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权法的土地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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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解决年限到期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对于土地,很多人都是熟悉的,不乱是农耕地还是现在大家盖房子的建设用地,其土地使用权的过得都是非常的规范的,并且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其土地使用年限也是不同的,土地使用年限70年的情形也是其中的一种。

但是土地使用年限也是有差别的,具体的内容如何,可以到本文进行一番了解。

▲一、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特别是今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

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二、土地使用年限计算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

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

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于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价格上的差别。

▲三、不同类型土地的使用期限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头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我们的房子到了70年之后怎么办呢?

我们的房子到了70年之后怎么办呢?

规定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只有70年,那我们的房子到了70年之后怎么办呢,或许有三种情况——第一,房子还在,并且能住,那样只有再交一次土地出让金,继续住了,不过70年的老楼房,有没有人愿意住还是个问题。

第二种情况,房子不在了,倒了,或者根本不能住人了,正好到了70年,那是不是就是说,土地出让金也不用交了,房子政府也不要收回了,也不用指望补偿了,因为房子已经不存在了,上面的土地本来就是到期了。

第三种情况,没有到70年,这里遇到规划,或者有的开发商看中这块地,要拆迁,补偿一大笔钱,然后你另外买一处还开始70年计时的房子。

第三种情况似乎是最好的结局了,关键是,如果别人都知道70年,到时候别人就等着你到期怎么办?这三种可能发生的情况都和当初规定的,自动有偿续期不矛盾。

可是房子如果没有70年限制,那不相当于我们可以以有限的钱,买无限使用的东西了,这个世界上又有什么东西,可以让我们无限使用呢,连煤都越挖越少呢,何况不能再生的土地,如果可以无限使用的话,那现在的房价简直低到地板上了,要一千万一平方也不过分。

而且我们完全可以为了霸占地皮,在凡是能盖上房子的地方都盖上房子,占为己有,反正只要霸占住,总有人为了要那块地,不惜一切代价的,那炒房永远不可能消除,说到底,不是为了地,就是为了一种东西,他可以无限的使用下去,可以继承,可以转让,可以买卖,是你的私有财产,可以子孙无限使用下去,这么一个东西,谁不去抢呢……其实这个是早晚都要遇到的问题,早提出来,反而比快到70年的时候提出来,伤害的人要少,因为提出的越晚,倾尽几代人积蓄抢购这个以为无限使用的东西的人越多,其实每个人都知道,当初买房子的时候是规定了土地的使用年限的,只是被开放商忽悠了,以为可以无限使用下去……说到底,大家都被开发商忽悠了,以为世界上真有可以付一次钱,永久使用的东西,这样的东西,让大家争着买,抢着买,政府没有欺骗大家,大家的房产证上都注明了,使用年限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即使有政策是有偿自动续期,那和70年后收回也没什么区别啊,你可以选择续70年的,你的房子能维持70年就续70年,那就是再交一次土地出让金,也可以选择放弃,不续,那不是就是由政府无条件收回啊,和现在规定,没有两样。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除划拨土地使用权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实行有偿使用和限期使用,土地使用者应与国家(政府)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期限和出让金等等,经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经登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而终止。

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

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2、住宅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是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续期制度的一个重大例外,等于向社会宣告:住宅土地使用权经登记而取得,因为自动续期而长期有效。

该规定的意义在于:奠定了住宅土地使用权可以事实上长期存续的法律基础,成为本世纪以来我国重树民众创造和保有财富信心的最具价值的法律制度。

3、《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没有规定任何条件,那些主张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是有条件的观点,不论其条件宽厚(例如象征性支付土地费用)抑或苛刻,都不是在解释而是在否定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制度。

二、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一、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二、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四、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五、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

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60年土地使用权限是什么意思?

60年土地使用权限是什么意思?

60年土地使用权限是什么意思?60年土地权限的意思是使用期限只有60年,房子在60年后将会重新收为政府所有,根据07年10月1日颁布的物权法,住宅用地使用期一般是7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期满,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

而且物权法也取消了原先有关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需要支付土地使用费的规定,▲60年土地使用权限是什么意思?▲60年土地权限的意思是使用期限只有60年,房子在60年后将会重新收为政府所有。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景区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景区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If you insist, you will shine. Time is an invincible weapon. It can gather arms and sand into towers, making theimpossible in life possibl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景区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景区的土地使用权年限通常情况下都是50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当中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从70年的50年不等,是根据土地的用途和性质来划分的,一般公益事业性用地和综合用地的使用年限都是50年。

一、景区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景区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是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处理?这个是需要区分具体的土地利用性质的。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提出“自动续期”,但是由于缺乏细则,如何“自动续期”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来说难以操作。

各地方情况不一样,建议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土地使用权少了17年,到期后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少了17年,到期后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少了17年,到期后该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具有一些身份的人依照法律规定对国家土地进行有限处理的权利,这项权利非常根本,上至商业用地下至公民租房都有涉及,所以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受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那么,当土地使用权少了17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2016-2017年土地使用权新规解读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下发。

《意见》明确,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中国农科院农经所副研究员郭某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针对集体资产,中央明确了核查和保护的精神,并提出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非法控制集体资产,可以说是针对以前曾出现的集体资产管理乱象的一个有力打击。

”针对备受关注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意见》明确,要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对农村集体产权的保护,在顶层设计中被始终放在很高的位置。

二、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更大权能、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等。

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要求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部署了创新适应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集体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保护等制度建设任务。

随后,《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改革方案陆续公布。

[物权法解读]物权法72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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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解读]物权法72条解读[物权法解读]物权法72条解读物权法解读介绍物权法解读百姓五大难题一、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限的问题物权法出台前,人们经常担心自己住房70年后土地使用权的归属,而且由于不同地块开发周期的差异,常造成买房人土地使用年限缩短。

例如浙江宁波的张先生于2021年在上海浦东某小区购得一套约150平方米的商品房,但是等房产证办出后发现土地使用权期限已经过了14年,张先生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请求其赔偿相关损失。

但是此前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其损失到底是否会产生及如何计算均无明确依据,最终败诉。

现在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市民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以后,自动续期。

上述案例的情况在《物权法》通过以后迎刃而解。

二、关于车库、车位的归属问题此前,关于小区车库、车位的权属问题,并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规定,这实际上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特别是业主共有相关制度在我国物权法立法上的缺位。

中通常是开发商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处分小区车库、车位,业主的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据杨浦某小区业主反映,小区一块空闲场地被物业公司改造成了停车场,经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协商,由物业公司管理并收取停车费,所收款项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三七分成,但需给业主停车一定的优惠。

但后来物业公司并未兑现承诺,还擅自提高了业主停车费。

双方纠纷不断,闹得不可开交。

根据《物权法》规定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

同时规定,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依法有权更换。

据此规定,上述案例中的停车场的所有权应当归业主共有,业主有权自己管理或者聘请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只能依照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三、关于相邻关系的问题民法通则涉及到了通风、采光等具体的相邻关系问题。

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一般商业土地使用年限30年吗

一般商业土地使用年限30年吗

一般商业土地使用年限30年吗商业土地的使用年限不是30年,我国的土地使用年限最短的是40年,最长的是70年,根本不存在着有30年的这种规定。

但是物权法当中是没有对商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的续期申请有统一规定的。

所以,如果自己当前的这块土地是作为商业用途的,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以后还是要注意当地政策。

▲一、一般商业土地使用年限30年吗?土地使用年限分为40年、50年和70年的,没有30年的。

关于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依据是1990年5月1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其中第十二条规定“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的解决办法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

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2、住宅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是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续期制度的一个重大例外,等于向社会宣告:住宅土地使用权经登记而取得,因为自动续期而长期有效。

该规定的意义在于:奠定了住宅土地使用权可以事实上长期存续的法律基础,成为本世纪以来我国重树民众创造和保有财富信心的最具价值的法律制度。

3、《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没有规定任何条件,那些主张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是有条件的观点,不论其条件宽厚(例如象征性支付土地费用)抑或苛刻,都不是在解释而是在否定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制度。

▲三、我国土地使用原则是什么?(一)土地公有原则。

土地公有制是我国土地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土地管理必须遵循这一基本原则。

(二)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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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关于物权法的土地使用年限自己从事地产多年关于土地使用年限之事经常有人问起最来更是有华侨城物业同事栋楼.同一层房子都有不同年限之说.为了让客户有个了解最近在网上找了一些相关资料.现发上来给各位同仁或客户一些了解.写字楼,住宅及商业面积,过了使用年限怎么办?买房,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写字楼)是50年,按住宅用地规划的为70年新<<物权法>>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写字楼属于非住宅建设用地。

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需续期,需要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者(因为购房者购买了房产的同时,也购买了其占用的土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但具体费用和操作程序,现在国家并没有相关明确规定。

这个问题实际上国家尚未明确。

根据使用性质,我国对土地制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开发建设,不少业主在购买商品房领到房产证后总会发现,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并非开发商承诺的年限。

个案:商品房使用年限无端少了八年市民购买全新的一手商品房住宅,往往因开发商推迟了土地开发的时间,70年期的使用年限少了好几年。

2006年12月2日,李小姐购买了位于城市核心地段的一套商品房。

拿到房产证后,李小姐才发现,该商品房的实际使用年限少了8年。

李小姐与开发商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显示,该商品房是纯居住用房,土地使用年限为1999年9月18日到2069年9月17日,但土地使用权证的核发时间为2003年6月2日。

李小姐认为,土地使用年限无端减少将给他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因为给开发商支付的房款里,应该分摊了70年的土地出让金,而土地使用年限缩短8年,就意味着她多付了8年的土地出让金。

李小姐称,在她的商品房所处地段上,和她一样存在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缩水”情况的共有200多户。

据记者了解,新的商品房住宅(一手房),其使用年限计算是按照楼盘土地使用权书的时间确定的,即从开发商拿地的时候计算起。

因此,市民即使购买新的商品房,其使用年限也可能已经减少了好几年。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根据法律及法规的规定,土地用途为住宅的,使用年限为70年。

深圳一些地块(尤其是如今的龙岗、宝安两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是从工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大都从上世纪90年代初起算,因而置业者现时购房入住,其房地产的土地使用年限往往不足60年。

作为置业者在购买此类商品房时,有必要向开发商了解上述情况,不要等到买了房后再后悔。

作为开发商也有义务在签订认购书时告知该土地使用年限的情况,否则购房者有权主张撤销该认购书并拒签买卖合同。

因此,买卖双方有必要对该土地年限情况,予以特别了解和说明,以减少纠纷发生。

法规:使用年限只与地价挂钩购买商品房时,您会看价格、看地段、看户型……但您注意到楼盘所处地块的土地使用期限这个问题了吗?王先生看中了中心城某楼盘的一套商品房,交了3万元定金。

当他与开发商准备签订认购书时,却发现开发商土地使用年限少了。

原来,这家开发商1996年就已经取得了该块土地的土地证,拥有了该块土地的开发权,而目前所买的这套住房要等到2008年年底才能正式交房,这套住房在使用年限上就少了12年。

许多购房者在买房时,往往会以为自己所买物业的使用年限是从取得产权证或土地证的时间算起的。

甚至不少购房者可能根本就没有重视过土地使用年限,70年、50年,显得很漫长,换上谁也不知道50年之后,世界会是一个什么模样。

经销售人员稍微引导一下,就能打消购房者的顾虑。

购房者可以为了小小的折扣整天排队,却从来就没有人对使用年限提出质疑。

购房者可以为了某一处墙面渗水而要求开发商退房赔款,却从来没有购房者因为使用年限非正常范围的不足而上诉至法院。

买房,购房,装修论坛,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作出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物权法》的这一规定,回答了广大商品房拥有者关于“70年大限到期后,我们的住房怎么办”的疑问。

虽然《物权法》关于70年后自动续期的规定,给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但是不少人注意到,法律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作出明确规定。

概念:土地使用年限从何时开始算对于土地所有权,大家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土地可以出让使用权。

任何一块土地的招标、挂牌、拍卖、转让都只是转让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通过任何一种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年限限制的,并非永久使用。

开发商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有偿方式获得的仅是这块地有时间期限的使用权,一旦土地使用期满,国家将收回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

购房者在买商品房时,房价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在取得产权的同时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的使用期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

只不过,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土地的使用权人由开发商变为购房者。

如果开发商在3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证,那么这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时间就是从3年前开始算的,您购买了这套商品房,无形中土地使用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期限就减少了3年。

当然,商品房的实际使用年限不太可能完全达到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

一个房地产项目整个开发流程下来,即使一切顺利也往往需要两三年时间,可以说,实际使用年限比法定最高年限少5年之内,都可视之为正常情况。

但造成年限“缩水”的原因很多,不同情况要区别对待,有些原因是客观因素造成的,有的则是人为因素造成的,例如开发商闲置土地不及时开发。

针对此类土地,深圳市已经采取了措施,根据有关规定,土地闲置不足1年,督促开工建设;闲置1年以上2年以内,征收闲置费,限期3个月内开工建设;2年以上闲置土地无偿收回。

另外,记者提醒广大购房者,与开发商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开发商必须将竣工时间、交付时间、入住时间等重要的进度安排明确告知购房者,并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约定延期交付赔偿金额,如遭遇延期交付,购房者可以要求赔偿。

置业:注意物业用途和使用年限"根据中国的土地出让使用年限的相关规定,分别有如下几种:一、住宅用地(商品房用地)为70年。

二、工业用地(工厂、工业区)为50年。

三、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为50年。

四、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为40年。

五、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为50年。

六、农民房(这类房子,通过一种集资房的形式,变相地流到了市场,也就是经常听到的集资房、农民房)。

这类土地多数是永久性用地。

因为农民的耕种土地被用作了工业发展,为了保证没有了土地的农民生活,政府将这类农民用土地,供给农民永久性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早期的房地产市场并不成熟,许多城市都曾出现过一些商品房只有50年的使用权问题。

还要提醒购房者的是,最近一些年冒出的许多新商品房种类,如单身公寓、产权式酒店、酒店式公寓等,广受各购房者的欢迎。

不过,在买这些物业之前,您有必要搞清物业的用途和土地使用年限。

就物业用途而言,主要有住宅、商业、办公、商住等几种。

用途不同,房价是有所差别的。

在此,购房者要特别留心的是商住用途的物业。

一般来说,商住楼是指整栋楼房中既有商用的房子,又有住宅用途的房子,而楼内每一套房子只能有一个用途,要么住宅,要么商用,不能兼具住宅、商用两种用途。

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就物业用途的条款询问清楚,约定明确。

另外,只有住宅用途的物业,购房者才能把户口迁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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