务在提高公共服务水 平、提高内部运作效率的评估研究却很少见到;对于 电子政务系统的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目前国内尚未 有系统的、科学的、全面的和可计量的体系;对于评 估的保障机制的研究,国内尚属于空白。
5.4 电子政务的绩效评估指标
1.过程架构


绩效评估实际上是一个循环的过程。在评估开始之前, 先要对评估作出整体规划,解决好四个前提,即确定 决策者的需要、明确问题的性质和范围、制定有效目 标和制定全面的考核办法。然后做好评估的技术准备, 包括评估指标体系的确定、评估方法的选用等。在此 基础上,根据评估的内容和范围收集评估所需要的资 料和信息。上述过程完成后,既可以根据需要实施评 估。 电子政务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不断完善和 发展的过程,同样,绩效评估也是一个持续的、周期 性的过程,通过不断的反馈和运用结果来实现提高绩 效的目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1.20•【字号】朝政办发〔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朝政办发〔2016〕1号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20日朝阳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和“努力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总体目标,加强朝阳区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构建“全流程”政务服务体系,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朝阳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一)开展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

十八届二中全会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五中全会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等会议、文件,均对政务服务建设作出了重要指示和要求。

3-18电子政务-指标体系

3-18电子政务-指标体系

4
是否完成绩效设 定效益
完成效益目标(4分)
6
是否达到预期社 会效益
达到社会预期目标(6分)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4
是否能够正常使 用
正常使用(4分)
6
是否完成绩效设 对公众和政府部门产生的积极影 定目标 响(6分)
服务对象满意 度
10
对社会进行调查
满意度95%(10分)未达到酌情 扣分
电子政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 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
设备系统维护 完成率
5
是否按计划完成 按时完成维护、租赁(5分); 设备维护、租赁 未按时完成酌情扣分
设备运行率
项目产 出
目标完成率
产出质量
项目绩 效
产出时效 产出成本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使用效益 项目绩
效 可持续影响
5
是否正常运行
设备正常(5分);未正常运行 酌情扣分
5
是否按计划完成 按时完成目标(5分);未按时
目标
完成酌情扣分
5
是否符合产出要 按时完成维护、租赁(5分);

未按时完成酌情扣分
3
是否按时、按进 按时完成(3分);未按时完成 度完成完成 酌情扣分
2
是否按绩效目标
按绩效控制成本(2分);未按 绩效目标控制成本酌情扣分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考核市直(垂管)部门业务工作指标细则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考核市直(垂管)部门业务工作指标细则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考核市直(垂管)部门业务工作指标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29•【字号】朝政办发〔2020〕25号•【施行日期】2020.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考核市直(垂管)部门业务工作指标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市政府考核市直(垂管)部门业务工作指标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2020年市政府考核市直(垂管)部门业务工作指标细则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动省、市“重强抓”专项行动、《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落地,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按照《朝阳市工作实绩考核实施办法》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34个政府部门和单位,6个垂直管理部门和单位(详见附件1)。

其中:政府部门序列新增市统计局和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经济开发区建设方案进行考核,成绩列入市直部门序列);垂管部门序列新增市国调队。

二、指标构成及考核责任部门市直部门业务指标主要由个性指标(省考核指标、市重点任务(考核职能部门部分)、部门职责工作)、共性指标(市重点任务(考核所有部门部分)、规定工作)和加分项目3部分构成,分别由市考评办、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各考核责任部门进行考核(详见附件2)。

主要内容如下:(一)个性指标。

1.省考核指标。

主要考核部门承担的省考核任务指标。

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考核。

2.市重点任务(考核职能部门部分)。

主要考核各职能部门承担的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重要工作。

由市考评办、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各考核牵头部门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同时也对各牵头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北京市朝阳区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评价细则

北京市朝阳区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评价细则

基本能够按照要求在 规定的时限内处理本 单位关事项,办结 率 70%以上,满意率 70%以上。
不能够按照要求在规定 的时限内处理本单位相 关事项,办结率 70%以下, 满意率 70%以下。
全程代办 全 程 代 办
系统 系 统 的 使 按照《北京市朝阳区全程办事代理制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评比。
(5 分) 用情况
基本能执行领导决策, 对行政协调和业务改 进有一定推进作用和 效果。
领导决策不能有效执行, 没有形成对行政协调和业 务改进。
工作人员 培训情况
有专人负责本单位内部 信息化工作,并对该人 员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培 训。
单位内部有兼职人员负责 本单位内部信息化工作,并 对该人员进行基本的专业 技能培训。
单位内部有兼职人员 负责本单位内部信息 化工作,但未对该人 员进行基本的专业技 能培训。
信息化运维资金基本有保 障,渠道较顺畅。
网络的建 设和应用 情况
机关办公局域网覆盖所 机关办公局域网覆盖核心 有科室,全面支撑办公 业务科室,支撑办公自动 自动化;70%(含)以上业 化;50%(含)-70%(不含) 务系统接入政务专网或 业务系统接入政务专网或 系统业务专网;全部使 系统业务专网;大部分使 用全区统一的 IP 地址。 用全区统一的 IP 地址.
80%以上的项目建设符 合最初的设计目标,并 达到预期的使用效果。
50%-80%(不含)的项目 立项申请、项目建设符合 《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项 目建设管理办法》、政府采 购流程等,建设过程符合 规范。
50%-80%(不含)以上的 项目建设符合最初的设计 目标,并达到预期的使用效 果.
50%以下的项目立项 申请、项目建设符合 《北京市朝阳区信息 化项目建设管理办 法》、政府采购流程 等,建设过程符合规 范.

电子政务的绩效评估

电子政务的绩效评估

3.3 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现状
2.国内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主流研究

国内电子政府绩效评估的理论和方法,也大多局限于 对政府网站的评价,而对电子政务在提高公共服务水 平、提高内部运作效率的评估研究却很少见到;对于 电子政务系统的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目前国内尚未 有系统的、科学的、全面的和可计量的体系;对于评 估的保障机制的研究,国内尚属于空白。
3.3 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现状
3.中国电子政务绩效评价的实际情况

在我国,很多政府部门和机构的电子政务应用项目已 初见成效。在有条件的地方,能够通过政府部门的门 户网站,初步实现了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的网上事项 申报、受理、审批和互动应用。在政府网站的技术指 标、网站信息内容和服务项目等方面,北京、上海等 地的电子政务处于全国领先,“一站式”服务已见雏 形。

政府行为的成本
政府行为的成本即政府管理行为所占用和耗费的资源及其程 度。
3.1 电子政务绩效的概念
2.电子政务绩效 电子政务绩效是指政府在实施电子政务过 程中所产生的结果和成效。具体而言,电子政 务绩效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3.1 电子政务绩效的概念

用户满意度
电子政务的实施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共管理的水平,因此公众 的满意度、企业的满意度以及相关机构业务合作过程中的满意度 是关键。在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过程中,要通过电子政务的 广泛应用,突破时间、空间、数量的限制,以增强政务信息公开 和政府行为透明度为核心,提供多种技术平台促进社会对公共行 政的参与和监督,增强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进而提高社会公众 对政府的满意度。
3.1 电子政务绩效的概念

政府业绩
政府业绩主要表现为政府部门为社会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的 数量和质量。要履行政府经济管理在可能范围内的责任与义务, 实现社会所给予的经济目标,必须依靠政府经济管理部门采取具 体的行动。这些具体活动都有数量和质量的含义。在数量上,即 尽可能满足社会对政府经济管理服务规模的需要;在质量上,即 尽量提供优质水平的服务,具有高效率的办事能力。

电子政务服务评价规范

电子政务服务评价规范

电子政务服务评价规范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政务已经成为政府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增强公众满意度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电子政务服务能够真正满足公众的需求和期望,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电子政务服务评价规范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电子政务服务评价的重要性电子政务服务评价是对政府部门通过网络和信息技术提供的公共服务进行评估和衡量的过程。

它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意义:1、提升服务质量通过评价,政府可以了解公众对电子政务服务的满意度,发现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增强公众信任透明、公正的评价机制能够让公众了解政府电子政务服务的成效,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良好互动。

3、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评价可以帮助政府合理分配资源,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效果显著、公众需求迫切的服务项目中,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4、促进创新发展评价结果能够为政府提供创新的思路和方向,推动电子政务服务不断创新和发展,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二、电子政务服务评价的原则1、以用户为中心评价应始终围绕用户的需求和体验展开,将用户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核心标准。

2、客观性和公正性评价指标和方法应科学合理,数据采集和分析应准确可靠,确保评价结果能够真实反映电子政务服务的实际情况。

3、全面性和系统性评价应涵盖电子政务服务的各个方面,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形成一个全面、系统的评价体系。

4、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评价指标和方法应简单明了,易于理解和操作,能够为政府部门提供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和措施。

5、动态性和持续性电子政务服务不断发展变化,评价工作也应随之动态调整和持续改进,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

三、电子政务服务评价的指标体系1、服务可用性包括服务的在线时间、故障率、恢复时间等,确保服务能够稳定、持续地提供。

2、服务便捷性考察服务的操作流程是否简单易懂,用户界面是否友好,是否提供了多种渠道的服务接入方式,如网站、移动应用、自助终端等。

北京市电子政务运维管理规范

北京市电子政务运维管理规范

北京市电子政务运维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全市电子政务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深化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信息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根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以及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电子政务运维管理是指为保障电子政务系统(包括基础设施、网络、信息系统、信息资源、机房环境等)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而进行的一系列规划、实施、监控与评估过程。

第三条电子政务运维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运维资产管理、运维人员管理、运维安全管理和运维绩效管理等。

(一)运维资产管理是对已正式投入使用的信息化基础设施、软件等资产的动态配置管理。

(二)运维人员管理是对参与运维工作的人员的资格、能力和行为的管理。

(三)运维安全管理是在电子政务系统运维过程中为保障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而对信息安全的职责、制度、标准和流程的管理。

(四)运维绩效管理是科学评价运维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条本规范用于指导北京市各政务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管理本部门的电子政务运维工作。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范明确相应的组织与职责,制定具体的电子政务运维制度与流程,对运维的资产、人员、方案与经费、外包与合同、绩效等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制度第五条各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电子政务运维管理委员会,负责电子政务运维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包括审查批准运维总体规划、管理体系、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经费方案等,负责重大和紧急事件决策,对运维工作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绩效评估。

电子政务运维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由本单位信息化主管领导兼任,成员包括业务部门、信息化部门以及运维外包企业代表等。

第六条各单位业务部门负责提出对信息系统的运维服务需求,配合实施运维应急预案,并通过推广、应用电子政务系统,创新业务管理模式。

第七条各单位信息化部门负责电子政务运维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包括:运维体系建设、运维资产管理、运维经费预算编报、运维外包项目招标、运维合同管理及绩效评估,运维经费使用、应急响应、运维外包管理、日常运维的实施与管理,以及业务部门关系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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