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制教育
法制课教案大学生

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使学生了解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掌握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知识。
2.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法律意识。
3. 情感目标:激发学生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教学对象:大学生教学时间:2课时教学准备:1. 教材:《大学生法制教育》2. PPT课件3. 法律案例资料4. 小组讨论材料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1. 教师简要介绍法制教育的意义,引导学生关注自身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 提问:为什么说大学生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对象?二、新课讲授1. 法律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法律的定义: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 法律的特征:规范性、普遍性、强制性、稳定性。
2. 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宪法: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 刑法: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 民法:规定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
- 行政法:规定行政关系的基本法律。
3. 大学生常见的法律问题- 学业问题:考试作弊、抄袭等违法行为。
- 人身安全:打架斗殴、盗窃等违法行为。
- 财产权益: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三、案例分析1. 教师选取典型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2. 学生分组讨论,提出解决方案。
四、课堂小结1. 总结本节课所学内容,强调法律的重要性。
2. 布置课后作业:阅读相关法律条文,撰写心得体会。
第二课时一、复习导入1. 回顾上节课所学内容,检查学生对法律基本概念和特征的掌握程度。
2. 提问:如何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二、新课讲授1. 法律意识的培养- 法律意识的概念:指人们对于法律的认识、态度和行为。
- 培养法律意识的方法:学习法律知识、参与法律实践、关注社会热点问题。
2. 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维护社会秩序: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
- 保护自身权益:遵守法律,才能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法制教育班会记录大学生(3篇)

第1篇一、班会主题为了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预防违法犯罪,本次班会以“法制教育”为主题,旨在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培养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班会时间2023年X月X日(星期X)下午X点三、班会地点XX大学XX学院XX教室四、参会人员XX学院全体大学生五、班会流程1. 主持人开场2. 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法制教育讲座3. 学生代表发言4. 法律知识问答环节5. 班主任总结发言6. 班会结束六、班会内容1. 主持人开场主持人: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我们召开这次班会,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
下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XX法律专家为我们进行法制教育讲座。
2. 邀请法律专家进行法制教育讲座专家:大家好,我是XX律师事务所的XX律师。
很高兴今天能来到这里,为大家普及一些法律知识。
在座的同学们都是未来的社会栋梁,法制观念的树立对于我们来说至关重要。
讲座内容:(1)法律的基本概念及作用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律的作用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民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权益,包括言论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等。
公民义务是指公民依法应当履行的责任,如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社会公德等。
(3)大学生常见法律问题及防范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如盗窃、打架斗殴、网络诈骗等。
针对这些问题,同学们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4)法律援助与维权途径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援助和维权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援助是指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
维权途径包括投诉、调解、仲裁、诉讼等。
3. 学生代表发言学生代表1:非常感谢XX律师的精彩讲座,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要时刻保持法制观念,遵纪守法,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大学生法制安全教育教案

大学生法制安全教育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法制安全意识。
2. 培养学生遵守法律法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二、教学内容1. 法律基础知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概念和规定。
2. 大学生常见法律问题: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知识产权、消费权益等。
3. 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防范诈骗、应对突发事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
4. 法律伦理:诚信、公平、正义、责任等法律价值观。
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法律基础知识,分析大学生常见法律问题。
2. 案例分析法:通过典型案例,引导学生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法律伦理问题,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
4. 实践活动法:组织学生参加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四、教学安排1. 第一课时:宪法基础知识讲解,引导学生了解宪法地位和作用。
2. 第二课时:刑法基本概念和规定,分析大学生常见犯罪行为。
3. 第三课时:民法总则基本内容,讲解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
4. 第四课时:行政法基本知识,了解行政诉讼和行政强制等。
5. 第五课时:大学生常见法律问题分析,如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等。
五、教学评价1. 课堂参与度:观察学生在课堂上的发言和讨论情况,评估学生的参与程度。
2. 课后作业:布置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作业,评估学生的学习效果。
3. 模拟法庭实践活动:评估学生在模拟法庭中的表现,检验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4. 期末考试:设置法律知识考试,全面评估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成果。
六、教学内容6. 知识产权法:介绍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使学生了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7. 劳动关系法:讲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让学生了解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8.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介绍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如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等,教授学生如何识别和防止消费陷阱,以及如何维权。
大学生法制教育

大学生法制教育导言法制教育是大学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道德修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探讨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和具体实施方法:一是法制教育的背景和意义;二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三是大学举办法制教育的具体操作。
通过深入研究和思考,希望能够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一、法制教育的背景和意义法制教育是指通过针对青少年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法治意识培养和法律道德建设等方式,培养学生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和正确处理法律关系的能力。
法制教育的背景和意义如下所述。
1. 法制教育的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各种新生事物和新型犯罪行为层出不穷。
对于大学生来说,面临诸如网络犯罪、侵权问题、合同纠纷等法律风险日益增加。
缺乏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容易陷入法律纠纷,甚至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因此,加强法制教育迫在眉睫,以提高大学生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 法制教育的意义法制教育对于大学生的意义不言而喻。
首先,法制教育可以增强大学生的法治意识。
在教育中培养学生守法意识、法律责任意识和法律尊严意识,从而形成正确的法治思想和价值观。
其次,法制教育可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
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运用,使大学生具备辨别非法行为、防范法律风险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最后,法制教育可以培养大学生的道德品质。
法律是社会道德的最低底线,加强法制教育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应该全面、系统地覆盖法律知识、法治意识和法律道德建设。
同时,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形式也应多样化,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定制化设计。
1. 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1)法律知识教育:包括法律基本原理、宪法和法律体系、刑法、民法、劳动法等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2)法治意识培养:注重引导学生树立宪法法律至上、依法治国的意识,培养遵纪守法、尊重法律的观念。
大学生法制教育心得体会(8篇)

大学生法制教育心得体会(8篇)大学生法制教育心得体会1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因而选错了道路,让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因此,为了增强我们青少年的学法、普法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学校举行了“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
为我们作报告的是我校法制教育副校长__老师。
本次报告会的主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它让我们清醒地看到自身的不足。
很多案例的发生让我们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也认识到他们是法律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因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
__老师首先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案例:某学校的学生,利用网络传播犯罪方法,从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仅仅是一个在校学生,一个未成年人,却犯了罪。
是什么原因让青少年犯罪的呢?__老师给我们总结了一下,主要是因为不听家长、老师的教诲,法律意识淡薄,辨别是非、好坏的能力较弱,以至于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偷盗、吸毒、贩毒等,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们知道了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
我想,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酿成大错时后悔已经晚了。
在这些案例中,有很多人是因为一时冲动才犯了罪。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更有甚者把自己的一生都毁了。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
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是最美丽的篇章。
如果这最美好的时间在那失去自由的地方度过,会对自己的人生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青少年犯罪,不仅毁了自己,而且会“连累”到自己的'家人。
家人把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这样做,岂不是辜负了他们?就算是为了家人,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荒唐事”来。
所以,我们要预防违法犯罪。
预防违法犯罪,首先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守法。
我们青少年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大学生法制教育

谢谢大家
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
大学生需要深入理解法律条 文的含义和应用,通过案例 分析等方式,增强对法律的 理解和运用能力。
遵守法律规定的行为 准则
大学生应将遵守法律规定作 为行为准则,尊重他人权益 ,避免违法行为,塑造良好 的公民形象。
04 校园中的法律问题案 例分析
校园中的法律问题案例分析
1 学生宿舍纠纷案例
06 法治精神与公民素质 提升
法治精神与公民素质提升
法治精神的重要性
公民素质与法制教育 提升公民素质的途径
法治精神是社会秩序的保障 ,对个人行为进行规范,维 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 和谐稳定。
公民素质的提升离不开法制 教育,通过学习法律知识, 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培养 良好的公民道德。
提升公民素质需要通过多种 途径,如加强法制教育,提 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增强公 民的社会责任感。
1 维护社会秩序
法制教育能培养大学生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意
保障公民权益
2
识,有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通过法制教育,大学生能够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
稳定。
,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
维权意识。 3 培养法治人才
法制教育是培养大学生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的重
要途径,有助于为社会输送更多具备法治精神和
专业能力的人才。
02 法律基础知识介绍
法律基础知识介绍
法律的定义和分类
法律的基本原则
法律的实施和保障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强制力的 规范行为的规则。它按照性 质和功能的不同,可以分为 刑法、民法、行政法等。
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 原则、公正公平原则、保护 公民权利原则等。这些原则 是法律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也是评价法律优劣的重要标 准。
大学校园法制教育教案

课时:2课时教学目标:1. 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增强法律意识。
2. 熟悉我国法律法规,特别是与大学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3. 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 培养学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
教学重点:1. 大学生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
2. 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的培养。
教学难点:1. 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的培养。
2. 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新课1. 通过提问,引导学生思考:什么是法律?法律的作用是什么?2.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法律是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规范。
二、讲解法律的基本概念1. 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2. 法律的特征:普遍性、强制性、规范性、公正性。
三、介绍我国法律法规1. 宪法: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
3. 刑法: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4. 行政法:调整国家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关系的法律。
5. 其他法律法规:与大学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四、案例分析1. 通过典型案例,让学生了解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和后果。
2. 引导学生思考如何预防违法犯罪,提高法律意识。
五、课堂小结1. 总结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强调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的重要性。
2. 布置课后作业,要求学生撰写一篇关于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的感悟。
第二课时一、复习导入1. 复习上节课所学内容,检查学生对法律基本概念、法律法规的掌握情况。
2. 引导学生谈谈自己对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的认识。
二、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的培养1. 法律意识:指人们对法律的认识、理解和遵守程度。
2. 法律素质:指人们在法律知识、法律观念、法律行为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3. 培养方法:a. 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
b. 遵守法律法规,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大学生安全法制教育

大学生安全法制教育
防火、防盗、防骗、防意外事故
电路火灾:乱接电源,乱扯电线,把电插板放在床上褥子上。
明火火灾:蜡烛、酒精灯、抽烟、蚊香。
那些以生命为代价换来的教训: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如何预防火灾在学生宿舍发生
不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
不乱扔烟头
不躺在床上吸烟
不在宿舍焚烧杂物
防盗
容易发生盗窃的场所
防骗 诈骗
防意外事故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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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制教育一、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迫切性(一)建设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从社会学角度讲,我国正在融入法治社会。
对置身于未来社会的任何一个人,是无法摆脱法律而生存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场主体都得遵循统一的规则或制度,在这种高度规则化的社会里,“法制手段”将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关系中。
这意味着,从个体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到丰功伟业之创造,均离不开一定的法律知识或法律技能。
当我们以审思发展和关切生活的态度来判断实践视域时,自然会发现,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学生们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勿容置疑,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学府,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塑造“现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职责。
然而,近年来一升再升的大学生犯罪数据,频频向我们告示:校园并不平静,大学生们的法律素养还十分贫瘠。
广州市司法局的吴云南等同志对广东全省49所普通高校进行了调查,结果念人震撼,1981—1998年,这49所普通高校曾有违法和犯罪的学生626人,约占同期在校学生总数的干分之二。
浙江嘉兴市秀洲区人事劳动保障局两名公务员2003年4月3日下午在办公室里遇刺。
警方确认,犯罪嫌疑人周一超时年22岁,是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
原来,他在该区公开招考公务员中,已通过笔试、面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
因情绪悲观,产生报复念头,遂迁怒于人事部门的招考人员,最终导致行凶杀人。
2003年3月28日,在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挂牌成立了全国首家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南京10所高校成为首批中心成员。
之所以要建立这个“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是因为该院通过调查分析发现,2001年该区在校大学生的犯罪率比上年上升300%,2002年比2001年上升120%,并且还得出结论,大学生犯罪大多是因为不懂法。
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大学生犯罪数据,能够予之以较为恰当的解释是:现行的学校“法制教育”课,根本没有让学生真正懂法。
正如“硫酸伤熊”案当事人刘海洋(清华大学学生)所言:“我们上大一就学了《法律基础》课,学了民法和刑法等,但我只知道猎杀野生动物违法,但用试剂烧伤动物园里的动物是不是违法就不清楚了……”从这段心语中,也许会让我们得到比“事件”本身更富有检讨意义的启示,我国高校的法制教育模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
二、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目标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积极守法。
公民只有具有了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守法由国家力量的外在强制转化为公民对法律的权威以及法律所内含的价值要素的认同,从而就会严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就会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权利和自由;就会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自觉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就会主动抵制破坏法律和秩序的行为。
另外,良好的公民法律意识能驱动公民理性守法,实现法治目标。
理性守法来自以法律理念为基础的理性法律情感和理性法律认知。
法律意识,一般由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信仰等要素整合构建,其中,法律信仰是法律意识的最高层次,也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核心。
所谓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
“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
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
”法律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认同和依归,其实质是追求法律至上和法律统治。
只有信仰法律,才可能守法。
法律作为公平、正义的象征,守法仅是法信仰的外在表现形式,守法精神才是法信仰的灵魂。
守法精神要求的是主体不仅遵守法律,更重要的是把守法内化为道义上的一种责任和义务,变被迫守法为自愿守法,由强制守法到良心守法,由他律守法到自律守法。
三、结合案例学习我国的法律法规案例一:合肥市一高一学生钱峰(化名)与芜湖市女生赵晶(化名)在网上“一见钟情”,且感情发展迅速。
不久,赵晶难耐“相思苦”,背着父母独自来到合肥,钱峰将她带回家中,并请求父母收留她。
开始时父母坚决反对,无奈儿子以离家出走、不再上学相威胁,父母只好妥协,于是两人便公然同居起来。
由于害怕儿子再耍性子,钱峰的父母没敢将此事告诉赵晶的父母。
半个月后,赵晶怕父母担心,就在夜里打电话告诉父母她“一切都好”。
得知女儿在合肥,赵晶的父母连夜赶到钱家,怒斥钱家的不道德行为,接着又马不停蹄地来到派出所要求处理钱家。
在民警面前,赵晶的母亲哭诉道:“我看到只有15岁的女儿竟过上这般无耻的生活,而钱家父母不教育、不制止,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安心上学,留宿我女儿,这太过分了!我强烈要求按拐卖人口定他们的罪!”“我们又没有亏待你女儿,她在合肥没有住处,我们管她吃、管她住,又没有强迫她与钱峰在一起,我们犯了啥子法?”钱峰的父母反驳说。
由于双方都要求派出所给他说法,民警只得连夜调查取证,依法进行处理。
公安机关在查清事实情况后,认为,未成年擅自外出夜不归宿,其父母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应当征得其父母的同意,或者在24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钱峰和赵晶的不良行为远远超出了“夜不归宿”的范围,双方家长都违反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都应受到处罚。
遂作出下列处理决定:对赵晶的父母和钱峰的母亲给予训诫,并责令他们严加管教儿女;对钱峰的父亲给予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案外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对未成年人行为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规定: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案例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纠纷案:教师体罚学生被开除。
1996年冬天某日的一个上午,某市一小学二年级(1)班班主任数学教师马某(民办教师),因该班学生刘某未完成家庭作业,非常生气,把学生刘某叫到其办公室训话,他越说越着急,顺手拿起在其旁边的热炉钩子将刘某脸部烫伤有三处之多。
马某体罚学生的恶劣行为,在当地造成极坏的影响,教师马某后来被学校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6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8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5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7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外链接:《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新规定(07年修订)(1)、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学校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当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针对目前中小学生日益加重的学习负担,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无特殊情况,学校不得延长未成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必要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他们的学习负担。
(2)、教师再骂“笨死了”将受惩处“笨死了”、“都笨成这样了你还活着干吗”,6月1日起,如果老师再这样骂学生,将是一种违法行为。
老师脱口而出的辱骂词句,是许多被辱骂孩子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
针对这一现象,《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
(3)、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如果校园内见到老师抽烟的话,从6月1日起,学生可以理直气壮地制止。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对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如果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
(5)、父母外出要委托“代家长”为了防止父母对子女“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育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父母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依法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6)、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2007年1月,在商报和心理专家举办的“问题少年”见面会上,15岁的女孩小雪,很长时间不和爸爸说话,在心理咨询师的引导下,孩子才说出来是因为爸爸偷看了她的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